《[综武侠]论锦衣卫指挥使的操守》作者:一只贝壳 文案: 沈百终,武功天下第一的锦衣卫指挥使。 上到皇亲国戚,下到武林豪杰,没有不能抓起来吊打的。 身后气势十足的跟着一票人,指挥使大人接手金鹏王朝的财富,插手小李探花的案子,追捕盗帅…… 重生穿越以来,虽然收获了很多古龙式朋友,但锦衣卫指挥使大人给自己安的人设是三无忠犬,所以他的心里最重要的当然是皇帝哒! ———————————————— 到了沐休的时候,指挥使就安静地靠在南书房的门外等着传唤。 “爱卿这次出门遇见谁了?”皇帝笑眯眯地拿起一本奏折。 “太平王世子。” 皇帝的手顿了一下。 “这个人,爱卿以后万不可对其用刑。” “是。” “还有别人吗?” “西方魔教教主。” “他又做了什么?” “他说即使我武功天下第一,也只是皇帝的狗而已。” “你回他什么?” “我回他我确实是。” 皇帝叹口气,“下次再有人这样说,便直接杀了。” 忠犬只是单纯忠犬,不是爱情。 武功高强认真憨批指挥使人见人爱/本文无cp/绝对不会有cp 内容标签: 武侠 江湖恩怨 重生 爽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锦衣卫指挥使沈百终 ┃ 配角:陆小鸡/盗帅/李探花/西门庄主/皇帝/叶城主 ┃ 其它:人设 一句话简介:指挥使大人他有超级多的朋友 立意:弘扬侠义精神,正义必胜 作品简评: 沈百终,武功天下第一的锦衣卫指挥使。上到皇亲国戚,下到武林豪杰,没有不敢问不能抓的。江湖路险,层出不穷的案件,不请自来的各路好友,指挥使大人始终坚信一个原则,那就是精忠报国!本文节奏明快,剧情紧凑。男主武功高强,凭自身实力将一切阴谋通通碾压,用自己的言行生动诠释了什么叫做一力降十会!全文既有快意恩仇的江湖之险,也有开疆拓土的庙堂之危,情节高潮迭起,爽感十足! 第1章 指挥使沈百终 江湖。 江湖和朝堂向来毫无瓜葛。 江湖人就是江湖人,虽有高手在大内任职,也有高手去了六扇门,但这些岂能动摇江湖的根本? 要论门派,少林武当和峨眉难道还不够么?要论英雄,朝堂里的官差又岂能比得上江湖上的侠客? 当朝明太祖建国时,也许曾与不清不楚的江湖人士有过交往,不过随着明教教主张无忌远走,就再也没有什么牵扯。 只是这些都是往事了,新的皇帝在十几年前继位后,朝廷和江湖的联系就越来越紧密。 因为他手下新建的北镇抚司。 更因为新任的锦衣卫指挥使沈百终。 沈百终是江湖公认的第一高手。 武功天下第一的人若是锦衣卫,江湖的问题就怎么也绕不开朝廷了。 帮派大典时,怎能不给天下第一发请帖?想要在武功上更进一步的人怎能不去挑战天下第一?你若是犯了罪,也总会想到天下第一的…… 你得想想,想他若是来杀你,该摆出一个怎样的姿势才能死得好看一些。 沈百终领着的锦衣卫人才辈出,随便拿来一个也是放在江湖上跺跺脚就能吓死一片人的角色。 这样的锦衣卫,什么都可以管一管的。 “所以锦衣卫的人要来?”花满楼笑了,“他们的消息竟真的如此灵通。” “这样的事瞒不住别人的。”陆小凤叹口气,拿起酒杯来喝了一口酒,“更何况丹凤公主为了请我,已在江湖上闹出很大的动静来。” “可她偏偏还是这么做了,好像不在乎后果似的。” “是,她也许已经不在乎那笔财富的归属,只是无论如何也要洗清耻辱。” 陆小凤和花满楼两个人坐在酒楼里,特意选了二楼靠窗的位置,点了一壶酒,静静地感受春风的吹拂和花的香气。 珠光宝气阁的霍天青总管已给他们发了请帖,可这两个人却一点也不着急。 当你要等别人的时候,无论有多着急也是没有用的。你越是着急,人好像就来得越慢。 所幸他们要等的人马上就来了。 酒楼的一层突然安静下来,就好像一只正打鸣的公鸡突然被掐住了脖子似的,那些醉汉们的吆喝声,还有说书人的惊堂木声,都通通消失不见了。 “我虽看不到东西,但也知道一定是有人来了。”'花满楼笑着说。 “没错。” 陆小凤摸摸自己的小胡子,扭回头去看,却发现来的人并不是他想的沈百终。 那是一个穿着黑色飞鱼服的年轻女人,她自然是极美的,她的皮肤很白,头发乌黑亮丽,眼睛也十分美丽,她把手搭在腰间绣春刀上的样子,显得十分英姿飒爽。 陆小凤竖起耳朵去听她的脚步声,声音沉稳微弱,她的武功竟也很高,只可惜脸上的表情着实不好看,似乎有人欠了她几百万两一样。 “你就是陆小凤?” 她一上来,看也不看别人,径直走到了陆小凤旁边,劈头盖脸就问了一句。 “我就是。”陆小凤说道,“只是不知道你是?” “我的名字是陈绝音。” 女人给自己拉了椅子坐下,神色还是冰冷的,让人不禁怀疑她是不是生下来就是这样。 “你是指挥使大人的朋友?” “我是。”陆小凤只有苦笑,他总算明白为什么这位陈绝音是这样的态度了。 陈绝音冷哼一声,“我看你也不怎么样,不知道有什么出彩的。” “可你既然是指挥使大人承认的朋友。”她又继续说,“那必然有极其出众的能力。” “你也就只能在指挥使大人不在的时候说一说这样的话了。” 陆小凤还没来得及回话,就又有一个年轻人从楼梯处走了过来,这句话正是他说的。 这个年轻人虽也穿着一身飞鱼服,但却一直挂着微笑,看起来和善多了,陆小凤只扫他一眼就看出他这一身衣服都是上好的绸缎做成的,腰间的折扇还有脚上的靴子无一不是精品。 这倒好像是一个富家公子来做锦衣卫了。 “在下张平野。”年轻人也坐下,“久闻陆小凤的大名,今日一见果真名不虚传。” 他随后也加了一句,“不愧是指挥使大人的朋友。” 花满楼忍不住笑了,他发现这两个年轻人竟是不论怎样也要夸一夸自家的锦衣卫指挥使的。 只是张平野虽夸着陆小凤,他看陆小凤的眼神却与陈绝音一模一样。 陆小凤突然觉得屁股下的椅子好像有钉子冒出来一般,让他怎么也坐不下去了,于是一下子站起来,“珠光宝气阁的阎大老板已经设宴等着我了!我们到底还要不要走?” “我知道。”陈绝音冷冷地说,“我们现在就可以和你一起走。” “沈百终不来吗?”陆小凤问。 “区区一个灭国的金鹏王朝,也要麻烦指挥使大人?”张平野反问回去。 陆小凤卡壳了,“我已经给他去了信……” “我知道。”陈绝音狠狠地瞪一眼陆小凤,“既然是你给大人去的信,不论发生什么,他都一定会来的,这就是我讨厌你的原因。” ———————————— 紫禁城。 京城今日的天气很好,阳光照进了大殿里,也照在皇帝的书桌上,那厚厚摞着的奏折看起来竟也可爱了一些。 小安子——太监总是要起这样的名字的。 小安子靠在殿外的柱子上站着,昨晚是他守的夜,再过一会儿,大内总管李全,也是他的师父,就会来接他的班。 突然有哨声传来,空中传来扑扑棱棱的翅膀拍击声,一只通体雪白的鸽子落在了小安子肩膀上。 这是北镇抚司的鸽子,小安子当然认得。 他轻柔地把鸽子从肩膀上带下来,取下了绑在鸽子腿上的纸条,然后一抬手让它飞走。 北镇抚司锦衣卫的鸽子怎么会到这里来? 这信该给皇帝还是该送去给沈大人? 小安子想了一会儿,决定先向皇帝通报一声,他快步走到门边,“皇上,奴婢……” 话音刚落,一只手就捂住了小安子的嘴,这人不光捂住了他的嘴,还把他拖到了刚刚的那根柱子后面。 “你莫非是不要命了!” “师父?”小安子惊呼出声,不过因为李全还捂着他的嘴,他就连惊呼也是很小声很小声的。 “皇上昨晚必定批了一夜的折子,你又为什么要去叫他?” “北镇抚司的鸽子送来一封信,我想那一定是很要紧的事……” “再要紧的事有皇上休息重要吗?”李全松开手,站到小安子面前,狠狠地瞪着他,“更何况就算有什么紧急的事,难道还有指挥使解决不了的?” 小安子摇头。 “这就对了!你多学着点,你这样叫我以后怎么放心把总管的位置交给你?” 李全说完这句话,就把手伸了出来,“信呢?” 小安子把信给他。 “我一个人进去,你在外面等着,知道吗?” “是。” 李全轻轻推门进去,又轻轻把门关上,他的武功也是不弱的,是以一点声音也没有发出。 进殿的时候,李全下意识地抬头看了一眼上方的牌匾。 惟仁。 先帝亲手写的这两个字铁画银钩,入木三分。 先帝这样写,是希望下一任的皇帝能是个仁君,只可惜他没想到,当今的这位皇帝,虽是个明君,却在惟仁的牌子下面,做着世间最狠的事。 大殿里一片寂静,皇帝在床上躺着,有时处理朝政到半夜时,他就会直接在这里睡下。 离床不远的地方放了一把椅子,一个穿着黑色飞鱼服的男人坐在上面,抱着一把绣春刀,安静地看着一步步走过来的李全。 小安子虽在外面守了一整夜,但他是绝不会知道的——他绝不会知道锦衣卫指挥使在殿内守着皇帝,也坐了一整夜。 看见沈百终,李全的脸上终于有了笑意,他一直把他当作自己的孩子看,他把那张纸条从袖口中抽出,递给了沈百终。 百终,北镇抚司的鸽子送来的。 李全无声地比着口型,他自然知道沈百终看得懂。 “我已经醒了,有什么就也念给我听听吧。” 皇帝掀开明黄色的被子,抬手拒绝李全要过来服侍自己的意图,从架子上拿起衣服,给自己套上,又开始穿靴。 “你是何时来的?” 他虽没有说名字,但李全和沈百终都知道他在问谁。 “昨天夜里。” “我记得我曾说过,叫你不要再给我守夜,任务结束了,你竟是不会自己回去睡的吗?” 沈百终不说话,安静地看着皇帝。 没过几秒,皇帝就一如既往地败下阵来,无奈地叹口气,“先说说信吧。” “是陆小凤寄来的,关于金鹏王朝的事情。” “他叫你去帮忙?”皇帝的眼神暗了暗。 李全连忙低下头去。 “是。” “你想去么?” “想。” “那你还等什么?”皇帝笑了,“去找一匹上好的马,再去我的内库拿些银票,你就出发吧。” “去吧,等你回来,约莫也就到清明了,我给你留些青团。” 清明这样重大的节日,关于祭祖皇帝竟是只字不提,只说要给沈百终留些青团吃。 “好。” 沈百终点头,把绣春刀提在手里,然后就要往外走。 只是刚迈出去几步,他就折了回来,把自己坐了一整夜的那张椅子搬到桌子旁边,才又出去。 皇帝看着他的背影,突然笑了,“他总是这么认真的。” 李全点头称是。 “朕虽想他就一辈子都呆在朕身边。”沈百终走后,皇帝终于换回了该有的自称,“可这紫禁城还是太冰冷了。” “他活的又那样认真,朕虽是皇帝,竟也给不了他太多。” “朕想他平安喜乐,朕又想他万事顺遂,只愿那些个什么陆小凤、楚留香能让他开心些吧。” 李全在心里叹口气,他终归是看着这两个人长大的,于是决定逾越几句话,“百终他虽有江湖上的朋友,可究竟是把皇上您看得最重的。” “朕知道。” 皇帝推开窗户,用叉干支住,让窗外的春风能吹进南书房来。 “折子呢,去拿来吧。” 第2章 湖边偶遇 沈百终从御马监选了一匹马出来,牵着它走出紫禁城,走在北京城的街道上。 路上的行人看见他身上的飞鱼服,都纷纷害怕地躲开,其实锦衣卫本没有做什么出格的事,他们的职责甚至没有监管百姓这一项,又岂会对百姓做些什么。 只可惜笔杆子是攥在文人手里的。 或者说,强者是不是天生就让人畏惧? 北镇抚司离得不远,沈百终很快就到了正门前,这次出去是下江南,没什么任务,倒也不必带什么手下。 这里当然修建的非常气派,北镇抚司有一扇又高又大的铁门,铁门是百炼精钢铸成的,专门防一些想不开的江洋大盗和杀手,最顶上的牌匾是当今皇帝亲手写的,自沈百终当上指挥使的那天起,这块牌子就挂在这里了。 正是这样大气宏伟的建筑,却是江湖人和王公贵族最害怕的地方,他们不光害怕里面住着的沈百终,也害怕北镇抚司的诏狱。 沈百终深吸一口气,推开了门。 以他的武功,天下本没有什么能吓到他,也没有什么人能逼他做自己不喜欢的事。以他的性格,也没有什么能惹他生气,只是…… 北镇抚司里穿着飞鱼服的锦衣卫们捧着各色卷宗穿行其中,看起来一个个都忙得不得了,沈百终的轻功举世无双,推门时也拿捏了力度,竟没有一个人发现他进来了。 只是那又宽又大的院子正中央竟然坐着一个老人,他没有穿飞鱼服,也没有做事,就只是躺着一个太师椅,在青石板地上来来回回地摇,竟也没有人敢叫他起来。 路过的锦衣卫有很多,在他身边经过时却大气也不敢出。 “你回来了。”霍香一看见沈百终眼睛就亮了,但他偏要慢慢地说话。 他觉得慢慢说话的人才像是个长辈。 “是。” 霍香当然不是药材,他是个人,是个男人,是个老人,是北镇抚司最好的医生,取这个名字的是他的师父。 他师父听说女孩名字好养活,又因为自己是个大夫,就为他取了个药材名。 沈百终每次都容易想到藿香正气水。 霍香叹了口气,从椅子上起来,拍拍自己的灰布衣服,“你才刚回来,难道就又要走?” “是。” “你要去哪?” “江南。” “去江南?江南有什么东西值得你亲自去?” “陆小凤被卷进金鹏王朝的事情里。” 霍香定定地看着面前的年轻人,突然从椅子下面摸出了一大包药来,他知道自己只要认真说,沈百终就一定会听的,“江南多毒虫,你莫要常去水边。” “这是解毒的。”霍香把几包药分出来,又从袖子里拿出几个小瓶子,“这也是解毒的,你可以随身带着,若是陆小凤又被什么女人骗着喝了药,你也不用再东奔西跑了。” 这话听起来有十足的讽刺意味。 但陆小凤其实根本没有这样麻烦过沈百终,这大约只是霍香说的气话。 他最讨厌的就是麻烦沈百终的人。 所以进了诏狱的犯人,霍香简直恨不得给他们刷上几层辣椒水,然后再叫人用鞭子狠狠地抽。 这样一个老人,自然是没有人敢招惹的,若不是他不喜欢动,给他一个椅子他就能坐上三天三夜,他的医术连带着脾气恐怕早就在江湖上传扬开来。 之所以说他是北镇抚司最好的医生,是因为霍香已经十年没有出过北镇抚司的大门了,若是一个医生只在一个地方行医,自然也只能说他是那个地方最好的医生。 “陈绝音和张平野是不是已经去了江南?” 沈百终点头。 霍香看起来满意了不少,当他满意的时候,就又坐下了,坐下继续晒太阳。 他虽坐下晒着太阳,手上动作却不停,明明是那样小的太师椅,竟被他不知道从哪里取出半人高的瓶瓶罐罐来。 这大约什么病都治得了。 这就是沈百终有点害怕的原因,每次他要离开京城,都得带上这么多东西,偏偏他也不想拒绝。 这是老人家的心意,别人求他治病他也不肯的,更别提给出药来。 “你都带上吧。”霍香觉得药还是少了,可他一时间也做不出更多,“如果有需要,再用鸽子联系我,知道了吗?” 沈百终乖乖地点头。 “你有没有马?” “有。” “是不是皇上给的?” “是。” 皇上给的自然是最好的。 霍香又上上下下打量一番沈百终,确认他健康的不得了以后,才像是爬上岸的海豹一般卧着不动了。 沈百终把地上的东西拿起来,走出门去,他之所以要来北镇抚司一趟,就是为了要让霍香放心的。 霍香当然也知道他是为了让自己放心。 所以这样的沈百终,他怎么能不担心他被人骗了? 他怎么能忍住不关心他? ———————————— 沈百终不知道霍香是怎么想的,他已经认真地把东西放好,然后上路了。 他的轻功虽然也是天下第一,可你总不能指望他从京城一路跑去江南。 马是很有用的动物,在江湖人眼里,它们比忠诚的狗还要好得多。 沈百终记不太清楚剧情,他也不知道陆小凤会遇到什么,但似乎是有一个武功很高的幕后黑手,所以他只想快一点去陆小凤身边。 到了晚上的时候,他也在赶路,天虽然已经黑了,沈百终也看不清路,可是他能听到风吹过所有东西的声音,凭借这个他就能带着马走。 离沈百终不远的地方正发生着一场决斗。 那里有一个湖。 有湖的地方自然也很开阔,月光洒在湖面上,洒在地上,照亮了湖边的荒草和野花,今晚的月亮很圆,倒映在湖中的样子非常可爱。 只可惜这里却只有杀气。 楚留香叹口气,“你为什么非要和我决斗?” “我杀人难道还需要理由?”中原一点红冷笑道,“你何时见过杀人时还要说理由的杀手?” 楚留香确实没有见过,所以他说不出什么话。 “你若不杀我,就要被我杀死。” 中原一点红已拔出剑来,“这是一场决斗。” “我再没有见过比这更认真的决斗了。”楚留香笑了,他已打定主意不出手,因为他看出中原一点红其实是想与自己做朋友的。 “动手吧!”中原一点红大喊一声。 这个时候却突然传来了马蹄的哒哒声。 高手过招,身边怎么能有别人? 楚留香和中原一点红立马看了过去。 中原一点红还没有看清,楚留香却先笑了,“沈百终,是不是你?” 中原一点红的脸色立马变得苍白,“你怎么知道是他?” “你看那马,白的如此美丽,一般是用作御马的,在御马监里没有专人细心养着,是绝养不出这神异的样子的。”楚留香解释道,“普天之下,除了沈百终和皇帝,还有谁能骑这样的马?” 中原一点红不说话,他已经信了。 树林里传来马的嘶鸣声,楚留香听出有人把缰绳拴在了树上。 月光下,一身黑色飞鱼服的锦衣卫指挥使走了过来,除了完全感受不到的脚步声以外,完全像是个普通人。 楚留香知道自己若是认真叫住他,他就一定会来的,可这时也不免心虚。 因为他才刚在京城偷了一樽白玉美人,还戏耍了六扇门的名捕秃鹰吴捕头。 “晚上好,沈百终。” “……晚上好。” 楚留香其实并没有见过沈百终几次,只是说过几句话,发现他并不排斥自己以后,就铁了心要和沈百终做朋友了——只不过还没有成功。 “你是不是要去江南?”楚留香问。 “是。” “若不是我遇上了事,我也想去江南的。”楚留香说,“我之所以知道你要去,只不过是因为我知道江湖上已经传遍了陆小凤的消息。” “我听说有一个金鹏王朝的公主在大庭广众之下跪下来求他帮忙,我还听说他立马就跑了。”楚留香笑着说,“这实在是不解风情,不过若是我,我也要跑的。” 在楚留香说话的时候,中原一点红一直死死地盯着沈百终看,几乎都没有眨眼睛。 他刚刚还发了疯一样的想和楚留香决斗,现在眼里却只有锦衣卫的这位指挥使了。 楚留香当然发现了,他只能苦笑,他知道沈百终不喜欢杀人,也知道沈百终脾气非常非常好,可若是中原一点红把剑架在沈百终脖子上,总不可能什么事也不发生吧? 于是楚留香疯狂地咳嗽起来,“沈百终,这位是中原一点红。” “你好。”沈百终好像根本感觉不到针对自己的杀气,认真地问了好。 而中原一点红显然也没想到他会和自己问好,一时间愣住了,呆呆地也回了句好。 楚留香差点要笑出来,幸好他努力忍住了。 “我要和你决斗。”中原一点红是个很有毅力的人。 “为什么?”沈百终问。 “因为你是天下第一。” “我不想和你打。” “为什么?”这次轮到中原一点红问了。 “因为我没有空,我还要赶到江南去。”沈百终说,“等马吃一会儿草,我就要走了。” “如果你想和我决斗,可以等事情结束后去北镇抚司找我。” 中原一点红不说话了,沈百终这么认真的回答自己,他还有什么好说的?难不成要逼他和自己打? 楚留香有点羡慕陆小凤了,他可没有天下第一帮着查案子。 他刚这么想,沈百终就问他了。 “你为什么在这里?”沈百终问楚留香,“你的白玉美人已经卖出去了?” 楚留香尴尬地笑了笑,“卖出去了。” 楚留香经常取一些人的不义之财,变卖以后救济他人,他也经常把自己庄子里挣到的钱拿出去给别人。 光这个月,他就给出去三十多万两。 “你不在船上,来这里做什么?” 一说到这里,楚留香就等着沈百终问他了,立马把事情像竹筒倒豆子那样倒了个干净,“我本是在船上的,只是不久前,有几具尸体顺着海流飘到了我的船附近。” “这四具尸体分别是西门千、左又铮、灵鹫子和札木合。他们身上的伤竟是自相残杀造成的,可我又能确定他们彼此并没有仇怨,一定是被人陷害的。” “所以我决定查一查这件事。”楚留香说,“杀死札木合的是神水宫的天一神水,若是我找不出真凶来,那神水宫就认定天一神水是我偷的了。” 神水宫地势险要,只许女人进出,宫主水母阴姬的武功深不可测,她也极为讨厌男人,那地方一直被江湖人当成是个禁地。 同样被江湖人当作禁地的还有曾经的日月神教总坛黑木崖。 曾有人许下万两黄金,只为了看看有没有人能从黑木崖中出来,只可惜黄金尤在,想领这黄金的人却都通通死了。 日月神教虽已不在,神水宫却依旧如日中天。 若是有人能从神水宫偷出天一神水,那个人一定是盗帅楚留香。 太倒霉了。 中原一点红听完都忍不住有些同情楚留香,他忍不住问道,“为什么她们不认为是司空摘星?” “因为司空摘星被沈百终抓到偷他的佩刀。”楚留香笑了,好像倒霉的不是自己一样,他一向很乐观,“司空摘星现在在北镇抚司扫地,扫满一个月才准走。” 就连中原一点红也忍不住笑了一下,“这主意是谁想出来的?” “是陆小凤。”沈百终说,“他说司空摘星最喜欢的事情就是喜欢扫地。” 楚留香虽知道这件事,却不知道原因,闻言睁大了眼睛看过去,却发现沈百终竟是真的这样认为的。 他真的相信陆小凤的话。 楚留香突然觉得自己身上在冒酸味了,他可还没成功交上这个朋友呢。 “借给你。” 沈百终递给他一样东西,楚留香下意识地伸手去接。 那是一块镶金的玉牌,正中间刻着指挥使三个字。 “水母阴姬打不过我。”沈百终说。 楚留香突然觉得自己好像又不那么有酸味了。 第3章 湖中湖边 中原一点红走了,他是个杀手,江湖上最有信誉的杀手,他很忙,更何况这里的两个人都不愿意和他决斗,他自然要走。 楚留香正准备和沈百终告别,可话还没说出口,就听到湖上传来了琴声。 琴声叮叮咚咚,连绵不绝,弹琴的人必然是个擅长音律的高手,也必然有不俗的武功,只有这样,他弹出的琴声才可以传这么远。 但是这些又和沈百终有什么关系,他说自己要走,就绝不会留。 哪怕有几百个人在湖里吹拉弹唱,他也不会有半点好奇。 天空中突然传来一声鹰唳,月光被遮住一部分,在地上投下一片阴影来,那只鹰在夜色中盘旋,看到飞鱼服以后立马俯冲着落了下来。 沈百终抬起手臂,黑色的苍鹰就乖乖停在了上面,鹰的爪子和眼睛都是金色的,羽毛黑亮如墨,看起来非常神俊。 “真是一只好鹰。”楚留香赞道。 沈百终也很喜欢这只鹰,不说它的耐力和体力,这只鹰它……帅啊。 完美的满足了沈百终对宠物的所有幻想。 鹰带来了一封信,信是陈绝音写的,她说自己已得到消息,独孤一鹤刚出峨眉不久。 峨眉在四川,陆小凤在江南,沈百终离江南已经不远,独孤一鹤绝不会比他还快的,这封信是陈绝音担心沈百终着急了才写的。 “我能不能知道信里写了什么?”楚留香好奇地问。 沈百终直接把信给他。 “这是不是你们锦衣卫内部的消息?”楚留香摸摸鼻子,“你竟就这样给我看了么。” 你说这个人奇不奇怪,他刚刚还在为陆小凤的待遇冒酸味,现在自己交朋友的计划有了进展,反而又磨蹭起来了。 沈百终不解地看着他,“你的手……受伤了?” 楚留香立马摇头,飞快地展开信纸,一目十行地读完。 “看来你可以不用急着去了。”楚留香说,“你听这琴声还在响,不如和我一道去看看,正好让你的马多休息一会儿。” “好。” 沈百终放下胳膊,鹰很快就飞走了。 若是楚留香自己一个人在这里,他要去湖边,定然是直接跳下去游的,可现在加上一个沈百终,他就犯了难。 他知道沈百终是不在乎跳进湖里去的。 可是楚留香却实在想不到沈百终和自己一起跳下水去然后湿淋淋的样子,最后他只能去揪树叶,揪了一大把以后,用掷暗器的法子扔在了湖中。 “我知道江湖上一直有传言,说天下轻功第一只能从三个人里选,一个说的是我,还有两个就是你和司空摘星。” “现在我也知道司空摘星是不如你的,他已经被抓去扫地了。”楚留香幸灾乐祸地笑了一下,“只剩下我们还未比过。” “谁先去到湖中有琴的船上,就算谁赢,如何?” “嗯。”沈百终答应了,他答应的事情一定会尽全力去做,所以他现在的样子认真地不得了。 “我喊一声走,我们便开始比如何?” “好。” “走!” 话音刚落,楚留香和沈百终便冲了出去,湖面上漂浮的叶子随着水波和微风起伏,在漆黑的夜晚,能发现这些叶子已是不易,更别提踏叶而行。 一眨眼的功夫,两个人就如同烟雾一般飘进了湖中,岸边已被远远抛在身后,被这两人踩过的叶子竟只是轻轻浸入水中,很快就又浮上来,可见他们轻功之高绝。 楚留香已经用了十分的功力,即便这样,他也逐渐落在了后面,只能看着沈百终的背影,不由苦笑道,“其实你也不必这样认真的。” 坐于船上抚琴的无花只觉得眼前一晃,就发现一人站在了船舷边上,又是一眨眼,那里就又多了一个人。 “贫僧想不到这么晚了也是会有客人的。” 这时刚巧有风吹来,吹散了遮住月亮的乌云,月光一洒下来,无花就看清了沈百终的飞鱼服,他再一看,又看清了绣春刀,脸色不由变得苍白。 能有这样的轻功,这个人除了是沈百终还能是谁? 所幸两个人没注意他的脸色。 “我却想到了月下泛舟弹琴的一定是妙僧无花。”楚留香跳进船里,看见沈百终还安静地站在那里,于是又转身去拉他。 “我猜你一定已经知道这是谁。” “自然是无人不知的锦衣卫指挥使沈百终。”无花叹口气,“你们来找我做什么?我记得自己没犯什么罪的。” “我和沈百终来找一个和尚,当然只能是劝他还俗来的,如果他不肯,就抓进北镇抚司的诏狱关个十几二十年。”楚留香笑道,“这样不论什么和尚都是会哭着喊着要还俗的。” 无花也笑,“你说的和尚总不会是贫僧这样的和尚,哪怕你杀了我,我也还要做和尚的。” 楚留香咳嗽一声,避开这个话题,“你有没有见到一个人影冲进湖里?” “有。” “是谁?”楚留香惊喜地问道。 “我不但见到了人影,还见到了两个。”无花笑着说。 楚留香不免有些失望,他知道这是一句玩笑话,无花在指自己和沈百终。 “我其实也不是什么会半夜来湖边看风景的风雅之人,只不过时在不久前追着一个蒙面的男人来到这里的,他跳进了水里,我正要去追,却突然有一大团烟雾冒出来,随后他竟消失不见了。”楚留香说,“你在这湖中应该已有段时间,所以我才来问问你有没有见着他。” 无花摇头,“我未曾见过,不过听你的说法,他用的也许是东瀛的忍术。” “忍术?”楚留香问。 站在船边安静地盯着湖中游鱼的沈百终闻言看了过来。 “东瀛似乎有一群人学了武功,自己创立了门派,他们擅长用一些武士刀和暗器。这种人在中原是极不常见的,我只听说过二十年前,有一位叫做伊贺的忍者渡海来此,若是有人用了忍术,定和他有关。” “不愧是妙僧无花,见识果然广博。”楚留香得到了新的线索,自觉有了进展,心情顿时好了很多。 “香帅过奖了。” 听到无花叫他香帅,楚留香只能笑笑,“连你也开始消遣我了。” 一直安静的过分的指挥使大人突然说话了,他一说话自然是没人能忽略他的,“伊贺的消息,你还有吗?” 无花一愣,随后摇头。 沈百终道谢,接着没有再开口。 楚留香思索了一会儿,决定回城里去看看,呆在这里不是法子,他总得找找别的线索,见见别的人才行。 “如此我们就告辞了,明月清风,倒是叨扰你了。”楚留香一笑,歉意十足,如果你这样的礼貌,别人多半不会生气的。 无花当然也没有生气,他巴不得楚留香和沈百终早点走。 因为就算是他,被沈百终那样看着,也已开始心虚了,不仅心虚,还差点要冒汗,失了“妙僧”的伪装和颜面。 无花一向以为自己母亲石观音的武功即使不是天下第一,但也绝差不了多少,可今日一见,他才明白以前的想法实在是肤浅。 沈百终上船来时,他若不是有眼睛,就绝对不会知道船上多出一个人来。 光是这样的轻功,无花自觉已经可以死百八十次了。 ——————————— “你为何要问他伊贺的消息?” 两个人返回岸边,楚留香陪着沈百终去取马,走在小路上的时候终于忍不住问了一句。 “我记得你不是一个好奇心重的人,怎么会对东瀛忍术感兴趣?” “我听说过伊贺的忍者。”沈百终说,“几十年前,曾有一个忍者找到北镇抚司去,要和我的父亲比试。” 楚留香愣住了,“我记得你的父亲是上一任指挥使。” “没错。” “他的武功虽不及你,在当时也是顶尖的高手。” “是。” “这个忍者又为什么要去找你的父亲比武?” “我不知道。” “我想一定是沈老前辈赢了。” “当然。” “你认为他们是同一个人?”楚留香又问。 “以前不敢保证,自我接任指挥使一职以来,所有的外邦人士必须全部在北镇抚司登记造册。” “你这倒是抢了户部的活了。”楚留香笑到,笑完了他才反应过来,“等等,你莫不是也要和我一起查这件事?” “是,最多可留五日。” “你能留一天就已经帮大忙了。”楚留香说,“我这个被官府追捕的人也可以试试狐假虎威的感觉了。” 楚留香说完这句话,好像真的抛下一块大石头,案子当然要查,那些死去的人究竟遇见了什么,楚留香一定要搞清楚。可若是没了神水宫那座大山压着,他当然轻松下来。 沈百终罕见地笑了笑,转身走向系缰绳的那棵树。 只是那里却并没有马。 霍香给的包袱掉在一旁的草地上,缰绳断了一半,马似乎早就没了。 还有人敢偷御马吗? 楚留香绕着树转了几圈,“这药难道是北镇抚司的霍老爷子配的?” “是。” 楚留香笑了。 “这小偷还真没眼力,这些药放到江湖上,有人愿意为之倾尽家财也是正常的,他却偏偏不要。” 一边说着这样的话,楚留香一边偷偷去用眼角瞟沈百终,如果他的好马被人偷了,也是要生生气的。 可沈百终半点生气的样子也没有,他看起来在思考问题。 楚留香以为他发现了什么线索,站着不动也陪他想。 过了有一会儿,沈百终突然说话了。 “马是吃饱了才被偷的吗?” 第4章 大漠明珠 清晨的春风穿过窗户吹拂进来,清新而干净,火红色的太阳在群山的遮掩中缓缓升起,路边梧桐树的叶子上落下一滴露水。 有鸟飞上枝头。 这样的早上,如果坐在窗边喝上一壶茶,吃几块早点,一定能叫人心情舒畅。 沈百终在天边微亮的时候就起床了,他穿好衣服,叠好被子,提刀下楼,向厨房里忙碌的师傅要了一壶热水,接着就坐在大堂里给自己泡茶。 到了他这样的地步,已不需要早起练功,养成这样的习惯只不过是因为早年间想要刺杀皇帝的刺客多半在夜深与凌晨时动手,沈百终需要时时刻刻保持警惕,以至后来竟成了一种本能。 在别人睡得最熟的时候,他反而是最清醒的。 这样早的时候,大堂里只坐着沈百终,昨日在这里喝酒的江湖人醉得七倒八歪,不到日上三竿是不会起来的,说书人也只在下午人多时来,至于普通百姓,自然是什么时候要吃饭,什么时候才会踏进客栈。 胡桃木做的桌子光滑平整,在窗外微弱红灯笼光的映照下映出指挥使的影子来,好像他一直坐在那里似的,这辈子也没有离开过。 门外突然传来脚步声,很轻很轻的脚步声,来的人必然有不俗的轻功,要听到这样小的声音自然也要不俗的武功。 沈百终当然能听到。 进来的人是个少年,他穿着一身黑斗篷,斗篷是红色的缎里,斗篷里的衣服也是黑色的,配着黑腰带、黑靴子还有黑牛皮手套,除了苍白的脸色,这个少年就像是从墨里提出来的。 不过他确实十分俊朗,尤其是那双眼睛,格外明亮冷漠,如同冬夜里的寒星。 少年一进来就去了厨房,看来是要了早饭。 沈百终注意到他鞋上的尘土,他肯定已经赶了很久的路,才会又累又饿。 昨日马丢以后,除了因为很重而落下的药袋子,李全给沈百终收拾的换洗衣服也跟着一并丢了,他身上这件自然不再是飞鱼服,只是把一件临时买的普通衣服套在了身上。 沈百终不说话不动手的时候真的非常安静,他没有杀气,也很有礼貌,看起来竟还有些呆,完全不似是天下第一该有的模样,因此少年根本没有注意到他。 他把手摸向腰间,摘下了一个六尺长的软鞭,将其放在了桌上,这就要告诉别人他不好惹。 过了一刻钟,沈百终起身进后厨去要了粥和小菜,端到桌上开始吃。 大堂里安静得可以闹鬼,明明坐着两个人,却活像是假的,一点声音也没有,沈百终不打算说话,少年也不打算理沈百终。 直到外面飞来一只鸽子。 翅膀拍击的声音一下打破寂静,少年忍不住看了过去。 那只鸽子的羽毛雪白光滑,脚上竟还缠了明黄的带子,更像是观赏的宠物。 少年的脸色变了,他即使再久没有入过中原,也知道这颜色不是普通人能用的。 鸽子当然是皇帝养的,平日里就养在御花园里,简直是紫禁城中的大爷,太监宫女都得小心伺候着,喂最精细的谷子,喝玉泉山的水,睡在贡棉做的窝里,就连这窝也是尚衣监手最巧的绣娘做的。 这位大爷唯一的工作就是在皇帝和沈百终中间来回飞。 它当然也飞得很快,你很难找出比它还要快的鸽子,也许只有在江南花家才可以找到一两只。 皇帝把明黄色的带子放在鸽子身上,就好像是站在太和殿顶上朝下面喊似的——你可明白这颜色意味着什么?你可明白这是谁的鸽子? 若是不明白,称早撞墙死了拉倒。 也许办法确实管用,鸽子大爷还没有被谁射下来过,要知道江湖中最耗费的除了马可就是信鸽。 ——李卿进贡艾草三小箱,快马送来,有冰。 意思是青团有着落了。 纸是皇帝常用的宣纸,墨也是他常用的墨。 这当然是皇帝写的信,沈百终一离京,他总要写点什么给他的,那鸽子也是一种证物——和旁人证明这人是皇帝的锦衣卫。 鸽子一放下信就飞走了,皇帝从来不要沈百终回信,他只要沈百终看。 看着飞走的鸽子,少年终于忍不住了,“你是谁?” 他的声音和人一样冷漠,语气也有些暴躁。 “沈百终。” 少年脸色立马变了,变得更苍白一些。 “你的飞鱼服呢?” “丢了。”沈百终乖乖回答。 “衣服也会丢?” “因为马丢了。” 少年的表情又变了,他的表情这次有些奇怪,说不上是什么神色,过了有一会儿,他才又开口,“你的马是什么颜色?” “白色。” 少年不说话了。 又过了有一会儿,他才出声,好像做了很重大的决定,下了不得了的决心。 “你是不是锦衣卫的指挥使?” 这样的问题人人都知道,不过沈百终还是认真点头,没有不耐烦的意思。 少年既然认真问了,他也会认真回答。 “你的消息是不是也很灵通?” “他的消息大约没有我灵通的。”楚留香不知什么时候下了楼,嘴里也不知什么时候啃上了一个包子,一边吃一边坐在了沈百终对面,“他的锦衣卫虽然消息灵通,可他这个人却很笨的,你有什么事倒不如问问我。” 少年打量他一番,冷冷道,“你又是谁?” “楚留香。” 少年显然是听过他的名字的,很少有人不知道江湖上的盗帅,但他偏偏要装作不知道,“楚留香?我不认识。” 楚留香只好摸摸鼻子苦笑,“你不认识我,我却是认识你的,你是不是沙漠之王札木合的子侄?” “你怎么知道?”少年的手已经摸上了鞭子。 “因为我看见了你斗篷缎子里绣的飞骆驼。”楚留香道,“你神色匆匆,一定是从很远的地方来的。” “不错。”一身黑的少年声音更冷,“你既然已经知道我的来历,那我问你,有没有见过我爹爹?” 楚留香却不回答他的问题,反而去问他,“你有没有名字?” “当然有。”为了让楚留香回答问题,他只有忍着怒气,一字一字地吐出话来。 “那为何你问了我们的名字,却不说自己是谁呢?” “黑珍珠,我的名字是黑珍珠。” 楚留香笑了,“这听起来更像是女孩子的名字。” “你有没有见过……” “没有。”楚留香撒谎了,他确实见过札木合,只不过见到的是尸体,还是飘到他船边的尸体,如果这时告诉少年,他一定会动手的,倒不如一起查出真凶,还能让他好受些。 “你!”黑珍珠几乎要被他给气死,但等他看到坐在那里好像在发呆一样的沈百终时,就又把这口气咽下了。 一个人若是肯从千里之外孤身来寻自己失踪的亲人,他怎么可能没有耐心,没有毅力? 就算黑珍珠有信心赢得过楚留香,沈百终他确实是不敢试的。 “我虽然没见过他,但我却在查一件事。”楚留香说,“这件事我已查出些眉目来,西门千、左又铮、灵鹫子就是和你父亲一起失踪的,若能搞明白其他三个人去了哪里,自然也能知道札木合在哪。” “你说了这么多,就是要我和你一起走?”黑珍珠冷笑道,“你难道觉得我是个傻子不成?” “可我也没有理由骗你不是吗?”楚留香笑得像偷到鸡的狐狸,“若是我求财求武功,有个沈百终还不够吗?” 当然是够的。 黑珍珠虽没说话,眼睛里却流露出这个意思。 “更何况你也没有别的线索。” 楚留香这时才慢悠悠补上一句话。 ———————————— 黑珍珠和楚留香还有沈百终一起走了。 就和楚留香说的一样,他在中原人生地不熟,确实没有线索,跟着走才是最好的法子。 出了客栈以后,黑珍珠直接跟在了沈百终身后。 楚留香愣了一下,“你莫非是走路来的?怎么不去牵自己的马?” 黑珍珠瞪他一眼,“关你什么事?我就算是坐鸟飞来的,也和你没有半点关系!” “那你又为何要跟着沈百终?我才是那个有线索的人。”楚留香指指自己的鼻子。 “因为你完全不像是个好人!”黑珍珠居然笑了,他发觉沈百终很好说话以后,已经没那么害怕。 他刚笑完,就被沈百终一把抓住了手腕,拉到了身后去。 绣春刀出鞘,不,绣春刀还没有出鞘,沈百终伸手到一半又收了回来,似乎是觉得没有必要拔刀。 楚留香只觉得眼前一花,就看到沈百终停下了手。 他的两根指头之间夹着一根乌黑透亮的钉子,足有两指长,涂满了毒药,任何一个人若被这钉子刺中,下一秒就要去见阎王。 “透骨钉!”楚留香说道。 这暗器就是冲着黑珍珠来的,他被拉到沈百终背后以后,也没有害怕,眼睛反而亮的不得了。 他立马注意到另一个问题,“灵犀一指?这是不是陆小凤的灵犀一指?” “是。”沈百终把暗器反手掷了出去,透骨钉需用唐门的机关盒子才能发射,他却是用手的,而且远比机关要射得远,射得狠。 楚留香听到不远处有人痛呼,知道这一定是中了,脚下一点,人就窜了出去,“我去看看!” 有人要杀黑珍珠,这个人一定就和让札木合死掉的人有关。 黑珍珠和沈百终站在原地等着。 “灵犀一指是陆小凤教你的?” “是。” “你们中原人,武功都可以随便学的吗?”黑珍珠问。 “朋友可以。” “你有几个朋友?” “一个。” 黑珍珠又笑,“我看楚留香也是想做你的朋友的。” 第5章 老爷子攻略装置 楚留香很快就回来了,他手里拿着一片染上了血的黑色碎布,看来正是袭击黑珍珠的那人身上掉下的。 “我以为你的轻功无人能及,竟然追不上一个只会在暗处出手的小人?” 看来黑珍珠实在很记仇,直到现在也记恨着楚留香在客栈里说过的话。 楚留香笑了,“我也以为有人说过那么一句话,他好像说自己是不认识楚留香的,又怎么会知道楚留香轻功好呢?真是奇怪,太奇怪了。” 黑珍珠瞪着他不说话。 他说不出话了,楚留香却是要说的。 “那人跑得实在很快,我也不知他是向哪里跑的,算是捉不到他了。”楚留香把手里的布条向着阳面提起来,“这血是黑色的,他一定中了透骨钉的毒。” “那岂不是很好?让他自己被自己的透骨钉毒死算了!”黑珍珠说道。 “可那样一来,线索就断了。”楚留香说,“刚刚我在那边也见到了忽然乍起的烟雾,他就是我追至湖面的忍者。我倒是希望他能好好的,最起码也要等我找到他再毒发。” “什么忍者?什么湖边?乱七八糟的,把话说清楚些!” 楚留香仔细讲给黑珍珠听。 西门千、左又铮、灵鹫子和札木合来自天南海北不同的地方,却好像约好了要死在一块似的,而且西门千、左又铮、灵鹫子的亲信都告诉楚留香,他们是收着一封信以后才出门的,无论他们为何而死,都绝对与信的主人脱不了干系。 而黑衣忍者,他不想让楚留香看到书信,便杀了天星帮左又铮的师弟宋刚,所以才被楚留香追至湖边,丢了一颗烟雾弹逃走了。刚刚他又要杀黑珍珠,想必也是不想他把信的内容说出来。 “你说其他三人都收到了一封信?” 楚留香点头,“想必你的父亲也收到了信,你若是肯告诉我们上面写了什么,我们就能查得更方便些。” “我告诉你信的内容,你拿什么来和我换?” “你倒是不肯吃亏的。”楚留香叹口气,“明明是在找你的父亲,现在却好像是我欠了许多似的。” 即使是黑珍珠也忍不住脸红了一些,确实是他有求于人的,这表现实在不礼貌。 黑珍珠看了楚留香,又看看走在后面的沈百终,“虽是我有求于人,可也是你们主动找我的,我爹爹失踪的事对我实在重要,希望你们能体谅一些。” 楚留香说这些话也只不过是想让黑珍珠能彻底放开顾虑,闻言也就取出了怀里的东西,“这是我从左又铮那里找来的,西门千那处也有一模一样的东西,我想是个线索。” 楚留香取出来的东西是一副画像,画像被卷在上好的皮质套子里,看来主人很是珍惜,平日定然小心收着。 画上的人是个女人。 那是个非常非常美的女人,风度和姿态即使是隔着画也让人近乎痴迷,画这画的人又有不俗的造诣,用笔涂色无一不妙,是以这人简直好像要从画中走出来一般。 你看到她,哪怕再有文采,满腹的赞美也都说不出来,到嘴边的就只剩下一个美字。 “这女人的画像有什么用?”黑珍珠问。 “西门千和左又铮喜欢同一个女人,家里还都有一模一样的画像,难道还不算是线索?” “那我也念给你听,你记好了。”黑珍珠不得不承认这也是个线索,于是就把信的内容念出来,“一别多年,念君丰采,必定更胜往昔,妾身却已憔悴多矣,今更陷于困境之中,盼君念及旧情,来施援手,君若不来,妾惟死而已①。” 一别多年,念及旧情。 “看来你父亲正是来帮这个女人的。”楚留香仔细想了想道,“她有不得了的大麻烦,如果你父亲不来,她恐怕只有等死,而你父亲又与她有过旧情,所以一收到信就从立马大漠赶来。” 黑珍珠又瞪他,“是个人就能看出来的,用不着你说!” 这个女人绝不会是黑珍珠的母亲,自己的父亲为了别的女人跑来中原,竟还失踪了,黑珍珠怎么会不生气? 楚留香咳嗽一声,“我想写信的人恐怕就是画中人。你父亲可有这副画?” “他即使有,也不会让我瞧见的。”黑珍珠冷冷地说,“他绝不会让我知道他心里还有另一个女人。” 这话的意思不是说札木合瞒着黑珍珠,而是指札木合是个好父亲,他不会让自己的孩子知道自己爱着除他母亲以外的人,他也不会让自己的孩子感到困扰。 他要给黑珍珠一个完美的童年和家庭。 在他失踪以前,黑珍珠确实是无忧无虑的。 这实在是个很好很好的父亲。 楚留香显然懂了黑珍珠的意思,心里更下定决心,在找到凶手之前决不能让黑珍珠知道札木合已死的消息。 “信上还有别的消息吗?”楚留香问道。 “落款是个素字。” “我们只要搞清楚这人是谁,事情就能解决大半了。”楚留香叹道,他小心翼翼地举着画像,“可我就算把眼睛扣下来放在画上,也看不出上面有什么名堂。” “你为何要着急?这三人,加上我爹爹,都与你毫无关系。” “我若是找不出真相,就永远也别想再做楚留香了。” 楚留香就是楚留香,他怎么会不是自己? 只有死人自然谁都不是的。 黑珍珠奇怪地瞅着他,“沈百终不就在这里?还有他解决不了的人?” 在江湖人心中,沈百终是天下第一,在官宦眼里,他又是杀人不眨眼的锦衣卫指挥使,还有什么人能越过他杀死楚留香? 武功和权力,都比不过的。 “我怎么好意思去麻烦他。”楚留香道,“不过他倒是给了我锦衣卫的腰牌。” 那你还着什么急! 黑珍珠虽没有说话,眼里却是这个意思。 楚留香笑了,刚想说话,就有一只手伸过来拿走了他的画。 画当然是沈百终拿走的。 “画画的人是孙学圃,他给陈绝音画过画。” 楚留香见过陈绝音,那是一个只能用冰冷来形容的女孩子,她好像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说话也说得很少,什么也不喜欢,只有看着沈百终的时候楚留香才觉得她像是个活人。 而且她一见楚留香就会拔刀,她的刀法和轻功都是当世一流水准,即使还比不上楚留香,也够让他头疼了。 所以楚留香对她的印象实在很深。 画这画的人,竟还给陈绝音画过像? “那你知不知道孙学圃在哪?” 沈百终摇头。 ——————————— 沈百终不知道,别人却是知道的,楚留香用锦衣卫指挥使的章在纸上盖了戳,给附近的州府送了信去,隔天就有了答案。 孙学圃在官府是有过登记造册的。 “这样一个画技高超的人,竟住在这种地方,难道他后来遭遇了什么不测?” 一个贫民窟。 脏兮兮的路,脏兮兮的人,好像所有东西都在腐烂发臭似的,楚留香、沈百终和黑珍珠三个人走在这里就像是来错了地方。 楚留香和沈百终还好,他们并不在乎自己穿些什么,用些什么,可黑珍珠的那身斗篷与露在外面的靴子,实在和这里格格不入。 几个又脏又瘦的小孩子已经在偷偷看他们。 出来倒水的大娘也惊奇地看着他们,好像在疑惑,疑惑竟还有人要跑来这里。 “不知道,我不认识他。”沈百终提着刀,目不斜视地往前走。 “你不认识他?他不是给陈绝音画过人像吗?” “她那时只有七岁,这是她后来告诉我的事情。” “七岁?七岁就已可以画美人像了么?”楚留香大吃一惊,他知道陈绝音是个很好看的女孩子,如果不是太冰冷,一定会有许多人跟着吹捧她,但是再好的美人,小时候也是没有长开的。 “有人请孙学圃画。” 黑珍珠拿着孙学圃的画像,突然指着土坡下面来了一句,“你们看!那岂不就是孙学圃?” 土坡下面有一个脏兮兮的老头子,他穿着一身灰色的长褂,提着一桶水往地上倒。 楚留香看出那是一些青菜苗和南瓜苗,只不过它们长得七扭八歪,蔫了吧唧,若是随便抓一把种子往地上撒了就不管,和地上的也差不了多少。 孙学圃的头发已经全白了,动作也缓慢僵硬,好像是个提线木偶人,菜明明在他左边,他却把水都浇到了右边。 楚留香还在观察,沈百终已经走了下去。 “往右一点。” “你是谁?”孙学圃吓了一跳,手里一松,水桶就往下掉去。 沈百终握住把手,把桶轻轻放在一边。 “沈百终。” “锦衣卫指挥使?”孙学圃苦笑一声,“我自认没犯什么事,也不在江湖里沉浮,你找我做什么?” “我想问件事。” “你问吧。”孙学圃虽说着话,却好像被人抽走了灵魂,浑浑噩噩,像个白痴,一点也看不出当年的意气风发,“我惹不起你,一定不会说谎。” “你有没有画过一个女人?她的名字里带着素字。” 孙学圃的脸色本来因为穷苦而蜡黄,现在一瞬间变得苍白,随后又气得发红,身体不停的发抖,好像害怕,又好像愤怒。 “我……我画过。” “是谁?” “是秋灵素!” “你为什么害怕?她是个什么样的人?”楚留香跳下来问道。 “她是个魔鬼!”孙学圃越来越激动,忍不住走了几步,竟被一块石头绊倒了。 他那双沾满泥土的手也抓在了沈百终的衣服上。 楚留香立马去看沈百终,他知道高手都有自己的脾气,万梅山庄的西门吹雪、南海的白云城主叶孤城就很爱干净,武当木道人爱穿有补丁的道袍,小老头霍休爱钱,万一沈百终也…… 出乎意料的是沈百终并没有什么变化,他还是很冷淡,还是面无表情,安静地看着孙学圃。 楚留香暗叹一声,明白自己对沈百终还是不够了解,要成为他的朋友只怕还需要一些时日。 “她是个魔鬼!我为她画了像后,她就挖去了我的双眼,她只是为了不让我再画别的女人!” 现在土坡上面的黑珍珠一惊,他从没见过这样恶毒残忍的女人。 只是为了让一个画家再不能画美人,为了让自己是最好的那一个,竟然生生挖去了他的双眼,何等恶毒的心思。 “你知不知道她在哪里?”楚留香已不忍再问下去,可他实在没有别的法子。 孙学圃摇头,“那是二十年前的事情了,谁也不知道她如今在哪里。” “你记不记得你为一个女孩子画过像?”沈百终问。 “我画过的美人有很多。” 沈百终摇头,“她那个时候还很小,只有七岁。” “你说的是……我想起来了,你说的是不是陈妙音?” 陈妙音? 楚留香心生疑惑,孙学圃是不是记错了名字? 但是沈百终却承认了。 “是,她现在是锦衣卫千户。”沈百终说道,“你画得很好。” “谢谢。”孙学圃艰难地笑笑,脸上的每一条皱纹里都写着痛苦,自从瞎了以后他再也没有拿起过笔。 “你没有见过她,照样画得很好。”沈百终说。 “是。” “花满楼看不见。” “是。” “原随云也看不见。” “……是。” “他们都活得很好,他们虽不会画画,但字写得都很好。” “你什么意思!”孙学圃已开始颤抖。 “你不是用眼睛画画的,你的手还在。”沈百终说。 孙学圃好像被人一拳打在了脑袋上,整个人都懵掉了,连自己在哪里也不知道。 “你画的真得很好。” 孙学圃很久以前经常听到别人这么说,那时候他被人们称为吴道子再世,比曹不兴还要技艺高超,多少美人侠客一掷千金,就是为了求他画一幅画。 那些人夸他的词天花乱坠,吹捧起来也不留余地,他竟觉得自己也当得起赞誉。 现在想来,那千句百句都比不过这一个好字。 沈百终这样的人夸一个好字,比他们说上几个月都要强。 楚留香、沈百终和黑珍珠已走远。 孙学圃突然发觉自己手上沾满了泥土,他刚刚就是这样撞在了沈百终身上。 他又突然发觉沈百终其实并没有把他当作一个瞎子看的,他对自己很礼貌,可并没有帮自己浇水,也没有去扶自己。 他的武功虽高,但竟好像把所有人看做一样的,并不觉得自己有哪里了不起。 楚留香听到土坡下传来了大哭的声音。 一个人大声问,“我若去京城,锦衣卫要不要我!” 沈百终扭回头去。 楚留香对黑珍珠说道,“你信不信?” 这话实在没头没脑,黑珍珠只好问,“信什么?” “你信不信以后你在城墙上见到的通缉令都画得活灵活现?” 作者有话要说: 坐在北镇抚司大院里晒太阳的霍老爷子还不知道有人要和他抢那个最适合晒太阳的位置。 还没出场的宗老爷子也不知道有人要和他抢笔墨。 ①一别多年,念君丰采,必定更胜往昔,妾身却已憔悴多矣,今更陷于困境之中,盼君念及旧情,来施援手,君若不来,妾惟死而已。 该句来自楚留香传奇之血海飘香第十五章 第6章 朋友/悬崖/美人 孙学圃虽不知道秋灵素在哪里,但他好歹知道名字,也算是给了一个线索。 顺着这条线找下去,迟早会有些收获的。 “现在你有什么法子?”黑珍珠问,“我们去哪里找认识秋灵素的人?” 说完这句话,他又忍不住叹气,“这样一个蛇蝎心肠的女人,这么多年都没有消息,她若不是早就死了,那就一定是改名换姓,隐藏起来嫁了人。” “没错。”楚留香笑道,“所以我们必须要找一个消息十分灵通的人问问,只有这样的人才能知道秋灵素去了哪。” “你要找谁问?”黑珍珠问道。 “南宫灵。” 南宫灵是楚留香的朋友,他们认识的时间已经不短,关系也很好,他甚至被邀请到楚留香的船上喝过酒,能被楚留香带到船上去的人,一定要和他关系很好很好才行。 因为那条船就是楚留香的家。 在丐帮帮主任慈去世以后,作为养子的南宫灵自然成了新一任帮主,他也恰好在这座城里。 要论子弟众多消息灵通,确实再没有比丐帮更合适的选择了。 春风吹过树梢,带来草木的香气。 丐帮的总部里,有一个年轻人静静地坐着,他手里似乎还拿了一个册子,若你能走近看一看,就能发现那上面写满了丐帮成员的名子,他竟是想记住所有人的名字的。 这个年轻人当然就是南宫灵,也只有他这样的年轻人,才会意气风发,发誓要闯出一番事业来。 有一个背着两个袋子的男人跑进来,弯腰在南宫灵耳边说了些什么,接着便站在一边恭敬等着。 南宫灵放下手里的册子,“既然是他,你何不直接请他进来?莫说带两个人来,就是带十几二十个人来,难道我就不会让他进来了么?” 男人立马点头称是,快步走了出去。 过了一会儿,南宫灵的小院里便走进来三个人。 这三个人当然就是楚留香、沈百终和黑珍珠。 “这是怎么了?大名鼎鼎的楚香帅也会来找我这个小人物?”南宫灵先发制人,一上来就扣了一个大帽子给楚留香,“你是不是遇到什么麻烦了?” 等到问完了话,他才看到了楚留香身后的沈百终,脸色一变,立马从石凳上站了起来,“指挥使竟也来了,恕我眼拙,一时间没有察觉。” 南宫灵的武功已很高,只是沈百终没有杀气,人太安静,脚步声又太轻,他的武功虽天下第一,人却是不骄傲的。 沈百终看他一眼,没说话。 他是见过南宫灵的,陆小凤的朋友遍天下,不仅和丐帮的王十袋是过命的交情,也帮过整个丐帮度过许多难关,沈百终当然也经常见丐帮的人,任慈就曾领着南宫灵见过他。 南宫灵知道沈百终不爱说话,也知道他这是表示不在乎的意思,便又看向楚留香,用眼神问他怎么带了这么个大人物过来。 楚留香摸摸鼻子,“看来我是不用介绍了,你自然知道沈百终,我身边这一位是大漠之王札木合的儿子黑珍珠。” 南宫灵倒茶的动作顿了一下。 “我确实有事要求你。”楚留香坐下,“我想请你帮我找一个人!” “男人还是女人?” “女人。” 南宫灵笑了,那是一种带着打趣,带着善意的笑,“我记得你船上已有三位美人,难道这样你还不满足吗?” “你知道我是把她们当作妹妹看的。”楚留香苦笑道,“我想请你找的女人我并不认识,只不过她的消息实在太重要,所以我才来求你。” “是谁?” “她叫秋灵素,你有没有听过?” 南宫灵摇头,“没有,不过我可以帮你找。” 楚留香叹气,“这样再好不过,只是我希望你能找得快些。” “她的消息竟如此重要?” “有四个人因她失踪,还有神水宫的人要找我麻烦,你说重不重要?” “神水宫?”南宫灵吃惊道,“是那个神水宫?” “没错。” “那我实在该帮你好好找找的。”南宫灵说道。 安静坐着的沈百终突然动了,他一动,一直小心关注着他的南宫灵立马跟着去看,只见沈百终取出了一幅画来。 那正是楚留香手里的画,沈百终把画打开铺在桌子上,“有没有见过?” 这下南宫灵没办法隐瞒了,他怎么能没有见过自己的养母? 就算是要骗楚留香,不知道化名也就罢了,可对着画像撒这样的谎,日后总有被戳穿的一天,到那时就更加麻烦。 “我见过。”南宫灵只有这么说。 “你见过?” “没错,这是我的养母叶淑贞,我却是不知道秋灵素这个名字的。”南宫灵说道,“自我记事以来,她总是带着一张面纱,不过这画上的风姿仪态是一模一样的。” 他又感概道,“画这画的人实在厉害,即使只看身姿,也如此活灵活现,必定出自名家之手。” 楚留香得到线索,连续十几天都没有如此刻这般开心,闻言他看了一眼沈百终笑道,“这样的名家你以后会经常听说的,因为他已经是锦衣卫的人了!” 沈百终点头。 孙学圃已经由专人送着前往北镇抚司了。 “恭喜!”南宫灵贺了一声,随后又继续追问,“你们问我母亲做什么?” 楚留香现在卡壳了,他难道要和一个人说他的母亲是个阴狠毒辣的女魔头? 即使这人是他的朋友,楚留香自觉也会立刻被扫地出门。 他只有先撒谎,“我有些事想问问任夫人,这事还没有查清楚,我也说不出原委,只求你能带我见见她。” “好!”南宫灵答应,“我不帮你,还算什么朋友!” 他答应的这样快,这样豪爽,实在是一副好朋友的模样。 此刻的楚留香是不知道的,他只觉得高兴,有朋友这样信任他,他还有什么不满足? 世上最令人开心的,是不是就是有人愿意信任你? “只是我母亲她自父亲死后已经独居,一个人住在悬崖上,谁也不见,要想我带你去,还得等些时日。” “好。”楚留香也说好,“你答应帮我,我自然也要体谅你的难处,等任夫人同意了,便请你叫人通知我吧。” 南宫灵点头,“等此事结束,你一定要来找我好好喝几壶,我也定会找人做一桌好菜来招待你。” “我一定会来。” 出了丐帮的门,楚留香看起来还是很高兴。 黑珍珠哼了一声,“我看你已经被迷住魂,活像个白痴了。” 他说了楚留香不够,还要叫沈百终一起去说,“沈百终,你说他蠢不蠢?” 穿着黑衣的指挥使安静地看他一眼,扭过头去,表示不参与他们的争执。 “为什么这么说?”楚留香问。 “因为你已看不出他在骗你!”黑珍珠瞪着他,“秋灵素写信求助,她的麻烦难道会和丐帮无关?” 楚留香摇头。 “任慈突然死去难道不蹊跷?” “蹊跷得很。” “任慈死了以后秋灵素就搬到悬崖上住,难道不奇怪?” “奇怪,奇怪极了。”楚留香不笑了。 “南宫灵既是他们的儿子,又是丐帮的帮主,怎么会半点消息也不知道?” “我也明白这些,可他把我当朋友看,我怎么能为难他?” “所以你就乖乖等着他安排好秋灵素再来骗你,带着你去那个悬崖?”黑珍珠看起来恨不得掏出鞭子抽他,最好抽得他像个陀螺那样转才好,等转不动了就扔到烂泥里拉倒。 “当然不会,我自认还不是太蠢。”楚留香苦笑道,“我们今晚就去找秋灵素。” “你知道她在哪?” “附近的悬崖本就不多的。” ————————————— 附近的悬崖确实不多,只有一两个,风景优美的就更少。 楚留香去市井里问了一圈回来,心里已有了答案。 月色如水,满天的星辰都倒映在溪水里,从山上流下来的溪水又冰又凉,干净的好像容不下一粒沙尘。 夜色中有三个人在赶路,这三个人轻功高绝,踩在城里的房屋顶上,没有松动哪怕一块瓦片,好似蜻蜓点水一般一掠而过,半点声音也不发出。 奔在最前面的楚留香领着身后两个人,悬崖并不远,所以他们等到夜深时才出发,这样也好瞒过无处不在的丐帮子弟。 悬崖就是悬崖,只有高才悬,黑珍珠一看就泄了气,他知道自己是绝上不去的。 “你不如就留下等我们。”楚留香道,“南宫灵一定在山上留下人看守秋灵素,可他绝不会想到我们要从悬崖上去。” 这处山崖又高又陡,几乎与地面成了九十度,抬头看去空中还有薄雾飘散,谁能想到这样的悬崖还有人要去爬? 南宫灵想不到,楚留香也想不到,他在今天之前怎么也想不到自己有一天会去爬这种山崖。 黑珍珠答应下来,“若有人来,我就在最高的树上系一块红布,你们就从别处回来。” 地上的人是看不到红布的,只有山崖上才能看到树上系了什么,实在是个好办法。 “你有没有带武器?”沈百终突然问。 黑珍珠一愣,“我带了我的鞭子。” 鞭子虽好,可始终杀不了人,见血也有些难。 沈百终取下背在身后的绣春刀,递给了黑珍珠,“小心一点,打不过便跑。” 黑珍珠呆呆地看着他,竟然有点脸红,乖乖地接过了那一把刀。 这把刀自然是好刀,顶级的好刀,皇帝在内库里取了皇家珍藏的陨铁,陆小凤请他的好朋友妙手朱停打造,吹毛断发、削铁如泥在这把刀面前只不过是最基本的夸奖。 楚留香看着好玩,不禁笑道,“你若是个女孩子,不如嫁给沈百终算了。” 黑珍珠把刀抱在怀里,用看臭虫一样的眼神看着楚留香,“他武功又高,性格也好,难道不比你好?你就是个倒霉蛋罢了!” 楚留香确实倒霉,要不然也不会被神水宫威胁,他无话可说,只有揉揉鼻子。 他也知道黑珍珠并不是讨厌他,只是有些朋友天生就是这么相处的,就像他和胡铁花,胡铁花就一直喊他老臭虫的。 “我们走吧!”楚留香跺跺脚活动身体,“这样的悬崖我可还没有爬过。” “好。” 声音落下,两个人已经像箭一样蹿了出去,黑珍珠看见两道身影在石上飘忽前进。 就像是两片轻巧的羽毛,被风吹着一样浮起来,楚留香和沈百终在山崖的石头上飞奔,脚尖一点便是五六米的距离。 你若是没有亲眼看见,无论如何也不会相信天下竟有这样的轻功,竟可以在悬崖上如履平地。 黑珍珠若不是亲眼看见,也不会信的。 悬崖顶很快就到了,沈百终还是比楚留香要快,他已经站在了平地上。 不远处有一座小小的木屋,木屋里还亮着灯,暖色的灯光下,一个女人的剪影从窗纸中透出。 这样的画面不仅温馨,而且柔美,让人实在想不到她竟然是什么大魔头,大恶人。 “我们进去吧。”楚留香轻轻落在沈百终身边,“我们去看一看这位美若天仙的任夫人秋灵素。” “见到了她,这事情的谜题就解开了一大半!” 楚留香走了几步,突然拍拍沈百终的肩膀,“我知道你这人护短得很,若是要为了孙先生报仇,也先听听她说什么吧。” 第7章 任夫人 沈百终和楚留香都察觉到房屋对面还有几个人在。 这几人呼吸沉稳有力,延绵不断,显然都是内家功夫练到高处的高手。 南宫灵定是派了人来看守,照这种速度推测,楚留香刚一出门,他就立马派了人来,派来的也一定是丐帮成名已久的长老。 楚留香走近以后,就抬手和沈百终比划几下,示意他跟上别说话。 沈百终自然安静跟着。 木屋里很静,只有一盏小灯亮在窗边,灯火如豆,在夜风中不断摇摆。 秋灵素坐在灯旁边,她穿着一身黑衣,脸上蒙着黑色的面纱,身姿动人,哪怕看不到脸,你也知道这就是绝色的美人。 楚留香透过窗户定睛一看,发现她竟是在拿着软布擦一个骨灰坛,这骨灰坛当然只可能是丐帮的前任帮主任慈的。 这样心狠手辣的女人,竟会发自真心的爱慕自己的丈夫吗? 推门必定是有声音的,秋灵素一惊,放下手里的东西,拿起桌上的匕首对准了门外。 一声是谁还未出口,楚留香便比了一个闭口的手势给秋灵素,她竟也真的闭嘴不言。 楚留香又请她走到屋后的空地去,秋灵素竟也真的跟着走出去。 直到走到悬崖边才是问话的好地方,这时他们说话才没有人能听得到。 “任夫人为什么要跟着在下走出来?”楚留香忍不住问,“若在下是来杀你的可怎么办?” “你若要杀我,又何必叫我出来呢?” 这倒真是个聪慧冷静的女人,楚留香越来越觉得此事古怪了,也许写信的本就不是她,也许挖去孙先生眼睛的也另有其人,也许她是被人逼着做这件事。 “在下楚留香。”楚留香说道,“这位是沈百终。” 饶是一直冷静淡然的秋灵素,也忍不住吃惊,哪怕多年以前她就已退隐江湖,也是知道这两人的名声的。 “你,你们来找我有什么事?” “在下只想知道一件事。”楚留香说道,“另外一件是沈百终要问的,只看夫人是不是愿意回答。” “你们问吧。” 秋灵素的身影在夜色中显得那么的娇小,那么的动人,那么的令人怜惜,她的声音也是幽冷的,好似空谷中的幽兰。 只是楚留香即使多情,也不会在这时多情,沈百终就更像是个木头脑袋一般了。 他知道每个人都有优点,从不觉得自己有什么了不起,所以他也从不会因为一个人的外貌而对这个人另眼相看。 秋灵素在他眼中与八九十岁的老婆婆没什么区别,甚至八九十岁的老婆婆因为是老人家,沈百终还会更尊重一些。 这也许就是沈百终很招老人家喜欢的原因,人一旦上了年纪,总是喜欢又乖又可爱,而且还优秀有礼貌的年轻人的。 北镇抚司的那两位老人,再加上紫禁城里的李全李总管,就几乎要把沈百终宠到天上去。 这次孙学圃也要去京城,就又多了一位。 若是让陆小凤知道了,他肯定又要感叹北镇抚司去不得了。 他每次去时,霍香虽不会追着陆小凤给他下药,可陆小凤走哪,他却是要瞪到哪的,陆小凤最怕这种人,在那以后都是趴在墙头偷偷找沈百终去玩,生怕被霍老爷子瞧见。 “夫人可知道西门千、左又铮、灵鹫子和札木合这四人?” “知道。” “夫人是不是给他们去了信,要他们来中原?” “是。” 楚留香叹了一口气,“这四个人都是痴情人,只可惜他们已经死了。” 秋灵素身体一震,话里带上了痛苦,“我知道,他们若是现在还没有来救我,一定是早就遇到不测了!” “这四个人的尸体顺海漂流,到了我的船边,死状凄惨各有不同,却是被一人所杀,这人竟还安排了他们自相残杀的假象。”楚留香说道,“夫人究竟有什么麻烦,能让这四人为此而死,且毫无还手之力?” “我为你讲一个故事。”秋灵素说,“我不知道你会不会信,但我说的却都是实话。” “你想必也知道任慈的死有蹊跷,所以才会从悬崖处上来找我。你既知道我在这里住着,也一定见过了南宫灵!” “没错。” “任慈是被人毒死的,南宫灵就是凶手。他毒死任慈后,为了收拢人心,花出去大笔钱财,他又太年轻,是以也打理不好原本的产业。” 这与楚留香的猜测一模一样,他只好叹道,“我明白了,南宫灵要你向他们借钱,夫人你就趁机写了求救的信出去。” “是,可我现在才知道,他要的是他们的命!若我能知道他有这么狠心,也不至于害了,害了他们四个……” 楚留香仔细想了一番,札木合正是被天一神水毒死的,幕后之人不可能将这天下最毒的毒药只用一次就束之高阁,于是出声问道,“夫人可知道毒死任老帮主的是什么毒药?” “我不知道。”秋灵素摇头,“那毒无色无味,我一点也察觉不出,否则又怎会让他将那碗汤喝下去?” 楚留香暗叹一声,知道那毒必定是天一神水,这下子事情倒是串起来了。 可南宫灵又为什么要杀任慈呢?任慈虽是他的养父,却抚养他这么多年,他有什么不满意?难道是为了丐帮的权力? 楚留香不用问出口,因为秋灵素已在接着说了。 “南宫灵的亲生父亲是伊贺的一位忍者,叫做天枫十四郎,当年他找到任慈比武,因来之前便是有伤之身,输了以后便已奄奄一息。” “所以他就请任老帮主抚养自己的孩子?任老帮主已有愧疚之心,便答应下来,而南宫灵却认为任老帮主是他的杀父仇人,于是便下毒害他?” “没错。” 楚留香看一眼沈百终,沈百终的父亲也曾被这位天枫十四郎约战,可哪有人到处带伤去找人决斗的? 秋灵素说道,“这么多年过后,我总算明白过来,天枫十四郎并不是真的武痴,也不是真的想与人决斗,他恐怕只是为了让自己的孩子有个归宿!” 这话有理。 沈前辈是上一任锦衣卫指挥使,武功一流,大权在握,若能把孩子托付给他,也是个好法子。 这天枫十四郎倒是卑鄙,江湖人神圣的生死决斗,竟被他当作计谋,当作把柄来用,半点仁义道德也没有。 楚留香和南宫灵是朋友,现在就觉得更加寒心,他竟继承了亲生父亲的恶毒心肠,若是沈老前辈收留了他,岂不是就成了沈百终的兄长,到时候有了依靠,只怕还会有更大的阴谋。 他的话问完了,就轮到了沈百终。 “你认不认识孙学圃?”沈百终冷冷地问。 “……认识。” “你为什么要挖掉他的眼睛?” “因为,因为我。”秋灵素被沈百终凌冽刺骨的杀气针对,声音颤抖起来,她并不是害怕,那大抵只是人类面对强者的本能反应罢了。 她一边发着抖,一边摘下了自己的面纱。 面纱下并不是值得期待的绝世容颜,反而是一张没有五官的脸,没有眼睛,没有鼻子,没有嘴巴也没有眉毛,就好像是夏天被太阳烤了四五个小时的泥地,干裂开纹,坑坑洼洼。 这样的一张脸,谁也无法形容,谁也无法比喻,走在夜路里瞧见,十个人里九个人都会喊自己见了鬼,还有一个只怕会当场吓晕过去。 乍一看到这张脸,涵养再好的人也忍不住吓一跳,但是沈百终还是不为所动,他本就不期待面纱下有什么美人,又怎么会被吓到。 秋灵素看这两个人都没有露出半分鄙夷和厌恶,心生感动,“不愧是名满江湖的楚香帅,不愧是天下第一的锦衣卫指挥使,见到这样丑陋的面容也能把我当作一开始的那人看,这份心性,这份心性已……” “是谁做的?和孙学圃先生有什么关系?”沈百终问。 “是石观音,就是住在大漠里的那位石观音。”秋灵素说,“她见不得比自己美的女人,给了我两个选择,一是要我自毁容颜,二便是要我死!” “你当然会选择第一个,你那时还年轻,总是舍不得死去的。”楚留香道。 “没错,石观音给我三个月的考虑时间,我就在最后一天的夜晚请了孙学圃为我画像,画成以后便把石观音留下的药淋在了脸上……等我醒来时,看到自己的脸变成这样,一时疯狂竟……” “你为什么要等到最后一天才去找他?”沈百终冷冷地问。 秋灵素说不出话。 她当然是想拖到最后一刻,她当然害怕的不得了,那种心理是谁也说不出的,你越需要做一件事,反而会把它拖得越久,潜意识里好像要忘了它,可这种事通常谁也躲不过的。 “你既已经毁容,直接离开就是,为何还要去挖孙学圃的眼睛?” 秋灵素说不出原因。 可能只是因为当时孙学圃和她在一间屋子里。 “你嫁给任慈以后,与他共享丐帮的权力,拥有无数的财富和遍布天下的子弟,为什么不去找他?为什么不去帮他?为什么不弥补他?” 秋灵素看起来只想找块石头一头撞死。 沈百终从来没有一次说过这么多话,楚留香知道他已经非常非常生气了。 “因为你只觉得自己受了天大的委屈,竟不想别人为什么要平白无故的失去眼睛!” 秋灵素就是被沈百终在这里一掌打死,楚留香也不会有半点意外。 “你只知道那四个人当初爱慕你,却没有想过他们也许已成了家,有了孩子,你叫他们来救你,让他们的妻子孩子怎么办?” “他们的孩子究竟要不要恨你?难道你要让他们认为自己的父亲是自愿去死的?” 这便是在说黑珍珠了。 秋灵素已摇摇晃晃地跪在地上。 “在你毁容后任慈仍愿意娶你,可见他喜欢的不是你的容颜,可我竟看不出你的内在有哪点好!” 这实在是非常非常严厉的批评,楚留香张口想要说话,却实在半句也说不出来,沈百终说的句句有理。 夜风不知什么时候不再温柔,竟刮的人有些冷,几片树叶随着风席卷而过,通通掉到悬崖下去了。 厚重的云遮住了月亮,月光不再,只有屋里的灯还发出微弱的光芒,楚留香几乎很难看清沈百终和秋灵素,更别提是他们的表情。 “我,你,你不会原谅我的对么?” “要原谅你的不是我,你没有对不起我。你对不起的人不是已经瞎了,便是已经死了!” “罪魁祸首确实是石观音,我会去找她,你好自为之。” 说完这句话,沈百终好像再也不想看秋灵素哪怕那么一眼,直接跳下悬崖离开了。 “任夫人……” “他说得对,我实在是一个恶毒的女人,我不仅恶毒,还要装出一副无辜的样子来,有什么脸面活在世上?” 楚留香不这么想,江湖上经常有人觉得他和陆小凤很像,可他们到底是不同的,楚留香潇洒,陆小凤跳脱,他远没有陆小凤那样多的好朋友,他也不像陆小凤那样是个浪子,他有一条船,船上还有三个如同亲妹妹的女孩子,那就是他的家。 陆小凤不喜欢杀人,可如果有恶人非要来惹他,陆小凤也不会手下留情,如果那人惹的是他的朋友,那陆小凤就更加生气了。 楚留香不一样,他认为生命是谁也无法决定的,哪怕那个人是他自己,生命的宝贵是世上任何东西也比不了的,活着就有希望,活下去就有未来。 他绝不杀人,除了法律,没人能轻易制裁一个人,他也见不得有人死在自己面前。 “你走吧,任慈死后,我也跟着死去了,如今苟活着也只是为了找人替他复仇。”秋灵素抬头看楚留香,“我知道你一定不会让他的阴谋得逞,对不对?” “对。” “如此我就放心了。任慈留下的钱财我会全部留给他们四人的亲人和孙学圃,我自知无法弥补,唯有一死了之。” 楚留香看出她死意已生,整个人竟是再没有半分生气,死亡对她疲惫的身体已是一种解脱,也没了法子劝她。 这时屋外的丐帮长老似是终于觉得不对,呼呼啦啦全部往这边来了。 楚留香心中充满悲哀,这事情实在太复杂,说不清楚也弄不明白,天枫十四郎卑鄙无耻,却真心替自己的孩子打算,南宫灵虽然狠毒,却也算替父报仇,秋灵素虽做了错事,却是因为石观音,任慈看似毫无缺点,可楚留香知道,他一定清楚孙学圃的下落,只是为了不让秋灵素伤心烦恼才装作不知,每日与其恩恩爱爱从不提起。 是不是再恶的恶人都还是有好处的? 他们的善良是不是都隐藏的太深,只对一两个人展露?是不是为了这一两个人,就甘愿对别人做出世上最恶毒的事情? 看起来温柔可亲的人,背地里是不是也有龌龊与污秽?秋灵素改名换姓嫁给任慈以后,丐帮上上下下都对其十分敬重,谁能想到她…… 楚留香想不出答案,这种事情自古以来就没有答案,人实在是最复杂的,有时候可爱,有时候却心思歹毒到谁也无法相信。 他只能跟着沈百终走了,事到如今,他一定要找南宫灵问个清楚,等沈百终去大漠找石观音时,他也一定要跟着去! 第8章 江南鸡 楚留香跟着沈百终下了悬崖,才发现他停在一颗树上等他。 那棵树长在石缝里,却长成了一棵参天大树,沈百终此时就正站在一根枝丫的尖端,那根树枝那么细,他却站得非常稳,而且树竟没有一丝下坠的迹象。 衣袂猎猎声中,楚留香也轻巧地落在旁边,他刚想问发生了什么,就瞧见远处的树上系着一块显眼的红布。 布自然是黑珍珠系的,看来是崖上的丐帮长老们发现不对,发信号叫崖下的人来查看了。 “我们走来时的那条路,黑珍珠一定在那里等我们。” 黑珍珠果然在,他站在溪水边,怀里还抱着沈百终的绣春刀,死死地盯着前面的树林,像是要随时给谁一刀。 看到来的人是楚留香和沈百终,他才松了一口气,抬手把刀递出去,道,“我们快走!他们要搜过来了!” 三个人又顺着原路回了客栈,房间的门一关上,黑珍珠就急切地问出口,“怎么样!她有没有说我爹爹的事?” “说了。” “她说什么?”黑珍珠问道。 “她说信的确是她写的,她请这四人来救她……” “你觉得我会想听这些?”黑珍珠冷冷地说,“我现在只要知道我爹爹人在哪里!” 楚留香摸着鼻子,扭过头去,“令尊已经故去了。” “什么!”黑珍珠一把抓住楚留香的领子,“什么时候?你怎么知道?谁杀了他?” “凶手可能是南宫灵,但我认为他绝没有这样的武功,不论是谁,我一定会查出来,然后告诉你……” 黑珍珠的眼睛里已有了泪水在打转,他的眼睛本来里很美很亮,现在的样子就更像是女孩子在哭泣,“他在哪里?” 楚留香不忍道,“在鲁东的红石崖,我的船就停在那里,你到了那里,自会有人把令尊的尸体交给你。” 黑珍珠的眼泪终于掉了下去,他恶狠狠地问,“你早就知道,你一开始就知道我爹爹死了对不对!” 楚留香只有点头。 黑珍珠又扭头去看沈百终,他站在窗边,安静地看着黑珍珠,神色虽一如既往的冰冷,眼睛里却带着担忧。 黑珍珠好像被这担忧刺痛了一样,竟后退几步,“你,你是不是也知道?” 沈百终点头,楚留香一开始就在湖边告诉了他事情的原委。 “你也和他一起瞒着我?”黑珍珠好像很伤心,楚留香骗了他,他只觉得愤怒,沈百终瞒着他,他却伤心起来。 他一把推开了房门,头也不回地走了。 楚留香长叹一口气,“蓉蓉她们还在船上,她们都是很可爱很温柔的女孩子,她们也很会安慰别人,黑珍珠见了她们也许能好受些。” 沈百终不说话。 楚留香道,“五天已快过去,你是不是也要走了?” 陆小凤那边,独孤一鹤已快要赶过去。楚留香这里只差最后一步就可找出凶手。沈百终弄明白天枫十四郎的事情,确实该走了。 “等天亮了,我便陪你去买匹马来。”楚留香坐下来,提起茶壶要倒水,却发现里面是空的,半点水也倒不出来,不由再叹口气,“你的马也不知去了哪里,许是找不回来了。” 窗外星辰满天,窗里却上演着人世间各种难事苦事,楚留香只觉得这几天自己真是过得真是不开心也不高兴,他只想回到那艘船上去,回到在温暖海洋上飘荡的木船去。 一块石头突然砸破了窗纸,掉在地上,滚了几圈后不动了。 暗器最好不要空手去接,你永远也不知道上面有没有淬毒,永远也不知道能不能接得住,所以楚留香和沈百终也就眼睁睁地看着它掉在地上。 石头上裹着的是一张纸。 沈百终弯腰捡了起来。 楼下那一匹黑马你拿去! ——黑珍珠留。 “是不是黑珍珠的信?”楚留香问道。 “是。” “他说了什么?” “他送给我一匹马。” 楚留香笑了,“一个人若是能想着朋友的难处,若是还愿意关心自己的朋友,他就一定不会出大事的,他也一定能从伤痛中走出来。” ——————————— 黑珍珠是大漠之王的儿子,札木合在沙漠中称王,怎么会没有好马? 他那么宠爱自己的孩子,怎么会忍心委屈了他? 黑珍珠的马比起御马来也分毫不差,皮毛顺滑,乌黑发亮,日行千里也没有半点疲惫的样子,而且十分听话。 沈百终很快便到了江南。 江南多雨,沈百终走在青石板路上,从街上的阿婆家买到了一把纸伞。 伞是黑色,不精致也不花哨,用的是普通材料,但这户人家做了一辈子伞,是以这把伞耐用且结实,沈百终就是打着这样的伞敲响了小院的门。 屋檐上有雨落下,滴在草地里,也差点滴在陆小凤的碗里。 他只好又往里站了站。 “我以前一直不知道。”花满楼突然说。 “知道什么?”陆小凤问。 “我以前一直不知道你竟是这样的人。” 陆小凤笑了,“什么人?” “贪吃而且半点风雅也不讲的人。” 陆小凤碗里的不是酒也不是茶,竟是一个烧饼,还是一个驴肉烧饼。 驴肉烧饼发出很浓很浓的香气,肉的香气,烧饼的香气还有酱汁的香气混在一起,什么花香草香就都没有了。 花满楼哪里还能安静地听雨? 他叹了一口气,把桌上的茶收了回去,又把手伸了出来。 陆小凤立马掏出另一个碗来,放到了花满楼手上。 碗里当然也是驴肉烧饼。 花满楼笑了,看来陆小凤早就给他准备好了,他就是故意在这里吃饭,故意要花满楼喝不下茶去,故意要叫花满楼陪着他一起吃。 “人若是饿了,什么法子都没有的。”陆小凤竟还装作什么也没发生,“只是我想不到张平野竟能在江南找来驴肉烧饼。” “他似乎很有钱。” “没错。” “他的钱一定不是锦衣卫的公款。” “当然。” 花满楼道,“他姓张,会不会是那位山西富商的儿子?” “我不知道。”陆小凤捧着碗,“我只知道他好像对我还不错,不像是陈绝音,她竟好像想杀了我似的。” 花满楼笑了,“张平野不是对你好,他是想要让沈百终更喜欢他一些。” 陆小凤突然得意起来,“他们两个的表现,岂不是说明我和沈百终关系好的不得了?” 门外突然响起了敲门声。 这样大的雨,谁会找到这里来? 陆小凤一口闷了烧饼,放下碗去开门。 门外的人当然是沈百终,他看陆小凤没有打伞,便把伞往前凑了凑。 “你来了。” “嗯。” 屋檐下啃烧饼的变成了三个人。 陆小凤去厨房找了壶来煮水,黄铜壶放在炉子上,热气蒸腾而上,逐渐飘开来,在下雨的天气里显得温馨又舒适。 “我听说楚留香遇到了大麻烦。”陆小凤说。 “他卷进了丐帮的事情去。” “丐帮?” 陆小凤和丐帮的关系非常好,任慈就是他的好朋友,丐帮子弟背后背着的口袋象征着他们的地位,就算是帮主,也只能背九个口袋。而陆小凤的另一个好朋友王十袋,就有十个口袋,只因为他对丐帮做了谁也无法形容的天大贡献。 陆小凤和他们都是好朋友,所以整个丐帮都很尊重陆小凤,不管走到哪里的丐帮分舵,陆小凤都能像回了家一样自在。 沈百终把事情讲给陆小凤听。 “我见过任夫人几面,想不到她竟是因为这样的原因才带着面纱。”陆小凤叹道,“我也想不到任慈和南宫灵之间竟有这样的故事。” 花满楼也叹气,“我早已听说过大漠的石观音,我只知道她心狠手辣,却不知她已狠毒到这种地步。” 陆小凤咳嗽一声,“世上的女子再好,当然也是没有你的燕子好的。” 花满楼不理他。 “独孤一鹤明日就到,我把事情讲给你听。”陆小凤对沈百终说。 “好。” “金鹏王朝灭国后,有三位旧臣,他们本该辅佐当年的小王子复国,却始终没有去找他。”陆小凤说道,“这三个人分别是阎铁珊、独孤一鹤和霍休,他们都拿着大笔的钱财,却不肯还回去。” “阎铁珊已经死了。”陆小凤又说,“这是昨天的事,你那是一定还在路上。” “是。” 交代完事情,几个人就不说话了,花满楼安静地听风听雨,陆小凤和沈百终安静地看远山看湖水。 他们的交情难道还用得着说出帮忙两个字?他们的默契难道还用得着商量计划?沈百终只是收到一封信,就从京城赶来了江南,你难道还不明白他们是多么好的朋友么? 等到一壶茶喝完,太阳也快落下山去。 陆小凤把几个碗摞在一起,送去了厨房,然后又开始不安分了。 他若能呆在一个地方不动,才是奇怪的事情。 “沈百终,我请你去吃烧鸡,你去不去?” 陆小凤请他去哪里,沈百终都是愿意的。就算他现在要沈百终跟着去爬雪山,沈百终也会立马就走。 他就这么拐着锦衣卫的指挥使上了路,找了一家客栈点了菜。 陆小凤当然很高兴,他已经有快半年没有见过沈百终,见到好朋友难道不应该高兴? 更何况沈百终不是一般的好朋友,对陆小凤来说,他的朋友遍布天下,能托付生死的却只有一两个。 “猴精是不是还在北镇抚司扫地?”陆小凤问。 “是。” 陆小凤努力忍住笑,他简直恨不得现在就蹦起来蹦到天花板上去。 司空摘星啊司空摘星,你还有今天! 世上怎么会有人想要去偷沈百终的绣春刀?他的轻功和武功,哪一样不是天下第一? 若不是陆小凤是沈百终的朋友,而司空摘星又是陆小凤的朋友,他恐怕早就被吊在北镇抚司的诏狱里了,哪里会是扫扫地这么简单? “我去挑一壶酒来。” 陆小凤去挑酒,他嘴上说着要挑酒,腿也在往酒柜的方向走,可脑子里已经在想要怎么笑话司空摘星了。 就算司空摘星恼羞成怒要偷他一个月的银票,陆小凤也打定主意要笑话的。 沈百终把刀放在桌上,提起壶来倒水,给自己倒了一杯放下,然后又倒一杯推到陆小凤那里去。 这时突然有个穿着白衣服的女孩子停在了沈百终旁边,她真的是个女孩子,只有十几岁的小女孩。 “你是不是沈百终?” 她还很天真,没有经历过江湖上的磨砺,也没有听过很多的故事,所以一点也不清楚这个名字意味着什么,竟能这样直接说出来。 沈百终还没点头,她就又说话了,“我知道你一定是沈百终,只要能找到陆小凤,就一定能找到沈百终。” 这话说的一点也不假。 即使你去问的是江湖上的大智大通,他们也不会比陆小凤更清楚沈百终的下落了。 “我叫上官雪儿。”上官雪儿搬过来一个椅子坐下,看着沈百终笑,“你知不知道我?” 客栈的灯笼高高挂着,上官雪儿本就长得很可爱,在灯光下就更是一个漂亮的女孩子,这样的女孩子来搭话,一般人都会觉得好玩又有趣。 沈百终摇头。 “我是上官丹凤的姐姐,今年二十一岁。你被陆小凤请过来,就是来帮我们的。” 这时候陆小凤也回来了,他不仅带着酒,还顺便把菜带了回来。 “你不要听她胡说。”陆小凤坐下,“她是上官飞燕的妹妹,上官飞燕又是上官丹凤的表妹,她根本没有那么大的年纪。” “你这鬼精鬼精的小鬼头来找我做什么?”陆小凤问。 “谁是来找你的,我找的是沈百终!” “你找他做什么?”陆小凤好像一下子就变了,变的一点也不友好,一点也不爽朗,他竟然用提防的眼神看着上官雪儿,不再把她当作一个小朋友来看了。 “我,我当然是来看看天下第一是什么样子。”上官雪儿也察觉到了陆小凤的变化,她虽不知道一直让着她的陆小凤怎么了,却也因为有些娇纵的脾气不肯退步。 “那你觉得他是怎么样的?” 上官雪儿看看坐在对面安静吃菜的沈百终。 “他当然比你好,不仅英俊,也对别人很客气,他也不对一个小孩子说重话。” 陆小凤笑了,“你今年已二十一岁,怎么还能说是小孩子呢?” 上官雪儿被自己的话呛了一句,不知道该说什么,她刚准备还嘴,对面的沈百终就又说话了。 “陆小凤很好。” 第9章 绣春刀 上官雪儿竟被气走了。 像她这个年纪的女孩子最在乎面子,这里的两个人却也不会让着她,所以她当然觉得委屈,一委屈,她便是要走的。 陆小凤找了一把刀来分烧鸡,“她人小鬼大,对这片地方比我们熟得多,我倒是不担心她的安危的。” 一个鸡腿进了沈百终的碟子里。 “你的飞鱼服呢?”陆小凤一边拿筷子夹着花生米一边问,“这次你竟没有穿飞鱼服?” “马被偷了,衣服在包袱里,包袱在马上,我没有去找。” “有人偷了你的东西?”陆小凤吃惊到花生米都夹不住,任由它滚落在桌上,“楚留香不是与你在一起么?” “是。” 在楚留香面前偷东西,与在司空摘星面前偷东西有什么区别? 司空摘星和陆小凤关系很好,所以陆小凤当然明白司空摘星有多会偷,既然楚留香在江湖上与司空摘星齐名,又怎么会差? 所以马一定是有人趁他们不在时悄悄偷的。 陆小凤竟放下心来,他不怕有人偷沈百终的马,就怕有人骗沈百终的马。 骗子总是比小偷可恶的,骗子要先得到你的信任才能骗走你的东西,沈百终这个人认真得很,陆小凤一点也不想让他对谁失望。 “这马不管是谁偷了,他看到里面的飞鱼服都一定会害怕的不得了,若是偷偷还回来,就有被发现的可能,所以他一定已把马杀了,把东西也烧掉了。”陆小凤说道,“这样的事在江湖上常有的,你也莫要想太多。” 马已丢了这么多天,陆小凤知道自己再去替沈百终找已是不可能找到的,哪怕是叫神仙去也不可能有半点线索。 话虽这么说,但陆小凤也知道若是被锦衣卫那些人抓到了小偷,不吊进诏狱里就奇了怪了。 “嗯。” 陆小凤摸着自己的小胡子重新夹菜,目不转睛地打量沈百终,没有了飞鱼服,沈百终看起来就更不像是个高手了,除了那把绣春刀还让人忌惮,这副呆呆的样子实在太容易让人欺负。 更重要的是,沈百终往往根本不知道自己被欺负了。 陆小凤简直要发愁愁死,忍不住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坐在对面吃菜的沈百终抬头看他一眼,把自己刚刚倒给陆小凤的茶水又往他面前推了推。 陆小凤笑了,虽然他不渴,却还是拿起杯子来喝了下去。 “你想不想尝一尝新馅料的包子?”陆小凤问。 现在正是春季,南方这边向来喜欢以花入菜,这点和北边大不相同,你若是春天来江南,一定能吃到很多听也没听过的新鲜东西。 陆小凤就吃到了。 他觉得好吃,自然也想给沈百终尝尝。 “什么包子?” “馅饼周的包子。”陆小凤说道。 “他的馅料这时候想必已经准备好了。我去他家里提一些来交给小院的厨娘,她明早就能为我们包上一些包子了。” 陆小凤一点也不担心沈百终打不过独孤一鹤,他只担心沈百终吃不饱。 陆小凤用手撑着脸,喝完了一壶酒,突然站了起来,“我还是现在就去,再晚些说不定就迟了,你若是吃完了,就先回去等我吧!” “好。” 能走窗户的时候,陆小凤向来不愿意走正门,沈百终听到小二的一声惊呼,这便是陆小凤已经走了。 ————————————— 珠光宝气阁正办着阎铁珊的葬礼,灵堂里已挂好了白幔,上好紫楠木做成的棺材摆在正中央,不远处放着灵位,再过几天,这位富甲天下的阎老板便要被埋入土中了。 不论你生前有多么高贵,死后都是要埋进土里的。 人一旦死去,唯一有意义的就是留下的和他有关系的人们。 亲人和朋友会替你上香,扫墓,一辈子挂念着你。若是仇人,却说不定会把你从棺材里拉出来鞭尸,切成几大块泄愤。 所以一个人,最好还是多些朋友,少些敌人的好。 阎铁珊当然懂这个道理。 只可惜他还是死了。 他怎么会死? 江湖中最重要的道理,他已践行了一辈子,这样谨慎聪明的人怎么会死? 阎铁珊永远也想不到,正是他最信任的人害了他。 珠光宝气阁的总管霍天青正站在门外,夜色中这个年轻人的眼神显得更加冰冷,更加骄傲。 他当然是有资格骄傲的。 因为阎铁珊的死就与他有关,也因为他就要掌握这无法计量的财富,更因为他的身份,当然他最在乎的,还是他爱上的女人。 霍天青是昔日名震江湖的天禽老人的儿子,是商山二老的师弟,就连关中大侠山西雁也只能算是他的师侄,他的年纪虽小,辈分却高的不得了。 他这样的身份,就算不习武功,在江湖中也无人敢惹,更何况他已很好的继承了父亲的绝学。 出身这样正派的霍天青,阎铁珊怎么会不信任? 只是谁也不知道,霍天青已爱上了上官飞燕,决心为她夺得金鹏王朝的财富,再也不是以前那个正直的年轻人了。 可世事总无常,霍天青得意的时候,他也不知道自己竟早是别人的棋子。 珠光宝气阁的后山有一个小楼。 小楼是霍休的。 霍休是一个老人,他不仅武功高,还有很多钱,据说天下能与他抗衡的只有山西的富商张湖。 他练的是天下最常见的武功,这种武功虽常见,可却并没有多少人能练出什么成果来,只因为这门武功叫做童子功。 能耐得住寂寞的人实在不多,像霍休这样天赋异禀的人就更少,所以他已将这门武功练的很好很好。 所以即使霍休有钱有势,也本不会有女人来找他的。 今天却不一样,有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孩子进了霍休的小楼。 如果花满楼在这里,他一定能认出这个人就是上官飞燕,他喜欢的,却失踪了的那个上官飞燕。 “独孤一鹤今晚就要到了,你怎么一点也不着急?” 霍休穿着一身打补丁的蓝布衣服坐在火前温酒,理也不理上官飞燕。 “你为什么不说话?难道你已经成了哑巴?” 霍休叹口气,“我为什么要着急?” “因为独孤一鹤若是告诉陆小凤真相,我们的计划就完蛋了!”上官飞燕急得跺脚,她越急,反而因为生动的神色越漂亮,天下恐怕没有几个男人能拒绝她。 可霍休仍不为所动,“那我们就让独孤一鹤永远说不出秘密来。” 只有死人才永远说不出秘密。 “我们已不能再拖。”上官飞燕说道,“陆小凤迟早会发现我就是上官丹凤,我也已受不了呆在霍天青身边装作喜欢他!” “我没有拖。”霍休冷冷地说,“你难道不知道沈百终已到了江南?” “我知道!”上官飞燕道,“他不仅到了江南,也已经见到了陆小凤!” “那你还急什么?”霍休问道,“你难道不知道陆小凤是沈百终的朋友?” “我知道。可那个沈百终看起来又呆又笨,虽然确实冰冰冷冷的,可又哪里像是天下第一的样子?” 霍休冷笑一声,“你既没有见过他出手,就永远也不会明白他的可怕!” “可我要怎么才能让他去对付独孤一鹤?”上官飞燕问道,“我今日寻了一个老婆子,给她一吊钱,叫她去撞沈百终,沈百终竟还好好把她扶到了路边!” “这样一个人,这样的脾气,你叫他怎么一句话也不听地杀了独孤一鹤?” “我已经说过,陆小凤是沈百终的朋友。”霍休道,“他们十几岁时就认得了,陆小凤是沈百终的第一个朋友,沈百终也是陆小凤的第一个朋友。” “陆小凤这些年来虽朋友遍天下,可他能托付生死的人却不多,而沈百终也一直只有他一个朋友。” “所以?” “所以我要让独孤一鹤杀了陆小凤!”霍休说道,“沈百终在乎的,除了紫禁城的皇帝,就只有陆小凤!” “只要陆小凤死了,莫说是一个独孤一鹤,就是十几二十个,沈百终也都会一起杀了!” ———————————— 夜色凄迷,不知什么时候起了薄雾,白天才刚刚下过雨,地上还是湿的,草上却又挂上了露珠。 陆小凤提着馅料走在路上,他其实本不必急的,馅饼周也是他的朋友,一年前还被陆小凤从歹徒的手下救过,就算是陆小凤半夜把他从被窝里拽出来叫他做几百个馅饼,馅饼周也不会有半句怨言。 陆小凤空着手去,回来时手里已多了一个装馅料的袋子,还提了两大瓶烧酒,若不是拿不下了,馅饼周恐怕还会再给他塞上十几个水果。 陆小凤脚下生风,越走越快,他已很期待明早的包子,沈百终既然来了,他还要担心什么呢? 迷雾中突然出现一个女人,上官飞燕穿着又轻又软的白衣服,带上人皮面具扮成了上官丹凤,站在路中间等着陆小凤。 陆小凤当然停下来。 “你怎么在这里?” “我在等你。” “你为什么要等我?” “因为独孤一鹤已经来了!”上官飞燕焦急地喊道,“他已去了珠光宝气阁,他要杀了霍天青!” 陆小凤也急了,独孤一鹤竟今晚就到了,他一直以为会是明天。 上官飞燕眼前一花,就看到路边放上了一个袋子和两个酒瓶,而陆小凤的人已经不见了。 此时的独孤一鹤已和霍天青交起手来。 当年的金鹏王朝,有三位辅政大臣,分别是上官木、平独鹤和严立本。上官木是霍休,平独鹤是独孤一鹤,而严立本就是阎铁珊。 阎铁珊和独孤一鹤同为辅政大臣,关系自然要好,独孤一鹤到江南来,除了要解决金鹏王朝的事情,就是要来悼念阎铁珊。 谁知道他一来这里,还没有来得及看一看牌位,听从上官飞燕计划的霍天青便二话不说地动手了。 独孤一鹤自然又急又气,任谁被偷袭以后也不会冷静的,他当然也立马反击,拔出腰间的剑来就刺向霍天青。 两个人打得火热之时,陆小凤便到了。 他一到,就去帮忙,灵犀一指已经使出来,要去夹住独孤一鹤那把剑。 陆小凤自觉是比不过独孤一鹤的,可独孤一鹤正与霍天青比试,此时他只要一插手,不论有没有下重手,有了第三个人,两人自然会停下。 可霍天青一看见他,就大喊一声,“陆小凤!你来的正好!我已经按你的吩咐拖住他了!” 陆小凤好像被人照着眼睛打了一拳,又好像是一脚踩进了茅坑里,他突然觉得自己就是个大傻瓜,竟然上了这样的当。 他又觉得霍天青脸上好像长出了一个脸盆那么大的喇叭花,他竟好像从没有看清过这个人。 无论陆小凤再怎么觉得倒霉,独孤一鹤却是越来越气,“陆小凤!就连你也要动手?你非要逼我不可?” 陆小凤有苦说不出,“你能不能听我解释?” 独孤一鹤冷冷地问,“若是你的徒弟死在别人手上,你会不会听他解释?” 那日在珠光宝气阁,死去的不只是阎铁珊,还有独孤一鹤的徒弟苏少英,这两人都是上官飞燕所杀,现在这口大黑锅却已扣在了陆小凤的头上。 他只能叹一口气,“我不会。” “那你还问什么?” 话音刚落,独孤一鹤就提剑杀来,剑光如同闪电,快得要命,又准得要命,独孤一鹤已练剑几十年,不仅剑法高超,就连内力也无人能及,深厚得可怕。 他的招式一环扣一环,陆小凤虽能看出破绽,却怎么也逃不开,就连躲也躲得很吃力。 这样危急的地步,他竟还在笑。 “你笑什么?”独孤一鹤冷冷地问,“你该说几句遗言才是!” “我又不会死,当然要笑,只有死人才不会笑。” “你难道真的以为自己比得过我?” “自然比不过。” “难道你是在嘲笑我?” “当然不是。” “所以你又有什么机会活下去?” 陆小凤拿起一根青铜蜡烛台去挡独孤一鹤的剑,“因为沈百终已到了江南!” “他就算在这里,又怎么会大半夜来找你?” “我这个人是个大混蛋,满嘴的谎话,可对着他,我却从不说谎的。”陆小凤笑道,那剑已几乎到了他的眼前,可他却还在笑,“我说是要买完东西回去找他,就一定不会食言!” 烛台断成两节。 独孤一鹤的剑已快要刺到陆小凤的咽喉,谁也不会怀疑那把剑有多么锋利,谁也不会怀疑那把剑能不能杀死陆小凤。 就在这时,一道寒光闪过,独孤一鹤的剑竟被击飞出去,牢牢的钉在了灵堂的柱子上。 随后当啷一声,有东西掉在了地板上。 独孤一鹤低头一看。 那正是一把绣春刀。 第10章 司空剁手 不远处阁楼的阴影下,一个穿着黑衣的人慢慢走了过来。 杀气冲霄。 这个人当然就是沈百终。 他的眼睛亮得可怕,如同冬夜里的寒星,他给人的感觉也就像一块寒冰,这个时候,你若指着他说这是天下第一高手,没有人会不信的。 独孤一鹤的脸色难看得就像是一张白纸。 “你要杀陆小凤,就先杀了我试试。” 锦衣卫指挥使弯腰去捡地上的绣春刀。 在他弯腰的时候,本该是最好的偷袭机会,可独孤一鹤就连动也不敢动,连呼吸都几乎要停止。 他的脸上流下汗来,一滴滴落在地上,他的后背,也早就被汗水浸湿。 陆小凤却突然说话了,“我现在只关心一件事。” 沈百终把刀抽出,金属光泽在月下泛着光芒,刀尖似有一点寒芒,而这寒芒已对准了独孤一鹤。 独孤一鹤一只脚向后伸去,内力澎湃下,他已将青石板踏出一个鞋印来,这只脚用来蓄力,他已打算用尽全力一博。 可陆小凤既然说话了,沈百终当然会理他。 “什么事。” 沈百终死死地盯着独孤一鹤,在杀气影响下,连与陆小凤说话都是冰冷的。 “我放在路边的馅料和烧酒会不会被人偷走?”陆小凤叹气,“那可是我们明日的早饭。” 这句话实在奇怪,哪里有人在生死决斗之时还要惦记早饭的? 沈百终沉默,过了一会儿,他突然把刀收了回去,整个人杀气内敛,又像是个普通人了。 “那我们就去找你的东西。” 独孤一鹤瞪大了眼睛,似是不敢相信沈百终竟因为陆小凤这么一句话就不打了。 陆小凤却笑了,“独孤前辈,你难得到江南来,不如也去我们的小院做做客,我还可以请你吃一顿饭。” 独孤一鹤愣住了,他愣来愣去,最后还是收了剑,把剑背在背上,跟上了陆小凤。 打又打不过,还能怎么办呢? 陆小凤真的带着沈百终去找了自己的东西回来,上官飞燕并没有拿走它们,她本就不在意留下线索的,计划已成,陆小凤左右不过一死,还需要小心什么呢? 东西既还在,自然不需要再买,陆小凤又和沈百终与独孤一鹤回了小院。 月光如水,花满楼正坐在院子里品茶,茶香飘满了整个小院,再重的杀气也是会被消磨的。 他虽是个瞎子,却知道自己的朋友们不是,他坐在这里等的时候,已给周围加上了四五盏明灯。 花满楼从来都是一个很温柔,很温柔的人。 石桌旁正好有四个凳子,独孤一鹤刚要坐,就看见沈百终盯着他。 于是独孤一鹤只好再起来,从陆小凤身边坐到了沈百终身边去。 沈百终满意了,不再看他。 花满楼虽看不见,却也知道发生了什么,忍不住笑出声来,不过他笑出声来时,却也开口给独孤一鹤台阶下,他向来不愿意为难别人的。 “我实在想不到独孤前辈会来,不知道您想喝些什么茶?” 陆小凤拍拍盖子,把手里的酒拆了封,“要喝就喝酒,喝茶做什么呢?” “我什么也不想喝。”独孤一鹤冷冷地说,“我只想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阎铁珊为什么会死?你和霍天青又为什么要杀我?” 陆小凤道,“我并没有要杀你。” “你没有?” “我没有。” 独孤一鹤又冷笑一声,“难不成你不是陆小凤?难不成你……” 话到一半,他突然住嘴,因为他想到自己正坐在沈百终身边,既然陆小凤要杀他,何必找什么霍天青呢? 找沈百终岂不是十拿九稳? 江湖上都知道,沈百终从不会拒绝陆小凤的要求——除非陆小凤是要去篡位。 独孤一鹤不说话了。 陆小凤知道这是他明白过来,“阎铁珊是上官丹凤杀的,苏少英也死在她的手上,我到珠光宝气阁去,也是因为上官丹凤告诉我你要杀了霍天青。” “上官丹凤是谁?”独孤一鹤问道。 “上官丹凤就是金鹏王朝的公主,就是她来请我帮忙。” 独孤一鹤眯起眼睛,“我从未听说过有这样一个人。” “可你总该知道金鹏王朝的事,你既是金鹏王朝的臣子,为何要违背当时的承诺,不肯将钱还给金鹏王呢?” “因为根本没有人来找过我!”独孤一鹤说道,“你知不知道复国是多么难的一件事?即使我现在的武功已选非当日能比,对此事我也没有半点信心!” 沈百终突然扭头看向了背后的屋顶。 “阎铁珊是当年最忠诚的臣子,我绝不相信他会贪下那笔财富。”独孤一鹤道,“我既已是峨嵋剑派的掌门,又怎么会对那一笔钱动心,东西我从没有动过,只等着小王子来取!” 事到如此,谁在说谎已一目了然。 花满楼忍不住叹口气,“看来是大金鹏王的错,他不愿意承担复国的责任和痛苦,又想要那三笔财富,所以才找来了陆小凤。” “那个叫做上官丹凤的公主,一定是勾结了霍天青,杀死阎铁珊以后,就要骗陆小凤来找我,再要沈百终杀了我!”独孤一鹤道。 陆小凤却说,“不对。” “不对?”花满楼问,“哪里不对?” “钱不对!”陆小凤问道,“当时的小王子带走了多少钱?” “我们三位大臣带走了三分之二,小王子一人带走了三分之一。” “三分之一是多少?”陆小凤又问。 “三分之一够一个人富庶得活十几辈子,够买下江南一半的地产。”独孤一鹤说道。 “这就对了!”陆小凤说,“不久前我们在大金鹏王家做客,他请我们喝的酒竟是兑了糖的水,他的钱都去哪里了?他怎么会变得这么穷?” “他就是要装作贫穷,才能让你可怜他,去帮他的忙!”独孤一鹤冷冷地说,“你这个闻名江湖的大侠,才会头脑发昏地跑上跑下!” 陆小凤苦笑,“我的意思是,上官雪儿曾告诉过我,她说大金鹏王在她很小的时候,就是过得很简朴,很节省的。” “所以呢?” “所以一个人既已有了花不完的钱,而且不想承担自己的责任,过得又很简朴,他怎么还会想要更多的钱呢?”陆小凤道,“他应该是一个胆小鬼,是一个安于生活的人,怎么会想得到去找我来呢?” 独孤一鹤沉吟道,“有理。” “这件事一定还有人插手,这个人也一定和上官丹凤有关!这件事一开始就是上官丹凤在忙的!” “不错。” “那么你要不要和我们一起去找这个幕后黑手?”陆小凤问。 独孤一鹤已经彻底被陆小凤说服了,“好。” 突然响起了刀出鞘的声音。 独孤一鹤吓了一跳,下意识地去摸背后的剑,这时却有一片影子遮住了他。 沈百终站在他身前,护住了身后所有人,绣春刀已提在手里,他的目光看向的是对面的屋顶。 “有人?”陆小凤问道。 “有。” “几个?” “一个。” 陆小凤还是稳稳地坐着,“那这一个人就交给你了。” “好。” 对面的屋顶上突然响起了悉悉索索的声音,一个穿着夜行衣的人好像地上长起蘑菇来那样冒了出来。 “陆小鸡!你有本事再说一遍?” 陆小凤笑了,“我为什么不敢,你听好了——那这一个人就交给你了。” 他不仅又说了一遍,还拉长语气说,好像生怕司空摘星听不清楚。 司空摘星简直要被他气死,气得从屋顶上掉下去,“你是不是和我有仇?” “没有。我也不过就是替你挖了几百条蚯蚓而已。” 司空摘星吐出一口气,“我已在北镇抚司扫了一个月的地,你难道就不能饶了我?” 陆小凤面上还是一副严肃的样子,内里却恨不得趴在桌子上笑个三天两夜,“我不能。你有没有扫地,和我有什么关系?又不是我叫你去扫地的。” 司空摘星恨不得下来打他,可看着那一把绣春刀,又感觉自己的腿都在发软,“算我欠你一个人情!你就把你的沈百终收回去吧。” 陆小凤终于忍不住了,他笑得上气不接下气,笑得肚子都疼了,“沈百终是一个人。怎么能说是我的沈百终?” 他一边说,一边笑,又一边站起来去拉沈百终。 看到沈百终的刀被陆小凤按下去,司空摘星总算放心了,一个翻身就从屋顶上跳了下去,麻利地给自己搬了一个椅子坐下。 “你怎么会来江南?”陆小凤问。 “你根本不知道北镇抚司有多可怕。”司空摘星的眼神发直,好像想到了世上最可怕的事情一样,“你永远也不会想到我经历了什么。” 陆小凤好奇道,“北镇抚司有哪里可怕?那些锦衣卫都很热情,人都很不错,拿来招待你的东西可都是宫里的贡品。” “呸!”司空摘星骂了一声,“你是沈百终的朋友,我又不是!” “你不仅不是沈百终的朋友,还是因为要偷他的刀才会被罚在那里扫地的。”花满楼说道。 “没错!” “可我已拜托沈百终对你好些。”陆小凤奇怪了,他把手搭在沈百终肩膀上,“沈百终也答应我了。” 司空摘星死死地盯着陆小凤的手,几乎要把眼睛瞪出来,他那样子好像看见有一头猪在天上飞。 过了有一会儿,他才幽幽地说,“没错。那些锦衣卫并没有对我做什么,我就只是真的在扫地,只不过是在诏狱门口扫地。” “诏狱?” “没错。”司空摘星叹口气,“那里天天关进去一些朝廷钦犯和江洋大盗,而且天天都有惨叫。” “什么时候一些惨叫就能吓到偷王之王了?” “我没有被吓到。”司空摘星说,“可这一个月,没有任何一个人和我讲话,所有人都好像是哑巴一样,又好像是瞎子和聋子,谁也不理我,我好像简直就不是一个人!” 独孤一鹤也忍不住笑了,“你要偷指挥使的刀,难道还指望那些锦衣卫对你有什么好脸色?” 司空摘星只好叹气,“我后悔了,我真的后悔了,我从没有这么后悔过。我一出北镇抚司的大门,就赶紧去找了一个茶馆,借了说书先生的衣服,在茶楼替他整整说了两个时辰的书,才总算治好了自己!否则我几乎以为自己已不能说话。” 陆小凤已经要笑到桌子下面去了,若不是沈百终扶了他一把,他就真的要倒下去。 “我若是早知道这件事,就算跑死八匹马,也要跑到京城去听你说书的!”陆小凤捂着肚子,“你到时候会不会说谢谢陆大爷的赏钱?” 司空摘星瞪着他,气到说不出话来。 花满楼赶紧推过去一杯茶。 谁知道司空摘星大喊一声,“陆小凤!你不就是仗着沈百终和你关系好!” 他一边喊着,一边用手搭上了沈百终的肩膀,“我也要和他做朋友!我看你还有什么法子!” 气氛突然安静下来,独孤一鹤目瞪口呆地看着司空摘星搭在沈百终肩膀上的手,司空摘星一低头,也看见了自己的手。 他当然恨不得这只手不是自己的。 他再一抬头,就看见了沈百终面无表情的脸,还有那双平静的眼睛。 第11章 霍老爷子/包子 司空摘星还没有死。 陆小凤租的这个小院虽叫小院,但还是很大的,即使独孤一鹤也要留宿一晚,也还是有地方给司空摘星住的。 司空摘星既然没有死,此时当然就好好的躺在床上。 他给自己盖上了一床被子,把手举到眼前仔细瞅着,这只手向来值得他骄傲,司空摘星虽不是左撇子,可他的左手确实要比右手灵活一些。 那举世无双的偷术通常就是用这只手来施展的,可是今天,他却好像生了病,这只手就好像是别人的手,只不过偷偷换给了司空摘星。 他越想越后悔,简直恨不得剁掉它,可偏偏又舍不得。 司空摘星叹出一口气,决定好好地睡一觉,把这些后悔事都留给明天的自己去解决。 他刚闭上眼睛,就又睁开了,“陆小鸡,你这么还不睡,来找我做什么?” 陆小凤果然就在门外,他把门打开一条缝,就迅速地钻了进来,快得像一缕烟。 “你不是也还没睡么?” “可是我现在就要睡了。”司空摘星朝他挤挤眼睛,“我又没有什么公主要查,也不用关心什么财富,明天一早我就可以快乐自由地去找一些好吃的,然后继续做我的偷王之王。” 陆小凤一点也不生气,他知道司空摘星就是想要气他,他越生气司空摘星就越高兴,陆小凤是绝不会上当的。 他搬了一个椅子坐到司空摘星对面,抱着双臂看他。 “你看我干什么?” “你不知道?” “我不知道。” “你把手搭在沈百终肩膀上了。”陆小凤说。 “我知道,这个我倒是知道。”司空摘星懊恼地说,“我当时被你气得头脑发昏,竟然做出这种事来,我现在已经很后悔,你又何必还要专程来说我?” “我不是来说你的。”陆小凤道,“我只是来告诉你一件事。” “什么事?” “即使你把手放在沈百终的头上,他也不会生气的。” 司空摘星不说话,过了一会儿,他突然把手从被子里伸出来,指着门口喊了一句,“门在那里,不送!” “我没有骗你。” “你就算抢了沈百终的刀,他也不会生气的,可我又凭什么呢?”司空摘星问,“我又不是他的朋友。” “你虽不是他的朋友,可他的脾气很好。” “脾气好?”司空摘星要不是已脱了衣服,现在就想下床去拍一拍陆小凤的脑袋,看看里面是不是因为下雨已进了水,“我从没有见他笑过,你告诉我这是脾气好?” “你若是和他多相处一段时间,就能明白的。”陆小凤叹气,“他绝不是会因为小事而生气的人,他已是我见过的脾气最好的人。” 司空摘星不说话。 “我还想告诉你一件事,你之所以和他做不了朋友,不是因为他不愿意,而是因为你是个小偷。”陆小凤说,“我们都知道你从不偷财物,只偷些奇奇怪怪的东西,可即使这样,你也是个小偷。” “小偷是不是不可以和锦衣卫指挥使做朋友?”司空摘星问道。 “是。” 司空摘星叹气,“我虽不知道他的脾气好不好,却是真的想和他做朋友的。” “为什么?”这次轮到陆小凤好奇了,“你难道不是一直很忌惮他的武功?” “因为我呆在北镇抚司的这一个月,从没听过关于他的一句坏话。”司空摘星好像突然就不困了,“尤其是有两个老头子,他们简直恨不得打起来,而他们打起来的原因竟是要抢着给沈百终寄东西!” 陆小凤笑了。 “所以我虽不了解他,却知道他也许是个很好的人。” “你一定知道那两位老人的名字。” “一个叫……霍香,还有一个叫宗也白。” “宗老爷子的事情我不知道,霍老爷子的事情我却可以和你说一说的。”陆小凤道,“你还记不记得十几年前闻名天下的游方神医?” “我记得,他死了已有十年,实在是可惜。” “你还记不记得他姓霍?” 司空摘星瞪大眼睛,一下子从床上弹了起来,“你的意思是……” “没错,游方神医就是霍香。” “他不是已和仇人同归于尽了么?”司空摘星问,“他用毒一夜之间杀光了济南叶家三十二口人,自己也身中十几刀去世了!” “其实他当时死得还不是很透。”陆小凤说,“所以他挣扎着走到了一片树林里,他已在那里给自己掘好了一个坟,他下定决心不让自己的尸体成为江湖人的闲谈和笑柄,他已给自己留好了后路!” “那他岂不是就差躺进去了么?” “他还没有躺进去。”陆小凤笑了,“因为沈百终就在不远处。” “沈百终?” “没错。”陆小凤道,“他当时刚从河里抓了几条鱼,升火烤了一些。” “所以?” “所以霍香看到以后,就叫沈百终走远一些,不要妨碍他死。” 司空摘星笑了,“我想不到这个凶巴巴的老头子还是条汉子!” “沈百终当时只是递给他一条烤鱼,还问他渴不渴。”陆小凤说道。 司空摘星不说话。 “霍香刚刚被杀了全家,自己也才刚刚报了仇,就在他心灰意冷要去死的时候,一个人竟关心他饿不饿,渴不渴,你明不明白这意味着什么?” “我明白。” 司空摘星重重地倒回床上去。 “所以霍香就去了北镇抚司。”陆小凤道,“只因他是喜欢游历,才被起了游方神医这样一个称号。” “也只因他喜欢游历,常年不在家里,没有人能联系上他,所以才让济南叶家有机会下手。”陆小凤道。 “所以他在去了北镇抚司以后,竟好像变了一个人,再也不肯出去走一走了,他就决心死在那里,钉在那里,沈百终要找人的时候,他要让自己绝对能被第一个找到!”陆小凤终于把话说完。 司空摘星不知该说些什么,江湖上的事他早已见了很多,也听了很多,这样的却还是第一次见。 “只可惜我是个小偷!”司空摘星突然用被子蒙住了头。 陆小凤却笑,“你们虽成不了明面上的朋友,却可以有很好的关系的。” 说完这句话,他就转身走了,喝了一天的酒,就算是陆小凤,也有点困了。 听见关门的声音,司空摘星才把被子放下来,陆小凤这么一通话砸下来,他是彻底睡不着了。 到了后半夜,月亮已经高高挂在树梢上时,睁着眼睛看了两个时辰月亮的司空摘星才突然明白过来。 陆小鸡跑来我这里吧啦吧啦说一堆话,难道就是为了叫我不要误会沈百终? 司空摘星又叹了一口气,又用被子蒙住头,他不得不承认,这两人有这样好的关系,实在是有原因的。 —————————— 清晨。 清晨没有雾。 独孤一鹤走出房门时,一眼就瞧见了沈百终。 只是沈百终没有看他。 他在看陆小凤。 陆小凤当然没有在看独孤一鹤,他也没有看沈百终,他在看桌上的馅料。 他的表情是那么严肃,好像看到了不得了的大事,好像发现了谁也没见过的武功秘籍。 “你知不知道……” “不知道。”沈百终几乎是立马回答。 “你会不会……” “我不会。” 陆小凤叹口气,“那我们要如何把这个包子包起来?” “我不知道。” “厨娘今早突然来找我,她家里有事情要忙,只给我留下一袋擀好的包子皮便走了。”陆小凤头都大了,“她竟觉得我这样的人会做包子。” “你这样的人恐怕只会喝酒!”独孤一鹤慢慢从小路走过来,他背负着双手,那一把黄铜剑锷的剑被他拿在手里,想必他本是要准备早起练剑的。 像他这样的江湖前辈,作息一向很规律,对自己的要求也一向很严格。 独孤一鹤走过来,看了看陆小凤,又看了看沈百终,忍不住问道,“你们不用练功?” 两个人一起摇头。 “那你们在做什么?” “我们在想怎么才能让这个包子皮自己裹住包子馅,然后再自己跳进蒸笼里蒸好自己。”话刚说完,陆小凤就忍不住笑了,“可这实在难得很,所以我们才来研究研究。” 独孤一鹤看沈百终。 沈百终认真地提起装包子皮的油纸包,“我们不会做饭。” 独孤一鹤懂了。 陆小凤一向四海为家,他是个浪子,吃饭自然只在酒楼吃,若是在荒郊野外,就随便烤点什么敷衍了事。 沈百终吃饭不是在北镇抚司,就是在紫禁城,若是离开京城,就和陆小凤一样。 这样的两个人,你难道还能指望他们会做饭不成? 独孤一鹤叹口气,把剑背在背后,提起两个袋子进了厨房。 这位武林前辈,峨眉剑派的掌门人,挽起袖子熟练地升了火,去院子的水井里打了水,接着又开始包包子,最后把它们放进了蒸笼里去。这一串动作行云流水,竟是常年做饭的。 等他准备好了东西,放下袖子看过去的时候,才发现沈百终正靠在门框上看着他,而陆小凤已在外面张罗着摆盘子。 清晨的空气干净而清新,独孤一鹤恍然间竟觉得自己像是多了两个孩子似的,自己竟好像成了寻常人家的祖父,忙忙碌碌地早起做饭,那些江湖仇杀与腥风血雨,都随着春风远去了。 等他再一回头,陆小凤已偷偷进了厨房,从蒸笼里拾出一个烫手的包子来,掰了一半递给沈百终,自己拿了另一半已开始吃了。 见到独孤一鹤看过来,陆小凤还冲他笑笑。 于是独孤一鹤也笑了。 遇到这两个人,怕是神仙也没有办法的。 第12章 小狐狸 沈百终和独孤一鹤在去往大金鹏王府邸的路上。 陆小凤和花满楼去找上官丹凤了。 他们并不打算一起走,因为陆小凤说,他说如果他是上官丹凤,听说了沈百终来找自己的消息,一定不会露面的,而如果是陆小凤来找自己,说不定自己还会因为他好骗的原因去见一见他。 他说这话时,司空摘星就在一旁坐着,一边吃着独孤一鹤的包子,一边点头,他还要一边发表自己的高见,“没错没错,小鸡总是不会聪明到哪里去的。” 吃完早饭以后,这位在北镇抚司扫了一个月地的偷王之王就不知道哪里去了。 所以去找大金鹏王的人只有两个。 独孤一鹤不是话多的人,沈百终也不是,这一路上有些沉默,但气氛却并不尴尬,也不使人难堪。 独孤一鹤有七个徒弟,也就是峨眉的三英四秀,他本就不是一个苛刻的人,做了师父以后就更懂得体谅别人一些,而沈百终一向对年长者很尊敬,所以他们已逐渐相处得很好。 大金鹏王的府邸很大,装饰也很奢华,独孤一鹤踏进门后,难得有些感概。 “就算是这样的宅子,也只能占到小王子那笔钱财里的一丁点而已。”独孤一鹤道,“也许先帝的法子并不是那么有理,也许我们本不该追求复国的大业,只要小王子能留下后代,已算得上是一件好事。” 沈百终不说话。 他虽不说话,独孤一鹤却是知道他在认真听的,“我们的国土在很远的地方,那里的土地很肥沃,金矿银矿数不胜数,那里的人们也很善良,只可惜……只可惜哥萨克的军队比我们要强得多。” 说完这句话,他扭头去看沈百终,“你也是臣子,应该可以明白我的心情,不管什么国家,若是太富庶,总会招人嫉妒的。” “是。” “所以一个国家,不仅要让百姓过得幸福开心,也要拥有能保护自己的力量,这个道理我们懂得太迟,我倒是希望你们可以……” 独孤一鹤顿住了,他笑着摇头,“我竟在说些胡话了,你可是当今天下的武功第一,你的皇帝怎么会不明白这个道理?” “回不去了。”独孤一鹤长叹一声,“一切都已经过去了,那个国家到底不在了。” 春风吹过,送来了园子里的花香。 “你已在这里过得很好,你有了徒弟,有了朋友,还有峨眉剑派掌门人的责任。”沈百终说,他伸手去推长廊的大门,“过去的已不重要。” 大门打开,阳光透进来,阴暗的长廊总算亮堂起来,就算这里住的是一个迟暮的老人,是一个亡国之君,他的宅子里也是会有阳光的。 阳光总是哪里都有的。 “有理。”独孤一鹤笑了。 大金鹏王不在。 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里。 沈百终和独孤一鹤只能原路返回。 他们回去时走的是花园的路,花园旁有个小院子,院子并没有门,有人路过时,便能将里面看得一清二楚。 院子里种了许多花,许多树,还有许多葡萄藤,是个很不错的地方,若是夏天到了,用来乘凉就更好。 院子还里有个小女孩,她背对着两个人,站在高高的树上不知做些什么。 “她是谁?”独孤一鹤问。 “上官雪儿。” “上官雪儿是谁?” “是上官丹凤的表妹。” 独孤一鹤明白了,当年和小王子一起来中原的不只有三位大臣,还有小王子的舅父上官谨,上官雪儿想必就是上官谨的孙女。 上官雪儿穿着一身白衣服,在树上晃晃悠悠地走,那棵树实在很高,枝叶很茂盛,就连树干也很粗壮,已可以让一个小女孩在上面安然无恙地走路。 独孤一鹤看了一会儿,已准备走,他不认识上官雪儿,自认为没有必要去打扰一个女孩的游戏。 就在这时,他突然感到了一阵微风。 这阵微风当然是来自沈百终,只是一瞬间,他就离开了独孤一鹤身边,下一瞬,他就接住了掉下来的上官雪儿。 上官雪儿脸色惨白,紧紧抓着沈百终的袖子,显然是吓得不轻,独孤一鹤走过去,刚准备开口安慰一番,就看到了上官雪儿握在手里的鸟儿。 他一看到这只鸟,脸色就变了,“你知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老人家总是严厉一些的,他们对自己喜欢的,在乎的后辈就更严格一些,上官雪儿也算是王族,独孤一鹤对她总要抱些长辈的态度。 “一个人若是小时候只知道掏鸟,长大了也不会有什么出息!” 上官雪儿愣愣地看着独孤一鹤,还没开口,眼泪已流了下来,等开口的时候,她的泪水简直就像是什么瀑布一般了,“你是谁?你凭什么管我?” “我……” 独孤一鹤不知道该怎么说。 “你凭什么管我?”上官雪儿问,“我一出生就没有爹,也没有娘,我的祖父已经死了,就连姐姐也已经失踪了,你是谁?你凭什么管我?” 沈百终把她放下来。 “不论我是谁,你也不应该为了掏鸟去那么高的树上,然后再掉下来让自己摔死!”独孤一鹤冷冷地说,“若不是沈百终,你难道以为自己现在还能站着和我讲话?” 沈百终迟疑一下,把手放在了上官雪儿头上,“她也许是想把鸟放上去的。” 独孤一鹤愣住。 他突然明白事情或许真的还有另一种真相。 上官雪儿也不哭了,她抬头看着沈百终,就好像是第一次看到他一样,她也好像从来就没听过别人说话。 “你,你到我们家里来做什么?” “来找大金鹏王。” “我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上官雪儿说,她好像一下子就乖了不少,竟然还在沈百终放在她头上的手上蹭了蹭,“他最近总是出去。” “你知不知道上官丹凤在哪里?” “我也不知道,她总是不在家,一定是在外面有了情人!” “嗯。”沈百终把手收回来,“我们要走了,你以后不要一个人去那么高的树上。” 上官雪儿突然拍了拍自己的衣服,把手里的鸟儿举给沈百终看,“你能不能帮我把它放回去?我用轻功接住了它,可是却放不回去。” “好。” 独孤一鹤看起来很想说些什么。 这棵树的高度对于沈百终来说根本不算什么,可等他下来以后,上官雪儿却拉住了他的袖子。 “你难道忍心让我一个人呆在这么空旷的宅子里?” “忍心。” 上官雪儿瞪大了眼睛,“你怎么会忍心?” “因为我还有事情要忙,我要去找上官丹凤。” “你为什么要找她?” “因为这件事里面有阴谋。” 上官雪儿沉默,过了一会儿,她才说道,“我早就知道的,这件事一定有问题,我叔叔本是个很好的人,他对自己拥有的一切已很满意,怎么会突然要去找那些财富呢?” 独孤一鹤看起来真的很想说些什么。 “你带我出去,我就告诉你们一个秘密好不好?”上官雪儿道,“一个只有我知道的秘密,这个秘密一定能让你们知道上官丹凤的阴谋。” 上官雪儿本就是条小狐狸,她知道沈百终容易对小孩子心软,也知道他很在乎陆小凤有没有线索,更知道怎么求人,所以过了不到一柱香的时间,她已哄得指挥使答应带她去酒楼里吃饭了。 要知道她本来求的只是出去这一件小事。 这实在是个很聪明的小女孩。 上官雪儿一进酒楼,就直奔二楼中间最大的那一张桌子,等小二过来以后,便啪的一下把手拍在了桌子上,“我要你们这里最好最贵的菜!” 她说完这句话,就一指刚踏进门来的独孤一鹤,“那个人付钱!” 小二立马去看独孤一鹤,独孤一鹤只有硬着头皮点头。 上官雪儿一路拽着沈百终的袖子,好像怕他突然跑了,她也就只是在刚刚才松手松了一小会儿,现在已拉了回来。 “你是不是不喝酒?” “不喝。” “为什么?” “喝酒会误事。” 上官雪儿道,“那我就给你点一壶茶吧,你有没有喜欢吃的菜?” “没有。” “你这个人可真奇怪,明明那么厉害,要求却又那么低。”上官雪儿笑了,“不过嘛,我确实没有见过比你更好的人了。” 独孤一鹤在对面坐下来,一声也不响,他已经很久没说话了。 上官雪儿突然拉了拉沈百终的袖子,“你能不能替我去买一个糖人吃?” 街对面确实有一个老人家在做糖人,小摊前搭了一个架子,上面有已有一些成品,不论是小猪,还是小鸡,都做得很好。 “你要什……” “我要和你一样的糖人。”沈百终的话还没说完,上官雪儿就接了上去,“你可以请他照着你来画糖人!” 等沈百终下了楼,上官雪儿才收回了自己盯着沈百终的目光,她静静地看着独孤一鹤,好像在学他似的,也一句话都不说。 独孤一鹤终于忍不住了,“你为什么要看我?” 他实在是很严肃的一位老人,即使在人来人往的酒楼里,他的腰干也挺得笔直,剑好好的放在膝上,你若是说他下一秒就要拔剑,也是有人信的。 “难道不是你想和我说话?”上官雪儿拿起桌上的筷子,在空中夹了夹,“你已憋了一路,难道你觉得我看不出?” 独孤一鹤不开口。 上官雪儿敲敲桌子,“你为什么不快一点?我已把沈百终支开,已给你留了面子,你还要我做什么?” 独孤一鹤的脸都要憋红了。 上官雪儿道,“沈百终已经买好糖人了!我本就是不愿意让他走的!” 独孤一鹤终于叹口气,“是我错了,我不该误会你。” 上官雪儿咳嗽一声,“看来你这个人还不算太顽固,我就勉强觉得你是个不错的人吧!” 第13章 遇见/礼物/乌龟 陆小凤和花满楼现在还饿着。 他们并没有什么小女孩拐着去酒楼,所以一路都在寻找上官丹凤的踪迹。 他们此时已走到了一座山上,丐帮的子弟说曾在这里见过上官丹凤,所以陆小凤和花满楼就来这里碰一碰运气。 “你看起来并不开心。”陆小凤道,“你是不是在担心上官飞燕?” “是。” 陆小凤叹气,“上官丹凤既然是这件事的主谋,那么上官飞燕也就不可能置身事外的。” “没错。” “她偏偏又在这样关键的时候失踪,说不定是因为被谁威胁了。” “对。” “我们甚至不知道她是否还活着。”陆小凤道,“我说这么多,只是希望你能……如果真的发生了不幸,我只希望你能不要那么伤心。” 花满楼勉强笑道,“我怎么可能不伤心?” “即便你要伤心,伤心过后只要你还是那个花满楼就好。” 陆小凤话音刚落,远处的树林中就传来了歌声。 那歌声又轻又柔,带着女孩子特有的忧郁,好像在呼唤自己的情人,又好像是在感慨自己的命运。 花满楼的脸色一下子就变了,他几乎是立马调转了脚步,朝着歌声响起的地方而去。 “这难道是上官飞燕在唱歌?”陆小凤问道。 “没错。”花满楼道,“一定是她!她曾为我唱过歌,就是这样的声音……” 陆小凤只好也跟着花满楼走,他们越走越偏,已离开了山上唯一的小路,走到了树林中去。 他们当然也越走越远,可那歌声却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浓浓的香味。 这香味陆小凤最熟,这分明是烤鸡的香味。 陆小凤本就没有吃午饭,现在闻到这个味道,简直要流出口水来。 “你说这有没有可能是上官飞燕在烤一只鸡?”陆小凤问。 歌声响了那么久,花满楼也能确定上官飞燕还好好的,她若是马上就要被杀死,杀她的人是绝不会让她唱那么久的歌的。 花满楼已经不急,所以他听到陆小凤的话几乎要被逗笑,“她怎么可能会在这种地方去烤一只鸡?而且竟还要唱着歌去烤?你分明是已经饿了。” “你又不是上官飞燕,怎么知道她不喜欢在烤鸡的时候唱歌?” 花满楼只是笑,理也不理陆小凤。 陆小凤摸摸自己的胡子,“我已陪你找了你喜欢的人,虽没有找到,但也不是我的错。” “是。” “所以现在该轮到你陪我去找一找我喜欢的东西了。” “你喜欢的是不是烤鸡?”花满楼问。 “当然是!”陆小凤道,“在我饿的时候,我就最喜欢烤鸡。” 确实有人在烤鸡,只不过这个人不是上官飞燕,这个人是张平野,他正蹲在地上加柴火,看到陆小凤以后还笑着朝他挥了挥手。 “你怎么在这里?”陆小凤好奇地问。 “陆大侠可以在这里,我为什么不可以?”张平野笑眯眯地问。 “你当然可以。”陆小凤道,“我只不过有些吃惊,我本以为你和陈绝音已去处理青衣楼的事情。” “我们当然是在处理这件事。”张平野淡淡道,“可是人总是要吃饭的,我和陈绝音已三天没有睡了,我们也已三天没有吃饭。” 陆小凤打量他一番,张平野的飞鱼服上果然已粘上了许多灰尘,他的神色也疲惫许多,就连腰间那把昂贵的折扇,也变得破破烂烂,好像是从垃圾堆里捡来的一般。 他这么一说,陆小凤当然不会好意思去分他的烤鸡,他只有一屁股坐在张平野旁边,想问问他有没有见过上官丹凤或是上官飞燕。 陆小凤还没开口,旁边的草丛里就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陈绝音提着一只兔子从里面走了出来。 她还是很美,神色也还是陆小凤刚见她时那样冰冷,疲惫并没有消磨她的意志,饥饿也不能抵消她的冷漠,陈绝音走过来,把兔子往地上一扔,就坐下不说话了。 她不说话,陆小凤却是要说的,“你们知不知道沈百终已到了江南?” “我们当然知道。”张平野伸手一捞,就把陈绝音已在河边处理好的兔子捞了过来,熟练地用树枝穿起来,架在了火堆上,“指挥使大人到的第一天,我们就知道了。” “你们难道不想去见一见他么?” “想。”张平野懒洋洋地打了个哈欠,“想得不得了,我不仅想去见指挥使大人,我还想请他夸一夸我做得不错,我还想听他多说几句话,能看到他笑的样子就更好。” 陆小凤笑了,“若是想让沈百终笑,那可是很不容易的一件事。” 陆小凤提到沈百终的事情,张平野一下子就有了兴趣,“你有没有见指挥使大人笑过?” “我当然见过。”陆小凤道,“见过很多回。” 这下就连陈绝音也看了过来。 “我送他绣春刀的时候他笑过一回。”陆小凤扳着指头数,“请他喝老北京豆汁的时候,还有和他去武当找木道人的时候,去吃苦瓜大师素斋的时候,在北镇抚司……” 陈绝音的手握紧了腰间的刀柄。 “你在骗我。”张平野突然道,“指挥使大人的绣春刀怎么会是你送的?那明明是皇上从内库中取出的陨铁。” “陨铁是皇帝的没错,但把它锻造成刀的是朱亭。”陆小凤说,“朱亭是我的朋友。” 张平野不说话。 陈绝音也不说话。 “你们告诉我你们为什么在这里,我就告诉你们该送沈百终什么礼物,怎么样?”陆小凤问。 “我们在追查青衣楼第一楼的下落。”张平野说,他几乎是立马就在陆小凤的条件下沦陷了,“最后一个线索就在这座山上。” “所以你们是要找出第一楼的下落来,再去见沈百终?” “没错。”张平野道,“如果空手回去,还有什么颜面去见指挥使大人?” “你们刚刚有没有听到有人在唱歌?”陆小凤又问。 “听到了。”这次是陈绝音开口,“是上官丹凤的声音。” 花满楼本来安静站着,现在惊道,“上官丹凤?” “是,刚刚难道不是上官丹凤在唱歌?”陈绝音问道。 “你一定是听错了。”陆小凤道,“唱歌的人是上官飞燕,她和上官丹凤是表姐妹,你还没有见过她,不过她们的声音确实是有些像的。” “不可能,就是上官丹凤。”陈绝音冷冷道,“我绝不会听错别人的歌声。” “你们最好听她的。”张平野道,“唯独在唱歌这一方面,谁也比不过她的。” 陆小凤和花满楼的脸色逐渐难看起来。 陆小凤还是忍不住问,“你怎么能确定?” “我自学会说话起,就开始唱歌了。”陈绝音冷笑道,“一个人的声音再怎么变,她唱歌换气都不免会露馅的,那种差别很细微,但我可以听出。” “所以……”花满楼喃喃道。 “所以上官丹凤和上官飞燕是一个人。”陆小凤道,“她们中一定有一个人已经死了,另一个人用人皮面具同时扮演着两个人!” “难怪她们从没有同时出现过!”陆小凤又说,“难怪上官雪儿要说自己的姐姐最近很奇怪!” 陆小凤说到这里,几乎要恶心到吐出来,不管这个人究竟是谁,上官丹凤这些日子和自己在一起,而上官飞燕和花满楼互相喜欢,如果是真的,那么她就……她就同时和两个人…… 这不仅是欺骗的问题,更重要的是,花满楼是陆小凤的朋友,陆小凤一想到这一点,就几乎要气到跳起来。 朋友喜欢的人,即使美得像天仙,即使是世界上最好的女人,陆小凤也绝不会动她半根毫毛的。 花满楼愣了好一会儿,长长地叹了一口气。一旦有人点出来,他是比谁也要聪明的,从前只不过是爱情的魅力迷惑了他的思维,现在他已想清楚所有事情。 “花满楼。”陆小凤担心地喊了一声。 “我没事。”花满楼道,“上官飞燕并没有叫我喜欢她,这本就是一件我自愿的事情,怨不得谁的。” 半空中突然传来咕咕的声音,陆小凤抬头一看,就看到了一只鸽子。 这只鸽子当然就是紫禁城里的那位大爷,它的腿上还绑着明黄色的布条,看来是被沈百终临时征用来给陆小凤送信了。 “信上说了什么?”花满楼问。 陆小凤看了纸条,揉了揉把它扔进火里,“沈百终从上官雪儿那里知道了金鹏王朝的秘密,直系王族的脚上全部都有六根足趾。” “你们可以抓住上官丹凤,脱下她的鞋子去看一看。”张平野笑道,“如果问不出,也可以送来我们这里,她既然出现在这里,想必和青衣第一楼也有不小的关系,我这个人很擅长拷问,正好可以帮帮忙。” 陆小凤叹气,“我们这就去找她,她一定还没有离开这座山。” “她也一定不知道我们已发现了她的秘密。”花满楼叹道,“上官丹凤虽因你的事情暴露了,可上官飞燕这一个身份还是能用一用的。” “没错。”陆小凤站起来,“我们现在就走,若是迟了,她不免会心生怀疑。” 陆小凤刚抬脚要走,一根树枝就飞过来插在了他的脚边。 陈绝音冷冷道,“礼物。” “什么礼物?”陆小凤觉得好笑,故意装出忘记的样子。 “我……该送指挥使大人什么礼物。” “你知不知道宗也白养在房间里的乌龟?”陆小凤问。 “我知道。” “那只乌龟其实是沈百终的。”陆小凤说,“你若是要送礼物,就最好挑一个好看的瓷缸送去给宗也白,虽是宗也白收到了礼物,但沈百终一定会很高兴。” 这句话说完,陆小凤就和花满楼离开,寻着歌声消失的方向继续走。 走了有小半个时辰,陆小凤突然问,“你难道不好奇沈百终为什么会养一只乌龟,还要养在别人那里?” “我很好奇。”花满楼道。 “那你为什么不问我?” “你若是想说,我又何必问你?” 陆小凤笑了,“那我就来满足一下你的好奇心。” “你还不快说?” “沈百终很喜欢小动物。”陆小凤摸摸胡子,“我虽也很喜欢,不过却是喜欢它们进我的肚子。” 花满楼笑道,“你本就是个很大的馋鬼!” “可是他的运气也许有那么一点问题。”想起这件事,陆小凤就忍不住想笑,“他养了一只很可爱的白老鼠,那只老鼠第二天便被猫吃了。” “猫吃老鼠,这本来就是谁也拦不住的。” “没错!”陆小凤道,“这事怪不了谁,沈百终也不能对一只猫发脾气,所以他就准备去养一养那只猫。” “嗯。” “可是那只猫第二天就去找了一只狗打架!”陆小凤笑道,“猫没有打过狗。” “猫死了?” “没有,它再也不敢靠近北镇抚司的大门。”陆小凤几乎要笑弯了腰,“沈百终刚准备把它抱回去,那只猫就好像见了鬼一样的逃,声音大到整条街都听得到,还抓破了他的飞鱼服!” “猫和狗打架,也没人阻止得了的。”花满楼道,“所以沈百终是不是要去养那只狗?” “对!”陆小凤道,“只可惜那只狗第二天就跟着户部尚书家的母狗跑走了!” 花满楼也忍不住笑了,“这倒是很有趣的一件事。” “他还养过鱼,养过鸭子,养过鸟,养过兔子,就连孔雀也是养过的。”陆小凤道,“最后只有那一只乌龟安然无恙,它自然就成了沈百终最宝贝的东西。” “宗也白一定很喜欢沈百终。” “你怎么知道?” “因为他若是替沈百终养这一只乌龟,一定要很仔细才行。” 陆小凤点头,“没错,这只乌龟也成了宗老爷子最在乎的东西,他害怕沈百终伤心,几乎隔半个时辰就要去看一看那只乌龟,比看护小孩子还要用心。” “你是不是在幸灾乐祸?” “我没有。”陆小凤道,“那些鸡鸭鱼兔,有不少都是我送的,沈百终也都很喜欢,可是总养不住,那个时候他的表情就会很委屈。” “你当然不希望他难过委屈。” “我当然不希望。”陆小凤道,“所以那一只乌龟也是我送的。我找遍了中原所有养乌龟的人家,找到了最健康最长寿最乖巧的两只乌龟,看着它们生下来乌龟蛋,又看着它们把蛋孵出来,才把最好的那一只拿去给沈百终。” “这可真是一只来头大的乌龟。” “它当然是,谁要说它不是,我一定会当场就翻脸。”陆小凤叹道,他转模作样地叹了一阵,还是忍不住笑,“可是沈百终每次去看乌龟的时候,我也实在忍不住笑话他。” “你笑话他什么?” “我自然是笑话他的运气!” “这就是你不讨宗老爷子喜欢的原因。”花满楼也笑了。 作者有话要说: 陆·乌龟培育者·小凤(专家级) 沈·动物之友·百终 宗·操心乌龟·也白 张·迷弟·平野 第14章 倒霉蛋 白天总是很容易过去。 弯月挂在空中,就好像是一个银白色的钩子勾在树上,春风吹过庭院,就连月光也要被它温柔地吹散开。 沈百终拿起一个布罩子罩在桌上,这样菜会凉得慢一些。 然后他又提着一壶酒走向厨房。 “你要做什么?”上官雪儿问。 “温酒。” “你说过你不喝酒。” “是。” “那酒是给谁喝的?” “陆小凤。” “陆小凤?”上官雪儿一下子就从石凳上弹了起来,“陆小凤和花满楼要回来了?” “嗯。” “他们,他们回来得竟这样快。”上官雪儿勉强笑了笑,失魂落魄地重新坐下。 闭目养神的独孤一鹤睁开眼睛看了看上官雪儿,“你在害怕?” “我没有。”上官雪儿说,“我只是不知道该怎么办。” “你不需要想。”独孤一鹤淡淡道,“再过一会儿,你就该去睡觉,等明早你醒过来,无论什么事情都会有结果。” “你们都把我当作小孩子。”上官雪儿沉默很久,突然道。 “你本就是个小孩子。” “可是我知道的未必比你们少!”上官雪儿道,“我知道陆小凤回来的时候,会带着我姐姐一起来!” “你姐姐?” “没错!”上官雪儿道,“我早就发现上官丹凤和我姐姐最近不对劲,所以,所以我就趁上官丹凤在换鞋子的时候闯了进去!” “从那个时候起,我就知道上官丹凤已经死了!现在的上官丹凤,只不过是我姐姐假扮的而已。我姐姐本就讨厌上官丹凤,她一点也不想与她亲近,和我叔叔的关系也并不好,所以整个家里,除了我,绝没有其他人知道足趾的秘密。” “你不想见到你姐姐?”独孤一鹤问道。 “我不知道。”上官雪儿已掉下泪来,“她已经变了,她不仅有了自己的情人,而且也不在乎我了,她还想要不属于自己的东西。” “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再怎么想要,也没有法子的。”上官雪儿用袖子用力擦干自己的眼泪,“就算是抢夺,也迟早会有报应的,她怎么不明白这么简单的道理?” 独孤一鹤叹气,“这确实是再简单不过的道理,只可惜这世上能懂的人实在不多。” 沈百终这时提着已经温热的酒走过来,把它放在了桌上。 等他看向上官雪儿的时候,就发现她好像是哭过。 “你怎么了。” “我没事!”上官雪儿笑了,“刚刚只是有沙子进了我的眼睛里去。我要睡觉了,你有没有地方给我住?” 上官雪儿本来是该回家的,可她偏偏有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她哄着沈百终带自己吃过午饭以后,又哄着他带自己来了小院,而且这次竟连独孤一鹤也跟着一起哄了。 她也没有说什么甜言蜜语,只不过叫了一声爷爷而已。 可这一声爷爷,已足够哄住独孤一鹤。 而且还可以把他哄得连东西南北也分不清。 “你可以住在那一间。”沈百终道,“记得盖好被子。” “好!”上官雪儿道,“我现在就去睡,一直睡到明天早上才会醒,这中间就算是有人放鞭炮,有人拿着锣在我耳朵边敲,我也绝不会醒的!” 看着上官雪儿进了房间,独孤一鹤忍不住叹口气,“她实在是个很乖的孩子,不忍心让我们为难,她也知道怎么才能不让自己伤心。” 沈百终点头。 这时小院的木门发出了嘎吱嘎吱的响声。 回来的人当然是陆小凤。 陆小凤回到小院时已几乎要饿扁,所以他一看到那张桌子,立马就扑了过去,活像是一个饿死鬼。 花满楼比他有风度得多,他只是慢慢走过来,然后拿起了筷子。 “我们已抓到了上官飞燕。”陆小凤闷了一口酒,“不过她现在不在我们这里。” “她在哪里?”独孤一鹤问道。 “她在一辆马车上。”陆小凤道,“那辆马车是张平野买下来的,他和陈绝音一会儿就到。” “张平野和陈绝音又是谁?”独孤一鹤皱着眉问。 事情已到了最后一步,怎么能轻易把上官飞燕交给别人? “是千户。”沈百终道,“锦衣卫千户。” 独孤一鹤放下心来。 “你有没有吃晚饭?”陆小凤问。 “有。”沈百终道,“这是给你和花满楼带的。” “这牛肉不错。”陆小凤指指桌上装着牛肉的盘子,“我今天已闻了一整天的烤鸡味,却连一块骨头也吃不到,我几乎觉得自己已被饿成了一张薄纸!” 花满楼笑了,“你就算是饿到快要晕过去,也一定会是一张厚纸的。” 门外传来了很轻很轻的脚步声。 这声音实在很轻,即使是在安静的夜晚,也很难听到。 但在座的三人都不是平庸之辈,自然不会无法察觉。 脚步声的主人是陈绝音。 陈绝音一推开门,就把目光放在了沈百终身上,好像除了他以外,根本再也看不到别人。 院子里的其他人,对陈绝音来说都好像是空气一般,路边的一根草都似乎要来得比他们好看。 “指挥使大人。” 陈绝音快步走过去,站在距离沈百终几步的地方就不动了。 这个距离既不会太近,也不会太远,太近了可能会让人不自在,太远了又显得不够尊重,所以这个位置已刚刚好。 陆小凤发现她已小心谨慎到连距离都要好好计算。 “嗯。” “青衣第一楼的位置我们已经找到。”陈绝音道,“就在珠光宝气阁的后山上,我们要不要派人去围剿?” 沈百终摇头,给陈绝音拖出一张凳子来,“我自己去。” 陈绝音坐上去,竟变得连手也不知道该怎么放,连自己的绣春刀也不知道该怎么摆,就好像是一个僵硬的冻萝卜。 这个比喻也许有些奇怪,但陆小凤确实找不到更好的形容词,他曾在冬天见过被埋在雪里的青萝卜,萝卜当然没有陈绝音好看,但真的很像。 陆小凤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这样冰冷的女人面对沈百终时会是这样。 所幸陈绝音不用做太久的冻萝卜,她只用做普通萝卜就好。 因为张平野扛着上官飞燕进来了,他扛着的上官飞燕更像是一根冻萝卜,只要有人更像冻萝卜,陈绝音自然就变成了普通萝卜。 上官飞燕被点了穴道,浑身上下只有眼睛能动,她一看到花满楼和陆小凤,就露出了多情且妩媚的眼神来。 她实在是个很好看很好看的女孩子,这样的女孩子露出求救的表情,一定会有很多人甘愿为她付出生命。 但是陆小凤和花满楼并没有动。 张平野像是扔垃圾一样把上官飞燕扔在了角落里,然后就一屁股坐在了沈百终旁边,笑眯眯地说,“指挥使大人,我们已经完成任务了。” “辛苦了。” “不辛苦不辛苦。”张平野立马道,“只要看见您,我就一点儿也不累了。” 陆小凤惊讶地看了张平野一眼,这简直是他见过的最会拍马屁的人,这也是他见过的最露骨的马屁。 他突然发现自己还是不太了解陈绝音和张平野这两个人。 陈绝音和张平野当然都很喜欢沈百终,只是他们一个担心离得太近会让他讨厌,另一个却恨不得贴在他身上。 一个冷得像天山上的冰,一个又总是在笑。 这可真有趣。 花满楼已解开上官飞燕的穴道。 “你们想对我做什么?”上官飞燕问。 “我们不想对你做什么。”陆小凤慢慢说,“你难道没有发现?” “发现什么?” “发现这里的人,你一个也打不过。” 上官飞燕的脸色变了,变得有些苍白,有些难看,但她还是笑了,她笑起来的样子完全符合一个男人对女人的幻想,“我知道你不忍心对我做什么的。” “我其实很忍心。”陆小凤道,“如果你不说实话,我就会割掉你的鼻子,或者划花你的脸。” “你舍得?” “我当然舍得。” “你不会。”上官飞燕很有自信,“你并不是那样的人。” “就算他不是,我是。”张平野突然开口,“我审问过的人没有一千也有八百。” 张平野把手放在自己的绣春刀上,眯着眼睛,缓缓道,“也许你并不认识我,但你总该认识我这一身衣服。” “你可以好好想一想。”他又道,“我很擅长一些小手艺,也很擅长用药吊着别人的命,我可以先废了你的武功,再划烂你的脸和身体,最后还可以把你卖到妓院里去。” 上官飞燕死死地盯着他。 “你现在嘴硬,无非是以为你背后的男人会来救你。可我做事情一向很快的。”张平野笑道,“等他来救你的时候,我保证你一定已开心、快乐的被我卖出去。” 没有人怀疑他是不是在说假话。 能笑着说出这种话的人一般都比较狠的。 “你为什么非要为难一个女人?”突然有一个声音说道。 “只因为她是你的女人,我就非要为难一下的。”张平野道。 今天这个小院还真是热闹,一会儿的功夫已进来许多人,现在又多了一个霍天青。 “你这样的人竟也会跑去做锦衣卫,倒是令我吃惊。”霍天青冷冷道,“但愿你父亲知道以后,不会被你气死。” 他竟好像和张平野是老相识。 “这就不劳你担心了。”张平野说道,“我做锦衣卫,自然也有我父亲的意思在里面。” 霍天青闻言吃惊地看一眼沈百终。 独孤一鹤曾被霍天青害过,他昔日的朋友阎铁珊也算是死在霍天青手上,所以现在一看到他就怒火中烧,恨不得直接拔剑,“你是不是已经想好了要怎么死?” “我想好了。”霍天青说。 “你既然不想死还敢……”独孤一鹤呆住,“你想好了?” “我想好了。” 霍天青怎么会想好?难道他今天来就是为了送死? “陆小凤没有死的时候我就已觉得不对。”霍天青淡淡道,“当我知道金鹏王朝关于足趾的秘密时,更已明白我的计划再也无力回天。” “所以你容忍不了自己的失败,竟决心前来送死?”陆小凤忍不住问道。 “当然不是。”霍天青的眼睛里流露出非常温柔的神色,“我是为了飞燕,我怎么能忍心让她一个人去死?” 这样一个骄傲又冷漠的人,提到上官飞燕时却好像是完全变了,他的武功和家世似乎已不再重要,他的眼里只有上官飞燕,好像就是为了她而活一般。 爱情是不是都有这样的魔力?竟可以叫一个人发生这样大的改变。 霍天青明知道已经败了,却偏要来陪着上官飞燕。 陆小凤感概良多,因为霍天青也曾是他的朋友,他在和司空摘星于华山之巅比试翻跟头时就认识他了。 最起码那时他还是一个很好很好的人,当得起天禽门掌门这个身份。 张平野的心却好像是石头铸的,半点也没有触动,他虽然笑,却笑得让人心里发冷,“你既然如此喜欢她,不如就在北镇抚司的诏狱里和她团聚。如果宗老爷子愿意发善心,说不定还能让你们住在一个房间。” 上官飞燕却突然喊出了声,“你们难道以为我就这样败了?我……” 她这样喊,大家自然都去看她,可她的话喊到一半,嘴里竟吐出血来,显然是中了毒。 霍天青大惊失色,连忙冲过去抱住了上官飞燕,“你怎么了?” “我,我……” 连一个我字也说不全,上官飞燕就死去了。 已经抱起上官飞燕准备去寻医生的霍天青愣在原地,似乎已经被这突如其来的灾难给弄傻了。 其他人也傻了。 只有沈百终看不出表情,似乎发生什么事,他也不会有半点惊讶。 这件事的变化和发展,已经有些离谱了,谁也想不到上官飞燕竟然死的这样突然,简直像个笑话一样。 一把绣春刀突然擦着霍天青的脸飞了过去,死死地钉在了小院的红墙上。 随后一道黑影闪过,拔出墙上的刀翻身出了小院。 这些变化也只在一瞬间,等沈百终出去以后,地上才响起了叮叮当当的声音。 陆小凤上前一看,石板地上竟插满了细如牛毛的钢针,一根根乌黑发亮,显然萃了剧毒,这些暗器被沈百终的绣春刀挡下,剩下的力气竟还能使它们深入石板,实在是可怕。 “这是什么?”陈绝音问张平野。 “我不知道。” “是暴雨梨花针!”陆小凤道,“唐门的失传暗器,暴雨梨花针。” “这毒呢?”陈绝音又问。 “是天一神水。”陆小凤道,“神水宫的天一神水,上官飞燕怎么会中这样的毒?” 独孤一鹤突然道,“我知道最近江湖传言盗帅楚留香偷走了神水宫的天一神水。” “楚留香一向不肯杀人,据说他手里半条人命也没有,怎么会去偷天一神水?”花满楼道。 楚留香从未杀过人,花满楼虽没有见过他,却对他一直很有好感。 “除他以外,还有司空摘星可以。”陈绝音冷冷道。 陆小凤苦笑,“他不是在北镇抚司扫地么,怎么会有空去偷天一神水?” 霍天青没有反抗,他好像已心如死灰,于是张平野直接点了他的穴道,“我们能做的只有等。” “没错。”陆小凤道,“我们只有等,等沈百终回来,看他能不能抓住那一个人。” “沈百终若是跟丢了呢?”花满楼问。 “如果连他也抓不住那人,还有谁可以呢?”陆小凤问。 独孤一鹤刚想开口,陆小凤就打断了他的话,“如果沈百终真的失手,那么就只有一种结果了。” “什么结果?” 陆小凤在这样严肃,这样迷雾重重,这样冰冷的夜晚竟然有点想笑,“这个结果就是,这些事都是楚留香干的!” 有人比自己倒霉的时候,虽然不太好意思,但陆小凤确实是想笑的。 作者有话要说: 正在沙漠里跋涉的楚留香:??? 第15章 变态/阴谋/友情 沈百终其实并不喜欢在夜间行动。 他更喜欢清晨的新鲜空气,那个时候还会有一些鸟儿的啼鸣,似乎一整天都是干净的。 那个时候的太阳也最好看。 夜晚对于锦衣卫指挥使来说,大多伴随着血腥与杀戮,他在更多的时候会坐在太和殿冰冷的屋脊上,或是领着人查抄贪官污吏的家产。 不管怎么样,都没有看朝阳初升来得愉快。 沈百终正在追的人穿着一身雪白的衣服,轻功非常高绝,比起司空摘星和楚留香来也分毫不差,甚至隐隐高出。 沈百终并不知道他是谁,他有些后悔自己当年没有把图书馆里武侠专区的那一个架子看完。 两个人的距离在不断的拉进,沈百终始终是更胜一筹的,他距离白衣人只差不到五尺。 忽然有一只袖箭破空飞了过来。 沈百终躲开,就在他躲的这一瞬间,白衣人已闪身进了树林。 树林里很阴森,溪水流过的土地粘腻而冰冷,月光只能勉强透进一两分,夜间的雾气更是遮挡住了白衣人的身影。 可是这难道可以拦得住沈百终? 他难道不清楚逃向哪里都是没有半点用的么? 一片黑暗中,沈百终听到了落叶的声音,虫鸣声,甚至是树上鸟儿的呼吸声,这些都不是他要找的。 虽然看不见,但听觉和嗅觉还在发挥作用,高手的直觉也在指引沈百终,只要那人敢动一下,他就会立马死在这里。 沈百终安静地站着,他的手已搭在了刀柄上,熟悉他的人都知道他的脾气很好,但沈百终如果认真起来,论杀人的技术,普天之下也许只有中原一点红可以与之相比。 这已和武功无关,中原一点红的武功并不高超,甚至于很难在楚留香手下走过一百招,可是作为一个杀手,他已很懂如何快速省力的取走一个人的生命。 沈百终杀的人当然并不多,可他的悟性与天赋谁也无法想象,他只是见过别人杀人,在这一方面就等于是无师自通了,再加上天下第一的武功,没有什么人是他无法解决的。 绣春刀已出鞘,人却没有死。 就连鲜血也没有洒落。 怎么会这样? 难道沈百终生病了?他是不是中毒了? 莫非天下第一已不是沈百终? 月亮突然破开云层,透过树枝洒下光来照亮了这一小片树林。 月光正照在沈百终的刀锋上。 哗啦一声,一把折扇打开。 穿着白衣的男人笑眯眯地看着沈百终,一点也不在乎抵在自己脖子上的绣春刀,他居然还开口和沈百终打招呼。 “沈大人,晚上好。” 沈百终收刀入鞘,“……世子殿下。” “这么晚了,沈大人在这里做什么?”宫九笑道,“难不成是在散心?” 沈百终不说话,他本就不是很会讲话。 即使他知道宫九就是刚刚用暴雨梨花针偷袭霍天青的人,也不能做些什么。 宫九是太平王世子,是皇亲国戚,即使锦衣卫有这个权力下诏狱,也要在不惊动别人的情况下带走他,现在这种情形,沈百终不认为宫九会没有后手。 “久闻锦衣卫指挥使沉默寡言,今日倒是见到了。”宫九不称赞沈百终的武功,反而说起他的性格来,“虽说如今江湖上人人称赞陆小凤楚留香之辈,我却觉得沈大人这样的人更令人亲近。” 沈百终沉默很久。 宫九也不着急,他好像从没见过锦衣卫一般,又压根好像是从没有见过活人,打量了沈百终一遍又一遍,也不觉得无聊。 “你为什么要杀霍天青?”沈百终突然问。 “霍天青是谁?”宫九问,“我从没有听过这个名字。” “珠光宝气阁的总管,天禽门掌门。” “我可以保证,我从没有见过他。”宫九慢慢道。 看来他是打定主意要装傻。 沈百终没有证据,即使是他,也不可能就这样在树林里把太平王世子一刀杀了,所以他转身就走。 “沈大人,月色正好,我们不如挑一家酒楼饮酒赏月。”宫九笑着跟上,好像一点也不知道自己被讨厌了,“不知道沈大人愿不愿意赏脸?” “不愿意。” “为什么?” “我不喝酒。”沈百终说道,然后他又抬头看天,“今夜有云,月亮也并不好。” 宫九又笑,他还从没见过这样认真的人,一个人越是认真,他就越有兴趣。 “我若非要请你去呢?” 沈百终停下,他的手又握上了刀柄,杀气升腾间,整个人锋利得就好像是一把武器,周围的草木似乎也带上肃杀之气,空气竟也跟着沉重起来。 他虽没有拔刀,但谁也不会怀疑他能不能杀人。 宫九的汗已一滴一滴的流下来,脸色也逐渐苍白,可他竟还是在笑,他不仅在笑,苍白的脸色竟又逐渐泛红,眼睛里更是流露出了一种谁也无法形容的光彩。 “沈大人,你很好。” 沈百终用迷惑的眼神看着他。 宫九的脸色更红,他的气息竟也开始不稳,“这样锋利的杀气,我还从未见过。” 不知道为什么,沈百终竟突然觉得自己好像吃了亏,他的感觉一般没错,所以他已决定自己要立马离开。 再留下去,他会遇到什么事,根本无法想象。 沈百终也不愿意去想。 这次宫九没有去拦他。 他好像不太舒服。 沈百终走在路上,突然想起了很久以前的邪王石之轩,听说那个人的性格也如此变幻莫测,不由得远远回头看了一眼,宫九似乎已倒在地上。 ————————————— 沈百终一回到小院,院子里的人就都看了过来。 “如何?”陆小凤最着急,忍不住问出声。 沈百终摇头,“这件事已不是江湖的事。” 陆小凤懂了。 “连我也不可以说?” 沈百终道,“我可以告诉你,但这对你并没有什么好处。” 陆小凤笑了,“你既然能说,我就一定要知道的,我这个人没有什么本事,除了能吃能睡,就只剩下一颗好奇心。” “而且我的好奇心比谁也要重。”陆小凤叹道,“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我才有那么多麻烦,可一个人若是没了好奇心,他的生活一定很无趣。一想到这一点,我又觉得自己还算是个头脑清楚的倒霉蛋。” 陆小凤一边说,一边靠了过去,等到和沈百终说完了悄悄话,陆小凤就站在那里怔住了。 他长长地叹了口气,“这确实是没法子的,即使有法子,这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除了陆小凤以外,再没有人有资格从沈百终那里知道事情的真相,小院一时沉寂下来。 “这件事难道已经结束?”花满楼忽然问,“灭口的人一定就是最后的……” “你的意思是霍天青只不过被刚才那人利用?”独孤一鹤问道,“他和上官飞燕难道只不过是他的棋子?” “我不这么认为。”陆小凤皱眉道,“这个人更像是半路出手,无论是天一神水还是暴雨梨花针,都不是简单的东西,这两样东西一旦出现在江湖上,立马就会掀起腥风血雨。” “天一神水自不必说,这是江湖上唯一一种无色无味的毒药。而暴雨梨花针,据说当年号称八臂神猿的侯南辉可以一次接住八种暗器,可是就连他也因此而死。” “无论是上官飞燕的飞燕针,还是霍天青的计谋,在这个人面前都成了小儿科。”陆小凤继续道,“一个人做坏事总会有些习惯的,坏人中的坏人甚至会故意留下线索来,只为了炫耀自己,再顺便嘲笑嘲笑别人。这个人显然只是刚刚出现。” “你认为还有第四个人插手!” “不是插手。”陆小凤道,“他一定才是整件事的主谋。” “这个人是谁?”花满楼问道。 “还有一个人能得到好处。”张平野突然道,“只不过他从来就没有出现过,你们竟也忽略了他!” “霍休。”独孤一鹤冷冷道,“当年我就已看出,这个人实在不是什么好东西。” ———————————— 事情已经很明白。 霍天青与上官飞燕骗独孤一鹤杀陆小凤不成,就已经败露,只不过那时所有人都以为只是他们两人勾结谋事。 只是上官飞燕死时却仍相信会有人来救她。 霍天青已自投罗网,还会有谁能救她? 所以此事一定有第三个人参与,这个人连霍天青也并不清楚,他似乎根本不知道还有这个人。 第四个人出手毒死了上官飞燕,又要用暗器杀死霍天青,可他也大抵只是半路插手。 第三个人才是谋划金鹏王朝财富的主谋,而这个人一定就是霍休! 最后要去找霍休的仍是两个人,这两个人当然就是陆小凤和沈百终。 独孤一鹤留下来安慰早起的上官雪儿,花满楼要去为上官飞燕寻一块墓地。 他们当然不必再跟着去,如果沈百终和陆小凤都不能解决霍休,再去那么多人又有什么用? 张平野和陈绝音带着霍天青走了,他们要去衙门里处理一番,带着霍天青回京城,放在诏狱里好好拷问。 就算是个笨蛋也能看出他们根本不想走,只可惜他们不得不走。 陈绝音的眼神简直要在陆小凤身上戳出几个洞来,张平野虽也很惋惜,但陆小凤今早却看到他已在偷偷数口袋里的银票。 那样厚的一叠银票,最小的面额也是一万两。 看来沈百终的乌龟说不定会换一个金水缸来住。 一想到那只乌龟,陆小凤就忍不住笑。 他一笑,沈百终自然要看他。 “你怎么了?” 遇到不懂的事情,沈百终一般都会问。 “我只是在想楚留香。”陆小凤立刻把脑袋里想着的乌龟扫地出门,提起另一个话题来,“上官飞燕死于天一神水,若不是我们知道他的为人,他一定又会背上一个天大的黑锅。” “是。” “可天一神水又确实被盗了。”陆小凤道,“最起码我确实亲眼见到一个人毒发身亡。” “没错。” 陆小凤摸摸胡子,“能将天一神水偷出神水宫的只有两个人。一个是楚留香,还有一个就是猴精,猴精在北镇抚司扫了一个月的地,这件事当然不会是他做的。” “这件事当然也不会是楚留香做的。” 陆小凤点点头,“可江湖上都在传楚留香盗取天一神水这一个消息,一定是有人在陷害他,陷害他的这个人一定和毒死上官飞燕的人有关系!也一定是这个人偷走了天一神水!” “嗯。” “所以我们解决完霍休的事就要去找楚留香,只有跟着楚留香,我们才能知道谁在害他,害他的这个人不达到目的是绝不会放弃的。” 天边的太阳已经升起,薄雾被驱散。 陆小凤踏上一块青石台阶,接着道,“这两个案子已变成了一个,楚留香应该会很高兴我们去帮他。” 山并不高,风景却很美,这座山完全是江南水乡的山,不论是花还是草,都生长得很好。 沈百终停下来去看初升的朝日。 陆小凤也停下陪他看,他知道沈百终在哪里都是喜欢看太阳升起的。 风轻轻吹动锦衣卫指挥使的黑色衣角。 “这位太平王世子,会不会就是这个人?”陆小凤忽然问,“他为什么要杀死霍天青?他为什么要插手金鹏王朝这件事?” “我不知道。” “他又为什么要偷天一神水?”陆小凤又问,“是不是他在害楚留香?” “宫九是太平王唯一的儿子。”沈百终道,“我已给紫禁城去了信,北镇抚司也已派人去调查。” “你担心他要造反!”陆小凤是个很聪明的人,“他偷了毒药,还想要金鹏王朝的财富,一个人既想要杀人,又想要钱的时候,他一定是想做一件大事!更何况这个人还是皇亲国戚。” “所以我们绝不能轻举妄动。” “没错,我们该从楚留香那里查起。” 一座小楼已出现在两人的眼前。 天刚亮,所以这座小楼还点着灯火,霍休一定就在楼里,这灯也一定是他点的。 他是不是早就知道有人会来? “陆小凤。”沈百终突然道。 “我在听。”陆小凤道。 “从这座楼里出来……”沈百终迟疑道,“你就不要再和我去找楚留香了。你可以去和花满楼喝茶,或是去找苦瓜大师吃素斋,去找木道人下棋也不错,总之不要再和我一起走。” 陆小凤停下,他把要推门的手收回来,做出一副很奇怪的样子,“我以为我们是朋友。” “我们当然是。” “那你为什么叫我不要和你在一起?”陆小凤问道,“哪里有人会这样对自己的朋友讲话?” “只是这次。”沈百终道,“你不明白朝廷的纷争,那远比江湖要来得险恶。” “我确实不明白。”陆小凤道,“我只知道造反的事一旦牵扯进去,就算有一百个脑袋也不够砍!” “是。” “江湖人虽总是以武犯禁,可若是真的惹到朝廷,却是半点法子也没有的。” “对。” “朝廷与江湖都会大乱。”陆小凤又道。 “我不希望你卷进这件事里来。”沈百终慢慢道,“你是我的朋友,我希望你能过得开心愉快,不要有烦恼的事情,最好活得长长久久,有什么麻烦事都可以来找我,我能解决的,一定替你解决,不会留下它们让你苦恼。” 陆小凤静静地听着沈百终说话,突然道,“这倒是很稀奇。” “什么稀奇?” “你说话一次说这么多很稀奇。” 沈百终被陆小凤噎住。 陆小凤反而笑了,“我们是朋友,我也希望你能过得好,我希望你过得比我更好,你有什么事要我帮忙,就算飞我也会飞过去,就算我已烂醉如泥,我也能爬得起来,只因我们是朋友。” “我知道。” “你既然知道,为什么还要我置身事外?”陆小凤好像突然又很生气,“你知不知道朋友都是要共患难的?你知不知道真正的好朋友可以为了彼此做任何事?” “我知道。” 陆小凤当然知道沈百终知道,因为他们本就是真正的好朋友。 “你既然知道,就应该明白。” 沈百终看他。 “你应该明白,就算你拿着扫把扫我,拿鞭子抽我,我也要和你一起去的。” 第16章 王朝财富 沈百终拿陆小凤没有办法。 他们一起进了霍休的小楼。 小楼里空空荡荡,什么也没有,干净的好像是有七八个小姑娘刚刚打扫过。 房间里空落落的,昏黄的灯吊在木头架子上,几坛酒搁在角落里,不远处只放着一把太师椅。 这里简直一点也不像是青衣楼的总瓢把子会住的地方,倒像是一个老头的房子。 这个老头子还是清修的老头子,说他就是个和尚陆小凤也信。 “我听说青衣第一楼有一百零八道机关。”陆小凤道,“可是这里并不像是有机关的样子。” 沈百终同意。 “地上的砖块没有半点问题。”陆小凤道,“墙也没有问题。我们进来这么久,好像也没有中毒。” “是。” “如果真的有一百零八道机关,即使我的眼神不太好,也总能发现一两道的。”陆小凤觉得奇怪,不禁皱着眉打量起来,“可我竟真的什么也看不出,这里就算是有机关,也一定早被人触发了!” “也许机关在最后。”沈百终把目光从墙壁上收回,“我们继续走。” “好。” 两个人又走了一阵,直到上了楼梯,也没有发现半分不对。 霍休究竟想做什么? 他有什么法子能拦住陆小凤和沈百终? 他竟真的如此自信? 陆小凤看到了一张太师椅,这张椅子和楼下的那张很像,都用了上好的木头,不同的是这张椅子上多了一个人。 这个人当然就是霍休。 霍休低着头,似乎是在看手里的酒,陆小凤和沈百终走上楼梯,对他来说似乎都远没有那杯酒来得重要。 他根本连看都不想看这两个人。 “我来了。”陆小凤道。 霍休不说话。 “你难道连欢迎我也不愿意?”陆小凤问。 霍休还是不说话。 “他已经死了。”沈百终突然道。 “他死了?”陆小凤怔住,过了一会儿,立刻冲了过去。 这段路上果然也没有机关。 霍休的眼睛瞪得很大,神色惊恐,似乎是不能相信自己竟就这样死了,他的衣服还很整洁,鞋子也很干净,死亡也许只是一瞬间的事情。 “天一神水,又是天一神水。”陆小凤长长地叹一口气,“难道他就非要楚留香背这个黑锅不可?” 陆小凤在为霍休默哀,霍休曾经也是他的朋友,这个老人非常吝啬,明明已富甲天下,却还要穿着破衣服,用着破蒲团,可是陆小凤来时,他却总是要用好酒来招待他的。 也许一个人的爱恨本就没有太多关系,爱一个人和恨一个人并不冲突,愿意和一个人做朋友很正常,可为了一件事反目成仇岂不也很正常? 这种事情是谁也说不清的。 陆小凤看一眼四处查看的沈百终,突然又觉得很安心。 不管怎么样,有些朋友是始终不会变的,你可以比信任自己还要信任他们。 陆小凤突然又发现一件事,他发现霍休的手有些太用力了,他紧紧抓住酒杯的样子,就像溺水的人紧紧抓住了一根救命的木头。 难道霍休死的时候还想着喝酒? 他并不是一个很厉害的酒鬼,起码远没有陆小凤厉害。 而陆小凤自认为要死的时候,是不会非要去喝酒的。 陆小凤握住霍休的手,把酒杯从他的手里取出来。 即使霍休已经死了,陆小凤握他手的样子也仍像是他还活着一样。 他一向认为死亡已是一个人的终结,即使这个人生前做了再多不可饶恕的事情,我们也没有必要把气撒在尸体上的。 这不仅是为了学会尊重,更重要的是为了不让自己也成为那样的人,仇恨会消磨人的意志,击溃人的心灵,改变人的模样,那样的怪物陆小凤已见过很多,他并不想让自己也变得一样。 酒杯是很漂亮的酒杯,小巧精致,陆小凤轻轻嗅了嗅,却没有闻到酒的味道。 一个酒杯不装酒,难道用来洗菜不成? 陆小凤静静地思索,把酒杯来来回回看了几遍,最后竟用内力把它化成了粉末。 粉末顺着陆小凤的手指往下掉,钥匙却留在了他的掌心。 钥匙当然是藏在酒杯里的,这就是霍休临死前最放心不下的东西。 这一定就是开启藏有金鹏王朝财富密室的钥匙。 “你在看什么?”陆小凤问沈百终。 在陆小凤检查酒杯的时候,沈百终像是找到了什么东西,已对着阳光看了很久。 “我在看信。” “信?谁的信?”陆小凤立刻凑过去,“这是不是宫九的信?” “不是。”沈百终摇头,把手里的纸递给陆小凤,“这是上官飞燕的信。” 信果然是上官飞燕写给霍休的,只不过内容却和陆小凤想的不一样。 上官飞燕写的竟是好几封情书! 难道她并不爱霍天青?她爱上的难道是霍休? 陆小凤想不通,他把信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都没有看出什么隐秘来,这确实是一个女人写给自己情人的信。 霍天青年轻英俊,不但武功很好,身世在江湖中也很少有人比得上,更何况他已爱上官飞燕爱到了要与她同生共死的地步。 霍休虽也不差,但他已经很老,练的武功还是童子功,为人更是冷酷无情,上官飞燕怎么会喜欢上他? “你看出什么?”沈百终问。 “我什么也看不出。”陆小凤道,“不过我已决定一件事。” “什么事?” “这些信最好只有我们知道!”陆小凤道。 他把手里的纸攥成粉末,洒在了地上。 “不管上官飞燕是爱上了霍休的财富,还是真的爱上了霍休这个人,我们都决不能让霍天青知道这件事。”陆小凤又道,“你也看到了他昨晚的样子,若他不知道这件事,还能以为自己和上官飞燕是真心相爱的一对情人。” “若是他知道,他的心就死了。”陆小凤接着说道。 没有人能承受这样的打击,当你已决定为一件事、一个人付出所有,而且你也以为这一切都是值得的时候,突然有人来告诉你,你信仰的一切都是假的…… 霍天青绝不能知道这样的消息,陆小凤并不愿意看到一个骄傲的年轻人毁掉。 沈百终当然明白他的意思,点点头也就闭口不言。 陆小凤拉着沈百终下到一楼,把角落里的酒搬开,又抽出一块砖石来,那里露出一个小孔,钥匙正好和它配套。 地上的石板移动,出现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楼梯。 “一个爱酒的人,机关也一定要和酒相关的。”陆小凤叹道,“这里面一定就是金鹏王朝的财富。” “宫九没有你了解霍休,所以他没有发现机关和钥匙。” “对。”陆小凤摸摸胡子,“我和霍休已是老朋友了。” 霍休要算计陆小凤很简单,因为他很了解陆小凤,他们是朋友。 陆小凤要找到霍休的密室也很简单,因为他也很了解霍休,他们是朋友,而这密室里就是霍休不惜算计陆小凤也要得到的东西。 世上的事又有谁能说得清呢? “这件案子已死了很多人,也让很多人伤透了心,可以结束了!” ———————————— 上官雪儿哭了小半个时辰,总算停下来,又过了两个时辰,她已经在吃早饭了。 像她这样聪明的女孩子,总能很好的照顾自己。 门一响,上官雪儿就看了过去。 “沈百终,你回来了!”上官雪儿欢呼一声,“我已等你等了有十几个时辰了!” “你又在说谎了。”陆小凤笑道,“你那个时候还不知道在哪里,怎么会在等沈百终?” “你又不是我,怎么知道我没有在等?”上官雪儿道,“我甚至可以告诉你,我一出生就在等他了,你难道可以证明我没有等吗?” 陆小凤不说话,一路摸到了厨房去找馒头,他当然也是很聪明的人,所以他绝不和一个小女孩计较。 “沈百终。”上官雪儿突然拉住了沈百终的袖子,“我有一件事要告诉你。” “我在听。” “我现在已没有亲人了。” “嗯。” “所以独孤一鹤想收我为徒,把我带到峨眉山去!” 不远处的独孤一鹤看似在浇花,耳朵却几乎要竖起来。 “好事。”沈百终道,“峨眉剑派素有盛名,独孤一鹤也是江湖中的前辈,那里很适合你。” “我知道,所以我已答应他了!”上官雪儿道,“等到去了峨眉,行了拜师礼,他就是我的师父了!” “很好。” “我听说自己还有四个师姐和三个师兄!”上官雪儿又道,“我一定是最小的那个徒弟,最小的那个总是会很受宠的。” 沈百终点头。 “所以,所以……”上官雪儿竟变得扭捏起来,“等我长大了,我就去京城找你好不好?” “你找我做什么?”沈百终问。 “我当然是想嫁给你!” 厨房里忽然响起一阵惊天动地的咳嗽声,也许恰好是有一只小鸡被馒头呛住了。 沈百终沉默。 “算了,反正我总会去找你的!”上官雪儿笑了,“你等着就好!不用想那么多!也不用告诉我你的答案!” “……我也有一件事要告诉你。”沈百终道。 “什么事?” 沈百终带着上官雪儿出了门,把门口停着的许多辆马车她看。 他们两个一出门,陆小凤就立刻从门后探出一个头来。 独孤一鹤也立刻看陆小凤。 “这是怎么一回事?”陆小凤小声问道。 “我怎么会知道?”独孤一鹤道。 “上官雪儿好像只有十二岁。” “十二岁的女孩子已可以学会喜欢一个人了!” “你是她的师父。” “我还不是。” “你马上就是了!”陆小凤道,“你该管管她的。” “我为什么要管她?”独孤一鹤问道,“雪儿喜欢上的不是恶人,也不是采花贼,更不是个大混蛋,相反还是个很好的人。” “可她实在是个小狐狸!”陆小凤道,他觉得自己应该肩负起责任,替沈百终解决好这些事情,“万一她捣乱怎么办?她会不会偷偷赶走靠近沈百终的女人?” “她还是个小孩子。” “你有没有见过这样机灵的小孩子?” “没有。”独孤一鹤很诚实。 “那你就该看好她!绝不能让她下山去!”陆小凤道,“沈百终不可能一直等着她!他也没有喜欢上官雪儿的意思!” “我知道。” “你既然知道,就该小心一点。”陆小凤道,“她学成武艺后,就算立刻去刺杀陈绝音,我也不会有半点奇怪的。” 就在院子里的两个人操心还没有发生的事时,沈百终已把马车里的东西给上官雪儿看过。 “这是什么?”上官雪儿问。 “黄金和珠宝。” “我知道,它们是哪里来的?” “是金鹏王朝的财产。”沈百终道,“你既然是金鹏王朝最后的血脉,这些就都是你的。” “你要把它们给我?”上官雪儿瞪大了眼睛,她还从没有见过这么多的黄金,“朝廷不会拿走它们吗?” “这些东西我们还不至于放在眼里。”沈百终淡淡道,“我们不会贪一个小女孩该有的遗产。” “你们的王朝这样强大是有原因的。”上官雪儿叹口气,“你的工作真好。” “这些东西就送给你了!”上官雪儿突然又道,“我并不在乎自己有多少钱,也没有复国的打算,我的三个亲人都因它们而死,我再也不想看到它们!” “你可以用这些钱去买些地产或是商铺。” “我不要!”上官雪儿果断道,“钱不是什么好东西,够花就可以了。剩下的你就拿去吧!我没有什么能为你做的……你就当它们是救那一只鸟的报酬吧。” 沈百终笑了,他摸摸上官雪儿的头,“你是个很好的孩子。” 上官雪儿的脸立刻红了一小片,“我已经不是个孩子了!” 陆小凤啃着馒头走出来,“你明明就还是个小孩子,只有小孩子才会说自己不是孩子。” “只有眉毛不好看的人才会把胡子也留成眉毛的样子!”上官雪儿立刻道,“可你的胡子明明也不好看!” 陆小凤立马跳起来,“你胡说!我的胡子怎么会不好看!” “难道你觉得它很好看?” “当然!我对自己最满意的地方除了手,就是我的胡子!” “傻瓜和笨蛋当然会这样想。”上官雪儿做个鬼脸,“只要是正常人,就不会觉得好看的!” 陆小凤几乎要把手里的馒头掉到地上,他深呼吸了好几下,才把气压下去。 这时候上官雪儿已跑进院子里去了。 陆小凤听见她去揪独孤一鹤正在浇的花,独孤一鹤生气后又立刻被她一声爷爷哄好。 “我实在是个笨蛋。”陆小凤道,“我明明已发誓不再和她吵架,这样气到的只会是我自己,我怎么就不明白?” “你不是个笨蛋,你很聪明。”沈百终道,“你会让着小孩子,所以才吵不过他们。” 陆小凤已很习惯沈百终夸自己,不过他还是觉得有些不好意思。 锦衣卫用来传信的鹰落在沈百终的胳膊上。 “楚留香在大漠,我们走吧。” 陆小凤点头,“不过我们该先去见一个人,请他帮忙准备点东西。” “好。”沈百终连问都没有问就答应下来。 第17章 大漠是不是很危险 老板娘正在绣花。 老板娘并没有开什么店,也没有嫁给什么大老板,她有这个外号,只不过是因为她丈夫的外号叫做老板。 她的丈夫当然就是朱停。 朱停有一双巧手,什么都做得出,在江湖上也有“红阁”的名号,据说只要是红阁做出的面具,你就算是大白天在人最多的地方招摇而过,也绝不会有人能看出半点不对,因为那面具戴在脸上,就好像是你本来的皮肤一般自然。 可即使是朱停,也是不会绣花的,他的衣服破了,自然只有叫老板娘来帮他补。 院子的大门突然被敲响。 老板娘放下手里的东西,过去开门。 门外的人她并不认识,那是一个穿着黑衣的男人,神色冰冷,面无表情,虽然很英俊,但那一身气势不免会叫人忽略他的长相。 “你找谁?”老板娘问。 “朱停。” 老板娘又问,“你是谁?” “沈百终。” 老板娘的脸色变了,没有听过这名字的人实在不多。 “你,你为什么要找朱停?”老板娘问,“他可有什么事惹到了锦衣卫?” “没有。”沈百终摇摇头,“我是跟着陆小凤来的。” 老板娘立马放下心来,陆小凤是朱停的好朋友,他总不会害朱停的,更何况沈百终也是陆小凤的朋友,他总不会瞒着陆小凤来害朱停。 “你先进来。” 老板娘把门完全推开,请沈百终进来,又请他坐下,接着又去找茶具为他泡茶,端来糕点放在桌上。 “陆小凤呢?”老板娘问。 老板娘是个聪明人,她能看出沈百终并不打算做什么,在确认自己没有危险后,她一向很大胆,不过半盏茶的功夫,她就已不害怕沈百终了,她不但不害怕沈百终,还把他当成了普通的客人来对待。 “陆小凤去取银票了,他说要请朱停为自己准备一些东西。” 这就是有生意上门了,老板娘的眼睛一下子亮起来。 “你再等一等,我这就去叫朱停起来!” “好。” 老板娘去屋子里叫朱停的功夫,陆小凤已回来了,他是从墙外翻进来的,能不走门,就绝不走门。 “看,五千两银票。”陆小凤挥挥手里的纸,“朱停做的东西一向贵得很。” “你要买什么?” “买马车,买水袋,还要买点暗器。” “这些在哪里都可以买到。” “我们要去的是沙漠,所以我们要买就买最好的。”陆小凤道,“那地方似乎很可怕,没有水也没有食物,白天热得要死,晚上又冷得刺骨,到处都是沙子,把人丢进去,连东西南北都分不清,即使武功再高也没有法子。” “你去过?” “我没有。”陆小凤摇头,“我有个朋友经常走镖,他是常去的,每次他走了沙漠的镖回来,人都要瘦很多,去的时候像个富商,回来的时候反倒是像个乞丐了。” “更何况我们要对付的人是石观音。”陆小凤坐下,已经开始胡思乱想,“从没有人能从石观音手下活着回来,可人人都说她是个举世无双的美人,既然没有人见过她,又怎么能有人知道她美呢?” “林仙儿也没有太多人见过。”沈百终淡淡道。 “你说的对。”陆小凤道,“林仙儿的名声就是刻意传出的,石观音说不定也是,有种人觉得自己美,就是恨不得所有人都知道的。” “你有没有见过林仙儿?” “见过。”陆小凤道,“她确实很美。美得让人几乎走不动路,我一看到她,眼睛就几乎直了。” “嗯。” “可我却并不喜欢她。”陆小凤道,“大家都说她是江湖第一美人,心地善良,才貌双全,我却总觉得她很奇怪。” “哪里奇怪?” “我觉得她好像有秘密。是那种很可怕的,很恶心的秘密。”陆小凤道,“我并不是个会随意评价别人的人。” “我知道。” “可我见了她,眼睛虽直了,但汗毛也要跟着竖起来。”陆小凤摸摸胡子,“我自认为自己也是有些直觉的,就是那种高手才有的直觉。” “你当然有。” “所以我决定要远离她!”陆小凤又道,“见过她以后,我立马去找了薛冰。” “她一定也立马就咬了你的耳朵。” 突然有一道又懒又平淡的声音传来,接着又移过来一个人。 人怎么能移过来? 朱停就移过来了。 他坐在一张木头椅子上,这张椅子带着四个轮子,不用人推,也不用人去转朱停动也不动,就是那么一点点移了过来。 “朱停。”陆小凤笑了,“你还是这么懒,竟然连走路都要椅子替你走。” “你不懂。” “我不懂?” “你不懂,我这样说明我有福气。”朱停看起来肥嘟嘟的,确实很有福气,“我连路都不用走,岂不是说明我很厉害?比你这种整天跑来跑去,忙来忙去的人要厉害多了。” “这位就是沈大人吧。”朱停又道,“久仰久仰,您这样的人,怎么会愿意和陆小凤这个混蛋做朋友?” 陆小凤的笑一下子就僵在脸上。 “我再怎么混蛋,也要比你好的。” “为什么?”朱停往后一靠,就靠在又软又舒服的垫子上,眯着眼睛瞅陆小凤,“你有哪里比我强?” “至少我不会这样对待自己的客人。”陆小凤拿出银票,“我也不会这样对待银票。” “你为什么不早说?”朱停的笑也一下子就僵在脸上,不过他马上又笑得比之前更开心,更大声,这次却多少带了点讨好在里面。“我从不会跟钱过不去的。” “可我明明记得你以前从来不在乎钱。”陆小凤也笑,“你还说自己爱做什么就做什么,绝不会为了钱去工作。” “我以前确实是这样的。”朱停叹气,“只不过我现在有了一个老婆。” “有老婆不是好事么?” “她隔两天就要买一条裙子,隔三天就要买一盒胭脂,我不去赚钱,还能怎么办?” 朱停话音刚落,后院就飞来一个东西,径直去砸他的脑袋。 沈百终反射性地拔出刀来。 陆小凤立刻伸手拦住了他。 飞来的东西是一只绣花鞋,啪的一下就砸在了朱停的后脑勺上。 绣花鞋当是老板娘的。 “你想换一个省钱的老婆,你就去吧!” 老板娘的声音不复开门时的甜美和温柔,简直像是泼妇一般了。 “你看,这就是我的难处。”朱停又叹气,“所以把老婆娶回家来,简直是天大的麻烦,我这辈子唯一做错的事就是这个,只可惜也没什么法子退货了。” 又是一只绣花鞋砸在了朱停身上。 陆小凤笑得更开心,“你不仅不能生气,你一会儿还得去把这两只鞋还回去,求她原谅你,否则你就只能睡在大街上了!” “没错。”朱停道,“所以你最好快点告诉我你要什么!” “我要一辆非常坚固耐用的马车,里面要有放食物的抽屉和袋子。”陆小凤道,“我还要两个可以挂在骆驼上的盒子,这两个盒子最好要够小,不仅要小,还要能装很多东西。” 小盒子怎么能装很多东西? 可是朱停却一口答应下来,好像没有半点难处。 “你还要什么?” “我还要暗器。”陆小凤道,“我不要伤人的暗器,要那种可以使人动弹不得的暗器。” 朱停看一眼沈百终,“你竟还用得上暗器?” 陆小凤苦笑,“这一次也许会有谁也想不到的困难,若是沈百终也栽了跟头怎么办?” “沈百终也会栽跟头?”朱停瞪大眼睛,“你难道要去天上不成?” “我要去的地方虽不是天上,却也差不多。”陆小凤道,“我要去沙漠,大自然的威力是谁也想不到的,也许只需要一场沙尘暴,我们就会奄奄一息。” 朱停点头,“我一定给你最好的暗器。” 陆小凤笑了,他们虽总是吵架,但他们的友情却是谁也无法否认的。 “你还要什么?” “要厚水袋。”陆小凤道,“非常非常不容易破的厚水袋。” ———————————— “非常非常不容易破的厚水袋。”胡铁花叹气,“早知道会有今天,我一定要去找这样的水袋。” “怎么可能有这样的水袋?”楚留香笑了。 “号称红阁的朱停一定可以做出这样的水袋。”胡铁花又叹气,“这种水袋就算被暗器击中也绝对不会破,在刀剑上来回滚一圈也不会有半个口子。” “我们哪里有空去找朱停呢?”楚留香终于也叹气,“我们的时间并不多。” 楚留香和胡铁花坐在帐篷前面,他们的面前正烧着一堆火,他们的身上也披着厚厚的毯子。 姬冰雁在帐篷里睡觉。 那个又聋又瞎又哑的石驼和骆驼呆在一起,他好像永远也不需要休息,起码这几十天来,楚留香就从未见过他闭眼。 天上的星星很美,月亮也很美,一望无际的沙丘也别有一番风味。 可是胡铁花却恨不得给自己一刀。 他终于忍不住问道,“你为什么不生气?” “我为什么要生气?”楚留香问。 “要不是我多事,我们的水袋也不会被那几个人用暗器击破!” “他们装成了垂死挣扎的人,我们怎么能看破呢?”楚留香安慰道,“救人总是没错的,是我们三个一起要救的,你不必自责。” “可,可我们只有一袋水了!”胡铁花道,他几乎要羞愧的哭出来,“我们有四个人,这一袋水一天就可以喝完!” “只要找到绿洲,我们就可以活下来。”楚留香笑道,“绿洲并不远,我们难道没有遇到过比这更可怕,更困难的情况吗?” 胡铁花还是不说话。 楚留香只有苦笑,“不如我们聊聊天,也好过你胡思乱想。” “好!”胡铁花道,“你告诉我不久前的案子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什么案子?” “就是妙僧无花和南宫灵的案子。”胡铁花道,“他们竟真的是兄弟?” “真的。”楚留香道,“他们是天枫十四郎的孩子,一个被托付给任慈,一个被托付给天峰大师。” “天枫十四郎想要这两个孩子长大以后,去篡夺师父和养父的位置。”楚留香接着道,“这样一来,他虽没有正面打败他们,却也赢过了他们。” “这人简直不是个东西!”胡铁花怒道,“幸好你查出了真相,否则这件事实在是叫人恶心!” 胡铁花一向嫉恶如仇,他也有一个爆的脾气和热心肠,听到这种事,他简直比被害的人还要生气。 “你是不是真的遇到了沈百终?” 过了一会儿,胡铁花又问。 “是。” 胡铁花的眼睛亮了,“他是不是不爱说话?” “是。” “他是不是很冷漠,很冰冷,从来也不肯笑一笑?” “他不怎么笑,却也不冰冷。”楚留香道。 胡铁花不懂。 一个人既然不爱笑,难道还会让人觉得温暖不成? “他的武功是不是很高?”胡铁花又问,“我听说他杀人如麻,最喜欢看到自己的绣春刀沾上鲜血。” 楚留香笑了,“你都是从哪里听来这些消息的?” “我不记得了。”胡铁花道,“但天下第一确实该是这样的,更何况他还是锦衣卫指挥使。” “他的武功的确很高很高,可他并不爱杀人。” “也是。”胡铁花道,“若他真的喜欢杀人,一见到你,就该抽刀砍了你这个到处偷东西的老臭虫才对。” 楚留香苦笑道,“别人也许不清楚,你却是该知道的,我盗来的东西可是已全部给了该给的人。” “沈百终也会知道你这种小事?” 名满天下的盗帅之事,到了胡铁花嘴里却变成了小事,他确实喜欢经常损一损楚留香。 “他知道。”楚留香道,“我们之所以一起查了案子,是因为天枫十四郎当年也曾找过沈百终的父亲比武。” “沈老前辈?” “对。” “沈老前辈一定没有理他。” “是。” “那沈百终是不是想搞清楚这是怎么一回事?” “没错。”楚留香道,“我们调查清楚这件事后,他就走了,陆小凤还在江南等他,所以无花的事情是我一个人去查的。” “陆小凤的案子也不知道怎么样了。”胡铁花裹紧毯子,啪的一下倒在沙子上,“你们两个也真是奇怪,一天到晚的惹麻烦,好像全天下的麻烦事都能被你们俩碰上。” “这个问题我也想知道答案。”楚留香道,“不过你若是对沈百终很好奇,也是有机会见到他的。” “我还不知道自己能不能从这个该死的沙漠走出去!” “你不用走出去也能见到他。”楚留香笑了,“他也要来这里的。” “沈百终为什么要来这里?”胡铁花诧异道。 “因为他要来杀石观音!” 胡铁花一下子就坐直了,“他要来杀石观音?” “没错。” “那我这一趟倒也来得不冤!”胡铁花道,“先不提我们要救你的三个红颜知己,能看到沈百终和石观音决斗,任何一个练武的人都不愿错过的!” “对。”楚留香笑道,“你现在有没有觉得好些?” 胡铁花哼了一声,又倒下去,“我什么时候需要一只老臭虫来安慰自己?那也太掉价了!” 楚留香捡起一根枯枝放进火里。 柴火噼里啪啦的响着,夜却更静,静到只能听到呼吸和心跳声,静到好像天地间再没有别人。 那些江湖往事,放在茫茫大漠上又算得了什么呢? “老臭虫!”胡铁花突然喊道。 “嗯。” “你是不是真的偷了神水宫的天一神水?” “不是。” “我想你也不会偷的!”胡铁花松了一口气,“你怎么会做出那样冒险的事?” “我当然不会。我对毒药并没有兴趣。” “可你要怎么和神水宫解释?”胡铁花担忧道,“普天之下,能偷走那东西就只有你和司空摘星,司空摘星是陆小凤的朋友,陆小凤又是沈百终的朋友,神水宫是绝不敢去惹他的!” 楚留香看看他,突然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牌子。 “这是什么?” “你自己难道不会看么?” 胡铁花接过来。 楚留香给他看的是一块镶金的玉牌子,这牌子正中间用楷体刻了指挥使三个字。 胡铁花怔住了,过了一会儿后大笑出声,“你可以啊老臭虫!不声不响的竟然勾搭上了锦衣卫指挥使!” 姬冰雁从帐篷里砸出一个酒杯来,“你不想睡觉,我还是要睡的!” 胡铁花立马闭嘴。 第18章 大漠挺危险的 陆小凤和沈百终来到沙漠边缘时,已过了五六天。 朱停做的马车实在不错,即使走在山路上也不会有半点颠簸,等陆小凤下车时,发觉只要清了灰,再换几个轮子,这车竟还可以当成新的再卖出去。 黄土飞扬。 飞扬的到处都是。 陆小凤只要一张嘴,就能吃到一大口沙子。 “我们……呸呸呸……” 陆小凤还是张嘴了,所以他立马吃到了沙子。 沈百终看他一眼,眼里带了点笑意。 路边卖饼的小贩正拿着扫把扫土,他扫的不是地上的土,也不是桌上的土,是饼上的土。 他卖的饼上已积上了很厚很厚的沙子,若不隔一会儿便扫扫,饼迟早会被埋起来,到时候客人只怕会以为他卖的就是沙子。 这小贩就和这小镇一样灰头土脸,他一边扫沙子,一边用惊奇的目光看着陆小凤和沈百终,好像在惊叹竟还会有傻瓜到这种地方来受罪。 陆小凤吐干净嘴里的沙子,和小贩比划几下,小贩立刻就指了一条路给他。 这条路当然是通往客栈的路。 这个镇上所有的房子都又小又灰,只有这家客栈还稍微高些,就像是矮个里的高个,一眼看过去还是很好找的。 陆小凤拉着沈百终一进客栈,就立刻扭回身去关住了客栈的木门。 即使他的动作这样快,门缝里还是刮进来许多沙子,在地上浅浅的盖了一层。 “这究竟是个什么鬼地方?”陆小凤道,“我还没有进到沙漠里去,就已觉得头疼了。” 沈百终拍拍自己的袖子和衣服下摆,地上立刻又多了一层沙子。 陆小凤笑了,“幸好你不像西门吹雪那样爱干净,否则一来这里就是要发疯的。” “其实我也比较爱干净。”沈百终叹气,“沙漠里一般不会刮这样的风,你放心就好。” “那里虽很少刮风,却让人又热又渴,只怕好不了多少。”陆小凤道,“可我还是感觉很有趣,那些我没去过的地方,我通通都想去一遍。” “嗯。” “我带你到这里来,是要找一个人。”陆小凤道,“这个人对沙漠很熟,一定可以充当我们的向导。” 陆小凤要找的人就坐在客栈正中间最大的那张桌子上赌钱,他堵得满头是汗,不停地喝酒,堵到口袋里连一枚铜币都没有了,也舍不得停下。 当陆小凤的手拍在他的肩膀上时,他立马就吓得跳了起来,活像是一只老鼠。 他的人像老鼠,外号却不是老鼠,只因为他实在是一个狡猾贪婪的人。 “老狐狸,你还记不记得我?”陆小凤问。 老狐狸瞪大眼睛,仔细看着陆小凤脸,目光在陆小凤的胡子上转了一圈,又在他的眉毛上转了一圈。 “陆大侠?”老狐狸试探道。 “是我。” 老狐狸的眼神一下子就变了,他的脸色也没有之前那样苍白,“陆大侠你找我有什么事?” 这个又狡猾又贪婪又市侩的人好像一下子就变得义气起来,“只要我帮的上,我一定替你去做!就算你要我死在这里,我也绝不会眨眼!” “我不要你去死。”陆小凤笑了,“但我确实想请你帮我一个忙。” “你说!” “我想请你带我到沙漠里去。”陆小凤道,“我对沙漠并不熟悉,所以我需要一个向导。” “好!我们什么时候走?”老狐狸问道。 “你就不问问我要你带我去哪里?” “我何必去问?”老狐狸道,“自从五年前陆大侠你救了我,我就暗自发誓,就算你叫我去死我也是愿意的。” “很好。”陆小凤叹道,“你果然是一个讲义气的人。不过你放心,只要我还活着,就一定会让你也活着!即使你在沙漠里遇到不测,只要我还能动,就一定会去救你!就算你真的死了,我也一定为你挑一块最好的墓地!” “如果我连你也信不过,还能相信谁呢?”老狐狸大笑道。 摇骰子的声音停下,赌钱的人也停下,他们都用惊讶的眼神看着这两个人,似乎已被这样惊天地的义气侠气所震撼。 “我们现在就走!”陆小凤道,“你的骆驼还在不在?” “当然在!” 老狐狸去后院牵自己的骆驼。 陆小凤走回沈百终身边,“他已在这个镇子住了五十多年,这里绝不会有比他更熟悉沙漠的人。” “嗯。” “他的骆驼也是这里最好的骆驼,即使快要饿死,也绝不会离开主人的身边。” “很好。” “我们的准备已足够充分,我对你的武功也很有信心。”陆小凤道,“可我还是有一些不详的预感,也许这一趟我们并不会走得很顺利。” “你不用担心。”沈百终淡淡道,“我们谁也不会死。” “我当然也这么认为!”陆小凤笑道。 ———————————— 沙漠里果然很热,陆小凤只觉得自己要变成一只烤鸡。 这只烤鸡一定是由一个很差劲的厨师来烤的鸡,因为这只鸡已又干又柴,实在是烤过了头。 “我们带了很多水。”陆小凤道,“我是不是可以多喝一点?” “你想喝就喝。”沈百终道。 即使是这样毒辣的太阳,沈百终也没有留一滴汗,动作也没有半点迟缓,虽然穿的是黑衣,却好像也并没有吸收太多的热量。 陆小凤赶着骆驼快走几步,伸手去握沈百终的手腕。 “你竟还是正常的体温。”陆小凤道,“我有时都会怀疑一件事。” 沈百终配合着他胡闹,“什么事。” “你究竟是不是人!”陆小凤道,“你的武功究竟已到了什么地步?” “我不知道。” “你当然不知道。”陆小凤坐在骆驼上摇头晃脑,“若是谁也打不过我,我也不会知道自己有多厉害的。” 前面领路的老狐狸终于说话了,“陆大侠,你们真的要去找石观音?” “真的。” “石观音在大漠上就等于死神!”老狐狸道,一提起这个名字,他的声音都已开始发抖,“我虽并不怕死,却也……” “却也什么?” “没有人愿意被人折磨的!” “对。” “人活得够久,什么消息都会知道一点的。” “你说得有理。” 老狐狸喝一口酒,“我曾听几个年轻又漂亮的姑娘谈起过,她们说惹过石观音的人都会被狠狠地惩罚。” “有多狠?”陆小凤皱眉问道。 “她先要把那些人的耳朵弄聋,再用毒把他们的嗓子毒哑,最后才把他们当作驴子去拉磨。这些拉磨的人绝不可以停下,他们不可以休息,不可以睡觉,要不停地走,直到眼睛也被太阳晒瞎为止!” 陆小凤不说话。 一个人究竟要多么恶毒,才会想出这样的法子去惩罚别人? “这些人为什么会惹到石观音?”陆小凤又问。 “因为他们是男人!”老狐狸道。 陆小凤再没有听过比这更奇怪的理由。 “难道女人就不会惹到石观音?”陆小凤道,“我以为讨厌男人的是神水宫的水母阴姬。” “女人当然也会。”老狐狸道,“只不过男人受到的惩罚更可怕。” “石观音喜欢各种各样的男人。”老狐狸接着道,“以她那样美丽的容貌,什么男人会不动心?这些人一动心,立马就会忘了石观音的恶名,变成再乖顺不过的狗。” “狗难道还会惹到主人?” “当然会!”老狐狸道,“石观音只要一征服他们,就会觉得毫无乐趣,她就会怨恨这些人不顶用,没有志气,算不上是真正的男人,配不上她的身份!” 陆小凤摸摸胡子,看看沈百终,“那我们这里一定会有一个她征服不了的男人。” “对她不动心的人会怎么样?”沈百终突然问。 “也会死!”老狐狸叹气,“她觉得不喜欢自己的男人简直算不上男人,只怕连狗都不如了。” 陆小凤道,“喜欢她的会死,不喜欢她的也会死,这岂不是在刁难别人?” “石观音就是这样的人。”老狐狸道,“她生来就是要靠折磨别人取乐的。” “那女人呢?”陆小凤又问。 “比她好看的女人都要死。”老狐狸淡淡道。 “这实在是不讲理。”陆小凤叹道,“她这样的人,若不是住在这种可怕的沙漠里,一定早就被武林前辈们除去。” “所以我们最好不要去找她。”老狐狸道,“我虽愿意为陆大侠你而死,可我却实在受不了折磨!” 陆小凤拍拍沈百终的肩膀,“你不用怕!你看看这一位!” “他是谁?”老狐狸问道,“其实我已偷偷好奇了很久,你愿意告诉我就再好不过。” “沈百终!” 老狐狸不说话,过了片刻,他才叹出一口气,“是我犯傻了,和你走在一起的,除了沈百终又能是谁呢?” 陆小凤笑笑。 “难怪陆大侠如此有自信,看来这沙漠要变天了。”老狐狸也笑,“石观音若是能死在沈百终手里,实在是一件好事!” 就在这时,不远处的沙丘突然传来了呻吟声。 若是胡铁花在这里,一定会立马跳起来,因为让他上当的就是这样的呻吟声。 只可惜陆小凤和沈百终还不知道有这种骗局。 “你有没有听到什么声音?”陆小凤问。 “有。”沈百终从挂在骆驼上的刀鞘里拔出刀来,“三个人。” “我们最好不要去救他们!”老狐狸道,“一旦救了人,你不仅要分食物和水给他们,还要担心他们会随时背叛你!” “我们的食物和水还有很多,分出去一些又如何?”陆小凤笑了,“我和沈百终在这里,你又哪里用得上担心?” 若是胡铁花在这里,听到这句话,他不但要跳起来,简直还要再怒吼几声。 因为他上当前也是这么说的。 “我们去看看。”沈百终翻身下了骆驼,朝沙丘走去。 “好。” 陆小凤也跟着去了,老狐狸一个人留下照看骆驼和行李。 沙丘后面果然有三个人,这三个人也果然就快要死了。 只有快要死的人,才会发出那么微弱的呻吟声。 “你有没有觉得很奇怪?”陆小凤问道,他的眼里流露出一种很奇特的表情。 “有。” “是什么?” “快要死的人,呻吟声虽然微弱,却不会这样连贯。”沈百终冷冷道。 他的话音刚落,地上的三个人就弹了起来,比兔子还要迅速,哪里像是要死的人,他们一边飞一般的起身,一边从手里射出了十几道黑影。 刀光只闪过一瞬,鲜血就四溅开来,洒在了滚烫的黄沙之上。 沈百终甩去刀尖上的鲜血,陆小凤也扔下了手里夹住的暗器。 地上已多出三具尸体。 “想不到我们才来一天,就已见到了刺客。”陆小凤笑道,“这岂不是说明石观音已经开始害怕?” “她知道自己不如你,所以才想要让我们死在沙漠里,最好是渴死,饿死,这样她才能放心。” 陆小凤和沈百终走回他们的骆驼。 “这也说明了一件事,只要我们能找得到石观音,那么她就一定会输。” 沈百终点头。 这时他们却看到了老狐狸,老狐狸离开了自己的骆驼,跑到他们的骆驼边上,手里还拿着几把草料。 “这个人虽然狡猾,但对自己的骆驼却是很好的。”陆小凤笑了,“一个人若能对自己的骆驼好,说明他还不算太……” 陆小凤说到一半就住了嘴,因为他发现老狐狸虽拿着草料不假,可手里竟还有一把短刀。 老狐狸当然不会杀自己的骆驼,他是在拿刀割陆小凤和沈百终的水袋! 陆小凤立刻窜了出去,老狐狸还没有反应过来,手里的刀就被打落在地上。 水袋没有事,上面虽有很多大大小小的划痕,却连一滴水也没有流出来。 看来老狐狸已割了许久,他害怕两个人听到流水的声音,所以才用这种笨办法,可他又哪里能知道这是朱停做的水袋? “我本以为你是个很讲义气的人。”陆小凤冷冷道。 “我确实是。”老狐狸也冷笑道,“只不过人都是会变的。” “你也变了?” “我当然变了!” “你为什么会变?”陆小凤问道。 “因为我已见过她!”老狐狸突然笑了,那是一种又甜蜜,又温柔的笑,“你永远也不会知道她有多美!那种美丽已不是常人能够想象的,她就像是九天上的仙子……” 陆小凤怔住,“可你,可你说那些人都成了她的狗……” “做她的狗岂不也是一件好事?”老狐狸冷冷道。 陆小凤叹气,“你已经疯了。” “没错!我就是疯了!”老狐狸大笑道,“只要能让我再见她一面,我什么都愿意去做!” 他笑着笑着,竟软软地倒在了地上,嘴里吐出黑色的血来,片刻后就没了呼吸。 他竟已在嘴里藏好了毒药。 “石观音竟真的美丽到让人甘愿去死?”过了很久,陆小凤才问。 “我不知道。”沈百终淡淡道,“不过我知道另一件事。” “什么事?” “你若是被石观音迷住,也变成这个样子,就再也别去北镇抚司找我。” 陆小凤苦笑道,“为什么?” “丢人。” ———————————— 老狐狸虽死了,他们却还有地图和骆驼。 石观音也是人,是人就是要喝水的,一个觉得自己很美,也不允许别人比自己更美的女人,不仅要喝水,还要经常洗澡。 所以只要顺着绿洲找下去,一定可以找到她的巢穴。 夜。 沙漠中的夜。 沙漠中的夜确实冷得要命,白天滚烫的沙子,到了夜晚就如同冰块一样冷,坐在上面简直要冻死人。 沈百终在支帐篷,陆小凤在煮羊肉汤。 他们已走了五六天。 帐篷里的提灯散发出温柔的光来,和天上的星光呼应,再没有比这更美的景色。 “我想起我们小时候在山里的事情。”陆小凤站起来给自己披上一条毛毯,“那个时候你还不是锦衣卫指挥使,我也不是什么陆大侠,甚至还没有四条眉毛。” “嗯。” 沈百终提起被子抖抖,铺到帐篷里去。 “那个时候,虽然我们的帐篷支得七扭八歪,烤鱼也烤得糊了一半,但我还是很开心。”陆小凤笑道,“我很少有那样开心的时候。” “嗯。” 羊肉汤的香气在空气中飘散,陆小凤又撒了一把胡椒进去。 “后来你成了指挥使,我们在一起的时间就少了很多。” 沈百终抱着刀在陆小凤旁边坐下。 “不过朋友本就不必时时刻刻呆在一起的,需要时时刻刻呆在一起的,一定不是真正的朋友。”陆小凤叹道,“我知道如果我有事去找你,你一定会来帮我。” “是。” “所以你有事的时候,我怎么能不来找你?”陆小凤笑了,“你大可不必多想,你是我的朋友。” “我没有多想。” “你没有?”陆小凤问道。 “没有就是没有。”沈百终也笑了,“今晚我守夜,你快点去睡。” “好。” 陆小凤一点也不矫情,他稀里呼噜地喝了一大碗羊肉汤,就心满意足地躺在了温暖的帐篷里闭上了眼睛。 过了一会儿,他就睡得很熟了。 因为他知道帐篷外面是沈百终,他已不必再警惕。 夜深。 月光已淡下去,因为云已遮住了月亮。 陆小凤的呼吸很平稳,只有内力高深的人,才会有这样的呼吸声。 突然有一只冰冷的手抓住了陆小凤的手。 “陆小凤,起来。”沈百终道。 陆小凤猛地睁开眼坐了起来,借着微弱的星光,他竟看到沈百终有一些着急。 什么事能让沈百终也着急? “沙尘暴要来了。” 陆小凤放在被子上的手指果然感受到从帐篷缝隙外吹进来的微风。 他一下子就清醒过来,立刻跳起来去找骆驼。 “我已把它们牵了过来。”沈百终道,“你一定要抓紧你的那一匹骆驼。” 没有去过沙漠的人,永远也想不到身处沙漠的寂寞与绝望。 你永远也想不到,一眼望过去黄沙遍地的痛苦,天地间好像只有你一个人的孤独。 沙尘暴刚起来时,陆小凤还有空抓着缰绳和包裹,再过了一个时辰,他就只顾得上骆驼了。 陆小凤的眼前早已漆黑一片,剧烈的风把沙子狠狠地打在他的头上和身上,骆驼早已伏下,陆小凤也跟着趴下,他想找到沈百终,可是他却什么也听不到。 骆驼已害怕得发抖,陆小凤记得西边有一个沙丘,他必须带着骆驼去到沙丘的背面,否则他迟早要被沙子埋住,骆驼也迟早会活活吓死。 陆小凤刚站起来,就被风刮得东倒西歪,骆驼竟吓破了胆,也跟着站起来,眼看就要跑走。 一只手立刻攥住了飘在空中的缰绳。 黑色的袖子。 陆小凤这才发现沈百终竟一直安静地跟在他后面,只是这风实在太大,他竟已完全感觉不出。 “沈百终?”陆小凤喊道。 “嗯。” 听到这一声简短的应答,陆小凤立马放下心来,如果他们被这一阵沙尘暴吹散,那才是真正倒霉的事情。 陆小凤简直连想也不敢想,万一他和沈百终分开,在这茫茫大漠里,能够害死一个人的法子实在太多。 沈百终这样的人,能够轻易看出一个人是不是在装死,能够轻易看出一个人有没有易容,却很难拒绝别人的阴谋。 若是有一个人对他说自己有陆小凤的消息,哪怕明知道是假的,沈百终也是要去试一试的。 若有一个人对陆小凤说自己有沈百终的消息,即使明知道是假的,陆小凤也是要去试一试的。 他们很关心很关心对方,这岂不就是最大的诱饵? 陆小凤放下心来,好不容易带着骆驼到了沙丘,就立刻坐了下来,安心地等着天亮。 天边第一缕阳光照出来时,陆小凤就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因为他的身边除了一只骆驼以外,再没有其他了。 第19章 绿洲婚礼 陆小凤找了好几个时辰,也没有看到沈百终。 他找了一处地方坐下,长叹一口气,不得不确认他们确实是分开了。 有些时候你越担心什么,就越要发生什么。 陆小凤坐了一会儿,喝了几口水,就又站了起来,他得检查一下自己的骆驼。 沙尘暴过去,骆驼已不害怕,陆小凤请朱停做的盒子和水袋都好好地挂在骆驼身上,短时间内,陆小凤想要渴死饿死都不太可能。 只要找到绿洲,就可以找到沈百终。 想通了这一点,陆小凤就又觉得愉快起来,他本就不是一个容易悲观的人,越是可怕,越是困难的情况下,他就越会给自己找乐子。 生活已经很困难,又何必自己为难自己呢? 又过了三四天,陆小凤的视野里还是没有出现半点绿色。 他不禁有点怀疑自己的地图,沙漠里的河流本就容易改道,沙漠里的植物为了水分也向来生长的很快,等河流改道的时候,它们也枯萎的很快,所以绿洲时常会有变化。 地图上的绿洲会不会早已消失? 陆小凤不知道。 他从没有来过沙漠,他现在做出的一切行动,都只是靠着他积累的知识和身体的本能,也许是对的,也许会出现一些错误。 错误在沙漠里已非常可怕,更何况是一些错误。 不过陆小凤还是照原路决定走下去,既已弄不明白该怎么做,索性就按计划来,结果总不会比这更差。 一天以后,陆小凤总算见到了绿洲。 他还没有来得及高兴,就察觉出不对劲。 天色已晚,可这绿洲里却灯火通明,人声鼎沸,隐隐有烤肉的香气和酒气飘散过来,陆小凤爬上沙丘一看,竟还看到了几块大红布。 难道这绿洲里竟有人结婚不成? 绿洲里有许多人已足够稀奇,谁又会专门跑到绿洲里来娶新娘子? 有能力在沙漠里聚集这么多人的只有昔日的札木合和如今的石观音,又会是谁在这里? 陆小凤把骆驼安置好,等到天黑后,就趁着夜色悄悄摸了进去。 绿洲里有好大的一个湖,水色清冽,在月光下泛着银色的光点,风吹过时,有树叶落在水中。 外面是冷风习习的沙漠,又干又冷,这里却有一个如此大的湖,对比之下,倒显得像是天堂一般了。 陆小凤打晕一个仆役,套上他的衣服顺着湖边往前溜,这样热闹的婚礼,人们一定会聚集在厨房和火堆附近,湖边定是不会有太多人的。 只可惜陆小凤这次想错了,湖边不但有人,这人还是一个高手。 一个敛息的高手。 陆小凤没有听到一丝动静,他却在暗处借着月光看到了风一般掠过的陆小凤。 这个人不但敛息功夫巧妙,就连轻功也无比高绝,一瞬间就跟上了陆小凤,再过几瞬,竟隐隐要抓住陆小凤的衣角。 除了司空摘星和沈百终,陆小凤还从没有见过这样厉害的轻功。 他是谁? 难道他早就在这里等着陆小凤?这场婚礼是不是也只是针对陆小凤的一个陷阱? 陆小凤转身与他交起手来,两个人谁也没有说话,只有破空声响起,别人也许看不出怎么回事,但他们其实已交手几十招,只是僵持之下,谁也奈何不了谁。 这个人的手似乎很灵活,可陆小凤也绝不会差,他的灵犀一指有谁能比得上? 哪怕是沈百终,哪怕是西门吹雪,他们的手指头也绝不可能比得上陆小凤的手指。 夜风吹过,陆小凤忽然嗅到了一缕香气。 一嗅到这缕香气,陆小凤的动作就迟缓下来,而那个人好像也确认了什么,动作也立刻变慢。 最后两个人竟都停下手来,面对面站着不动了。 “这是郁金花的香味。”陆小凤笑了,“你是楚留香!” 楚留香也笑,“灵犀一指,你一定是陆小凤。” “你怎么会在这里?”陆小凤问,“你的红颜知己找到了?” “还没有。”楚留香摇摇头,“我们的水袋被人刺破了,只有进这里的绿洲来。” “我和沈百终走散了,也只有到这里来。” “你们竟会走散?”楚留香诧异道,“难道你们已遇上了石观音?” “那倒没有。”陆小凤叹气,“若是遇上石观音还好,我们是遇上了沙尘暴!” “这确实是没法子的事。”楚留香也跟着叹气。 两个人默默无语间,都觉得自己很是倒霉。 陆小凤正准备叹第二口气,就看到了近处的湖,他一看到湖,就想到了天一神水,一想到天一神水,就忍不住要笑。 “楚留香,我要告诉你一件事。”陆小凤忍住笑,严肃道。 “什么事?” “你在沙漠的这段日子,我和沈百终已解决了金鹏王朝的案子。” “恭喜。” “不但幕后之人得到了应有的惩罚,我们这边也没什么太大的损失。” “这难道不是很好么?” “可那个人确是被毒死的。”陆小凤道,“不仅他是被毒死的,金鹏王朝的上官飞燕也是被毒死的!” 楚留香已有不详的预感。 “你知不知道毒死他们的是什么?”陆小凤问。 “我不知道。”楚留香勉强笑道,“世上的毒药那么多,总不可能是天一神水吧?” 陆小凤赞许地看着他。 楚留香再也笑不出来。 他不仅笑不出来,还想一头栽倒到湖里洗洗脑子。 “这世上能偷得了天一神水的,似乎只有我和司空摘星。” “没错。” “司空摘星那段时间恰好在北镇抚司,这件事一定不会是他做的。” “当然不是他。” “就算是司空摘星,水母阴姬知道他是你的朋友,也不会追究这件事的。” 楚留香越想越苦恼,“我刚解决了一个黑锅,竟还有一个黑锅要往我头上扣,莫不成我上辈子是个厨子?” “不一定。”陆小凤一本正经地安慰他,“你不一定是个厨子,也许是个卖锅的小贩!” 话刚说完,陆小凤就忍不住笑了。 楚留香也笑,并不是那种懊恼的、痛苦的笑,而是轻松的、愉快的笑,不管怎样,在这种令人绝望的大漠里能见到熟人,当然是值得高兴的事情。 “这里是龟兹国王的绿洲。”楚留香道,“这里正在办他女儿的婚礼。” “看来我赶上了一个喜庆的日子。”陆小凤把身上属于仆役的衣服脱下,又变成了那个风流潇洒的陆大侠,“这样的阵仗,不是公主在嫁人,就是王爷在娶亲。” “嗯。”楚留香点头,“这位龟兹王似乎急着要用江湖人士,不惜用自己的女儿来做引子,也要留住我们。” “留住谁?”陆小凤问,“莫非是你要娶公主?” “当然不是。”楚留香摇头,“是胡铁花。” “就是别号花蝴蝶的那一位胡铁花?”陆小凤摸摸胡子,“我记得你和他是很好的朋友。” “没错。”楚留香道,“这次和我来大漠的不仅有他,还有姬冰雁。” “他们愿意和你来大漠,说明他们一定把你当作很好的朋友,他们已愿意为了你拿命去冒险。” “对。” “胡铁花一定想不到陪朋友走一趟,还能多出一个老婆来。”陆小凤笑了,“这岂不是很划算?” “确实很划算,不过这里面也不是那么简单。” 楚留香带着陆小凤走近绿洲中心的三个大帐篷。 这里本来只有三个帐篷,因为公主要办婚事,就又临时在旁边搭了一个小的。因为要招待楚留香和他的朋友,小帐篷旁还有一个更小的帐篷。 虽说是比小帐篷还小的小小帐篷,它却也已有普通人家的房子大,只是和大帐篷比起来不值一提罢了。 帐篷中的空地处聚集了许多人,沙漠里的汉子豪爽,姑娘也不差,喝酒喝到兴头上,他们早已不分老少,不分男女,手拉着手跳起舞来,四下里到处都是欢笑声,和外面的沙漠简直如同两个世界。 几个只穿着裤子的男人抬进来一个大铁架,铁架上放着一只香喷喷的烤骆驼,骆驼在火光下冒着油花,散发出浓浓的香气来,一个姑娘拿着碟子正给它刷着酱料。 所有人都在大笑,所有人都在唱歌,就连龟兹王也不例外,是以竟没有一个人发现走近的楚留香和陆小凤。 “这一定就是他们用来招待贵客的食物。”陆小凤忍不住瞅了几眼,任何一个人从沙漠出来,都会忍不住被这样的烤骆驼吸引的。 陆小凤为了赶路,已连着好几天只啃又干又硬的饼,现在看到这样的烤肉,口水都要流到地上去了。 “我听说这样的骆驼里会有一匹马,马里会有一只羊,羊里有一只鹅,鹅里又有一只鸡,鸡里会放一个鸭蛋。” “没错。”楚留香笑道,“我倒是对这点很有自信,因为我今天下午已忍不住去看了他们的厨房!” “你一定是想吃那颗鸭蛋!”陆小凤道。 “你为什么会这样想?” “因为我就是想吃的。” 再有几步就要走出树林,陆小凤和楚留香不约而同地停下来。 “我只是想找点东西。”楚留香道。 “什么东西?”陆小凤问,“你是不是在这里找石观音想要的东西?” “你怎么知道?” “你们若真的只是水袋破了,又何必拜见这位龟兹国王呢?在湖边取水后立刻离开岂不更省事?”陆小凤定睛去看坐在高处的龟兹王,“胡铁花既已可以娶公主,你们一定已留了一段时间。” “没错。”楚留香叹道,“不愧是陆小凤。” “其实我平时没这么聪明。”陆小凤说这样的话丝毫不脸红,“只不过我最近遇到的公主实在多了点,遇到的国王也实在多了点,对这样的事我似乎已很有经验了。” “你既然有经验,就来听听我这几天遇到的事情。”楚留香笑道,“我们总归都是要对付石观音的。” “我要先问一个问题。” “请讲。” “石观音为什么要绑架你的三位红颜知己?” “我不知道。”楚留香摇头,“也许是因为天一神水。” “你认为天一神水是石观音拿走的?” “我还是不知道。”楚留香叹气,“也许她只是害怕水母阴姬,所以一心要我顶罪,可她又害怕我查出真相告诉神水宫,所以就要我死在沙漠里。” “会不会是因为丐帮的事?”陆小凤问,“无花和南宫灵也许与她有关。这两件事实在挨得太近,又都和天一神水有关,这说不定本就是一件事!” 楚留香沉思片刻,“你说的有理。” “我从少林的天峰大师那里得到一个消息。”楚留香接着道,“无花和南宫灵其实是兄弟,他们的父亲就是来自东瀛的天枫十四郎。” “这消息我已听沈百终讲过。” “嗯。”楚留香点头,“他们的母亲叫做李琦,是昔日黄山世家的女儿,东渡后学来了一身忍者的本领,杀光了华山七剑的传人为家族报仇。” “你认为……” “我认为李琦就是石观音!”楚留香道。 “你有没有证据?”陆小凤问道。 “我没有。”楚留香道,“但是我有几个很模糊的线索。” “很好。”陆小凤道,“有线索就是一件好事,我们不防乱猜一猜,猜错了也不会掉下肉来,又有什么可怕的。” 楚留香微笑,他的两位朋友虽然都很好,但论起查案子来,还是陆小凤和他更对胃口。 “你现在不妨说一说你的事。”陆小凤道,“我已经等不及了。” “你等不及要知道?” “我等不及要去见龟兹王!”陆小凤道,“他说不定会把我当作客人,说不定还会请我吃他的烤骆驼!我现在已恨不得整个人追着活骆驼啃了。” 楚留香笑出声,“那你听好。” “快讲。” “我们在沙漠里遇到了彭家的镖队。彭家五虎的镖局在江湖中一向很有信用,他们的人也一向很有才能,很沉稳,可我们遇到的这几个人却发了疯,拼命地对着空气乱砍。” “这听起来像是致幻的毒药。”陆小凤道,“我知道的就有十三种,每种都可以达到你说的效果。” “我们当时已断水几日,并没有心思去查明他们中的毒。”楚留香道,“他们保的是一箱红货。” “是什么?” “极乐之星。”楚留香淡淡道,“这就是石观音想要的东西,这也是龟兹王想要的东西。” “极乐之星似乎是宝石的名字。” “没错。”楚留香点头,“一颗宝石本没有什么特殊,只是大漠里传说这颗宝石指引着一个地方,这个地方埋藏着龟兹国代代积累的财富,一旦王室遇到困难,就可以用这笔财富来复国。” “复国?”陆小凤瞪大了眼睛,“这位龟兹王也……” “不然他为什么会到绿洲里来呢?” 陆小凤靠在背后的树上不动了,“你知不知道我现在想干什么?” “你不是要追着骆驼啃么?” “我不想了。”陆小凤闭上眼睛,“我现在只想睡一觉,然后立刻拍拍屁股回中原去,等我一回到中原,就要去找一座庙好好拜一拜!如果庙里的住持师父同意,我不如就直接剃度出家得了。” “因为你最近总是遇上落难的国王?” “这难道还不够奇怪?” 楚留香也靠在树上,“我也该去拜一拜的,你一定要叫上我,我常年住在海上,对中原的庙宇并不十分熟悉。” “因为你总是遇上被天一神水毒死的人?” “这难道还不够奇怪?” ———————————— 这实在是太奇怪了。 即使是沈百终也已开始生气。 他已按照地图走了好几日,还是什么也没有见到,没有水,没有草,没有花,没有树,最重要的是没有陆小凤。 也许是做久了锦衣卫指挥使这个位置,沈百终对自己的朋友和下属总有一种非同一般的责任感,就像是这次。 皇帝刚刚登基时,残存的皇子和站错队的大臣不知道派了多少杀手过来,沈百终一个人抱着刀守在南书房的大门口,只用了一夜,鲜血就已需要整整八个宫人冲洗。 换班的宫人见到顺着白玉台阶流下的鲜血,甚至也吓晕过去好几个。 宫九要造反的消息对于沈百终来说很重要,但他还没有放在眼里,他很相信远在紫禁城的皇帝,也很相信自己。 所以这次来大漠,沈百终第一想要解决的就是石观音。 他想要为孙学圃报仇。 帮助楚留香追回红颜知己的事排在第二。 因为沈百终与楚留香还并不熟悉,他们可以算是一小半的朋友,但孙学圃已成了锦衣卫的人。 锦衣卫的人,怎么能够让别人欺负? 陆小凤万一遇到了石观音怎么办? 一个人着急的时候,就会忍不住生气的。 沈百终牵着骆驼走在夜间冰凉的沙子上,他的表情还是很平淡,神色还是很冰冷,可你若是熟悉他,就能发现他已在死死地握着绣春刀的刀柄。 苍穹中的星辰闪烁,夜风在黑色的衣角下吹拂而过,沙子在脚下发出轻微的摩擦声。 沈百终似乎已气昏了头,若在平时,他走在沙上根本不会有半点动静。 沈老前辈在沈百终还只有五岁的时候就开始教他练功,等沈百终十岁时,就已可以自由行走在太和殿的琉璃瓦上不发出声响。 他本不会离开陆小凤的。 他们只要顺着绿洲找到石观音,再杀了石观音,就可以打道回府,陆小凤还说要去京城找他的朋友李燕北住几天,他在京城的日子里,他们还可以一起去看几场戏。 只是那日的沙尘暴里,在谁也想不到的角落里,射出了几十道暗器,那样大的风沙,本不会有什么暗器可以直线飞过。 可那些暗器被狂风吹过后,竟随之改变轨迹,划出一个半圆来要飞向沈百终,等他避开了这些暗器,就又遇上了另一批…… 天亮的时候,别说陆小凤了,就连东南西北沈百终都几乎已要找不到。 这件事最好不是石观音做的,否则她不会愿意知道后果。 沈百终抬起头来看了看天上的星星。 不管你在哪里,总有一两颗星星可以为你指名方位。 等他低头的时候,突然看到远方的地平线上出现了一道白影。 沈百终几乎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他就那样一动不动地任由那匹马走到了自己身边。 马尾上还有熟悉的明黄色绸带,马背上的包袱当然已经不见,可谁也不能否认这就是他当初从紫禁城里牵出的御马。 马绕着沈百终转了几圈,又去蹭他的衣袖。 这无疑是一匹好马,它懂得辨别主人。 可它怎么会在沙漠里? 第20章 大漠侠气 沈百终迟疑着伸出手放在马的头上。 嗯,马是真的。 这似乎不是幻觉。 那么在江南丢掉的马,是如何来到大漠的? 沈百终正在疑惑时,地平线处就又出现一道身影。 一个一身黑衣的人骑着马向他靠近,星光下这个人的脸色苍白无比,他披着斗篷,握着皮鞭,蹬着一双黑色的牛皮靴,竟与这沙漠分外和谐。 “沈百终?”黑珍珠诧异地喊出声,“你怎么会在这里!” 他的神色先是惊喜,随后又变得有些害怕,等他看到了沈百终放在马上的手时,脸色已可以和一张白纸媲美。 “你,你见到这匹马了,你可明白,我其实不是……” 黑珍珠竟开始语无伦次,说话颠三倒四起来,他说了好几句,也叫人听不懂他什么意思。 “听不懂。”沈百终静静道,“你不要着急,慢点说。” “我……” “她的意思是,这匹马是她带走的!” 突然有一道声音冒出来,随后又有一个人从黑珍珠后面冒出来,就好像是雨后长蘑菇一样迅速。 这个人当然就是司空摘星,偷王之王一向神出鬼没,你永远也不知道他会从哪里出来,从哪里离开。 为你端盘子的小厮、路边卖花的大爷、甚至是对你娇笑的小姑娘,都有可能就是一个人假扮的,他的易容术实在已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 从来没有人见过他的真面目,也许他也有不易容的时候,可你也分不清他是否在易容,自然也不会知道哪个才是他本来的面目。 “你一定不明白我怎么会在沙漠里。” 司空摘星也骑着一匹马,只是他从不肯好好坐着,现在他就翘着二郎腿,好像把马背当成了秋千一样,整个人如同在大院门口晒太阳的老大爷一般懒散。 沈百终看他。 “陆小鸡那个混蛋嘴上说着马回不来了,私下里又拜托我去替你找。”司空摘星奸笑道,“我本来要替他挖几百条蚯蚓,见面还得叫他爷爷的,现在只要找一匹马就能一笔勾销,岂不是划算的很?” 他又在马上换个姿势,用脚勾着缰绳躺下来,“要我偷王之王去找一匹消失的马,简直是大材小用!只不过我这个人善良的很,不忍心见到小鸡跪在地上求我,所以才答应下来。” 司空摘星在马上这样颠来倒去,这马也没有半点反应,可见他轻功之妙,不过他似乎已陶醉在自己的善良之中。 “所以我就追到了大漠里来,发现是这个黑珍珠偷走了你的王。”司空摘星道。 黑珍珠立马狠狠瞪了他一眼。 “咳。”司空摘星也立马咳嗽一声,“不过呢,这件事其实不想我想的那样,黑珍珠自己也有一匹好马,那匹马是她曾经驯服过的野马王,除了黑珍珠以外谁也不服,见到你的御马自然出声挑衅,你的马也就挣脱缰绳随她走了。” “那匹马就是我后来送给你的那匹!”黑珍珠忍不住出声,“我并没有想贪下你的好马,只不过……” “只不过她一开始不清楚那匹马是谁的,见到包袱里的飞鱼服后以后她又很吃惊。”司空摘星道,“她那个时候很害怕锦衣卫的名声,自然不会向你坦白。” 那么黑珍珠和沈百终熟悉以后为什么不把马还给他呢? 司空摘星又笑,他这次笑得很暧昧,很滑稽,“你难道还没有发现?” “发现什么?”沈百终问。 “发现札木合其实根本没有儿子!”司空摘星道,“你和楚留香简直都是大傻瓜,我一眼就看出黑珍珠其实是个女孩子!” 黑珍珠神色大惊,翻身一跃要去捂司空摘星的嘴,可她的轻功哪里能比得上偷王之王? 普天之下能捂住司空摘星嘴的人恐怕没有几个。 黑珍珠绝不会是这几个人中的一个。 司空摘星一扭身,就到了地上,他再跑几步,黑珍珠就彻底摸了个空。 “你替她挡下无花射出的透骨钉时,她就已觉得心动。”司空摘星道,“更何况你确实是……” 沈百终确实是个很好很好的人。 “札木合给她留下了很大的基业,这些东西都需要打理。”司空摘星道,“她这辈子永远也离不开大漠,她又认为你是不会来这种地方的,所以就想留下你的马和衣服当作纪念。” 司空摘星的话还没说完,黑珍珠眼里就已有了泪光,她也不再去追司空摘星。 “我知道这实在是令人恶心的行为,我不求你原谅我,既然你来了大漠,马和衣服我自然会还给你,只不过衣服不在我这里,你要是想要回来,就随我回去拿吧。” 沈百终静静地听完,不知道该说什么,他已习惯了保护别人,反而不太懂得接受好意。 “你应该和我走一趟!”黑珍珠道,“再也没有比我很熟悉沙漠的人,不管你要做什么,我都可以帮忙,现在天色已晚,我那里的帐篷什么都有,你为什么不去休息休息?” 话音刚落,黑珍珠就控制马转身,再一瞬,她就已出去很远。 沈百终只得放下骆驼的缰绳,把东西解下挂在白马身上,翻身上马也跟了过去。 沙漠里的骆驼根本不需要担心,等到天亮,它就会自己去找一支骆驼群,再过几天,它就会变成一只野骆驼。 司空摘星摸不着头脑,立刻追上去和黑珍珠并驾齐驱。 “你这是什么意思?”黑珍珠冷冷道,“早知道你今日会说这样的话,我根本就不该救你!我就该让你渴死在沙漠里!” “你又是什么意思!”司空摘星也有一点生气,“我担心他误会你,又帮你说出真相,你不但不感谢我,还要怪我?” “我宁愿他误会我是个小人!”黑珍珠冷冷道,“我自知不会有什么结果,所以也从未对他讲过爱慕之言,你又何必说出我的感受?” 司空摘星怔住。 “你,你从来没有告诉过他?” “我没有!” “你为什么不说?”司空摘星急得要跳起来。 “他根本不喜欢我,最多只是把我当作朋友。”黑珍珠道,“我也从未说过自己是个女人,你凭什么替我告诉他!你就是个混蛋,自以为自己聪明的不得了,可你实际只是个傻瓜!” “我……” “这下你叫我如何面对他?”黑珍珠怒喝一声,驾着马飞快离开。 司空摘星在她后面吃了一嘴马蹄溅起的沙子,可他连半句话都不敢说。 因为他发现自己真的是个大傻子,天下第一的大傻子,他简直恨不得拿刀捅死自己,或者干脆躺下躺个十几天渴死算了。 黑珍珠的营地就在不远处。 营地里燃着很大的篝火,篝火边上盘坐着几十个大汉,他们都披着很厚很宽敞的大氅,脑袋上缠着蓝色的布巾,身边都靠着一把大而弯的刀,手里都拿着酒碗,你还没有到他们跟前,就能知道这些都是响当当的汉子。 人人都说沙漠里的日子很苦,可你又怎么知道这些人不快乐呢?他们大碗喝酒,大块吃肉,提起兴致来就出去砍几个马匪,遇到喜欢的姑娘就拿出所有家产去追,他们的身上就藏着最原始的江湖。 这也是一种侠气。 营地外面也站着几十个大汉,他们的眼神锐利如鹰,肤色被风沙磨砺得黝黑,但一个个都精神得不了,站在那里如同是铁塔一般。 “小王爷回来了!” 黑珍珠刚进了营地,就传来四五十声吆喝,被火光熏得面色发红的男人们都举起酒碗,殷勤地不得了,抢着给黑珍珠敬酒,火上正烤着的羊也立马有人抬下来,大刀落下,要把最好吃的羊腿切给她吃。 黑珍珠冷冷地接过一碗酒一饮而尽,接着把碗砰的一声摔碎,大步走进帐篷里去。 “小王爷豪气!” “小王爷实在是越来越有威严了。” “你们几个快把刚热好的羊奶酒给小王爷送去!” 札木合的死似乎并没有带来什么影响,黑珍珠把手下管理得很好,他们还是一样的热情,一样的尊敬,一样的很有纪律。 沈百终下马走过去。 司空摘星垂头丧气地跟在后面。 “你就是沈百终?”一个有着青色胡须的大汉问道,“刚刚小王爷已告诉了我,你现在就是我们的贵客了!” 他显然知道沈百终的身份,所以说话时已有些颤抖,脸上也流下汗来,“那边就是你的帐篷,请,请吧!” 沈百终点点头,跟着他走。 司空摘星掀开帘子跟着钻进去,一进去他就躺在了又厚又暖和的毯子里不动了,活像是一具尸体。 自从陆小凤和司空摘星谈过以后,他已经不害怕沈百终了。 帐篷里什么都有,烤肉正在架上烤着,汉子们替黑珍珠准备的羊奶酒也被她送到了这里来,此时也正散发热气。 帐篷拦住了沙漠夜里的寒冷。 沈百终坐下,把绣春刀放在了桌上,随后取下了烤肉递给司空摘星。 司空摘星默然接过烤肉咬了几口,只觉得自己好像在嚼蜡烛。 他并不是一个会忘恩负义的人,恰恰相反,他这一辈子最看重的就是情谊,第二看中的才是偷术,司空摘星虽然喜欢偷一些有趣的东西玩玩,却并不是图钱,只是觉得有趣罢了。 就像他曾经为了一个赌约,竟去偷了一个马桶回来。 现在他知道自己做了错事,简直要比有人捅了他一刀还难受。 “你就没有什么想说的?” 司空摘星突然问。 “没有。” “难道你已很习惯有姑娘喜欢你?” 沈百终想到陈绝音,又想到了上官雪儿,于是果断点头。 司空摘星猛地坐起来,瞪大了眼睛看他,“你这样的人竟会知道姑娘家喜欢你?” “……我不能知道吗?”沈百终问。 灯火下他看起来很呆,司空摘星实在不愿意说能,所以他决定说谎。 “你当然可以,是我犯傻了。那你一般怎么处理这种事情?” “我问过陆小凤。”沈百终淡淡道,他说女孩子们很容易就会喜欢上另一个人,叫我可以不用太担心。” “这话也不假。”司空摘星道,“很少有人能不变心,不过我看黑珍珠却是那种很专一很痴情的人。” “我也问过叶孤城。” 司空摘星竖起耳朵,这可不是谁都能知道的消息。 “他说不必理会。” 司空摘星咳嗽一声,“这确实是叶城主会有的回答。” “我还问过皇上。” 皇帝?三宫六院的皇帝又会怎么说?是爱江山不爱美人?还是美人更胜江山? “他告诉我所有女人都是在抱着目的接近我,为的只是我的地位和武功。”沈百终拿起筷子夹起一块肉,“也许她们也是为了能混进紫禁城去刺杀,所以我该小心所有的女人。” 司空摘星不笑了,他突然想起特意到北镇抚司去看他扫地的皇帝,明明已是春天,他后背的衣服却被冷汗浸湿,那样的眼神司空摘星一辈子也忘不了。 他好像是第一次见到沈百终一般上下打量他,最后长叹一口气,重新倒回毯子里去,滚了几圈以后把自己裹成一个春卷。 “你总是一点杀气也没有,我竟忘了你还是锦衣卫指挥使。” “我明天就去找黑珍珠道歉,就算她把我当驴子用,我也不会有半分怨言!” 黑珍珠远比司空摘星聪明得多,她知道沈百终的顾虑,也知道自己的责任,所以从来不说。 也许她本已决定永远不告诉任何人的。 ———————————— 这边的帐篷里溢满酒香与肉香,那边却也不差。 “这一位是?”龟兹王放下酒杯,大声问道,“你既然还有一位朋友,为什么不早点把他带过来?” “因为我也是刚遇见他的。”楚留香笑道。 周围的人都停下来,好奇地打量陆小凤。 在沙漠中本就很难见到中原人,那些小姑娘们已好奇极了,她们若是喜欢一个人,就恨不得把眼睛粘在他身上,总是要比中原的女子大胆一些的。 “哦?”龟兹王道,“难道他是不久前才到的?” “我是今晚才到的。”陆小凤道,“没想到我一来就可以见到一位尊贵的国王,还可以看到这样奢华的婚礼。” 龟兹王大笑。 他这样的人最喜欢别人拍他的马屁,更喜欢那些看起来已很优秀的人拍他的马屁,一被这些人夸奖一番,他就会很高兴。 “这位侠客的名字是什么?不如坐下喝一点酒,再吃一点肉,我这里虽东西不多,酒肉还是管够的。” “我是陆小凤。” “陆大侠请坐!”龟兹王挥手让仆役搬来一个凳子。 靠在龟兹王身边的女人脸色却变了。 这个女人又年轻又漂亮,穿着一层薄薄的红色纱衣,手腕上还系着几个金色铃铛,头发乌黑亮丽,皮肤也白皙娇嫩,是一个沙漠里少见的美人。 她的一双眼睛也生的很好看,多情又灵动,这样的女孩子一看就不会太笨的。 在场的男人若有十个,九个就是要盯着她看的。 这个人当然就是琵琶公主。 她听到陆小凤的名字后,立刻弯腰在自己的父亲耳边耳语几句,听完她的话,龟兹王的脸色也立刻变了。 “小王不了解中原的事,让陆大侠见笑了。”龟兹王大笑道,“原来阁下就是四条眉毛的陆小凤陆大侠,刚才真是多有怠慢,来人!快请陆大侠坐到上座!” 等陆小凤坐下,四下里就又开始奏乐,仆役们也继续割着骆驼肉给客人们上菜,婚礼当天,自然还是新娘子和新郎官比较重要,即使龟兹王再有心结交陆小凤,也只能等到明天去。 “这位公主似乎很了解我们这些江湖事。”陆小凤道。 楚留香就坐在他旁边。 “她一眼就认出了我们三个。”楚留香道,“她不仅能认出我们,还对我做过的事一清二楚。” “什么事?” “自然是我那些见不得人的偷盗之事。”楚留香自嘲道。 “她的武功似乎也不低。”陆小凤道,“就是她要嫁给胡铁花?” 楚留香点头。 “可她怎么会在洞房花烛夜的时候跑到这里来?”陆小凤诧异道,“她不是应该在帐篷里等着么?” “也许大漠的风俗与我们不同。”楚留香道,“他们似乎并不重视这些。” 琵琶公主就要成为胡铁花的妻子,楚留香怎么会对朋友的妻子说三道四? “这确实是一位很美丽的公主。”陆小凤笑道,“想不到胡铁花还能做一做驸马。” 楚留香也笑了,“所以今夜我们虽该高兴高兴,但也要小心石观音突然袭击,小胡难得娶亲,我不愿意有人破坏这场婚礼。” “没错。”陆小凤点头,“你去守夜,我去看看有什么不对。” 陆小凤像做贼一样在帐篷之间溜来溜去,身着金甲、手持铁戟的侍卫有十几人,却没有一个能看到陆小凤。 每个人都好像被喜事所感染,每个人都很放松。 火红色的布给绿洲带来了从没有过的喜庆。 这样的地方,真的会有什么灾祸么? 陆小凤正暗自琢磨,突然就看到一个影子溜进了胡铁花的婚房。 虽只能隐约看到一个影子,陆小凤也分辨出了那影子属于穿着裙子的女人。 这又是怎么回事? 莫非这新娘子还有人抢着当不成? 第21章 张平野 “你怎么一个人坐在这里?” 楚留香四处走动时看到了坐在角落的姬冰雁。 沙漠实在是个奇怪的地方,白天明明那么热,晚上却又冷得足够结冰,姬冰雁的衣角都已挂上了白霜,可他竟依旧毫无感觉似地坐着,一动也不动,仿佛是已经晕过去。 “你为什么不披上毯子?”楚留香问道,“你这个人莫非感觉不到冷?” “我觉得冷的时候,自然会自己去找东西来盖。”姬冰雁淡淡道,“用不着你来多说。” 楚留香摸摸鼻子,不说话了。 楚留香不说话了,姬冰雁反而去看他,他一看到楚留香,眉头就皱起来,“你的鞋边为什么沾上了湿泥?” 楚留香低头,“我刚才去湖边转了一圈。” “以你的轻功,即使去的是沼泽边,也不会沾上半点东西的。”姬冰雁冷冷道,“你是不是在湖边遇上了什么人?” 楚留香笑了,“我本想给你个惊喜的。” “什么惊喜?” “我在湖边遇到的是陆小凤。” “陆小凤?”姬冰雁一怔,“四条眉毛的陆小凤?” “除了他还能是谁呢?” 姬冰雁的脸色和缓下来,慢慢道,“这确实是个惊喜,有陆小凤在,我们对付石观音就会更有把握。” “把握不是一直都有的么。”楚留香笑道,“陆小凤是和沈百终一起来的。” 楚留香本以为姬冰雁听了这话会更加高兴,可他的表现却大出楚留香意料之外。 “沈百终?”姬冰雁冷冷道,“我不相信他。” “为什么?”楚留香不解道,“难道你和沈百终有什么过节不成?” “没有。” “那你又为何会不信任他?”楚留香更觉得奇怪。 “因为我从没有见过他。” “你也没有见过陆小凤。” “这两者完全不同。”姬冰雁道,“陆小凤的朋友都是江湖上有名的人物。不管是司空摘星、花满楼还是老实和尚,又或者是武当木道人、西门吹雪,这些人都很有威望。” 楚留香承认。 “一个人若能同时和这些人做朋友,那么他一定不会差,一定不会是个小人。”姬冰雁接着道,“更何况陆小凤自己的信誉也非常好,他已是很有名气的大侠。” “是。” “沈百终是锦衣卫指挥使。”姬冰雁道,“他若插手这件事,一定别有所图。” 楚留香笑了,“他确实别有所图。” 这次轮到姬冰雁奇怪,“莫非你已知道他的目的?” “我知道。” “是什么?” 楚留香道,“你一定知道不久前我在中原遇到的事情。” “嗯。” “你也一定知道丐帮帮主任慈的妻子。” “我似乎听说过。” “秋灵素因石观音之故毁去了容貌,而她在毁去容貌前做的最后一件事就是请人把自己画下来。” 姬冰雁静静听着。 “容貌被毁后,秋灵素已几乎快要发疯,当时她的身边只有那一位画师。”楚留香叹道,“所以她便把那位画师的眼睛挖了出来。” “这种事我已听得多了,也见得多了。”姬冰雁冷冷道,“这和沈百终又有什么关系?” “这位画师已是锦衣卫的人了。”楚留香道。 姬冰雁准备继续听,可他却发现楚留香竟闭上了嘴。 “没了?” “没了。” “……你的意思是,沈百终是为了替这位画师报仇才来大漠的?” “是。” 姬冰雁沉默着,过了一会儿,才问道,“你看人一向很准。” “对。” “沈百终若真如你所言一般,那他确实是个很好的人。”姬冰雁叹道,“这样的人不论放在那里都可以吸引许多人追随。” “没错。”楚留香笑道,“你现在很警惕他,只不过是因为你还没有见过他,你若是见到他,一定会忍不住想要做他的朋友的。” 姬冰雁缓缓点头,“其实我是因为另一个人才这样警惕。” “哦?” “你有没有听说过山西的富商张湖?” “那是一个非常有钱的人。”楚留香道,“他家自祖上三代起就开始经商,到了他这里已可以称得上富可敌国,据说能够和他在财富上比一比的,只有江南的霍休。” “张湖只有一个儿子。”姬冰雁道。 “这我倒是没有了解过。” “张湖的儿子叫张平野。”姬冰雁道,“张平野是锦衣卫的千户。” 楚留香懂了。 姬冰雁是个生意人,做生意的人迟早要和张湖打交道,这位张平野一定是做了什么令人吃惊的事,碰巧让姬冰雁瞧见了。 “张湖是个很难缠的人。”姬冰雁冷冷道,“自我从大漠活着回来后,就开始做生意,十多年来从没有人能在我手里占到一分便宜。” “这就是小胡叫你死公鸡的原因。”楚留香笑道。 “可张湖却从我手里拿走了整整二十万两。”姬冰雁冷笑道,“他拿走了这些钱,我非但没有一点办法,还得笑着请他继续和我做生意。” 楚留香不笑了,他很清楚姬冰雁有多谨慎、多细心,看来这位富商能达到如今这般地步,实在是有真本事的。 “张湖已如此狡猾难缠,可他却根本不及他儿子半分。你明不明白我的意思?” “我明白。”楚留香叹道,“难怪你会……” 楚留香正准备继续说下去,就看到了朝这边走来的陆小凤。 陆小凤的表情实在奇怪,他在思考,可他思考的问题却好像是鱼为什么会长脚在地上跑,只有想这样奇怪的问题才会有他那样奇怪的表情。 “你怎么了?”楚留香忍不住问道。 “我看见了一个很奇怪的人。”陆小凤道,“我想不通她要做什么。” “你看见了谁?”姬冰雁问。 “我看见了一个女人。”陆小凤朝姬冰雁点点头,两人就算是认识了。 “这个女人有什么不对么?”楚留香问。 “她偷偷进了结婚用的那顶帐篷里。”陆小凤道,“她进去做什么?难道这新娘子还有人抢着做?” “也许她是想对公主下手。”楚留香道,“这个人说不定就是石观音的手下,她也许是为了知道极乐之星的秘密。” 一听到有人想要破坏胡铁花的婚礼,楚留香和姬冰雁的眉头就皱了起来。 “琵琶公主还在她父王身边,现在到婚房去又有什么用?”姬冰雁不解道,“她若是要下手,应该等一会儿再去的。” “所以我想不通。”陆小凤道,“我想不通她要做什么,那间婚房里什么也没有,莫非她准备在吃食里下毒?” “我应该去看一看。”楚留香迟疑道,“小胡这个人总是很冒失,即使有什么差错,想必他也看不出来。” “好。我也和你一起去。”陆小凤道,“如果那个人还留在帐篷里没出来,我正好可以堵一堵。” “我就留在这里。” 姬冰雁是个很谨慎的人,他既然挑了这个地方坐下,这个地方就绝不会差,这里背靠湖水,正面就是三顶大帐篷,不管什么人的动静都逃不过他的眼睛。 “若是小胡来找你,你就先缓住他。”楚留香道,“一切等我们回来再商量。” 姬冰雁点头。 —————————— 北镇抚司。 京城的四月已很温暖,护城河里已游上了一些鸭子,城里的杨柳已长出叶子,北镇抚司的燕子也回来了。 夜已深,这个时间敢在街上走的,除了巡夜的捕快,就只剩下穿梭于大街小巷的锦衣卫。 每当他们推开一扇门,门里的人就会心如死灰。 “宗老前辈。” 一个又高又瘦,留着白胡子的老人转过头来。 他穿着一身好像是教书先生才会穿的衣服,虽然长得高瘦,人却很精神,看起来很有威严,虽然没有动,却能看出他行动时必然也是果断又利落的。 这个像教书先生的人,手里自然也拿着一本书,只不过书上写的却不是孔圣人的道理,而是北镇抚司这个月接下的所有案子。 “你回来了。”宗也白淡淡道,他一边说话,一边又把手里的本册翻了一页。 “是。”张平野笑眯眯地回答,“宗老前辈,这次诏狱里新关进去一个犯人,您抽空看看怎么处理。” “嗯。”宗也白走进书房,把烛台放到桌上,“是从江南带回来的犯人?” “对。”张平野也跟着进去,“是个江湖人,名字是霍天青。” “霍天青?”宗也白道,“似乎有些熟悉。” “算不上什么大人物。”张平野恭敬道,“这次的案子,他伙同金鹏王朝的一个皇室杀了珠光宝气阁的阎铁珊。” “还有呢?” “并无其它。” “那就再审审,若没犯别的事,就按我大明律法处理。”宗也白冷冷道,“即使是江湖人,也要遵守我朝的律法。” “自然。” “百终呢?”宗也白问道,提到这个名字,他的眼睛里才也多了一点生气,他整个人好像也变得温柔起来,“他怎么还没回来?” “指挥使大人去大漠了。” “他跑到大漠去做什么?” “去杀石观音。”张平野道。 “是不是因为那个新来的老头子?”宗也白问,“就是那个整日里写写画画的老头子?” 宗也白自己的年纪已经不小,却偏要叫别人老头子,可真是有趣。 “您说的是不是孙学圃孙老先生?” “我不想知道他叫什么。”宗也白冷冷道,“他是谁和我没有半点关系。” “这个霍天青我一会儿去见见,若是没有别的事,你明天过来把他提到刑部大牢去。” “是。” 宗也白坐下,他刚坐下,就又站了起来。 这倒不是因为他没有坐到椅子,只是因为他桌子下面粘上了什么东西。 东西倒也不是坏东西,只不过是霍香的药粉罢了,药粉倒也不是什么坏药粉,只不过是那种只会用在犯人身上的药粉。 宗也白刚才若是去拉抽屉,一定会摸到一手药粉,他并不会武功,也没有内力,摸到这种药粉,一定会难受整整一个月。 因为这是一种会让人觉得痒痒的药粉。 宗也白虽不像犯人一样手脚被缚,可他这个人却最爱面子,也喜欢讲究一些文人墨客的东西,是绝不会在旁人面前挠痒痒的,他也绝不会因为这样丢脸的事情去看大夫。 霍香就是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才下什么样的药。 宗也白看清了药粉,脸色立刻一变,黑得好像是厨房的黑锅锅底。 等他从袖子里掏出一块帕子擦干净桌子,就把帕子一包,怒气冲冲地出门去了。 张平野笑着看着一切发生,等门在夜风的吹拂下关上,他才动了一下。 只这么一下,他就从桌子边到了水缸旁,仔仔细细地打量起缸里那只乌龟来。 夜已深,乌龟已经睡着,可张平野却还是隔着水缸仔细量出了它的长度和宽度,他看它的眼神,就好像从没有见过乌龟,就好像这只乌龟是全天下最漂亮的那一只。 张湖为他请算术老师时,张平野也是没有这么认真的。 等他看好了乌龟,就轻手轻脚地走了出去,路上遇到巡夜的锦衣卫,竟还笑眯眯的打了招呼,好像从没有做过什么亏心事。 没错。 张平野今晚做了亏心事。 他做了什么亏心事? 这也许只有霍香那些被人突然偷走的药粉知道。 霍老爷子的前科实在太多,他总是偷偷给宗老爷子使些绊子,整个北镇抚司的人都知道他们关系不好,即使宗也白去问罪,即使霍香从没做过这件事,也不会否认的。 他巴不得闲来无事时与宗也白吵上一架。 张平野刚推开属于自己的那道木门,就顿住了。 他后退几步,就看见了站在屋脊上的陈绝音。 陈绝音冷得就像是一块冰,她背后的明月,也绝不会比她更冷。 “这么晚了,你找到这里做什么?” “明日我要和你一起去。”陈绝音冷冷道。 “在下明天并没有什么事要做。” 张平野自认为自己做的事绝不会有第二个人知道,整个北镇抚司能看出他伎俩的绝没有第二个,即使是宗也白也绝不会看出。 他这样脸不红,气不喘的样子,倒真适合去做一个商人。 他也真不愧是张湖的儿子。 这父子两个都喜欢笑,可他们笑的时候却最狠,不知不觉就把人骗得连底裤也不剩下。 他们害你的时候,也绝不愿亲自动手,你总会不知不觉就自己撞到刀子上去。 “你知道我要什么。”陈绝音冷冷道,“我虽看不出你做了什么,却知道你一定已见了那只乌龟。” “你怎么知道我见了那只乌龟?” 陈绝音不说话,她一向不喜欢说话,她喜欢的是拔刀。 若有人非要和她说话,她也更愿意解决掉那个要她说话的人。 所以张平野只说了一句,就再也闭口不言。 他能看出陈绝音的武功又有长进,而他在陈绝音没有长进之前就是怎么也打不过她的。 “不如这样。”张平野伸出一根手指,“你去泥人张那里买陶土,我去找工匠,钱我们一起付!” “好!” 第22章 一点红与船 热气顺着沙子的缝隙蒸腾而上。 司空摘星像是一朵被太阳晒蔫的喇叭花,整个人粘在骆驼背上,让人很是担心他是不是已经死了。 他也快被自己气死了。 找什么马? 你说你找什么马? 司空摘星简直恨不得拿手扇自己的脸,最好还是左边扇一下,右边扇一下,对称了才好。 江南的雨虽多,蚯蚓也是不少的,哪怕陆小凤要千八百只蚯蚓,司空摘星也觉得自己一定能找来,只不过是几夜不睡觉,几天不洗澡罢了,何愁完不成赌约? 可他偏偏觉得自己占了大便宜,一口答应陆小凤的条件,快快乐乐地跑到这个大漠来,现在又要快快乐乐地被太阳晒了。 前几天他几乎要被渴死,若不是路过的黑珍珠救了他,偷王之王就要折在大漠里,就像蚯蚓干死在路上一样。 昨日他又像一头笨驴,得罪了自己的恩人。 “沈百终。” “嗯。” “我本觉得江南虽好,可水实在是太多,风景我也早已看腻,现在一比,我只知道自己实在是个笨瓜。”司空摘星摸出水袋来喝了一口,“我这辈子再也不会离开中原!就算有人拿刀架在我的脖子上,我也绝不会离开中原!” 黑珍珠不想让沈百终为难,所以根本没有跟来,她托昨晚的那个青胡子大汉送来一张地图,又送来食物和清水,就再也没有出过自己的帐篷。 司空摘星根本连个道歉的机会也没有,就被迫出了黑珍珠的营地。 “你为什么不穿飞鱼服?”司空摘星突然问。 “热。” “难道你这身衣服就不热了?”司空摘星笑了,“你这身黑衣服放在大漠里是最不受待见的衣服,哪怕是小孩子也不愿意要的。” “比飞鱼服好一点。”沈百终淡淡道,“石观音从没有见过我,可她一定认识飞鱼服。” 黑珍珠已把他的包袱给他,现在这包袱就系在马上,飞鱼服自然也在包袱里。 “石观音。”司空摘星竟琢磨起来,“她竟真的有那么好看?比起薛冰来如何?比起林仙儿来又如何?” “我不知道。”沈百终摇头,“我和陆小凤本来是跟着一个老人进大漠的,可是那位老人却为了再见石观音一面要割破我们的水袋。” 司空摘星还想再问,就看见前面的石头旁倒了一个黑影。 司空摘星一看到这个影子,心里立刻咯噔一下,这个样子他最熟悉不过,他要渴死的时候,也是这样倒在沙子上的。 倒在沙子上的是中原一点红。 他也是一身黑衣,却已晕了过去。 中原一点红不愧是中原一点红,即使渴得快要晕过去,他也要挣扎着爬到石头边再晕,只因为这里可能有水,也因为这里有些阴凉地,更因为这石头被人看见的可能性很大! 他虽是个杀手,总是夺去别人的生命,却比任何人都想活下去。 沈百终翻身下马,解下水袋靠到中原一点红嘴边。 一嗅到这清凉干净的味道,中原一点红的眼睛就眨了一下,等水滴落到他嘴里时,他已彻底睁开了眼睛。 那双眼睛冷得如同山上的积雪,又狠得像是离群的独狼,除了中原一点红,谁还能有这样的眼睛? 西门吹雪和叶孤城也许冷,可他们的眼睛里绝不会有狠。因为中原一点红是个杀手,他只为在别人脖颈上留下血迹,他不求武功,不求权力,不求美人,只求狠。 狠到连自己,他也不当作一回事。 “……是你?” 中原一点红发出沙哑的声音,很久没喝水的人,声音就是这样的。 “你认识他?”司空摘星怔住,转头去看沈百终,“他是谁?” “中原一点红。”地上的人冷冷说道,他已喝了半袋子水,又可以自由活动了。 “你是那个杀手!”司空摘星惊讶道,“你跑到沙漠里来做什么?这里又有什么人值得你杀?” “你有没有见过一个杀手杀人前还要告诉别人自己要杀谁的?” 司空摘星摇摇头。 “那你又在问什么?你难道并没有长脑子?”中原一点红似乎一点也不懂人情世故,他很骄傲,骄傲到不屑于去和别人辩解。 司空摘星几乎要被他气歪鼻子,可又觉得自己要是生一句话的气,实在是小题大做,只能把怒气往肚子里吞,再也不愿意看中原一点红一眼。 “你救了我。”中原一点红对沈百终道,“我可以替你杀一个人。” 司空摘星本来打定主意再也不理他,现在却又忍不住道,“你以为你是谁?你又以为他是谁?若还有人是沈百终都杀不了的,你难道觉得自己就可以了么?” 中原一点红握紧了手里的水袋,脸色发白,他唯一会的就是杀人,你若要他想别的法子来报答别人,那实在是为难他。 可他这个人又是绝不会欠别人人情的。 “我还有钱……” 话说到一半,中原一点红就又闭嘴,因为他突然明白锦衣卫指挥使是绝不会缺钱用的。 “我不需要你报答我。”沈百终道,“这只不过是一袋水而已。” “一袋水在沙漠里已比黄金还要贵重,已可以使十几个马匪自相残杀。等我完成了我的使命,就去京城找你,那个时候无论你要我做什么都行!” 中原一点红抛下这句话,带着刚才剩下的半袋子水,用剑当作拐杖,竟踉踉跄跄一个人走了。 他走得摇摇晃晃,却绝不会有人认为他杀不了人,即使还很虚弱,他也还是中原最厉害的杀手。 “这人的脾气好臭。”司空摘星道,“他这种人倒确实是适合做一个杀手。” “为什么?” “因为他绝不会有朋友!”司空摘星道,“没有朋友的人,岂不是不会有人认识?没有朋友的人,也不会被朋友拜托麻烦事,更不会受到以朋友作为筹码的要挟。这样的人,做杀手再适合不过了。” “有道理。”沈百终点头,“可是没有朋友的人总是会很难过,虽然会有一瞬间的欢乐,但关起门来以后总会觉得寂寞和痛苦。” “确实。”司空摘星点点头,“一个人少什么,都不可以少朋友。” “中原一点红也应该有一个朋友。”沈百终道。 “你想做他的朋友?”司空摘星突然有些不平衡,“他可是是个杀手!已不知触犯了朝廷多少律法!” “我想请中原一点红来北镇抚司任职。不是做我的朋友,是做我的下属。” “江湖和朝廷有时不可以分太清,也不可以搞混。”沈百终接着道,“若我要拘捕所有触犯律法的人,那么将不再有江湖。” “什么意思?” “江湖仇杀是被允许的。”沈百终道,“杀人的人自然该做好被杀的准备,你害了人,又怎么可能始终无事?杀手需要被人雇佣,被杀手杀了的人一定有仇家。有仇家的人多半算不上干净。” 司空摘星想起薛衣人和左轻侯的世代愁怨,又想起江湖上的一些门派纷争,不得不承认这是对的,江湖有江湖的规矩,朝廷若管得太透,只能是两败俱伤。 他倒也不是笨,只是从没想过这些,因为司空摘星是个地地道道的江湖人。 “所以我只会对很过分的人动手。” “谁?” “名声很不好的,只是为了杀人而杀人的败类。”沈百终道,“今年我在追查的就是红鞋子的公孙大娘。” “公孙大娘?红鞋子?”司空摘星一头雾水,“这是什么人?这人难道是个做鞋子的鞋匠?” “不是。”沈百终摇头,“红鞋子是个组织,这个组织里只有女人,她们只穿红色的绣花鞋。” “这倒是奇怪。”司空摘星笑道,“那有没有这样的组织?组织叫做黑裤子,里面都是小偷,只穿黑色的裤子。” 他越想越觉得有趣,“这样的组织一定很不错!” “红鞋子的女人每年都要交差。” “什么差?”司空摘星问。 “人。”沈百终冷冷道,“每个人都要交人。她们会割下人的鼻子、手、舌头还有脚带回去给公孙大娘看。谁要是割的少了,就要被责备。” 司空摘星不说话了,他突然觉得这组织一点也不有趣了,又觉得这简直是世上最恶心的组织。 “你什么时候要去抓这个人,我一定去帮你!” 沈百终却不再理他,因为他已听到了鸟类扇动翅膀的声音。 “你在听什……” 司空摘星住嘴,因为他也听到了。 两个人立刻带着马匹和骆驼躲到了岩石后面。 司空摘星瞪大了眼睛,因为他竟然在沙漠里见到了一条船。 船怎么会在沙漠里,沙漠里怎么会有船? 既然船可以在沙漠里开,那马岂不是可以在海里跑了? 那是一搜又大又漂亮的船,用了上好的轻木头,拉船的既不是马,也不是骆驼,而是几百只雄鹰。 鹰在天上飞,拖着船往前走。 这船走得飞快,破开沙子就如同破开海浪,船两侧的沙子飞速向后退去,激起一层沙雾,好像志怪小说里才有的景象。 司空摘星的手动了动,他又犯偷瘾了,这样矫健的鹰,他恨不得立刻从绳子上解下来几只。 沈百终突然死死地盯住了木船的窗户。 “你在看什么?”司空摘星忍不住问道,“你怎么会突然有了杀气?” “我看见了陆小凤的衣角。” “你连陆小鸡穿什么衣服也能记住?” “我从七岁起,就已开始记街上的人脸了。”沈百终道,“如果有一个人认不出,父亲就不允许我吃饭。” 司空摘星叹口气,“幸亏我没有那样严厉的父亲。” “这艘船一定是石观音的。” “你怎么知道?” “陆小凤没有在绿洲等到我,绝不会一个人离开。” “能胁迫陆小鸡离开的,只有石观音!”司空摘星懂了。 “我们跟上。” “怎么跟?” “马和骆驼留下。”沈百终解下马尾上的明黄绸缎,系在了骆驼身上。 马认识这根带子,骆驼是黑珍珠的,自然能找回营地去,这两个动物不会让沈百终操半点心,它们远比人要更适合活在沙漠里。 “我们用轻功去?” “对。” “好!”司空摘星笑了,他已跃跃欲试,“上次输给你只是我大意,这次绝不会了!” 两道身影如同闪电一般掠出去,黄沙上没有留下一丝印记,就连半粒沙子也没有惊动,骑着马可能会慢,但这两人却不知比马快了多少,船上若有人正在查看四周,也绝不会发现后面有人跟着。 船走了一个时辰,司空摘星和沈百终就跟了一个时辰。 司空摘星的气力已快要耗尽,他转头去看沈百终,却见他连气也没有喘,不禁怀疑起自己的水平来。 再过一段时间,他就要像树叶一样坠下来,再也没有力气了。 所幸船终于停下。 船停在一片石林前。 这片石林又高又大,每一块石头都像山峰一样长,错综复杂,如同迷宫一般,进去若没有熟人带着,只怕再也出不来了。 这些石头实在太过高大,是以每块石头中间都如同山谷般幽深,风沙从中刮过,谷中连半点光也照不进去,一片漆黑,这船如同志怪小说里走出的,它要到的地方也如同志怪小说里的魔窟。 “船停下了。”司空摘星道,“上面的人一定是在休整,他们的鹰已经累了,这石峰群也不是那么好走的。” “这里一定是石观音住的地方。”沈百终道,“这些石头有些天然形成,有些确是人造的,沙漠里除了石观音以外,别人再没有这样的财力。” “没错!” 两人注视着的船里,突然走出十几个彪形大汉。 这十几个大汉只着短衫,一身肌肉如同铁打一般,一看就是做惯了力气活。 他们四下张望一番,就分头去查看船舱和船帆,还有几人去收拢天上盘旋的雄鹰,准备再换一批新的上去。 “你累了。”沈百终突然道。 司空摘星就像老鼠被踩着了尾巴,一下子就跳了老高,“你胡说!我才没有累!” “你还剩下几成内力?”沈百终问。 司空摘星见他这么认真,不由地冷静下来,“两成。” “等他们整理好,你能恢复几成?” “大约五成。” “好。你能不能去船上躲起来?” “你呢?” “我不会缩骨功。” “好!”司空摘星点点头,“去就去!” 陆小凤也在船上,司空摘星平日里虽喜欢和他吵架,可陆小凤的确是他最好的朋友,朋友有难,司空摘星怎么可能不去帮忙? “石观音就在船上,你一定要小心。” 司空摘星点点头,“我一定会记住他们走的路。如果我记不住,也一定会找个能记住的人出来。” “若石观音发现你,你就告诉她我也在。” 司空摘星怔住,“然后呢?” “然后你再告诉她。”沈百终冷冷道,“若是她敢动你们一下,我就要她死。” 这实在是一句很霸气很霸气的话。 沈百终平日里太好说话,司空摘星很容易就会忽视他的身份和地位,现在一听这句话,突然就意识到他作为天下第一的能力和有整个朝廷作为后盾的底气。 他突然又想起在北镇抚司见到的那些锦衣卫,不论身份高低,他们总是很骄傲,好像随时有人撑腰,又总是严格要求自己,好像随时害怕给谁丢人。 司空摘星那时候不明白怎么回事,现在却懂了。 “我记住了。”司空摘星叹道,“我走了!” 司空摘星刚从角落潜上船去,船就又开始动起来。 船一动起来,船头船尾就出现几十个大汉,比之前多了整整三倍,这个时候,无论谁想跟在船后,都是没有法子的。 这和沈百终想的一样。 所以他抱着绣春刀坐了下来,静静等待黑夜降临。 第23章 船上小偷无花 船上似乎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 以司空摘星的眼光来看,这船里的摆件只不过是比寻常人家多了些精致,价格兴许要贵些,再没有什么特殊的地方。 他自认为已偷遍天下,不管是富商,还是大官,他们的家里司空摘星都是走过一遍的,除了没去过大内,不知那里如何,这天下的奇珍异宝他已看遍了。 所以司空摘星认为自己的判断绝不会出错。 船既然没什么特殊,那么陆小鸡被藏在那里了? 沈百终说在窗口见到了衣角,可等司空摘星上了船,却连个窗户框都找不着,更别说窗户口。 他只能先找个地方躲了起来,准备等机会自己来。 机会果然很快就来了。 “还有半个时辰,我们就到了。” 这是一个女人的声音,从声音中可以听出她还很年轻,这声音既温柔又甜蜜,好像是在和情郎说话一般。 “那又如何?” 回答这声音的人是个男人,他的声音清朗,人似乎也不大,可这样一个年轻的小伙子,对女孩子说起来话竟冷冰冰的,还很不耐烦,没有半点怜香惜玉的意思。 “你为什么要生气?” “我没有。” “你有。”那个女孩子笑了起来,“你难道觉得我看不出?” 没有人说话。 于是她只好自己接自己的话,“师父不允许你杀楚留香,不杀就是了,你又何必觉得气愤呢?” 司空摘星听到熟悉的名字,立刻竖起了耳朵。 这师父想必就是石观音,这个女孩子应该就是石观音的一个弟子,那么男人又是谁呢? 外面的对话还在继续,这声音很甜的女孩子叹了口气,“我知道你输给楚留香后很不甘心,可他现在已经落在我们手里啦!你要是还生气,就等师父玩腻了以后再……” “这样狡猾可怕的人,就应该直接一刀杀了,何必留下来,迟早会坏事。” “你难道不相信师父的武功?” “我信。” 过了半晌,这人又继续道,“可我也信沈百终的武功。” 司空摘星听到这里,忍不住悄悄从墙后面探出半个脑袋来,想要瞧一瞧这个男人,他究竟是谁?莫非是石观音的情人?输给楚留香又是什么意思? 这一看,司空摘星就怔住了,因为这人的声音虽年轻,脸上却布满了皱纹,而且眼斜嘴歪,虽留着一把胡子,却没有半点气度可讲,只让人觉得他非常可恶,恨不得一拳打过去才好。 司空摘星再一看,就认出这是一种很独特的易容术,论对易容术的研究,天下还无人能岀他左右,只是这人的易容术实在特殊,是以司空摘星才没有一眼认出。 “名满天下的妙僧无花竟也会害怕沈百终?”一身红衣的少女笑道,“这样传出去一定会被人笑话的。” 无花叹口气,“你为什么总喜欢惹别人生气?这对你难道有什么好处么?” 长孙红又笑,“因为这沙漠里的日子实在无聊得很,我总要给自己找些乐子才行,不然我会发疯的。” “你发疯便是,只要记得疯的时候离我远些就好。”无花冷冷道。 “我可是你的妻子,你怎么能这样对我?” “你是吴菊轩的妻子,并不是我的妻子。” “可吴菊轩不就是你么?”长孙红从椅子上站起来,走向无花,竟好似想要坐在他的腿上。 无花立马也跟着站起来,退到了墙边。 司空摘星已冒出一头的冷汗,无花这么一退,与他就只有一墙之隔,即使是偷王之王,也只有屏住呼吸来自保。 “吴菊轩已完成自己的任务,等我卸下这副面具,就再也没有吴菊轩!”无花冷冷道,“没有吴菊轩,自然也不会有吴菊轩的妻子,你好自为之。” “你何必装什么圣人?”长孙红终于不笑了,她这样美丽年轻的女孩子,被人拒绝两次三次,已经是极限,“你能为了天一神水去勾引神水宫的司徒静,还让她有了孩子,为什么就不肯接受我?莫非我有哪里比她差不成?” 司空摘星已经听出她并不是真的爱上了无花,只是由于一种奇怪的好胜心作祟,想要找点事做罢了。 大漠里确实无趣,终日面对无边无际的黄沙,纵然是一个已很习惯寂寞的人来到这里,也是受不了的。 石观音的老巢里,所有的男人都是属于她的,虽然她早已玩腻了他们,再也懒得看他们一眼,却也绝不会允许别人去动他们。 乍一见到一个活蹦乱跳的,在江湖上有很大名声的,石观音绝不会去动的男人,长孙红会好奇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下面的隔板里就关着男人,你为什么不去找他们?”无花道,“陆小凤、楚留香还有姬冰雁都很不错,你总能挑到一个喜欢的。” 长孙红冷笑一声,“这些人是很不错,但他们都是师父的,你不必教唆我去办一些蠢事,我还没有蠢到那种地步!” 若不是需要藏起来,司空摘星几乎想要跳出来给他们鼓掌,这两个人互相揭伤疤,已把他想知道的事全部说了出来,世上还能去哪里找这样的好事? “既然你不愿意,那我也没有什么法子。”无花道,“你为什么不去下面看一看他们还在不在?为什么不去确认一下他们的穴道确实还被点着?” 长孙红不动。 “他们要是跑了,夫人一定会很生气。” 长孙红怒气冲冲地走了。 ———————————— 陆小凤他们确实被点了穴道关在船里。 这船的甲板竟有两层,中间好像一个楼层一般,若找不到入口,是绝对进不来的,连司空摘星也不例外。 这地方本是用来堆放杂物的,现在却做了临时的牢房。 “我实在想不到偷偷进了帐篷的人会是石观音。”陆小凤道。 “有谁能想得到呢?” 楚留香就坐在陆小凤旁边,他的手早已被捆了起来,身上也缠上了好几根麻绳,捆他的人似乎担心他长出翅膀跑掉,竟好像恨不得直接用绳子把他裹起来。 陆小凤一看到他被捆成这个样子就想笑,只可惜他忘了他也早就已是这样。 “其实我们也不是完全输了。”楚留香道,“小胡还留在那里。” 姬冰雁冷笑道,“莫非你觉得他能发现不对?若是他能找出什么线索来,猪也可以算数了。” 陆小凤忍不住笑了一声。 即使是这样危险、这样艰难的情况,他还是像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愉快,唯一遗憾的就是他已经饿了,却什么也吃不到。 “石观音杀了龟兹王的大女儿,总会有人发现不对的。”楚留香道,“即使小胡不清楚,龟兹王和琵琶公主也总能有些法子来找我们。” “龟兹王骗了我们,让我们以为是要嫁给小胡的是琵琶公主,你竟觉得他可信?”姬冰雁冷冷道,“也许他本就和石观音是一路人,他们早已勾结起来,要我们都死在那片绿洲上。” “如果他们是一伙的,石观音为什么要杀大公主呢?”陆小凤问道。 “她那样的人,做出什么也不奇怪。” 这话有理,陆小凤只有点头。 “那么龟兹王又为什么要小胡做驸马呢?”楚留香也问。 “因为他要稳住我们,若不是婚礼,我们早已离开。”姬冰雁道,“龟兹王的大女儿并不美丽,若要嫁出去很不容易,也许他是为了女儿的婚事考虑!他虽投靠了石观音,却还是关心自己的女儿的。” 楚留香摇摇头,“我还是觉得这件事并没有那么简单,你难道忘了极乐之星么?这颗宝石总不可能是假的,编出这样的故事来,对他们并没有好处。” 姬冰雁不说话了,其实他也觉得有一点不对。 那天晚上陆小凤和楚留香一进帐篷,就见到床上有个死人。 他们凑近一看,竟发现这人穿着一身嫁衣,赫然就是胡铁花的新娘。 只是这个女人容貌丑陋,身形也短粗,当然不是外面的琵琶公主。 两人思索片刻就明白过来,毕竟龟兹王只说要嫁出一个女儿,却并没有说要嫁哪一个,那么嫁人的自然可以不是琵琶公主,自然可以是其他的公主。 这位公主是被谁杀的? 是不是刚刚进来的那道影子? 陆小凤和楚留香还没有想明白,就闻到一种很浓很浓的香味,这香味初闻没什么特别,时间越久却越古怪,陆小凤刚走到帐篷门口,就腿一软倒了下去。 楚留香虽因为鼻子不好没有嗅到太多,却也中了招,他一个人又得顾忌陆小凤,又得对付石观音,自然也败下阵来。 等他们再一睁眼,就已在船上,对面还坐着姬冰雁。 “我还有一件事不明白。”姬冰雁突然冷冷道。 “什么事?”楚留香问道。 “她要抓你们就抓,为什么还要带上我?”姬冰雁道,“你们两个闲来无事去掀别人的帐篷,我却是没有的,为什么我要倒这样的霉?” 楚留香笑了。 他发现不知不觉中姬冰雁也学会了开玩笑,他已没有那么冷漠,他已学会了用幽默的态度来面对生活,朋友能变得更好,楚留香自然比自己变好还要开心。 “至少我们还活着。”陆小凤道,“我们还没有死,说明石观音一定要我们帮她做点事,我们还有一些我们自己也不知道的价值。” “没错。”楚留香点头,“我们一定要想办法赢过她,再不济也要等到沈百终找来。” “我知道你们的价值。”姬冰雁道。 “你知道?”陆小凤怔住。 “我知道。” “是什么?”陆小凤忍不住问道。 “就是你们自己。” “我们自己?”楚留香问道。 “没错,我本以为你们都是聪明人,遇上这种事反而笨了。”姬冰雁道,“她自然是看上了你们,想要你们做她的男人!” 陆小凤呆住,好像一只吊在房梁上的风干鸡。 楚留香也使劲摸鼻子。 姬冰雁却好像察觉不出他们的尴尬,竟还在说自己的推测,“至于我为什么没有死,想必也是一样的原因。” 姬冰雁当然也不丑,他也很英俊,是那种很冷酷的英俊,他的话虽不多,人却很可靠,这样的人自然也是很受女人欢迎的。 陆小凤潇洒跳脱,楚留香风流蕴藉,姬冰雁冷酷英俊,石观音都想要。 陆小凤长叹一口气,砰的一声把脑袋撞在了身后的箱子上。 被他这么一撞,木箱里的酒瓶顿时发出碰撞声,叮哩当啷地响起来。 “你怎么了?”楚留香关心道。 “无论是谁,知道自己被石观音惦记上,都不会太开心的。”陆小凤道,“我现在恨不得去跳河。” “你若是要跳河,一定要记得带上我。”楚留香苦笑道。 “好!我一定为我们选一条干净又漂亮的河。河里最好要有一些鱼,这样我们沉下去的时候也不会太无聊。” “你们两个昏过去没有看清,我却看得很仔细。”姬冰雁道,“石观音的美丽已几乎不是人可以达到的,那确实是一种好像来自天上的美,她的一颦一笑都十分动人,只是站在那里就已……” “莫非你已被她迷住?”楚留香问道。 “当然没有。”姬冰雁冷冷道,“我只是在提醒你们两个,莫要被她迷了魂才好。” “我们不会。” 楚留香还没有说话,陆小凤就已抢先说了,“无论她有多么美丽,她也已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她已是一个很恶毒的魔头。” “没错。”楚留香点头。 “更何况她这样的人总是很自信。”陆小凤道,“她一定也认为自己可以迷住沈百终,所以才这样大胆。” “什么意思?”姬冰雁问道。 “石观音害怕沈百终找到她。”陆小凤道,“可她又偏偏要用这样显眼的船来运送我们,又偏偏留了胡铁花一命。” “无论她怎么运,杀不杀小胡,沈百终都找不到这里来。”姬冰雁道。 “可她不该这么做的。”陆小凤道,“如果一个人足够谨慎,就应该斩草除根。” “你的意思是……” “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说过那种故意留下线索的犯人?” “有。” “他们就是这样的,虽然不愿坐牢,可又偏偏要留下线索,似乎是为了满足一种奇异的心理。” 楚留香已经懂了。 “你的意思是不是这样?”楚留香问道,“你是说,石观音害怕沈百终找来,可她又在隐隐约约之间想要证明自己的魅力已可以迷住天下第一,所以才做出这样不谨慎的事来。” “没错!”陆小凤道,“她这样的人,总是对自己很自信的!” “她这样的人,心理也总是很有问题。”姬冰雁道。 “她那样的人,你们是永远也不会懂的!” 突然有别人讲话,三个人都怔住了。 只听门外响动一下,就有一个人走了进来,她穿着一身红衣,微笑道,“你们没有见过夫人,自然就不会懂她究竟有哪里好,她若是要一个人喜欢她,哪怕那人是个瞎子,是个聋子,是块石头,也一定会成功的!” 这个人当然就是长孙红。 陆小凤不笑了,“连沈百终也不例外?” “连沈百终也不例外。”长孙红骄傲道,“只要他还是个男人,就一定舍不得与夫人动手!” 第24章 石夫人 “也许你不知道沈百终是什么样的人。”陆小凤笑了,“可你总该看看我们的。” “你们怎么了?”长孙红问道。 “我们三个就对石观音一点兴趣也没有!”陆小凤道,“你难道看不出?” “我当然看得出。”长孙红淡淡道,“这只不过是因为你还没有见过夫人罢了。等她请你去到她的房间,再请你坐到她的床上去,揭下她的面纱给你看,你就什么都不记得了,你那时恐怕只想把自己的一切都给她才好。” 她说得那样笃定,似乎是已见过许多这样的人,也已经历过许多这样的事。 陆小凤皱眉,“我们三个都很坚定,也已见过很多很多的美人,这些美人也有很多就是我们的红颜知己。” “我知道。”长孙红还是很平淡,她对石观音的信心似乎远胜她对自己的信心,在她心中,已没有什么男人是石观音诱惑不了的。 “你知道?你真的如此信……” “不管你们怎样想,你们这辈子也绝不可能离开大漠了。”长孙红冷冷道,“所以我根本用不着和你们吵架。” 楚留香苦笑一声,“姑娘这句话说的实在有理。” 长孙红却连理也不理他,径直走了,好像根本看不到楚留香这个人。 姬冰雁突然笑了,“总算有连你楚留香也不想理的小姑娘了,你总算吃了个瘪。” “不理我的姑娘本就是有很多的。”楚留香叹道,“现在我只希望石观音也莫要理我才好。” “这可不是我们说了算的。”陆小凤也叹气。 司空摘星偷听到船在半个时辰后停下,现在半个时辰已到,船果然停下了。 船一停下,就有几个大汉给陆小凤、楚留香和姬冰雁松了绑,接着又把他们赶下了船,就好像是在赶几只不听话的小羊羔,一点也不礼貌。 出了石峰林,面前就是一座大山谷,山谷里密密麻麻种着不知名的红色鲜花,风一吹过,立刻送来甜蜜芬芳的气息,竟好似天堂一般。 陆小凤抬头一看,这里的山谷竟只能露出一线天空来,连一片完整的云也看不到,若有人想从外面进来,立刻就会被发现。 “想必这就是一线天了。”楚留香道,“我只听说过这样险恶的地形,却还从没有见过。” “这样的地形,连鸽子也飞不出去的,没有鸽子,自然也不能送信。”陆小凤道,“这谷里的人若想和外面的人联系,就只能靠船,这也是高明之处。” “你们为什么不抬脚好让我扫一下地上?” 突然有几个人过来赶他们,这句话就是领头那人说的。 陆小凤赶紧往旁边让了让,“这地方竟也是有人扫地的,石夫人可真爱干净。” 地上都是黄沙,怎么可能扫得净? 这几个人拿着又大又宽的扫把,谁也不理,等他们让开后,就立刻一言不发地开始扫地,好像要扫到天黑,扫到明年,一直扫到他们都死了为止。 他们的头发蓬松得像路边的野草,身上的衣服和破布比起来也好不了多少,就连鞋子也只是木头块罢了,可他们却又不像是真正的仆人。 陆小凤忍不住弯腰去看他们藏在头发下面的脸,他一看清,就怔住了,等他抬起头来,脸上的表情立马吸引了楚留香和姬冰雁。 “他们有什么不对?”楚留香问道。 “他们都很英俊。”陆小凤道,“他们都是很难见到的美男子。” 姬冰雁忍不住回头看一眼他们佝偻的身形,却实在看不出他们有哪里显得英俊。 陆小凤却已凑到了领头那人的身边去搭话,“我叫陆小凤,不知阁下怎么称呼?” 扫地的人终于抬头,冷冷地盯着陆小凤,“我没有名字,只不过是替夫人扫地的仆人。” “人都会有名字的。”陆小凤道。 “我就没有。” “你怎么会没有?” “当然是因为石夫人不在乎我有没有名字。”他突然冷笑起来,“夫人不在乎的人,怎么配拥有名字?” 陆小凤愣愣地看着他。 “你很快也会没有名字的。”扫地人突然凑过来亲热地拍了拍陆小凤的肩膀,“不过你不用担心,我很喜欢和你聊天,到时候一定替你选一根最好的扫把,这样你扫起地上这些人骨头来,就能轻松一点。” “人骨头?哪里有人骨头?”陆小凤忍不住问道。 “这么多人骨头,你难道看不到?”他指了指地上的沙子。 他已经疯了。 陆小凤只得又走回楚留香和姬冰雁身边。 “这些人一定就是石观音曾经看上的男人。”姬冰雁道,“等石观音失去兴趣,他们就会被送到这里来扫地。” “扫地并不可怕,可要是叫我去扫这永远也扫不完的沙子,我一定会发疯的。”陆小凤道,“这样的法子实在是恶毒。” 这时有一个穿着白衣服的人出现了,这人显然是来接他们进去的。 她穿着白衣服,就好像是穿着一身冰,她也和石观音一样带着面纱,只露出一双美丽冰冷的眼睛,可即使是只露出一双眼睛,她的气质也已极为出众,有着谁也说不出的独特韵味。 她只看了三人一眼,就转头走了,显然是叫他们跟上。 “这位姑娘,你要把我们带到哪里去?”楚留香问道。 出乎意料,她竟然回答了楚留香,“自然是去你们该去的地方。” “我们该去哪里?”陆小凤问。 “该去师父给你们安排的地方。” 石观音会把他们安排在哪里? 陆小凤忍不住开始思考,是地牢?还是她自己的闺房? 如果是闺房,她难道要一次性面对三个男人? 陆小凤有点想笑,这个猜测有点坏,还有点奇怪,可却不是不可能的,一想到这里,他又不想笑了。 他们已走到了花丛中。 楚留香忍不住俯身去看这些花,它们都红得很漂亮,好像是姑娘家用的胭脂,花瓣虽然很薄,不如月季那样绚烂,却也很好看。 “你知不知道这是什么花?”楚留香问。 姬冰雁摇头。 陆小凤也去看那些花,他也认不出,不过却觉得有些眼熟。 白衣女子还是不紧不慢地走着,好像根本不怕他们趁机记住进来的路。 三人不禁觉得有些奇怪,普天之下,任谁也不会小看他们的本事和记忆力,难道石观音会任由他们记住路不成? 姬冰雁最先察觉到不对,三人之中他的武功最弱,内力也最不充足,等他察觉到不对时,腿就已经软了,再踉跄几下,就几乎要跪在地上。 “你怎么了?”陆小凤关心道,“楚留香,你快看看姬冰雁怎么了?” 楚留香立刻扭回头来。 他知道姬冰雁绝不是一个软弱的人,若他在人前表现出不对来,那他一定已病入膏肓,再也没救。 可是等楚留香刚一扭回来,就看到陆小凤也砰的一声倒了下去,就好像是一块石头砸在地上,溅起了一大堆的花瓣。 这下只剩他自己还站着了。 陆小凤本不会这么早中招的,只是他偏偏弯腰去看花,所以姬冰雁一倒下,他也就不远了。 楚留香苦笑一声,终于知道这白衣女子为什么一点也不担心他们记住路了,他也知道现在他也是时候昏过去了。 楚留香用余光扫一眼地面,选了一块干净些的地方,也叭的一下倒在地上。 ——————————— 司空摘星远远跟着,看见这一幕简直要笑出声来,恨不得找个画师过去,好好画一画地里的陆小鸡,接着提个名写上叫花鸡,裱在墙上供自己天天看才好。 想笑是真的,司空摘星有点担心也是真的,所以他屏住呼吸,立刻跟了上去,花丛里的花虽多,司空摘星经过时却没有惊动一朵,就连路上正在采花的少女也没有发现有什么人过去。 白衣女子叫人带着倒下的三人进了谷,又叫人把他们放在了一间卧房里,接着就走了。 司空摘星贴在天花板上,小心翼翼地顺着横梁移动,又有点想笑。 石观音莫非是想要大被同眠么? 这想法真的很坏。 可等司空摘星想到万一这猜测是真的,他就又和陆小凤一样,半点也笑不出了。 他当然不希望自己的朋友遇上这种事,就算陆小鸡不觉得恶心,他也会替陆小鸡觉得恶心的!更别说外面等着的锦衣卫指挥使了,他若是知道这件事情,石观音会不会有个全尸都难说。 司空摘星急得想跺脚,可他在横梁上,最多也只是能像壁虎那样爬上几圈。 好不容易等到送他们三人过来的大汉离开,司空摘星就像脚下装了弹簧一样,立刻弹了下去。 “陆小鸡!你醒醒!”司空摘星小声喊道,“你再不醒就永远别醒了!” “他很快就会醒的。” 司空摘星吓了一跳,回头一看,就看到楚留香正在微笑。 “楚留香?” “正是在下。” 司空摘星立刻用挑剔刻薄的眼神看他,偷王之王即使没有见过盗帅,也是绝不会喜欢他的,他看不上楚留香留香的行为,总是觉得那有些矫情。 不过他也承认楚留香的轻功举世无双,绝不会比自己差。 可就算要比,比的也该是偷术才对。这种地方,这个时间,显然不适合比试。 所以司空摘星只是问道,“你怎么会没事?” “在下的鼻子有些问题。”楚留香笑道,“天生就不太好,好像从来没有通过气,所以在下一般是用皮肤来呼吸的。” 司空摘星瞪大了眼睛,用看妖怪的眼神去看他,“你说你用皮肤呼吸?” “是。” “皮肤怎么能呼吸?” “皮肤有毛孔。” “毛孔难道就可以呼吸?”司空摘星还是不相信,“你是不是觉得我看起来很好骗?” “自然没有。”楚留香还是微笑,“我练的这门功夫有些特殊,在下的身体似乎也有些特殊,若是别人来练,想必不会有这样的效果。” 司空摘星好不容易把下巴收回来,就立马揪着陆小凤的衣领开始摇,“陆小鸡!你快醒醒!” 无论是谁被这么摇,都要有些反应的。 陆小凤很快睁开眼,“猴精?你怎么在这里?” “我自然是来救你的。”司空摘星道,“你快起来和我走!我们一出去就截下那个汉子,石峰林我已完全记住,到时候……” “到时候你想去哪里?” 一个又轻又优美的声音响起,一个已美到极致的女人走了进来。 她走进这个房间,就好像是仙女走进了自己的宫殿,又好像是帝王走进了自己的寝宫,她没有穿鞋子,可露出的足踝已比地上雪白的毯子还要洁白,她也没有梳精致的发型,可是她披散着头发的样子,已是任何一个人都无法想象的美丽。 石观音穿着又轻又软的纱衣,慢慢坐在了房间里唯一的椅子上。 她的声音已不是黄鹂出谷可以形容的,她的身体也不是象牙可以形容的,这两样东西若和她放在一起,简直是一种侮辱。 司空摘星怔住,不过很快又恢复过来。 “你是……” “我是石观音。”石观音笑了,她笑的时候,简直让人恨不得为她去死,“阁下就是偷王之王,对么?” 司空摘星眯起眼睛,竟然冷冷地哼了一声,“你不必诱惑我,我这个人天生就不太喜欢的女人的,我只喜欢奇奇怪怪的东西,你在我的眼里,还不如一个马桶有趣!” 陆小凤差点笑出声来。 石观音还是表情不变,她只是看着司空摘星,就像是在看一个好玩的玩具,像是一个小女孩在看自己的布娃娃。 她就这么看了半晌,接着突然笑道,“你虽这么说,却还是喜欢我的,要不然你怎么会怔了一下?” 司空摘星也笑,“无论是谁看到一个丑女人突然打断别人的话,都会怔住的。” “我难道很丑么?”石观音问道。 “自然是不丑的。”陆小凤道。 楚留香也摇头。 若是姬冰雁醒着,他也会摇头的。 司空摘星瞪大眼睛看着陆小凤,“你是不是被那花给迷糊凃了?” “不是。” “那你又在说些什么屁话?”司空摘星大叫道。 “我没有在说什么屁话。”陆小凤淡淡道,“她确实是要比马桶强一点的。” 石观音终于不笑了,“你们难道认为自己还可以逃的出去?” “我们若是逃不出去,自然是要靠着夫人的喜爱过日子的。”陆小凤道,“所以我们实在不该得罪你。” “没错。”石观音冷冷道,“你应该是个聪明人的。” “还好还好。”陆小凤道,“只可惜我这个聪明人不太喜欢沙子,我已开始想念江南的春风。” “你永远只能想念了。”石观音道,“因为你永远也不能离开这里。” “你要是敢动我们一下!”司空摘星突然道,“那你就得死!” “我为什么会死?”石观音好像在听一个笑话,“难道你认为你杀得了我?” “这话又不是我说的。”司空摘星道,“这话是另一个人说的。” 石观音一直平淡的脸色终于变了,就连陆小凤说她只比马桶好一点的时候,她也没有变过脸色,现在她的脸色却好像是当头被人泼了冷水。 “这是沈百终说的?” “对。” 石观音突然又笑了,“可他怎么进得来呢?那片石峰林,若是没有人领路,就算是神仙到了,也不会有半点法子的。” 司空摘星不说话了,因为他知道石观音是对的,那片石峰林的复杂程度,已不是人可以想象的,它的变化,也早已超出任何一个精通八阵图的人的意料。 沈百终怎么可能进得来? 第25章 石峰林房间 沈百终已在石峰林里。 天色渐晚,但他还没有找到出去的路。 司空摘星已去了有段时间,沈百终知道他大约是找不出来了,所以决定自己进来。 这里的石头大多都有几百米高,有的虽低一点,却也有几十米,自然往往是最神奇的,这样的地形出现在沙漠里,简直是个奇迹,石观音能找到这样的地形,也是个奇迹。 干粮和水还很充足,沈百终决心再找一找出路,他已记下了几十条错误的路,北斗七星出现,他也有仔细比对方向,事在人为,这个道理他早就明白。 夜风吹过,黄沙擦着沈百终的衣角过去,腰间的绣春刀冰冷异常,沙漠里的夜晚总是让人无法忍受。 陆小凤现在怎么样了? 他既然被石观音抓住,那楚留香又如何?他们是不是已在一起? 若他们在一起,即使是石观音也不敢轻举妄动的。 沈百终面无表情地走着,让人根本看不出他在想什么,他看起来总是那么沉稳,那么可靠,好像可以把所有的事情都掌握在手里,他的身边也确实是世上最安全的地方。 可即使是这样的人,也是无法击倒石峰的。 根本没有人可以做到。 他是不是永远也找不出路了? 突然有声音响起。 沈百终停下,他听到了沉重的脚步声,忽急忽缓,脚步声的主人不是受了重伤,就是目不能视,这声音听起来并不遥远,于是沈百终立刻决定停下来等一等。 很快就有人出现在沈百终面前。 他拿着一根长长的木棍,走一步就戳一下地面,随后又静下来感受风的流向,每当他做完这些动作,他就迈出一小步。 这人走得真的很慢,慢到不如一只蜗牛,可他确实是在向前走的,而且走的很坚定,很果断,好像什么也不能阻止他。 他的眼睛是灰色的,这种灰色只有眼睛坏掉的人才有,他的皮肤如同麻石一般,这种皮肤只有被太阳暴晒的人才有。 沈百终发觉他不仅看不到,也听不到,甚至不能说话。 这样的人出现在这里,只有一个可能,他一定就是被石观音折磨过的男人。 于是沈百终迈出一步,轻轻扣住了石驼的手腕。 石驼吓了一跳,脸上立刻流出冷汗来,同时还露出了一种谁也无法形容的恐惧表情,他的样子就好像见到了恶魔,如果不是沈百终拉着他,他恐怕立刻就会夺路而逃。 沈百终拽住他的手,在上面写了几个字,石驼立刻安静下来,好像松了一口气,继续往前走去。 只不过这次沈百终跟在了他的后面。 有了沈百终跟着,石驼终于不用分出心来感受有没有敌人,所以他也终于走得快了些——从一只蜗牛变成了一只乌龟。 他也许又聋又哑又瞎,可他本不会走得这样慢,他只是在感受风,感受空气,当年他拼了命才从石观音的老巢里逃出来,那样的经历绝不是常人能够拥有的,石驼这辈子也只经历过一次,所以他的记忆已永远深刻。 沈百终绝不会去催他,因为他能看出石驼已非常着急,他一向很会体谅别人,也从不愿把自己的意志强加在别人身上。 天要亮的时候,石驼还在走。 沈百终吃了一点干粮,把水分给了石驼,石驼似乎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接受了。 太阳出来以后,寒冷很快被驱散,沙子重新炎热起来,酷暑的感觉也重新降临这片山谷。 石驼还在走,他已走了整整好几天,自从他发现姬冰雁不见后,就自己一个人踏上了来找石观音的路。 一个人折磨过的回忆,总是痛苦而又可怕的。即使是石驼,听到石观音的名字,能做的也只有颤抖,他本来不是这样的,他是华山七剑之首的皇甫高,是一个英俊的青年人,在中原过着他自己行侠仗义的生活。 他怎么会知道有一个曾经叫做李琦,现在改名石观音的女人要找华山剑派报仇? 他若是知道,就不会被引到沙漠里来了,也不会因为对石观音不假辞色而被折磨。 石驼逃出来以后,本已决定再也不会去找石观音,他知道自己还有个师弟,他不想让自己的师弟也死在石观音手下。更何况石观音的武功实在是令人绝望,她的魔力也实在可怕,石驼已根本没有能力去和她对抗。 他受到的磨难难道还不够多么? 可石驼还是找来了,只因为姬冰雁曾经救过他。 即使这次有可能会遭受到更加可怕的折磨,他也还是来了。 他本就是一个义薄云天的人,必要的时候,他会把恩情看得比什么都重。 这样的人已经很少了。 沈百终现在虽还不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但在看到满目的红色鲜花时,还是打晕了石驼。 若是石驼跟着沈百终进去,绝不可能活着出来,可沈百终却是为了杀石观音而来的,石驼的仇,他完全可以一起报。 夜色已重新降临。 石驼躺在了一块石头后面,这里很安全,也很温暖,沈百终已把黑珍珠为自己准备的披风盖在了他的身上,明早太阳升起时,阳光绝不会照射到这里来。 石驼可以睡一个很安稳,很安稳的觉。 这样的觉,他已二十年没有睡过。 罂粟花在风中摇晃,星光照在花瓣上,也照在沙子上,石峰林的影子投在地上,好像一栋栋书中才有的亭台楼阁,远处的长廊里亮起灯火,模模糊糊却十分美丽。 又浓又甜的香气已向着沈百终扑来。 他当然不会被香气迷晕。 这样的花,他早已不知道在霍香那里见过多少,陆小凤觉着这花眼熟,多半是同样的原因。 一个穿着白衣服的女人安静站着。 她死死地盯着沈百终,沈百终也只好看她。 不光是前世的记忆,沈老前辈——他的父亲,也是这样教育他的。 ——你若想当锦衣卫,首先就要学会隐藏自己! ——我要怎么才能隐藏自己? ——你要学会顶级的轻功,学会上好的敛息功法,不可以有杀气,行动中也不能有声音。 ——若是有人看到我呢? ——有了这样的武功,你怎么还会被人看到? ——这世上没有不可能的事情。 ——那你就应该杀了所有看到你的人!只要他们都死了,你自然不算是被人发觉! 沈百终虽不打算杀人,却也准备动手。 石观音比不过他,却拿捏着陆小凤,这样的威胁对沈百终来说十分可怕,他已决定不能再拖半刻时间。 “你是谁?”白衣女子冷冷道。 “沈百终。” “你为什么到这里来?” “为了杀人。” “你要杀谁?” “石观音。” “很好!”白衣女子道,“那么我就不是你的敌人,我的名字是曲无容,我绝不会骗你。” 曲无容突然掀开自己的面纱,她的脸上满是疤痕,简直叫人分不清五官,仿佛干裂的土地一般,连一块完整的肌肤都没有。 这样的脸很像秋灵素。 秋灵素和曲无容都是很美的美人,美人的美都是不同的,她们本该各有千秋,可毁容之后,她们却一样了。 曲无容声音沙哑,道,“你可看清了?这张脸就是因为石观音才变成这样的!你若是看清了,就该明白我有多恨她!你信不信我?” “我信。”沈百终道。 “你跟我来。” 曲无容带着沈百终穿过长廊,一直走到深处,然后便把一个还亮着灯火的房间远远地指给他看。 “那一个就是石观音的房间。” 沈百终的脸色突然变得很不好。 “她为什么还不睡?” 曲无容的脸色也不太好,“因为她的房间里还有男人。” “……是谁?” 曲无容叹气,“我也不知道,也许是楚留香,也许是陆小凤,又说不定是姬冰雁和司空摘星,总之就是他们中的一个人。” 她的话音刚落,沈百终就已冲了出去,曲无容连一片衣角都没有瞧见,身边就已没了人。 这样的轻功她闻所未闻,不由地对沈百终能杀死石观音又多了几分信心。 ——————————— 房间里点着一盏昏黄的灯,灯火如豆,在温柔的风中摇晃。 石观音的房间里没有丝绸,也没有地毯,甚至连梳妆台也没有,只有一个很大的屏风,还有一张很大的床。 “你在干什么?”石观音问。 “当然是睡觉。” “一个人睡觉岂不是很寂寞?” 陆小凤立刻卷了卷被子,“其实我倒不是很寂寞的。” 石观音不知什么时候已脱了衣服,轻轻地坐在床边,把手放在了陆小凤的被子卷上,“可江湖上传闻,陆小凤离了女人是睡不成觉的。” “那都是鬼扯!”陆小凤的声音被被子阻隔,听起来有些沉闷,“我这个人一沾枕头就能睡着,有谁在身边都不要紧的!” 石观音的手顺着被子缝摸进去,她的手是那样的柔软,声音也是那样的甜蜜,这世上能拒绝她的男人只怕不多。 所以陆小凤只有紧闭着眼睛,连看都不敢看一眼石观音。 “你为什么不敢看我?” “因为我还想要到京城去的。” “这和京城又有什么关系?” “北镇抚司就在京城!”陆小凤道,“若是我上了你的当,他嫌我丢人,我就再也不能去找他玩了。” 沈百终是天下第一的锦衣卫指挥使,陆小凤自己是名满江湖的大侠,这话由他说来,却好像是邻居家的两个小男孩吃过晚饭要约着去捉泥鳅一样。 他们竟是要去“玩”的。 石观音也被这个玩字逗笑了,“你能不能告诉我你们都玩些什么?” “倒也没什么可玩的。”陆小凤在被子里摸摸胡子,他的手脚因为迷香还很软,可摸摸胡子还是能抬得动手的,“只不过我听说京城最近来了几个很有名气的花旦,所以本来是打算约他去看几场戏的。” 石观音已完全躺了上来,正努力想钻进陆小凤的被子去。 只可惜她再也进不去了。 沈百终连一点时间都不想耽误,直接抽刀劈碎了木门,石观音还来不及反应,绣春刀就已架在她的脖子上。 “你最好不要动。” 陆小凤一听到声音,立刻掀开了被子,反手把它罩在了石观音身上。 “你来了!” “我来了。” 第26章 雪血 “你受伤了?”沈百终问。 “我没有。” “可你没有动。” “那只不过是因为我被迷香迷住了。”陆小凤叹口气,“你不要担心,再等片刻,我就可以动了。” “好。”沈百终应道,接着他又看向石观音,“我要问你一些问题。” 石观音的脖子上虽架着一把刀,可却看不出有半点害怕之意,她竟然还在笑,笑得很甜蜜、很温柔,她自刚才看到沈百终起,就露出了这样的笑。 “你问吧。”石观音道,“只要我知道,我都可以告诉你。” 沈百终当然不会难看,他英俊得很,而且有种谁也说不出的气质,这种气质放在天下第一这样的招牌上,就显得更加吸引人。 因为一个人若是站到了高处,再有正常的脾气和喜好就很难得,而他若是站在了高处,他的所有优点自然也会被无限放大。 石观音只觉得这是对自己最大的挑战,她几乎已忘了还在旁边的陆小凤。若是有天下第一做裙下之臣…… 可陆小凤还没忘记她。 一等内力恢复,陆小凤就给自己冲开了穴道,然后立刻唰的一下提起被子,把它往上放去,彻底盖住了石观音的脸。 这样一来,沈百终的刀自然不能再抵在石观音的脖子上,可谁也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对。 难道没有这把刀,石观音就可以比得过沈百终了吗? 她还能逃走不成? 石观音终于不能再镇定,虽然看不到脸,可她的声音中已无疑充满了怒火,“陆小凤!你这是什么意思?” 陆小凤已站在地上,他的衣服当然还好好得穿着,石观音虽把他带到了自己的卧房,却还是没来得及做什么的。 “我只是有些担心石夫人的身体。”陆小凤笑了,“沙漠里的夜冷得很,着凉就不好了。” 石观音突然也笑,她好像又不那么生气了,“其实我明白你的意思。” “哦?” “你在担心对不对?”石观音笑道,“你担心沈百终不忍心下手,也担心自己会被我迷住。” 陆小凤叹气,“夫人实在该去找张纸算算自己的年纪,你已可以做我们的长辈,我们怎么敢冒犯你?年纪大些的人往往都很庄重谦虚,可我看夫人却很有自信,实在是奇怪。” 陆小凤若存心去气一个人,还没有不成功的时候。 石观音不说话。 她已被气到说不出话来。 像她这样的人,最讨厌的就是有人提起她们的年纪,一个人不管有多美丽,终究还是要老去的,不管石观音用多么高深的内力保持青春,也绝不可能比得上真正的小姑娘。 陆小凤说出的这句话,就好像一把刀子扎在石观音身上,简直比世上最难听最恶毒的话还要令她恶心。 “无花的年纪已经不小,夫人怎么会还年轻呢?”陆小凤又道,“我知道承认自己的不足是很困难的事,可越困难的事,岂不是越值得去克服?” 被子已在发抖,这是石观音在发抖。 陆小凤见她没有反驳,便知道自己和楚留香的猜测必定是正确的,看来石观音果然就是李琦,她的孩子果然就是无花与南宫灵,而她的丈夫也正是当年的天枫十四郎。 “天一神水是谁偷走的。”等到陆小凤把石观音气个半死,也等到陆小凤说完了话,沈百终才开口。 “什么天一神水?”石观音问,“你说的难道是神水宫的天一神水?” “是。” “就算你杀了我,我也绝不会到水母阴姬那里去的。”石观音冷冷道,“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无花和南宫灵用天一神水在中原杀死了很多人,你难道不知道?” “我不知道。” 被陆小凤这么一气,石观音再没有心思去勾引什么人,她的心终于冷静下来,思维也又开始清晰,她虽在一丝不苟地回答问题,却也已在盘算该如何逃出去。 “无花是你的儿子。”沈百终道。 “没错。” “你并不关心他。” “一点也不错。”石观音冷冷道,她已找好了一扇窗户准备出去,她一向是个很谨慎的人,谨慎到在自己的房间里也留了后路,只要她能跳出那扇窗户,后面就有一个秘道可供她逃走。 “无花的事我从来不管。”石观音又道,“他愿意做什么就做什么。” 陆小凤突然叹道,“这想必是因为他做的那些事在你看来只不过是小打小闹而已。” “不管是丐帮还是少林,都上不了什么台面。”石观音道,“他们两个就像他们的父亲,脑子里都是一些无用的东西,只知道盯着破烂看。” “自然是比不上夫人想要的极乐之星的。”陆小凤笑了,“一个国家的财富,当然要比门派来得重要。” 沈百终立刻看向陆小凤。 “我说的是龟兹国,你不用着急。”陆小凤拍拍沈百终的肩膀,“这事情我是从楚留香那里听来的。” “你已遇到楚留香?” “他此时就在另一个房间。” 沈百终点头,“那么极乐之星又是什么?” “是一颗宝石。”陆小凤道,“这颗宝石里似乎藏着龟兹国的宝藏,龟兹王和石夫人都在寻这颗宝石。” 沈百终的表情变得有点奇怪。 “我也觉得很巧。”陆小凤又道,“你一定是想起了金鹏王朝的事。” “嗯。” “这些王朝似乎都喜欢给后人留些东西,只是留下来的不仅是财富,还有可能是麻烦。” 石观音竟然没有动,她就好像死人一般躺着,静静地听陆小凤和沈百终说话。 陆小凤讲完绿洲里发生的事,立刻又把话题绕回来,“你打算杀了石观音么?” “对。”沈百终点头,“但是要先带回诏狱里去,我要弄清天一神水的事情。” 石观音忍不住开口,“你以为我真的知道天一神水是怎么回事?” “不管你知不知道,你都得死。”沈百终冷冷道。 石观音只好闭嘴。 这时却突然有一颗铁球滚了进来,它一滚进来,就立刻放出了一阵很浓的紫色烟雾,在这烟雾的掩盖下,石观音猛地从床上弹起,撞破窗户逃了出去。 沈百终没有去追,因为他看见了闯进来的楚留香和司空摘星。 “陆小凤!那个人呢!”司空摘星急切道。 “什么人?”陆小凤也急,他急着等司空摘星说完话,他急着去追石观音。 “那个往你们这里扔了暗器的人!” “我没有看见他,他是谁?” 楚留香缓缓道,“是无花。” “无花不是已经死了么?”陆小凤失声道。 “不,还没有。”楚留香摇头,“只是我们都以为他死了,在船上抓住我们的吴菊轩,就是无花。” “司空摘星。”沈百终突然跟出了窗户,“你去追无花,要活的。” “好!” 司空摘星一怔,立刻夺门而出,直到追出去好几十丈,他才觉出不对。 什么时候我竟要听沈百终的命令了? 司空摘星突然发现自己已不知不觉成了一个下属,还是那种很乖很乖的下属,沈百终叫他往东,他就绝不会往西,不仅要去东,还要多走几步,生怕完不成吩咐。 这可不是个好兆头,司空摘星决定要离沈百终远一点。 就在他发呆时,楚留香已从他的身边飘过,留下一阵淡淡的郁金花香。 司空摘星顿时不再想这些事,这岂不就是个和楚留香比轻功的绝好机会? 他的脚尖在只在地上轻轻一点,人就已掠到花海里去,追上了楚留香。 “你敢不敢和我比一比?” “比什么?”楚留香竟还有空说话,他不用鼻子去呼吸,自然在吐息上超了别人一大截。 “当然是轻功!”司空摘星道。 “怎么比?”楚留香苦笑道,他一向不愿意和别人比试武功的,若是比喝酒,比骰子,他还愿意些。 “就比谁先抓住那个秃头!”司空摘星道。 无花是和尚,自然没有头发,可这话由司空摘星说出来,不知道为什么竟十分有趣。 楚留香忍不住笑了,“好,有彩头么?” 司空摘星凌空一个跟斗,跳过一块大石头,“若是我输了,就替你偷一样东西,背一口黑锅。” “好!我输了自然也是如此。” ——————————— 石观音逃进了地道。 这片石林虽比外面的沙漠要坚固许多,可地底的土壤也并不十分粘稠,没有水,自然就没有泥,没有泥的地道怎么敢挖得很深? 沈百终在秘道里疾驰,石观音留下的香气实在太浓,他根本不需要分辨岔路,这里虽没有点灯,可若是有灯,反而是对嗅觉的一种干扰,恐怕还不如没有的好。 地道的尽头是一片石阶,石阶在月光下泛着白光,等沈百终从出口的台子上翻出,看到的竟是一望无际的沙漠。 石观音当然不是一个傻子,她是个很难得的聪明人,聪明人当然不会站着不动,就算是个傻子,也懂得跑一跑的。 沈百终蹲下来查看地上的黄沙,它们似乎没什么不同,可你若是仔细看,就一定能看出那些极浅的脚印。 沈百终已发现这些脚印,但这些脚印竟面朝东南西北四个方向。 这一定是石观音踩出来的,她就是要用这种笨办法来迷惑沈百终,越笨的办法,往往就越实用,越可靠。 但沈百终还是不着急,他顺着脚印走了走,就走到一块石头边上,等他掀开这块石头,就看到了一只蜥蜴。 这只蜥蜴正在向北爬行。 生活在沙漠里的动物,对大地的敏感永远是人类无法想象的,石观音的轻功再好,也会发出震动,这一点无论谁也无法避免。 楚留香不行,司空摘星不行,陆小凤不行,沈百终自然也做不到。 南面。 石观音果然在南面。 她正披着一床被子在沙上狂奔,沈百终远远看去,竟觉得就是一床被子在跑,不由得有点想笑。 他不仅想笑,还觉得奇怪。 石观音并不是一个看重脸面的人,她也对自己的身体很自信,为什么逃跑时要带上一床被子? 难道石观音很害怕有人看见她?这床被子对石观音莫非很重要?她是不是有什么阴谋? 沈百终不知道。 所以他只有追。 裹着被子的石观音就像是一个蝉蛹,当然即使裹着被子,她也是一个很好看的蝉蛹,你可以不喜欢她的性格,厌恶她的品行,却不得不承认她的美丽,石观音的美确实已远远不是言语能够形容的。 人们的品味往往不同,可不管你喜欢甜美的姑娘,还是喜欢傲气冰冷的姑娘,又或是喜欢泼辣的女孩子,石观音的美都可以凌驾在你的喜好之上。 这样美丽的人却已面目狰狞,“沈百终!我自认为从没有惹过你,你为什么不肯放过我?” “杀人偿命,自有定律。” “我已很久没有出过大漠,你又是从哪里知道我的?” 沈百终沉默,他已拦下石观音,绣春刀已出鞘,鲜血却还未洒落。 “你记不记得秋灵素?” “我记得。”石观音冷冷道,“她已嫁给任慈,和你又有什么关系,难道你喜欢别人的老婆?” 她竟已不在乎性命,说话也没了分寸。 “我不喜欢秋灵素。”沈百终淡淡道,“我和她也不是很熟。” “那你又为何提她?你难道是个傻子?” 沈百终一点也不生气,他生气的时候很少,这辈子好像也没有几回。 “我只是想让你记起为她画像的画师。” “画师?” “孙学圃。” “孙学圃是谁?” “一个被秋灵素挖掉眼睛的老人。” 石观音笑了,那是一种冷笑,很讥讽,很不屑的冷笑,“那你就该去找秋灵素才对。” “秋灵素已经死了。”沈百终的刀在月下闪着寒光,“我做事一向寻根问底。” “为了一个糟老头,你就要跑到大漠里来杀我?” “没错。” “你简直有病!”石观音叫道。 沈百终不说话。 他不说话,石观音还是要说的,她知道自己若想活命,就只有说话。 “你既然如此正直,以前为什么不来杀我?偏偏要等到现在?” “因为那个时候我还不是天下第一,也还不是锦衣卫指挥使。” 石观音突然叹了一口气,“事到如今,我好像也没有什么别的法子脱困,好像只能被你抓回去。” 她看起来竟好像认了命,缓缓地把被子脱了下来。 沈百终无动于衷,静静地看着她。 石观音的被子突然迎风一展,直直向沈百终的头上罩去,她的人也冲了出去,出手迅疾,短短一瞬,她竟已化掌为刀,刀刀向前劈去,沈百终的头、胸、手臂还有咽喉,处处都已在她的掌风之下。 这时候沈百终才明白石观音为什么要带着被子,她本不是个容易害羞的人,也很擅长把身体当作武器,被子只是她带着的工具,她自知赢不了自己,所以只是为了用被子阻碍自己的视线而已! 好仔细的计划,好大胆的人! 若是没了被子,石观音至少还能再跑得快些,只要再快一些,说不定就可以躲过沈百终的追踪,可她竟没有一点犹豫,翻身下床的时候就已决定用命一赌! 刀光快如闪电,已劈开了棉被。 满天的棉花飞舞,在掌风与刀气中纠缠。内力鼓起沈百终的衣袖,石观音越拼命,她的动作就越慢,只有武功到了他们这个地步的人,才会懂得慢也是一种快。 她的动作虽慢,却几乎没有破绽,她的动作越慢,人就越稳,出手以后,她又抬腿去踢沈百终的膝盖。 沈百终的刀柄击碎石观音的关节,石观音竟好像不觉得痛,只是用另一只手去扣沈百终的脉门。 雪白的棉花染上鲜血,轻轻落在石观音乌黑的头发上,刀尖已透体而出,绣春刀拔出时,又带起一串血花。 鲜血一连串地落下,流过石观音修长笔直的腿,流过她的脚踝,滴在黄沙之上。 即使一个人再恶毒,他的血也是滚烫的,是鲜红的,是流动的…… 石观音的手僵在半空中,甚至还没有来得及触碰到沈百终的衣袖。 “你……你竟真的如此……” “你是该死的。”沈百终道。 “你说的没错。”石观音笑了,“你说的……没错。” 陆小凤赶到时,月亮已隐入云层。 夜风吹过,大漠寒冷而冰冷,四周一片黑暗,可借着那一点点光,陆小凤还是看到了沈百终。 沈百终正在擦自己的刀,他的脚下已倒着一具尸体。 “沙漠里竟然也会下雪。”陆小凤叹道,“只是这雪是否能洗干净沙子里的血呢?” 雪自然是指棉絮。 棉絮已浸染鲜血,再不洁白。 “自然是不能的。”沈百终道,“没有什么能洗净鲜血,所以我们该回去烧了那片花海。” “你说的没错。”陆小凤点头,“我们也该去问清楚无花从哪里得到了天一神水。” “嗯。” “我们还该好好吃一顿,填饱自己的肚子。” “可以。” “你请不请客?” “请。”沈百终笑了,“你吃什么都可以。” 石观音的血已洗不干净,那么宫九的呢?他的血呢?他的血是不是也沾染着别人的血?若他真的要造反,是不是也会创造出从没有人见过的地狱? 没有人知道答案。 月光重新冲破云层,照亮两个并肩而行的身影。 第27章 出谷 “这是谁?”姬冰雁问道。 “是一个你肯定知道的人。”楚留香道。 “我知道的人有很多。”姬冰雁冷冷道,“你难道要我数到天黑么?” 他们这样云里雾里地说话,司空摘星最看不下去,忍不住道,“是无花!” “他还没有死?”姬冰雁一怔,仔细去看地上被捆住的人,果然就是无花。 江湖人都知道妙僧无花生得唇红齿白,一副妙龄少女的模样,若不是气度不凡,被人认作女子也会是常有的事。 要在沙漠里找一个这样的男人可不容易,更何况他还出现在石观音的魔窟里。 所以这个人只能是妙僧无花,也只会是妙僧无花。 “楚留香,你输了。”司空摘星突然道,“是我先碰到衣角的!” 楚留香点点头,“没错。” “所以你既要替我偷一样东西,又要替我背一口黑锅。”司空摘星得意道,“你也不必太着急,我这个人还是很好说话的,一定不会为难你。” 就在这时,司空摘星看见了陆小凤。 陆小凤也正在看他,“楚留香只不过是因为吸了迷香,又被点过穴道才输给你的,你又有什么可骄傲?” “可我也追那艘船追了好几天。”司空摘星朝他挤眼睛做鬼脸,“现在我已不在乎谁的轻功更好,他输了赌约我就开心!” “你这个人倒真的是从不肯吃亏。” 陆小凤忙着和司空摘星斗嘴,沈百终绕过他们去看地上被捆住的无花。 “睡穴?” “对。”楚留香点头,“他的内力也已被封住。” “很好。”沈百终道,“我会把他带回北镇抚司,三日之内就能给你答复。” “好。”楚留香笑道,“那我就要再借你的牌子用用,去一趟神水宫把这件事告诉水母阴姬。” “我会叫陈绝音和你一起去。” “为什么?”楚留香问道,“我自以为一个人就足够,我可以把这件事办得很漂亮。” “神水宫不允许男人进去,你想见水母阴姬还是有些难的。”沈百终摇头,“更何况陈绝音去那里还要调查一件事。” “什么事?”楚留香问道。 “这件事不是你该知道的。” 楚留香只有摸鼻子,这还是他第一次在沈百终这里吃到瘪。 陈绝音要调查什么事? 自然是天一神水失窃的事。 沈百终要弄清楚水母阴姬有没有加入宫九的计划,他还要弄清楚天一神水究竟失窃了几份,这样的毒药无色无味,如同白水一般,实在是可怕,不得不防。 而宫九的事情涉及到谋反,知道的人越少越好,陆小凤已被牵扯进来,沈百终自然不希望再多一个楚留香。 没有一个人去问石观音的下落,他们已不必再问。 走出房间,扛着无花的差事自然落到了司空摘星身上。 陆小凤是这么说的——既然是你赢了,而你赢得又是先抓住无花,当然由你来扛,你不仅要扛,还要一路扛到京城,而且我也绝不会帮你。 司空摘星竟然答应下来,因为他觉得看在楚留香和陆小凤都远比他倒霉的份上,这一次吃点亏倒也不气。 山谷里本来有很多女孩子,现在却不知去了哪里,就连给沈百终指路的曲无容也早已不在,那位出现在船上的长孙红更是没人再见过。 冷冷的星光下,只有一片花海。 血一样红的花在夜风里摇晃。 陆小凤靠在回廊的木头柱子上看了一会儿,突然把手伸进了袖子里,摸来摸去没有找到想要的东西,于是又立刻转身去司空摘星的袖子里找。 “你干什么?”司空摘星吓了一跳,差点把无花扔到墙上。 “你有没有火折子?” 陆小凤虽这么问,却知道司空摘星一定有,一个小偷若是没有火折子和绳子,那才是一件奇怪的事。 “给你。” 一点火光在黑暗中亮起,陆小凤找了一根枯枝点燃,又把这根枯枝扔进了花海里。 “这样讨厌的花的确还是烧掉比较好。”楚留香赞道,“沙漠里如此干燥,这把火一定会烧很久。” “那个时候只怕花再多,也早就成了灰烬!”陆小凤道。 “没错,依我看,这里最厉害的不是石观音,而是她种的这些花!”司空摘星道,“石观音已死,这片花海消失,那些女孩子也一定不会再回来了,我们快走吧!” 出谷最好的方法还是坐船。 那些女孩子虽已逃走,她们的船却留了下来,她们养的那些鹰也落在桅杆上休息,这简直是再好不过的工具。 可沈百终却没有动。 “你怎么了?”陆小凤问,“莫非你还有什么事要做?” “嗯,你们先走。”沈百终道,“我去接一个人。” “是谁?”楚留香问道。 “我不知道。”沈百终道,“我是跟着他进来的。” 姬冰雁突然跳了起来,他已一路没有说话,现在却恨不得把一天的话都问出来,“他,他是不是又聋又瞎又哑?而且看起来总是很冷漠?” 沈百终点头。 “他是我的朋友,我和你一起去!”姬冰雁立刻下船,走得比谁也快,简直恨不得飞起来。 楚留香笑了,没有什么事比能见到自己的朋友更好,也没有什么事比重逢更好,知道这件事石驼也出了一份力,他就更开心。 “你们要快点回来。”陆小凤把甲板上所有的鹰全部赶了起来,这些鹰已被训练的很好,一有人来,就知道要开始工作,现在它们已全部飞上了天空,把拉船用的绳子绷得笔直,“浓烟马上就会飘过来。” “好。” 姬冰雁跟着沈百终找到一块岩石,立刻就看到了躺在那里的石驼,天还未亮,石驼还没有醒,他的身上披着斗篷,所以他也还睡得很香。 姬冰雁一看到石驼,脸上的表情就和缓下来,他当然能看出这件斗篷不是石驼的,石驼绝不会有这样精巧的斗篷,也绝对用不起这样柔软的布料,这件斗篷只能是沈百终的。 他突然觉得楚留香的话有几分道理,起码目前来看,沈百终确实是一个很不错的人。 姬冰雁弯腰握住石驼的手,石驼立刻清醒过来,痛苦的生活总是让他无比警惕,身体上的残疾也让他的感官变得更加敏锐。 姬冰雁只是在石驼手上写了几个字,石驼就冷静下来,乖乖地站在了姬冰雁身后。 等他们回去,船已扬帆,即使这里并没有水,但帆却永远都能让船跑得快一些。 “果然是石驼。”楚留香笑道,“这下我们只要再找到小胡,人就算是全了。” 姬冰雁点头,“没错,来的时候有几个人,回去的时候自然也该有几个人。” “小胡是谁?”沈百终问道。 “是胡铁花。”陆小凤道,“就是那个独创蝴蝶穿花七十二式,号称花蝴蝶的胡铁花。” 沈百终点点头,谁也看不出他根本没有听说过这个人。 必要的时候,其实他也很会演戏。 “胡铁花此时应该还在绿洲里。”陆小凤道,“就是那个龟兹王的绿洲,你也许想要见一见那位龟兹王,极乐之星若是落道别人手里,说不定会威胁到朝廷在中原的基业。” 司空摘星本来在看风景,一听到极乐之星这几个字,立刻就觉得不管是石林还是星星,都一点也不好看了,满脑子只有陆小凤刚说的话,“极乐之星?极乐之星是什么?” “是一种大葱。”陆小凤一本正经道,“是种沙漠里才会长的葱,这种葱又漂亮又好吃,所以人们都叫它极乐之星。” 司空摘星狐疑道,“可这听起来像是宝石才会有的名字。” “你知不知道我叫什么?” “你当然是叫陆小凤。” “小凤听起来就是女孩子的名字,可我难道是个女孩子吗?”陆小凤忍住笑,道,“你什么时候竟变得这样笨了,一点也不聪明。” 司空摘星怔住,“没错,我怎么这样笨了,看来我该找个大夫看看。” 陆小凤立刻装出一副关心的样子来,“你有没有认识的好大夫?要不要我带你去看看?我认识一个叫做张简斋的大夫,医术就很好。” “不用,不用。”司空摘星呆呆道,“我也许只要睡一觉就好。” 看他这个样子,陆小凤突然真的担心起来,难道司空摘星真的被太阳晒坏了脑子?怎么会相信自己的胡扯的鬼话? 他刚准备问一问,司空摘星就突然倒了下来,不偏不倚地倒在了陆小凤怀里。 “你怎么了?”陆小凤惊道。 谁知道司空摘星立刻又站了起来,好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只不过他的手里却多出了一张五千两的银票。 “我没事。”司空摘星笑道,“我只不过是有点嘴馋,五千两想必已够买好几百车的大葱,现在就请你去给我买来吧!” “我为什么要用自己的钱去给你买葱?” 司空摘星瞪大了眼睛,“这明明是我的钱,你在说什么胡话?” 陆小凤也瞪着他,过了很久,才叹了一口气,“极乐之星是一颗宝石,很漂亮的宝石。” 司空摘星这才满意地笑了,把那张银票又还给了陆小凤,顺便还拍了拍他的肩膀,“这就对了,小鸡若是说谎话,会变成母鸡的。” 一直安静站着的沈百终突然看向了远处。 “那个人是不是胡铁花?”沈百终问道。 整艘船的人闻言都看了过去,远处的黄沙上竟坐着一个人,太阳已经升起,所有人都看清了他的脸。 那确实是胡铁花,只不过他现在的样子着实不好看,因为他正在啃一只鹰,啃得满脸是血,好像有一年没有吃过饭,好像这辈子都没有见过肉。 楚留香叹了一口气,“没错。” 姬冰雁也叹了一口气,道,“我更希望自己不认识这丢人的家伙。” 第28章 小胡珍珠女装(?) 胡铁花也发现了这艘船。 他刚摸出藏在背后的刀,就看清了船头站着的是谁。 胡铁花脸上疲惫、警惕的表情立刻变为欣喜,他把手里血肉模糊的鹰一扔,就拔足狂奔起来,路上虽摔了好几跤,爬起来再跑,速度却也不慢,一眨眼的功夫就跑出了一半的路。 陆小凤远远瞧着,只觉得下巴都要惊掉了,“这,胡铁花难道不担心我们是别人假扮的么?” 楚留香苦笑道,“小胡性子耿直,素来不想这些的,不过这倒也是他的优点之一,很少有人会讨厌一个热情的人,不是么?” 陆小凤只有点头,“可这样的人也很容易被别人骗的。” 姬冰雁冷哼一声,“要不然你以为他这个鬼样子是怎么来的?” 司空摘星噗的一下笑出声来,他已很久没有见过这么狼狈的人——司空大爷自然没有把不久前差点渴死的自己算进去。 “老臭虫!”胡铁花的脚尖在船身上轻点几下,人就晃晃悠悠地上了甲板,再跑几步,就到了楚留香身前。 沈百终好奇地盯着他看。 胡铁花在大漠边上已生活了三四年,皮肤晒得黝黑,身体健壮,样貌也称得上俊朗,不过他最出彩的地方还是那一双眼睛,亮得吓人,好像时刻充满着激情和活力,仿佛他这辈子的青春也永远不会过去。 这确实是一个很难让人讨厌的人。 “老臭虫!我可算找到你了!”胡铁花大喊道,“还有你,死公鸡!你们到底是瞒着我去哪了?” 看来胡铁花确实没发现石观音来过这件事。 楚留香摸摸鼻子,“你呢?小胡,你又怎么会在这里?” “我当然是一路找过来的!”胡铁花越说越生气,“我已经找了整整五天!我本来带了三只骆驼,一场沙暴后就只剩我自己,我也已三天没吃过饭,没喝过水……老臭虫!你要是不给我个解释,我就,我就……” 他看起来是真的很生气,生气到头发都要竖起来,气到脸都红了,谁也不会怀疑这话的真假,若是楚留香说不出个所以然,胡铁花说不定真的会与他绝交。 “你以为我们就过得很愉快、很悠闲么?”姬冰雁冷冷道。 胡铁花怔住了,“难道你们也遇到了什么麻烦事?” “他们是被石观音看上了!”司空摘星笑道,“一个做大老公,一个做小老公,岂不是舒服得很?我看你也不必替他们担心!” 胡铁花只觉得自己好像变成一个天字一号的傻瓜,什么也听不懂,什么也不知道,不由得呆呆问道,“石观音?他们被石观音抓走了?” 楚留香点点头。 胡铁花突然像泄气的皮球一样瘪了下来,什么怒气,什么不满,都通通消失不见,只剩下一肚子的懊恼,“石观音竟然来过,我为什么没有早点发现?我竟,竟丝毫没有感觉,还喜滋滋地等着成亲……” 话说到一半,胡铁花好像又想起什么,瞪大眼睛看着司空摘星,“你又是谁?” “我是司空摘星。” “司空摘星?” “对!” “偷王之王?” “没错。” 胡铁花笑了,“我早就听过你老人家的大名,今日一见,果然是易容、轻功无一不精,比这个老臭虫好了不止三倍!” 他虽没有说老臭虫指的是谁,但大家心里当然是清楚的。 司空摘星也笑,这话他爱听。 “那这位呢?”胡铁花又问。 “他是陆大葱!” “大葱?”胡铁花疑道。 “难道你不知道什么是大葱?” 胡铁花当然知道,他又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公子哥,当然见过各种各样的蔬菜,自然包括那长在地里的大葱,正因为见过,他才觉得惊疑。 怎么会有人叫大葱? 那是不是还有人叫萝卜,叫大蒜? 虽然觉得疑惑,但胡铁花还是决定相信这位刚认识不久的新朋友,立刻认认真真地和陆小凤打起招呼来,“陆大葱,这位陆兄,在下胡铁花。” 这话一出来,司空摘星立刻笑到了地上去,弯着腰直都直不起来。 陆小凤简直要被司空摘星气死,“你不要听他胡说,我的名字是陆小凤!” 胡铁花仔细打量陆小凤的胡子,然后立刻一拍手,“对了!四条眉毛!你才不是什么大葱,你是陆小凤!” “那么这一位是?”胡铁花看向站在船头的沈百终。 “是沈百终。”楚留香不知什么时候走到他身边,“我们刚被抓去,沈百终就跟着石驼找来了,现在石观音已死,我们本可以很快就离开这该死的大漠,只是……只是蓉蓉她们……” 胡铁花跳起来,“莫非你还没有找到她们吗?” “没有。”楚留香摇头,“她们并不在石观音那里,我和姬冰雁找了很久,只找到了无花。” “无花?无花不是已经死了么!” “他没有。”楚留香叹道,“我早就该想到的,像无花那样的人,本就不会去自杀的。” “那他现在在哪里?”胡铁花怒道,“我们去逼他把蓉蓉的下落说出来!否则就抽他的骨头,扒他的皮!” “我已答应了沈百终,无花现在是北镇抚司的犯人。”楚留香道,“不过我相信沈百终一定能为我审出些线索来。” 胡铁花顿时急了,“还要等?要等他把无花带到京城去?到时候一切都晚了,你恐怕只能见到她们的尸骨!” 胡铁花一边说,一边大步流星地走过去,竟要直接去问沈百终。 其实这事所有人都在着急的,楚留香着急,姬冰雁着急,沈百终、陆小凤、司空摘星也着急,只不过他们是在心里担忧,绝不在面上表现出来,楚留香知道沈百终一定会把此事放在心里,所以便一直不提。 这里只有胡铁花是个直筒子,所以现在也只有他一个人犯傻去问问题。 天已全亮。 阳光照在船头,照在沈百终的衣角。 胡铁花走了几步,就怂了。 他突然有些不敢过去,不是害怕沈百终的武功,而且因为沈百终已是他的恩人,楚留香和姬冰雁既然是沈百终救出来的,胡铁花又怎么能对他无礼? 可,可苏蓉蓉她们的事,实在该着急才对! “你是不是不敢过去?”司空摘星问道。 “我从没有不敢做的事!”胡铁花道。 “其实你大可以放心过去的。”司空摘星拍拍他的肩膀,露出很坏很坏的笑容,“我上次就是像这样拍了沈百终的肩膀,他非但没有生气,还笑着请我和他喝酒,你明不明白我的意思?” 陆小凤露出很奇怪的表情。 “你是说……”胡铁花的眼睛立刻亮了。 “当然!你快去吧!” “沈百终!”胡铁花道。 沈百终把目光从日出的霞光上收回,静静地看着胡铁花。 “你能不能把无花让给我们?” 胡铁花的底气本有些不足,可等他想到司空摘星的话,腰杆就又硬了起来。 “不行。” “为什么?”胡铁花急道,“老臭虫还有三个姑娘下落不明,你难道就不能发发善心?” “不行。”沈百终淡淡道。 “你要怎样才答应我?” “小胡,你不要急。”楚留香拦住胡铁花,“蓉蓉她们既然不在这里,就说明掳走她们的人要她们还有用,他一定还会借此去逼我去做些什么事,自然不会轻易要她们的性命。” “无花被我点了睡穴,这船上也没有水和食物,我们为什么不找个合适的地方再去审问他?” 胡铁花不说话了。 他一不说话,就嗅到了自己身上腥臭的鹰血味,还嗅到了一身臭汗味,再一闻,就是沙子的味道,连他自己都要臭晕过去,怪不得死公鸡一直站得远远的,也只有老臭虫鼻子不好不嫌弃他了。 他又觉得沈百终是真的很好,虽然看起来很冷漠,却并没有躲开他,和那些有怪癖的高手比起来简直天差地别。 这么一想,他就又开心起来,觉得能认识锦衣卫的指挥使是一件很好很值得炫耀的事情。 虽然沈百终总共只和他说了三句话,胡铁花却已把沈百终当成了好朋友,决定等自己泡个澡后一定要和他好好聊聊天。 那时候他就是一个香宝宝了,想必不会有人拒绝的。 等胡铁花被楚留香拉走了,陆小凤重新占据沈百终身边的位置,指挥使大人才道,“你当年好像和他差不多。” “什么差不多?”陆小凤愣住。 “我只和你讲了两句话,你就把我当作是朋友。” “没想到竟还能比胡铁花少上一句。”陆小凤笑了,“我这个人没有多少优点,脸皮厚倒算是一个!” “嗯。”沈百终点头,“这确实是你的优点。” 陆小凤又笑,“我要是没有这样的优点,怎么能和你这个闷葫芦做朋友?你简直是我见过最闷的葫芦,挂在树上几十年也不会破,怎么敲也不会有声音。” 沈百终也笑,“你也是我见过最讨厌的一只小鸡。” 陆小凤虽觉得胡铁花不是很礼貌,人却很讲义气,也很可爱,他并不讨厌胡铁花,所以他知道沈百终也并不讨厌胡铁花。 还是那一句话,你热情一点,真诚一点,是很难有人讨厌你的,胡铁花行走江湖这么多年,还未死在别人的诡计上,除了因为有盗帅做朋友,也就是这样一个原因了。 ———————————— 船停在黑珍珠的营地。 没有人知道龟兹王的绿洲该怎么走,所以他们只能到这里来。 黑珍珠竟然就等在门口,她早已准备好烤肉与清水,因为她知道沈百终一定会赢,也知道沈百终一定无处可去,更知道自己给他的地图上只有这一处标记,沈百终不到这里来,还能到哪里去呢? 女孩子们若是喜欢上一个人,往往会成为一个合格的侦探,那时候她们的心思之复杂,是谁也想不到的。 营地似乎没什么不同,那几百个大汉还是各司其职,有说有笑,大碗吃肉,大口喝酒,豪爽得就像话本里的将军。 黑珍珠似乎也与原来没什么不同,她虽仍不理会司空摘星,却忙前忙后地为沈百终端来食物与羊奶酒,似乎已忘了所有发生的事。 这个时候,谁再看不出她是个女孩子,谁就是天下第一的笨瓜。 这里当然没有笨瓜,胡铁花虽莽撞一些,却好像也不是太笨的。 除了笨瓜,大家都能看出黑珍珠眼底的痛苦和悲伤,每个人的喉咙都好像被棉花塞住,说不出话来。 “你们为什么会带个和尚来?”黑珍珠问道。 “要审。”沈百终道,“我想借你一顶帐篷。” “好。”黑珍珠道,“其实我也有一些刑具,你要不要?” “我们好像不会用那些东西。”陆小凤道。 一有人说话,气氛终于不再沉寂,大家都舒了一口气,那感觉实在不好受,就好像是沉在水底似的,所以他们立刻七嘴八舌地说起来,恨不得永远不停下。 “我们本不必用刑具的!”胡铁花大声道,“就让老臭虫去,他最会骗人,哪怕无花不是女孩子,也会被他骗出老底来!” “没错,我这就去把那个秃子搬下船来,顺便好好捆他几圈!” 司空摘星最对不起黑珍珠,他也知道黑珍珠一点儿都不想看见自己,所以一抓住机会就立刻窜出帐篷去。 等无花被一盆水泼醒时,大家就更舒了一口气,恨不得审他十遍八遍来缓解气氛。 无花坐在地上,被点了穴道,只有头和脖子能动,可即使是这样,他看起来也还是很优雅,很安静,好像还是那个被天下赞誉的高僧。 你若只看他的脸,绝不会想到这是个十恶不赦的人渣。 “苏蓉蓉、李红袖、宋甜儿在哪里。”沈百终问道。 “在神水宫。” 无花竟很配合。 他怎么会很配合? “她们为什么会在神水宫?”楚留香急道。 “自然是在下送去的。”无花慢慢道,“难不成你以为她们会自己去那里么?” 陆小凤沉吟片刻,“是谁叫你把她们送去的?” 无花淡淡道,“是红鞋子的公孙大娘。” “公孙大娘是谁?”姬冰雁问道,“这名字似乎有些熟悉,莫不是昔日公孙氏的传人?” “正是。”陆小凤叹道,“也许你并没有听说过这个名号,不过我一说她别的称号,你就懂了,江湖上传言的熊姥姥、五毒娘子、桃花蜂都是此人!” 即使是姬冰雁,也不免变了脸色,“我听说她杀人成性,不为谋财,只求高兴。” “对!” “她好像最喜欢在月圆之夜杀人,只因她见到月亮圆就不太高兴!” “是。” 这样一个人,为什么要把苏蓉蓉她们带去神水宫? 陆小凤还没有问,无花就自己说了出来,“我也不知道公孙大娘为什么要这么做,没有人能猜到她的想法。” “那么你为什么要盗取天一神水?你又是怎么偷到它的?”司空摘星好奇的不得了,即使是他,也不敢打包票,承诺自己一定可以偷出天一神水来,更何况是无花。 他的武功虽好,轻功却还远远不能和司空摘星相比。 “自然是请别人替我偷出来。”无花淡淡道,“神水宫的女人从不能出门,她们都很寂寞,很难过,这时候出现一个男人,就算他是个和尚,也一定会招人喜欢的。” 黑珍珠听到这里,忍不住狠狠踹了无花一脚,“你放屁!你把女人当做什么?你以为女人都会见一个爱一个?她为你偷出神水来,你让她以后又怎么活?” 无花的头磕到桌角上,立刻流出血来,蜿蜿蜒蜒地流了一脑袋,看起来十分恐怖,因他不能动,就又有些滑稽。 没有人去制止黑珍珠,她做得很对。 无花竟还在说,他的声音很冷静,也很平淡,好似正坐在大殿里念佛经,“天一神水也是公孙大娘叫我偷的,我自己留下一份去毒死任慈,剩下的便全给了她。” 沈百终点头。 他突然把手里的绣春刀递到了黑珍珠面前,道,“石观音我已杀死,秋灵素已经跳崖,无花就是最后一个害死你父亲的凶手,就由你来决断他的生死。” 黑珍珠怔住,她对这件事一点也不知情。 “你只能用这把绣春刀,因为无花只能死在锦衣卫的刀下,只有那样才算是规矩。”沈百终认真道,“他的尸体我还要带走。” 黑珍珠伸出颤抖的双手,接住冰冷的绣春刀。 所有人都退出了帐篷。 胡铁花这时才知道沈百终为何不肯把无花交给自己,不由得心服口服,彻底没了脾气,只恨不得立刻请沈百终海饮十几桶陈酿。 他已很久没见过这么对自己对胃口的人了。 一声凄厉又痛苦的喊声过后,他们都听到了刀尖撕裂身体的声音。 在场的人无不耳聪目明,就又都听到了少女随之响起的哭泣声。 她到底下不去手,激动又悲痛,所以才大喊一声,报仇之后,又只觉得空虚迷茫,便只能哭泣了。 她的父亲再也回不来了,再也不会有人喊她是小王爷,是自己最得意的孩子。 札木合留下的部众虽多,产业虽大,可又怎么比得上他自己? 无花究竟明不明白?他明不明白一个人活在世上的道理?即使他的容貌俊秀,可心实在是世上少有的丑恶。 石观音不曾教育他,也不屑于去管他,可他到底是有个弟弟的,这也许是世上唯一一个在乎他的人,只可惜这人也已被无花亲手杀了。 人们什么时候能明白呢…… 明白这江湖的故事,明白这人生的道理,明白这人与人之间本不必互相残杀…… 过了很久,胡铁花才低声道,“你们说无花为什么要把这些事告诉我们?” 陆小凤长长地叹出一口气,“因为他自知难逃一死,所以便想拉其他人下水,这样的事本不稀奇的。” “你说的有理。”胡铁花缓缓道。 再没有人说话,天地间只剩下风的声音,营地的旗子在风中起舞,像极了他们飘忽不定的心…… 这时有一只鹰飞了过来。 这只鹰楚留香见过。 这是那日在湖边的鹰,这是锦衣卫内部用来联系的鹰。 神俊的雄鹰在空盘旋一圈,俯冲而下,径直落在了沈百终的手臂上。 等沈百终读完那一封信,脸上的表情就只能用可怕来形容。 即使是陆小凤,也没有见过沈百终露出这样的表情。 “你怎么了?”陆小凤担心道。 “独孤九剑失窃。”沈百终淡淡道,“萧太妃收着的,放在紫禁城大内里的,独孤九剑失窃。” “萧太妃?”陆小凤吃惊道,“莫非是当年冠绝天下的那一位潇湘剑客?” 楚留香也惊讶道,“这位前辈连斩十二人于拥翠山庄后,就再也没了消息,没想到竟是入宫当了妃子!” 沈百终接着道,“信上说,是有一个男人扮做萧太妃的宫女,趁太妃午睡时偷取了剑谱。” “难怪他能瞒得过大内禁军。”陆小凤摸摸胡子,“天下轻功绝顶,又可男扮女装到这种地步的,不出三人!” 沈百终看他。 “一个是司空摘星。”陆小凤道,“一个是楚留香,还有一个就是昔年的雄娘子,可这人却已经死了。” 死人怎么能偷东西? 所以这人不是楚留香,就是司空摘星。 司空摘星已快要晕过去,他急得跺脚,“陆小鸡!你不要血口喷人!我才不会扮做女人!我也没有空去偷什么剑谱!” 楚留香苦笑道,“在下也是没有空的。” 沈百终抬手让鹰飞走,“我知道你们没有空。” 两人立刻松了一口气。 “所以这件事要彻查。”沈百终又道,“楚留香你自然先去神水宫,陈绝音和你一起去,苏蓉蓉她们一定要救出来。” 楚留香心中一暖,道,“好。” “司空摘星,你和我一起回京城。” 司空摘星只有答应。 “陆小凤……”沈百终又看向身边。 “我自然也要一起去的。”陆小凤拍拍他的肩膀,“不是为了你的案子,主要是我想吃京城的烤鸭!” 沈百终笑了,“那么我请你吃御厨做的烤鸭。” “那自然再好不过。” 第29章 京城 “你什么也没看清。” “是。” “你怎么会没看清?” “奴婢只以为那是个普通的宫女。”李全低声道,“她的身形举止完全就是个女人,奴婢以为她是替太妃送药去的。” “嗯。”皇帝应了一声,放下手里的奏折,向后一倒靠在椅子上。 李全安静站着。 过了很久,皇帝才放下手中的毛笔,缓缓拿起一旁的帕子擦了擦手。 “那本剑谱倒也不是什么重要物件。”皇帝慢慢道,“可它偏偏是收在太妃手里的,又偏偏是有人从大内偷走的,你明不明白我的意思?” “奴婢明白。”李全道,“这件事北镇抚司已经插手了。” “很好。”皇帝点头,“这个人必须公开问斩,即使抓不住活的,朕也要整个江湖知道他的下场。” “是。” “你下去吧。” 等李全退下,皇帝也走出了南书房,他一走出南书房,就对着台阶下招了招手。 台阶下立刻跑过来两只猫,一只是橘色,还有一只带着灰色的花纹。 这两只猫一走过来,就倒在皇帝的脚下,喵喵叫着撒娇,不时翻个身打个滚,看起来很是黏人。 倒是皇帝,即使面对这样两只寻常人绝不会警惕的小动物,他的眼神也是冰冷的,好像绝不会起一点波澜,他看着猫的眼神就像在看一张桌子,一把椅子,或是一块转头。 难道这世上就没有什么可以打动他? 当然还是有的。 “你来了。” “嗯。” “青团我还替你留着。”皇帝突然有了笑意,弯腰抱起一只猫放到了锦衣卫指挥使的怀里,“你看这只猫如何?” “它很好。”沈百终抱着猫,似乎全身都已僵硬,动也动不了,好像生怕这只猫出什么事。 “喜欢就替你养着。”皇帝笑眯眯道,“想必你已知道剑谱的事情。” “是。” “你有没有什么线索?” 沈百终点头,“世上能男扮女装的人本就不多,到这种地步的就更少。” “他的轻功想必也不错。”皇帝道。 “对。” “轻功不错的人我只知道楚留香和司空摘星。”皇帝淡淡道,“出事时这两个人正与你同在大漠,剑谱一定不是他们是所偷。” “是雄娘子。”沈百终道。 “雄娘子是谁?” “是一个采花贼。”沈百终道,“雄娘子是个男人,但是却天生长得像个女人,据说他貌美非常,最喜欢扮做女人去诱奸少女。” “闺阁少女一般不会警惕女人,说不定还会很轻易的就把他当作朋友。”皇帝道,“所以他一定很擅长这些事,也做出过不少成果来。” “没错,江湖传言他已被神水宫宫主水母阴姬亲手杀死,但谁也没有见过他的尸体。一个人没有尸体,就还算不上是个死人。” 皇帝点点头,“太妃这辈子已不知见过多少女人,寻常男人扮做女人,她一眼就能认出。可是这个雄娘子,经验却很丰富。” “不出一月,我一定会找到他。” 猫从沈百终怀里跳出,落到地上跑远了。 皇帝笑了,“你好像突然有点委屈。” “……我没有。” “你有。”皇帝笑道,“剑谱的事情不着急,即使有人学会了那套剑法,也一定不会是你的对手,所以你大可在京城多留几天,等北镇抚司梳理出线索来。” 沈百终点头。 “信我已经看了。”皇帝道,“太平王一向不安分,太平王世子想搞出些事来倒也正常,只是我却没想到他要从江湖下手,到底是没什么气量,不足一提。” 沈百终看着自己侍奉的君主,突然出声道,“可是宫九这人却很奇怪。” “哦?” “他一见面就毒死了上官飞燕,引我出去后却又好似很开心。”沈百终道。 他的表情虽不变,皇帝却能看出他是在疑惑,不由听得更加认真。 “我与他交手,他竟好像越来越疯癫,不仅气息紊乱,神色也很恍惚,竟好像是内力失调。” 皇帝突然笑不出了。 他不仅笑不出,脸也要变黑,“他的脸有没有发红?” “有。” 皇帝的脸已黑得像是厨房的锅底,他又开始笑,这次却笑得很假,看起来好像要杀人,“这人想必是脑子有些问题的,你下次遇见他一定要离得远些。” “那么我该怎么对他?” “直接杀了就是。”皇帝冷冷道,“找个精通易容的人扮做宫九,过几天在太平王面前演一出中毒的好戏,此事也就过去了。” “好。” 见他答应下来,皇帝终于不再那么生气,只是看他的表情,却已把宫九这个人记在了心里,不再像刚刚那般轻视。 他总是认为一个人若是精神有些问题,还能去策划一些大事,那么这个人就一定不会简单,对这种人来说,他们的疾病通常不是一种拖累,而是一种动力,一种谁也无法理解的动力,这样的人,做出的事也往往毫无规律可言,反而得加倍小心才对。 “我明日上朝,你也过来。” “好。” “去吧,好好睡一觉,找霍香给你把一把脉。” ———————————— 沈百终一点也不困。 武功越高的人精神往往也越好。 他年少时,就已可以独自一人追杀江洋大盗足足十天,这样的人,怎么会因为赶路而精疲力尽? 陆小凤的武功虽不如沈百终,却也是顶尖中的顶尖,所以他也不困。 此时他正等在太和门门口,一边喝着酒,一边与魏子云聊着天。 “你是不是也没有看清楚那个男人?” “我那天正好休息,怎么会看得到?”魏子云道,“倒是你,你有没有什么消息?” 陆小凤立刻摇头,即使魏子云是大内第一高手,陆小凤也绝不会轻易相信他,在江湖中这么年,他早已学会怀疑看起来最可靠的人。 越不可能做坏事的人,越可能是凶手。 “那么这件事想必已移交给北镇抚司处理,对不对?”魏子云又问。 陆小凤点头。 即使他不告诉魏子云,魏子云也迟早会知道。 “萧太妃早年间脾气暴得很,入宫以后虽收敛了很多,却从没有落下练武,她那两柄宝剑也总是擦得透亮,寻常的一流高手在她面前只不过是小丑罢了。”魏子云叹道,“我听说那小贼虽跑走了,却也被太妃刺了一剑,也许你可以从这里找找线索。” “刺了一剑?”陆小凤惊道,“刺在什么地方?” “似乎是左肋。”魏子云道,“太妃的剑虽未涂毒,却也雕刻了不少纹路,无论是谁被那样的剑刺上一下,总不会很好受的。” “武功差些的人,说不定半路就会流血而死,更何况是逃出宫去。”陆小凤摸摸胡子,“这人不仅轻功好,内力一定也不差。” “他的胆子也一定很大。”魏子云道,“他的胆子不大,就不会到这里来偷剑谱了。” 陆小凤突然问道,“你是不是已有怀疑的对象?” 魏子云迟疑道,“这……” “你不妨和我说一说。”陆小凤道,“就算是错了,也没有什么大碍。” “天下的剑客虽多,顶尖的却只有几个。”魏子云道。 “没错。” “若要排出个名号来,却是不可能的,因为他们根本没有互相比过。” “这当然不可能,谁也排不出来的。” “但我们却能数一数前五。”魏子云道,“西门吹雪自然不必说,你和他是朋友,一定知道他的剑法究竟有多高。” 陆小凤叹口气,“其实我也不太清楚,我光知道高,有多高却不懂。” “叶孤城也不必说。”魏子云接着道,“他们二人虽年轻,剑法却已登峰造极,剩下的江湖前辈中,武当木道人、峨眉独孤一鹤,还有那早已退隐江湖的薛衣人,你一定都认识。” “我认识。”陆小凤道,“可这些人都是剑客,和小偷有什么关系?” “独孤九剑乃是独孤求败创出来的剑法。”魏子云道,“传闻令狐冲就是用这套剑法行走江湖,后来这剑谱又被太祖他老人家找到收进宫来。他老人家白手起家,一生跌宕起伏,什么好东西没有见过?” 陆小凤点头,“有理。” “所以这剑谱有多厉害,是个人就知道的!”魏子云又道,“这样厉害的剑谱,哪里是凡夫俗子可以看懂的?” “你的意思是……” “我的意思是这案子一定与这五人有关!”魏子云看起来很有自信,“剑谱本就是无价之宝,那人偷它出去总不会是拿出去卖的,这东西一卖,整个江湖都要翻天,他自己也难逃一死!” “所以你认为一定是这五人中的一个找了人来偷?” “没错。” 陆小凤觉得这话很有理,竟与他想的也差不多,他虽认为雄娘子的嫌疑最大,可雄娘子也可以是替人偷东西的呀。 一个采花贼,怎么能练得出好剑法?又怎么能看出这绝世剑谱的奥妙来? 陆小凤正思索着,就看到了迎面走来的沈百终。 “指挥使大人。”魏子云连忙抱拳见礼。 他的辈分虽比沈百终高,职位却没有,大内高手说来是朝廷的人,却怎么也离不了江湖,可若是江湖人,又怎么会替朝廷办事? 吃着公家的饭,就不会自由。 他们的位置实在有些尴尬。 好在沈百终是个很好的上司,从没有让魏子云难堪过。 “魏大人。”沈百终点头,“你不必理会这个烦人鬼,该做什么便做什么。” 陆小凤也没反驳,他好像确实有点烦人。 魏子云明明在值班,他却偏要凑过来喝酒,酒香弥漫,魏子云早就馋了,却动也不能动,只能干看着酒葫芦咽口水。 陆小凤若不是沈百终的朋友,陆小凤若不是他的朋友,只怕魏子云早就要骂人了。 两个人并肩走远。 “我猜皇帝一定告诉你此事不急。” “嗯。” “他是不是还叫你多留几天?” “没错。” 陆小凤一拍手,恨不得跳起来,“走走走!我带你去个好地方!” “嗯。” 沈百终连问都没问,就跟着陆小凤走了。 河水绕着山流,一直流到谁也不知道的地方去。 山是好山,水也是好水,附近甚至还有一条瀑布,隔着很远就能听到声音,水面也有一些泡沫浮过,看来这瀑布一定很高。 这确实是个好地方。 难道陆小凤说的好地方就是这里? 难道陆小凤想要游泳不成? 他是不是想摸螃蟹? 陆小凤什么也没做,只不过叫沈百终等等,然后就大喊了一声。 “张三!” 河里突然响起水声,一艘破破烂烂的船被人划了出来。 船当然不会自己出来,划船的人就是陆小凤找的张三。 “谁找我?” “当然是我找你!”陆小凤道。 张三本来翘着腿坐在船头,一看见岸边的陆小凤就笑了,他一边笑,一边站起来,“你怎么有空来找我了?我这就把船划过去!” 他刚拿起船桨,就又看见了后面的飞鱼服。 一看见飞鱼服,张三的笑就凝固了,他的脸色也变了,变得苍白,冷汗更是止不住地往下流。 “陆小凤,你后面的人……” “当然是沈百终!” “原来是沈百终。”张三勉强笑道,“沈百终,嗯,不就是沈百终。” 他几乎要哭出来,只不过立刻就又把泪憋了回去。 只因他突然想到,即使是沈百终,也根本不可能知道自己最近做了什么,既然他绝不会知道,自己又为什么要害怕? 想到这里,张三又挺直了腰杆,又变回那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张三,咳嗽几声就开始划船。 他一直是低着头的,是以谁也没有看清他的脸色。 陆小凤只觉得他今天动作有些慢,倒也没有多想。 毕竟从没有人规定划船必须划得快的。 “这船虽破,质量却很好。”陆小凤对沈百终道,“就连楚留香那艘船,也是他做的,所以你根本不用担心我们会突然掉进水里去。” 沈百终本就不担心,但既然陆小凤特意说了,他还是应了一声。 张三做足了准备,说话都硬气起来,“陆小凤,你找我干什么?” “你不知道?” “我怎么会知道?” “你仔细想想。”陆小凤从船舱里搬出两个凳子来,一屁股坐下,“你这个人又懒又滑头,除了烤鱼和游泳,你难道还会别的不成?” “你怎知我不会?” “你难道会?” “我好像确实不会。” 张三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就转身去取烤架了。 沈百终还在这里,他一点也不想和陆小凤斗嘴。 “张三的烤鱼放在哪里都是顶尖的。”陆小凤道,“他这个人外号快网,水性极好,很会走水,出海时若是带上他,想出事都难。” “嗯。” “只不过这些我都不是很在意。”陆小凤笑了,“我这种懒虫,怎么会去海上受罪?我只馋他的烤鱼,他的烤鱼不老不焦,火候也正好,实在是……” 陆小凤的口水都要流下来。 “我实在想不通,我从长江出来不过几天,在京城也没什么认识的朋友,你是怎么知道我在这里的?” 张三扛着烤架出来。 “自然是老实和尚告诉我的。”陆小凤道,“老实和尚不久前就在长江,巧的是,他现在又正好在京城。” “老实和尚当真不会说谎?”张三问道,“我明明已叮嘱过他不要说出去,他也明明已答应下来!” “对。”陆大爷只等着上菜,“可我是这样问他的。” “你怎么问的?”张三忍不住道。 “我问他——你有没有见过张三?”陆小凤笑道,“你猜他怎么说?” “他怎么说?”张三急了。 “他说张施主叫我绝不能告诉别人是否见过他的。” 张三怔住了,恨不得把手里的铁叉扔进湖里去。 陆小凤几乎要笑晕过去,“他倒也真的没有撒谎,你不必讨厌他,老实和尚有多老实,整个江湖都知道的!” “哼。”张三冷冷道,“那也未必,我已有好几次在妓院见过他!” 这次轮到陆小凤傻了,就连沈百终也忍不住看过来。 和尚怎么会去妓院? 妓院是什么地方大家都知道,去妓院要做什么大家也知道。 “你亲眼见到的?”陆小凤问。 “亲眼见到的。” “你就有没有拦住他问问?” “我为什么要管别人的闲事?”张三把鱼一条条插到铁叉子上去,慢慢道,“不过我大可以告诉你,那确实是老实和尚,我看得很清楚,我还看到出来送他的女人是怡情院的头牌欧阳情,她看起来很满意。” “满意什么?”陆小凤呆呆问道。 “你说呢?”张三翻个白眼,“我这个人不喜欢麻烦,所以并没有将此事传出去,要不然老实和尚怎么还会是老实和尚?” 陆小凤还是有点不太信,不过他已将此事记在心里,决心以后多留意一些。 小心总是没有坏处的。 “若是和尚都爱逛妓院了,那道士岂不是得聚在一起赌钱?”陆小凤摸摸胡子,啪的一声倒在船板上,喃喃道,“我见过的怪事已有很多,这样的却很少。” “哼。”张三又冷哼一声,“老实和尚本就不是真和尚,你可曾见过真和尚整日里不撞钟,不拜佛,就只在江湖里乱窜的?” 陆小凤摇摇头。 “这就对了!”张三总算串好了所有的鱼,道,“行走江湖就要聪明一些才好。” 他反倒教训起陆小凤来了,要知道陆小凤成名的时间可不知比他早了多少,名气也不知比他大了多少。 张三正准备再臭陆小凤几句,就见沈百终比出了一个禁声的手势,立刻住嘴也听了起来。 可他听了半天,也没听出有什么不对,再转头看陆小凤,陆小凤显然也没听出。 树丛中响起一道叹息声,一个人缓缓走了出来,“没想到还是瞒不过指挥使大人,在下本不打算打扰各位的。” 张三瞪大了眼睛瞧他。 这人手里捏了一把折扇,身上穿着极昂贵的衣服,就连靴子上都绣了金线,活脱脱一个富家子弟,就连张平野也从没有穿过如此阔气的衣服。 这种公子哥怎么会跑到深山老林里来?他又是来做什么的? 张三不认识他,陆小凤和沈百终却是认识的。 这个人就是金九龄,六扇门的名捕,天下第一神捕英万里的徒弟,昔日里不知破过多少震动天下的案子,只是没过多久就金盆洗手,宣布再也不理会朝廷与江湖的杂事,谁也不知道原因,就连他的师父英万里也问不出来。 “你怎么会在这里?”陆小凤问道。 金九龄抱拳向沈百终行礼后,才道,“你难道不知道近来那个让人头发都要掉光的案子?” “我当然知道。”陆小凤道,“我就在查这个案子,不过我的头发却还是没有掉的。” “不过你既然已经洗手不干,怎么还会……” 金九龄叹口气,“一个人的师父就算要徒弟去死,徒弟也得听话不是么?我虽离了六扇门,我的师父却还没有。” 沈百终打量着金九龄,突然道,“上船来。” “是。”金九龄立刻应道,然后就乖乖上了船。 张三这时候才弄明白这人是谁,只觉得冷汗又要向下流,拼了老命才控制住自己不要弃船而逃。 幸好谁都没有看他。 金九龄取出一块手帕来,“这就是那男人用过的帕子,我一路找来,就瞧见这东西挂在草中。” 陆小凤接过帕子,“想必这就是那大盗用来捂伤口的帕子,他被太妃刺了一剑,若不找些东西捂住伤口,只怕半道就会流血而死。” 金九龄点头,“只可惜即使有这帕子,我们也还是找不出半点线索来。” 沈百终突然示意陆小凤把帕子给他。 只见他仔细瞅了瞅,就道,“帕子是京城福瑞祥卖的货,香粉……应该是宝香斋的。” 陆小凤怔住了,瞪大眼睛看他,“你莫非是狗鼻子不成?” 沈百终不理他,继续道,“这东西并不像是男人的东西。” 金九龄还没说话,陆小凤就抢着道,“这你就不懂了,有些男人就是喜欢扮做女人的,他们不仅喜欢扮做女人,就连日常用的东西,也要和女孩子用的一样。” 沈百终点点头。 “这两家店的老板说不定会有些线索,陆小凤,我们走吧。” 陆小凤只好拍拍张三,道,“你小子别想着偷懒,这烤鱼我还是要的。” 张三笑道,“你的那一份,我一定替你带到茅坑里去沾沾香气!” 陆小凤也笑,“这个我可管不了,可你又怎么会知道哪些会到沈百终肚子里去呢?” 张三不说话了。 金九龄看着两人的背影,站了一会儿也走了。 张三这时才松了一口气,叭的一声坐在甲板上,把明珠又往怀里塞了塞。 第30章 失足捕快和君子(bushi) “你没有动手。” “我没有。” “你为什么不动手?” “因为我连半点把握都没有。” 屋子里有两个人,一个站一个坐,坐着的似乎是个女人,正对着镜子梳妆,刚才那话也正是她问的。 这实在是个很漂亮的女人,她的头发就好像乌云一般,眼睛也柔得几乎要滴出水来,她拿着梳子的那双手,更是洁白细腻,好像玉做的一般,这样的美人,和石观音比起来也不差分毫。 可最叫人注意的还是她那一双绣花鞋。 绣花鞋上总是要绣些花和鸳鸯的,她这一双却绣了个猫头鹰,布料也红得好似鲜血。 这个女人当然就是红鞋子的公孙大娘。 就是那个喜欢扮做熊姥姥、五毒娘子、女屠户的公孙大娘。 她怎么会在这里? 公孙大娘又在同谁讲话? 她这样恶毒的女人,是不是有了什么阴谋? 站着的人接着道,“我一路寻到那里,却瞧见了沈百终和陆小凤,他们和那快网张三显然是朋友,你叫我怎么动手?” 这个人竟然是金九龄! 昔日六扇门的名捕怎么会认识十恶不赦的公孙大娘? 公孙大娘叹口气,“你确实不能动手,你不仅不能在当时动手,就连他们走了,你也不能动手!” “没错。”金九龄道,“陆小凤若是见不到快网张三,一定会把京城找个底朝天,说不定还会发动他在丐帮的朋友去找,到那时,就连你我的秘密也要泄露出去。” “可那明珠……”公孙大娘皱眉道,“东南王府的明珠件件不凡,有心人一看就能知晓,再仔细一查,定会查到王府去,南王若打开仓库,也一定会发现自己引以为傲的宝库早就空无一物,到时候可怎么办?” “得罪了南王倒不要紧,他有心谋反,必定不敢声张。”公孙大娘继续道,“要紧的是让人沈百终发现这件事,那些东西我们已交给了九公子,若是搞砸了……” 杀人都不眨眼的公孙大娘说到这里竟然打了个冷颤,看起来害怕极了。 金九龄的脸色也很不好,“我自认为我们的计划天衣无缝,把珠宝黄金送去无名岛的那艘船也绝不会被人发现……” “万一呢?”公孙大娘打断他的话,“你知不知道再完美的计划也总是有万一的?张三不就恰巧偷走一颗明珠么?” 金九龄冷冷道,“若是有万一,我们就会被九公子扒了皮,抽了骨头,然后扔进油锅里去炸个八成熟,最后喂狗。” 这话听起来不像真的,像是大家都总说的气话,可两个人都知道宫九绝对做得出。 他就是那样的人。 公孙大娘扔掉手里的梳子,再也没有心情梳头,她这样的女人若是不爱美了,一定是遇上了天大的事情。 “我想来想去,张三还是一定要死!”公孙大娘冷冷道,“我们可以下毒,也可以把他的尸体绑上石头扔进湖里!只要事情做得巧妙,再把那颗明珠拿走,就绝不会有人知道真相!” 金九龄点点头,“你说得对,一有机会,我就会立刻杀了那小子。” 公孙大娘终于露出满意的笑容。 金九龄却又说了她不爱听的话。 “只是不是现在,现在我们绝不能动手。” “为什么?”公孙大娘问道。 “因为我为了骗过沈百终和陆小凤,已把手里那块帕子交了出去。”金九龄道,“我本以为没有人能发现我,却还是小瞧了沈百终的武功,他简直好像不是个人,我已将呼吸屏住,却还是被他发现了行踪。” “帕子?就是你在皇城根捡到的帕子?” 金九龄点点头。 “你当然不能说你是为了杀张三去那里的。你这样的人也绝不会喜欢游山玩水。”公孙大娘喃喃道,“所以你只有骗他们你是在追雄娘子,你为了让自己更可信一点,也只有交出那块帕子。” “没错。”金九龄叹道。 “那块帕子似乎是找到雄娘子的唯一线索,似乎也是得到剑谱的唯一线索。” “对。”金九龄道,“我既然把帕子交了出去,自然要与他们一起办案,哪里会有空去杀张三?” “这事其实不要紧的。”公孙大娘突然笑了,“莫说他们知不知道偷剑谱的就是雄娘子,就算他们知道,你也可以与他们一起找人呀。至于那快网张三,我去杀便是了。” “你去杀?” “我去。” “你保证能做好这件事?” 公孙大娘笑了,“你莫忘了,我一年总是要杀上几十个人开心开心的。” 金九龄点头,“那么就只剩下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 “沈百终和陆小凤若是插手,一定会在我们之前找到雄娘子。”金九龄道,“我又怎么能在他们的眼皮子底下与雄娘子偷偷说话?” “你这个人怎么突然变笨了。”公孙大娘笑道,“雄娘子既然被抓到,就一定想逃,而沈百终和陆小凤也不可能随时随地看住他的,你趁此机会将他放出来,再与他提剑谱的事情,他就算是为了报恩,也会将它借你一看的!” 金九龄皱眉道,“若是那样做,我的名声和地位……” “你怕什么!”公孙大娘道,“拿了剑谱,你就去把它献给九公子和小老头,再在无名岛上住个一年半载,中原武林哪里还会有人记得你?这时候你易容从海上回来,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岂不是比当一个金盆洗手的捕头要来得快活?” 金九龄若有所思,慢慢点了点头,“这似乎是一条很好的后路。” “这本就是很好的后路!” 公孙大娘终于从椅子上站了起来,笑着走到金九龄身边,道,“九公子若是造反成功,沈百终又算得了什么呢?到时候以你的功劳,地位难道会低么?” 金九龄叹出一口气,“你说的没错,做大事的人,就该赌一赌的,赌的越大,赢的自然也越大!” “你明白就好。” 公孙大娘突然打开柜子找起了衣服。 “你要出门?”金九龄忍不住问道。 “是。” “你要去哪?” “自然是去杀人。”公孙大娘找出两根彩色绸带来系在自己的双剑上,“我这个人脾气不好,性子也急,想杀人的时候绝等不到第二天的。” 公孙大娘急着去杀谁? 自然是快网张三。 ———————————— 京城的街道修得很宽敞。 宽敞到几十个人并排走也没有问题。 但福瑞祥和宝香斋却偏偏藏在角落里,你若只是外地来的游客,一定找不着这个地方,因为这两家店的老板是一个人,据他说这办法是为了防住一些土老冒。 老板姓胡,大家都管他叫胡老板。 胡老板坐在摇椅上缓缓扇着扇子,天气虽不热,胡老板却觉得热,只因为他是个胖子,胖到几乎走一步就要掉一斤的热汗。 所以胡老板能不动就不动。 沈百终一踏进屋子,就被吓了一跳,不过你是绝不会看出他吓了一跳的。 陆小凤也吓了一跳,他的一跳是明显的一跳。 因为坐在椅子上的简直不像是个人,反而像是一大团碎布条。 胡老板也看见了他们,只不过他不认识沈百终,只认识陆小凤。 “陆小凤,你看我这件新衣裳如何?” 陆小凤觉得很有趣,于是笑道,“好看,好看极了。” “看来还是你会欣赏。”胡老板又往椅子里靠了靠,“这件衣服可是我花了不少功夫做的,我已把福瑞祥的所有布料都加在了上面。” 难怪这件衣服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彩色的大拖布。 “你为什么要把所有的布料加在上面?”陆小凤忍不住问道。 “一个开店的人,若是不用自己的东西,岂不是说明他的东西很差?”胡老板抄起桌上的茶杯,慢慢地吸了一口茶水,“饭馆的老板吃自己做的饭,酒馆的主人喝自己酿的酒,他们做得就很对,所以我决定也用自己的布料来做衣服,只是每匹布料都很好,我都很喜欢……” “所以你就决定全部穿在身上?” “我就知道你是个聪明人!” 陆小凤摸摸鼻子,自从他和楚留香相处了一段时间,就好像也被传染了这个毛病,“我这次来,是想请你帮个忙。” “你说。” 沈百终拿出那块帕子,展开来平铺在桌上,“胡老板,你认不认识这件东西?” 沈百终并没有穿飞鱼服,所以胡老板也并不害怕,只当他是陆小凤的普通朋友,闻言便拿起沾满血迹的帕子仔细瞅了瞅。 “我认识。” “你认识?” “没错。”胡老板点点头,脖子上的肥肉也跟着乱晃——他实在很有一个老板的富态样子,“这块粉帕子是从一大匹布料上裁下来的。” “那么那匹布料又去哪里了呢?”陆小凤问道,“这布料难道有很多么?” 胡老板立刻摇摇头,“这布料只有一匹,我敢说整个京城,整片天下也绝不会有同样花纹的料子。” “哦?” “因为这料子是有人订做的。”胡老板皱眉道,“这个人是晚上来的,穿了一身黑衣服,蒙着面,看起来一点也不差钱,他一来,就放下了一大包银子,要我替他做出一块绝无仅有的料子来,这料子要可以做一件裤子,一件上衣,最好还能做一块帕子。” 陆小凤沉吟片刻,“那么这裤子和上衣,是不是你给他做的?” “当然是。”胡老板得意道,“整个京城,再也没有比我还好的裁缝。” 沈百终点点头,“那人留下的尺寸如何?” “尺寸?” “对。”陆小凤道,“他是不是留下了一个男人的尺寸?” 胡老板大笑出声,“陆小凤,你的脑子莫非有问题不成?谁会用粉色的料子做男人衣服?” “可……” “那黑衣人要我给他的女儿做衣服!”胡老板接着道,“他还仔细问了年轻女儿家喜欢的纹饰,实在是个很贴心的父亲。” 陆小凤怔住了。 沈百终也皱眉。 胡老板却还在说话,“这位兄台,我看你穿着一身黑衣,虽然英俊沉稳,却丢了点年轻人该有的味道,吊不到什么漂亮姑娘的,不如让我给你看件蓝衣裳,红衣裳,就算是紫衣裳也……” 他竟做惯了生意,要做到沈百终头上去了。 虽然陆小凤也想看看沈百终穿彩色衣服的样子,但他也珍惜自己去找沈百终玩的机会,所以还是忍住欲望,赶紧和沈百终一起走了。 两个人出了店面,都觉得有些奇怪。 陆小凤靠在门前的大柳树下,有些犯傻,“黑衣人难道不是雄娘子?他的帕子难道是从那个黑衣人那里抢来的?” 沈百终道,“也许黑衣人就是雄娘子,也许他确实有一个女儿。” 陆小凤又开始摸自己的胡子,他总是有些闲不下来,“你说的有理。雄娘子祸害了那么多女孩子,总有一个会怀上身孕。” “寻常人替女儿买衣服,绝不会蒙住脸的。”沈百终淡淡道,“只有他那样声名狼藉的人,才会害怕自己被人认出来。” 陆小凤点头,“所以我们该等一等。” “等?” “对!”陆小凤道,“这帕子若真的是雄娘子替自己女儿买的,那么他一定是万般无奈下才用掉了这帕子,为了哄女儿高兴,他说不定会再来买一块!” “那就等。” 陆小凤站直身体,拉住沈百终的袖子,把他拽进对面的客栈里去,“我们寻个房间坐着等,不管这黑衣人是谁,他总不会白天来的。” “好。” 两个人选好房间,支好窗户,一起坐在窗边喝茶,春风轻柔,吹得人只想睡觉。 陆小凤忍不住打了个哈欠。 沈百终立刻就注意到了,“你可以先去睡一觉。” 陆小凤也不矫情,一翻身就上了床,伸手给自己拉上被子,一眨眼就直挺挺地躺下了。 沈百终看他一眼,转回头去,发觉不对就又转了回来,“脱靴。” “啪啪”两声传来,陆小凤蹬掉靴子,又往里缩了缩。 等他一觉睡起来时,天已经黑了。 房间里没有点灯,沈百终不知去了哪里,陆小凤也不着急,动也不动地躺着,伸直两条腿,就好像是在发呆。 沈百终总不会抛下陆小凤走的,他若是走了,即使不留下纸条写明去处,起码也会替陆小凤点着灯才是。 他担心陆小凤醒来会觉得害怕,担心陆小凤下床时找不着鞋穿,担心陆小凤看不到桌上的茶杯喝不到水…… 他总归要担心的,沈百终就是一个这样的人。 他若是在乎一个人,简直恨不得把那个人挂在衣服上看住,再在脖子上写个编号,注明了丢失请找北镇抚司。 这时突然响起了开门声。 能让陆小凤听不到脚步声的人,除了沈百终还有谁呢? 沈百终放下手里的托盘,点着了灯。 托盘上的菜正冒着热气,松子鸡米,酱爆青蟹,凉拌鹅掌,干蒸火方,两碗粥,一只烤鹅,还有一斤温好的竹叶青。 这都是陆小凤喜欢吃的菜,所以他立刻坐了起来,稀里糊涂套上衣服就往桌子前凑。 “你有没有瞧见人?”陆小凤问道。 沈百终摇摇头,“下午出入那里的都是一些丫环小厮,即使有几个男人,也都是普通人,只会些粗浅的功夫。” “而这些人当然都不是雄娘子。” “对。” “这倒不碍事。”陆小凤道,“我们两个都很有耐心,就算在这里等十天半个月也是等得起的。” 所幸他们的运气一向很好,所以根本不用等那么久。 陆小凤下楼送了盘子,再上来时就带了一个棋盘。 他自己虽是个臭棋篓子,沈百终却不是,叫沈百终和他下棋实在有些为难人。 陆小凤也不打算下什么围棋,他拿黑子,沈百终拿白子,竟用着棋子在棋盘上叠起罗汉来,叠到十颗就抽出一颗来,谁的“罗汉”先倒,谁就先输。 沈百终的眼力比陆小凤要好,但论起手稳和手快,无论是谁也比不上陆小凤,所以这游戏倒足够公平。 两个好朋友坐在一起怎么也不会无聊的,这样的游戏他们一直玩到后半夜也没停下。 沈百终抽出一颗白子来,拿筷子在白纸条上蘸了蘸酒水,然后就啪的一下贴在了陆小凤的脑门上。 他自己头上当然也有,不过还是要比陆小凤少些的。 现在这两个人简直像海里刚捞出来的鱿鱼,若是有人突然进门来,一定会吓上一跳。 一道黑影突然闪进了福瑞祥的后院。 沈百终和陆小凤都瞧见了,他们等的人终于到了。 “我们再等等,反正这事也不着急的。”陆小凤翘着腿笑道,“那一块帕子做起来也要些时间,我们何必搅黄胡老板的生意呢?” 沈百终点头,把棋子推倒,一颗颗捡了回去。 ——————————— 黄鲁直是江湖上公认的君子。 要说起绝不会说谎的人,世上恐怕只有那么几个,西门吹雪、叶孤城、沈百终都离寻常江湖人太远,他们也不常出现在人多的地方,所以这位“君子剑”黄鲁直的名气更大一些,最为江湖人称道。 再说起君子剑,很久以前的江湖上也有这么一位君子剑,那人本名叫做岳不群,虽被人起了这样的外号,做的事情却都无耻之极,下流到了地底去,是个彻头彻尾的伪君子。 黄鲁直黄老前辈自然是不一样的,他不贪财,不好色,武功也修的是堂堂正正的名门正派剑法,不卑不吭中庸平和,就算对待敌人也是诚实得很。 这样的人怎么会不受到大家的拥戴? 可这样的黄鲁直现在却感觉到无比的愧疚和羞耻——因为他正蒙着面在买一块女儿家用的帕子。 他这一辈子也没有干过这样的事,他甚至还没有摸过任何一个女孩子的手。 所以他一拿到东西,就迫不及待地奔了出去,恨不得立刻消失在夜色里,恨不得自己是个隐形人才好。 就在他翻过一堵围墙时,突然被谁从背后踹了一脚,到底是江湖前辈,黄鲁直虽没有摔个狗吃屎,却也有些狼狈,不由又惊又疑,抬头看去。 墙上站了一个人,正看着他。 黄鲁直再一看,就看见了一把绣春刀,面罩后的脸立刻苍白起来,只觉得自己真是倒霉。 锦衣卫虽多得很,但有这样武功的锦衣卫岂不是只有一个? 沈百终淡淡道,“雄娘子?” 黄鲁直摇摇头,“我不是。” “你是谁?” “黄鲁直。” 墙上又冒出一个人来,“黄鲁直?你是君子剑黄老前辈?” 黄鲁直点头。 陆小凤突然笑了,“沈百终,这次我们可走运了,黄老前辈这个人是从不说谎的,我们问他什么,他就会答什么,岂不是很妙?” 沈百终也觉得有点好笑,“那这一定是世上审起来最轻松的犯人。” 黄鲁直确实是。 连逼都不用逼,陆小凤问什么他就答什么,简直是个听话的乖宝宝。 “黄老前辈为什么要去买帕子?” 黄鲁直苦笑道,“是替朋友买的。” “替哪个朋友?” “我不能说!” 陆小凤道,“是不是雄娘子?” 黄鲁直大惊失色,“你,你怎么知道!” “你为什么会是雄娘子的朋友?”沈百终问道,他的态度已有些变了,黄鲁直的名声很好,又是个老人家,他一开始是很客气的,现在却已变得有些冰冷,“雄娘子是个淫贼,不知祸害了多少闺阁少女,为人阴险狡诈,现在更是罪加一等,你难道不知道?” “我知道……”黄鲁直叹道,“可他现在已变得很善良,很温和,他已经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了,只凭这一点,我也……” “你也什么?”沈百终冷冷道。 “我也愿做他的朋友。” “那只因他诱奸的不是你的女儿,不是你的妻子。”沈百终慢慢道,陆小凤看出他已非常生气,“他既想洗心革面,就该找个衙门自首,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在江湖中东躲西藏。” “他也有不得已的苦衷。”黄鲁直长长地叹口气,“他若是进了衙门,就再也见不到自己的女儿了。” “他的女儿是谁?”陆小凤问道。 一个人若是受了伤,被整个朝廷追捕,还要拜托自己的朋友去替女儿来买东西,那么他一定是个很好的父亲,这样的父亲绝对不会离女儿太远的。 只可惜一个人是好父亲,却不一定是个好人。 黄鲁直沉默半晌,道,“事到如今,我似乎也只能把事情告诉你们。” “没错。”陆小凤生怕沈百终再被黄鲁直气到,于是抢着说话,“你被我们抓住,雄娘子一定会来救你,他若是来救你,就一定再也走不了,所以你还是说出秘密得好。” “其实……其实水母阴姬并不是个完全讨厌男人的人。”黄鲁直一出口就是足以惊动江湖的大秘密,“她的情人就是雄娘子,他们甚至还有一个孩子,只是水母阴姬与雄娘子分开后,很讨厌他去见自己的女儿,于是便定下了五年见一次的规矩。” “这和剑谱又有什么关系?” 黄鲁直看起来有些不平,似乎是替自己的朋友感到愤怒和不满,“这剑谱是水母阴姬要的!她说雄娘子若是想见女儿,就必须把剑谱拿来给她!” “那么他的女儿知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知不知道雄娘子做了什么事?” “这我倒并不十分清楚。”黄鲁直摇摇头,看着沈百终,还是忍不住道,“就算你们现在去杀他,杀死的也不是雄娘子,而是一个好人,一个爱着自己女儿的好人罢了。” 沈百终不说话。 陆小凤也不说话,只是叹了一口气,然后从沈百终袖子里摸出一个黑色的铁筒来。 天空中绽放出一道红色的烟火。 很快就有一队夜巡的锦衣卫赶来。 “指挥使大人!”领头的队长恭敬道。 “嗯。”沈百终点点头,“把这个人交给宗先生,就说是我吩咐的,我要这个人一晚上看完北镇抚司收着的所有档案。” 陆小凤用复杂的眼神看着黄鲁直。 “看那些淫贼的卷宗,还有那些女孩子的卷宗。”沈百终冷冷道,“她们的去处,她们的处境,还有她们本来的夫家和现在的夫家,这些全部拿给他看。” “是!” “看完以后,再送去张平野那里。” “我要他把那些东西一字一字背下来。” 陆小凤跳下墙,拍拍黄鲁直的肩膀,道,“黄老前辈,你是个正直的人,等我们明日去看你时,你一定会变的。” 黄鲁直不太懂他的意思,不过没关系,宗也白会让他懂的。 第31章 京城北镇抚司杂事 巴掌大的绿色乌龟趴在透明的水缸里。 这是它刚收到的新礼物。 礼物是张平野送的,送给宗也白。 太阳已经升起,阳光透过纸窗照在水缸上,闪出漂亮的光来,这样晶莹剔透的玻璃品,中原虽也有,却到底还是比不上西域商人带来的进口货。 这一件显然就是昂贵的西域商品。 这里放着的本该是个很好看的陶罐才对,现在却被宗也白亲手换上了玻璃缸。 宗也白站在这里,就站在这个本该放着陶罐的桌前,面无表情地瞅着这个新的玻璃缸,一句话也不说。 他不说话,张平野也就不敢说话,只能弯着腰一动不动。 宗也白一向把乌龟看得很重要,不愿意别人去碰一下,却又不想让人知道那是沈百终寄养的乌龟,所以每天都装出一副不在乎的样子来,好像这只乌龟只是随便养养,现在张平野送了新水缸,就算宗也白不愿意要,也只能打落牙齿往肚子里吞,装作不在意的样子换上,他怎么会不生气? 而张平野正是知道这一点才这么做的,宗也白最好面子,平日里如此“不在乎”这只乌龟,现在又怎么能为了它去斥责别人?怎么能因为“小事情”而拒绝礼物? 不知道过了多久,房间里终于有了声音。 “这是你买的?” “是。” 宗也白冷笑一声,“你怎么会突然想到给我的乌龟买个水缸回来?” “这叫什么话呢,宗老前辈。”张平野微笑道,“一个乌龟缸而已,难道算得上什么大事?这礼物您不喜欢,我再换一个就是了。” 宗也白沉默,乌龟缸确实只是微不足道的物件,可那只乌龟却不是普通的乌龟,也并不是他的乌龟,张平野究竟知不知道这件事? 难道他真的只是恰巧买了一个新的乌龟缸回来?难道他真的只是想送个礼物给我? 宗也白不知道。 问不出来的事情,宗也白一向不愿意再问,他只会把事情放在心里,悄悄地观察,耐心地总结。 所以这次他也只是略过了这个问题,问道,“黄鲁直的事情怎么样了?” “黄鲁直已看完了我们所有的卷宗。”张平野道,“现在他正坐在那里长吁短叹,似乎恨不得去撞墙。” “他为什么不真的去撞?”宗也白冷冷道,“我北镇抚司还是不缺一面墙的。” 张平野只有附和道,“对,再多修几面给他用也是可以的。” 陆小凤一踏进门来,就听到了这句话,不由得苦笑一声,看来他是撞到枪口上了,也不知道是哪一位惹得这位宗老爷子生气,他若是不来,这气本该由张平野来受的,现在看来却要移到他陆小凤身上了。 只是陆小凤却不知道他本就该受这气的,若不是他告诉张平野乌龟的事情,宗也白怎么吃这个闷亏? “这个人是谁?莫非什么人都能进北镇抚司了么?”宗也白一看见陆小凤,本来就不好看的脸色瞬间就变得更加不好看,就简直好像看见的不是个人,是只屎壳郎似的。 而陆小凤在他眼里甚至不是那只屎壳郎,而是屎壳郎推的粪球球。 陆小凤只有陪笑道,“我只是来找张平野的,宗老前辈……” “叫什么前辈!我可不是你的前辈。”宗也白连看也不看他,淡淡道,“我可没有本事这么大的后辈,不仅有公主喜欢,还有蛇蝎美人喜欢,我哪里配做你的前辈?” 公主自然是指上官飞燕,蛇蝎美人自然是指石观音,这两个女人确实都对陆小凤很感兴趣。 陆小凤摸摸胡子,不敢反驳,他也是很尊重老人家的人,更何况他知道宗也白其实并不是真的讨厌自己。 宗也白看他不反驳,果然气消了一点,他的气一消,人就又理智起来,挥挥手叫房间里这两个小混蛋赶紧滚,不要碍他老人家的眼。 于是两个小混蛋麻溜地滚了出去。 天刚亮,锦衣卫们刚换了班,北镇抚司里还很安静。 他们两个人走在湖边的石板路上,好像要顺着这条路一直走下去。 “陆大侠,您找我有事?”张平野问道。 “其实我是来见黄鲁直的。”陆小凤道,“守在那里的人说除了沈百终,就只有你能放他出来。” 张平野有些惊讶,“可我记得……” “记得什么?” “我记得您有指挥使大人的腰牌。” 陆小凤叹口气,“我本来是该有的,可是沈百终已把它借出去了。” “借出去了?借给谁?” “借给楚留香。” “借给楚留香?”张平野摸摸下巴,“陆大侠莫非已不是指挥使大人最喜欢的朋友了?” 陆小凤的身形突然停顿,声音也跟着变大,“那只不过是因为楚留香要去找水母阴姬而已!我当然还是沈百终最要好的朋友!” “哦?”张平野眯起眼睛,“陆大侠,我这个人虽然不是很聪明,却也不笨的,天一神水的事既已结束,妙僧无花的尸体都已由我北镇抚司埋葬,楚留香又为什么还要去找水母阴姬?所有人都知道水母阴姬并不喜欢男人的。” 看来他并不知道李红袖、苏蓉蓉还有宋甜儿被绑到神水宫的事情。 于是陆小凤也眯眼睛,学着张平野讲话,“你不用诈我,我这个人虽也不聪明,也一样不笨的,陈姑娘被派去找楚留香,是不是没有告诉你原因?你是不是想从我这里知道什么?” 张平野一边领着陆小凤走向档案房,一边淡淡道,“锦衣卫的任务本就都很隐秘的,我怎么会知道陈绝音的去处呢?” 张平野的话陆小凤连半个字也不信,不过他摆出一副不会再问的样子确实让陆小凤舒了一口气。 北镇抚司里的人,除了沈百终,讲话全部都弯弯绕绕,从不肯直接说出自己的目的和打算,一句话简直恨不得打八个结才好,直忽悠得人找不着东南西北。 张平野明显是锦衣卫中很出彩的一个,他见了谁都想套话,恨不得把别人的想法都死死地攥在手里。 陆小凤虽不会被套话,却也觉得和这种人讲话是很费脑子、很麻烦的一件事。 他想起自己在江南时,曾对花满楼说自己觉得张平野比起陈绝音来还不错,现在他只恨不得飞回去打自己一拳,让自己睁大眼睛好好看看陈绝音的好处才是。 不爱说话的人简直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人! 而张平野这种人,除了沈百终以外,没人治得了的,他虽对宗也白和霍香都很尊敬,也只不过是因为沈百终尊敬他们罢了。 想到这里,陆小凤又觉得该离他远些。 还没到屋子,陆小凤就听到了里面传来的声音。 “我简直瞎了眼!我就不该,我不该,二十年来我竟然……” 难道黄鲁直已知道自己有多么愚蠢了么? 陆小凤有点满意,因为他觉得黄鲁直并不是个坏人,只不过有些迂腐,喜欢讲究错误的江湖道义,只要他还能明白自己的不对,就还很有救。 推开门,他就看到了坐在椅子上的黄鲁直。 黄鲁直还穿着昨天那一套夜行衣,神色呆滞,眼睛虽布满血丝,目光却仍不停的在手里的纸张上游移,地上掉了一大堆的东西,他却好像都没有看到,仅仅一夜,黄鲁直就如同老了十岁一般,这位江湖老前辈的腰杆子似乎都不如昨日那般直了。 他是不是已被愧疚压弯了腰? 他是不是终于懂得了那些女孩子的痛苦? 陆小凤随意一瞟,竟看到墙上凹下一小块去,再一瞟,又看到了黄鲁直头上干涸的血迹,顿时有些哭笑不得,他无论如何也想不到黄鲁直竟会真的去撞墙。 黄鲁直听到开门声,终于抬头看了一眼,他一看到陆小凤,就发疯一样的冲了过来,“我,我已和那个人恩断义绝了!我这辈子也不想再见到他!不对,我还是该见他的,我要亲手替天行道才对!” 陆小凤道,“那么你总该先告诉我们神水宫怎么去。” 黄鲁直连想都没有想,立刻就像竹筒倒豆子一般把话抛了出来,“神水宫附近有一个菩提庵,那里有一位七八十岁的老尼姑,她虽又聋又哑又瞎,但你只要把自己为何要去神水宫的原因告诉她,这事情就到此为止了。” “到此为止?”陆小凤皱眉道,“她一定会带我去么?” 黄鲁直摇摇头,“不,她若是同意,就会给你喝一杯茶,喝下茶你就会睡过去,再醒来时你就会出现在神水宫的地道里。” “她要是不同意呢?”陆小凤又问。 “那么她就不会理你!” 陆小凤不说话了。 不理人岂不就是最绝的办法?这位老尼姑已有七八十岁,难道你还能绑了人家去问话不成?更何况这就好像你要到人家家里去,人家不愿意,你就发疯非要去,无论如何也站不住脚,没有道理的。 “好。”陆小凤突然道,“黄老前辈,你就等在这里吧,雄娘子我们一定会带回来的。” 黄鲁直握紧手里的剑,瞪眼道,“我也要去!我要亲手杀了他!” “不行。” “为什么不行?” “因为他不仅是一个淫贼,还是一个小偷,而且偷的东西很重要,重要到需要好好审个七八天。” “这事情难道不是很清楚么?”黄鲁直道,“就是水母阴姬叫他偷的呀!” 陆小凤微笑道,“既然如此,我们就该搞清楚水母阴姬为什么需要这份剑谱。” “这……” “你实在该照照镜子的。”陆小凤拍拍黄鲁直的肩膀,“你也该去睡一觉,等你醒过来,就可以去想办法赎罪。至于这件事,已不是简单的江湖事,你为什么不把它交给朝廷呢?” 黄鲁直缓缓点头,“你说的有道理。那些女孩子……我该去看看她们的家人,该去把她们从那种地方赎出来,我还该带她们见见雄娘子的处决现场……” “这就对了!” 陆小凤为黄鲁直阖上门,轻轻地走了出来。 张平野自陆小凤进去,就一直靠在门外,一动不动。 见到陆小凤出来,他才好像活了过来,问道,“陆大侠现在要去哪里?” 陆小凤已决定和这个人说话,能用四个字就绝不用五个字,能用三个字,就绝不用四个字,于是他只冷冷道了一句,“怡情院。” “怡情院?”张平野想了想,“这莫非是一家……” “没错。” “那么陆大侠为什么要去这种地方呢?” “因为我高兴!”陆小凤一个翻身飞过围墙,稳稳地落在地上,没有发出半点声音,“我高兴,谁也管不着的!” ——————————— 怡情院里响着钱袋子的声音。 所谓钱袋子的声音,就是指数银票的声音和银子拍在桌上的声音——当然还有骰子声。 妓院里总是要有赌场的,那些有钱的大爷们若是来这里,被姑娘哄得开心了,再喝点小酒,自然就会想赌一把。 赌一把就再也收不住。 陆小凤也喜欢赌,但他却是能收得住的,更何况他今天来这里,既不是为了赌,也不为了姑娘。 他为一个小老头。 又轻又薄的红色纱幔在空中荡来荡去,竹叶青的味道飘在空中,姑娘家用的香粉也有香味,和酒香混在一起并不让人讨厌,反而很有诱惑力。 陆小凤透过窗户看去,看到了一大片正在盛开的鲜花。 鲜花旁边还有一个不大不小的湖,湖里游着一些漂亮的金鱼,湖面上浮着翠绿的荷叶。 这样的地方若是生意不好,还有什么地方会生意好呢? 长廊的尽头站了一个姑娘,正笑吟吟地看着陆小凤。 “你好。”陆小凤道。 “你好。” 陆小凤走了几步,“我想向你问一件事。” “你问吧。”欧阳情用好奇的目光看着陆小凤,好像从没有见过他这样的江湖中人。 这当然是假的。 红鞋子的一员,公孙大娘的结拜姐妹,怎么会没有见过江湖人? 她已不知道亲手杀了多少了。 “你有没有见过一个小老头?”陆小凤问道,“一个头很大,说话总是很颠倒的小老头?” 欧阳情装出一副思索的样子来,“他是不是姓龟?” 龟还是一个姓么? 陆小凤却点点头,“就是他!他常被人叫做龟孙子的!” “他就在那个房间里。” “多谢!” 欧阳情突然坐在了身后的高木台上,露出了裙下水红色的绣鞋,一双如春水般温柔的眼睛里似乎荡漾起了水波,动作似乎也变得说不出的柔媚,“我告诉你答案,你难道没有什么东西用来报答我?” 陆小凤本来抬脚就要走,听到这句话就停了下来,仔细打量着欧阳情。 他当然不是傻子,他当然能看得出欧阳情的意思。 陆小凤认为自己最大的优点就是很有自知之明,明白自己的能力到底有多少。他又不是什么金子银子,难道会人见人爱么? 就算是金银珠宝,也总有人不喜欢的。 欧阳情长得很漂亮,人也很温柔,喜欢她的人当然是不会少的,她凭什么要看上一个刚出现的男人? 她会不会和什么阴谋有关? 她会不会就是宫九的线人?雄娘子的密探? 陆小凤一点也不想有什么桃花运,所以他只是笑笑,“我今天走得匆忙,没有带银子,下次来这里我一定会点姑娘作陪。” 这句话就有一些伤人了,你来到一个妓院里,一位姑娘家帮了你的忙,还表达出爱慕,你却要说出她的身份,总归是不好的。 寻常人听了这句话一定会翻脸,欧阳情却还是笑,她不仅笑,还笑得很开心,甚至晃起了自己悬空的脚,“好呀,你一定要记得你说过的话。” 陆小凤有些摸不准她的意思,所以立刻就转身走了。 真心想解决一件事情的时候,他一向比谁都认真,比谁都狠心,独孤九剑的事情牵扯不小,他绝不会让除了朋友以外的任何一个人轻易靠近自己。 陆小凤还没打开门,龟孙老爷就自己冲了出来,他当然不是因为知道陆小凤来了才出门的,他出门是因为他身后有一个女人,而这个女人正拿着鸡毛掸子追他。 “你到底有没有钱?”老鸨气得眉毛都要竖起来,“今天说明天,明天说后天,你这个王八蛋已经在这里住了有足足七个月!你莫非以为老娘我是吃素长大的不成?” 龟孙老爷本就不多的头发炸得如同鸡窝,身上的衣服也皱得像菜市场被人挑剩下的烂叶子,他一边躲一边跳,越跳越高,“啊呀,你急什么!总会有人来找我的!到时候一个问题五十两银子,大智大通分我一半,我不就又会富了么!” 他不说这话还好,他一说这话,老鸨就更加生气,恨不得把手里的鸡毛掸子插在这个老头子脑袋上,“大智大通简直是瞎了眼才让你做他们的朋友!你别以为我是普通人,就不懂江湖事了,最近除了楚留香和陆小凤的案子,江湖上哪里还有什么大事?没有大事,谁会来找大智大通?” 龟孙老爷刚准备反驳,就终于看见了陆小凤,立马叫道,“你看!这个人一定是来找大智大通的!他就是还你钱的那个人!” 陆小凤不笑了。 “其实我根本不认识这个人。”陆小凤慢慢道,“我只是喝酒迷了路,想来这里清醒清醒的。” 龟孙老爷急忙拽住陆小凤的袖子,“你放屁!你要是喝酒,还会到这里来喝?陆小凤!你少装什么蒜头王八!” 陆小凤?他就是陆小凤? 老鸨举着鸡毛掸子怔住了。 “我为什么不能来这里喝酒?”陆小凤问道,“这里岂不就是让人喝酒的地方么?” “你要在京城喝酒,不去北镇抚司喝,跑来这里喝什么!”龟孙老爷道,“我这次一定立刻带你去找大智大通,绝不耽误!” 陆小凤盯着他看。 龟孙老爷也盯着陆小凤看。 两个人大眼瞪小眼,足足盯了好几分钟。 就在老鸨以为这两人在耍她的时候,一锭金子被抛进了她的怀里。 再一抬头,两个人就通通不见了。 “我就知道你还是把我当朋友的。”龟孙老爷被陆小凤提着跳下楼,顿时松了一口气,“那个老太婆实在凶得很。” 陆小凤手里提着一个人,仍然脸不红气不喘,看起来反而很悠闲,甚至风一样地掠过了长街。 “我知道你还是让着她的。”陆小凤笑道,“要不然以你的武功,总不至于被普通人欺负。” 风呼呼地往龟孙老爷嘴里灌,他竟然还换了个姿势,似乎被提得很舒服,“欠钱的总是大爷,我既然是理亏的那个,就只好从龟孙老爷变成龟孙子了。” 陆小凤笑笑,突然道,“你知道我找你是为了什么。” “我知道。” “他们在哪里?” “他们在城东。” “城东?” “没错。” 每个城都有穷人,穷人们往往住在一起。 城东就是京城的贫民区。 这样的地方人本该很多的,龟孙老爷却带着陆小凤七拐八拐地进了一个冷冷清清的巷子里。 “大智大通就住在这里?” 龟孙老爷点头,“对。” 陆小凤打量一番周围灰扑扑的矮房子,这圈房子实在是又旧又破,连顶上的瓦片也不剩几个,墙更是只剩下歪歪斜斜的砖头,缝隙中甚至都已生出了草来,一定许多年没有人住了。 大智大通竟然会住在这里? 龟孙老爷走在前面领路,好像根本不打算停下,即使陆小凤憋了一肚子问号,也只有跟着走的份。 大智大通的朋友只有龟孙老爷一个,任何人要想找他们两位老人家,就只有先去找龟孙老爷才行。 小巷的尽头是一个窑洞,看起来还不错,陆小凤摸摸胡子,抬手就要扔银子进去。 龟孙老爷吓了一跳,立刻叫住他。 “你要干什么?” “我要问问题。”陆小凤道,“一个问题不是五十两银子么?难道现在已经涨价了不成?” “当然没有,大智大通他们的信用一向很好,怎么会突然涨价?” “那你为什么要阻止我?” “因为你扔错了!”龟孙老爷大叫一声,抬手指了指旁边,“他们住在那里!” 旁边有一个狗洞。 陆小凤沉默许久,道,“住在哪里?” “就是那里,你看不到么?” 龟孙老爷突然趴了下来,开始钻那个狗洞,一边钻,一边嘲笑陆小凤,“你就是个大笨瓜,只有大笨瓜才会觉得大智大通会住在窑洞里。” “聪明的人莫非就会猜出他们在狗洞里了么?” 这次龟孙老爷没有理他,因为那个狗洞实在太小了,他必须提着一口气才能进去,一旦说话,肚子就会松,肚子一松,肉就会往下掉,那么他就彻底卡住了。 过了有一会儿,洞里传来一声低沉的咳嗽。 陆小凤会意,立刻掷进去一锭银子。 “神水宫怎么去?” 大智苍老的声音传来,“你需要找到神水宫附近的菩提庵,只要那里的老尼姑同意你进去,你就可以进去。” 这和黄鲁直说的一样,陆小凤总算能确定这位老前辈是真心悔过,不免松了一口气,江湖上名誉好的前辈已经很少了,能多一个最好还是多一个。 “还有别的方法么?” 大智道,“这是第二个问题。” “这也算第二个问题?” “当然算。” 陆小凤只好叹口气,又花出去五十两银子。 “你可以顺着菩提庵所在的山往前走,大约过半个时辰,就会看到一条河,这时再顺着河走,就会看到一个峡谷,峡谷处有一线天,顺着潭水游过去,那里面的山谷就是神水宫。” 陆小凤沉思一会儿,又扔了银子进去,“水母阴姬有没有弱点?” 大智大通没有说话。 陆小凤只好再说一次,“她这个人有弱点么?” 大智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她本是没有弱点的,可你若是去了,她就有了。” 大通也叹气,“你去了,沈百终也一样会去不是么?” 这意思就是水母阴姬不如沈百终。 陆小凤这下总才算彻底把压在心上的石头翻下去,只觉得浑身轻松,道了声谢就往回走。 现在一切问题迎刃而解,只需要等沈百终忙完他手里的事情,就可以出发了。 在江湖上跑来跑去岂不也是一种乐趣? 陆小凤乐颠乐颠地找个茶馆坐下,要了一壶香片。 太阳这时已经高升,有一些刺眼,陆小凤喝着喝着,就觉得饿了,于是站起来决定去买几个烧饼吃。 他刚站起来,就看到地上有个圆圆的影子。 再一扭头,就看到了老实和尚。 除了和尚以外,谁还会有这么圆的影子? 老实和尚正在啃一块烧饼,他啃的烧饼就是陆小凤想吃的那一家。 于是陆小凤便摸了过去,坐在了和尚的那一桌。 大家一般不喜欢和和尚坐一起的,因为大家会觉得尴尬,觉得不太对得住人家,担心扰了人家修行。 可老实和尚不太一样,大家不愿意过去,是因为老实和尚很脏,大家都害怕虱子。 但是陆小凤从不会嫌弃自己的朋友,更何况老实和尚也并不是真的很脏。 “陆小凤?” “是我。” 老实和尚捂紧了烧饼,“你又要做什么?这可是和尚的午餐。” “我用这里的馒头和你换。”陆小凤笑道,“和尚的心肠应该好一点的,你忍心看到我挨饿么?” “我忍心。”老实和尚慢慢道,“你为什么不去吃馒头?为什么不去找沈百终下馆子?” 陆小凤摸摸鼻子,他发现楚留香的这个习惯真的会让人上瘾,“因为沈百终现在正忙。” “忙什么?” “上朝。” “上朝是皇帝的事情,和沈百终有什么关系?” “他也要跟着一起上。”陆小凤道,“他们的关系本就很亲密,皇帝上朝的时候,沈百终就站在他的龙椅后面。” 老实和尚瞪大眼睛,“那文武百官岂不也一同给他下了跪么?” “嗯。” “有的时候他们还会说一些悄悄话的。”陆小凤叹道,“不过每一句悄悄话都不是那么好听,所以才总是有人被抄了家。” “锦衣卫,唉,锦衣卫。”老实和尚长长地叹了一口气,“锦衣卫都是很可怕的人,你这个酒鬼竟然能勾搭上锦衣卫的指挥使,实在是个奇迹。” 陆小凤抬手叫来小二,要了一盘馒头,然后便把手伸向了和尚护着的烧饼。 老实和尚当然不会拦他,他并不是一个笨蛋,陆小凤馋他的烧饼是假,实际是想请他吃馒头的,老实和尚怎么会看不出? 任何人交到陆小凤这样的朋友,也实在是一件很幸运很幸运的事情。 热气腾腾的白馒头很快端上桌来,老实和尚吃了几个,好像突然想起来一件事似的,用胳膊肘怼了怼陆小凤,道,“你认不认识快网张三?” “认识。” “他是不是你的朋友?” “当然是。” 老实和尚的表情严肃起来,“那么你最好现在就走。” “走?去哪里?”陆小凤疑惑道。 “去买一口棺材。”老实和尚道,“你的钱若是不够,我还可以借你几两。” 陆小凤紧张道,“张三死了?是谁干的?你怎么知道?他的尸体又在哪里?你……” 老实和尚打断他的话,“他还没有死,不过也快了。” 陆小凤立刻站起来要走。 老实和尚却又开口了,“你不用着急,因为急也没有用的,你即使赶过去,见到的也只是一具尸体而已。” “是谁?” 老实和尚摇摇头,“我不知道她的名字,但她穿着一双很亮眼的红色鞋子。” 那双鞋子说不定就和叶孤城看见的一样红。 叶孤城现在就站在长街上。 他对面的女人穿着的,就是一双红鞋子。 这两双红鞋子,是不是同一双? 第32章 法外狂徒 沈百终坐在太和殿顶上,静静地看着下面走过的群臣,这个位置很好,能看清所有的人,他们与谁交好,与谁一起结伴而行,都能看得很清楚。 而记下这些,就是沈百终的工作之一。 江湖事与朝廷事向来是分开的。 读书人从来都看不起武官,自古文人相轻,文武中也是如此,他们从不屑于去看江湖人,但生命收到威胁时,却也和普通人跪得同样快。 这岂不也是人的卑劣之处? 人们总是更在乎自己的优点。 他们看到自己的优点时,就容不下别人的缺点了。 沈百终捧着一个小本子,在金三影的名字旁一丝不苟地画了个小圈。 江湖上最有势力的地方不是原东园的无争山庄,也不是西门吹雪的万梅山庄,更不是薛衣人的薛家庄,而是金太夫人的万福万寿园。 金家从没有出过什么顶尖的武林高手,可金太夫人的子孙却个个很有门路,她有十个儿子,九个女儿,这些人不是帮主,就是镖头,或者干脆考取功名入了朝堂。 凡是你能想到的产业,他们全部都已涉足,这样的家族,即使水平不高,势力也足够可怕,更何况他们其实都不差。 金三影是金太夫人的第三个儿子,弃武从文进了庙堂,现在已是吏部尚书,称得上是位及人臣,大权在握。 朝堂中还有一位金二桥,出身军伍,戍边多年,众多将军中军功最盛,这位自然就是金太夫人的第二个儿子。 文武双全,自古以来就是大忌。 皇帝之所以还没有动手收拾他们,只不过是信任沈百终的锦衣卫罢了,真要动起手来,只需一晚,世上就再也不会有万福万寿园。 这样简单的道理怎么会有人不明白呢? 金三影为什么还要去与户部尚书攀关系? 他为什么要每年出一趟海? 海外究竟有什么地方值得去?锦衣卫的势力并没有延伸到海上去,那里只是当地的官员在管。 飞鸟从紫禁城的空中划过,落到碧瓦红墙之外。 风虽不大,天却很高,云也快速地流过。 沈百终抬头看了一眼,就又低下头去。 “百终,过来。” 突然有一个人的声音传来。 沈百终再往下一瞧,就看到了正在招呼他的李全。 李全穿着整齐,拿着一柄拂尘,站在朱红色的柱子旁,显然也是刚下朝。 “上面凉,快下来。”李全笑眯眯道,“我给你留了点心和热茶,快下来。” “嗯。” 沈百终明明是在威严十足、深不可测地监察百官,飞鱼服与绣春刀都很有威慑力,在李全看来却好像是小孩子坐在屋顶上发呆犯傻。 他只觉得沈百终坐得很端正,很可爱。 天下所有的家长看到孩子在高处,总都是要担心的,李全也一样。 沈百终从高高的太和殿顶跳下,落在地上的声音甚至不如一片羽毛大,哪怕是飞鱼服宽大的衣摆,也没有发出半点摩擦声。 走在前面的文武百官没有一个往回看,他们察觉不到沈百终的视线,也不会知道有人落了下来。 “百终啊,最近在忙什么?” “在忙独孤九剑的案子。” 李全叹口气,从袋子里掏出许多银票来,絮絮叨叨地往沈百终口袋里塞,“这是皇上给的,你都拿着,不要怕浪费,只管花就是了。水母阴姬听起来就不像什么正经名字,那什么雄娘子更是……” 老人家简直要愁成秃子,“世风日下,什么人都出来作妖,又是雄,又是娘的,究竟是男是女?他是不是还有龙阳之好?” 沈百终认真思考起来,他虽没有听过雄娘子玷污过男人,却也不能否认这件事,于是只能道,“不知道。” 李全越看沈百终越觉得骄傲,自家孩子长相和性格都是万里挑一,钱和权也是从来不缺的,除了平日里呆一些,简直就是世上最好的人,听说江湖上风气一直不正,那什么粉燕子,就是出了名的淫贼,喜欢穿着粉衣服招摇,只淫男不碰女…… “百终,你听我说,你看见了雄娘子,要么一剑刺死,要么就带着陆小凤。”李全见陆小凤见得不多,可即使是他,也得承认陆小凤确实是大侠中的大侠,男人中的男人,那一身潇洒的气质是谁也比不了的,从没有人能和浪子比潇洒,雄娘子若是喜欢男人,一定能看得上陆小凤,“你若是一时半会杀不了他,就让陆小凤去,你去解决水母阴姬。” 陆小凤去对付雄娘子当然比对付水母阴姬要安全,沈百终本就是这么打算的,所以立刻点头。 “好。”李全满意道,“去吧,好好玩。” 沈百终点点头,还没等他走出去,就又被李全叫住,“手里的录本我去送吧。” 本是普通的本,蓝色的封皮,里面是颇有风骨的字,沈百终练武,他的字里好像也藏着凌厉的刀锋,他的家教极为严格,所以这字里的刀又带着刀鞘,他的人温和正派,这字就又显得行云流水,这样的字是谁也模仿不了的。 所以北镇抚司从不怀疑指挥使的书信是真是假,这样的字,除了沈百终以外,恐怕再没有别人写得出。 矛盾总是吸引人的,不是么? 更何况这矛盾是真的。 ———————————— 叶孤城是一个剑客,顶级的剑客。 他看人总是先从手看起,一个人的手,若是保养的很好,那么他练的武器总该是手上用的,若他总想下意识地抓些什么,则说明这个人练的不是刀就是剑。 叶孤城已看出公孙大娘是位剑客。 公孙大娘也已看出街对面的人就是叶孤城。 她更看出了叶孤城已发现自己是个剑客。 汗已浸湿了公孙大娘的衣背。 因为她现在扮的是一个老太婆,卖栗子的老太婆,不仅有七老八十的脸,还有八九十岁的腰,她的腰几乎弯到地上去,人也一直装作看不清东西的样子,这样的人,怎么能是个剑客? 而叶孤城不仅是南王世子的师父,还是沈百终的朋友,公孙大娘犯的事情,已全和他沾了个遍,这怎能叫人不害怕? 叶孤城虽对用剑的高手很感兴趣,却并不认识公孙大娘,所以他并不打算做些什么,他来京城的目的并不是和人比剑。 他是来找沈百终的。 两人已擦肩而过,叶孤城目不斜视,笔直得向前走去,好像从不把任何人看在眼里。 他的眼里很少能看进去东西,他也很少关注别人,他并不好奇一个剑客为什么扮做老太婆,也并不好奇初夏为什么会有栗子。 就算是有一匹马骑着人在街上跑,他也不会好奇的。 他的眼里只有剑。 他只需要忠诚于剑。 就在公孙大娘长舒一口气时,一个人突然从街角窜了出来。 这个人神色慌张,虽捂着肚子,血还是不断从他的指缝里滴出来,他跑到哪里,血就滴到哪里,一路上撞翻了两个首饰铺,三个糖人铺,还有一个风筝铺,眼看着就要砸进路边的馄饨锅里去。 锅里冒着热气,正煮着几十个香喷喷的馄饨,馄饨虽然香,水却是开水,这人若是一头砸进去,不死也要褪一层皮。 开店的老板吃了一惊,胡子都要被自己揪下来,连忙拿布垫着把手,要端起锅来,却还是迟了一步。 这人虽逃得慌不择路,轻功却实在好,哪里是普通老人家能躲得过去的,老板端起锅来,本是想要帮忙,却只会让这人掉得更快,就好像是抄起勺子去接菜一般,菜还没反应过来,就到了勺子里去,这分明是拿锅去接人,接得还很准。 张三冲到了锅前,才终于从公孙大娘的剑气中回过神来,他一回过神,就看到了一口热气腾腾的大锅,只来得及翻一个跟头躲开,然后就踉跄几步,趴在了叶孤城的身前。 鲜血流出,朝着叶孤城的方向蜿蜒而去,好像一个箭头指出了杀人凶手。 街上的人们见势不妙,早已跑远。 叶孤城甚至看到有人跑向了北镇抚司的方向。 即使是他,也不能再无动于衷。 他正打算把地上的人扶起来,就又看到街边奔过来一人。 锐利的风声响起,几道金色的光芒向着叶孤城扑来,叶孤城刚一躲开,青石板地上就响起了锵锵两声,他再一拔剑,就斩碎了五六个铜钱。 而钉在地上的,也只不过是铜钱而已,这两枚铜钱深入石板,已全部陷了进去,这时就算是一只鸽子落下,石板也会立马裂开。 公孙大娘暗叹一声,躲到身后的屋子里去,几息过后,就已越过矮墙离开长街,叶孤城和陆小凤都在,张三怕是想死都难。 她只能再回去找金九龄商量。 陆小凤风风火火地赶过来,一看见张三倒在地上,就立刻将身上为数不多的铜钱都掷了出去,他当然能看见这人没有穿红鞋子,所以故意瞄偏,只是为了逼走他,并没有下死手。 看出叶孤城没有杀意,陆小凤就立刻把注意力放在了张三身上。 而张三也紧紧抓住了陆小凤的裤脚。 “你怎么样?” 张三吐出一口血来,脸色惨白,“我还没有死。” “我看得出。” 陆小凤长长地松了一口气,脸上终于露出笑容。老实和尚刚说完话,他就立刻往那天遇见张三的湖边走,半路发现这里动静很大,就又赶了过来,果然碰见了张三。 “我虽没有死,却受了重伤。” “嗯。”陆小凤应了一声,蹲下身去,点了张三几处穴道,“你不要急,我这就带你去看大夫。” “我不急。”张三道,“我只是觉得我是个混蛋。” “你是个混蛋?” “没错!我是个混蛋!”张三痛苦道,“我那天遇见沈百终,就该把所有事情告诉他。” 听到沈百终,叶孤城终于低头看了张三一眼。 陆小凤也怔住了,“你难道不是因为惹了红鞋子,才被追杀的么?” 张三问道,“红鞋子?红鞋子是什么?莫非还有黑裤子、白袜子?” 即使到了这个份上,他也有心思开玩笑,而且想的竟和陆小凤差不多,他们不愧是朋友。 他不急,陆小凤也不急,穴道已经点住,鲜血已不再流出,张三说什么他都不急。 “我问你,你知不知道我的爱好?” “你的爱好是烤鱼。” “还有一个。” “还有珍珠。” “对喽!”张三道,“我不该去偷那枚珍珠的,哪怕打死我,我也不该去的。” “究竟是什么珍珠?”陆小凤急道,“究竟是什么珍珠,竟会让红鞋子的人要杀你灭口?” “是东南王府的珍珠!” 叶孤城彻底住了脚。 第33章 造反人造反魂 “东南王府的珍珠?”陆小凤失声道,“你怎么会去东南王府偷珍珠?” 张三一动不动地趴着,闷声道,“我没有去王府,我只不过是做了黑吃黑的勾当。” 陆小凤有点懂了,他把张三从地上搀起来背在背上,然后便回头看向叶孤城,道,“城主,何不同去北镇抚司?” 叶孤城看着他,道,“你认识我?” 叶孤城生于南海,踏足中原的次数并不多,即使来了,也都是住在东南王府,京城这里见过他的人,除了沈百终,绝不会有第二个。 陆小凤本不该认识他的,却偏偏叫对了名字。 “这样凌冽的剑气,还有喜穿白衣的习惯,除了叶孤城还会是谁呢?若说是西门吹雪,我可是认识的。”陆小凤淡淡笑道,“只希望叶城主不要怪罪我刚刚的冒犯之举。” “你一定是陆小凤。”叶孤城沉默片刻,突然道。 “没错。” 陆小凤当然不必问叶孤城是如何认出自己的,他这样的“四条眉毛”,普天之下绝找不出第二个。 能用手指隔着二十多丈将铜钱钉入地底的,也绝找不出第二个。 能随随便便说出要去北镇抚司的江湖人,更是绝不会有第二个。 那么他们要找的沈百终现在在哪? 张三要掉进锅里时,沈百终正在推北镇抚司的大门,陆小凤用灵犀一指掷出铜钱时,他正走在北镇抚司的长廊里,张三被背起时,他已到了宽敞的院子里。 院子中间阳光最好的地方,照例放着摇椅,只不过却多了一把,而上面的人也不只有霍香一个。 孙学圃也在晒太阳。 两位老人家都喜欢穿灰衣服,都喜欢把腿伸得笔直,现在直条条地躺在椅子上跟着椅子摇的样子,就好像是两条灰扑扑的老猫。 猫虽然老,却很有学问。 一个看书,一个画画。 霍香本来正捧着一本书在看,看得昏昏欲睡,手越放越低,就像是任何一个邻居家里会有的慈祥老爷爷,可等他的余光一瞄到迎面走来的沈百终时,人就立刻变精神了,变得像是个年轻人。 他的人一变,就把手里的书扔了出去,实实在在地糊在了孙学圃脸上。 孙学圃手里的笔墨纸砚立刻噼里啪啦的摔了一地,晕染出一大片墨迹。 这简直是赤裸裸的职场霸凌。 但是孙学圃却一点也不生气,他不但不生气,还有点想笑,下了摇椅,摸索着去找地上的毛笔,一边找,一边淡淡道,“霍香,其实你不必如此的,输了就是输了,承认自己是个臭棋篓子又有何难呢?” 到了北镇抚司后,孙学圃已在磕磕绊绊地拾起画技来,有时候人们只是缺一些勇气和精力,缺一些别人的承认,缺一些鼓励。 地上落着的纸虽染上了墨迹,却依旧能看清画的是什么,那上面画的竟不是孙学圃从前最擅长的人像,而是北镇抚司的地图,不但有各种线路,还有布防的类别。虽然用墨磕磕绊绊很不连贯,线也歪歪扭扭,但到底是大家之作,就连房子也有说不出的神韵。 看来霍香和宗也白嘴上虽讨厌这位新来的孙先生,心里还是很在意的,已放心的让他接触起了布防图。 老人家们虽总被说跟不上变化,但他们却有别人永远也想不到的经验和知识,要用一辈子的时间去积累东西并不容易,这样的老人家北镇抚司却已有了三个。 而且通通都是沈百终捡回来的。 捡回来的过程并不复杂,也没费多少功夫。 宗也白主理朝堂之事,对刑讯和情报也略有管理。霍香管着江湖事,但更多时间还是在药房里忙碌。这两个老爷子谁也不服谁,恨不得见面就打一架,根本不会去干涉对方的事情,孙学圃正好插在中间,去管银子和调度问题。 “哼。”霍香冷哼一声,招招手让沈百终快过来,似乎一点也不想理孙学圃。 孙学圃终于捡到毛笔坐了回去,似乎对霍香没有出声呛他这一点很奇怪。 都说瞎子的听力和嗅觉要比寻常人敏锐很多,这话不假,可要想孙学圃知道沈百终来了,还是不可能的。 难道你能听到羽毛落在地上的声音不成? 而霍香手上的力气巧得很,孙学圃根本不会被他砸疼,这更像是在宣泄一种不满,霍香故意砸给他看的。 你怎么能带回来别的猫? 老的也不行。 大抵如此。 沈百终也知道这一点,所以半点声也不敢吭,乖乖地搬了个凳子在两位老人家身边坐下。 孙学圃终于觉出不对,惊喜道,“是不是沈百终回来了?” 霍香冷冷道,“你画你的,根本没有人来过。” 孙学圃也笑,“可是妙僧无花的尸体都已被运回来,百终不会比他更慢吧?” 霍香气得吹胡子瞪眼,“百终也是你叫的?你是不是不会念三个字的名字?” 也许是北镇抚司的风水养人,或是这里平和的氛围壮人胆气,曾被万人追捧的画师,曾经的那份底气和傲气又养了回来。 “我为什么不能叫?”孙学圃淡淡道,“我难道不是个老头子么?百终难道不是个小孩子么?” 二十多岁的“小孩子”静静坐着,简直连动也不敢动。 陆小凤背着张三,一踏进院子,就看到了坐得笔直的沈百终——那身飞鱼服实在显眼得很。 沈百终虽然做事很认真,但平时也不会太顽固的,他坐得那么直做什么? 陆小凤没再想下去,他要是再想下去,就要去陈掌柜那里买棺材了。 “霍先生。” “怎么了?”霍香问道。 他虽有些不满,但沈百终一叫他,却还是慢声应了。 “陆小凤好像带着一个病人过来了。” 张三被放在摇椅上。 霍香捋了捋胡子,疑道,“这似乎是剑伤。” 沈百终点头同意。 “这样的剑气,江湖上没有几人发得出。”霍香一边解开张三的衣服,一边用手按了按那处伤口,“你看这里的皮肉,竟切得如此笔直。” 这话好像是在买猪肉。 “嗯。”沈百终又点点头。 霍香于是拿出了药粉来,“你看见这种瓶子没有,我常给你备着,你若是受了伤,一定要先用此物。” 药粉好像不要钱一样洒下,张三终于忍不住发出一声惨叫。 霍香皱皱眉,从箱子里捡起一块帕子来就堵进了张三嘴里。 “你再看这一瓶,你那里我用的是瓷瓶子……” 陆小凤咳嗽一声,拼命忍住笑,别过头去看天上的云。 张三这样子很难让他不想到待宰的某种动物。 等他再回头的时候,张三身上已戳满了银针,从猪变成了刺猬。 “这……霍老前辈,这是什么手法?”陆小凤忍不住问道。 “止血,治伤,健体。”霍香看他一眼,“怎么,你不满意?” “自然是满意的。”陆小凤正色道,“前辈请随意治他,治得眼歪嘴斜最好。” 张三虽不敢乱动,害怕针戳到穴道里变成傻子,嘴却还是能说的,闻言怒道,“陆小凤!狗腿子!你这个狗腿子!” 陆小凤却已拉着沈百终走远了,两个人顺着长廊走,他已对北镇抚司很熟悉了,全天下对北镇抚司很熟悉的江湖人也恐怕只有他一个。 “张三的剑伤,你觉得是谁刺的?” “他自己会知道。” “我已经问过了。”陆小凤叹道,“他说要杀他的那个人捂得严严实实,脸上还用了易容,更是连半点声音也没有发出来,竟连男女都叫人无法分清。” “用剑的高手,天子脚下并不难查。” “不用去查,我只是想听听你的意见。”陆小凤道,“我在路上遇到了老实和尚,他已告诉我要杀张三的人穿的是一双红鞋子。” “公孙大娘?” “正是。” “张三做了什么。” 陆小凤皱眉道,“我也不是很清楚,似乎是偷了一颗珍珠。” “谁的珍珠?” “南王的珍珠。” 沈百终停下,道,“珍珠这种东西并不少见。” “嗯。” “北镇抚司就有很多珍珠,皇上的内库里也有很多珍珠,就算是寻常的大户人家也不缺这种东西。” “没错,但他偷的那一颗却不一样的。”陆小凤突然从袖子里掏出一颗洁白如玉的珍珠来,足有半个拳头大,即使是在白天,也隐隐散着光亮,“你看这一颗,除了皇家,别人是用不起的,不但用不起,也不敢用!就算有人想偷偷买一个回家,也根本没有门路,这种珍珠刚从海里被捞出来时,就已订给了皇商。” “张三料定没有人能从内库偷出东西来,太平王又从不喜欢奢侈东西,便认为是南王的。”陆小凤又道,“我觉得他说的不错,因为张三偷到珍珠的地方就是在五羊城,而五羊城也就是南王王府在的地方。” 沈百终低头看了一眼,“这种东西我也有一颗。” “你也有?”陆小凤怔住。 “嗯,就放在乌龟缸里。” 陆小凤忍不住问道,“你把它放在乌龟缸里做什么?” “自然是照明。” “给谁照明?” “给乌龟。” 陆小凤看看沈百终,走快了几步,然后长长地叹了口气,“是不是有钱人总有我这种穷人想也想不到的法子生活?” 沈百终道,“你也不是很穷的。” “人总是不知足的。”陆小凤摸摸胡子,“等我有钱了,有很多钱了,就给自己也买一颗珍珠,从你这里买。” “买来做什么?” “自然照明用。” “给你自己?” “给我的眉毛和胡子用。”陆小凤道,“它们岂不是很好看?我可以用绳子把珍珠挂在脑门上,走到哪里都带着,这样大家就都知道这人有四条眉毛了。” 沈百终想到了鮟鱇鱼。 幸好陆小凤及时打断了他的想法,“南王丢了珍珠当然会去找,找不到一定很生气,可是他生不生气又和公孙大娘有什么关系?” “她是不是想要这颗珍珠?” 陆小凤摇摇头,“她似乎是奔着杀死张三去的,珍珠反而没有那么重要。” 沈百终沉思道,“按理说答案只有一个,南王应该是找了公孙大娘来查这件事,可公孙大娘并不是什么好人,也并不是擅长查案子的人。” “不错。”陆小凤道,“我听说金九龄做了王府的新任总管,这件事该由他去查才对。” 事情说到这里简直令人一头雾水,这颗珍珠既然没有什么秘密,又何必非要惹出人命来?南王与红鞋子又有什么关系? “我叫人去查。”沈百终突然道,“彻查。” “这件事虽然奇怪,但我们还是该先去神水宫。”陆小凤道,“从神水宫回来时正好经过五羊城,到那时这件事想必已有结果。” “张三就留在北镇抚司扫地吧。”沈百终淡淡道,“他一路上撞翻不少铺面,有一位百户替他赔了,总要还钱的。” “司空摘星呢?我们去神水宫要不要带上他?” 沈百终奇怪道,“他也留下不就好了么?他喜欢扫地的。” 陆小凤立刻点头,“没错,他当然喜欢,他留下最好。他这个人奇怪的要命,看见扫帚就走不动路,见到垃圾就想扫一扫,其实我已经劝过很多回的,只是他都没有听。毕竟人都喜欢和自己很像的东西……” 陆小凤还想再臭司空摘星几句,就看到拐角里走过了一个人。 这个人当然是叶孤城。 叶孤城穿着一身白衣,提着一把古剑,一走过来,好像空气都静了几分,廊外的湖水都冷了一些,就连飘落在半空中的叶子都染上了剑气。 除了绝世剑客,还有谁能有这样的杀气? 练剑的人,是不是总是很冰冷? “沈百终。”叶孤城道。 “我在听。” “南王……”叶孤城皱眉道,“我来京城只是为了找你,南王似乎有些不对。” 沈百终静静地看着他,“南王本就有些不对,他本不该叫你去教世子的,你的剑法绝没有人学得会。” 沈百终的声音已经变冷,“他也不该用白云城的卸货码头去威胁你。” 叶孤城笑了,“你不用替我担心,我已在悄悄购置一个新的码头,这个码头是当地黑帮在管的,总不会有勇气去得罪我。” 陆小凤这时才明白南王世子为什么拜得了师,原来竟是用了邪门歪道,江湖上猜这原因已有很久了。 “他有什么不对?” “他招募了很多兵马。”叶孤城皱眉道,“他还有意拉拢我,叫我解决一个人。” “解决谁?” 叶孤城冷笑一声,“自然是你。” “解决沈百终?”陆小凤惊道,“他为什么要解决沈百终,他凭什么以为自己做得到?” 他刚问完这句话,就觉得自己犯蠢了,还能是什么原因呢?太和殿上的那把龙椅,无论是谁都想上去坐一坐的。 陆小凤长叹一口气,“这世上就没有不想造反的王爷么?” “当然有。”叶孤城接道,“死人,就不会再想着不该想的事了。” 第34章 悄悄地跟踪 陆小凤和沈百终守着福瑞祥等人时,在这前一天,楚留香、胡铁花和姬冰雁已到了神水宫附近。 那天的日头有些晒。 空中传来马的嘶鸣声,传来风吹动木叶的声音,还有碎石子在路上滚动的声音。 这当然是一条路。 楚留香安安静静地蹲在路边啃一块烧饼,烧饼买回来的时间已经有点久了,但他还是啃的很认真。 他向来不会浪费粮食的。 胡铁花坐着,在喝酒。 说是喝酒也有些不对,因为这个人简直是在倒酒,往嘴里倒酒,他手里明明是拿着一个酒碗,却简直喝出了盆的气势来。 姬冰雁就好多了,他什么也没做,只不过是躺着而已。 “老臭虫!”胡铁花终于忍不住了,他竟已忍了一个时辰,楚留香认为这已是很大的进步,“我们为什么要坐在这里干等?我们为什么不走?” “因为我们在等人。” “等谁?” “陈绝音。” “陈绝音是谁?”胡铁花问道。 “是一个女孩子。”楚留香道,“一个你惹不起的女孩子,所以我希望过一会儿你能稍微收敛一些。” 胡铁花怔住了,“你的意思,你是说,你说……” 每个人都有些毛病的,胡铁花这个人也有,他的毛病有很多,他喜欢喝酒,他还喜欢漂亮的女孩子,可他最喜欢的还是那些不理会自己的女孩子,女孩子越不理他,他就越觉得人家有趣。 这也许是因为他看起来虽是个大人,实则却还没长大,心里住着个两三岁的小朋友,所以才老是喜欢有难度的事情。 也许是因为姬冰雁说的那一个词——犯贱。 “没错。”楚留香淡淡道,“我已问过陆小凤,陆小凤告诉我这位陈姑娘是个很漂亮很冰冷的女孩子,不爱说话也不爱理人,武功很高,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擦剑。” 所以陈绝音就是胡铁花最喜欢的那一类姑娘——她绝不会去理胡铁花的,她根本都懒得看胡铁花。 胡铁花拍着胸脯道,“你放心!我不会去招惹这位姑娘的,她既然是来帮我们的,我又怎么会对人家无礼?我一定把这位姑娘当作菩萨一样供起来!” 这句话刚说完,胡铁花就忍不住动了一下,好像屁股下面有颗钉子似的,身子也探向了楚留香的方向,犹豫道,“我没有别的意思,我只是还想问一个问题。” 楚留香觉得好笑,道,“你说。” “难道这位陈姑娘除了剑以外,就再没有喜欢的东西?”胡铁花好奇道,“我以为再冷的人,也总是会有一些爱好的,就算是西门吹雪,也有些癖好。” 楚留香本打算解答他的问题,听了这话却也好奇起来,“西门吹雪也有癖好?我怎么不知道?” “他不是喜欢穿白衣服么,他还喜欢杀人。”胡铁花道,“我还听说他最喜欢看血从剑上落下的样子。” 楚留香摸摸鼻子,“这话倒没错,可这也算得上癖好么?” “难道不算?”胡铁花瞪着眼看他。 “既然如此,那么陈姑娘的爱好就是人了。”楚留香缓缓道。 “人?”胡铁花吃了一惊,“她是喜欢杀人?还是喜欢吃人?” 姬冰雁叹了口气,翻个身去到了离胡铁花远些的地方,喃喃道,“听说笨是会传染的,我还是走远点好。” 胡铁花懒得理他,只想知道“人”到底是说什么。 “这个人自然指的是沈百终。”楚留香道。 “沈百终?” 一提起沈百终,胡铁花就精神起来,放下了酒碗,因为他已把沈百终当作了自己的新朋友,可他却还不是很了解沈百终,所以一听到有关新朋友的事,他就想多知道一点。 “陈绝音喜欢沈百终?” 楚留香摇摇头,“我也不知道。你别忘了,我也是没见过陈绝音的,我只知道她肯定很崇拜沈百终,很尊重沈百终,而且也对沈百终很忠心。” “所以你一定不能在她面前说沈百终的不好。”楚留香接着道,“我的钱已通通丢在大漠,是出不起你的棺材费的!” 胡铁花又瞪他一眼,道,“我怎么会说沈百终的不好?你要是不放心,我不和那位陈姑娘说话就是了,我就把她当作是路边的石头,当作是你啃的这半个烧饼,当作是地上的屎壳郎,这样总行了吧!” 胡铁花终于倒完了碗里的酒,用袖子细心地擦了擦酒碗以后,小心的收了起来。 楚留香不由得多看了两眼,“你这酒碗难道很珍贵么?” 胡铁花摇摇头,“几文钱的东西罢了。” “恐怕是他的老相好送的。”姬冰雁淡淡道,“我猜那个人就是石观音,她当初就是想假扮新娘子与小胡成婚的,不是么。” 胡铁花一想起这件事来,就觉得浑身不对劲,他虽是几人中最幸运的那个,连石观音的面都没见着,可不知为什么,别人一提起石观音来,他就要打个冷颤。 万一当时真的入了洞房…… 胡铁花几乎要跳起来,“呸!你个死公鸡!我看馋石观音身子的人是你才对!” “我家里已有了迎雁和伴冰,哪里还需要什么石观音。”姬冰雁一点也不生气,“我们这三个人里,就只有你没有桃花运。” 楚留香听着他们说话,却想起了曾在姬冰雁家里见到的那两位姑娘,他当然不会喜欢上朋友喜欢的人,他只是觉得这名字起得实在很好,姬冰雁,迎雁,伴冰,实在妙得很。 自从十几年前分开以后,他的朋友们都有了很多变化。 不管这变化是什么,楚留香都希望他们能过得更好。 胡铁花拍拍放好的碗,道,“死公鸡,我告诉你,这个碗虽然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但是你拿几百个美人和我换,我也是不肯的。” “哦?” “因为神水宫绝不会有酒碗。”胡铁花得意道,“所以这个酒碗是我自己买给自己的,到时候你们可不要和我借。” “酒碗没有,酒杯还没有吗?”姬冰雁道。 “酒杯?那么小的酒杯能喝什么?”胡铁花故意道,“只有娘们才用酒杯,死公鸡,你不会就用酒杯吧?” 楚留香也是用酒杯的,所以他立刻聪明地别过头去,不参与他们的争执。 也幸好楚留香别过了头去,因为这时正好走过一个女人,他若是没有扭头,就错过了。 这是一个穿着白衣服,年轻漂亮的女人。 楚留香就盯着这个女人看。 姬冰雁突然不说话了,他皱着眉,也盯着这个女人看。 直到这个女人走进了城镇里,他们才收回视线。 “你们在看什么?”胡铁花问道,“你们那样盯着人家看,生怕人家没感觉吗?” 胡铁花看看楚留香,又看看姬冰雁,“我承认刚刚那位姑娘很漂亮,可你们也不至于……” 姬冰雁却不理他,“楚留香,这个女人穿的衣服是不是……” “没错。”楚留香点点头,“她的衣服是神水宫特有的蚕丝制成的,而她这个人,我也认识的。” “你认识?”姬冰雁怔住了。 “你还记不记得丐帮的案子?你还记不记得当时飘到我船边的四具尸体?” “……我记得。”姬冰雁沉声道,“你的意思是,那个女孩子就是神水宫派来找你的人?她就是逼你承认去查案子的人?” 楚留香点点头,“她叫宫南燕。” “那我们还等什么?那位陈姑娘还不知什么时候会到,我们为什么不先跟着这个宫南燕走?”胡铁花霍然起立,“她也许就是要回神水宫的!我们为什么不跟着她走?” 他一说完这句话,就发现楚留香和姬冰雁早就走了好远,根本只有他一个人是刚站起来。 ————————————— 宫南燕背着一个黑色的皮包袱,走几步路就回头看一眼。 她一回头,就苦了后面的三个人,隔一会儿就要躲一下,幸亏他们的轻功都很不错,否则迟早要露馅。 楚留香又忍不住摸鼻子,宫南燕这么着急做什么?她又是害怕谁跟着自己?这里已是神水宫的地盘,她不应该怕任何人的。 他和姬冰雁沉得住气,胡铁花却不行,他已恨不得过去踹上宫南燕一脚,好好问问她到底在看些什么。 所以当胡铁花发现不远处的墙角后有一个黑色衣角后,眼里立刻放出光来,狠狠怼了怼楚留香的胳膊。 于是楚留香和姬冰雁也发现了那片衣角。 衣角的主人是谁?宫南燕是不是就在躲他? 没有人知道,所以他们只能更加小心。 夕阳西下。 宫南燕已提着包袱进了客栈,而那黑衣人也不知道到哪里去了。楚留香三人商量一番,套上漆黑的夜行衣悄悄上了屋顶。 姬冰雁做事最小心谨慎,所以掀瓦片的事情就交给他来做。 这件事说来简单,却不是那么容易做的。你若想要掀开瓦片偷看别人,第一要紧的就是不能被人家发现。不能落灰,不能有声音,更重要的是,不能让月光或是阳光照进屋去。 姬冰雁看准云彩飘过月亮跟前的时机,迅速掀开瓦片,然后用自己的身体挡了过去。 屋里的宫南燕正对着镜子梳妆。 姬冰雁的手实在是太稳,就算是陆小凤在这里,也要夸上一句,是以宫南燕没有察觉到任何不对。 她从包袱里取出一把红木梳子来,又沾了一点头油,就刚开始梳自己的头发,很少有人的头发能像她那样乌黑秀丽,所以她也很珍惜自己的长发,梳得既小心,又仔细。 梳完头发,宫南燕又开始整理自己的衣服,整理完衣服,她似乎就要脱掉那身衣服了。 三个大男人脸色都有点发红,他们虽不是什么君子,却也不是登徒子,怎么好意思去看女孩子换衣服? 更何况宫南燕并没有做错什么事,她还从没有伤害过三个人,也没有做出过什么欺压无辜的事来,她甚至还没有怎么出过神水宫。 楚留香他们怎么能因为一时的怀疑,就葬送一个女孩子的清白呢? 脸红并不是因为兴奋,是因为害羞愧疚。 你可以说他们不拘小节,是游侠,是浪子,却不能说他们是流氓。 于是三个人都闭上了眼睛,转过身去,打算等宫南燕换完衣服。 宫南燕的衣服已滑落至肩膀,露出雪白的肌肤来。 她的身体当然很美,双腿笔直,曲线柔美,没有一处瑕疵,只有胸脯,似乎有一些不对。 说不出是哪里不对来,可确实不是很对劲。 这时宫南燕才算完全脱了衣服下来。 楚留香他们若是还盯着她,一定会大吃一惊。 因为那根本不是什么女孩子的胸脯!那里分明是两团棉花和捆在一起的许多鱼皮!而这个人,也分明是个男人! 鱼皮里包着十几张纸,雄娘子细心地捧出来看了几眼,又好好地摸了一遍,才把它们收起来,重新做出两个“胸”来,塞回了衣服里。 这实在是个很妙的法子,除了不要脸的淫贼,谁会盯着一个女孩子的胸脯看? 这样的人就算是放在黑街里,也会被大家狠狠教训一顿的。 雄娘子穿好衣服,扯下被子盖在身上,躺在了床上。 楚留香三人听见动静才又扭了回来,可是他们却永远都不会知道自己错过了什么。 你说这三个人笨不笨? 可你若要他们重来一次,这三个人也还是不会看的,这岂不就是江湖的侠义? 大家说一个人是大侠,说的从来都不是他的武功。 第35章 屋顶雨夜 既然“宫南燕”已经躺下,楚留香他们自然没了事做,可是他们又担心“宫南燕”半夜里悄悄走掉,于是只好在屋顶睡下。 等到太阳升起来时,三人简直连动也动不了,好像四肢都被粘在了一起,只觉得自己就像是墙壁上的风干壁虎,又像是黏在一起的糖人。 楚留香最先恢复过来,伸了伸腿,然后便轻手轻脚地掀开瓦片一看,就发现“宫南燕”竟也起了床,已在收拾她的那个皮包袱,这个皮包袱她从昨日起就片刻也不离身地拿着,也不知里面究竟是什么,似乎重要得很。 借着“宫南燕”屋里比昨晚亮些的光,楚留香终于看清了包袱所用的料子,那料子光滑如水,闪着零星碎光,竟然是一种鱼皮,要做成这样的包袱,鱼皮一定要大,所以那条鱼也得很大,不是所有鱼的鱼皮都可以用来做包袱的,特殊的大鱼皮一般都会被神龙帮以高价收去做紧身水靠,江湖上还能用得起这东西的,全都是大门大派。 神水宫当然是大门大派,可是宫南燕背着这样的包袱做什么?难道神水宫建在水下? 楚留香沉思着,心里已有了一些答案。 姬冰雁仔细看了几眼,也看明白了包袱的布料,轻轻碰了碰楚留香,比划出一个水的意思来。 楚留香立刻点点头,比划出一个留的意思来。 姬冰雁皱眉,抬手就比出一个“不”字。 两个人当然不是在空中写字,也不是在用什么手语,他们比得是一种暗号,在他们还小的时候,这种暗号就被创造出来用了,几乎已可以清楚表达出世上所有的意思来。 胡铁花当然也懂这种暗号,他们三个本就是一起长大的。 可是即使他懂这种暗号,也不明白这两个人在说什么,不由得有些着急,谁要留下来?什么水?不什么?什么不行?死公鸡不同意老臭虫的计划? 胡铁花越想越着急,恨不得直接喊出来,告诉楚留香自己也不同意他的计划,如果要去神水宫就大家一起去,谁都不能留下,这么多年以来他胡大爷怕过什么事?为了自己的朋友,就算是刀山火海里也可以滚上一滚。 房间里的“宫南燕”突然唱起了江南小调,似乎很开心的样子,她一边唱着歌,一边穿上了神水宫特有的银白色外袍,系好了腰带,给自己挽上最流行、最好看的发饰,插上几根翠绿的珠饰,高高兴兴地出了门。 胡铁花目不转睛地看着她走远,一直等到看不见她的影子,才松了好大一口气,嘴一张就要叫老臭虫。 谁知道却是楚留香先说话了。 “果然。” 姬冰雁也道,“果然。” 胡铁花要说的都憋回了嘴里,呆呆道,“什么果然?” “她果然已提高了警惕。”楚留香叹道。 “难道她已经发现我们了?” “应该没有。”楚留香摇摇头,“我们已足够小心,什么动静都没有发出,除非她上来检查屋顶,否则是不会看到我们的。” “她看起来很高兴。”胡铁花道。 “这高兴是装出来的。”楚留香缓缓道,“她昨日傍晚分明小心谨慎,现在却又天真烂漫,显然是为了迷惑别人,叫人家把她当成一个普通的小姑娘,这恰恰说明她就要回神水宫去了。” “那我们就该跟上啊!” “不行。”楚留香拦住胡铁花,“你没有瞧见她的包袱么?” “我当然瞧见了。” “你没有发现那是鱼皮包袱么?” “鱼皮?” “没错。”楚留香点点头,“她既然带着鱼皮包袱,一定是要走水路的,既然是水路,就一定要坐船,难道我们还能买一条船跟着她不成?” 哪里有这样跟踪别人的?去神水宫的路上一定人迹罕见,这里又多是狭窄的河道,那么大的一条船跟着,就算是瞎子也会有感觉的。 胡铁花不说话了。 三个人之中,只有楚留香的水性好,也只有他能瞒得过“宫南燕”,他不用鼻子呼吸,甚至可以呆在水里几天几夜也不换气,就算是躺在水底睡觉也没有问题,而姬冰雁和胡铁花却是不行的。 别说他们隔一段时间就要换一口气,就说三个人一起在水中游动,暴露也是迟早的事情。 胡铁花和姬冰雁都明白楚留香的意思,却也都不愿意让他一个人去。 江湖传闻神水宫的水母阴姬对男人恨之入骨,莫说是楚留香,就算是天王老子,被发现了也要折在那里。 “宫南燕已走出去一段路,再不跟上就迟了!”楚留香道,“其实我也不是非要你们走,我只不过希望你们换条路跟着我。” 胡铁花立刻问道,“什么路?” 楚留香指着不远处的一座青山道,“翻过那一座山,就可以看到一个菩提庵,蓉蓉的姑姑就在神水宫里做事,她曾告诉蓉蓉,要想去找她,就要先去找菩提庵里的尼姑。” “尼姑知道怎么去神水宫?” “蓉儿未曾说过。”楚留香摇摇头,“可这已是我们唯一知道的东西。” 姬冰雁猛地站了起来,道,“好,我这就去找那个菩提庵。” 胡铁花看看姬冰雁,又看看楚留香,苦笑道,“这好像是唯一的法子了,老臭虫,你,你可一定要小心一点,我知道你这个人有怜香惜玉的毛病,神水宫里都是女人,你千万……” 楚留香打断他的话,微笑道,“你们别担心,我还留着沈百终的腰牌,水母阴姬看在他的面子上,一定会手下留情的。” “万一她不怕得罪沈百终呢?”姬冰雁忍不住问道,“沈百终现在又不会来这里找她,她只需杀了你,随便一埋,就可以不承认这件事,沈百终为人正派,找不到证据又能做些什么?” 楚留香只有笑笑,“那已是之后的事情了,我现在只有跟进去。” 胡铁花一拳头砸在瓦片上,直砸得碎片四溅,“我只希望水母阴姬能聪明一点,理智一点,只要她是个理智的人,就不会不把你,不把我们,尤其是不把沈百终当回事的!” 这话没错。 楚留香一生从不曾杀人,乐善好施,义薄云天,不知多少次化敌为友,也不知多少次帮助别人度过难关,他的朋友虽没有陆小凤那么多,却也不少,若是楚留香死在神水宫,胡铁花和姬冰雁只需将消息散布天下,不出三天,就会有无数的英雄好汉聚集在这座镇子里,要替楚香帅报仇。 沈百终更不必说,先不提他与楚留香是否是朋友,也不提他无人能及的武功,单说楚留香拿着他的腰牌,却还被水母阴姬所杀这件事,就已足够引起争端。 身在朝堂,有些事已全部化为身份二字,不必说前因后果,也不必论什么人情世故,只求结果不问原因,看了锦衣卫的腰牌,还敢杀人,就是一种忤逆。 为了保证朝廷在江湖人心中的威望,水母阴姬也是要死的。 ——————————— 雨。 暴雨。 雨打在地上。 地上有路,路上有泥泞,泥泞上走着两个人。 沈百终已被暴雨淋湿,但却还是稳稳地走着,如帘的雨幕好像根本影响不了他。 黑漆漆的夜里下着雨,实在是很适合偷东西,很适合杀人的时候,只不过这种事虽常见,却也不是天天有的,比如这个夜晚,你就只能见到落汤鸡。 走在沈百终旁边的那一位,就是落汤鸡。 这雨实在很大,大到什么也看不见,大到从头发上落下的雨水都像是下雨,每到这个时候,陆小凤总是很羡慕和尚。 雨滴落在地上,又重新溅起来,小而密集,直打人的鞋面,但你若是仔细去看陆小凤和沈百终的鞋子,就会发现他们的鞋虽湿了,却是没有泥的。 这雨只能从上面打湿他们,休想越过轻功这道关卡去。 陆小凤一张嘴,就是满嘴的雨,好像有人掐着他的脖子用水壶灌水一般,用的就是花满楼浇花的那一种喷头,“今天下午我们本有机会买伞的!” 噼里啪啦的雨点声越来越急,如同鼓点,但沈百终还是听到了陆小凤在说什么,“可是我们并没有买。” “没错,谁也不知道会有这样的鬼天气。” 陆小凤转头去看他,雨水确实很公平,是世上最公平的一种水,没有光淋他一个人,也淋着沈百终,水滴从他的头发上一直流到脖子里去,浸湿了黑衣,划过绣春刀的刀鞘,最后才从衣角一连串地滴下水去,简直和洗澡差不多,但你光听这个人沉稳的声音,哪里听得出他是在淋一场暴雨。 “我们是不是快到了?” “已经到了。” 狭窄的巷子里,客栈通红的灯笼高高挂起,对每个暴雨天来住宿的客人来讲,都是最吸引人的东西。 两个人站在廊下等衣服上的水滴得差不多了,又拧干了头发,才推门而入。 木门传出吱吱呀呀的声音,金九龄整理好衣服,放好油灯和碗筷,摆出一副惊讶的表情来,“指,沈大人!陆小凤!你们怎么会在这里?” “金九龄?”陆小凤一走一个水坑,站了那么久,他仍在往下滴水,“你又怎么会在这里?” “当然是来查案!” 金九龄站起来,往柜台上放下一锭银子,“小二,去弄一坛泸州大曲来,再做几个凉菜,几个热菜,别忘了拿两条毛巾过来。” 小二本来正在打盹,已把头磕到了桌子上去,被叫醒后一脸不满,等他看见那锭银子后,就立刻变了脸色,笑眯眯地应了一声,把钱收入袖中,一闪身就进了后厨,好像生怕银子长腿跑了。 “我本就要和你们一起查案的,你忘了么?”金九龄重又坐下,道,“沈大人把消息告诉我后,就与你一起走了,我是独自来的,没想到在这里遇到了你们。” 陆小凤也坐下,“这附近好像只有这一家客栈,其实也不算太巧。” “难道我就不能与你们套套近乎么?”金九龄大笑道,“要说不巧的事只有一件,那就是我很不巧得没有被雨淋到!” 陆小凤目光一闪,也笑,拿起筷子来就吃,他确实被雨淋了,这有什么好反驳的? “你这种贵公子,是不会懂我这种人的。”陆小凤摸着胡子,“你哪里会知道被雨淋湿的快乐?洗澡不用掏钱,这种好事可不是谁都能遇上的。” 沈百终没有坐下,他把绣春刀放在陆小凤旁边,走到窗前卷起了竹帘。 “沈大人是在做什么?”金九龄问道。 “他在卷帘子。”陆小凤道。 “我当然知道他在卷帘子,我问得是他为什么要卷帘子?” “为了应对刺客。”陆小凤淡淡道。 “刺客?” “对,跟了我们一路的刺客。” 庭院中有剑光一闪,雨中已突然出现一个黑衣人,只是一瞬,就到了沈百终跟前。 他的剑和人一样快,冒着凌冽寒光的剑尖刺破纸窗,风一样的刺向了沈百终的眼睛。 第36章 刺客与死 窗外暴雨如帘,笼罩住天地,刺客的身影在雨中模模糊糊,他的剑也模模糊糊,带着刺骨的寒意和杀气直袭而来。 剑还没有到,已有几滴雨水在真气鼓荡下进了屋内。 陆小凤拿起桌上的酒壶,悠然地给自己倒了一盅酒。 金九龄看了一眼,霍然起立,刚要去帮忙,就被陆小凤按了回去。 雨水碰到了沈百终手上,他的两根手指也已夹住了刺客的细剑,另一手去点他的穴道。 黑衣人一惊,急忙扭转身子,踩在窗框上一个翻身,避开了沈百终的手,可等他去抽那柄剑时,却怎么也抽不出来,露在外面的眼睛起了血丝,剑也还是在沈百终的手里死死地夹着。 “原来沈大人已学会了你的灵犀一指,是我瞎操心了。”金九龄叹道,“来,我们喝酒。” 酒壶里已没有酒,金九龄倒了个空。 “那小二怎么还不回来?”金九龄皱眉道,“我去催一催他。” 金九龄起身去后厨的时候,沈百终已折断了黑衣人的细剑,把他的穴道点住,把人压在了地上。 “谁叫你……” 沈百终的话还没有说完,就住了嘴,因为他已经发现黑衣人的嘴里藏了毒药,而他也正要咬破这毒药,于是立刻伸手扼向地上这人的喉咙。 沈百终的手刚伸出去,空气中就响起了极其细微的破空声,如果换作另外一个人,绝不会听得到这声音,不论换作是谁,都一定会死在这里。 但是站在这里的人是沈百终,坐在桌前的人是陆小凤。 陆小凤虽没有听到破空声,却看到了沈百终突然看向窗外的眼睛,便立刻扔了一只筷子过去。 这是离他最近的东西,也是能扔过去的最好的东西。 没有人能看清沈百终的动作,也没有人能看清那些暗器,当沈百终的手停下时,他的手里已多出了一只刺猬。 木筷子做的刺猬。 暗器上果然有毒。 一根根钢针钉在筷子上,在灯光下闪着雪白的光芒,而这钢针的尖端,却都泛着青色,显然是淬了剧毒。 这些钢针的力道极大,几乎可以将铁块当成豆腐一样随意射穿,若不是沈百终内力深厚,一根木筷子根本不能接下这些东西。 这东西只会射穿筷子,然后穿过人的身体钉到墙里去,而且一定会全部没入,连一个尾巴都不会留。 而人也会倒在地上,不出三息就会死掉,不过三日就会发出臭气。 “这是暴雨梨花钉!”陆小凤快步走过来,道,“就是宫九用的那一种暴雨梨花钉。” 两个人都没有动,他们都不打算去追那个用暗器的人,如此大的雨,如此诡异的暗器,出去追也是没有用的。 “嗯。”沈百终应了一声,“你把他的毒药取出来。” 即使是在刚刚那样凶险的情况下,他的手也还是扼住了刺客的喉咙,力度不轻不重,既不会叫这个人死了,也不会叫这个人咽下药去。 陆小凤挽起湿漉漉的袖子,卸了黑衣人的下巴和面罩,在他背后一拍,就拍出一个鱼鳔来,这就是人们常说的鱼泡,也是死士们常常藏在嘴里的东西。 只有非常忠心的刺客才会在嘴里含着毒药,这代表着他们已随时愿意为主人去死。 “自从五六年前起,你得了天下第一的称号后,我就再也没见过什么刺客要刺杀你了。”陆小凤道,“现在一见,我竟觉得有些稀奇。” 沈百终捡起地上的断刃,放在陆小凤眼前让他看,“你有没有觉得熟悉?” “没有。”陆小凤老老实实道,“我从没有见过这样的剑,这剑未免也太细了。” “我在另一个刺客身上见过这种剑,他就是用这种剑的。”沈百终道。 “谁?” “中原一点红。” 黑衣人大张着嘴,目光一闪,划过一丝紧张去。 “中原一点红?”陆小凤沉思道,“这个人是不是就是中原一点红?他是不是偷了中原一点红的剑?” 陆小凤一边说,一边就要去看看这人有没有易容。 “他不是,中原一点红不会暗剑伤人,也要比他厉害很多。” “那么这是不是一个组织?很多刺客都有组织,都用同一种武器,也都练同一种武功。” “也许。” “我给你一个机会,你说出是谁叫你来的,这件事就当做没有发生过,我绝不会拦着你走。”沈百终看向黑衣人,“没有人会去追你,也没有人会去查你,你可以对你的雇主说任务失败,绝没有人会知道你做了什么,就连刚才那个在庭院里用暗器的人也不会知道。” 黑衣人就好像是一个死人一般,直挺挺地躺着,动也不动。 陆小凤笑了,“你可要想清楚,锦衣卫的诏狱并不是什么好地方,再硬的骨头也是不够用的。” “我也知道你不怕死,但有些时候,死亡也是一种解脱,诏狱里就多的是这样的人,他们就想死得很,只可惜并没有人会满足他们的愿望。” “你不一样,你还有选择的机会,这岂不是很难得?” 黑衣人挣扎再三,还是应了下来,点了点头。 等到他的下巴被安回去后,这位刺客才吐出沙哑的声音,“你们真的会放了我?” “即使不放你,你也没有别的选择。”沈百终冷冷道,“你最好相信我们。” 黑衣人咬牙道,“好!我确实是一个有组织的刺客,叫我来杀你的人……” 话还没说完,正说到关键的地方时,黑衣人的脸色突然变得苍白,又变得铁青,口中吐出许多白沫来,喘了几口气,就瞪着眼睛死了。 这一切的变化都实在太快,两个人想救他也已迟了。 是谁干的? 毒药不是已被陆小凤取出来了么? 要杀沈百终的人究竟是谁? 气氛沉寂下来。 窗外雨声依旧密集,密密麻麻地打在屋檐上,发出劈哩叭啦的响声,不时有闪电划过夜空,在屋里的墙壁上放出骤然煞白的光芒。 陆小凤来回走了几步,已变得不再轻松,“这毒发作的时机竟如此巧妙,这人竟如此狠辣,不管刺杀是否成功,竟都是要他死的。” “嗯。” “是谁要杀你?又是谁觉得自己可以杀得了你?” 沈百终摇摇头,“我不知道。” 是不是公孙大娘?是不是那个从大漠里逃走的长孙红?是不是宫九?是不是神水宫的水母阴姬?又或者是霍天青天禽门下的门人? 陆小凤想了很多,越想越觉得奇怪,越想越觉得可怕,他们实在已有了很多敌人,无论是谁都有可能突然出现在这雨夜之中。 陆小凤不由得把手伸向了桌上的酒壶,每当他遇到想不通的事时,总是喜欢喝上一杯。 等他一提起酒壶,才发现壶里是空的,又惊觉金九龄已走了很久没有回来,于是赶紧放下酒壶站了起来。 “你怎么了?” “金九龄没有回来。” 沈百终拿起桌上的绣春刀,“他去了哪里?” “后厨。” 金九龄是去后厨催泸州大曲。 陆小凤刚掀开后厨的布帘子,抬脚要进去的一瞬间,就被沈百终提着衣领拉回去,他拽走了陆小凤,自己先进去了。 陆小凤只有笑笑,做第二个进去的人,朋友的好意,尤其是好朋友的好意,他是怎么也拒绝不了的。 后厨里摞着许多箱土豆,放着好几捆白菜,墙上也挂着串起来的玉米和辣椒,最里面的地方,高高低低放了许多坛酒,做生意的人最精明,酒是卖得最好的,自然就是屯得最多的。 这样的地方,本该有很难闻的油烟气,现在却充满了酒香,就是泸州大曲的酒香。 小二躺在地上,身上沾满了酒液,他的手里还抱着那一坛子酒,人却已经死了,死在一把剑下,脖子处的鲜血混合着泸州大曲一起流下,蜿蜿蜒蜒地流进了放着土豆的箱子底下。 刺客到底有几个? 沈百终的脸色变得很不好看,他的人在大厅,小二却在后厨死了,这对任何一个锦衣卫来说,都是天大的耻辱与挑衅。 但是他现在还没有空去收敛小二的尸身。 沈百终四处查看一番,打开了墙角一个老旧的柜子。 “金九龄?”陆小凤失声道,“你怎么了?” 金九龄靠在柜子里,手脚不自然地扭曲,脸色煞白,嘴角也带着鲜血,呼吸已十分微弱,似乎下一秒就要变成一个死的前捕快。 他显然是被人折断四肢硬塞进去的。 陆小凤气得要跳起来,气得双手颤抖,连忙把金九龄抱了出来放在地上,“你别担心!我这就去找大夫!沈百终就在这里陪你!绝不会有人能再害到你!” 金九龄却笑了,笑得很惨,很苍白,“你不用白费力气,你仔细看我的手。” “你的手?你的手怎么……” 陆小凤怔住了。 金九龄的手已变成了铁青色,这颜色还在不断蔓延,陆小凤怔住的功夫,竟已到了脖子处。 沈百终取出一瓶药来,“喝。” 霍香是为数不多的名医,这里的名医指得是,他真的配得上自己的名声,绝没有半分虚名,甚至有不少超出。 可霍香的药竟丝毫没有作用。 金九龄的气息还是越来越微弱,哪怕两个人都给他渡了内力,哪怕陆小凤已用全天下最好的指头给他点了穴道,金九龄也没有半分好转。 “这,我这就去找张简斋!我听说这几日他就在这里行医!你等等我,你……” 金九龄道,“你不用去!你听我说,陆小凤,沈大人,那个人,用的是……” 沈百终突然用掌心抵住了金九龄的胸口,把内力源源不断地输了过去,护住了他的心脉,“你不用告诉我们,这根本不重要,我要的是你活下去!” 这样的内力简直已顶得上几十个一流高手加在一起的内力,如果这样还救不回人来,金九龄必死无疑。 “沈大人,指挥使大人,其实我,我与红鞋子。”金九龄的眼中竟流出泪来,“我知道自己做错了事,现在无论讲什么都已经晚了,但红鞋子与神水宫,还有太平王世子……” “就是他们要杀你?”陆小凤怒道。 “没错,是宫九,宫九……” 陆小凤还想再问,却再也没人可问了。 金九龄已死在了这家客栈的后厨,就死在土豆萝卜中间,死在两个全力救他的人中间,死在这漆黑的夜里,死在这雨里。 他死得时候,眼里全部是恐惧与不甘。 一声惊雷打了下来,惊飞雨中休息的乌鸦。 陆小凤长长地叹了口气,没有再说话。 第37章 三位老板 夜已深。 没有月光。 陆小凤躺在床上,好好地盖着被子,这一家客栈虽看起来破旧,地方也偏僻,实则是很有名的一家客栈。 这里的饭、酒还有服务,都是一流的。 被褥也是一流的。 但是陆小凤躺在如此柔软的被褥上,却还是睡不着,翻来覆去如同烙饼一般,就这么烙了一两个时辰。 雨未曾停下。 雨点砸在屋顶上,就好像砸在陆小凤心里一般,他的心也像雨点一样乱。 这些日子发生的事实在太多太乱,他先是卷进了金鹏王朝的事去,后又跟着沈百终去了大漠找楚留香,再然后就又是追查独孤九剑剑谱的案子,这期间张三又被红鞋子追杀,到了现在金九龄竟死于非命…… 这些事情每一件都凶险万分,每一件都牵扯着无数人的生命,每一件都比他以前遇到的最凶险的事还要再险恶十倍,你叫他怎么能睡得着? 陆小凤叹了口气,披上衣服坐了起来,屋内一片黑暗,他只觉得未来的一段日子恐怕也会如这屋子一样黑,到底是谁在针对他们呢? 柳枝拂过纸窗,廊下的红灯笼摇晃几下,滴出一串水去,滴落在沈百终的茶杯里。 一只蜗牛正绕着木栏杆向外爬,留下一行透明的痕迹。 沈百终当然知道陆小凤没有睡。 陆小凤也知道沈百终没有睡。 他们一个在楼上,一个在楼下,都没有出声,却比谁也更清楚对方在做什么,这已是多年培养出的默契。 沈百终和陆小凤不一样。 他对别人的情绪似乎总不是很敏感,对自己的也一样,他虽很擅长照顾别人,也很会体谅别人,但还是有些呆。 遇到这种事情,他向来是没什么特别反应的。 因为这是针对他的阴谋,并不是针对他的下属、朋友和皇帝的阴谋。 沈百终从不在乎自己会遇到什么。 夜风吹过青砖中生出的野草,吹过木叶和鲜花。 沈百终的衣服在风中猎猎飞舞,等他踩住楼梯上的第一节 台阶时,却停了下来。 细碎的声音悄悄响起,沈百终脚下的木板好像是冬天河上的浮冰一般不堪重负,只要有人踩上去就会立刻碎裂,把人抛到冰冷刺骨的冷水中去。 绣春刀抵到了木板上去,刀尖抵上去的一瞬间,沈百终就翻身而起,如同棉絮一般,轻飘飘地落在了扶手上。 木板轰然碎裂,被绣春刀所发出的刀气卷为粉末,尽数落在了突然出现的坑洞里。 这坑洞突然出现,无论是谁也不会想到在楼梯下面竟会藏着一个大洞,从外面看下去,底下布满了刀尖向上的毒刃,银光闪烁,如同寒星,显然是品质极高的精铁所制。 人要是掉下去,不说变成刺猬流血而死,至少也会被这毒给害死。 沈百终却连看都没有多看这巧妙的机关,只是抬头看了看楼上,察觉出陆小凤没有动静后,才松了口气,跳下去清理了所有的毒刃,重又悄悄地取来一块木板来垫在了楼梯上。 从触动机关再到修好这楼梯,沈百终没有发出半点声音来,那块木板掉落本该发出声响,却也被沈百终很好地解决了。 他并不想让陆小凤太过于担心自己。 后半夜的时候,两个人总算是都睡下了,他们已在路上奔波了好几天,又淋了许久的雨,只有睡一觉才是最好的法子。 不管你要去做什么难事,都最好要睡一觉。 第二天天亮时,雨已停住,陆小凤和沈百终几乎是同一时间起了床,也几乎是同一时间在大厅见着了对方。 客栈的老板已知道昨晚发生了什么,这样的事他已见过很多,所以没有半分惊讶,也没有半分恐惧,只是叫厨子去为他们炒几个菜来,顺便把后厨的血与酒擦上一擦。 “你难道不骂骂我们?”陆小凤忍不住道。 “骂什么?” “骂我们是混蛋,是王八蛋,若不是我们,你的店小二根本就不会死。” 掌柜慢慢地拨着算盘,悠然道,“我为什么要骂你们?又不是你们杀了他。” 没有小二,厨子把粥和小菜送到了桌上。 看着冒着热气的白粥,陆小凤心里更不是滋味,“可我们……” 掌柜打个哈切,靠在了椅背上,“我在这里开店已有二十年了,什么事情没有见过,莫说是店小二,就连我家的厨师,也是隔几个月就要换的。” 换厨师的原因自然是因为厨师已是个死人,死人是不能做菜的。 “你也用不着替他难过,难道我给的钱还不够多么?”掌柜道,“这里住的都是些江湖人,工资已是别家的五倍,他来这里之前,就该想好自己的结局。” 陆小凤不说话了。 沈百终已在吃菜。 他们不说话,掌柜却是要说的,“你们两个人也算奇怪,我这里招待过这么多江湖人,你们是第一个要给店小二买棺材的,也是第一个替我修了楼梯的,江湖仇杀我知道的也不少,在我看来,你们已是很有担当的好人。” “修楼梯?”陆小凤怔住了,“什么楼梯?” 沈百终立刻抬头,桌下的手握紧了刀柄,面上却还是没有什么表情,“是我修的,昨日坏了。” 陆小凤点点头,没有多想,“吃过饭我们就去买棺材。” “好。” “掌柜的,我们这位朋友的尸身先放在这里,等我们找到了棺材,再来接他,劳烦你等等了。” “好说。”掌柜笑道,“我这里可是放惯了尸体的,莫说你要我等一等,只要银子足够,你就算是放在这里等个七八十天,就算是要我给他磕头立碑,都没有问题。” 这倒真是个会做生意的老板。 遇上这样的店,真不知是江湖人的福分,还是这江湖里的悲哀。 ———————————— 棺材店外种着一大片的茉莉花。 棺材店里是新鲜木刨花的气味。 这两样东西都不算难闻,特别是前者,茉莉花的香气一向是陆小凤认为的最香最好闻的东西,但是这些气味放在棺材铺里,却让人难受得很,简直让人想要捂上鼻子去撞墙。 棺材铺的老板和客栈的老板很不一样,客栈的老板看起来很富态,很市侩,棺材铺的老板却看起来像个死人,似乎下一秒就能被装进自己的棺材里拉出去埋了。 他的身体很瘦,人也很长,就像是一根枯竹竿,这样的人管着棺材铺,就更让人难受。 “我们要两口棺材。”陆小凤道,“要最好的那一种,马上就要,越快越好。” 听到有生意上门,老板的眼睛立刻亮了起来,搓搓手从柜台后走了出来,道,“客人也许要再等等,我们这里最近有许多订单,暂时凑不出什么好木头来做棺材。” “要等到什么时候?”陆小凤问道。 “这个嘛……” 沈百终在柜台上放下了一锭黄金。 “明日!明日!明日我就能为两位大侠做好棺材!”老板笑道,“发丧的人和墓地我也可以安排好,客人只需等着就是。” “好,棺材要送到巷子里的那家客栈去,你一定知道是哪一家。” “我当然知道。”老板道,“镇上只有那一家客栈。” “只有一家?”沈百终突然问道。 “对!只有一家。”老板道,“神水宫就在这附近,那里的仙子娘娘们从不允许我们多开店的,这里的客栈只有一家,酒楼只有一家,青楼只有一家,就连棺材铺也是只有一家。” “你刚刚是不是说你最近有许多订单?”陆小凤也突然问道。 “没错。” “这镇子最近死了很多人么?” “那倒没有。”老板道,“这些棺材都是同一个人订的。” “哦?” “这人好像知道有很多人要死似的。”老板也觉得有点奇怪,不由得皱起眉来,“他总共订了五口棺材,几乎用光了我这里的好木头。” “五口?” 这人的一家老小莫非都遭遇了不幸不成? 陆小凤刚觉得有些同情,就又听到了老板后面的话,他一听到这些话,就好像被自己好像是被人照着鼻子打了一拳一样。 因为老板是这么说的,他说,“这五口棺材都有了主人,他要我们在上面刻字,这些人的名字还很好听,楚留香、胡铁花、姬冰雁、陆小凤还有沈百终,你说这名字些好不好听?” 陆小凤说不出。 于是老板又道,“起这些名字的人可真有文采,只是这陆小凤……兴许是个女孩子吧。” 沈百终点点头,“应该是个女孩子。” “对,这些名字里我最喜欢的就是陆小凤。”老板也来了兴致,“这名字实在好听,虽然简单,却让人觉得这名字的主人一定既乖巧,又可爱,是个非常美丽温柔的大家闺秀,我若是有了女儿,一定要让她叫小凰。” 沈百终又点点头,正色道,“有理,这位姑娘一定美丽动人。” 老板叹道,“只是不知道这个女孩子遭了什么罪,竟会和四个大男人死在一起,实在是可惜可叹。” 陆小凤已经面无表情,道,“这个女孩子一定是生来就倒霉,说不定她就不该叫这个名字的,叫陆大凤,陆大枣或者陆翠花这样既不温柔也不可爱的名字,往往才能活得久一些。” 老板怔了一下,竟然点点头,道,“你说的没错,贱名字总是好养活的。” 陆小凤反而说不下去了,只好咳嗽一声,问道,“你能不能告诉我们,是什么人订下了这五口棺材?” “是一个老太太。” “什么样的老太太?” “七八十岁的老太太。” 七八十岁的老太太有很多,随便敲开一家人的门,说不定就能找到一个,这根本算不上是线索。 沈百终和陆小凤走出棺材铺,走到了街道上,两侧的茶楼人声喧闹,路边的摊位人来人往,雨后的空气清新而又通透,阳光也很明朗,陆小凤的心却好似沉进了谷底。 已有人替他订好了棺材,不仅替他订好了,也替楚留香订好了,就连沈百终也有一口。 这绝不是在开玩笑,这几乎是把目的摆在了他们眼前,幕后之人竟如此猖狂,现在就已为他们选好了死期。 陆小凤杂七杂八想了一大堆,回头去看沈百终时,竟发现他还是一点没变,沉默地跟着他走,好像他去哪里,都会奉陪。 “你难道一点也不担心?” 沈百终摇摇头,“不担心。” “为什么?” “因为没有用。” “没有用?” “没有用。”沈百终淡淡道,“金九龄已经死了,他临死前虽说出了自己的秘密,说出自己与红鞋子合作、与宫九合作的真相,但我们却也本就要对付红鞋子和宫九的,算是一种复仇。” “是。” “楚留香三人想必已在神水宫内,我们纵然想做什么也没有法子。” “对。” “剩下的两口棺材是你和我的,所以我只需看好你就足够。” 陆小凤摸了摸胡子,又拽了拽头发,“你这么一说,事情倒好像变得简单起来。” “本就很简单。”沈百终冷冷道,“谁要动你,谁就得死。” 陆小凤笑了,“我若是有个妹妹,一定把她嫁给你。” 说完这句话,他又觉得有些不对,于是换了种说法,“我若是个女人,倒不如把自己嫁给你。” “只可惜我已有喜欢的人。” “你已有了喜欢的人?”陆小凤瞪大眼睛,“为什么我不知道?” “因为我是刚刚才喜欢上的。” 陆小凤呆住,“我们刚刚似乎只见过两个老板,还有一个厨子。” “是。” 陆小凤的表情越来越奇怪,“所以你喜欢上了哪一个?” “陆小凰。”沈百终淡淡道,“她的名字既然是从陆小凤而来,一定会很可爱,很温柔。因为陆小凤就是一个很温柔的大家闺秀。” 陆小凤松了口气,叹道,“你一定是被司空摘星和张平野给带坏了,竟然开这样的玩笑,怪不得人们常说孩子大了,总是不爱听大人讲话的。” 沈百终不理他。 陆小凤自己是闲不住的,他们找棺材铺,选棺材样式已用了一上午,现在他已经饿了,听到街道两旁酒楼里定哩当啷的碗勺碰撞声,就更饿,饿到想咬自己一口。 所以他立刻拉着沈百终坐到了一家面摊上。 面摊的老板是一位老婆婆,她的腰已几乎直不起来,已几乎要弯到地上去,脸上也有许多皱纹,看起来简直已有八九十岁,可就是这样老的老婆婆,竟还在外面卖阳春面。 这也是陆小凤选这家摊位的原因,他总是想照顾照顾别人,总是想让别人也能过得好一点,让别人可以和他一样快乐。 老婆婆笑得很慈祥,上了年纪的老人,不管年轻时有多暴躁,总是会收敛一些的,特别是看到有礼貌的年轻人,他们的脾气往往就更好一些。 这位老婆婆看他们的眼神就好像是在看自己的孙子一般,给他们的阳春面也比别人多了好大一勺。 陆小凤于是也回敬了许多笑容,他这样的人笑起来,谁也不会觉得讨厌的。 于是老婆婆又立刻加了好几片青菜进去。 一个年迈老人的善意,这大概是陆小凤这几天遇到过的最好的事情。 沈百终看着老人家从热气腾腾的开水锅边走过去,才低头开始吃面,他刚低下头,就停住了。 陆小凤笑道,“怎么了?是不是太烫了?你该等一等……” 陆小凤的话说到一半就停下了。 因为沈百终已拔出刀来,斩向了还在笑的那位老婆婆。 碗里的面洒出来,洒在桌上,冒出嗤的一声烟气。 第38章 他帅吗 刀光如白练,切断了这老人的退路,沈百终的衣角在空中翻出凌厉的弧度,谁也没有看清楚他的动作,谁也没有看清楚他的刀要斩向什么方向,下一瞬,就有滚烫的鲜血溅出。 本来慈眉善目的老妇人,现在的脸色已变得煞白,她的表情也已狰狞,翻滚之间从裙中露出了脚上的那双红鞋子。 鞋子上不绣鸳鸯,也不绣花,绣得是漆黑的猫头鹰。 红鞋子! 公孙大娘一落地,就立刻点了胳膊上的穴道,若是点得不及时,她这条胳膊就再也别想要了。 公孙大娘刚一点完穴道,就又拔出了两把宝剑来,这两把剑后都系着鲜红的绸缎,剑身也只有普通长剑的一半,正是两把奇特的短剑,公孙大娘左手拿了一把,另一把本该在右手,现在就叼在嘴里。 昔有佳人公孙氏,一舞剑器动四方。① 公孙大娘虽扮做了一个老婆婆,可这剑法使出来,无论是谁也说不出丑这个字来,比起石观音“男人见不得”的武功也不差分毫,仿佛就是一位绝世的美人在宫殿里为你起舞,而这杀机也就藏在舞里,只是却叫人怎么也察觉不到,只愿沉醉在这舞中不愿醒来…… 沈百终当然不会被迷住。 剑光闪烁间,公孙大娘已刺出了几十下,招招致命,好像游动极快的鱼,又像是花蝶,紧紧绕着沈百终飞舞,可无论她怎么努力,也根本够不到沈百终一片衣角。 两个人在面摊上交手,短短几息已过了数百招,却连一个碗也没有打破,一根筷子也没有踩断。 他们对自己的控制力实在已到了可怕的地步。 忽有一声短促的哨声传来。 桌边一个壮汉脚下放着个布袋子,这个壮汉是个庄稼汉,他的袋子里自然也就是放着大米小米,本是谁也不会在意的,可就是这袋子,在哨声之后,突然射出一道红光,直直地扑向了沈百终的衣领。 公孙大娘立刻抬脚就踢,将自己的短剑当作暗器一般踢了出去,她的人也如同影子,迅速向后退去,眨眼之间就退到了那口大锅之后。 等她退到大锅之后时,眼睛里已流露出了一种快意,一种诡计得逞后的快意,无论是谁能杀死天下第一都是值得骄傲的,不管这法子是不是阴狠,是用毒还是使诈,这本身已是值得吹嘘的资本。 短剑已被绣春刀击落。 公孙大娘面色沉静,她本就不认为自己的偷袭会得逞,她信的是那条蛇! 蛇却也死了。 就死在两根指头中间。 陆小凤轻轻将蛇放在一旁的桌上,叹道,“你为什么非要做些吃力不讨好的事情呢?你为什么不能真的乖乖地去卖一碗好面呢?” 公孙大娘怔住,她从来也没有这么怔住过,“你,你坐的那张桌子……” “我坐的那张桌子确实很远,我也本不该过得来的。” “没错!”公孙大娘咬牙道,“可你还是过来了!” “你确实是个很聪明的人。”陆小凤摸摸胡子,“你用这老太太的易容去买棺材,又用这老太太的易容去卖面,实在是很妙的法子,无论谁也想不到你会这样大胆,因为凶手本不该这么笨的,不该这么容易就让人猜到。” “可你干活实在不该这么慢的。”陆小凤又道,“一个会在风烛残年来出来开店的老人家,绝不会像你这样怠慢客人。” 沈百终拿起刀来,抬起胳膊,在臂弯处缓缓擦净了鲜血。 公孙大娘冷笑一声,“你说得轻巧,还不是上了我的当?” “哦?” “你会到这个摊位来,不就是为了照顾我这老太太的生意?沈百终迟迟不肯吃面,盯着我这里看,不就是担心我这老太太被开水烫伤?” “你的易容术很不错。”沈百终淡淡道,“所以我们不能确认。” “既然不能确认,不妨来试上一试。”陆小凤笑道,“我们总不能放任一位老婆婆被红鞋子围住,你说对不对?” 公孙大娘冷冷道,“什么红鞋子?什么是红鞋子?” “自然是你的红鞋子。”陆小凤道,“就是你们那个喜欢割人手脚、割人鼻子、割人耳朵和舌头的组织!” 陆小凤说完这句话,突然笑了笑,把手搭上那位庄稼汉的肩膀,死死压住他,“对一个整日做农活的人来说,你的手实在是有些嫩了。” “更何况,你的鞋子里怎么会有一道红边呢?你的鞋子里是不是还有一双鞋?” 庄稼汉突然笑了,从他嘴里发出的竟然是那种少女的娇笑,如同银铃一般,虽然这画面很诡异也很恶心,但你也不能否认这声音确实好听。 “久闻沈百终和陆小凤的大名,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她的话音刚落,摊位上所有的人就都站了起来,分别是一个书生,一个道姑,一个年迈的账房先生,一个屠夫,一个糊墙的瓦匠,还有一个穿着红衣服的丫鬟。 这些人也跟着笑,无论是男是女,都发出了很好听的笑声,她们当然也都是红鞋子的成员。 陆小凤又叹口气,“还有一点就是,像我和沈百终这样有爱心的人总是不多的,这摊子上实在不该有这么多客人。” “你们莫要笑了。”陆小凤又接着道,“我感觉自己简直是掉进了妖精窝。” 他这句话说得红鞋子众人都黑了脸,沈百终倒是有点想笑。 “你难道看不起妖精?”公孙大娘冷冷道,“就算我们是妖精,这么多妖精也足够咬死你们,再吸干你们的鲜血。” “你可以试试。”沈百终道,“下一刀,我就斩你的头。” 公孙大娘大娘突然笑了,“我为什么要这么做呢?我并不是一个死板的人,何必要与你们硬拼?” 陆小凤的眼神逐渐变了,变得像是在看戏,看猴戏。 公孙大娘却还是不生气,她缓缓道,“只要你放了我的三妹,我就让你们走,如何?” 陆小凤又把手下的力气加重了几分,“庄稼汉”痛呼一声,屁股下的板凳轰然碎裂,她的人竟直接坐到了地上去。 公孙大娘和其余几人的脸色瞬间变了,道姑和屠夫更是直接拔了刀出来。 一把绣春刀从陆小凤的手腕边伸过,代替他架在了“庄稼汉”的脖子上。 “你该去找个大夫看看。”沈百终冷冷道,该骂人的时候,他也是一个很会骂人的人,“你也该去找找你的接生婆,她一定是把胎盘当作胎儿送给了你的母亲。” 公孙大娘的鼻子都几乎要被气歪,“你放不放?” “你该求我饶你才对。” “好,很好!”公孙大娘冷哼一声,突然放下手里的短剑,一把掀翻锅中的开水与面条,奔进了路边的茶楼里。 沈百终立刻反手扔出刀去,由于水汽的阻挡,却也只是擦着公孙大娘的脖颈而过。 他们这里的动静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此时正是饭点,茶楼里又站了好几个说书人,所以竟没有人注意到这里的打斗。 公孙大娘一奔进茶楼里去,不仅是陆小凤和沈百终,就连她的那些姐妹们也傻了眼。 公孙大娘这是逃了么? 她要逃进茶楼里去? 难道她要找人做人质? 她是不是要用别人的命来要交换自己的三妹? 这样的方法虽然老套,却也不是不行的,自古以来,不知有多少大侠就是栽在这样的手段上,也不知有多少伪君子因为这手段暴露了真面目。 陆小凤叹了口气,已明白今天也许会栽个跟头。 可是无论谁也没有想到公孙大娘做了什么事,她一扑进茶楼,就又恢复了老妇人才有的苍老声音,也恢复了老婆婆还有的佝偻身形,大叫道,“救命啊!救命啊!有人要杀我的儿子!” 茶楼里坐着几个喝酒的大汉,他们都是常胜镖局的人,一个个肌肉虬结,赤裸着上身,已喝得浑身是汗,连胸膛上都洒上了上好的女儿红。 一听到有个穷苦的老人家在求救,这些大汉们就立刻站了起来,怒发冲冠,拔出了放在桌子上的刀,扛起了屁股下面的板凳,怒吼道,“谁?谁敢青天白日下抢劫?” 这几个人一带头,茶楼里年轻又有义气的小伙子们就立刻也站了起来,呼啦啦一片冲了出来,也都扛起了板凳和墙角放着的扁担杆,“是谁?哪个混蛋敢杀人?” 还在面摊上的人当然都听到了茶楼里的声音,也看到了里面蜂拥而出的人群,红鞋子的成员们对视一眼,就又看到了跟随人群出来的公孙大娘,纷纷退让,让出了一条路来。 镖局小队的镖头一看见陆小凤压在“庄稼汉”肩上的手就气红了脸,再看见他江湖人的打扮更是怒吼一声,跑过去一个板凳就往他头上砸。 后面的人群也涌了过来,一时间面摊上好像是沈百终见过的朝会,骂声打声此起彼伏,他也终于有点懂了皇帝为什么总爱拉大臣出去打板子。 板凳砸下来,陆小凤当然要躲,面汤泼过来,他也当然要闪,这些人都是热心的好人,他当然也不能打,所以只有松开了手。 沈百终当然也不会随意对付大明的子民,更何况他的刀已掷出去,此时根本没有办法隔着人群出手。 公孙大娘看准时机,一把拉住“庄稼汉”手,就要把她拉出人群去。 她也确实成功了。 红鞋子的其他人已跑出长街去,正等在屋顶上看着她们。 公孙大娘松了一口气,也提着一口气跃上了屋顶,她刚一跃上屋顶,就觉出了不对,一摸自己的裙子,就摸到了一手的鲜血。 再一低头,公孙大娘就瞅见了站在长街上的沈百终。 三妹的尸体就倒在地上,倒在沈百终的脚下,她的脖颈已被割断,眼睛也已突出,鲜血顺着青石板流向低处,一直流到茶楼门口,流到一片黄叶上去。 浓烈的血腥气终于让本就对此十分敏感的江湖人停了下来。 哄闹的长街突然静寂无声,除了陆小凤以外,所有人都瞪大了眼睛看着沈百终。 绣春刀的刀尖上滴下一连串的鲜血。 一块铁质的牌子被掷在地上,发出清脆的响声,嗡嗡弹动几下,静了下来。 “锦衣卫办事。” 第39章 通向目的地的河 “我们不追?” “不追。” “为什么不追?” “因为她们还会再来。”沈百终接过陆小凤替他捡起来的牌子,冷冷道,“一计不成再生一计,她们不停得来,线索也会不停地出现。” “没有别的原因?”陆小凤问道。 “没有。” “真的没有?” “你既然知道,又何必问我。” 别的原因自然是害怕伤到这里的普通人。 这原因两人都知道,可陆小凤偏偏想听沈百终自己说出来,在不要紧的时候,他最喜欢做的事情之一就是逗逗沈百终。 这也许是因为他很喜欢看闷葫芦破口子的样子。 但是点到为止的道理陆小凤也懂,所以他只有抬起桌上的那碗面看了看。 “这恐怕是世上最贵的一碗面。” “嗯。” 煮面的水是天一神水,每一滴都是。 “我现在倒真觉得红鞋子和神水宫有些关系了,她是怎么找到如此多的天一神水用来煮面的?”陆小凤道,“无花真的偷了那么多的天一神水给公孙大娘么?” 沈百终淡淡道,“如果他没有偷这么多,那么这些天一神水就是水母阴姬给公孙大娘的。” “是。” “水母阴姬曾说过绝不会把天一神水送给外人。” “对。” “所以我们需要进入神水宫去调查一番,盗取剑谱加上天一神水,罪加一等,神水宫很快就会被夷为平地。” 长街上的人群早就散了个干净,公孙大娘和自己的姐妹们也早已跑得无影无踪,偌大的地方只剩下了陆小凤和沈百终两个人。 死人是不算人的。 三妹已是死人。 陆小凤看着地上的尸体,叹道,“看来我们的棺材又需再订一口了,老板又可以为他的小凰再攒一笔嫁妆。” “这件事可以拜托给客栈的老板。” “没错,只要银子足够,他什么都肯做的。” 陆小凤和沈百终回了一趟客栈,对老板讲完要求后就又离开了,他们已被接连刺杀了三回,虽然这其中有一次陆小凤并不知情,但就算是两次,也已是足够令人重视的次数,加上楚留香他们还没有消息,进入神水宫已是一件很紧急的事情。 昨日的暴雨实在下得很大,即使雨已经停下,地上也还是积着许多小水泊。 水泊里倒映着沈百终的影子。 模糊的黑色影子。 要到神水宫去,除却黄鲁直说的法子以外,大智大通还给了一种方法,这方法明显比去找什么尼姑可靠得多,只是需要走走水路而已。 所以陆小凤此时正在店里买皮筏,而沈百终就站在外面等他。 没有什么事做的时候,沈百终喜欢发呆,盯着水泊里的涟漪看就很消磨时间。 喜欢看水泊的人好像不只有他一个。 还有一个人也喜欢看。 这个人好像是只是路过,也并不打算看什么水泊,只是她看到沈百终专心致志的样子,就也停下来盯着看。 她看着看着,就好像发现了水泊的好处,看得比沈百终还认真,竟好像真的觉得这些涟漪很有趣。 “你有没有觉得这个水泊很漂亮?”女人问,“就像是银子一样漂亮,而且是那种流动的银子。” 沈百终并不觉得水泊像银子,但他还是点了点头,因为他从不会故意不理睬陌生人,也从不会抨击别人的喜好,除非那种喜好会害人害己。 见到他点头承认,女人竟有点高兴,“你果然是个很不错的人,如果我不是要杀你,一定会免费陪你睡一觉。” 沈百终有点怀疑自己的耳朵,于是慢慢扭过头去。 这是一个很瘦的女人,看起来很英气,眉毛很长很浓,人不丑也不美,在五月里,也还穿着一件厚厚的银狐披风,腰间别着一副牌九,一只笛子,还有一面很小的铜镜。 她好像完全没有注意到沈百终在看她,于是沈百终又低头去看她的鞋子。 一双绣花鞋。 紫色的绣花鞋。 不是红鞋子。 “你杀我,他们会给你多少钱?” “绣花鞋”笑了笑,“这倒也不是钱的问题,虽说钱很重要,没有什么比钱更重要,但来钱的路子岂不是也很重要?” “他们答应让你加入。” “绣花鞋”叹了口气,“没错。你可真是个聪明的男人,我真的很想陪你睡一次,只可惜我已没有太多时间。” “因为他们要你在我进入神水宫之前杀死我。” “你又说对了。” 沈百终点点头,“我还有最后一个问题。” “你说。”女人道,“看在我们都喜欢水的份上,我一定告诉你。” “谢谢。”沈百终礼貌道,“你是不是用剑?” “不是。我用笛子,用镜子,有时候也用骰子。” “很好。” “什么很好?” ———————————— “船很好。”陆小凤笑道,“皮筏子虽没有了,但船也不错,船也是很好的。” “嗯。” 陆小凤带着沈百终往前走,他们要的船就停在河边,而船夫就走在更前面替他们带路。 刚走出去几步,陆小凤就皱眉道,“你有没有闻到什么味道?” “没有。” “我闻到了血腥气。”陆小凤迟疑道,“很淡的血腥气,但是却很新鲜。” “因为刚刚有一位屠夫从门口走过。”沈百终淡淡道,“他刚杀了一头猪要拿去卖。” “屠夫?” “屠夫。” 陆小凤叹了口气,“他若杀的是羊该多好,这样我就可以买一条羊后腿带着,我们就可以在船上把羊肉烤来吃。” “客人何必烦恼这种小事?”船夫走在前面,一边走一边笑,“我们的船虽然不大,东西却备得很齐,莫说是羊肉了,就连酒,船舱里也有好几坛的。” 陆小凤摸摸胡子,“那你最好把这些酒都倒掉,把肉也都扔进土坑里埋掉。” “为什么?”船夫吃了一惊。 “因为我刚刚只是在和我的朋友开玩笑而已,我根本不想吃羊肉,也没空去喝酒。”陆小凤道,“我只要你的船划得快,越快越好。这些累赘的东西我通通都要丢下去。” 羊肉和酒最后还是没有丢下船去,它们都到了船夫的怀里。 而船夫也抱着这些东西走了。 因为陆小凤和沈百终要去的地方绝不允许一位船夫跟着去,他们得自己划船。 陆小凤划前半段,沈百终划后半段。 船行的方向是顺流,但自然是能快一点就快一点得好,陆小凤甚至用上了内力,一时间这小舟竟有了海里大船的气势,让人想到沙漠里那些被鹰所拉行的船只。 天地间很安静,两岸的景色飞速掠过,只留下绿色的影子。 水声潺潺,清楚动听,逐渐有迷雾袭来,轻轻地笼罩在半空中。 “沈百终,你觉不觉得这里很像是会有女鬼的地方?” “女鬼喜欢书生。”沈百终抱着绣春刀,淡淡道。 “可我们也不差的。”陆小凤笑道,“但说起读书这件事来,你一定比我强得多,所以女鬼倒也不一定看得上我。” “所以呢?” “所以我一定会很安全。”陆小凤认为自己的想法很有意思,“我既然是新郎官的朋友,一定会被女鬼好好地送出来,倒也没有吃亏。” “万一她想要两个老公呢。”沈百终突然笑了,“就像石观音,她就是想要三个老公的。” 陆小凤瞪大眼睛看着沈百终,就好像看到了西门吹雪在吹花,“你一定是被什么人给带坏了,我一定要找到这个人,好好教训他一顿。” “带坏我的人从来只有你一个。” “你胡说,我……” 陆小凤突然顿住了,直直地看向前方,连眼睛也不眨一下,就好像真的看见了一个女鬼。 他们已走了一个时辰,在这一个时辰里,河道已越来越窄,雾气也越来越重,峭壁两端不断有一些古树旁逸斜出,架在空中,仿佛古桥,而此刻在这些古桥之上,就站着一个白衣飘飘的女人。 陆小凤不是一个胆小的人,他的胆子大起来时简直能当皮筏子用,可是现在他是真的有点害怕了,不是人们常说的那一种吓破胆的害怕,而是那种会起鸡皮疙瘩的害怕。 迷雾,流水,古树,还有刚刚提到的聊斋女鬼,如果是你在这里,你会不会害怕? 沈百终立刻回头看了陆小凤一眼。 陆小凤立刻装作什么也没发生的样子。 沈百终笑了,“有的人嘴上说起来很厉害,但是其实是什么也不敢做的。” 听到沈百终的声音,树上的人影突然动了,她从翠绿的枝叶上一跃而下,脚尖在水中凸起的石头上轻点几下,就到了他们的小舟边上,再一跳,就到了船板上。 女人蒙着面纱,只露出美丽动人的眼睛,这双眼睛简直美丽得要命,现在却蒙上了很深很深的忧郁与痛苦。 “曲无容?”陆小凤失声道,“你怎么会在这里?” 曲无容却没有理陆小凤,她只是扑通一声跪了下来,结结实实朝着沈百终磕了一个头。 “沈百终,我想求你一件事。” 想要曲无容这样的女人求人是很难的,比人要在天上飞简单不了多少,即使还在石观音的魔窟里受尽煎熬的时候,她也从没有求过人,而她生平也从不愿意欠别人的人情。 她并不是一个挟恩图报的人,也不是一个会用自身的苦楚来威胁别人的人。 所以陆小凤和沈百终都严肃起来。 “我想求你救一个人。”曲无容道,“我知道你们要去神水宫,所以我已在这里等了整整五天。” “救谁?”沈百终问道。 “中原一点红!” “中原一点红?” “对。”曲无容点头,“他,他接下一个任务,要去神水宫里杀一个人,可这个人任务他是无论如何也完不成的。” “难道他要去杀水母阴姬不成?”陆小凤问道。 “不是。”曲无容又摇头,“他要杀的人是雄娘子。” “雄娘子岂不是好杀得很?” “在别的地方可以,在神水宫却不行。” “为什么?就因为他是水母阴姬的情人?” “他不只是水母阴姬的情人。”曲无容道,“他是水母阴姬喜欢的人,他是水母阴姬爱的人,水母阴姬已喜欢他喜欢了二十几年!” 情人和爱人是完全不同的。 陆小凤有点懂了。 沈百终突然问道,“是谁要中原一点红去杀雄娘子?” 曲无容咬牙道,“我不能说。” “那么他为什么要中原一点红去杀雄娘子?” “因为他想要独孤九剑的剑谱!” 沈百终点点头,“我还有一个问题,你为什么要我们去救中原一点红?” 曲无容不说话。 陆小凤撑着船桨,露出了一个有点奇怪的笑容,这种笑容他总是会在朋友的婚礼上露出,这笑容之所以有点奇怪,是因为他是个浪子,浪子从不会考虑嫁娶的事情,所以也本不太会祝福新娘和新郎。 “因为我,我离开石观音的峡谷后,在沙漠里遇到了中原一点红……”曲无容竟有些紧张,“我已和他,我和他已决定这辈子再也不分开。” 中原一点红是一个很冰冷的人,曲无容也一样。他们都擅长隐藏自己的痛苦,也都同样骄傲,他们都被别人支配了自己的一生,却也从没有放弃过挣扎,他们都是很好的人。 他们很般配。 般配的人最好永远在一起。 沈百终给曲无容搬了一个凳子过来,“坐。” 曲无容坐下。 “中原一点红背后的组织,北镇抚司迟早会解决。” “我信你。” “所以你可以试着劝劝中原一点红。”沈百终道,“我原本想让他来北镇抚司,可他已有了你,他现在最大的愿望应该就是和你一起隐居。” 曲无容动容道,“他确实是这样想的,可他放不下那个人,那个人把他从小养大,教他剑法和武功,他放不下刺客组织首领的恩情。” “放不下就不要放。”沈百终淡淡道,“他这些年替他杀的人已足够,他不需要再做些什么。” “那么你的意思是?” “我的意思是你们该有一场婚礼。”沈百终笑了,“我和陆小凤可以替你们办这场婚礼,我们可以请楚留香,请胡铁花和姬冰雁来做客,还可以请琵琶公主,请你们的朋友。” “婚礼?”曲无容呆呆道。 “婚礼。”沈百终淡淡笑道,“你喜欢他,他也喜欢你,你们为什么不能有一场婚礼?” 第40章 八点档 神水宫。 穿过恐怖的迷雾,迷雾的尽头就是神水宫。 神水宫在一座峡谷里,与外面可怕的景色不同,这里山清水秀,不仅有很大的瀑布,还有很多飞鸟,两侧的峭壁上更是建着许多亭台楼阁,如同人间仙境。 楚留香正泡在水里,悄悄在河流中前进,若不是他可以在水中呼吸,恐怕早就已被来来往往的神水宫弟子发现。 “宫南燕”从客栈离开后,楚留香迅速辞别姬冰雁和胡铁花,跟在后面来到了这里,只不过“宫南燕”可以在岸上行走,楚留香却是不行的,所以他只能继续呆在水里。 呆在水里等天黑。 只要天一黑,凭着楚留香的轻功,神水宫还有哪里去不了? 他并不需要去对付水母阴姬,只需要查清楚是谁在污蔑他,查清楚天一神水的下落,最后再带上苏蓉蓉、李红袖和宋甜儿离开这里,虽然凶险,但也不算太难。 顺着河道摸清楚神水宫的路后,楚留香就在水底的一块巨石后躺了下来,闭上眼舒舒服服地等待黑夜降临,他一向是个很会享受的人,能躺着就不坐着,能闭眼就绝不睁眼,就算是在水里也不会破例。 太阳很快落下,白天飞行在树林中的各种鸟儿纷纷睡下,神水宫的亭台楼阁中点起了一盏盏明灯,各式各样雅致的竹篱笆和茅屋中有了亮色,就连那条大瀑布,也被几个女弟子用巧妙的机关卸了水力,声音已变得十分轻柔。 现在不出去打探的简直就是傻子。 楚留香当然不是傻子,所以他立刻找准机会窜了出去,躲在几棵树后拧干了衣服和头发,又在地上蹭干了鞋底,以防行动中有水滴误事。 两侧的小楼中住的显然只是普通弟子,找这些人是没有用的,要找就得找有地位的人,楚留香决定先找宫南燕,因为她似乎对楚留香有点意思,既然有点意思,说不定也会给一点帮助。 有地位的人住的房子一般也会很不同,楚留香细细打量一番,立刻瞄准了山中最大也是最豪华的那一栋小楼。 已是夜深,这栋小楼中竟依旧灯火通明,不时有弟子出入,门口更是收了吊桥,似乎是害怕有谁跑出去,又似乎是为了切断外界通向那里的唯一道路。 不管宫南燕在不在小楼中,那里都一定是一个值得一探的地方。 神水宫戒备森严,入夜后有人不停巡逻,山石也极为湿滑,光线更是不甚明朗,即使是楚留香,也用了足足一个时辰,才潜到小楼门口。 楚留香一进到小楼中,就听到了一声叹息。 等他在房梁上藏好以后,就立刻听到了第二声叹息。 是谁在叹气? 在这样的人间仙境中,早已隔绝了外界的烦恼和苦痛,住的又都是一些天真无邪的少女,怎么还会有忧愁? 楚留香忍不住向下看去。 门外进来一个女人。 楚留香很熟悉的女人。 这个女人当然就是“宫南燕”。 “宫南燕”一进来,就径直走向了房间正中央放着的那张大床,接着一屁股坐在了那里,看起来很委屈,很难过,很想去跳河。 楚留香还没看出在她身上发生了什么事,房间左边的墙壁处就浮出了一道机关,咯咯几声后,一道门由内而外被推开,从墙壁里竟又走出一个女人来。 后出现的这个女人长着一张很有威严的脸,嘴唇很薄,眼睛很有神,眉毛也很浓,而且还有着一种很独特的气势,人们通常把这种气势叫做唯我独尊。 她一定就是水母阴姬。 即使不是楚留香,即使换作任何一个人在这里,也一定会有一样的看法,有些人生来就是很了不起的,水母阴姬这样的人不论在哪里,都可以叫人认得出,哪怕你在这之前根本就没有见过她。 想清楚这个人的身份,楚留香更加小心,彻底隔断了自己的呼吸,安静地趴在了房梁上。 “我来了。”水母阴姬道。 “宫南燕”冷冷道,“我看得到。” 这句话一出口,楚留香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死,因为这声音竟是男人的声音,他这时也才发现这位“宫南燕”的眼角竟有着一些皱纹,显然不是他以为的那个宫南燕。 世上竟会有如此相像的两个人,实在是神奇。 楚留香很快就轻易地原谅了自己之前认不清人的错误,因为他觉得无论是谁也很难想到这一点。 水母阴姬眯起眼睛,走了几步,走到雄娘子跟前,也冷冷道,“你知不知道在这世上从没有人敢对我这样讲话。” “我不知道。”雄娘子道,“我偏要这么说话,你还能对我怎么样?” 水母阴姬的脸上好像打碎了颜料盘,一阵青白交错,但还是回归于平静,好像妥协一般,也在床上坐了下来,“我还能怎么办呢?我压根一点法子也没有!你来之前,我想杀你想得要命,可等我现在见到你,却根本连一点动手的念头也没有。” 雄娘子沉默良久,突然把手伸入了自己的衣领之中。 看到这里,楚留香恨不得给那天还在屋顶上吹冷风的自己一个巴掌,叫他睁大眼睛好好瞧着,千万不要闭眼。 雄娘子从自己的伪装的胸脯中掏出了两个大鱼皮团子,然后把这两样东西啪的一声扔在了床上,他一做完这些事,那本来饱满的胸脯就立刻瘪了下去,重新变得平坦。 这确实是个货真价实的男人。 “这是你要的独孤九剑。” “嗯。” “静儿呢?她在哪里?” “她在自己的房间里。” “那么你为什么还不叫她出来见我?”雄娘子大声问道,“莫非你已决定变卦不成?难道你根本就是在耍我?” 水母阴姬捡起那两个鱼皮团子展开,缓缓抽出里面的剑谱看了一眼,道,“我并没有在耍你。” “你没有?” “静儿已经睡下了,等到明日我自然会叫她起来见你。”水母阴姬淡淡道,“我不仅会让她来见你,还会当着所有人的面宣布她就是少宫主,是下一任的神水宫宫主!” 雄娘子喜道,“真的?你真的已经想通了?你愿意把这件事告诉所有人?” “我已经想通了。”水母阴姬的目光突然变得温柔而多情,她的手也不知在什么时候紧紧握住了雄娘子的手,“你走之后我已后悔了整整十七年,现在我已明白,无论什么事都是没有你重要的。” 雄娘子怔住,他的眼睛里竟也逐渐沁出泪来,“你……” “无论是我的武功,还是这个神水宫,又或者是这剑谱,我其实都是不在意的。”水母阴姬温柔道,“我只不过是想试试你还爱不爱静儿,你对我,对我还有没有感情。” 雄娘子叹道,“我当年实在是太年轻,只觉得自己被你束缚住,只想着去外面的江湖闯一闯,这么多年来委屈你了,我实在是……” “不要说了!”水母阴姬道,“我只问你一件事。” “你说。” “你愿不愿意永远留在神水宫?” 雄娘子咬牙道,“你还有许多的情人,你的那些弟子,全部都是你的情人,她们……” 水母阴姬立刻道,“她们和你比起来又算得了什么呢?我……” 这句话还没有说完,门外就传来了一声巨响,精致的木门突然四分五裂,直直朝雄娘子扑来,半路却又被水母阴姬拦下,尽数化为粉末。 “谁?谁竟敢闯进来?”水母阴姬怒道,任何一个苦等爱人十几年的人,遇上这种事,都会像她一样生气的,甚至也许会再生气一点。 现在她只想杀人,无论是谁闯了进来,都得死!水母阴姬一定会让他死得很好看,死得很不完整。 但这个人却没有死。 水母阴姬不但没有杀她,反而向后退了几步。 因为这个人就是真正的宫南燕,楚留香认识的那个宫南燕。 宫南燕美丽的眼睛里已噙着泪水,她的神色也极为痛苦,水母阴姬虽及时收了掌力,却还是伤到了宫南燕,因此她的嘴角已有鲜血,她的头发也已散乱,看起来很是狼狈。 但真正令宫南燕痛苦的并不是疼痛,而是感情。 “你说,你怎么不继续说?”宫南燕柔声道,“我和他比起来怎么样?你每次抚摸我的时候,心里是不是在想着他?你是不是把我当作一条可以呼来喝去的狗?我每次说话的时候,你听到的是不是都是汪汪的叫声?” 水母阴姬嘴唇颤抖,慢慢道,“不是这样,不是这样,我……南燕,你怎么会这么想?” “我除了这样想,还能怎么想?”宫南燕的声音还是那么柔软,那么动听,只听她的声音,你绝不会察觉这人已在忍受莫大的痛苦,“他有哪里好?他只是个不男不女的怪物,哪里配得上你?” 水母阴姬怒道,“你胡说些什么?” “你看看他的样子,哪里像是一个男人?又哪里像是一个女人?他能给你的,我也都能给你,难道说你只是贪图和男人上床的滋味?” 啪的一下,宫南燕的脸上已多出了一个红掌印。 “出去!自己出去领罚!” 宫南燕笑道,“我有什么罪?” 水母阴姬却连看也不敢看她,“你去找你的三姐,等到后天天亮再出来,在此之前你若是敢踏出她的房间一步,我就把你逐出宫去!” “后天?”宫南燕冷冷道,“后天你怕是已和他结婚,你要我后天出来,还不如叫我去死!” 楚留香暗叹一声,悄悄从屋后的窗户退了出去,这个时候走,无论是谁也不会察觉的,就算发出一些声响,也根本没有人会注意到,因为这三个人已根本没有心思再去顾及其它。 情之一字,是不是就是世界上最可怕的东西? 接触到感情的人,是不是总会变得有些疯狂? 水母阴姬的感情本身就很不正常,她喜欢的是女人,却又偏偏遇到了雄娘子,雄娘子这个人明明是个男人,偏偏又比女人还像女人,一旦上了当,就再也无法自拔,这么多年以来,这感情已变得畸形,再也无法超脱了。 水中有气泡浮出,水草在水中摇动。 水流澄清。 楚留香轻轻沉入水中,没有发出半点声响,在这里根本找不出答案,所以他立刻决定换个地方碰碰运气。 等到天亮时,若还是没有半点线索,他就只有再次做一回鱼了。 这次他来到了另一个看起来很华贵的小楼。 这栋小楼虽然华贵,比起刚刚那座却还是差了一些,也不知道里面住的会是什么人? 是不是蓉蓉她们? 水母阴姬是不是把她们当作客人好好招待,所以才让她们住在了这里? 楚留香的人虽还没有进去,心里却已有了很大的希望。 可是这次他的运气还是不太好。 屋子里只有一个老太婆,还有一个看起来很健壮的黑衣女人。 楚留香只好继续躲着。 谢天谢地,他这个人虽常说自己本事不大,但好歹还有一样是可以坦然拿出来夸的——他实在很会躲。 在还很小的时候,楚留香就是所有小孩子里最会躲的那一个,他躲起来的时候,绝没有人能找到他,就算是叫来十几个大人也不行。 现在也一样,一连躲了两个地方,还是没有一个人能发现楚留香。 “我的三妹死了。”老太婆道。 “我知道。” “你知道?” “出去时是七个人,回来时却只有六个,我还是会数数的。”黑衣女人慢慢道。 “你就没有什么要说的?” “没有。”黑衣女人冷冷道,“这是你的错,你还有什么可抱怨?” 黑衣女人的声音听起来有些耳熟,有些粗糙,楚留香仔细想了很久,还是没有眉目,只能继续皱眉听下去。 这两个人显然不是神水宫的人,他们是谁? 黑衣女人说完了话,就没有再开口,只是拿着一把梳子静静梳着头,梳完了头又开始绣花,绣了一朵很好看的红色牡丹。 这中间没有半点声音。 楚留香更是动也不敢动,因为他已看出这两个人的武功都很高。 “我一定要杀了他,不管付出什么代价,沈百终都一定要死!”老太婆突然出声道。 “很好。” “什么很好?” “你有这样的决心很好。”黑衣女人冷冷道,“可是你也应该知道,若不是你的错,若不是张三没有死,我们本不会有这么多麻烦。” 张三?快网张三? 张三怎么了? 老太婆怒道,“难道你就有本事在叶孤城和陆小凤的眼皮子底下杀人?” “我没有。所以我会在遇到他们两个之前就杀了他!” 老太婆拂袖而去上了楼,黑衣女人也站起身来,却不是上楼,而是往向外走去。 楚留香就躲在门外的柱子后面,只要这人再走几步,就会立刻看到他。 冷汗浸湿后背,楚留香已决定赌上一把,不动会被发现,动了也会被发现,还是动起来得好,坐以待毙一向不是他的风格。 就在这时,门外突然停住了一个一身银色衣裳的女人。 “夫人,怎么这么晚了还不去睡呢?”银衣女人问道。 黑衣女人怔了一下,“这就去,这就去。” 见到黑衣女人进了门去,银衣女人才又看向楚留香…… 第41章 运气 楚留香的心几乎要跳到嗓子眼,因为他根本不确定这个银衣女子是敌是友,也搞不明白她先前到底有没有看到自己,若她只是没有看到,那么现在只需叫一嗓子,就可以把那个黑衣女人叫回来。 若她看到了,又为什么不说呢? 楚留香不动。 银衣女子也没有动。 夜风吹动她手中的灯笼,影子跟着摇曳。 瀑布的声音清脆动人,淅淅淋淋,空中飘来袅袅琴音,似乎又在启动什么机关。 银衣女子突然抬起手来招了招,叫楚留香跟上,接着转身就走。 楚留香松了口气,一闪身就离开了小楼门前的柱子,悄无声息地跟了上去。 神水宫中,从水母阴姬到入门弟子,全部身着银衣,这是一种特殊的蚕丝制成的衣服,由于神水宫中处处通水,也处处有藏在水中的密道,这样的衣服就显得很有必要,因为这种蚕丝绝不会吸水,就算刚从水中钻出,也完全是干的。 银衣女子的衣服就是这种大家都有的衣服,难道她是神水宫的弟子不成?神水宫的弟子怎么会帮助楚留香? 楚留香沉思着,突然想起蓉蓉的姑姑来,难道这个女人就是苏蓉蓉在神水宫中的姑姑?是不是苏蓉蓉拜托她来救楚留香的? 幸亏楚留香没有喊出夫人两个字,要不然他就彻底丢脸了。 因为这个女人并不是蓉蓉的姑姑,她是陈绝音。 “胡铁花和姬冰雁在哪里?”陈绝音突然问道。 楚留香一惊,面上还是笑道,“他们自然是在外面等我。” 陈绝音也听出楚留香话中的防备,于是从袖中取出一块腰牌递了过去,“我就是指挥使大人叫你等的陈绝音。” 楚留香接过一看,果然是锦衣卫千户的牌子,“可是你……” “我早就到了。”陈绝音冷冷道,“你们三个人趴在屋顶上的时候,我就在旁边。胡铁花最开始在路边见到的黑色衣角,就是我的衣服。” 楚留香叹道,“所以你也一定已发现那个女人就是雄娘子,一定已发现他就把剑谱藏在自己的衣服里。” “没错。” “你还有什么事没搞清楚?你现在的身份又是什么?”楚留香问道。 “我现在的名字是焦月。”陈绝音淡淡道,“是一个很孤僻的怪人,孤僻到会被其他人排挤,领下晚上巡查的任务。” “这倒真的是一个很好的身份。”楚留香摸摸鼻子,“那么刚刚那栋小楼里的人又是谁?” “老的那个是公孙大娘,年轻一点的认不出。”陈绝音皱眉道,“我收到北镇抚司霍大人的信,他告诉我要多加关注这个公孙大娘。” “她就是公孙大娘?”楚留香失声道,“就是她把蓉蓉她们送来这里的?就是她叫无花偷了天一神水?” “是。” “她莫非又做了什么事出来?” 陈绝音道,“就在前不久,红鞋子当街刺杀快网张三,只不过陆小凤和叶孤城恰巧在附近,所以没有成功。” “她为什么要杀张三?” “这已不是你该知道的事情。”陈绝音冷冷道,“我知道的都已告诉你,现在你该告诉我你听到了什么。” “我听到他们要杀沈百终。”楚留香道,“我还觉得那个黑衣女人的声音很是耳熟。” “你认识她。” “我不知道。” 陈绝音似乎已很熟悉神水宫的路,她带着楚留香七拐八拐,在众多假山中穿过,绕开了其他巡夜的弟子,一直走到了一个小木屋跟前。 焦月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弟子,本就不会住在什么奢华的小楼里,她就连茅屋也不配有,因为茅屋在这里是用来卖弄风雅的,焦月还是住不起。 陈绝音把灯笼里的烛火吹灭,拉起窗外的帘子,点上油灯。 “可是你说她的声音很熟悉。” “是。” “那你就该好好想一想的。”陈绝音道,“你一定认识她。” 不管陈绝音怎么说,楚留香还是想不起来。黑衣女人的声音很粗糙,身形也很健壮,而楚留香认识的多是一些很甜美、很温柔的女孩子,如果他见过这个人,一定不会轻易忘记她。 毕竟楚留香是一个很风流的人。 陈绝音沉默片刻,突然道,“你刚刚偷听的时候,她在做什么?” “梳头发,绣花。”楚留香道,“她绣了一朵很好看的牡丹花。” “我认为这个人是个男人。”陈绝音缓缓道,“他一定是为了进神水宫来,才男扮女装成现在这个模样。” 楚留香怔住,“男人?” “只有男人才会在这样紧急的时候还去绣花、梳头发。”陈绝音道,“你们男人总是觉得女人在大事面前什么都做不了,只知道哭,只知道收拾自己的那点东西,所以他假扮女人的时候,才会去梳头,去绣花。” 楚留香不懂,他觉得陈绝音说的话未免有些过于主观。 “他就是为了让自己像是一个女人,才刻意去绣花!”陈绝音道,“他的声音和身形岂不就是一个男人?” 楚留香还是不懂,他觉得世上什么人都会有,什么男人都有,什么女人也都有,为什么不能有在半夜梳头绣花的女人?为什么不能有长得很像男人的女人? 就算你告诉他一个人长得像窝瓜,他也是信的。 这就是楚留香的性格,他总是觉得世上还有很多东西值得他去探寻,去了解。 在这一点上,陆小凤和他就很像。 陈绝音看出楚留香不信,但她这个人做事从来不要别人信的,她爱做什么就做什么,她活在这个世上只会在意一个人的感受,这个人现在又不在这里,还有什么好说的? 楚留香也看出陈绝音看出他不信,于是立刻变了话题,“你知不知道明日会有一场典礼?” “什么典礼?” “静儿的典礼。”楚留香道,“雄娘子和水母阴姬的女儿,被叫做静儿的那个女孩子,明日会成为少宫主。” 陈绝音看了楚留香一眼,道,“静儿就是司徒静,但她绝不会成为少宫主。” “为什么?” “因为她已经死了。” “她死了?”楚留香只觉得自己像个好奇宝宝,什么事都不懂,什么事都要问一问,“可这话是我听水母阴姬对雄娘子说的,她为什么要骗他?” “因为她不敢说出真相。”陈绝音道,“我已经弄清楚了他们的关系,想必你也已经清楚。” “我清楚。” “很好,那么我就全部告诉你。”陈绝音道,“我已去问过司徒静在这里最好的朋友,花了五千两银子买到了她的遗书。” 楚留香叹道,“这位姑娘的确是她最好的朋友,幸亏我没有这样的好朋友。” “遗书写给她的父亲。”陈绝音淡淡道,“司徒静似乎并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雄娘子每隔五年才能见她一次,他也从不会告诉司徒静自己是谁,她的母亲又是谁。” “嗯。” “所以司徒静一直以为自己没有母亲,她以为自己的母亲是神水宫的普通弟子,而她的父亲是侥幸逃出宫去的普通江湖人。她之所以不能和父母团圆,就是因为水母阴姬觉得她的母亲辱没门规,所以才杀了她,让他们分离。” “那么她又怎么会死呢?”楚留香不解道,“即使她要去报仇,水母阴姬也不会杀害自己的女儿才对。” “与无花有染的就是这位司徒静。”陈绝音道,“她自认为一人无力报仇,就想勾引江湖上有名的妙僧无花去替她动手。” “可她却没有想到无花也是在利用她。” “对。”陈绝音道,“所以司徒静怀孕了,她只有自杀,因为神水宫绝不允许有女人失去贞操,能让她们失去贞操的只有水母阴姬一个人。” 楚留香的脸色猛地变了,因为他知道苏蓉蓉、宋甜儿还有李红袖都是很美丽的女孩子,就是水母阴姬最喜欢的那一类女孩子。 他本来不是很急的,因为他知道沈百终叫陈绝音去调查这件事,陈绝音绝不会含糊,所以也一直很有耐心地等陈绝音把事情讲给他听。 可是现在他却变得很着急,怎么也冷静不了,陈绝音只比他早来一天,这一天又能阻止什么? 就在楚留香着急得要命时,陈绝音却偏偏不说话了。 而离木屋不远的大瀑布也突然变了声音,那声音变得既嘈杂,又刺耳,原本如同仙乐一般清脆的水珠迸溅声,现在却好像菜市场里的大铜锣和唢呐,只让人心跳加速,恨不得堵住耳朵。 “这是什么声音?” “是水母阴姬的居所在放水。”陈绝音道,“她住在湖底,那里每到晚上就会放水,只要放水,就会扰乱瀑布的机关,发出这种声音来。” “那么蓉蓉她们……” “她们就在湖底。” 楚留香终于懂了陈绝音为什么要带他来这座小木屋。 “我们什么时候走?” “现在!” 等到进了水里,楚留香才发觉陈绝音的水性竟也很好,很多人江湖人的武功,在陆地上虽很厉害,但到水里都不免打个折扣,有的甚至完全施展不出,只能任人宰割,但是陈绝音绝不是那样的人,她的刀法说不定只会会变更快。 有这样一个帮手,实在是很令人放心的事。 ——————————— “我们什么时候才能出去?”宋甜儿问道。 “不知道。”李红袖说,“也许等到我们都死了,就出得去了。” “你的意思是叫我们躺在棺材里装死么?”宋甜儿眼前一亮,急忙道。 “不是。”李红袖淡淡道,“我们是装不了死的。” “那你是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是我们只有等死。” 苏蓉蓉替她们两个搬来枕头,柔声道,“我们只要等楚留香来就好了呀。” “可是他又怎么进得来呢?”宋甜儿愁道,“这里机关密布,弟子又多,水母阴姬更是绝顶高手,他来这里若是要拼了命才能行,我倒宁愿老死在这里。” “我也是。”李红袖叹道,泪水逐渐流出,“我本以为自己是一个很乐观很开朗的人,可是再乐观的人,被关在这里两个月,也该绝望了。” 苏蓉蓉快步走过来,轻轻抱住李红袖,拍拍她的后背,就像是一个母亲抱住自己的孩子,“不要担心,楚留香一定会救我们出去,他一个人办不到,也可以请人帮忙呀,我听说他已和那一位天下第一成了好朋友。” “沈百终又怎么是楚留香请得动的?”宋甜儿突然吐出舌头,朝苏蓉蓉做了一个鬼脸,“人家才看不上楚留香那个流氓呢!” “你说得对,他那样的邋遢鬼,无论是谁也看不上的。” 李红袖怎么会看不出宋甜儿和苏蓉蓉是在安慰她? 她当然看得出,所以她立刻用袖子擦干泪水,勉强笑道,“你们不能这样说,这些日子里,他说不定已有了别的妹妹,又说不定有了新的相好,现在正躺在人家的怀抱里呢。” “你这样说,我可要回去了。” 三人闻言一怔,一齐看向了门口。 楚留香浑身湿漉漉的站在那里,正笑眯眯地看着她们。 “楚留香!” “是我。”楚留香摸摸鼻子,“我来迟了,不过总算还来得及,看样子你们过得还不错。” 宋甜儿一下子从床上坐直,却连声音也不敢放大,“水母阴姬呢?你赢了她?” 楚留香摇摇头,“没有。” “那你……” “我是偷偷溜进来的,我们最好快点走,趁天还没有亮,我们还可以走得出去。” 苏蓉蓉点点头,“好,我们走。我们可以骗沿路的弟子说我们已加入神水宫,她们从小在这里长大,都很单纯,一定会相信我们的话。” 三个女孩子都是很好的女孩子,她们都很懂事,绝不会碍手碍脚,见到楚留香来了虽很激动,却都立刻穿好了衣服,蹬上了鞋子,一起跟在了楚留香身后。 水母阴姬的房间很空旷,没有什么装饰,就连家具也不多,只有两个衣柜和一张很大的石床。 苏蓉蓉她们刚刚就坐在那张床上。 现在他们走的地方是地道,很长的地道,这条过道可以一直通到各个弟子的房间去,水母阴姬就是通过这种法子“宠爱”每个弟子的——她确实是一个情感很畸形的人。 地道里十分潮湿,神水宫的水实在太多,即使上面修建的小楼十分美丽,风景也不似人间,可这里的地道却还是要漏水的。这是谁也没有法子的事,武功再高,难道还管得了水么? 这岂不就像整个神水宫一样?无论表面有多么风光,内力却还是龌龊不堪。 地道里十分安静,除了楚留香等人的脚步声,就再也没有别的声音,更别说是光,这里简直黑的像是块布,谁到了这里都会如同瞎子。三个女孩都很害怕,只觉得黑暗中有她们不了解的东西在蠢蠢欲动,似乎要一口吞了她们,所以只有排成一排,抓住前人的衣角小心前进。 很少有不怕黑的人,这本就不是什么值得害羞的事情。 苏蓉蓉也很怕黑,所以她决定和楚留香说说话。 “你是怎么找到我们的?”苏蓉蓉问道。 “跟着另一个女孩子。” 宋甜儿小声叫了起来,“好啊,你这个人,已经有了新欢么?” 楚留香在黑暗中摸摸鼻子,苦笑道,“这个女孩子怕是绝不会喜欢我的,就算世上只剩下一个男人,她也绝不会喜欢我。” “为什么?”李红袖问道。 “因为她是锦衣卫千户,而我是个小偷。” “难道她是沈百终派来这里的?” “对。” “那么这位姑娘现在在哪里?她不和我们一起走么?” “她就在前面等我们。”楚留香道,“只不过她不会离开神水宫,因为她还有一些事要做。” 四人走了半个时辰,终于走到了拐角处,而这个拐角也正是陈绝音和楚留香约定的拐角,所以楚留香立刻掏出了一个火折子打算点燃。 火折子的质量很好,即使被水泡过也亮得起来。 但是楚留香却巴不得这火折子是坏的,因为他已看见了一张脸。 一张在火光下极为清晰可怕的脸。 这张脸的主人是神水宫的主人。 水母阴姬抛下手中提着的女人,啪的一下将其扔在了地上。 “楚留香?” 楚留香苦笑道,“正是在下。” 第42章 大佬会面 曲无容走了。 她需要在镇子里等消息,以她的武功还不足以进入神水宫。 她要等中原一点红,等到人自然很好,等不到,她就会陪他一起死。 曲无容已在石观音的魔窟里苟活十几年,中原一点红是她生命中最重要的人,他们的感情也是她唯一拥有的感情,若是失去了中原一点红,曲无容又怎么活得下去? 这个道理陆小凤已看出来,所以他把船划得又快了一些。 他总是在急别人的事情,管别人的麻烦,这固然让他总是陷入危险之中,却也为他带来了数不清的朋友,冠绝天下的名声,还有很少有人比得上的品行。 小舟逐渐行远。 “婚礼。”陆小凤笑道,“婚礼总是很不错的,上次我错过了胡铁花的婚礼,这次一定不能再错过中原一点红的。” “你认识中原一点红?” “不认识。”陆小凤摇摇头,“我连见都没有见过他。” “那你又怎么参加他的婚礼?” “我可以在婚礼时和他做朋友。”陆小凤道,“你知道我很擅长交朋友,给我一天的时间,我可以交到六十九个朋友。” “你数过?” “没有。”陆小凤抛下手里的船桨,“你知道我这个人也很擅长瞎说的。” 沈百终弯腰去捡船桨,却被陆小凤拉住了衣袖,不由奇怪道,“不是该我划了么?” “不是。”陆小凤摇摇头,指着岸上的一个湖泊道,“我们走这里。” 水路真的是水路。 就是水里的路。 大智大通曾对陆小凤说过,要顺着潭水游进去,才能找到水母阴姬的山谷,他当然没有在骗陆小凤,他一向很讲信誉。 只是这与潭水相连的隧道未免太长,陆小凤和沈百终的水性虽然不差,却也觉得够呛,一直游到快要喘不上气来,才终于见到了阳光。 “呸。”陆小凤吐出不小心吃到水里的杂草,狠狠地吸了一大口空气,“我还是想不明白。” “你想不明白什么?” 沈百终已从水里出去,站在了岸边,伸手去拉陆小凤。 陆小凤握住他的手腕,借力上了陆地,道,“我想不明白楚留香的武功,他竟可以用皮肤来呼吸,这人说不定是鱼变的,而且一定是大草鱼。” 沈百终却没理他,他在欣赏眼前的景色。 陆小凤瞟了一眼,顿时也被吸引住。 旭日初升,满天的阳光洒落下来,神水宫大大小小的湖泊与瀑布,全部被树林映成绿色,水雾升腾中,几百只羽色各异的水鸟振翅起飞,一直飞入山石掩盖的亭台楼阁之中。 “这可真是个好地方。”陆小凤喃喃道,“沈百终,不如我们也找一个这样的地方,也建几栋房子,等到夏天的时候去那里住,就算叫我住几个月我也愿意。” “你不如就在这里住上几个月。” 只听到有一个女子的声音传来,再过了几息,树林中突然冒出许多穿着银衣的女人,把陆小凤和沈百终团团围住,而且每个人都亮出了兵器,刀枪剑戟,每一个武器的尖端都泛着寒芒。 陆小凤笑道,“那不成,我只想找个类似的地方,却不想就在这里住下的。” 刚刚说话的女人推开挡在前面的少女,一步步走了出来,这个人正是宫南燕,她的眼睛虽因昨晚哭了许久还在发红,但眼神却还是毒辣的,她瞪着陆小凤和沈百终,道,“你们两个是谁?难道不知道神水宫绝不欢迎男人?” 陆小凤拍拍沈百终的肩膀,笑道,“可我们并不是男人。” 宫南燕冷笑道,“难道你们是两头猪不成?” 陆小凤也笑,“我们不是猪,我们只不过一个是大侠,一个是天下第一而已。” 宫南燕怔住,“天下第一?沈百终?” 沈百终点点头,提醒道,“还有大侠。” 宫南燕呆呆重复道,“……大侠?” “嗯,陆小凤。”沈百终严肃道。 人群中又有一个中年妇人走了出来,冷冷道,“你们来这里想做什么?” 如果苏蓉蓉在这里,一定能认出这就是她的姑姑。 “三姐……”宫南燕慌道,“他,他,我们……” “你快去告知宫主,我先来招待他们。”中年妇人悄声道,“此事非同小可,沈百终可不是个江湖人,我们怎么惹得起朝廷?” 宫南燕默然道,“我不想去叫宫主,三姐,你叫别人去吧。” 说完这句话,宫南燕转身就走,走了几步后竟直接跳入水中消失不见,离开了这里。 中年妇人甚至来不及去叫住她,只能看着她远去,不由叹道,“罢了,南苹,你去通知宫主吧。” 一旁的年轻少女应了一声,钻入树林中跑远。 中年妇人恭敬道,“沈大人,陆大侠,清晨露重,不如随我去喝几杯热茶,我已叫人去通知宫主,两位稍等片刻就好。” 陆小凤和沈百终对视一眼,抬腿就跟着走。 他们并不熟悉神水宫的路,也并不认识这里的人,难道还能一路杀进去不成?水母阴姬迟早要见的,早一点晚一点都一样,她自己主动来就更好。 大瀑布泄进湖中,隐隐发出机关转动的声响,过了片刻后,琴音响起,惊飞巨石上栖息的几只水鸟。 中年妇人忙道,“这是本宫的暗号之一,代表有客来访,二位不必紧张。” 陆小凤摸了摸鼻子,他已彻底被楚留香传染了,他现在只觉得自己和沈百终好像是什么罪人,来了别人家里,却还要弄得主人紧张,实在是有些不好意思。 虽不好意思,但陆小凤也绝不会放低姿态,他们本就是来查案子的,理应端着一点,因为这是朝廷的案子,而涉案的人就是这里的宫主。 他们选在白天进来,也是这个道理,他们本就不打算躲的。 岸边还有一栋小楼,这栋小楼虽不豪华,却很大很宽敞,房间也有很多,是神水宫专门用来接待客人的地方。 楚留香昨晚本也打算到这里来的探探的,只是他还没有行动就遇上了陈绝音,倒也不必再来,现在这里就坐上了陆小凤和沈百终。 “你有没有见到楚留香?”沈百终突然问道。 中年妇人倒茶的动作一顿,勉强笑道,“这里绝不会再有第三个男人。” 住在神水宫多年的人,早就和外界失了联系,中年妇人的年龄虽已不小,心性却也许甚至不如其他地方的普通少女,实在不是一个会撒谎的人。 沈百终却点点头,接过茶水来,似乎是信了她的话,再也不开口问问题了。 陆小凤也不说话。 偌大的房间里,只能听到茶水煮沸的咕嘟声,中年妇人的脸色逐渐变得苍白,已尝到了冷汗的咸味。 越是安静,越是没有人出声,她就越害怕。 到了后来,她的身体竟摇晃起来,连坐也坐不稳了。 陆小凤叹了一口气。 中年妇人几乎要从椅子上弹起来,这一口气在她听来简直比一声炮还要响亮,比刀剑还要可怕。 陆小凤觉得很好玩,不由失笑道,“夫人若是觉得无趣,便先出去吧,我们总是不会跑的。” 中年妇人喜出望外,立刻走了出去,出去时却还不忘关门。 她一走,陆小凤就翘起了二郎腿,朝前一探身子,夺走了沈百终手里的茶杯,笑道,“你是不是在发呆?” “我没有。” “你没有?” “我只是在想什么地方会和神水宫一样,什么地方才能让我们造出可以住的房子。” 陆小凤一点都不奇怪,他知道沈百终向来会把自己的每一句话都记住,也向来会认真考虑所有问题,这个毛病不知是好是坏,反正是改也改不掉的。 “你这个人一发呆,就会吓到别人的,你知不知道?” “我不知道,我也没有发呆。” 陆小凤不理他,自顾自道,“陈绝音有没有联系你?” 沈百终摇摇头。 “她一定是也被抓住了。”陆小凤叹道,“刚刚那位夫人的表现你也已经看到,楚留香肯定已被关了起来,而陈绝音若是还可以自由行动,一定会立刻赶来见你。” “嗯。” “所以我们该想法子救救他们,找找他们被关在了哪里。” 沈百终却道,“不用去。” “为什么?” “只要解决水母阴姬,就可以解决所有问题。”沈百终一边说,一边自刀鞘中抽出了自己的绣春刀,“而她已经来了。” 陆小凤立刻扭头看向门口,水母阴姬果然已推门而入。 好厉害的轻功! 竟然一丝脚步声也未发出。 这样的轻功比起楚留香和司空摘星来,也并不会差太多。 “沈百终。” 水母阴姬看起来有点疲惫,有点虚弱,但她还是大步走了过来,径直坐到沈百终对面,冷冷道,“你到我的神水宫里来做什么?” “查案。”沈百终取出先前的那块铁牌子,放到桌上,推至水母阴姬面前,“不是沈百终在查案,是锦衣卫指挥使在查案。” 水母阴姬死死盯着铁牌,双拳握紧,脸色青一阵白一阵,大声道,“你要查什么案?” “独孤九剑。” “我这里没有什么独孤九剑,你走吧!” “没有独孤九剑,就交出雄娘子。”沈百终淡淡道,“等雄娘子供出证词,我就再来。” 水母阴姬猛地拍向桌子,桌子立刻碎裂,木片四射飞出,直没入地板与墙壁之中,陆小凤抽空看了一眼,却连一个尾巴也看不到,可见水母阴姬内力之深厚,寻常的木头到了她的手中,也可以比得上金石铁器。 “你还想再来?”水母阴姬怒道,“我这里也没有什么雄娘子,你最好赶快走,否则我就要你死!” “你认为自己可以赢。”沈百终坐在椅子上,从始至终,连动也没有动过。 “没错。”水母阴姬冷冷道,“你虽是当今江湖中公认的天下第一,却也不是和所有人都比过的,既没有和所有人比过,我又为什么会不如你?” 陆小凤却好像看热闹不嫌事大,一点也不担心沈百终,点头道,“有理,这种事无论是谁也说不准的。” “那我们就比。”沈百终道,“我赢了,你交出雄娘子和剑谱,放了楚留香、陈绝音还有那三个女孩子,你也要和我走。” “你若是输了呢?”水母阴姬问道。 “我若是输了。”沈百终站起身来,突然笑了,“我若是输了,这里会被北镇抚司包围,你的神水宫会被军队踏平。” 水母阴姬怔住,“你……” “你一开始就没有选择的。”沈百终淡淡道,“这件事已涉及到皇室的尊严和朝廷的威信,无论是谁都要付出代价。” “那你为何还要与我比?” “我和你比,只是因为我尊重我的敌人。”沈百终提刀走向门外,“还因为我要震慑江湖,我必须让所有人都知道我是天下第一。” 水母阴姬突然笑了,似乎已抛下一切,露出一种谁也无法读懂的复杂笑容,“很好,你很好,我喜欢骄傲的人。我若是输了,也绝不会让你为难,我的一切,你都可以拿去!” 第43章 水母绣花针 神水宫中多是水路,需要弟子们在水中游动往来,几乎没有平地,道路也大多狭窄,唯一一处可以用来比试的地方就是湖中心的巨石。 这块巨石就是无花曾用来讲经的巨石,就是这个地方把与世无争的神水宫拉入了一场阴谋之中,现在它的结局如何,也要由这个地方来判定。 这世上的事总是有一些巧的。 水母阴姬拂袖按下机关,轰隆隆的响声中,湖中逐渐升起一条青石板路,从岸边一直连到湖心。 “请。”水母阴姬冷冷道。 沈百终走在前面,似乎一点也不担心水母阴姬会在背后偷袭出手。 水母阴姬当然也不会偷袭,她只是跟在后面一步步走进湖中。 这两个人一个比一个冷,一个比一个不爱说话,一个比一个有傲气,陆小凤看了看他们俩,在湖边找了个地方坐下。 也许他只可惜这里没有瓜子和茶点。 你若是给他一个馒头也不错,他绝不会嫌弃的,因为这人完全就是来看热闹的。 “你不用刀剑。”沈百终道。 “我不用。”水母阴姬道,“我用的是手,你应该知道,用手和脚的人,远要比用刀剑的人要可怕得多。” “可不可怕我不知道。”沈百终横过刀锋,抬手自刀面上擦过,道,“但他们通常都很自信。” “很好。”水母阴姬彻底脱去外袍,将其扔入水中,“只有活下来的人才有资格评论强弱。” 瀑布后的琴音乍停。 水母阴姬已攻了上来,她的掌法在水中练成,是以也像水一般绵密流畅,短短一瞬,就已攻出六招,叫人不能靠近,只能后退,而若是退入水中,入水的那一刻,自然也就败了。 沈百终的刀只有一柄,照理说在这种事上总是吃亏的,但这刀要是砍向脖子,无论是谁都要躲的。 水母阴姬用力在地上一踏,弯腰躲过刀去,一个扭身就再次拍向了沈百终的腰腹,在这生死变化之际,她的反应竟如此灵敏,而她的内力也非同一般,这么一踏之下,巨石已裂开几条缝隙。 绣春刀刀柄击向水母阴姬的左手,沈百终的左手也化掌为刀,拦住了水母阴姬的右手,两人真气迸发间,已鼓起了衣袖,湖上终年飘荡的水雾也已霍然向外散去,席卷湖边的树林,木叶全部挂上水珠。 这简直不像是人在打架。 闻讯赶来的弟子们都瞪大了眼睛,乱作一团,她们从没有见过敢和水母阴姬动手的人,也从没有见过别的外人,更没有见过如此可怕的景象,这湖对于她们而言,早就是一种地位的象征,现在看到这一幕,简直不知道该如何呼吸。 陆小凤先前见过的中年妇人正在叫这些弟子噤声,叫她们后退,不要打扰到这一场比试。 “三姐,三姐,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有人问道,“那个人是不是沈百终?我们怎么会惹到朝廷身上去?” “三姐,我们会不会被处死?” “三姐,我们该怎么办?你能不能去帮帮师父?” 还有人道,“三姐!不如我们去牢里把楚留香他们押出来,逼沈百终停手!” 中年妇人一怔,下意识看向坐在湖边的陆小凤,终于还是摇摇头,“我们听师父的,师父怎么说,我们就怎么做。” “可我们该怎么做?” 中年妇人道,“等,我们只有等!” 陆小凤也有些担心这些天真烂漫的女孩子会一时失了分寸,冲上去帮忙,所以一直偷偷用余光看着,现在听到这句话总算放下心来,把目光重又移回湖上。 就在这时,弟子中突有一人腾空而起,手持两把短剑,径直奔向湖中,刺向沈百终的后背。 短剑上系着两块红绸缎,在一片青绿的山水之色中甚是惹眼,这人当然就是公孙大娘。 陆小凤霍然起立,一双手已拾起岸边的石块,他这个人虽不用暗器,但任何东西到了他的手里,绝不会比暗器要差,还有什么东西比得上灵犀一指的指力? 公孙大娘身在半空,绝不可能中途躲闪,这是天然的靶子,凭着陆小凤的武功,这一击必然命中。 石块已夹在指中。 可公孙大娘却仍在向前。 怎么回事? 陆小凤怎么了? 难道他突然心软了?难道他中了神水宫不知何时下的毒药? “你最好不要动。” 陆小凤没动,因为一根绣花针就扎在他脚边的泥土里。 刚扎上去的绣花针。 绣花针轻若鸿毛,江湖上选这种武器的人并不多,上一位成名的还是那一位日月神教的教主,现在由陆小凤身后这人用来,却也举重若轻,如同□□。 更何况这上面还淬了毒。 这毒看起来也并不比暴雨梨花针上所淬之毒要差。 公孙大娘已跃上巨石去,她的一双短剑轻灵而又锋利,无论什么时候用来,也如同是起舞一般,而这舞眼看就要舞到沈百终的身上。 陆小凤身后站着的正是那个黑衣女人,此时她的眼中已露出恶毒的笑意,道,“陆小凤,你说看着自己的朋友去死,自己却无能为力,是不是也是一件很快乐的事情?” “谁会死?”陆小凤竟还有心情去和她聊天。 “当然是沈百终。” “沈百终怎么会死?” “两人夹击,他难道还能活?”黑衣女人冷笑道,“一个人的武功再高,也是有极限的,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说过乱拳打死老师傅这一个说法?” “我听过。” “那么你就该给他准备一口棺材了。”黑衣女人声音突然一顿,笑道,“是我忘记了,你们已有很好的棺材。” “你既然认为他会死,为何还不敢对我出手?”陆小凤淡淡道。 湖中巨石上,沈百终已在以一敌二。 见到有人帮忙,水母阴姬先是大怒,立刻要与沈百终一起杀了公孙大娘,可等她听到公孙大娘喊出的那一声雄娘子之后,却又怔住,最终与她联起手来。 爱情果然是一种难以琢磨的东西,它可以消磨一个人的意志,也能改变一个人的想法。 更能让一个人放弃自己坚守的品格,最起码水母阴姬已经放弃。 黑衣女人不说话。 陆小凤于是替她说道,“因为你害怕。” “我害怕什么?” “你害怕沈百终会赢,他若赢了,对我出手的人岂不是会死得很惨?” 黑衣女人冷笑道,“你在放什么狗屁!你以为我会害怕这个?” “你应该害怕的,因为你本该死了!” 最后半句话一吐出,黑衣女人的气势就不由得为之一泄,陆小凤抓住机会,向后一推,紧接着一个翻身,就躲过了那枚致命的绣花针。 而他翻身的过程中,已把手中攥着的石子打了出去。 公孙大娘正刺出去的剑突然一偏,腿上也突然一软,人就跪了下去,就在这一瞬间,一条胳膊就飞了出去,鲜血洒出,巨石被染红,随后又是叮啷一声,短剑也失了一把。 高手相争,怎么容得了半点差错? 黑衣女人听到公孙大娘的惨叫,不由得脸色发白,额头上逐渐沁出冷汗来。 “金九龄。”陆小凤笑道,“你扮成女人的样子倒也不错。” 金九龄冷冷道,“谢谢夸奖。” 他的脸皮倒也真的不错,猪头肉都没有他厚的。 “公孙大娘丢了一条胳膊,我们不妨把她算作半个人。”陆小凤道,“这样一来总算有些公平,现在就轮到我们两个来……” 金九龄突然打断了他的话,“你怎么知道是我?” “因为我们曾是朋友,我们已认识十年了。”陆小凤暗叹道,“我很了解你,正如你很了解我。” “所以呢?” 陆小凤道,“那天晚上我在客栈见到你,你说自己并没有淋到雨。” “那又如何?” “大雨下了三天,你又从不会带伞,若不是提早到了客栈准备,你怎么会没有淋到雨?” 金九龄脸色一变,忍不住道,“可我后来已经死了!” “没错。你死的很对,也很像是真的。”陆小凤笑了笑,道,“我和沈百终那个时候也是真的为你着急,我们那副急切和痛苦的样子并不是装出来的。” “我知道!所以我也认定你们上了当。” 陆小凤道,“可你忽略了一件事。” “什么事?” “'店小二的事。即使有刺客,他也不必去杀店小二的,更何况他死的实在是太巧了。你去后厨催酒,只是为了找一个地方将他灭口,顺便再让自己死掉。” “我为什么要杀店小二?他只不过是一个普通人。”金九龄冷冷道。 “普通人可以替你埋下机关,还能替你在楼梯底下挖出一个洞来。”陆小凤叹道,“沈百终竟还以为我不知道,可他这个人说谎时,实在是很容易被别人发现的。” 金九龄的脸色已由白转青,“难道你们早就看破了我的计划?难道你们一直是在演戏?” 陆小凤摇摇头,道,“这些只是微不足道的小事,我们真正开始怀疑你的时候,还是在那家棺材店里。” “为什么?” “那些棺材是你订的。” 金九龄点点头。 陆小凤笑道,“你忘了给你自己订一口!你难道不知道这已暴露出你是个坏人的事实?我们五个人都有棺材,为什么只有你没有?” 金九龄怔住,他看起来恨不得抽自己一巴掌,他万万也想不到问题竟会出在这里。 陆小凤却还在说,他恨不得直接气死金九龄,“那晚在客栈的刺客与中原一点红是一路人,楼梯下的陷阱又是一路人,公孙大娘是红鞋子的人,船店门口刺杀沈百终的又是一路人,我们怎么可能同时招惹这么多人?他们绝不会在同一个组织里。” 原来船店门口的事情也被陆小凤知道了。 不过沈百终此时还在巨石上与水母阴姬缠斗,他绝不会知道陆小凤已经知道这件事。 既然他要瞒着陆小凤,陆小凤就一定会永远都装出被瞒住的样子来。 朋友间的情谊,是不是永远都是这样温馨,这样替彼此考虑? “没错,这些人都是我花钱雇来的。” 陆小凤点头,道,“你也不必太过失望,最起码那日你临死时说出的宫九二字,实在是一步好棋,我几乎立刻就要相信你是在真的悔过。这个招数很妙。” “很好。”金九龄突然笑了。 “什么很好?” “你说得很好。”金九龄冷冷道,“你说了这么多,却根本没有半点证据。” “我确实没有。” “我也许的确没有你聪明。”金九龄淡淡道,“但我现在也并没有输。” “哦?” “沈百终死了,你也死了。我就是这里唯一与朝廷有牵扯的人。”金九龄突然叹道,“我怎么也想不到水母阴姬会杀了你们二人,等我回京城禀报皇上以后,一定会领着大内高手来替你们报仇。” 陆小凤奇怪地盯着他看,好像第一次看到脸皮这么厚的人。 “你还是不要抵抗为好。”金九龄淡淡道,“看在你们替我买棺材的份上,我一定也让你躺进一口好棺材去,要不然你就只能沉尸湖底了。” 这时却突然有人站在了金九龄背后,微笑道,“听说这棺材我也有一口的,在下不胜荣幸。” 第44章 下饺子 金九龄已不想回头。 因为他已知道站在自己背后的人是谁。 楚留香笑道,“金捕头怎么不和我打招呼?这未免有些失了礼貌。” 陆小凤道,“他自然不敢回头看你,做了亏心事的人总是不敢看别人的。” “金捕头做的亏心事难道还少么?”楚留香笑道,“我以为金捕头这样的人是不会感到害羞的。” 这两个人一唱一和挤兑着金九龄,金九龄这样的人怎么受得了? “我早已不是六扇门的捕头了,你又是在叫谁?”金九龄背对着楚留香,冷冷道,“我看楚香帅的记性是大不如从前了。” 陆小凤道,“奇怪,我刚才还听到有人自称与朝廷有联系,这人去哪里了?莫非是你放屁把他吹走了不成?” 金九龄咬牙切齿,却动也不敢动,只因他是一个气量狭窄、锱铢必较的小人,就向来把其他人也想得和自己一样,此刻他就担心陆小凤和楚留香联手杀他,自然吓得够呛。 楚留香打量几眼金九龄,便看向湖中心,道,“沈百终怎么样?” “他当然好得很。”陆小凤淡淡道,“他只是想要把水母阴姬活捉回去,才迟迟不肯真的动手。” “那里怎么还有一个人?” “那个人是公孙大娘。”陆小凤道,“我们也是要抓她回去的。” 楚留香知道陆小凤不会骗自己,不由叹道,“我做梦也想不到沈百终的武功原来有这么高的。” “哦?” “石观音的武功已经很高。” “没错。” “可我还是听说石观音从不敢接近神水宫。”楚留香道,“她似乎很害怕水母阴姬。石观音赢不了水母阴姬,但你又说沈百终可以轻松应对水母阴姬,那么……” 陆小凤突然笑道,“这你就说错了,我们都知道水母阴姬喜欢女人的,也许这就是石观音害怕她的原因。” 楚留香怔住,也笑出声来,道,“有理,你说的有理。” 他们竟聊起天来,半点也不把金九龄放在眼里,金九龄气得要死,却只有忍着。 “你是怎么出来的?”陆小凤问道,“苏蓉蓉、李红袖还有宋甜儿怎么样了?陈绝音又到了哪里去?” 楚留香道,“我当时确实已被水母阴姬点住穴道,本该动不了的,可我恰巧学过一门功夫,可以把穴道的位置移开一点点,让人点得不是那么牢靠。” 陆小凤已不想再考虑楚留香这些奇怪的武功都是从哪里来的,当他知道有人可以用皮肤呼吸时,就什么都肯信了。 “蓉蓉她们已在来这里的路上,她们的武功都不太好,要慢一些。” 陆小凤点点头。 楚留香接着道,“陈绝音似乎受了一点伤,但她却怎么也不肯让蓉蓉替她看看,一解开穴道就走了,你没有见到她?” “没有。”陆小凤皱眉道,“她并没有来找沈百终。” 两个人对视一眼,都是一惊,突然出手攻向了金九龄,一人伸手去扣他的左肩,另一人去拍他的腰腹。 金九龄的武功虽还不错,却比不了他们之中的任何一个,更何况是一次面对两个人,几乎是立刻就败下阵来,口吐鲜血,动弹不得倒在了地上。 楚留香在袖中摸了摸,摸出一根麻绳。 陆小凤觉得奇怪,问道,“你哪里来的麻绳?” 楚留香笑了,“当然是我自己身上来的,我就是被这根绳子捆住的,我在被捆住的时候,发誓一定要让这幕后黑手也尝尝这滋味。” 陆小凤点头,道,“陈绝音朝哪里走的?” 楚留香道,“我虽不知道她去了哪里,但我知道雄娘子在哪里。” 陈绝音一定是去找雄娘子取剑谱了。 陆小凤和楚留香变得这么急,就是这个原因,楚留香担心陈绝音的伤势,而陆小凤既担心她的伤势,又担心她会正巧与不知在哪里的中原一点红起了冲突。 两个人立刻就走。 ———————————— 中原一点红是一个很孤独的人。 这一点谁都不能否认,即使是曲无容也不行。 他们虽已爱上对方,有了从未拥有过的感情,中原一点红却还是很孤独,因为他背负着沉重的宿命,他必须听从别人的安排,他必须狠辣,必须孤僻,现在他多了一个要保护的人,这副重担就更压得他喘不过气来。 就在几天前,薛笑人给了他一个任务,这个任务就是得到独孤九剑的剑谱。 独孤九剑剑谱失窃的消息早就不是什么秘密,为了找出这个人来,六扇门和北镇抚司几乎要把京城翻个底朝天,那段时间里,就连街上的普通混混,都是连大气都不敢喘的。 中原一点红自然也知道。 但他却还是来了。 中原一点红是薛笑人养大的,他的武功也是薛笑人传授的,就算薛笑人要他去死,中原一点红也绝不会拒绝。 可沈百终岂不是也已在沙漠中救过他一命?这一命,中原一点红同样忘不了。 所以他已在曲无容最喜欢去的那一家点心铺留下了一封信和三千两黄金。 信里是遗书,黄金是中原一点红的所有家当。 夺到剑谱后,中原一点红就会自杀。 而他现在已在小楼中。 “你是谁?”看到推门而入的黑衣刺客,雄娘子眼中露出一丝希望,大声问道,“静儿呢?是不是静儿的典礼开始了?” 中原一点红不说话,他从不会在不相干的人身上浪费时间。 雄娘子已一天未出过门,他虽想要出去,但一想到水母阴姬的警告,就硬生生住了脚,只能在房间里来回踱步。 这一早本该有人立刻来叫他的,水母阴姬也本该来的,可到现在为止,踏进这小楼的却只有中原一点红一个人,这怎么能不叫他着急?怎么能叫他不抱着希望? 中原一点红冷冷道,“剑谱在哪里?” 雄娘子的脸色突然变得很苍白,后退几步,握住了放在桌上的剑,慢慢道,“我从没有听说过什么剑谱,你是什么人?” “如果你没有听说过剑谱,我就是要杀你的那个人。” 雄娘子眼中闪过犹豫,道,“他给了你什么?他给你的我也能给你!” “剑谱。”中原一点红吐出两个字。 雄娘子不想死,他本来不怕死的,可他现在心中还有一个人放不下,这个人就是他自己的女儿,雄娘子冒着天下大不韪去偷剑谱,就是为了看一眼司徒静,现在又怎么肯轻易去死? 但剑谱丢了,水母阴姬会不会把他丢出神水宫去? 雄娘子不敢赌,所以他只有一个选择。 剑光一闪,带着极强的风声,刺向中原一点红的胸口。 金铁交击声中,中原一点红的剑已架住雄娘子的剑,在其上画了一道弧线,绕着他的剑走了一圈,将其压了下去。 雄娘子反手一抽,手腕翻转间把剑撤出,抬腿去踢中原一点红的膝盖,等中原一点红的剑在他脸前划过时,他的人已一个翻身,踩到了桌子上。 雄娘子能做得了那么久的淫贼,始终没被六扇门抓住,轻功自然不错,而他后来与水母阴姬结合之时,更是日日与绝顶高手相处,就算后来落魄,也有君子剑黄鲁直做好朋友,这么多年下来,已称得上一流高手。 长而窄的剑横扫而过,桌上的青铜油灯断为两节,呛啷一声滚下桌来,又被两人不知是谁一脚踢开,撞在墙上彻底碎裂。 中原一点红的剑法快而迅疾,变化莫测,他的剑法以手腕发力,是世上少有的法子,故而狠辣凌厉,雄娘子只要稍有不慎,就会被削下一块肉来,时间长了,脸上已流下许多冷汗,后背也被彻底浸湿。 这时门突然又被推开,门外闯进一个人来,一掌便拍向中原一点红。 “宫南燕!”雄娘子惊讶道。 宫南燕却连看也不看他,使出传自水母阴姬的掌法,掌掌封锁中原一点红的退路。 “你是什么东西?”宫南燕大喊道,“你知不知道这个人只有我才能杀的?” 中原一点红虽要应对两个人,却还是不显半分慌乱,灰白色的眼睛好像一块坚冰,没有半分波动。 就在这时,从屋顶上又下来一人,直直落到房间正中。 神水宫中最重要的小楼之一,竟好像成了什么菜市场,谁都可以来这里逛逛。 落下来的这人胳膊上系着一块白布,上面仍有些血迹,显然是不久前刚受过伤,但你只看她的神色,绝不会看出这人有什么问题。 这人冷得和中原一点红不相上下,你站在他们面前,只会疑心自己是不是欠了钱。 这个人当然就是陈绝音。 “他是个人,你又是什么东西?”陈绝音冷冷道,“这个人也不是只有你能杀,皇上已说过要把他斩首示众。” 此话一出,所有人都怔住。 宫南燕惊道,“你是锦衣卫的人?” “是。” “锦衣卫……”宫南燕喃喃一句,突然大声喊到,“你们都听到没有?这个女人是锦衣卫的人,我们不如一起解决了她,再争斗也不迟!” 中原一点红摇摇头。 雄娘子也不相信宫南燕。 四人僵持下来,一时间谁也没有继续出手。 刀已出鞘。 是绣春刀。 雄娘子勉强笑道,“这位姑娘,我……” 陈绝音冷冷道,“剑谱。” 中原一点红也要剑谱,也看向雄娘子。 说来也好笑,这里的三个人,一个誓要杀死雄娘子来博得师父的宠爱,一个只要剑谱,根本不在乎他的死活,还有一个既要剑谱,也要把人带回去问斩,立场虽不同,但都是看不得雄娘子好过的。 唯一一个关心雄娘子的人,正在巨石上与人缠斗,根本分不出心来。 而这个人,也是被他亲手推开的。 你说这世上的事是不是奇妙得很?伤害了别人的人,是不是迟早会遭到报应?他们的人生,是不是会过得很艰难? 雄娘子现在却没有空思考这些,他只想活命,只想见到司徒静。 已分不清是谁先动的手,四个人混作一团,叮哩当啷的声音不绝于耳,中原一点红和陈绝音要夺剑谱,自然对雄娘子下手,可他们却又不得不防着对方,向对方出手,莫说剑谱只有一份,就是有两份,也必须在一个人手里。 宫南燕要杀雄娘子,却又不愿意让别人杀了他,一会对雄娘子拍出一掌,一会儿又替他挡下一剑,简直捉摸不透。 当然最惨的还是雄娘子,混在三人中,他已分不清自己是谁,到底要对付谁,谁在与谁交手,而他又该怎么脱身,下一秒就要发疯。 这四个人你打我,我打你,不一会儿就已拆了一个房间,打到了隔壁的仓库去。 仓库里放着神水宫的账簿与绫罗绸缎,四个人在这里打起来,更是纸墨乱飞,五颜六色的布匹在地上滚来滚去,热闹得像是在过节。 楚留香和陆小凤站在走廊里,简直不知道该帮哪一个。 陆小凤摸摸胡子,又摸摸鼻子,最后用手肘碰碰楚留香的胳膊,道,“你看这像不像是在锅里煮饺子?” 楚留香叹道,“像。” “那么我们该怎么把饺子从锅里捞出来?”陆小凤苦笑道,“烫死可不是什么好的死法。” 楚留香道,“不如这样。” “你说。” “我喊一声水母阴姬,你喊一声沈百终。”楚留香慢慢道,“宫南燕没有听过我的声音,必然上当,而中原一点红和陈绝音认识你的声音,一定会关心则乱,等他们都扭头的时候,我们就冲上去制住他们。” 陆小凤道,“这个法子很好,我们应该喊的小声些,不要让沈百终和水母阴姬真的听见。” 楚留香道,“好。” 于是两个人喊出声来。 四个人果然停下,一齐看向湖中。 湖中雾气大散,巨石已遍布裂痕,沈百终一身黑衣,正从地上拔出刀来。 地上还有一个人,就在刀下。 水母阴姬的胸口绽出鲜血。 这鲜血也正从刀上滴下。 第45章 深水 宫南燕瞪大眼睛,张开嘴想喊,却根本发不出声音来,此时她眼里早已没有别人的刀剑,满目都只剩下鲜红色的血。 陈绝音也收了手。 雄娘子更是一屁股坐在地上,脸色苍白得可怕,没有人知道他到底是在关心自己的前途,还是在关心水母阴姬这个人。 中原一点红虽然冷傲,却也知道现在并不是出手的时候,于是收了剑离开仓库,似乎已独自去别的地方寻找剑谱。 雄娘子总是不会跑的,他现在离开,一会儿再回来就是,难道还会失手不成? 中原一点红实在不知该怎么面对沈百终。 湖中。 巨石。 碎裂的巨石。 “你输了。”沈百终淡淡道。 水母阴姬吐出一口血来,双手死死握住胸口的绣春刀向外推,一边推一边笑,“你说得没错。” “你不要动。”沈百终皱眉道,“刀如果拔出来,你就会死。” “难道你不准备杀我?” “即使要杀,也要先审再杀。”沈百终道,“因为我并不清楚这一切到底是如何发生的。” “哦?你还有不清楚的事?” 水母阴姬的手上流出血来,血顺着刀流,一直流到她的衣袖上。 她还没有松开刀刃。 “每个人都会有不清楚的事。”沈百终盯着她的眼睛,缓缓道,“这个世上也从没有万能的人。” 水母阴姬沉默片刻,叹道,“这个道理说来简单,却也不是谁都能真正懂得的。” “你想问什么?”水母阴姬突然道。 “剑谱。”沈百终道,“是不是你让雄娘子去偷独孤九剑的剑谱?” “是。” 沈百终有些吃惊,因为他并没有从水母阴姬的武功中看出半点独孤九剑的影子。 武功到了他们这样的地步,任何功法,即使是只看了一眼,也可以将其用的得心应手。而水母阴姬看起来也并不是像是会偷盗的小人。 “我并没有想要那本剑谱。”水母阴姬缓缓道,“我只是为了让雄娘子不要再来找我。” “为什么?你明明还喜欢他。”沈百终道,“你甚至为了他与公孙大娘联手。” “那是因为静儿已经死了。”水母阴姬痛苦道,“静儿就是司徒静,我和他的女儿,她已经……我又怎么能让雄娘子见到一个活着的女儿?” 沈百终明白了。 “所以你叫他去偷独孤九剑的剑谱,只是因为你认为他绝对办不到。”沈百终道,“他既然办不到,你自然就有了借口不让他见司徒静。” “没错。大内皇宫已是世上戒备最森严的地方,如果那里都挡不住他,还有什么地方可以呢?” 这一点倒是水母阴姬想错了,她但凡换一个地方,雄娘子也绝不能完成任务,因为他最擅长的就是假扮女人,而皇宫中最不缺的就是女人。 只要找个不收女人的门派,雄娘子就会吃瘪。 少林寺就很不错,大师们非但不收女人,也绝不会对女人动心。 但这却也并不是什么好的借口,此事过后,守宫门的就要换一批人了。 陈绝音已顺着石路来到巨石上。 沈百终松开刀柄,道,“替她包扎。” 这时又有一人来到石上,道,“蓉蓉已经来了,公孙大娘的伤就交给她吧,她的医术也是不差的。” “嗯。” 这个人当然就是楚留香。 至于陆小凤,此时却还在楼上与宫南燕交手。 面对漂亮的女孩子,陆小凤下手总是要轻一点的。 因为他总是认为女孩子活在世上已很不容易,江湖中的女孩子就更难,而混江湖的好看女孩子更是要再难一点,所以此刻他也并不愿意伤到宫南燕。 无论如何,要抓人家的师父,总是理亏的。 “你让开!”宫南燕嘶声道,“再不让开,我就杀了你!” 陆小凤摸摸胡子,拧身躲开宫南燕的匕首,一伸手,就够起一个板凳来,当作了临时的武器。 “你总能过去的,又何必着急呢?” “我当然可以过去。”宫南燕冷冷道,“可我过去时,她就已经死了!” 板凳被踢了一脚,碎裂开来炸了一地。 “我保证沈百终并不会杀她。” “我不信。”宫南燕大喊道,“你让我过去!” 陆小凤不说话,宫南燕根本看不清他如何出手,也看不清他的动作,只是眼前一花,手里的匕首就到了陆小凤手中。 刀柄夹在陆小凤的两根手指中,好像本就是他自己的刀。 宫南燕的冷汗流出,她的嘴唇也已在颤抖,她知道陆小凤的意思,他虽没有说话,却用行动表达了一切。 “你只需要再等一等。”陆小凤微笑道,“像你这样的女孩子,还很年轻美丽,时间还有一大把,为什么不愿意等一等呢?要知道无论是什么人,一辈子都总要等一等的。” 陆小凤说着说着,却突然顿住了,因为宫南燕的眼泪已落了一地。 “我求求你,只要你让我过去,我什么都肯答应你!”宫南燕哽咽道,“见不到她,我情愿立刻就去死!” 陆小凤怔住。 “你可以把我的穴道点住!”宫南燕道,“只要把我的内力封住,我就再也不能动手了对不对?就算我有内力,也赢不过沈百终呀!” 话已至此,陆小凤还怎么能够拒绝她? 他只有跟着宫南燕过去。 但陆小凤当然也已点住宫南燕的穴道,他做事情虽然随性,却从不会大意。 至于地上瘫坐的雄娘子,还有谁会在乎他呢?就像是中原一点红想的那样,他总是跑不了的。 公孙大娘已经昏迷,苏蓉蓉将药粉洒在公孙大娘的伤口上,替她止了血,又从怀中掏出一块丝巾来替她包扎,她做这些事的时候,宋甜儿和李红袖就在楚留香身边,好奇地盯着沈百终看。 陈绝音站着站着,就黑了脸,移了几步挡住她们的目光。 楚留香有点想笑,咳嗽几声,忍了下去。 “公孙大娘和金九龄为什么可以在神水宫中活动?” “金九龄是谁?”水母阴姬怔住,“我从没有听说过这个人。” “你没有?” 水母阴姬似乎想起来什么,犹豫道,“莫非你在说以前很有名气的那个六扇门捕头?” “是。” “我不认识他。”水母阴姬冷冷道,“我从不和男人讲话,你是和我讲话的第二个男人。” 第一个当然是雄娘子。 这话听起来很奇怪,不过沈百终并没有在意,而陈绝音虽然在意,却绝不会在沈百终与别人谈话时插嘴。 “那个与公孙大娘在一起的人就是金九龄。”沈百终平静道,“既然你不认识他,就告诉我你为什么会同意公孙大娘进入神水宫,又为什么会把苏蓉蓉、李红袖、宋甜儿这三位姑娘关起来。” “因为公孙兰想做我的朋友。”水母阴姬道,“这三个人就是她送给我的礼物。” 楚留香暗叹一声,看来公孙大娘留下他这三位红颜知己的命,只是为了讨好水母阴姬。 “最后一个问题。”沈百终道,“你认不认识宫九?” 水母阴姬摇摇头,脸上露出一种很茫然的神色。 看来天一神水的丢失确实不是她故意的。 若她知道无花盗取天一神水这件事会害死她的女儿,恐怕也不会对天一神水疏于看护。 沈百终点点头,接过陈绝音双手捧上来的绣春刀插入鞘中,扭头看向正走过来的陆小凤。 “你已问了?”陆小凤问道。 “我问了。” 陆小凤点点头,接着道,“这位姑娘是……” 他的话还没说完,宫南燕就从陆小凤背后扑了过去,扑向躺在地上的水母阴姬。 水母阴姬本来冷漠的眼睛看到她时,却也流露出很温柔的神色来,缓缓道,“你怎么来了?我明明让你呆在你三姐的地方。” “我怎么会不来?”宫南燕痛哭道,“我怎么忍心你一个人呆在这里?我怎么能放心你呆在他们中间?” 陆小凤忍不住摸了摸鼻子,这话倒好像把他们说得像是土匪一般了。 水母阴姬挣扎着抬起手,摸了摸宫南燕的头发,在她脸上留下一串鲜血来。 宫南燕的哭声更大。 水母阴姬突然动了动,勉强向四周看去,问道,“他呢?” 宫南燕的哭声立刻停下,也问道,“你说谁?” “就是他。” “你现在还想着他?”宫南燕瞪大眼睛,冷冷道,“他一看到你输给沈百终,就吓得连狗也不如,已经瘫在地上很久了!” 水母阴姬叹了很长的一口气,道,“他的胆子本来就很小的。” “那么你究竟喜欢他哪一点?”宫南燕一字一字道,“他明明胆小如鼠,对你也只剩下害怕,心里只想着他的女儿,你到底喜欢他什么?” 水母阴姬叹道,“我也不知道。” “你也不知道?”宫南燕笑了,“你竟然说你也不知道,那么我又算什么?你为什么不肯好好看看我?你知道我有多讨厌这一张脸么?我每天照镜子时,都恨不得拿刀刮花自己!可我一想到你是喜欢这一张脸,我就又,又不敢了……” 水母阴姬沉默了许久,愧疚道,“是我对不起你。” 宫南燕低着头不说话。 沈百终突然道,“你有没有叫人过来?” 陈绝音点头,道,“外面已有三队人马在等,随时可以攻进来。” “好。”沈百终道,“水母阴姬、雄娘子、公孙大娘这三人带走,金九龄送去给六扇门的英万里英先生那里去。” 陈绝音远远看向岸上惊慌失措的女弟子们,恭敬道,“那些人怎么办?一并抓走还是就地格杀?” “她们没有做什么错事。”沈百终摇摇头,“让她们留在这里生活,你从手下抽一个人过来,帮助她们和外界接触。” “是。” 就在这时,谁也想不到的事情发生,宫南燕竟突然从袖中抽出了一把短刀,噗嗤一声扎进了水母阴姬的胸口。 她甚至担心自己失去内力扎得还不够深,竟又向下按了按。 “你在干什么?”陆小凤吃了一惊,立刻向前快步走去,因为他觉得宫南燕的神色一直有些不对,故而也一直暗暗关注着她,此事发生以后,他竟是第一个回过神来的。 沈百终看了一眼,拦住陆小凤,摇了摇头。 这把刀看准了原来的伤口捅,水母阴姬已不会再有救。 水母阴姬也吃了一惊,痛呼一声,颤声问道,“你为什么……” “因为我已经疯了!”宫南燕揪住水母阴姬的头发向前拽起,吃吃笑道,“我杀不了雄娘子,就要杀了你!我一定要和你在一起!既然你的心里只有他,那么我就要和你一起死,这样总算赢了他一点,你说对不对?” 话音刚落,宫南燕竟不知咬破了何时藏在嘴里的毒药,猛地咽了下去,当下就死在了水母阴姬的怀里。 水母阴姬紧紧搂住宫南燕的身体,目中流下泪来,“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这事情发生的实在太快,谁也没有想到宫南燕竟会是如此骄傲病态的女孩子,谁也没有想到她竟然想杀死水母阴姬,就连带她过来的陆小凤也没有想到。 风好像突然冷了一些,寒风吹过宫南燕逐渐变冷的尸体,吹过她瞪大的双眼,直叫人胆寒。 这里胆子最小的宋甜儿已躲在了楚留香身后,连眼睛也不敢睁开。 李红袖更是为这样的感情流出泪来。 水母阴姬突然狂笑起来,笑了一会儿,又开始伏地痛哭,等她抬起头来时,已叫人分不清她是在哭还是在笑,看起来已和疯了没什么两样。 “沈百终!”水母阴姬喊道。 “我在听。” “我想求你一件事。”水母阴姬淡淡道,“就只有这一件,独孤九剑的剑谱在瀑布后面的石盒子里,你随便找一个弟子去拿吧,她们自然不敢不给你。” 陈绝音冷哼一声,飞身而出,跃到岸边,拨开那些早已吓傻的弟子们走进瀑布。 “你要求我什么?”沈百终问道。 “我求你不要管我。”水母阴姬突然坐了起来,将宫南燕的身体打横抱起,搂在了身前。 她竟好像突然有了些气力,但无论是谁,也看得到她早已染红的衣服,知道这个人只不过是回光返照而已。 沈百终似乎已看出什么,点点头,道,“我们走吧。” 宋甜儿犹豫道,“我们不救她么?” 楚留香摇摇头,道,“甜儿,不要问那么多了,我们走吧。” 宋甜儿心里奇怪得很,看看苏蓉蓉,又看看李红袖,最后看向走在最前面的锦衣卫指挥使,可她又偏偏不敢去问沈百终,只有把疑惑全部吞回肚子里。 巨石上已无人。 水母阴姬长叹一声,一掌拍碎早已遍布裂痕的青石,随着石块沉入水中。 漆黑。 世上最黑暗的地方恐怕就是水中。 很深很深的水中,是透不进半点阳光的,而你之所以觉得这地方黑暗,除了没有阳光之外,就是因为心里害怕。 很少有人会到这么深的水里去,现在水母阴姬就去了。 她的呼吸已逐渐困难,可表情却是从没有过的平静。 宫南燕的头发在水中四散开来,水母阴姬虽早已看不到这些,却还是能感受到它们的柔软。 头发如同绸缎,轻轻缠绕住水母阴姬的手臂。 你说她有没有后悔? 她是不是已经后悔了? 真正爱她的人只有宫南燕一个,为什么她不肯放下雄娘子去选择宫南燕呢? 其实她是不是已爱上了宫南燕? 没有人知道,也没有人会去打扰她们。 神水宫的潭水,已永远不会再有人去接近…… 第46章 门逃人 “姑姑。” 神水宫的众多弟子早已四散逃离,遇上这种事情,她们能做的似乎也只有逃回自己的房间,紧闭上门,一旦这么做,就好像闭上了自己的眼睛,“闭”上了这件事一般。 被大家称做三姐的中年妇人此时正坐在岸边独自伤神,听到有人叫她顿时一惊,抬头一看是苏蓉蓉,就勉强笑道,“蓉蓉?你,你逃出来了?” 苏蓉蓉点点头,在她旁边坐下,轻轻拉住她的手。 中年妇人顿时流出两行泪来,叹道,“也是,她毕竟也已经死了……你又怎么会出不来?” “我们是被楚留香带出来的。”苏蓉蓉柔声道,“姑姑日后可有什么打算?不如与我们在一起住如何?” “打算?”中年妇人呆呆道。 “神水宫如今已名存实亡,姑姑难道没有什么打算么?”苏蓉蓉担心道,“姑姑放心,我在外面总是有一些产业的,沈大人也说过不会为难你们,你不如就与……” “蓉蓉,莫再说了。”中年妇人突然道,“此事是我对不住你,你被关在湖底,我却想不到任何法子救你,这,这到底是我没用,可是神水宫,我也是绝不会走的。” “为什么?”宋甜儿问道,“这里已经什么都没有了呀,难道你讨厌我们么?” 中年妇人的眼神柔和一点,道,“我已在这里生活了大半辈子,再也出不去了,更何况,我还要留在这里为宫主守孝。” “这里的弟子也是如此。”中年妇人长叹一声,不知是怒其不争还是哀其不幸,“你看她们这些人,遇了事情是只知道躲的。我又怎么能放心得下?” 宋甜儿四下望了一圈,这里果然只剩下三两只水鸟,再也看不到除了他们之外的半个人,不由也叹口气,想不到别的劝说手段。 “蓉蓉,你要保重。”中年妇人道,“我知道楚留香是个君子,你若有心于他,就嫁给他,如若没有,我的房里还替你攒着一些嫁妆,你拿去也能独自生活。” 她竟已忘了先前苏蓉蓉说过的产业二字,也许全天下的长辈都是一样的,生怕孩子的东西还不够用。 苏蓉蓉闻言又羞又惊,握住她的手道,“姑姑,我,你留下来与我一起不好么?” 中年妇人摇摇头,最后久久看了一眼苏蓉蓉,就一头扎进重又升起的迷雾中去,身影逐渐消失。 “有聚有散,这是谁也没有法子的。”楚留香安慰道,“起码我们已经重逢,岂不是一件很好的事情?” 但却并不是每个人都会因为遇见别人而高兴的。 雄娘子就不会。 雄娘子脸上的冷汗已如黄豆般自额头上滚下,却连动也不敢动,好像已被什么东西粘住,离不了原地,只能眼睁睁看着沈百终一步步自桥上走近。 “雄娘子?”沈百终冷冷道。 “是。”雄娘子咬牙道。 “你偷了剑谱。” “没错。” “很好,与我回京。” 沈百终话音刚落,雄娘子就猛地一踢栏杆,自小楼中扑了出去,再用脚尖一勾,就勾到了石桥下方的藤蔓,似乎是要走一招险棋。 小楼建在断崖边,与另一处山峰用石桥连着。 石桥下沟壑万丈,深不见底,下方水流奔涌,青石密布,不时有狂风刮过,再加上这里还有许多常年密布的苔藓,雄娘子如果真的到了石桥背面,确实棘手许多,或许稍有不慎,真的逃走也不一定。 桥背已在近在眼前,雄娘子目中已露出喜色。 “你还想到哪里去?” 雄娘子只觉得衣领处有一股自己永远也无法抵抗的巨力传来,还没有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人就已栽倒在了桥面上。 陆小凤弯腰,伸手,提起一个人,就好像是从兔子窝里提出一只兔子,从母鸡窝里摸出一个鸡蛋般平平淡淡。 而沈百终的表情也始终没有半分改变。 雄娘子这时才明白自己是怎么也逃不掉的。 “你想逃?”沈百终问道。 “不怕死的人,我还从没有听说过。”雄娘子缓缓道,“既然能活,为什么不逃。” “你并不是一个怕死的人。”沈百终道,“怕死的人没有胆子去偷剑谱。” 雄娘子不说话,紧闭着眼睛,似乎再也不愿意睁开。 陆小凤摸摸胡子,道,“怕不怕死暂且不说,这个人倒是我见过的最没有担当的那一个。” 雄娘子的身体颤了颤,似乎想说些什么。 “你是不是想说你做这一切都是为了你的女儿?”沈百终冷冷道。 雄娘子终于还是忍不下去,霍然站起身来,狂吼道,“你对小静做了什么?千错万错也是我的错,她根本不认识我这个人,你又何必对她出手?” “我没有对她出手。”沈百终道。 “你没有?” “我没有。” 雄娘子重又瘫坐下来,喜道,“你没有?我就知道你没有,以你的身份,本不必对她出手的。” 谁知道这时沈百终却继续道,“即使我想对她出手,也是不可能的。因为司徒静已经死了。” 陆小凤忍不住摸了摸鼻子,因为他突然发现,沈百终似乎已有了一些恶趣味,也不知是哪个人教给他的。 天上好像有一道谁也看不见的雷劈在雄娘子身上,他整个人都颤抖起来,茫然道,“她死了?” “死了。”沈百终冷冷道,“你应该早就发现的,水母阴姬本不会拒绝你去见她。” 雄娘子目中流下泪来,痛苦道,“她是怎么死的?” “自尽而死。”沈百终缓缓道,“她认为水母阴姬是杀害自己母亲的真正凶手,所以故意去勾引无花替她复仇,而无花本也想要她去替自己偷天一神水。” “然后呢?” “她怀孕了。”沈百终道,“她知道此事绝瞒不过水母阴姬,于是含恨而死。” 雄娘子喃喃道,“含恨而死……” “你恨吗?”沈百终问道,“你已是别人的父亲,你恨无花吗?” 雄娘子颤声道,“恨!” “你既然恨他,那么别人恨你,你自然也可以理解的。”沈百终淡淡道,“不日就是你的死期,凌迟或是问斩,还要看皇上的旨意,好自为之。” “你死的那天,你害过的那些女孩子,她们的父亲也会来看你。”沈百终又道,“那个时候,他们总是比你要开心的。” 陆小凤又在摸鼻子了,他发现沈百终最近不仅会开玩笑,会瞒着他,就连嘴也要比以前毒。 雄娘子嘶声道,“我能不能去看一眼静儿的墓地?” “不能。”沈百终已在向前走,“她生前以为自己的父亲是个好人,就让她死了以后也这么想吧。” 陈绝音正等在前方,手里已捧着十几张薄纸,正是从水母阴姬放在瀑布后的石匣中取出的剑谱。 “你受伤了。” “是。”陈绝音低头,盯着沈百终的黑色衣角看。 “是谁?” “水母阴姬。” “她已经死了。” “属下看到了。” “嗯。”沈百终点点头,道,“你带上雄娘子、金九龄和公孙大娘回京复命,雄娘子和公孙大娘送去北镇抚司诏狱,金九龄交给六扇门英万里英先生。” “是。”陈绝音应道,“指挥使大人要去哪里?是不是需要队伍跟随?” “不用。”沈百终道,“我去五羊城。” 楚留香这时也带着其他几个人走了过来,笑道,“你怎么又要去五羊城了?难道为朝廷做事情都是这么忙的么?” “谁说不是呢。”陆小凤眨眨眼,靠在身后石桥栏杆上,笑道,“他这个人忙起来的时候,恨不得飞起来到处跑的,我这个抱着大腿的可怜人,只好也跟着大腿去飞。” 楚留香笑了笑,正色道,“这一次真的很谢谢你,如果没有你,我绝不能救出蓉蓉她们,所以如果以后你有什么需要,我也绝不会推脱。就算我又去了沙漠里吃沙,只要你需要帮忙,我也一定能赶得回来。” 沈百终道,“不必如此,就算没有你,石观音和水母阴姬,我也是一样要解决的。” 楚留香摸摸鼻子,又想说话,还没开口就被陆小凤打断了,“你莫要忘了,你可是还欠司空摘星一个条件的,说不定还要替他背一口黑锅,怎么可以再轻易许诺锦衣卫指挥使什么事情?” 这意思就是楚留香背上偷了东西的黑锅,少不了再与朝廷或是六扇门发生一点冲突。 不过司空摘星也并不是那么坏、那么不讲道理的人。 楚留香苦笑一声,从怀中掏出一块玉牌递了过去,道,“物归原主。” 玉牌上有三个大字,正是沈百终借出去的那一块,只是他们谁也没有想到楚留香竟用不上分毫。 苏蓉蓉三人紧跟着道谢。 “你要去哪里?”陆小凤问道,“丐帮、石观音和水母阴姬的事情刚过,你最好找个地方避避风头。” 像他和楚留香这样的人,才最明白名气的重要与可怕之处,好的是他们去到了哪里都有朋友,坏的是他们到了哪里都有敌人,想要借着他们的名气或是身手的敌人。 就算他们只是坐在茶楼里喝口茶,一旦被别人认出,扭头就会传成陆大侠和楚香帅在找人决斗。 这实在是一件很令人烦恼的事情。 “我要去一个菩提庵。” 陆小凤笑了,“你一个大男人去尼姑庵做什么?” “去找胡铁花和姬冰雁。”楚留香道,“他们两个在那里等我,我要是再不出去,他们恐怕就要急死了。” 陆小凤明白了,楚留香要去的那个菩提庵,就是黄鲁直曾经告诉过他的那一个,就是有一个又聋又哑又瞎的老尼姑的那一个。 这个菩提庵,也就是进去神水宫的第二条路。 “这个地方不仅我要去,你们也要去的。”楚留香笑道,“因为蓉蓉的姑姑已经告诉我,这是出入神水宫的唯一一条不用走水的路,你们去不去?” “去!”陆小凤立刻道,“就算有人打断我的腿,我也要去!” 除了楚留香以外,根本没有一个人愿意走水路。 陈绝音一个人也根本不可能带走三个人,所以她只有留下等着外面已接到命令的锦衣卫进来交接。 楚留香顺着瀑布下游走,身后浩浩荡荡带着五六个人,一路走到了一处石阶上。 石阶的尽头连着一个很大很宽敞的铁门,铁门是精铁,陆小凤和沈百终都很熟悉这种东西,北镇抚司的大门就是这一种百炼精钢,而铁门上还铸着两个大铁环,看起来与寻常百姓家的门环没什么两样。 “这个门是不是非敲不可?”陆小凤问道。 楚留香摇摇头道,“不知道。” “不知道?她没有和你说么?” “没有。” “那我们就不妨敲上一敲吧。”陆小凤快走几步,拿起了门环。 可他刚一拿起门环,就又顿住了,叹道,“这样一来我们好像就出去了。” 楚留香虽不明白他想说什么,却也配合道,“对。” “神水宫里山清水秀,漂亮的女孩子也有很多,若是就此住下,其实也是件好事。” “没错。” “可是我们中有人还要去见朋友,有去别的地方办事的,是非出去不可的。” “嗯。” “那么会不会有人要去见自己的妻子呢?”陆小凤慢慢道,“就是那种虽还没有娶过门,但却已视为妻子的人?” 这次是沈百终做捧哏了,“也许是有的。” 这时传来一声幽幽的叹息,一个黑衣人突然从一棵树上翻身而下,落在了地上。 “你们何必要我出来?我又有什么脸面见你们?” 中原一点红,这个人当然就是中原一点红,此话一出,你还能不知道他是谁? “那你又知不知道曲无容已在等你?”陆小凤道。 沈百终道,“她已拜托我救你的性命。” 中原一点红不说话。 陆小凤走过去拍拍他的肩膀,道,“这里已有全天下最粗的一条金大腿,你为什么不愿意抱上一抱?” 中原一点红脸色一变,听他说出这句话来,就明白自己的事情已全部被知晓,叹道,“他是我的师父,又好像我的父亲,即使对我再不好,我又能怎么办呢?” “隐居。”陆小凤道,“和曲无容去隐居,热热闹闹地办上一场婚礼,再生上几个胖娃娃,到时候你还可以请我们去喝满月酒。” “婚礼?”中原一点红眼前一亮。 陆小凤有点想笑,看来再冷漠的人,遇上了婚礼也是要激动起来的。 沈百终也觉得很好,他甚至已在思考婚礼的地点,甚至开始给他们的孩子名字想建议。 中原一点红这个名字当然只是代号,既然父亲没有名字,那么就只有跟着母亲姓,姓曲,曲什么好听一点? 此时突然响起一声凄厉的叫喊,声音虽然微弱,但再场的却无不是内功高手,除了三个女孩子,都将这一声叫喊听在了耳朵里。 中原一点红的脸色更是苍白如纸。 因为这叫喊的人就是曲无容。 第47章 薛宝宝 陆小凤和楚留香虽没有听过曲无容的声音,但看到中原一点红的脸色,也瞬间明白了门外的人是谁。 “你先别急。”陆小凤一把拉住中原一点红的胳膊,把他往沈百终旁边拖,想要先稳住这个孤僻的剑客,“要出去救他,我们总得先想个法子开门。” 中原一点红刚才不屑于看这门一眼,现在却恨不得立刻把它劈开,急得像是热锅上的蚂蚁。 楚留香也急,也像蚂蚁,因为他知道胡铁花和姬冰雁一定也在门外。 “这门竟没有钥匙么?”陆小凤扒在门环上左看右看,“难道我们只有敲敲它,让外面那一位七八十岁的大师开门?” “她若是听见了,那个胁迫曲无容的人自然也能听见。”沈百终抱着刀道,“更何况那位大师不一定还活着。” “我们几个加在一起,无论是谁也赢得过的。”楚留香皱眉道,“只是他万一得了人质怎么办?” 中原一点红哽声道,“一定是他来了,他想要那本剑谱想得发疯,一定会亲自来的,我早该想到这一点。” “他是谁?”沈百终问。 就在这时,门外又响起了说话声。 看来水母阴姬找人做这门的时候,就已考虑良多,门里的人能听到门外说话,门外的人却只能听到门环的响声,这实在是很妙的法子,无论敌人做什么,神水宫的弟子都有办法应对,只是现在却苦了他们几个。 门外是一座菩提庵。 菩提庵外是一大片树林。 树林里的树木都很高,树木的枝叶也很茂密,故而天上虽没有云,屋内却漆黑一片。 案几上放着一个手掌大小的香炉,香炉上插着几柱香。 姬冰雁平日里最讨厌香炉的味道,现在却不得不去闻它,因为他已经动弹不得,倒在了案几旁的地上。 胡铁花就倒在他旁边。 而胡铁花的旁边,还倒着一位青衣尼姑,看样子已有七八十岁,正是这里的主人。 窗边淌着一滩血,血已成黑色,却还有新的鲜血不断流出,覆盖在上面。 “你不肯说?” “我没有什么好说的。”曲无容冷冷道。 “你没有?” 只见曲无容肩上正插着一把又细又窄的长剑,剑已穿透身体扎在地上,血本已止住,伤口却又被一个黑衣人踩了一脚,地上才多出那些新鲜血液来。 这人穿着一件漆黑的长袍,脸上戴着一块青铜面具,简直如同恶鬼一般,竟用着欣赏的目光去看曲无容。 “你很好。”黑衣人缓缓道,“你若不是个女人,再适合做我的刺客不过。” 曲无容不说话。 “我竟没有见你喊过一次疼。”黑衣人淡淡道,“像你这样的女人,已经很少了。” “可是像你这样恶心的男人,却还有很多。”曲无容也淡淡道,“你这样的男人,怎么配遇见我这样的女人?” 黑衣人笑了,“不错,你说的有理。” 剑又向下扎了几寸。 曲无容的脸色顿时变得很苍白,冷汗如同雨点般落下,牙关紧咬,却还是半声不吭。 “你喜欢他?”黑衣人问道,“你喜欢中原一点红?难道他那样的人就配遇见你了么?” “关你屁事?” 爱情的力量确实是伟大的,看来曲无容从大漠里出来后,已随着中原一点红去了很多地方,见过了很多人,才学会了这样的脏话,比起她原来冷冷清清的样子,岂不是已好了很多? “当然关我的事。”黑衣人道,“他若是也喜欢你,那么我就要杀了你。” “你杀了我,他一定会替我报仇。” “为什么?”黑衣人冷笑道,“我是他的师父,也是他的父亲,他会为了一个女人背叛我?” “你只知道自己对他有恩,可你对他有的也只是恩,他还完了你的恩,又与你有了新的仇,为什么不能背叛你?” 黑衣人沉默良久,叹道,“你又说的很有理,那么我就先杀了你再说吧。” 姬冰雁此时已要急得气火攻心,内力奔涌间却还是冲不破被点住的穴道,他想叫叫胡铁花,却发现他已彻底昏死过去,莫说是轻轻碰碰他,就算拿脚去踹,也不一定醒得过来。 就在这时,他突然听到青衣尼姑身下发出了一阵很轻很轻的敲击声,顿时喜出望外,因为她身下正是掩盖神水宫出口的那块蒲团。 若不是他的耳朵贴在地上,绝不会听到这阵声响。 黑衣人正要动手,却听到地上的姬冰雁突然大喝一声,“你敢!” “我为什么不敢?” 黑衣人只觉得自己今天的脾气真的很好,也许这只是因为他很快就要得到自己最想要的东西,既然自己马上就要很开心,不妨就杀得慢些。 “因为你就要死了!如果你放了她,还能死得好看一些,我若是替你求情,你还能留个全尸!” “哦?”黑衣人已经有点生气,却还是笑道,“莫非你已有了什么好法子杀我?你这样和狗一般趴在地上动弹不得,又能对我怎么样?” 姬冰雁正要说话,黑衣人却又抢着道,“你放心,我这个人还讲一点江湖道义,等我割下你的头以后,一定会把你的朋友也葬在旁边。” 姬冰雁沉声道,“我们已和楚留香约好要在这里见面,算算时间,他就要到了。” “然后呢?” “不仅有楚留香,还有陆小凤和沈百终!”姬冰雁冷冷道,“这三个人加在一起,哪里都去得了,谁也打不过,你还想怎么样?” 黑衣人大笑一声,“可是神水宫里却还是有水母阴姬的,不仅有水母阴姬,还有她的弟子们,更有金九龄和公孙大娘,我让中原一点红去夺剑谱,就可以再算上他,这些还不够么?” 姬冰雁冷笑道,“你以为他们会死?他们那样的人,是你永远也比不上的,不管你面上有多瞧不起他们,其实只不过是心里在害怕罢了!” 姬冰雁本意只是激他一激,想要趁机找出法子来给楚留香开门,却没有想到这句话意外戳中了薛笑人的痛点。 他生平最恨别人说自己没有本事,最恨别人说自己是薛衣人的弟弟,姬冰雁这句话虽没有明说,却简直是擦着边过去的,立刻撕开了薛笑人的伤疤。 黑衣人怒喝一声,“你敢不敢再说一句?” 姬冰雁笑道,“这有什么不敢的!你听着,你简直就是个乌龟!不是乌龟,就是王八!” 这话他是从胡铁花那里学来的,没想到今天就用上了,看来混账话每个人还都是要存一点的,说不定什么时候你就要用它来骂一个王八蛋了。 黑衣人怒极反笑,抬剑就刺,姬冰雁竟将身体迎了上去,剑虽刺入他的胸腹,人却也顺着力道滑出十几寸,将手狠狠地拍在了蒲团上。 姬冰雁这么一拍,蒲团立刻飞了起来,随后下面就窜上来一个人,稳稳地落在地上,抬刀架住了黑衣人的剑。 黑衣人先是一惊,随后立刻抽剑向后退去,几息就退回了窗边,抬手卷起地上的曲无容就冲出窗去。 沈百终一句话都没有说,紧跟着冲出。 这些变化实在太快,中原一点红才刚跟着从洞中出来,什么都没来得及看到,眼前就只剩下一扇破碎的窗户。 他四下一扫,没看到曲无容,不由得惊慌失措,跺脚跟了上去。 楚留香将苏蓉蓉等人安顿在门内,也立刻和陆小凤冲了出来。 “老姬!你怎么样了?”楚留香颤声道,“小胡呢,小胡怎么也倒在地上?” 姬冰雁看着楚留香扑过来替自己止血,叹道,“你来得倒还算及时,再晚一点,这里就只剩下四具尸体了。” “四具?”楚留香怔住,“你们都没事?” 陆小凤早已去看了胡铁花,此时也已查看过地上那位青衣老尼的状况,奇道,“确实都没事,似乎只是被打晕过去而已。” “曲姑娘呢?”楚留香问道,“又是谁打伤了你们?他为什么只是打伤你们,却不真的杀人?” 姬冰雁勉强坐起,道,“他似乎是冲着那一本独孤九剑来的,也本是要杀我们的,只是曲无容喊出自己认识中原一点红,才拖住了他。” “你能看出他的流派么?” 姬冰雁摇头道,“看不出,我从未见过那样的剑法。” 陆小凤四处绕了一圈,确认此处再没有别人后,才对楚留香点点头,也跃出窗去,消失不见。 “小胡既然只是被打晕,为什么还醒不过来?”楚留香担心道,“他是不是中了什么我们看不出的毒?” 姬冰雁却慢慢道,“我可以保证他没有中毒。” “为什么?” “因为我们已三四天没有合眼,若不是我嗅到那香味实在难受,也醒不过来的!” 楚留香刚想问什么香,就看到姬冰雁脖子一歪,也睡了过去,不由苦笑一声,替他搬来一个蒲团当枕头,然后就给自己也挑了一个,坐在这里等。 门外昏迷着三个人,门里还有三个小姑娘,他就算想去帮忙,也没有法子了。 ———————————— 其实楚留香也根本不用跟去。 黑衣人的轻功再高,也是比不过沈百终的,更何况他还带着一个曲无容,没过多久,就被沈百终和中原一点红堵了个正着。 “你背叛我。”黑衣人冷冷道。 中原一点红咬了咬牙,道,“只要您把她放下来,我什么都可以做!” 黑衣人淡淡道,“哦?那我要你去拿的剑谱呢?” 中原一点红不说话。 “你拿不出来?”黑衣人眯着眼睛笑道,“你拿不出来,我就杀了她。” 他这句话虽对着中原一点红说,却是要让沈百终听的。 沈百终一拔刀,薛笑人就已把他认了出来,很多年以前,他就曾见到自己的哥哥薛衣人指导过沈百终。 这么多年过去,当初那个刀也拿不稳的毛孩子已成了天下第一,他却还是薛衣人的弟弟,这叫他怎么甘心? 心胸狭隘之人,本就是易怒易躁的,薛笑人越想越气,几乎要吐出一口血来,恨不得立刻杀了曲无容泄愤,可一看到沈百终手里的绣春刀,又硬生生忍住,与其周旋。 中原一点红看看沈百终,又看看黑衣人,最后又去看他手中提着的曲无容,忽然噗通一声跪了下来,颤声道,“师父,求你……” “你求我?”黑衣人笑道,“我可从没见你求过人,你为什么不去求求他?他手里难道没有剑谱么?” “我,我不能求他!” “为什么?” “因为我已被沈百终救过一命,曲无容的恩人也是他。” “这和你不能求他有什么关系?” 中原一点红不说话,但所有人都能看出他的答案。 他有自己的骨气和骄傲,曲无容也有自己的尊严和底线,他们怎么能为了自己去为难别人? “很好!” 曲无容不知什么时候已醒了过来,出神地盯着中原一点红看,柔声道,“我果然没有看错你!” 中原一点红怔住,目中流出泪来,叹道,“你,你已看了我的书信……” “我看了!”曲无容道,“但我也早已决定,只要等不到你,我就陪你一起去死!” “我,我对不起你。” 曲无容却笑道,“是我对不起你,我没有照顾好你。” “好!我们就一起走吧。”中原一点红生平没有说过一句温柔的话,这句虽还很冷很生硬,却已经足够。 “好。” 江湖中人要自杀,什么抹脖子,割手腕,捅胸口都是慢的,只学一招自绝心脉就够了。 第48章 小脑瓜豆腐脑 “等等!”沈百终突然道。 他还没有转过弯来,聪明的小脑袋也还没有明白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儿,曲无容和中原一点红就竟然要在他的面前殉情了。 中原一点红和曲无容却并没有要等他的意思,他们似乎已铁了心要死,绝不给沈百终添半点麻烦。 沈百终只好再道,“你们这样根本不算是为我着想。” 黑衣人也终于反应过来,一把扣住了曲无容的脉门,断了她的念想。 “你想怎么样?”中原一点红问道。 “我想他死。”沈百终诚实道。 黑衣人笑了,“你要我死也实在容易得很,只要我手里这一个,与你脚边跪着的那一个都死了,你自然就再无顾忌。” “我并不想要他们死,该死的只有你一个。”沈百终淡淡道,“你开个条件。” “我要独孤九剑的剑谱!” “好。”沈百终点点头。 “你答应了?”黑衣人喜道。 “我给你剑谱,你是不是就会放了她?” “自然。”黑衣人道。 “很好。”沈百终点点头,“那么等你放了她之后,我就会杀了你。” 黑衣人怔住。 “其实你只有两个选择。”沈百终冷冷道,“找个地方放下曲无容,然后祈祷自己能躲过我,或者收下独孤九剑,然后死在我的刀下。” 黑衣人脸上沁出汗来,这才突然明白过来,自己就算拿到独孤九剑,也绝不可能比得过沈百终。 他只想着学会这套剑谱以后可以打败自己的哥哥,独步武林,却忘了自己可能根本没有机会去读它。 “你选哪一个?”沈百终追问道。 “我……”黑衣人迟迟不肯说话。 要他放弃剑谱,又岂是那么容易的?这个人就像疯狗,咬准了什么,是从不肯松口的。 “你没有选择。”沈百终冷冷道,“我可以等你退到百丈之外。” 黑衣人冷笑道,“你以为我不知道你的轻功?石观音即使已跑出千丈,也只有被你追上,区区百丈,又有什么用?” “沈百终,其实你也不必强撑。”黑衣人突然又道,“我知道你能从神水宫里出来,必定已与水母阴姬有了一场大战,也必定已赢了公孙大娘与金九龄,即使是你,气力也要有所损失,十成武功还能剩下多少?” 他竟好像害怕沈百终插嘴似的,一句接一句说个不停。也许更是为了安慰自己,于是又道,“我的要求也不多,只要你自断一臂,我放下曲无容立刻就走,如何?” 沈百终不说话。 他不说话,自然是因为知道会有人替他说。 “你在放什么狗屁?”陆小凤从沈百终身后的树林中钻出,顶了一头的杂草叶子,冷笑道,“只要你割下自己的脑袋放在地上,我们就也放了你,如何?” 黑衣人沉默半晌,盯住地上跪着的中原一点红,又突然明白过来,若真到了鱼死网破之时,自己提出些什么过分的要求,中原一点红一定会立刻自杀,以保证沈百终不被胁迫,而中原一点红死了,曲无容自然也会跟着死,自己提着的人质就称不上是人质了。 “我要你和陆小凤自己封住内力。”黑衣人对着中原一点红大声道,“等我退出几百丈后,就会把曲无容抛给沈百终。” 中原一点红看着沈百终。 “可以。” 可以二字一出,陆小凤和中原一点红已点住穴道,黑衣人也飞速后退,眨眼间就穿过无数株高大树木,只留下模模糊糊的影子。 沈百终安安静静地站在原地,动也没有动。 薛笑人知道楚留香还在菩提庵里守着那三个人,自己只需看着沈百终,当即放下心来,用足了力气提起曲无容,震开她的伤口,向不远处的参天巨树抛去。 曲无容的穴道早已被点住,脉门也才刚被松开,这么一抛,若是没有人去接,必死无疑。 中原一点红的心已提到嗓子眼去,霍然站起来,三步并两步,连滚带爬地往前跑。 陆小凤跟在后面看,不由得有点想笑,却又为他们的感情所感动,不过他却是知道沈百终的轻功的,所以一点也不担心。 沈百终果然已不在原地,黑衣人刚有动作,他就已冲了出去,中原一点红从地上爬起时,曲无容就已被他接在怀里。 而那黑衣人早已如一阵烟般消失在树林中,分不清到底逃向哪里。 沈百终的衣服一年到头也沾不了几回血,现在却已被浸湿,这些血自然是曲无容的。 她实在是伤得很重。 “谢谢。”曲无容道,“谢谢你。” “嗯。”沈百终道,“我去叫中原一点红给你上药。” 药是好药,药材是大内出的,霍香配的。 “她的伤势如何?”陆小凤皱眉道,“剑伤有没有隔断经脉?” “有。”中原一点红黯然道,“她的这一条手臂已算是废了。” “废了?”陆小凤问道,“她练的是手上的功夫?是剑还是刀?” “是掌法。” 掌法似乎要比剑法与刀法更依赖手臂。 “你疼不疼?” “……疼。” 中原一点红勉强笑道,“我一定会为你找一个最好的大夫,你的手臂就算不能用了,也一定可以练几门别的功夫。” “我信你。”曲无容柔声道,“即使我的武功不如从前,你也不会嫌弃我对不对?” “我当然不会嫌弃你!” 这一对情人在甜甜蜜蜜,当然很好,但我们也绝不能忘了刚刚逃走的黑衣人。 “你不去追?我知道你追得上的。”陆小凤道,“你是不是担心你去之后这里还会有人来?” “不管这里有谁会来,我都相信你一定可以应付。”沈百终道,“我只是想把他的组织一网打尽。” “你认为此时此刻没有人接应他?” “像他那样的人,若是来夺取剑谱,一定害怕别人跟着,即使是自己的手下也不行。”沈百终淡淡道,“所以这次的事情,一定只有他自己和中原一点红知道的,别的人都不可能参与。” 陆小凤叹口气,看着曲无容,突然很后悔,如果他们带上曲无容就好了,水母阴姬不会伤害女人,曲无容又是个聪明人,还能出什么问题呢? “你们去北镇抚司。”沈百终道,“去找那里的霍香,让他试着治一治曲无容的剑伤,然后就此住下。” 中原一点红小声道,“我们怎么还好意思去麻烦你?” 曲无容也轻声道,“我们又怎么好意思住在那里?” 这两个人羞愧起来,声音倒是一个比一个小。 “你们不去,我就杀了你们。” 陆小凤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到,诧异地盯住沈百终,刚想叫他不要吓唬小孩子,就听到他继续开口。 “你们被刚刚那人杀了,倒不如让我动手。”沈百终冷冷道,“最起码我的刀要更快一些。” 中原一点红低头道,“可是我们……” “他叫我们去,我们就去吧!”曲无容拉住中原一点红,柔声道,“我们欠他的已经够多,再欠一些也是一样还不完的。” 等到中原一点红搀扶着曲无容离开,沈百终才抬手摆好了胳膊的姿势。 这是一个很常见的姿势,这姿势就是把前臂端平用来接鹰的,他的姿势刚一摆好,天上就落下来一只鹰,正好落在沈百终的手臂上。 “我总是怀疑你们北镇抚司已把全天下所有的鹰都抓了个遍。” 沈百终找了个地方掏出零零碎碎的东西来,不一会儿就写好了一封信。 “我也总怀疑你的口袋里是什么都有的。”陆小凤又问道,“你在给谁写信?” “陈绝音。” “写什么?” “我叫陈绝音去接他们。”沈百终道,“我还叫她一定要把人堵在北镇抚司,在我回去以前绝不准他们离开。” 陆小凤哭笑不得,“你竟已准备得如此周全。” “当然。”沈百终笑道,“我连孩子的名字都已想好了。” ——————————— 陆小凤是个很不服输的人。 他这一辈子服气的东西也不多,只有那么几样。 让我们来简单说一说,西门吹雪的剑、木道人的棋术、苦瓜大师的素斋、花满楼的鼻子、宗也白骂人的嘴…… 现在又加上了楚留香的功法。 这种能用皮肤呼吸的功法陆小凤实在已服气了很多很多回,但他还是要拿出来说,他简直恨不得找个先生写几张大字报贴在城墙上,告诉全天下的人,竟然有人能不用自己的鼻子呼吸。 这样一个不服输的人,自然也不甘心输给沈百终。 沈百终想好了孩子的名字,他就要买好给孩子的礼物。 虽然中原一点红与曲无容的孩子简直连个影子都没有,但实在是已要被这两个人给安排好了。 五羊城是个很繁华的城市,这样的城市里自然有很多条街,很多条卖东西的街。 “豆腐脑。” “你要喝豆腐脑?”陆小凤瞪大眼睛。 “我要喝。” 沈百终已坐了下来,看起来就好像是鸡卧在了窝里孵蛋,动也不肯动。 老板娘麻利地擦干净桌子,拿来了菜单给他看。 “你不陪着我?”陆小凤几乎要跳起来,指着自己的鼻子问。 沈百终使劲摇头。 “为什么?” “我不想去玩拨浪鼓。”沈百终诚实道,“我已经长大了,你可以自己去。” “替小孩子买礼物,有什么可丢人的?”陆小凤笑了,一把捞过地上的长板凳坐下,凑到桌前给自己点上了烧饼油条,“我们只是去买,又没有人叫你去玩的。” 沈百终已在擦自己的勺子,似乎打定了主意。 “你真的不去?”陆小凤知道他吃软不吃硬,已开始拐弯抹角地劝人。 “不去。”沈百终严肃道,“你要买拨浪鼓,总要试一试的。试的时候难道不会有声音吗?” 陆小凤诧异道,“你何时会在乎别人的眼光了?” “我当然不在乎。” “你明明很喜欢朱停送你的小黄鸭。”陆小凤笑道,“就是那一种洗澡时会浮起来的木鸭子。” 朱停真的很会送礼。 别人都送刀,送剑,送木人桩和暗器,只有朱停送了木头鸭子,别人本来都在笑话他的,可是有谁知道沈百终就是喜欢这种东西? “木鸭子又不会叫,会叫的玩具都幼稚。”沈百终淡淡道,“安静的玩具才是好玩具。” 陆小凤气得一拍桌子,把桌上用来放筷子的桶都震飞好几寸高,却还是不知道怎么和沈百终吵架,真的吵起来,这个人简直八竿子打不出一个屁,你要骂他,他还能应一声,你说气人不气人? 陆小凤气了半天,只能多要一杯豆浆捧着喝。 坐在角落里一个满脸麻子的小乞丐看着有趣,几乎要笑破肚子,忍不住插嘴道,“两位的关系倒是挺好的,其实小孩子的玩意倒也没有那么难买的,我知道有一条街,街上什么都卖,两位可以去那里看看。” “哦?” “往东走两条街就到。”小麻子笑道,“那条街上有姑娘家用的刨花油店,有布店,有粮店,有糕点铺子,肉铺子,甚至还有店卖鸡鸭鱼狗。” “鸡鸭鱼狗?” 小麻子叹口气,道,“有钱人的爱好总是我们这些穷人不懂的,他们买鱼不是为了吃,买狗也不是为了看家,通通都是用来做宠物的。” 宠物。 陆小凤立刻回头。 沈百终还在喝豆腐脑,连看一不看他一眼。 陆小凤却觉得他应该是已经看过了,只是扭头扭得太快,所以自己才没发现。 “谢谢你。”陆小凤道,“这样热闹的地方我总会去看一看的。” 他这才发现小麻子身上竟背着六个布口袋,看来就是丐帮在这里的龙头老大。 小麻子很高兴有人能这么尊重他,又接着道,“你去了那里可千万要小心。” “小心什么?” “小心那些不男不女的人。”小麻子悄声道,“他们若是买什么东西,你一定不要抢。” “不男不女的人是什么人?”陆小凤皱眉道,“世上只有两种人,不是男人,就是女人。怎么会有不男不女的人?” 小麻子一拍大腿,“太监可不就是不男不女么?” 这下就连沈百终也要看他了。 “这里有太监?”陆小凤也很好奇。 “有!”小麻子点点头,“皇帝老子的爹,就是上一任皇帝,他那个时候的太监,就是住在这里的。” “先帝的太监那么多,这一个难道很特别么?” 小麻子又点头,“这一个就是当时的大内总管,当然很特别。” 老板娘勺中盛起的豆腐脑在晨光里晃了晃,啪的一声落在碗里。 第49章 五羊城 五羊城的街道全部用青石板。 每有马匹车辆经过,马蹄都会发出咯噔咯噔的清脆声,配合着过道两侧高大的枫树,坐在这里喝茶就一定是一件很享受的事情。 “你认不认识他说的那个太监?” 陆小凤现在很得意,无论是谁,能拉得动沈百终都是该很得意的。 所以他简直得意的快要飞起来。 沈百终跟在他后面走,抱着刀慢慢道,“认识。” “他是谁?” “王安。”沈百终道,“我在很小的时候见过他一面,那个时候我只有九岁,而他已有六十一岁。” “这么说他现在已有七十多岁?”陆小凤问道,“他当真是先帝的大内总管?” “是。” “为什么五羊城里会有这么多大人物?”陆小凤又问,“南王在这里,王安也在这里,这里莫非有什么秘密不成?” “我不知道。”沈百终摇摇头,“我也不知道南王是否知道自己丢了东西。” “南王府中的金银必定堆积成山,南王的宝库里也不可能只有一粒明珠的,如果我是小偷,绝不可能只偷一颗珍珠走。” “你认为他的宝库一定已被搬空。” “没错。” “那么我们就更该见一见他。”沈百终沉思道,“金九龄已招供自己与公孙大娘是一伙人,他们要杀死张三,只是为了一粒明珠,这粒明珠又怎么会简单?” “他们不肯说别的?”陆小凤皱眉道。 “不肯,即使张平野去审,也没有审出半点东西来,他们似乎很害怕。” 街边已有几个老人家在下棋,吹胡子瞪眼地要悔棋,而他们的身后,就是一家糕点铺子,糕点的香气不停往陆小凤鼻子里钻,看来他们已到了小麻子说的长街。 陆小凤又道,“你是不是认为他们背后的人就是宫九?” “对。” “你有没有证据?” “我没有。”沈百终看着陆小凤,“可我知道你一定也是这么想的。” 陆小凤笑了,“你说得没错。我认为有机会进南王府做客的一定是皇亲国戚,我也听说金九龄不久前在做南王府的管家,能把他安排到那个位置的人,一定也是皇亲国戚。” “嗯,所以……” “所以我们现在该去买拨浪鼓。”陆小凤大声道,“我还要买几块口水帕子,男孩子女孩子的都要,最好还能再来一些布老虎。” 小麻子果然没有骗人,丐帮的子弟果然大多诚实守信,这条街上确实什么都卖,陆小凤只走了几步路,就看到了一家自己喜欢的店。 老板穿着一身青色布衣,正坐在窗边喝茶,五羊城的人不管做什么,总是要喝茶的,不喝茶,就喝汤,要么就去茶楼坐一坐,听听说书先生的故事,他们似乎总是生活得很悠闲、很自在。 陆小凤发觉自己已有些喜欢这里,他也很想坐下喝一壶茶,然后再去澡堂里好好泡一泡。 最好是那种热气腾腾的澡堂。 “你眼瞎了么?来客人了!” 店后面突然飞来一只擀面杖,狠狠打在老板脚边,吓了陆小凤一跳。 老板却还是一点也不急,甚至拿茶杯盖子撇净茶末,吹气又喝了一口热茶。 “唉,这样好的天气,为什么一定要做生意呢?”老板叹道,“为什么你不能开心一点,好好用用这根擀面杖?它总不是生来就要用来打人的。” “这是我的擀面杖,我爱怎么用就怎么用,更何况老娘打的又不是人!” 老板苦笑一声,终于站了起来,道,“客人想要点什么?我这里可是只卖些小孩子玩意儿的。” 陆小凤对只闻其声,不见其人的老板娘很感兴趣,向后看了一眼,没见到人也就作罢,道,“我就是要买些小孩子玩意儿的,你有没有什么可以推荐我的?” “不知孩子多大了,是男是女?” 陆小凤怔住,扭头去找沈百终,却发现这人竟根本没有和自己一起上台阶,正远远地站在一颗枫树下看人下棋。 他看得那么认真,好像根本忘了还有陆小凤这么一个人。 陆小凤只得深吸一口气,道,“其实这孩子还没有出生,也不知是男是女。” 老板也怔住,慢慢道,“那么客人究竟要买什么?” “拨浪鼓,小笛子,小老虎,还有口水帕和衣物。”陆小凤道,“我要你这里最好的东西,有多少要多少,一岁到七岁的东西我全部都要。” “你这样的人,何时竟也有孩子了?” 突然有一道诧异的声音传来,陆小凤回头看去,就见有一人正从外面往里走,不一会儿就走到了货架旁。 这人穿着一身道袍,脚下踩着布鞋,道袍已被浆洗得发白,上面甚至打着许多补丁,但他的头发却还比衣服要白得多,而且乱糟糟的,似乎从没有梳过,看起来是个很穷很穷的老道士。 这个老道士是谁? 他难道与陆小凤很熟么?怎么会知道陆小凤不会有孩子呢? 陆小凤当然认识他,所以他也决定逗一逗这位老人,道,“我怎么不能有孩子了?我难道不配娶妻么?” “你是个浪子。”老道士道,“你这样的浪子,就算把自己嫁出去,也绝不可能会成亲,因为你总是觉得成家会拖住自己的脚步,对不对?” 陆小凤只有道,“对。” “既然如此,你还有什么好说的?” “没有。”陆小凤摇摇头。 “那么这孩子究竟是谁的?”老道士问道,“莫非是你的哪位朋友对你托孤?” 陆小凤摇摇头,又点点头,道,“确实是朋友的孩子,不过这孩子还未出生,父母也刚在一起不久。” “还未出生?”老道士笑道,“那你可倒是真的着急,既然这么着急,不如把十几岁的也一并买了了事。” 陆小凤看他一眼,摇了摇头,又叹了口气,甚至还往旁边走了几步,做足了一副嫌弃的样子。 “这是做什么?”老道士笑道,“你是不是没有那么多钱?你是不是已把钱全输了个干净?” “我只是在感叹武当的木道人长老肚子里竟也没有半点墨水。” 原来这位老道士就是武当木道人,就连这一任的掌门,辈分也不如他高的。 而他之所以不愿意成为武当掌门,也只是不愿被那个职位束缚罢了。 陆小凤继续道,“七岁正是武功打底子的好时候,我可以教这孩子灵犀一指,这孩子的爹娘可以教掌法与剑法,沈百终能教刀法,花满楼也可以教教流云飞袖,司空摘星那个猴精能教点轻功……你说我还何必买什么衣服?练武自然要穿些粗布衣服的,这样才不容易破损。” 木道人已张大了嘴巴,手一滑差点揪下货架上的布老虎来,道,“这孩子究竟是什么来历?莫非你要培养一个天下第一出来不成?” “倒也不是。”陆小凤摸着胡子道,“这也许是因为现在的天下第一很喜欢这个孩子。” “沈百终?”木道人道,“他和你在一起?” “对。”陆小凤叹道,“只不过他嫌我丢人,我就只有独自来买这些东西了。” “我听说沈百终并不是这样的人,他应该不会嫌弃别人的。” 陆小凤笑道,“这你就想错了,他就是嫌弃我,他觉得我玩拨浪鼓很幼稚。” 老板已收拾好东西,也笑,道,“我已卖了许多年拨浪鼓,我可以保证,这种东西是有一种魔力的,不管是大人还是小孩,见了它总想转一转,没人可以避免。” 木道人笑道,“没错,我就是那一种人,我拿到风车也总想吹一吹的。” 陆小凤盯住木道人,突然问道,“你怎么会在这五羊城?我记得你一向喜欢呆在江南的。” 木道人道,“我是被人叫来的。” “谁?”陆小凤问道,“是不是古松居士?” “不是。” “你与他总是形影不离,我现在却并没有瞧见他。” “他与我是一起来的,此刻就在不远处的一家客栈休息,只有我一人出来转转,想买些吃食回去。” “哦。” “我是被人雇来的。”木道人接着道。 “雇来的?”陆小凤吃惊道,“谁能雇得起你?谁能雇得起武当长老?他难道是叫你来保什么镖吗?” 木道人长叹一声,“我也是个人,即使武功再高,也是个人。是人就要被束缚的,谁能躲得过世间琐事呢?” 陆小凤懂了,“是武当的琐事。” “是。”木道人叹道,“很多年以前,我有一位师叔惹了朝廷的人,就是这人替我们摆平的,现在轮到我去替他还这个人情了。” “你要替这人做什么?”陆小凤很好奇。 “也没有什么,我就是替他看一看宅子。”木道人苦笑一声,“替他守守大门。” 堂堂武当长老去守大门实在是很奢侈。 但陆小凤也已明白这人是谁,五羊城中能替武当解决麻烦的人岂不是只有一个? 木道人果然道,“就是那一位王总管了。” ——————————— 沈百终其实不会下象棋,他会下的棋始终只有围棋这一种,但这并不妨碍他装样子抛弃陆小凤。 等陆小凤回头看了他一眼后,沈百终就心安理得地坐到了凉亭里去。 就在他擦刀擦了一半的时候,陆小凤已抱了一大袋的东西,用头顶开层层叠叠的柳树枝钻了进来。 他们中倒也没人生气,世上本就有一种朋友,彼此间是怎么也不会生气的,更何况这本就是小事。 “你买了什么?” “很多,多到说不完。”陆小凤砰的一声放下袋子,道,“你真的应该进去看看的,那老板是个很不错的人。” 沈百终想起了那家客栈的老板,还想起了那家棺材铺的老板。 还没等他问老板哪里不错,陆小凤就接着道,“你一定猜不到我遇上了谁。” “谁?” “木道人。” “木道人?” “对。”陆小凤道,“木道人是被王安雇来的,你一定也想不到。” “我想不到。”沈百终淡淡道,“所以我们一会儿就该去他家里做做客才对。” 陆小凤已开始期待,他还从没有见过太监。 第50章 王府 “我的祖宗啊,你快走吧。” “不着急。” “你不着急?我都要急秃了!” 五羊城里有许多大宅子,除了南王府,剩下最大的那一座就是这里,而这里今天却也忙得很,主人家不知道因为什么事情,把大大小小的门丁和车马全部调了出去,据说是要过寿。 此时这宅子的主厅里正坐着两个人。 说这话的是个老太监,面白无须,有些微胖,一看就是平日里仔细养着,没人敢惹的,可现在他却像是被人硬塞了一箩筐的黄连,有苦说不出,连吐也吐不出来,只能忍着往下咽。 “您何必着急呢?”坐在上首的年轻人笑了笑,不急不慢地捧着一本书看。 “我怎么可能不着急?”王安道,“这可是白天,你怎么就这么出来了?让人瞧见了可怎么办?” “夜晚活动的人,总是想见见阳光的。” 王安叹口气,道,“我知道你心里有气,可这都是为了我们的大业着想,只要你肯再忍一忍,以后想干什么不行呢?” “此话有理。”南王世子叹道,“我并不是一个不能忍的人,可现在出来转转倒也无妨不是么?” “怎么会无妨?”王安道,“你难道不清楚沈百终已来了五羊城么?” 南王世子终于放下书,皱着眉问,“沈百终怎么会来五羊城?他不是去了神水宫么?” 王安大喊一声,“哎呦!祖宗呦!你这是哪门子的消息啊!那都是很早很早以前的事情了!” “你继续说。” “你父王不久前请来做总管的金九龄已被抓了去,现在已送到了六扇门,公孙大娘也一并被抓走了。”王安道,“我们本想请他们来加入计划的,可谁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两个人竟能搞到一起去,谁也不知道为什么,他们竟会去了神水宫。” “也许他们是想要独孤九剑的剑谱。”南王世子猜道,“江湖中人又有谁不对这本剑谱动心呢?” 王安道,“也许如此。” “还有呢?” “他还抓到了雄娘子。”王安继续道,“这人已在北镇抚司的诏狱,他带走的那本独孤九剑,也已重新回到了萧太妃的手中。” 南王世子好奇道,“那么沈百终为什么还要来我们这里?” “我不知道。”王安道,“正因为我不知道,所以我才担心!” “也许这里出了什么案子。”南王世子沉思道,“也许他只是来游玩一番。” “不管怎么样,他对皇帝都已熟得不能再熟,一旦让他瞧着你这张脸,不出三息。”王安两手一拍,“咔的一下,你就要交代在这里。” “可我已练习了整整三年。”南王世子微笑道,“你不是已对我说,我足以去坐一坐那张龙椅么?” 王安道,“话虽这么说,但皇帝还好好地呆在京城,这里却是五羊城,你如何以假乱真?” “沈百终不会到这里来的,就算到了这里来,你也可以知道。”南王世子道,“因为你已请了武当木道人过来看家护院,不是么?” “我请他来,只是为了防范宵小。石田斋彦左卫门先生马上就要到了,我总不能让他瞧不起我们才是。” 南王世子冷笑道,“他敢!区区倭寇,又有什么胆子敢在我中原放肆?” “话不能这样说。”王安正色道,“你难道不知道木道人是陆小凤的好朋友?” “我知道。” “陆小凤的好朋友就是沈百终的好朋友。”王安道,“若是出了事,那老道士还不知道会站在谁那边,你怎么能叫他去堵沈百终?他只能对付对付别人。” 南王世子沉默良久, 长叹一声,道,“你叫我学皇帝的言行举止,我已学了整整三年,时到今日,我却仍觉得与沈百终该如何相处这一件事很难。” “这本就很难。”王安道,“他们一个是臣子,一个是君王,相处起来却如同朋友,但如果到了必要的时候,沈百终下跪起来绝不会含糊的。” “你有没有见他跪过?” “没有。”王安老老实实道,“这也是一个旁人很难理解的问题,但你应该要懂。下跪是一种表达忠诚的行为,沈百终绝不会需要向谁表达自己的忠诚。” “没错,他本就不需要向谁表达的。” “而皇帝也根本见不得他向自己下跪。”王安缓缓道,“他总觉得那样会损了沈百终的尊严。” “嗯。” “所以你一定要成功骗过沈百终!”王安道,“如果没有他,你就不能成功掌握住江湖!” “我明白。”南王世子道,“我也并不想放弃这样的人才,让天下第一臣服的感觉,总是不会差的。” 就在这时,门口突然响起少女娇俏的声音。 这声音既甜又软,虽带着一种江南水乡才有的味道,可说出来的话却嚣张得很。 “你们不必找什么木道人花道人的!我们万福万寿园难道还护不住你们吗!” 王安一听到这声音,面上就挂上苦笑,等他扭回头去时,却又笑得比谁也高兴,活是一个变脸的专家。 “金姑娘怎么来了?” “我为什么不能来?”金灵芝瞪着王安道,“我二伯和三伯都有自己的事情,所以才派了我来,现在看你们的样子,好像是瞧不起我,我为什么不能来?” 金灵芝穿着一身大红色的骑装,脚下蹬着一双长靴,打扮得潇洒英俊,腰间还缠着一把软剑,好像是一位公子,可等你再看她的脸,看那双眼睛,就知道这一定是个女孩子。 “你当然可以来。”南王世子道,“只不过我更希望是金二桥和金三影到这里来,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好好商量一些事。” “他们一个要看文书,一个要练兵,怎么会有空?”金灵芝道,“只要你们这边能准备好,我们又怎么会不行?左右不过造反罢了。” 掉脑袋的事情,到了这位大小姐嘴里却好像是喝口水一样简单。 万福万寿园实在把她养得有些娇气,让她有些分不清轻重,万福万寿园也实在有钱有权了一些,金灵芝行走江湖,不管到哪里都是被捧着的,倒也很难有什么成长。 王安叹道,“不管你怎么说,我们都是无所谓的。只是你刚刚也已经听到,沈百终已来了五羊城,最近你总该小心一些。” “哼。”金灵芝不情不愿地哼了一声。 “等到石田斋先生来了,你也不能对他无礼。”王安道,“即使你心里瞧不起他,也不能表现出来,他在我们的计划中很重要,他带来的人也很有用。” “哦。” 看出她仍是一副不以为然的样子,王安忍不住在心中埋怨起万福万寿园来,他们送这么一个小姑娘来,本意是觉得不会引起注意,却也没考虑过她的性子。 这是门外却突然跑进来一人,到王安耳边悄悄说了一句话。 王安一听到这句话就变了脸色,霍然起身,道,“你快去请他进来!但是你要记住,你请他进来时,一定要带他绕绕路,从花园那里进来,他若问你,你就说大路那里正在修凉亭!” “小人记住了。” “去吧!” 这人一出门,王安就立刻快步走到南王世子跟前,道,“你快起来!躲到我的房间去!” “怎么了?” “沈百终和陆小凤来了!” “什么?” “除非我进去找你,否则你千万不要出来,你明不明白?” “我明白。” “好,你记住了,这次你一定不能任性,否则大家都得陪葬!” 金灵芝突然插嘴道,“我呢?我该躲到哪里去?” 你看这人之前似乎满不在乎,现在一听到却急了。 “你哪里也不用去!”王安道,“你就坐在这里,你来这里本就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你只需要和他说是金老太太叫你来贺寿的。” 金灵芝放下心来,道,“也好,我就看看这人有什么不同!他难道还能比别人多长了几个脑袋不成?” ——————————— “这地方倒是很气派。”陆小凤道,“光是名贵的花卉,我已见到了不下七种。” “你不喜欢花。”沈百终淡淡道。 “胡说,我有时候还是喜欢的。”陆小凤笑道,“你难道不知道花也是能酿酒的么?” “那么你喜欢的明明是酒。” 陆小凤突然问道,“你为什么要带我们走这条路?难道是王总管想向我们炫耀炫耀他的花花草草不成?” 走在前面的小厮赔笑道,“陆大侠哪里的话,我们老爷最近想修个凉亭,大路那里现在已全是土,还有些虫子乱爬,我怎么能带您二位走那里呢?” “修凉亭?”陆小凤问道,“我在门口并没有见到什么车马,它们难道都被借去拉土了么?” “不止是车马,其他人也都走了。”小厮笑道,“老爷马上就要过寿辰,光昨日一天就发出去几百封名贴,请了许多高官大侠,商贾大豪来做客,这些人都奔走递帖去了,所以才冷清得很。” “他们全部都去递帖子了?” “还有些去请厨子,要请人做客,免不了要请人吃饭的。” 陆小凤又道,“听你的口音,好像是京城人士。” “小人确实是跟着老爷来这里的。”小厮道,“这五羊城虽没有京城来的气派,却也着实不错,您说是吗?” 陆小凤点点头。 路上的花不少,假山也不少,水池也有一两个,三个人脚程都不慢,却也走了很久才到王安准备好的会客厅。 陆小凤拍拍沈百终的肩膀,悄声道,“看来这位王总管实在是很有钱。” 沈百终轻轻点头。 他也觉得这位退休的太监实在是有钱得有些过分。 会客厅的门大开着,王安穿戴整齐,端端正正地坐在椅子上,笑眯眯地等着他们进来。 谁也没想到的是半路突然杀出一个程咬金,金灵芝身子一动,就拦住了两个人,直挺挺地站在了路中间。 陆小凤猛地拉住沈百终,把自己挡在了他前面,笑道,“姑娘是……?难道是王总管的义女?” 金灵芝一开始气势汹汹,现在脸却红得好像熟螃蟹,呆呆地盯着沈百终看,连眼睛都不眨一下。 “我叫金灵芝!” 这话虽是对陆小凤说的,可谁也看得出她的眼睛看的是沈百终。 陆小凤摸摸鼻子,心里暗叹一声,他一看到金灵芝就觉得不妙,这种在长辈宠爱下长大的女孩子,千娇百宠,最喜欢不理睬她的人,最喜欢看起来很沉稳的人,最喜欢有本事的人。这一下子,就让她撞上了。 第51章 王府02 金灵芝说完这句话,就换了个地方站着。 “金灵芝?”陆小凤一闪身,顺着金灵芝的目光重新挡住沈百终,笑道,“阁下莫非就是万福万寿园金老太太的孙女?” “我就是!”金灵芝骄傲道,“你又是谁?” 她这话就纯属在消遣人了,金灵芝闯荡江湖多年,已是个老手,陆小凤脸上的胡子如此显眼,他的人又与沈百终站在一起,谁会认不出他来? 金灵芝却偏偏要装,她明明知道陆小凤是谁,却硬是要问,一是为了让人知道她的厉害,二是想多说几句话好让沈百终看看她。 陆小凤自然明白她的意思,忍不住摸摸胡子,刚想开口,就被打断。 王安不知何时已从椅子上起身,快步走了过来去拉金灵芝,一边拉一边道,“这位自然是江湖上久负盛名的陆小凤陆大侠,你怎么会不认识他呢?” 金灵芝却连动也没有动,王安从没有练过武,怎么会拉得动她? 她只是用一双又大又亮的眼睛死死盯住沈百终,问道,“既然他是陆小凤,那么他后面这个人一定是沈百终对不对?” “他是。”陆小凤笑道,“金姑娘千万不要被他迷住,这个人看起来长得俊俏,又总是一副很好说话的样子,其实都是假的。” “假的?” “没错!”陆小凤正色道,“这人是个闷葫芦,不打不响,就算是响了,声音也不会大,你与他说十句话,他只会回半句,不是嗯就是哦,女孩子与他在一起,怎么也受不了的。” 沈百终看一眼陆小凤,全当是默认了。 金灵芝却冷笑道,“会说话也不一定就好,我看你这个人就很会说话,却是一副油嘴滑舌的样子,不是什么好人。” 陆小凤怔住。 她竟已开始为沈百终说话了。 陆小凤已怔住,金灵芝却还是要说,“更何况,不说话岂不也是一种优点?也许,也许有些人就是喜欢不说话的人,他这种人照样也,也很吸引女孩子的。” 陆小凤叹口气,简直恨不得替她说出自己的心思来。 她倒不如直说自己瞧上了沈百终。 王安更是头都大了,刚刚他还叫着南王世子是小祖宗,现在却恨不得把这称呼给金灵芝,万福万寿园哪里是送了一个联络人过来,简直是送了个姑奶奶来讨命。 就讨他的命。 而且这姑奶奶还立刻给自己相看好了姑爷爷。 沈百终也心里发怵。 他看起来不是很在意,好像根本没有听见金灵芝在讲什么,实则恨不得拔腿就跑,上官雪儿很喜欢他,黑珍珠也很喜欢他,但这两个人总没有像金灵芝这样说话,更何况,那两个女孩子都是很有毅力、很独立的女孩子,她们都很优秀,也都很坚强,更会看气氛。 她们喜欢上沈百终也不是只用了一面的。 陆小凤这一辈子不知见过多少大场面,他那一张嘴也不知道把多少人说得哑口无言,他也已遇见过不知道多少女孩子,却从没有今天这样尴尬,他的舌头都好像打结了。 沈百终很想帮帮他,可他自己也实在不擅长说话,他说话最多的时候,就是在细数别人的罪行,他一向认为行动远比言语重要得多。 他就是那一种人——陆小凤若是告诉沈百终自己遇上些困难,输光了所有的钱,沈百终一定会写信去安慰他,也一定会在信里夹上好几张银票。 我们都知道有些人总是嘴上说得很好听,每当朋友遇到了困难,他们总是第一个去安慰,第一个去鼓励他,但你要他做些什么,简直比要猪上天还难。 好在金灵芝到底是大户人家的女儿,做事情总算还有分寸,说了这一句话,就再也没有开过口。 她不开口,其他人总算可以开口。 王安问道,“你们来这里有什么事?” 沈百终道,“木道人。” 只说一个词是有些难懂,但王安已做了许多许多年的大内总管,见识很广,人老成精,竟立刻就听懂了沈百终的话,道,“你是不是在担心我?” 沈百终点点头。 王安大笑道,“我怎么可能会有事?又有谁敢动我?我请木道人过来,只不过是因为我要过生日,请了许多江湖豪杰来做客,有些担心有人不守规矩罢了。” 王安刚一讲完这句话,陆小凤就立刻把路上买来的礼物递了过去。 “王总管过生日,我们自然是听说了的,只是我们来得匆忙,也只有这东西拿得出手了。”陆小凤笑道,“还希望总管不要嫌弃我们才是。” 王安也笑,道,“好,好!我们进来说话,百终来这里,我自然是高兴的,就算你们空手来又怎么样呢?” 厅中已摆上椅子,南王世子喝过的茶水和看过的书,早已被王安悄悄处理干净。 几个人终于坐下。 王安吩咐一个小厮去倒茶,自己将手搁在桌子上,做出一副主人的样子来,道,“其实我有一个问题想问。” “请讲。”沈百终道。 “你来这五羊城做什么?”王安问道,“这里最近既没有出什么大案子,也没有见到什么锦衣卫呀。你可莫要骗我,我与你父亲同朝为官时,对锦衣卫的工作可是熟得很。” 陆小凤等他说完,立刻道,“王总管已离京许多年,锦衣卫有了新变动,想必您也是不知道的。” 王安目光闪动,道,“这倒是也有可能,百终当上指挥使以来,一定已做了许多改动。” “嗯。”沈百终道。 “那么这里一定是有连我也不知道的案子了。”王安笑道,“百终总不可能是为了我来这五羊城的。” “王总管似乎对我们的来意很在乎。”陆小凤淡淡道。 王安怔住,勉强笑道,“我……” 谁知陆小凤又抢着道,“不过我知道王总管一定不是在打探我们的消息,一定只是担心自己住的地方会变得不安全,担心自己的生日宴被打搅。” 看着沈百终腰上的绣春刀和腰牌,再看看他那双冷静如冰的眼睛,王安手掌中已被汗水浸湿,一时间竟没有听到陆小凤在说什么。 陆小凤只好又道,“时候不早,我们晚上还有些事要做,就此告辞。” 王安这才反应过来,惊道,“你们要走?” “没错。” “你们才刚坐下,为什么不肯多呆一会儿?” “有聚有散,王总管就不要再劝了。”陆小凤道,“我们现在虽有事离开,但宴会那天却是一定会来的。” “这里自然不论什么时候都欢迎你们。” 陆小凤接着道,“木道人总是喜欢乱跑,总是在关键时候找不到人。巧的是我们却不喜欢乱跑,而沈百终的武功当然也有目共睹,那天若是有我们帮忙,一定不会乱的。” 王安若是可以说真话,一定会说这里永远也不欢迎他们,但他不能,所以他只能赔笑。 一边赔笑,一边把两人送出去。 他们聊天时,金灵芝一直呆呆地看着沈百终,连眼睛都没有眨几下,沈百终坐在那里一共说了三句话,他每说一句,金灵芝的眼睛就亮几分,竟好像是觉得沈百终的声音很好听。 等到沈百终出了门,她的目光却还黏在黑色衣角上,好像用刀切也切不开。 王安刚刚被陆小凤吓唬了一通,现在已心惊胆战,看到金灵芝这副样子就更烦,偏偏他也不敢惹这人,只好暗骂两句躲进了后屋。 ——————————— 王安心里着急,陆小凤和沈百终却也不是很舒坦。 他们两个一前一后出了门,很快就离开阁楼,走到水池边上才总算放慢了脚步。 朱红色的小桥横跨在水面上,总算比大厅里剑拔弩张却又奇奇怪怪的气氛好了许多。 “你变了。”陆小凤指责道。 沈百终瞟他一眼,快走几步上了木桥,理也不理他。 “你心虚了。”陆小凤又道。 沈百终在石子路上转了个弯。 陆小凤觉得好玩,又道,“你为什么不帮我?” 沈百终不说话。 “难道你觉得金姑娘很不错么?”陆小凤叹道,“人家都说烈女怕缠郎,看来葫芦也怕……” “我不太会讲话。”沈百终无奈道,“难道你要我拔刀么?我只会这件事了。” 陆小凤笑道,“以前你总是笑话我有很多烂桃花,现在却总算轮到我笑话你了,不过金姑娘其实也算不上烂桃花,她只是看起来有些刁蛮。” “她确实是个很漂亮的女孩子。” “金姑娘在江湖上也是有名号的,大家因着她的剑法和家世,称呼她是火凤凰。”陆小凤道,“不过我看这称号里,估计也有脾气的原因。” “我认为她确实是来祝寿的。”沈百终道,“金老太太和王安的关系很好,他们是很好的朋友,很多年以前,金家就曾靠他的人脉发展。” “没错,我实在想不到谁会派这样的姑娘来做些什么。”陆小凤笑了,“哪里有一见面就喜欢上敌人的探子?” “你看王安如何?” “他在骗我们。”陆小凤道,“他是要办宴会,但这宴会绝不是为了过生日。” “嗯。”沈百终点头道,“他请木道人来,也绝不是为了防范宵小,还没有什么宵小需要武当长老来防范。” 陆小凤叹道,“没错,武当护短得很,惹了小的就是惹了老的,惹了老的就是惹了一窝,除了你的北镇抚司,怕是没有人惹得起武当这样的门派。” “还有呢?” “没了。”陆小凤道,“我已看不出什么,我们就算再呆下去,也看不出什么。” “嗯。” “难道你有什么发现?” “你有没有觉得金灵芝有问题?”沈百终皱眉道,“我自认不是什么金元宝,怎么可能会人见人爱?金灵芝自小在王公贵爵中长大,什么人没有见过,怎么会看得上我?” 陆小凤正饶有兴致地瞅着池塘里的鲤鱼,闻言笑道,“你自己可能不太清楚,但你比起金元宝来也不差多少。” 沈百终不信,世上很少有东西能比得过钱。 “她只不过见了我一面,就好像恨不得为我而死。” 陆小凤又道,“金姑娘这种人,就喜欢……” 就在这时,一人突然从花园另一方向走过,道,“陆大侠,我们又见面了。” 陆小凤仔细一看,这人原来是不久前才见过的老板,不由笑道,“老板怎么会知道我是谁?” “你在店里说了自己会灵犀一指,我怎么会猜不出呢?” 陆小凤点头道,“原来如此。” 老板正要再说话,路边却又突然冒出一个小太监,走得又急又快,一下子和他撞了个人仰马翻,手里端着的酒和饭菜直直洒了两人一头一脸。 第52章 蛇王 陆小凤眼睁睁瞅着一颗牛肉丸滚进湖里,不免十分惋惜。 比他更惋惜的是沈百终,因为打翻的那几道菜里就有胡萝卜,沈百终很喜欢吃胡萝卜,皇帝就曾调笑他像个兔子。 因为沈百终喜着黑衣的习惯,当时说的是像黑兔子。 小太监看起来很着急,连道歉的话也没有说一句,连盘子也没有收拾一下,更不在乎自己满身的汤汁,一扭头就顺着原来的路跑了回去,看样子是想再端一份菜过来。 老板苦笑一声,摘下头顶的菜叶子,道,“我却不知道自己今天竟会这样倒霉的。” 陆小凤和沈百终见他态度豁达,没有生气,也没有报复那小太监,还是文质彬彬的样子,不由对他高看几分,觉得这人可以深交。 “不知这位是?”老板问道。 “你可以叫他沈小凰!”陆小凤抢着道,“他是我的远方表弟,不怎么爱说话,人也总是害羞,所以那天才没有和我一起进你的店去。” 这几句话说得很巧妙,陆小凤虽是借机报仇,臭了沈百终一下,却也暗中告诉他要隐藏身份,不仅透露了眼前这人是谁,还叫沈百终要警惕这个突然出现在王府的老板。 老板点点头,道,“哦。” 陆小凤笑道,“老板你明明是做小孩子生意的,怎么会突然跑到这里来?莫非王总管生了个小孩不成?” 看来陆小凤是真的不喜欢王安,要不然也不会这么说。太监怎么有孩子?太监若是有了孩子,不是抱养的,就是后娶的老婆送了他一顶大大的绿帽子。 老板也笑,道,“陆大侠说话很是风趣,我来这里自然不是为了送什么拨浪鼓和口水帕,我来这里只是因为是王总管请我来的。” “他请你?” “没错。”老板道,“想必陆大侠已知道这里要举办一场宴会。” “我知道。” “举办宴会自然要请很多厨子。”老板指指自己的鼻子,道,“在下就是一个厨子,陆大侠那日见到的擀面杖,本不是在下妻子的。” “你是来做饭的?”陆小凤瞪大眼睛,怎么也不会想到这样一个温吞和善、身体瘦弱的年轻人会是一个厨子,你说他是个教书匠倒是要合适很多。 “是。” 虽说他不太像一个厨子,但谁能规定大家必须做什么呢?世上的工作有那么多,张飞可以绣花,皇叔可以买草鞋,陆小凤自己也可以早上去放羊,晚上去杀猪。 就算是王公贵爵,人家愿意白天掏粪,晚上糊墙,你也是管不着的。 就是因为有这样的人,生活才会有趣很多。 所以陆小凤只有道,“我们那一天却是要来的,一定会好好尝一尝你的手艺。” 老板认真道,“在下一定努力。陆大侠和这位沈兄若是看到哪盘菜上放了好几瓣没用的大蒜,那么这道菜就一定是在下做的。” 这法子实在有趣,大蒜这种东西该如何放到菜上面?若是轮到他做的那道菜正好是什么山楂糕,难道也要放几瓣蒜吗?如果是一道清水白菜又该怎么办? 陆小凤很喜欢有趣的人,所以他几乎又立刻喜欢了老板一点。 老板还要去后厨,与陆小凤寒暄一番后就走了。 湖边又只剩下他们两个。 正当陆小凤和沈百终也准备走的时候,突听一阵脚步声传来,又是那个急急忙忙的小太监跑了过来,一眨眼就穿过几株竹子,绕过几座假山,跑到了刚刚他与老板撞着的地方。 他的手里已又提着一个好大的食盒,比刚刚还要重,沉甸甸得像是要把人压垮,也不知里面究竟放了多少东西。 小太监这次学会看路,跑得虽快,却很沉稳,要看就要跑过湖边。 可他注定要与这湖过不去了。 陆小凤只伸手一捞,就把这食盒抢了去,小太监眼前一花,还没明白发生了什么,就觉得手上一空,只得抬起头来,茫然地四处寻找。 在小太监手上重得像石头的食盒,到了陆小凤手里却轻得好像一片羽毛,怕这小太监和他抢东西,陆小凤甚至还把手举高了不少。 小太监急得眼睛都红了,大喊道,“你是谁!你知不知道这东西要送给谁?” “我知道。” “你知道?”小太监叫道,“你知道个屁!耽误了那位爷吃饭,你有八百个脑袋也不够赔的!” 陆小凤笑道,“我这人的脑袋倒也不多,却正好有八百零一个,你说怎么办?” 小太监见他不吃这一套,只得求道,“这位爷,你又何必为难我呢?你有什么要求,直说就是了。” 陆小凤道,“我只有一个问题,只要你告诉我答案,就算你等会儿要把这菜扣在我头上也没问题。” “您快问!” “你要把这些菜送去给谁?” 小太监怔住,支支吾吾道,“给,给王总管!” “王总管年纪已大了,又没有练武,怎么会吃得下这些东西?” “我记错了,是金姑娘!” “金姑娘是个女孩子,她能吃得了这么多么?” 小太监急得跺脚,“我的爷爷呀!是他们两个人一起吃的,行不行?王总管就喜欢叫很多菜放在旁边看着,不管自己吃不吃得了,行不行?” 陆小凤盯住他,缓缓道,“行,自然是行的。” 话音刚落,他已把食盒送到了小太监手中。 食盒丢的时候,小太监看不清是怎么丢的,回来时,他却也不知道这是怎么回来的。 可是什么还能有小命重要呢? 小太监连想也没有想,就继续往前跑。 “你有没有看出什么?”陆小凤问道。 沈百终淡淡道,“自然有。我已看出这地方有一个身份尊贵、练武、行事鲁莽的年轻人。” 陆小凤笑道,“没错,我们一定得把这个人纠出来。” 小太监如此害怕,说明这人的身份地位一定不低。食盒既然很重,饭菜酒肉一定不会少,除了练武的人,很少会有人可以吃那么多。王安千瞒万瞒,不肯让陆小凤和沈百终知道这人,现在却因为一些无关紧要的饭菜暴露了秘密,就又说明这人行事必定鲁莽。 这些线索若还不够,也可以这么想。 王安此时必定心烦意乱,吃不下饭去,金灵芝此时必定满脑子沈百终,也一样吃不下饭去。这食盒当然不是他们俩的。 这道理是不是很简单? 不过这线索虽简单,却实在有点饿人。 陆小凤只拿了一小会儿的食盒,就嗅到了竹叶青的味道,烤鸡的味道还有肉粥的香气。 “我要带你去见一个朋友!”陆小凤道,“你一定会喜欢他的,他是一个很讲义气、很豪爽的江湖人。” ———————————— 江水滚滚,江风自长街吹过。 江边停着几艘渔船,几艘货船,还有几艘渡船。 两个人请了船家过来,坐船驶到江心时,岸边的灯火已经点起,星星点点悬在夜色中,城中灯火亮起时,寺庙的钟声也已响起,悠长明朗,穿过大街小巷一直响到船上去。 船家蓄着长长的白胡子,一边捋着胡子,一边哒哒地抽旱烟,有一下没一下地摇桨,似乎一点也不想赚他们两个人的银子。 幸好陆小凤和沈百终也不急,陆小凤说的那一位朋友一年到头也不会出几次门,就算船家摇上好几天的桨,他们也半点不急。 出来玩最重要的就是要悠闲,你若是悠闲,就总没有什么能让你着急的,对不对? “船家,我们要在那个码头下船。” 船家应了一声,还是含含糊糊地吞云吐雾,好半天才反应过来,“哪里?” “就是那里。” 旱烟咕咚一声掉进江水里,船家也不捋胡子了,目瞪口呆地看着陆小凤,道,“你要去哪个码头?你知不知道那个码头里住的是谁?” 陆小凤笑道,“我当然知道,要不然我为什么要到那里去?” 似乎终于意识到自己拉了两个不得了的客人,船家把船划得飞快,一到岸边就把他们两个丢下,迫不及待地划了回去,好像身后有土匪在追。 码头上有许多赤着胳膊的大汉,搬东西搬得面红耳赤、汗如雨下,他们搬东西的时候,码头后面已燃起一堆篝火,篝火后面不知什么时候来了一群人,密密麻麻围在一起,簇拥着一个人坐下。 陆小凤和沈百终刚一上岸,那些大汉就放下手里的东西,走过来把他们围住,道,“你们是谁?知不知道这里的老大是谁?” “知道。”陆小凤微笑道,“我就是来找他的,他不是正在那一堆火后面坐着么?” 领头的大汉皮肤黝黑,手里还拿着一把大刀,陆小凤只要有一个字说错,谁也不会怀疑这刀会不会砍过来。 听到这么一句话,他就把手里的刀放下了,道,“不知这位兄弟,你是……” 陆小凤道,“他的朋友本就不多的,你一讲,他就知道了。” 大汉犹豫道,“那就请你等一等。” 等一等确实是等一等,火堆离得并不远,大汉去的也很快,几乎是立刻就有人过来请他们过去。 陆小凤道,“你瞧见火堆后面那个人没有?” 沈百终道,“看到了。” “他就是我的朋友。” “嗯。”沈百终好奇道,“现在正是盛夏,他为什么要给自己点一堆火?” “因为他有伤。”陆小凤道,“不知你有没有听说过一种顶级暗器,这种暗器一旦得手,造成的效果非比寻常,谁也救不了的。” “我听说过最厉害的暗器就是小李飞刀。” 陆小凤摸摸胡子,道,“确实如此,当今江湖上最厉害的暗器自然就是小李飞刀。我听说李探花已出走塞外十几年了。” 沈百终淡淡道,“他是个傻子。” 陆小凤哭笑不得,道,“一门三探花,怎么会是傻子呢?他这个探花,还是你的皇帝点给他的呢。” “但凡他聪明一点,就该把那个龙啸云切了喂狗。”沈百终提起这件事就生气,“他这个探花,我都怀疑是花钱买来的,是皇上觉得他好看,随手点的。” 陆小凤咳嗽一声,叹道,“不过我这位朋友中的却不是小李飞刀,而是叫做生死符的一种暗器,这暗器很是厉害,即使是夏天,也会叫人浑身冰凉,浑身剧痛。” 沈百终皱眉道,“生死符早已失传,怎么会……” “他那仇人只会一点罢了,也许是不知从哪里得来的残篇,但即使是残篇,也不是别人可解的。”陆小凤叹道,“他当时年轻气盛,手实在是太快,还没有要出解法,就一剑把人杀了,只有日日受此折磨。” 沈百终点点头。 江湖是什么? 江湖虽有快意,但更多的是恩仇,恩仇下的江湖,痛苦不知有多少。 蛇王一瞧见陆小凤,就立刻大笑道,“果然是你!我就知道是你,除了你还有谁会来看我这个生不如死的废人呢?” 陆小凤紧紧握住蛇王骨瘦如柴的手,道,“我怎么会忘了大哥你呢?” “好,好。”蛇王叹道,“你还愿意叫我一声大哥,我已经很知足,不知你身后这位兄弟是谁?” 陆小凤还没说话,沈百终就抢先说了。 沈百终从阴影中站出来,抱着刀一副酷到没朋友的样子,淡淡道,“在下沈小凰,是陆小凤陆大侠的远方表弟。” 蛇王诧异地看着陆小凤,他还从没有听说过陆小凤有亲戚。 陆小凤只有苦笑道,“对,对。这是我的表弟,你看他的名字岂不是和我的是一对?” 第53章 夜探 “这个名字倒很是特殊。”蛇王笑道,“既然这位兄弟是你的表弟,自然也就是我的朋友,只要我还能喘气,五羊城里就绝没有人敢动他,你可以放心。” 看来他竟以为陆小凤到这里来见他,是为了替沈百终找什么出路。 陆小凤立刻道,“大哥误会了,我绝不是带他来拜山头的,我这位表弟看起来虽呆呆的,武功却是一流,绝不会有人能欺负到他头上。” “哦?” 夜色中火光明灭,绣春刀已被做过一些伪装,此时又被沈百终抱在怀里,被同样深黑色的衣袖遮掩住,实在看不出是什么模样,是以蛇王也根本没有认出这是一把绣春刀。 既然认不出绣春刀,也就很难认出沈百终。 蛇王仔细打量沈百终几眼,道,“有本事当然是好的,至于其它的,年轻人还年轻,这岂不就是最大的资本?只要还年轻,出什么差错都不要紧的。” 几人谈话间,一开始的大汉已指挥别人搬上来一张桌子,三把椅子,平平稳稳地放在篝火前,还替蛇王又拿了一张虎皮来垫着。 过了一会儿,又有几人端上来许多饭菜,恭恭敬敬地摆上碗盘餐筷。 “你一定得尝尝这一道鼎湖上素。”蛇王笑道,“即使是我,想吃到这一道菜也得等一个月。” 陆小凤笑道,“看来我的运气和口福都很不错。” 江水迂回蜿蜒,江风也反复反复,好像打着转在吹,沈百终注意到每当风吹过时,蛇王的脸色就会苍白一点,这么一小会儿,他的脸色已变得和纸一般。 看来他的身体确实很不好,身体这样病弱的人,为什么会特意来到江边? 陆小凤显然也注意到这点,因为他已看了岸边的货物好几眼。 蛇王虽瘦得皮包骨头,眼神却依旧锐利,思维也绝不迟钝,身处这样的地位,怎么也不会差的,既然身体差一点,那么他的精神一定比旁人强不知多少倍。 他几乎是立刻看出陆小凤的好奇心,笑道,“你是不是很好奇我在做什么?” 陆小凤忍不住点头,道,“我虽然好奇,但若是大哥不想说,我也绝不会去……” 蛇王立刻道,“你我之间还有什么不能说的?我半夜在这里,搬的却只不过是些讨人厌的东西罢了。” “是什么?” “是江对岸那个老太监的东西。”蛇王淡淡道,“他最近似乎是要过寿,请来许多江湖豪杰,江湖人多,恩仇就会多,你说对不对?” “一点也不错。” “五羊城里没有再比我适合做这事的人了。”蛇王道,“宴会要酒、要丝绸、要菜、要桌椅板凳,这些东西一旦过了毒,死的可不只是一个两个。死的人多了,整个五羊城都会乱。” “这么说这里搬的东西……” “自然都是王安要的东西。” 陆小凤叹道,“王总管倒是很谨慎。” “他要是不谨慎,也就不会活这么久了。”蛇王冷冷道,似乎非常看不起王安,也不知道王安是哪里惹到了这位地头老大。 沈百终闷头吃菜。 他这副安稳吃菜的样子实在很引人注目,他就算没有动,也是很有存在感的。 蛇王始终觉得他不是什么简单角色,碍于陆小凤的面子也不好细问,深思片刻也就不再想下去,不管是什么人,这人总不会是来杀他的。既然他是陆小凤的朋友,那么就也该是自己的朋友。 更何况,蛇王实在很喜欢年轻人。 沈百终这样安安静静,却又有活力的年轻人,他就更喜欢。 他自己因为身体的原因不能走动,所以就喜欢看别人走动。他自己老了,就喜欢见年轻人说笑。他自己的朋友不多,就喜欢朋友很多的陆小凤。 不是每个人都能有这样的胸怀和气度,这也是陆小凤心甘情愿喊他一声大哥的原因,在陆小凤还很年轻的时候,就已认得蛇王了。 夜色渐深,江风呼啸,已带上寒意。 蛇王低头夹菜时,突然觉得风和缓下来,再一抬头,就看到沈百终坐在了风口处。 蛇王忍不住笑道,“看来我的眼光一直都很不错。” 他当然没有看错沈百终。 陆小凤笑笑,刚想说话,就被蛇王抢先。 “你是不是想问问都有谁来参加他的宴会?” 陆小凤摸摸鼻子,道,“我似乎总是很难瞒得过你。” 千穿万穿,马屁不穿。 能被陆小凤夸奖,不管是谁都该高兴高兴的。蛇王就很高兴,笑道,“我虽不知道你们要查什么,但总不会是无名无姓之人。王安请的人虽很多,有名的却只有一两个。” “请讲。” “首先是万福万寿园。”蛇王道,“金老太太和王安关系不错,似乎叫了她最宠爱的孙女过来贺寿。” 陆小凤苦笑一声,“这位姑娘我们已经见过了。” “哦?那你有没有喜欢上她?”蛇王意味深长道,“你的桃花运简直能让别人羡慕死。” 陆小凤长叹一声道,“只可惜她并没有看上我。” “那么这位金姑娘一定很特别。” 沈百终本来一声不吭,现在却突然道,“确实非常特别。” 蛇王很想知道她有多特别,才让这位沉稳的沈小凰露出一副有点害怕的模样,但他还是继续道,“其次是一个倭人,叫做石田斋彦左卫门,刀法似乎不错,手下有几只船队,在海边有些势力。” “这位石田斋彦左卫门和王总管也认得么?” 蛇王摇摇头道,“不清楚。他……” 他的话还没说完,码头处就突然跑过来一个年轻人,叽里咕噜地说了几句话,连陆小凤也没有听懂。 蛇王却道,“他刚刚说石田斋彦左卫门已经来了,半个时辰前下的船,现在已到了王安的府外。” ————————————— 石田斋彦左卫门是一个很矮小的老人。 他的头发已经花白,身体也很瘦弱,却还是很有精神,竟有一点像蛇王。 不过这两个人到底还是不一样的。 蛇王绝没有他这样雅致,也没有他这样奇怪的口音,而且蛇王也要比他豪爽直率得多。 石田斋彦左卫门身后还跟着一个女孩子,这个女孩子穿着一身很美丽的樱粉色和服,低着头,一小步一小步跟在后面走,简直温柔极了。 但是沈百终和陆小凤都能看出这个女孩子的武功绝对不弱。 更何况这个女孩子还捧着一把足有五尺长的大太刀,这刀若是竖着放,一定已和她一样高。 “你有没有见过这种刀?”陆小凤问道。 “见过。”沈百终道,“你还记不记得天枫十四郎?” “你是不是在说无花和南宫灵的父亲?” “嗯。”沈百终淡淡道,“他用的就是这一种刀,只不过比这把短一点。” “这样的刀要是用得好,总是很吃香的。”陆小凤叹道,“他要拿这刀砍你,你的轻功要是不好,一定会很吃亏。” 吃不吃亏还没有讨论出来,石田斋彦左卫门就已经带着那个女孩子进去了。 无论是谁也不可能看透一扇门的,所以陆小凤和沈百终只有进到里面去。 可是王安的宅子也不是谁都能去的。 先不提他门外看家护院的杂役,我们总要看看木道人才对, 这位武当长老已给自己搬了个摇椅,躺在院子中间睡着了。 他的人虽睡着了,却绝没有人会怀疑他的能力和警惕心。 “你有没有什么办法劝住木道人?”陆小凤问道。 沈百终摇摇头道,“没有。” 陆小凤又道,“看来我们只有强闯了。以你我的水平,瞒过木道人应该……” “我们不用瞒住他,也不用劝他。”沈百终突然道,“我们可以直接告诉他。” “直接告诉他?” 陆小凤本以为沈百终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没想到沈百终只是拉着他摸进院子,然后便站在了木道人跟前。 他们两个刚站到木道人跟前,木道人就睁开了眼睛,睁开眼睛的时候,就把手摸向了腰间的长剑,张嘴要喊,看清楚以后却又闭住,握住剑柄的手也立刻僵住。 沈百终掏出腰牌来,放在木道人眼前。 木道人当然知道沈百终是锦衣卫指挥使,但他看起来还是一点也不明白沈百终这是什么意思。 沈百终道,“不要声张。” 木道人苦笑一声,小声道,“武当毕竟欠了他的人情,不管这人做了什么,我也已答应他看好宅子,怎么能够言而无信?” “武当也欠我父亲的人情。一个很大的人情。” 木道人怔住,道,“没错。” “所以你可以在两个人情里选一选。”沈百终道,“王安做出的事情可能会很严重,如果你阻拦我们,武当就会被归入同党。” 木道人立刻不选了。 他并不是一个傻子。 不管朝廷能不能调来足够的武林高手,只要他们围住武当山,就已经足够可怕。 木道人立刻提起自己的薄毯,重新盖在身上躺了下去,安静得像个睡觉前听故事的小宝宝,简直恨不得再给自己塞一个奶嘴。 “奇怪,今天晚上的蚊子实在是多,蚊子虽多,人我却没有见到半个。”木道人紧闭双眼,喃喃道,“还有什么比一觉睡到大天亮更好的事情呢?” 陆小凤差点笑出声来,他知道自己的这位朋友一向不拘小节,却不知道他竟如此好说话。 这岂不也是一种以理服人? 只是这种以理服人却好像不是谁都能用的。 姬冰雁偷看雄娘子的那一种方法陆小凤也会,他的法子甚至比姬冰雁要高明上不少,因为这法子就是司空摘星教给他的。 江湖上提起小偷大盗来,人们总会说起两个人,一个是司空摘星,另一个就是楚留香。 只是很少有人知道,楚留香偷的东西要比司空摘星少得多,司空摘星见到喜欢的东西就想要,不管这东西贵不贵,有没有用,他总要想法子拿到手。 他是一个真正的小偷,偷王之王,楚留香总是用轻功来戏耍别人,尤其喜欢偷东西之前留下几张名贴,司空摘星就绝不会做那样的事,他更喜欢用偷术。 这样的偷术到了陆小凤手里也用得很好,最起码屋子里的几个人完然没有发现什么不对。 “在下石田斋彦左卫门。”老人缓缓道,“我身后这位姑娘是樱子,以后诸位有什么吩咐都可以让她转达。” 王安大笑道,“石田斋先生能来,已让我这里蓬荜生辉,我还能有什么吩咐?” 沈百终和陆小凤对视一眼,已确定事情没有这么简单,若是贺寿,又何来什么吩咐? 下方几人继续交谈。 “王先生特地把我叫来,可是你谋划的事情已有了进展?” “没错。”王安抚掌而笑,道,“我们要做的事已经准备了好久,最近总算是准备好了。不管是人,还是财,我们已都有了很多。” “嗯。”老人点点头,“我即使是个外邦人,也知道中原这里有一位武功很是高强的锦衣卫,在我们那里学会了绝顶功法的李琦,也不是他一合之敌,这个人你们打算怎么对付呢?” 王安微笑道,“这个人我们当然是有办法对付的。” “愿闻其详。” “世子在去年已给自己找好了一位师父。”王安道,“石田斋先生对中原武林如此了解,想必已经知道他是谁。” “是不是南海白云城的城主叶孤城?” “正是此人。”王安道,“他已被我们说服,决定出一份力,下个月十五,他就会约西门吹雪在紫金之巅决斗。” 石田斋彦左卫门皱眉道,“这样的决斗又有什么用呢?” “这当然只是缓兵之计。”王安缓缓道,“我们真正想要他去的地方是紫禁之巅。两大剑客决斗的消息一旦放出去,不管朝廷怎么禁止,江湖人也一定会蜂拥而至,全部跑到京城去。” 石田斋彦左卫门点点头。 “如果皇帝有这个气量,同意他们的事情,当然很好。就算他没有,我们也会安排叶孤城进到皇宫里去,拖住沈百终。” 这听起来确实是个很好的法子。 但石田斋彦左卫门还是觉得不够好。 他认为这样有风险的计划并不能一定成功。他很讨厌赌,尤其是这样赌上前程和未来的赌局。 王安却不着急,道,“石田斋先生一定还觉得不满意,但只要我们成功了,你的生意就可以做到江南去,绝不会有什么海禁。” 石田斋彦左卫门放在膝盖上的手动了一下。 王安趁热打铁,又道,“其实我们的计划非常严密,而我们也并不打算让沈百终去死。” “哦?” 王安笑了,他已看出石田斋彦左卫门非常心动。 “世子殿下请出来吧。” 陆小凤正看得津津有味,他觉得他这一年以来和沈百终所有的冒险都比不上这一次来得有趣。 王安已几乎把自己所有的计划都和盘托出,这计划里的人他们也已知道了七七八八,这根本就是一次必定失败的造反。 还能有什么变故不成? 南王世子已走了出来。 这确实是一个年轻人。 看来他就是要小太监送菜的那个人。 陆小凤正准备再看几眼什么世子会胆子这么大,就觉察到身边的沈百终突然动了。 他竟然在拔刀。 第54章 世子与皇帝 “这实在……” 实在什么? 李全连想也不想,他一点也不在乎皇帝是什么意思,因为他知道这话根本不是说给自己听的。 该听这话的人现在根本不在这里。 “你知不知道信里写了什么?”皇帝问道。 “奴婢不知道。”李全恭敬道。 “这实在是个很有意思的事情。”皇帝道,“这天底下似乎是个人就想造反,他们好像总觉得朕的这个位置好坐得很。” 李全不说话,这种问题上他是永远也不可以说话的。 “百终去了五羊城。” 紫檀木制成的桌子上整齐地摞着奏折,李全安安静静地站在桌边,皇帝却已从椅子上起来,在大殿里踱步。 “江湖上奇怪的功法有很多。”皇帝道,“朕曾经听说过有人可以把自己易容成一条狗,一条谁也认不出来的狗。他就像狗一样走路,一样吃饭,一样睡觉,可以一直伪装足足三个月。” 确实有这么一个人,这个人的名字就是犬郎君,他也正在幽灵山庄里受苦。 “南王曾经进京见过朕一次,他当然知道朕长什么样子。”皇帝缓缓道,“但是南王并不会画画,也没有那么好的记性和文采,他永远无法通过形容让别人知道朕的面貌。” 易容术虽可以让一个人成为一条狗,但既然无法让人知道,自然也就谈不上这些。 “更何况这个南王世子竟想要百终以后服侍于他。” “这样的胆子,看来他那一张脸确实是真的。”皇帝冷冷道,“只有一张真的脸,才可以让他这样有恃无恐。” 李全这才明白信里写了什么,不禁也因为南王世子的胆子而大吃一惊。 “还有金家。”皇帝冷笑道,“不知死活,给自己的园子起名万福万寿也就罢了,文武双全也不是不可以容忍,这样微薄的力量也敢拿出来招摇,实在是可笑。” 皇帝又走了几步,突然停下来抽了一本奏折递给李全看。 李全立刻恭敬接过,从头到尾认真读了一遍,才道,“皇上,此人……” “此人是个倭寇。”皇帝淡淡道,“前不久才有人上折子,说这人的手下近日安分了不少,百终就在王安那里见到了他。” “王安?” 李全当然认识王安,先帝留下的太监并不多,死了一些,放出宫一些,留下一些,处死一些,能称上在安度晚年的也就只有回乡的王安。 “没错。”皇帝道,“你和这个人熟不熟?” 李全点头道,“王安曾与奴婢一起做事,我们还算是熟悉。” “嗯。”皇帝淡淡道,“既然如此,你就不要去了。” 李全低头道,“是。” 就在他想着皇帝会派谁去,若是问自己,自己又该举荐哪个太监时,却突然听到了一句话。 “朕带别人去。” 此时皇帝和李全自然是在南书房里说话,而他读到的那封信,自然是沈百终在几天前的夜晚写给他的。 ——————————— 夜已深,深夜就是黎明,黎明时天自然会亮的。 天微亮时,陆小凤和沈百终总算回到了客栈里。 这两个人一路连拖带拽,一个死命要回王府,一个死命往客栈去拉,简直好像是在打架追债。 他们总不可能伤到对方,所以谁也没有用内力,就这样团成一团稀里糊涂地回来了。 “你不该拦我的。” 陆小凤啪的一下关住房间的木门,道,“我不拦着你,你难道会自己停下来不成?” “我不会。” “你要是下去杀他,我们不就暴露了么?”陆小凤又道,“这件事情我们虽已搞得很清楚,但他们难免有一些东西还没有说出来,难免有一些参加宴会的人还没有到,你又何必着急呢?” 沈百终还是不说话,不熟悉他的人也许会以为这人的气已经消了,陆小凤却还能注意到他的手还握在刀柄上。 “你总该告诉我这是为什么。” 沈百终松开绣春刀,起身去点油灯,然后才缓缓坐下,道,“我看见了南王世子的脸。” “每个人都有脸的。”陆小凤道。 “嗯。”沈百终应了一声,却没有回应陆小凤的疑问,反而问了另一个问题,“你看他脸上有没有易容的痕迹?” 陆小凤沉思道,“他与石田斋彦左卫门交谈时坐在灯光下,那盏灯已经很亮,我的眼神也并不差。” “是。” “他的表情很自然。”陆小凤又道,“那并不是带了人皮面具后可以做出的表情。” 沈百终深吸一口气,放在桌上的手又想去握刀,“他与皇上长得一模一样。” 陆小凤本来正在倒水,一听到这句话,连茶壶都摔在地上,人更是怔住了,直到茶水流到桌边才反应过来。 “你说什么?” “我说他与皇上长得一模一样。” 陆小凤简直是扑到了桌边坐下,急道,“难道你们从来没有人发现这件事?” 沈百终摇摇头,道,“南王世子一直卧病在床,南王曾为他奔走十几年求医,甚至还借走了宫中的御医来这里,谁又能想到他根本没有病呢?” 陆小凤叹道,“谁又能想到他竟然有一张如此贵重的脸?” 说完这句话,陆小凤就被自己逗笑了,他实在想不到自己还会有用贵重来形容脸的一天。 沈百终却没有被逗笑,平日里不管陆小凤讲什么笑话,他总会笑一笑的,现在却没有。 陆小凤偷瞄他一眼,发现这人不但没有笑,反而简直要把嘴拉成一条线,好像恨不得抡起刀去砍窗户外面的那棵大树。 “你为什么要担心?”陆小凤问道,“这件事虽然谁也想不到,但我们却已经知道了呀,我们既然知道,他们长得再像又有什么用呢?” “我没有担心。”沈百终道,“我是在生气。” “等我们搞清楚他们的计划,你想做什么都可以,又何必生气呢?”陆小凤拍拍他的肩膀,“世上有两个一模一样的人虽然稀奇,但皇帝和南王本就是亲戚,这样想来,倒也就不奇怪了。” 沈百终还是想拿刀。 他一会儿放手,一会儿伸手,反反复复简直好像在摸一个烫人的烤红薯,红薯虽然烫手,他却总想去吃。 陆小凤看着好笑,也没再劝他,转身去收拾地上那个茶壶。 “我们明日就去南王府。”沈百终突然道,“叶孤城已在那里等我们,他也已装作同意了计划,我们应该先去探探南王府的虚实。” “什么虚实?” “银子的虚实。” “你是说南王的宝库?” “对。”沈百终道,“南王的宝库不会只丢一颗珍珠,他的宝库既然空了,又怎么去造反?” “你认为这是一个陷阱?”陆小凤皱眉道,“这是张三、金九龄、公孙大娘和南王一起编织出来的陷阱?” “我不知道。”沈百终道,“如果张三是在说谎,那么事情就更糟。” “哦?” “这说明即使丢了一整个仓库的黄金珠宝,南王却还是有能力去造反。”沈百终冷冷道,“他拥有的财富比我们想的还要多,多很多。” 陆小凤沉默很久,突然重重地叹了一口气,道,“不管发生什么事,即使是天王老子来了,也挡不住我要睡觉的,这些烂事破事,就都扔到天亮以后解决吧,你也应该睡觉才是。” 天总算是亮了,陆小凤刚睡了一小会儿,天就亮了。 但这一小会儿对他来说已经足够。 对沈百终来说也已经足够。 武功到了他们这样的地步,饿个几天远比几天不睡要来得可怕。 天亮以后,什么妖魔鬼怪都要害怕的。 人们害怕黑暗,是不是就是因为黑暗中总有些见不得人的东西? 陆小凤穿好衣服,锁好门,刚踩上楼梯,就看见楼下堂中坐着两个人。 客栈里都是人,坐着两个人并不是什么稀奇事,不管他们怎么坐,坐在地上还是坐在椅子上,又或者是坐在别人身上,都是很正常的。 但是陆小凤还是怔住了。 这两个人中一个是他已经熟得不能再熟的沈百终,另一个是他从没见过的女人。 很美的女人。 这个女人浑身上下都有一种野性,光是看着她,就好像看到了大海,看到了丛林,看到了野兽,看到了这个世界上最原始的欲望。 但陆小凤不管什么女人都见过的,这样的女人还不足以让他惊讶。 即使是拿到外面去说,陆小凤也算是被石观音青睐的男人,被亡国公主诱惑的男人,在某种意义上简直有见识到了极点。 真正让他惊讶的是那一条黑豹。 纯黑的豹子安安静静地伏在女人脚边,就好像是一只乖巧的猫咪。 它的毛黑得如同被墨泼过一般,眼睛也好像是金黄色的琥珀,身体上的肌肉更是分明饱满,陆小凤从没有见过这样漂亮的豹子。 看来沈百终的眼光和陆小凤一样,他也从没有见过这样好看的豹子。 两个人都盯着豹子使劲看,竟没有一个人去看那位绝世美人。 不管什么人被这样对待都要生气的,更何况是一个美人,一个很骄傲的美人。 令人惊讶的是,即使豹姬都快要被气死,她的脸上却还是一副风轻云淡的样子,好像一点也不在乎他们两个的表现。 陆小凤一边盯着豹子看,一边下了楼,下楼钻进后厨以后,就端着几个菜出来放在了沈百终的桌子上。可是不管他走到哪里,那双眼睛却还是死死地黏在豹子身上。 “她真美。”沈百终突然道。 豹姬立刻坐直身体,把猩红色的战袍往上撩了撩,露出她那一双笔直修长的腿来。 陆小凤立刻点头道,“没错,你就是要我拿一千两黄金来买,我也是愿意的。” “你想不想养一只这样的豹子?” 陆小凤摇头道,“我是个浪子,没地方养宠物的。你要是愿意,可以在北镇抚司养一只。” 沈百终道,“那你能不能找出这样的豹子?你知不知道哪里可以找到这样的黑豹?” “我不知道。”陆小凤拿起筷子,伸手去夹咸菜,“我们可以问一问。” “好。” 这两个人你来我往,说了半天竟还是在说豹子,就连那一句美,也夸的不是豹姬,简直好像两个笨瓜。 笨瓜是娶不到老婆的。 幸好豹姬也不是来做谁的老婆的,她只是石田斋彦左卫门派来试探这两个人的。 试探虽没有结果,豹姬却突然觉得只要自己把黑豹送出去,他们立刻就能成为好朋友。 第55章 豹豹 陆小凤本来不太在意豹姬的。 可是当豹姬盯着他使劲看的时候,陆小凤就不能不在意她了。 陆小凤自己并不是一个容易骄傲的人,也并不是一个容易自满的人,他对自己的缺点认知很清晰,他也很清楚江湖上有数不清的怪人,在人本就很多的客栈里出现一两个,就更加正常。 这位美人带着一只漂亮的黑豹子,坐在那里谁也没有理,既不杀人也不放火,陆小凤为什么要看她?为什么要恬不知耻地认为这个美人是来找自己的? 自作多情可不是一件好事。 但是他现在似乎并没有在自作多情。 陆小凤冲沈百终使了一个眼色,端着碗走出客栈,在客栈附近的小巷子里一转,就找到了几个缩在角落里睡觉的小乞丐。 “你们怎么没有出去工作?” 这话听起来奇怪,但丐帮确实认为乞丐也是一种工作的。 “今天的天气这么好,岂不是很适合睡个懒觉?” 为首的小乞丐躺在一张又大又宽敞的破草席上,脸上盖着一顶又大又脏的草帽,全身上下只有一张嘴在动,让人疑心就算天上下刀子,他也懒得躲。 “有理。”陆小凤单手端着碗,甚至还在喝粥,一边喝一边道,“我也很想睡一个懒觉,只可惜总要有人来打扰我。就连昨天,我也只是睡了一两个时辰而已。” 小乞丐笑道,“那你还不如加入我们,听你的声音中气十足,做乞丐一定是一把好手,也许会饿个一半顿,但觉绝对是管够的。” “我要是做了乞丐,我的朋友们就会气死的。” “为什么?”小乞丐冷冷道,“是不是因为你的朋友们都瞧不起乞丐?” “不是。”陆小凤叹道,“是因为我这个人本来就很不要脸,经常去朋友家里蹭吃蹭喝,若是做了乞丐,脸皮就会更厚一点,他们顿顿都要管我的饭,岂不是会被我气死?” 小乞丐怔住,接着大笑一声,一个翻身就坐了起来,好像突然对陆小凤很感兴趣,一把掀开自己的草帽盯着他看。 “是你?” 陆小凤也认出这就是当时在豆腐脑铺子里为自己指路的小麻子,于是微笑道,“是我。” “你既然把我们的事情看做是工作,就一定是丐帮的好朋友。”小麻子笑道,“你找我们想做什么?” “我想请你告诉我一个人的消息。” 小麻子立刻点头,道,“可以,只要他还是个活人,我就一定能为你找出这个人的消息来,连他小时候用什么颜色的布片包屁股,我也可以告诉你。” “谢谢,这个人……” 小麻子却又道,“在我告诉你之前,你先要告诉我你是谁。” “我姓陆。” “你姓陆?”小麻子突然瞪大眼睛,目光移到陆小凤的胡子上去。 很少有人的胡子能和眉毛长得一样,这里面姓陆的就更少,和丐帮是好朋友的简直只有一个人。 小麻子大喊道,“哎呦!是您老人家!您就算要我一头去撞死,我也不敢说半个不字啊!快请告诉我您要打听谁。” “你有没有看见那个客栈里的女人?”陆小凤道,“就是带着豹子的那个女人。” 小麻子点头道,“看到了。” “她是谁?” 小麻子怔住,回头把已经张望很久的几个小乞丐叫过来,叽里咕噜问了一通后,恭敬道,“那个女人叫豹姬,是石田斋彦左卫门的小老婆。” “小老婆?她是扶桑人?” “没错。”小麻子又回头问了几句,道,“我们这里有人见到她和那个扶桑老头上床了。” 陆小凤惊讶道,“他是怎么见到的?” 小麻子一拍另一个小乞丐的脑袋,骂道,“你没听见陆大侠陆爷爷问你的话么?你是怎么知道的?” 小麻子叫过来的乞丐是个小胖子,闻言道,“自然是我的姑姑看到的。” “你的姑姑?”小麻子怔住,“你还有姑姑?” 小胖子怒道,“我有姑姑怎么了?难道你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 小麻子竟被喝住,呆呆道,“自然不是。” “我姑姑在王安那个老太监府里头做厨娘。”小胖子理也不理他,继续道,“昨天晚上夜已经很深,客房里突然有人叫水,那水就是她给送去的。” 陆小凤忍不住问道,“客房里住着的就是豹姬?她那样的女人也甘心做别人的小老婆么?” 小胖子叹道,“陆爷爷,你也是个大人了,虽然看着还挺年轻,但既然是爷爷,就该成熟些的。” 看来他竟把小麻子喊的陆爷爷当真了。 陆小凤还没来得及替自己的年龄辩解两句,就又听到小胖子道,“只要那个东瀛老头子有钱有权,什么小老婆要不到?就算是,是那什么林仙儿,也可以给他做小老婆呀。” 陆小凤笑了,道,“你怎么知道她是小老婆?你的姑姑难道听得懂东瀛话么?” 小胖子摇头道,“她听不懂,我们堂堂大明子民,学番邦小国的话做什么,那多丢人啊。” “那她是怎么知道的呢?” “自然是因为那个房间里还有大老婆!”小胖子低声道,“有一个叫樱子的女人,似乎是给那老头子捧刀的,两个人争着抢着要和那个老头子睡觉呢。” 陆小凤道,“哦。” 看出陆小凤对他的消息不太满意,小胖子有些难过,眼睛一转,又道,“我这里还有一个消息!这个消息绝没有别人能知道!” “请讲。” “我大伯在南王府里做花匠,他说自己种的花常常被偷!”小胖子骄傲道,“那一种花最适合女孩子洗澡用,我大伯说东边有一个房间附近丢花丢得最严重,而那个房间就是南王修来给自己妾室住的!” “所以这说明南王悄悄娶了一个小妾?” 小胖子叹道,“笨瓜,这说明他偷偷养了一个情人呀!” 陆小凤觉得有点好笑,但现在总是要谨慎一些的,就算是养情人这样的事也该记下来才对,万一这个情人也有点问题呢? 能知道的事情当然是越多越好。 小麻子终于回过神来,怒道,“你有姑姑,还有大伯,做什么乞丐?” 小胖子也气道,“我也有爹妈呀!我就是愿意做乞丐,你管得着么?” “你,你每天的饭都是在哪里吃的?” “当然是在家吃的!”小胖子道,“我不回家吃饭,去哪里吃饭?” 小麻子简直要被他气死,跺脚道,“我呸!你这样算什么乞丐!” 小胖子也跺脚,道,“我就算!我就算!我爷爷就是丐帮的王十袋!我为什么不能做乞丐?” “王十袋王长老是你爷爷?” “对呀!” 小麻子深吸一口气,扇了自己两个又响又亮的巴掌,把地上的草席往旁边一拖,笑道,“来!您请坐!哎!您愿意做乞丐就做乞丐,我怎么敢有意见呢!” 陆小凤简直要被这两个小孩子笑死,一只手摸一个头,摸够了才道,“你们能不能继续帮我盯着那个老头子?等我办完事情就请你们去五羊城里最大的酒楼好好吃一顿!” “好!” ———————————— 陆小凤这边在和小孩子玩,沈百终这边却也没闲着。 豹姬真的是一个很聪明的女人,她为了权力可以以身体做筹码,自然也可以以宠物做筹码。 陆小凤刚走,她就带着豹子坐了过来,确认沈百终确实对她没有兴趣以后,就把自己的宠物推了出来,让它绕着沈百终的腿去转圈。 “你若是回答我一个问题,我就把它送给你好不好?” 黑豹的尾巴尖儿勾在沈百终手腕上。 陆小凤躲在门后面偷看,突然觉得这个时候就算天上下绣春刀,沈百终也绝不会抬头看一眼的。 “这个问题绝不会难为你的。”豹姬柔声道,“我已经知道你的身份,怎么会做出自不量力的事情呢?更何况我问了以后,你也可以选择要不要回答我呀。” 黑豹的脑袋在沈百终腰上蹭了一下。 沈百终终于道,“我要先问你。” 豹姬皱眉道,“凭什么?” “凭我随时可以杀了你。” 豹姬不说话了,沉默良久,才笑道,“你问。” “你是谁?” “我是南王的妾室。”豹姬道,“我的名字叫豹姬。” 陆小凤已在皱眉。 豹姬怎么会是南王的妾室?她是不是只是用南王的皇室身份来替自己增加筹码? 难道小胖子是在骗人? 豹姬突然抬手抽出桌面筷筒里的一只筷子,轻轻一甩,就把这只筷子钉在了大厅的柱子里,连一丝声音都没有发出。 好厉害的内力!好可怕的暗器手法! 能把这件事做到一丝声音也没有的人,全天下绝不会超过五个。 豹姬问道,“沈大人看我这一手功夫如何?” “一般。” 豹姬也不生气,继续追问道,“那么比我厉害五六倍的人,沈大人可否比得过?” “这就是你的问题?” “对!” “我会赢。” 豹姬立刻起身大步离开,连停也没有停,越走越快,到了最后竟然是在跑,好像后面有十几个杀手在追。 她走时竟也真的把豹子留了下来。 豹子竟也真的很快认下新主人。 动物的本能总是谁也无法形容的,也许在豹姬还没打算把它送人的时候,它就已经被沈百终吓住了。 被吓住的动物总是离臣服不远的,它总是能觉察到豹姬不如沈百终的。 比沈百终还要厉害的人,这只豹子一辈子也不会见到了。 它的主人似乎终于永远不变地定了下来。 陆小凤这才从窗户外翻进来,啪的一声把碗放下,道,“我们好像省掉了去买豹子的钱,也省掉了去找豹子的时间。” “嗯。” “这只豹子简直是好看的不得了!”陆小凤道,“豹子虽然好看,我却还是要告诉你一件事的。” “是什么?” “豹姬并不是南王的小妾,她是石田斋彦左卫门的情人。”陆小凤道,“你应该已经看出来。” “对。” “南王的小妾绝不会有这样的武功。”陆小凤道,“但她即使不是南王的小妾,我们也不能对她出手的,这样只会打草惊蛇。” 王安不知道陆小凤和沈百终已经明白一切,不知道他们来五羊城是为了什么,更不知道叶孤城从来就没有真的答应过要造反。 这样的情况下,确实不应该擅自动手,反而应该装出一副不知情的样子来。 既然不知道他们要造反,又凭什么随随便便杀掉人家的情人呢? 豹姬说谎,也只是为了面子上过得去罢了。 沈百终沉默良久,突然伸手拽住黑豹的尾巴,道,“陆小凤。” “我在听。” 第56章 南王 南王府并不会跑。 沈百终和陆小凤也很清楚一件事,那就是像南王这样的闲散王爷,不到日上三竿是不会起床的。 他们要去,就得在中午去,中午去的时候南王一定会留他们吃饭,留得时间越长,线索岂不是就越多? 桌上有两碟牛肉,一盘多一盘少。 沈百终看了半天,突然把陆小凤跟前那一盘下酒的牛肉端了起来,放到了黑豹面前。 然后又把那一盘少的推了过去,一直推到陆小凤停住的筷子下面。 陆小凤瞪大眼睛,道,“你为什么要把我的牛肉给它吃?” “它比你瘦,你应该让着它一点。” 陆小凤几乎要跳起来,道,“它比我瘦?它哪里瘦了?你看它的大腿,简直比得上好几只猪蹄宽!” 沈百终好像突然聋了,陆小凤说的话他一句也听不到,只是在慢慢摸那只豹子的头。 陆小凤道,“你是不是还在怪我昨天拦住你?你是不是在怪我上个月去怡红楼没有带你?你是不是在怪我上次抢了你的糖葫芦?” 沈百终瞥了他一眼,把桌上那盘牛肉也拿了下来,伸手一倒,通通倒进了黑豹的碟子里,慢慢道,“早上吃太多对身体不好。” “我的身体好得很!”陆小凤叫道,“别说是两盘牛肉,就算是一整头牛我也吃得下!” “你的肠胃不好。”沈百终淡淡道,“你的酒喝得太多,老是拉肚子。” 陆小凤刚想要为自己确实脆弱的胃辩解几句,沈百终就又伸手拿走了他的竹叶青,只留下一张空荡荡的木头桌子。 桌子上的牛肉到了地上,上好的竹叶青到了门边,小二擦得干干净净的桌子直反光,照出陆小凤的样子来,好像是照出好大一个笨南瓜。 陆小凤叹口气,只好去看看那一只突然讨厌起来的豹子,要说老虎,陆小凤当然是见过的,就连虎皮,他也被人送过几张,豹子他见的却实在不多。 这么仔细一看,陆小凤才发现这只豹子的尾巴竟足足有二十多寸长,简直好像是一条鞭子,看来一定被豹姬养得很好,说不定就是养来咬人的。 “你有没有想好给它起什么名字?”陆小凤问道。 “没有。” “我送你的乌龟,你有没有给它起名字?” 沈百终沉默片刻,道,“我听说名字越难听,就越好养活的。” “然后呢?” “宗先生为它起了名字。”沈百终道,“他起的名字是狗蛋。” 陆小凤一下子跳了起来,脸色难看得像是被猪拱了一下,拱到了泥里,追问道,“我送你的乌龟,它的名字就叫狗蛋?” 沈百终道,“当然不是,它的名字是小六。” “这难道是因为乌龟壳有六个边?” “嗯。” 陆小凤欲言又止,最终还是坐了下去,道,“这只豹子是有四条腿的,难道你要给它起名叫小四?” “叫小黑。”沈百终淡淡道,“我们不要做那些花里胡哨的事情,黑色的就叫小黑,白色的就叫小白,黄色的就叫大黄,那些追风、听雷、黑龙、神夜之类的名字,难道你就喜欢么?” 陆小凤立刻摇头道,“当然不喜欢。这些名字都太风雅,叫起来总有一些别扭。” 这句话刚说完,陆小凤就接住道,“你说得对,小黑是个好名字,但狗蛋总不是的,至少那只乌龟要比狗贵多了,就算你把它炖了吃,也绝对是全天下最滋补的王八汤。” 小黑舌头只一卷,就把陆小凤吃不着的牛肉全部卷进了嘴里,它一边吃着陆小凤的牛肉,尾巴又一边卷上了沈百终的小腿。 沈百终的手抬到一半,小黑就主动把自己的头靠了过来,一只爪子也搭在了他的绣春刀上。 陆小凤叹道,“全天下能摸到这把绣春刀的人也不知道能有几个,现在却便宜了它。” 沈百终笑道,“毛茸茸的东西总是比较吃香的。” 陆小凤摸摸下巴,笑道,“我看那位金姑娘的头发也是很多的,你觉得她可不可爱?” “她可爱个乌龟王八蛋!” 这句话当然不是沈百终说的,沈百终骂人,顶多也就骂一个傻子、混蛋。 这句话是木道人说的,木道人站在门口已经有一会儿了,沈百终和陆小凤当然也知道他站在门口,只是客人不进来,主人又何必问呢? 木道人推开门,叹道,“你们想必已知道我站在门外有一会儿了,我本不是这样不知礼数的人。” 陆小凤立刻点头道,“你当然不是。” 木道人接着道,“我也不是一个会骂人的人!” “嗯。” 这位武当的长老竟好像突然憔悴了许多,不仅胡子又白了一点,头发好像也又乱了一点,连衣服的扣子也扣错几个,简直好像是逃难逃回来的,苦笑道,“我来找沈百终。” “今天早上一起床,我就被那个金家的小姑娘缠上了。”木道人苦恼道,“她缠着我问东问西,问得全是沈百终,我的头都大了。” 陆小凤忍不住问道,“连你也治不住她?” “我怎么能对一个小姑娘出手呢?”木道人道,“更何况金姑娘有礼貌得很,我又怎么能呵斥她?” “她都问些什么?” “什么都问。”木道人道,“当然主要还是在问沈百终喜欢什么样的女孩子。” 陆小凤和沈百终的头也大了。 头没有大的只怕只有趴在沈百终膝上的小黑。 木道人终于看见这只豹子,惊道,“这只豹子是不是本是一个女人的豹子?” “嗯。”沈百终道,“她已把这只豹子送给我。” 木道人道,“我出门时已见到那位姑娘在收拾行李,当时我还在暗自奇怪她的豹子到哪里去了,等我到你们这里时,已在江中见到了她的行船。” 陆小凤和沈百终对视一眼。 看来这位豹姬实在是一个果断的人,也实在是一个很识时务的人。 “我今天到这里来,不是为了诉苦的。”木道人正色道,“我总得求你们想一个法子给我,我总不能天天被一个小姑娘缠着呀!放出话去,我武当的颜面岂不是被丢尽了?” “怎么会呢!”陆小凤揽住木道人的肩膀,笑道,“你这样的人,一下子本就可以迷住七八十个小姑娘的!怎么会有人说武当的不是呢!” 木道人一屁股坐在凳子上,也不生气,喃喃道,“唉,我已经老了,老人家记性总是不太好的,说不准什么时候,我就会把沈百终的性格透露出去,金姑娘若是知道沈百终是个很听话的人,可怎么办呢?唉,你说这可怎么办?” 陆小凤不笑了。 沈百终也怔住。 陆小凤道,“这事情,这事情总有法子解决的,我们可以把这位金姑娘的腿捆起来,或者把她打晕过去。但这些法子都得等一会儿再试的,我们现在得去一个地方。” 木道人冷冷道,“我看你们只是想甩开我。” 陆小凤摸摸鼻子,道,“你可以和我们一起去!我保证你可以吃得好,睡得好,而且王安也绝不敢把你叫回去!” 木道人喜道,“去哪里?” “去南王府!”陆小凤道,“只要你成了南王的座上宾,王安绝不敢把你叫回去的,他怎么敢和南王抢人呢?你只要等金姑娘睡着以后,再偷偷回去看宅子就好了。” 木道人叹道,“这似乎是唯一的法子。你为什么不赶紧带着我去?” ———————————— 这个时候陆小凤还不知道木道人就是幽灵山庄的老刀把子,世上除了古松居士和叶凌风以外,只怕还没有第三个人知道的。 但木道人却是真的怕了金灵芝,他这辈子也没见过这样可怕的人。 他一剑简直可以杀十来个金灵芝,横着杀,竖着杀都没有问题,可是金灵芝一说话,他就恨不得自己杀自己。 木长老,您知不知道,他怎么样,我听说,您能不能这几个词都要刻在他的脑子里。 他也是真的没有掺合到什么造反的事情里来,他真的只是用木道人的身份来替武当还一个人情,哪里想得到自己会沦落到这个地步。 木道人当然看得出王安不对劲,也当然看得出石田斋彦左卫门那些人不对劲,他虽没有听到些什么,但用脚后跟想也知道这是个什么事情。 一个王爷,一个世子,一个倭寇,一个太监,一个权臣家里的女儿,还能做出什么事来? 现在他不仅得夹着尾巴做人,还得时时刻刻不让陆小凤和沈百终看出什么不对,幽灵山庄绝不能提前暴露。 木道人才不想造反,他只想当武当掌门。 他是一个很专一的男人。 南王却不是。 南王的心都要被林仙儿给勾走了。 “你真的会答应我么?”林仙儿问道,“我只是个普通人,既没有贵族的血统,也没有显赫的家世,怎么配做太后呢?” 南王微笑道,“除了你还有谁配做太后?就算小皇帝那个早已经死了的妈,也绝没有你美丽的。” 林仙儿的声音实在柔美,她的气息也实在芳香,简直可以让所有人都神魂颠倒,这样的一个美人躺在怀里,南王简直要飘上天去。 “你说全天下的女人里,我是不是最出众的那一个?” 南王立刻点头道,“你当然是,能和你相提并论的,只有石观音和公孙兰两个人而已,现在这两个人一个已经死了,一个断了胳膊,你岂不就是最美的那一个?” 林仙儿怔住,“公孙兰断了胳膊?” “没错,她已被关进北镇抚司。” “沈百终竟然下得去手?” 南王冷冷道,“他当然下得去手,他这种人,眼睛里从来都容不下别人的,他天生就是一把武器。” “人怎么能变成武器呢?”林仙儿红着脸问道,“这可真叫人害怕呀,难道他就没有什么感情么?” 南王冷笑道,“他若是觉察出不对劲来,一定会来见我的,你为何不自己亲眼看一看?” 林仙儿咬住嘴唇,轻声问道,“我总觉得我们的计划不太严密。西门吹雪若是不答应叶孤城的邀战,我们该怎么办呢?沈百终若是已经查出我们的目的,又该怎么办呢?” 南王笑道,“我本就没有要什么紫禁之巅的,这样的行动太过冒险。” 林仙儿问道,“你难道是在骗叶孤城不成?” 南王摇摇头,道,“我也没有在骗他。” “哦?” “紫禁之巅只是最坏的打算。”南王笑得很神秘,道,“我要得是皇帝亲自来五羊城!以小皇帝的性格,怎么会容忍我们的计划?不出意外,沈百终一定已搞清楚我们要做什么,我们也一定要按照他知道的计划去做!” 南王接着道,“五羊城已是我们的天下,除了蛇王的地盘,如同铁桶一般,只要皇帝来了五羊城,我们再想办法把他和世子一换,到时候还会有什么问题呢?” 南王又道,“你也不必担心沈百终,等我儿和他换了身份,武器的主人自然就是我儿,沈百终跪下来给你奉茶也是可以的!” 林仙儿眼睛里发出光来,却还是问道,“若是不成功呢?” “那就只能叫叶孤城去找西门吹雪了。”南王淡淡道,“无论如何,我儿一定是要坐坐那个位置的。” 第57章 府中市井 南王府。 南王与林仙儿缠绵时,叶孤城已走出自己的房间,走到了后院里去。 南王府的后院里挖了一个大池塘,种着许多莲花,每一朵都开得很茂盛,每一片叶子都长得很宽大,红的好像脂粉,绿的好像翡翠,站在桥上时,好像已被这些花朵包围,连吹过来的远风也是香的。 林仙儿就最喜欢在这片池塘的红色木桥上嬉戏,只要她穿上一件薄纱衣,再拿一把团扇遮住脸,南王就简直恨不得把心掏出来给她看了。 这样的景色当然是很好看的,但叶孤城却一点也不喜欢。 他喜欢的是海。 白云城的海。 白云城的海浪。 那里的天总是浅蓝色,很轻很浅,却又很高,海风吹过他的城池时,带来的气息是花朵的清香远远不能比拟的。 当然这里面是不是也有叶孤城不喜欢南王和南王世子的原因呢?这就没人知道了。 白云城就和它的名字一样,伫立在云端,建立在海上,叶孤城最喜欢在夜里用轻功绕着白云城行进,夜色深沉,万籁俱寂时,当他经过,不只能听到风声,还能听到房屋里人们的呼吸声,那种声音总是会让他感到很安心。 想到这里,叶孤城就忍不住叹了一口气,简直恨不得立刻去找一艘船来,离开这个鬼地方,回到他的海边去。 桥上又来了第二个人。 石田斋彦左卫门盯住叶孤城腰间的剑,缓缓道,“阁下就是叶孤城?” 叶孤城不说话,他的眼睛里好像积着雪,你若是想要他理理你,除非你自己就是一块冰或是一把火。 冰就是他的同类,火却热情到可以融化冰的。 只可惜石田斋彦左卫门谁也不是,他在叶孤城眼里顶多算是一坨泥。 “在下石田斋彦左卫门。”老人微笑道,“在下的剑术虽不如叶城主,却也是练习了很多年的,阁下为什么不肯理一理我?难道阁下已自认为已无敌于天下么?” 叶孤城好像根本听不到他的声音,径直走下台阶,走到了一个亭子里坐下。 石田斋彦左卫门一点也不生气,他也跟着走过去,也跟着坐下,笑道,“阁下难道是在赏荷么?在我的国家,人们总是会赏樱的,赏樱的时候,也总是会喝一些清酒的。” 叶孤城还是不说话,安静坐着,连动也不动。 老人接着道,“不知道叶城主愿不愿意赏脸让在下请一杯酒?” 叶孤城终于道,“不愿意。” “为什么?” “你的身上没有剑气。”叶孤城淡淡道,“一个练剑的人身上若是没有剑气,不管他的武功有多高,都已丧失了斗志,这个时候他还在练武,为的就不是自己精进,而是为了杀人,为了钱财和权力,这样的一个人,已不配追寻剑道。” 石田斋彦左卫门的脸色逐渐难看起来,勉强笑道,“在下……” “你不必说了。”叶孤城冷冷道,“你对剑不够忠诚,你怎么配和我说话?” 他的话音刚落,石田斋彦左卫门就起身走了,他既不想和叶孤城打一架,也不想撕破脸皮,更不想留在这里找气受。 他只有走。 石田斋彦左卫门走了,却还有人来。 “师父为什么要生气?”南王世子带着一个厚重的面具,在叶孤城面前放下一盘子瓜果来,笑道,“石田斋先生是一个很讲礼貌的人,难道他有哪里惹到师父你了么?” 叶孤城冷冷道,“我不是你的师父。” “好,我不喊。”南王世子道,“城主可已给西门庄主写了信?” 叶孤城摇摇头,道,“还没有。” “城主打算什么时候写?” “有空时。”叶孤城冷冷道,“我愿意什么时候写,就什么时候写,和你有什么关系?” 南王世子的微笑也挂不住了,他从小娇生惯养,学问和武功虽不错,人也聪明,心性却是从没有被谁磨砺过的,现在只觉得脸上很是火辣,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很快石板路上就又多出一道急匆匆的身影,直追前面的石田斋彦左卫门而去。 或许这两个人才最般配。 他们两个若是在一起聊天,绝不会让对方难堪的。 他们一定会捧着对方,吹嘘对方,给对方许下很多好处,这样的聊天岂不是很适合他们? 今天的荷花池里,人好像格外得多,第二个刚走,第三个人就过来了。 陆小凤在湖上掠过,几个起落就落到了亭子里,把亭中之人的白衣吹起一些。 叶孤城主动道,“陆小凤?” “我是。”陆小凤笑道,“想不到叶城主竟然还记得我。” 叶孤城淡淡道,“无论是谁,都很难忘掉你这样的人。” 陆小凤自信道,“确实,我确实是个很不错的人。” 叶孤城突然笑了,“我上次见到你时,没空和你多说几句话,现在我已经懂了。” “懂了什么?” “懂你为何会是他的朋友。”叶孤城道,“有你做朋友,永远都不会无聊的。” “过誉过誉。” 叶孤城继续道,“你既然来了,他一定也在。” 陆小凤道,“他在正厅里见南王。” “嗯。” “你有没有给西门吹雪写信?”陆小凤问道,“我已经写了一封信给他,你若是还没有写,就不要再写了。” 叶孤城却道,“我和西门吹雪的剑法,在你看来谁更强一点?” 陆小凤怔住,“你们自然是在伯仲之间。” 叶孤城追问道,“他的剑法比木道人如何?” 陆小凤苦笑一声,道,“你可不可以等我一下?” “可以。” 陆小凤身影一闪,消失在铺天盖地的荷花中间,过了一会儿,手里竟然拉着一个人回来了。 这个人当然就是天下第三倒霉的木道人。 天下第一和天下第二自然是陆小凤与楚留香,他们的这两个位置是谁也抢不了的。 陆小凤把木道人搬过来,往叶孤城跟前一放,就大声道,“这个人正是武当的木道人木长老,今天他正好也在这里,岂不是一件很巧很妙的事?” 木道人呆呆地看着叶孤城。 叶孤城眼里却泛出光来,道,“阁下就是木道人?” 木道人一愣,回头去找陆小凤,陆小凤却已溜出去好远。 ———————————— “沈大人,坐。”南王笑道,“我儿的病还没有好,就不出来见客了,还望沈大人体谅一些。” “他有什么病?” 南王道,“怪病。他这种病最见不得风,连太阳也见不得,只要一吹了风挨了晒,他就会生病,上一次就差点死在床上,幸亏老天还算……” “我那里有一位名医,随时都可以来为世子看病。”沈百终道,“大内里也还有许多德高望重的大夫,完全可以借给您几个。” 南王摆手道,“我儿说自己已吃够了药和病的苦头,怎么也不肯看大夫了,就算把他吊在绳子上,他也不愿意再闻见一丝药味。” 沈百终沉默片刻,道,“世子殿下不能出屋 ,我却是可以探望他的,对不对?” 南王大笑一声,竟然立刻同意,“请跟我来。” 南王的年纪已经不小,养尊处优下看着却也还算年轻,与他坐在一处时,还觉察不出,等他站起来,你就会发现这人实在是体虚,走几步路就要喘一喘的。 极其柔软的紫色丝绸袍子,穿在南王身上也多出好几个褶子来,通通都叠在他的肚子上。 南王在前面领路,沈百终在他身后跟着,诺大的王府,他竟连一个仆人卫兵都没有见到。 南王没有回头,却突然道,“你一定很好奇为什么我这里没有人。” 沈百终还没有回话,他就回答了自己的问题,“这是因为王总管就要过寿了,他请的人实在是太多,就连我这里的人,也给他借走了。” “我们这里虽没有了仆人杂役,但我却还是一点都不害怕的。”南王停在一个房间前,继续道,“因为南海的白云城城主叶孤城就在我这里。” 说话间,南王已伸手敲起房间的门来,一边敲一边喊道,“我儿,你在不在里面?” 里面传出闷闷一声,道,“父王请进。” 南王推开门。 外面的日头正高,门缝里穿过去好长一道光,一直打到房里的桌椅旁,南王进来时,又拉出好长一道影子,一直盖到南王世子的脚面上。 沈百终默然不语。 南王世子面色苍白,道,“父王找我有什么事?” 南王道,“你看我带着谁来了?这位就是你一直很仰慕的沈百终沈大人,你不是一直很喜欢他么?” 南王世子面上一喜,道,“原来是沈大人,久仰久仰,沈大人的故事我已听说很久了!不管是沙漠里的石观音,还是神水宫那个水母阴姬,都是被沈大人解决的,是不是?” 沈百终道,“是。” 南王目中突然流出泪来,噼里啪啦地掉个不停,通通掉在南王世子的床榻之上,哭道,“我儿,你也不用太羡慕旁人的,等爹治好你的病,你想练什么武功,我都能为你找来的。” 南王世子也掉下泪来,道,“父王,我实在已拖累你多年,若我也像寻常人一般有个健康的身体,怎么会劳烦您为我难过?您怎么会被那些人暗地里笑话?” 这两个人哭得眼睛发红,简直是见者伤心,闻着泪流,再多呆一刻,都是对他们这真情实感的侮辱。 沈百终慢慢退了出去,轻轻阖上门。 等他走出去好远,还能听到南王父子的哭泣声。 沈百终站在栏杆后盯着不远处的荷花池看,只见陆小凤急匆匆地从他背后的长廊里走了过来,一眨眼就到了他身边。 “你怎么这么快就出来了?”陆小凤问道。 “他们在哭。” “他们在哭?”陆小凤瞪大眼睛,道,“他们怎么会在哭?难道你已经把他们打了一顿?” “我没有。” “难道他们一看到你就害怕得哭了出来?” “不是。” “那他们为何要哭?他们总不会是在悔过吧。” “他们在为南王世子的病情哭。”沈百终淡淡道,“他们在哭世子的身体。” “你见到南王世子了?” “嗯。”沈百终点点头,“既见到了,也没有见到。南王确实带我见了世子,房间是世子的房间,衣服也是世子的衣服,人却不是我们见到的那个人。” 陆小凤叹道,“本就没有人见过南王世子的,南王说哪个人是他的儿子,哪个人当然就是他的儿子,父亲总不会认错孩子的。” “嗯。” “他们若是哭起来,你当然也就不能留下了。” “我刚刚在这里转了一圈,连一个人都没有瞧见。”陆小凤皱眉道,“这里不仅没有杂役和卫兵,连厨子都没有半个,更不要提丫鬟小厮,除了我们以外,这里已是一个空宅。” “那个扶桑人也不在?” “不在。” —————————————— 石田斋彦左卫门当然不在。 他在蛇王的小楼里。 第58章 灵蛇剑 窗前的山茶花开了几朵,有一种非常浓烈的生机在这几朵花上迸发出来。 蛇王捂着嘴咳嗽几声,把这盘花搬到了桌上去。 他以前是很喜欢闻一闻这盆总是在开花的山茶的,只可惜他最近的病情又重了一点,连这样的花香也已闻不下去,闻一闻就要咳嗽,咳嗽起来没有十几天总是好不了的。 蛇王还不想死,他想活得再久一点,能有多久就有多久。 有一些病人总是不愿意听大夫的话,蛇王却绝对是最乖的那一个。 但即使是最好的大夫,也治不了多年的内伤,所以在这样热的夏天,他也还是穿着厚厚的貂袍,坐在裹着虎皮的椅子上,面前摆着一个大大的炭盆。 他已经结束了自己为数不多的工作,刚刚才从寒冷的江边回来,王安要的东西他全部已亲自监督着卸下了货船,也亲自安排人手送到了王府去,接下来不管发生什么事,那个老太监都与他没有关系了,这岂不是很让人舒心? 蛇王实在不愿意管王安的事情,可他身在五羊城,是这里的地头老大,就不能不为自己的手下考虑,王安虽愚蠢,却曾是大内总管,怎么也不能轻易得罪的。 窗边吹来夏风,吹进一阵浓浓的烤肉香气,再一吹,就又吹进来一股酒香。 这正是楼下传来的香气。 蛇王的手下们已在喝酒,此时虽是正午,但他们却从不会在乎这些的,要喝就喝,要吃就吃,他们想怎么样就怎么样,世上能束缚住他们的只有恩情与义气,别人的眼光又算得了什么? 大笑声、吆喝声、酒碗碰撞的声响、酒气、烟气还有肉香通通蒸腾而上,每个人的脸上都冒出汗来,红光满面,像是在赌钱,又像是在斗殴。 就在二楼,这里已用了巧妙的设计减弱声音,蛇王听着朦朦胧胧的声响,慢慢闭上眼睛,轻轻靠在了柔软的垫子上。 就在蛇王要睡着时,小楼里悄然出现一个人,谁也不知道他是怎么上来的,谁也不知道他是从哪里出现的,当蛇王发现他时,他就已站在了自己的屋子里。 楼下的声音还在继续,竟没有一个人发现他们要守护的小楼已被人闯入。 蛇王虽然从没有见过这个人,却还是一眼就把他认了出来。 “石田斋彦左卫门?” 来人穿着一件和中原很是不同的服饰,外面套着一件外褂,脚上踩着已很少有人会穿的木屐。 头发花白,身体矮小,这已是一位老人了。 老人点点头,脸上皱纹随着笑容堆起来,道,“阁下认识我?” “不认识。”蛇王淡淡道,“我虽不认识你,却能猜出你是谁。所以也请你不要高看了自己。” 石田斋彦左卫门点头道,“你是个聪明人,消息也很灵通,想必已看出五羊城要到的风雨。” “你是不是想要我加入你们?” 石田斋彦左卫门道,“没错。只要你同意,五羊城就会变成一块铁板,谁想来踢一脚,都会折断骨头。” “沈百终也一样?陆小凤也一样?”蛇王皱眉道。 “自然。”石田斋彦左卫门道,“你永远也无法想象我们能做出什么,你永远也无法想象出自己这一次投资后会带来多大的效益。” 蛇王问道,“你的意思是我会有意想不到的好处?” “最起码这一座五羊城会是你的。”石田斋彦左卫门温和道。 “既然你能给我五羊城,为什么现在还来找我帮忙?”蛇王冷冷道,“没想到你这样的大人物会看上我这么点地盘。” 石田斋彦左卫门道,“我们不要你的地盘,要的是你这个人。” “哦?” “我们要你的手下。”石田斋彦左卫门继续道,“你管着五羊城里所有的黑街,逃犯、打手、小偷都听你的对不对?” “没错。” “你的手下有三千人,是不是?” “这和你有什么关系?”蛇王冷冷道,他面上虽冰冷不屑,左手却已悄悄握住了藏在腰间的剑柄。 “当然有关系。”石田斋彦左卫门的神情还是很温和,举止也依然很优雅,他的口音虽奇怪,这种场合下听来却有一种说不出的诡异可怖,“你可以不同意,我也可以让你永远也无法同意。” “你在威胁我?” “对。”石田斋彦左卫门四下看了看,突然拾起蛇王放在矮几上的一根银筷子,直直举起,对准了蛇王的咽喉,笑道,“在下发现阁下腰间似乎也是缠着一把软剑的,我们为什么不比一比?” 蛇王也一笑,已是皮包骨头的手握住椅子扶手,撑住自己站起来,缓缓自腰带中抽出了一把又细又窄的百炼利器。 正是他已十多年没有再见过血的灵蛇剑。 ——————————— “不好吃,拿去换。”皇帝淡淡道。 “是。”张平野端起桌上的大群翅,慢慢拿下楼去。 皇帝拿起桌上放着的折扇,饶有兴致地将其打开看了看,他很少摆弄这些风雅的东西,这次出门,却给自己带了不少。 折扇,玉坠,宝石,腰带,宝剑,世家公子哥该有的东西他全部都为自己配了一套,所以他现在不仅觉得新鲜,还觉得有些好玩。 司空摘星战战兢兢地坐在旁边,一双手死死按住自己的大腿,却还是觉得它们马上就要不听话了。 若是人的身体能分成两半儿活动,你一定会见到一双腿自己跑下楼去。 这双腿也一定会马上就被人套麻袋带走,偷王之王的腿总不会是好找的。 但司空摘星还是要特别一点,一般人觉得害怕,只有腿不听使唤,他有点害怕的时候,连嘴也不听使唤。 现在他的嘴就不听话了。 “您已经换了五六道菜了,还没有半道满意的?” 皇帝诧异地看了一眼司空摘星,似乎是在疑惑他竟然敢说出这样的话。 “这些菜不好吃,我叫他去换,有什么问题?”皇帝笑眯眯地问道。 “当然没有问题。”司空摘星赔笑道,“只是在我看来这菜已经不错了。” 皇帝的目光盯着扇面上的山水画,似乎对司空摘星说了什么一点也不在乎。 “我这个人的胃口已经被养刁了。”皇帝淡淡道,“我家的那些厨师做得确实好吃一点,难道不是吗?” 这实在是句废话,御厨做得饭要是还不够好吃,全天下就找不出一个厨子来了。 更何况他也并不是真的胃口刁,起码司空摘星在路上时已见到他吃了干粮。 但他只能道,“是。” 就在这时,张平野已端着一盘新菜上来,恭敬得把它摆在了桌子上。 司空摘星只看了一眼,就看出这是一盘百花鸡,这菜也难做得很,做好了也好吃得很,就是不知道他身边的这位祖宗满不满意了。 一想到这里,司空摘星就悲从中来,他从大漠回来以后,又背上了偷窃独孤九剑剑谱的嫌疑,从那以后就一直很乖很乖地呆在京城,没想到这次却又被北镇抚司那几个老爷子以“特别擅长溜肩耍滑”的优点给派了过来。 造孽啊,陆小鸡,我可恨死你了!下次抓到你,我一定要剁了你的鸡爪子,砍了你的鸡屁股,拔了你的鸡尾巴,做成毽子踢…… 咔哒一声,茶碗落在桌上,吓了司空摘星一个机灵。 都说小偷最怕捕快,这位可直接是天子,司空摘星只觉得自己已经倒霉到家。 而且这位天下共主的心情显然不是很好,司空摘星虽不明白为什么,却也当然能看出他是在故意刁难张平野。 因为这份百花鸡刚端上桌来,皇帝就搁下了筷子,连一口也没有动。 “我们为什么还不走?”皇帝问,“从这里到五羊城还要多久?” “两天。”司空摘星道,“要是快一点,只需要一天半。” “嗯。” 司空摘星一边追着皇帝下楼梯,一边问道,“皇,老爷!” “你讲。”皇帝站在门口,眯着眼睛看车夫去牵马。 “您老人家真的只带了我和张平野两个人?” “还带了四个人。”皇帝淡淡道,“只是这四个人你是见不着的。” “竟然有人比我还会躲?” “他们的轻功也许不如你,但论起敛息来,十几个你加在一起也是比不过他们的。” 司空摘星懂了一点,却还是问道,“六个人也不够呀,我们最起码要带上几百个人才像话!” “那么他们应该怎么跟上我?”皇帝问。 司空摘星闭上嘴,过了一会儿,却又问道,“这位车夫是不是我们的人?他是不是那四个人里的一个?” “不是。”皇帝道,“他只是一位普通的老人。” 司空摘星一下子紧张起来,恨不得跳起来去看看哪里有刺客,“难道宗也白竟要我来保护您?” “你是用来挡剑的。”皇帝拍了拍司空摘星的肩膀,笑道,“遇到危险时,你就要先冲上去,我相信你绝不是一个贪生怕死的人,对不对?” 司空摘星勉强笑了笑,挺着胸脯道,“我当然是!” “很好。”皇帝笑道,“那么我就再告诉你一件事,我的那位叔叔绝不会允许我死在半路上的,你大可把心放下去一点。” 马车疾驰起来,无论路有多陡,马车里面也绝不会让人有半点不适。 车夫永远也不会知道自己驱使的马有多么名贵,永远不会知道车里坐着的人是谁,也永远不会知道车顶上还有一个人。 车顶上的人当然是司空摘星,你就算给他一剑,他也不愿意和皇帝一起坐在马车里。 以他那样的出神入化的轻功,坐在多么快的马车上也不会掉下来的。 车上的人嘴里在灌冷风,车里的人也不好受。 “爱卿知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被朕叫来?” “臣不知道。” “当然是因为百终。”皇帝微笑道,“朕知道爱卿也很想念百终,所以才特地把爱卿也带上了。” “臣……” “百终见到了爱卿一定也会很高兴的。”皇帝笑道,“无论是谁,只要不太过分,他总是很喜欢那个人的,对不对?” “沈大人他自然……” “对了。”皇帝抚掌而笑,“爱卿既然叫百终一声大人,又何必替他买什么玻璃鱼缸呢?” 张平野的冷汗已浸湿后背,头上也沁出一些汗来,勉强笑道,“臣并不知道那一只乌龟是……” 皇帝却成心不让他把话说完,淡淡道,“朕忙得很,没有空关心爱卿的想法,朕只想知道爱卿还会不会做出这样的事来。” “当然不会。” “好。”皇帝叹道。“朕就知道爱卿向来知错就改。” 司空摘星坐在车顶,听了一肚子威胁来威胁去的话,这话虽对着张平野说,司空摘星却总觉得自己也有份。 他又想起了自己在北镇抚司里扫地的日子。 一想起那些日子来,司空摘星就忍不住叹了一口气。 一声气叹出,就在这一刹那,司空摘星不仅听到了自己的叹气声,还听到了鞋子踩在树叶上的声音。 这声音极轻极微,不是司空摘星这样的老手,根本听不出来,连半点觉察也不会有,而这踩着树叶的人,也早已立刻停了下来。 司空摘星面上不动声色,仍然翘着二郎腿,暗地却举起酒葫芦喝了一口,随意将葫芦在车顶放下。 这番动作看似没什么大不了,就连暗中观察的那几人也没觉出什么不同,坐在车里的皇帝和张平野却听出来重重一声。 “有人来了。”皇帝道。 话音刚落,路边的树林中就冲出四个人来,这四个人手一挥,就放出了铺天盖地的毒蛇和毒蝎子,密密麻麻地爬向急驰而来的马车。 第59章 来回预判(我预判了你的预判) 据说江湖上的老手都能认出苗疆的毒虫。 司空摘星就是老手。 就像看出那盘百花鸡一样,他一眼就看出这些正在地上爬的毒虫通通来自苗疆。 这些毒虫显然经过了极为严格的训练,一个个爬得飞快,司空摘星瞅到一只足足有五六寸的大蜈蚣,窸窸窣窣、歪歪扭扭,简直像飞一样得压过来。 而那四个跳出来拦路的人,身上穿得花花绿绿,各有黑红黄绿四个颜色,面目丑陋,脚上踩着老虎鞋,头上竟然还用丝绸缎子扎了朝天辫。等你把目光移到他们脚上,就又会发现这些人挽高了裤腿,故意露出脚腕来,在上面套了好几个银镯子。 司空摘星只觉得自己这双又亮又明朗又很会观察的眼睛有时候也不是太好,只看了这么几眼,他简直要把中午饭都吐出来了。 也不知道是这些虫子恶心一点,还是这四个人恶心一点。 “四位朋友想干什么?”司空摘星问道,“你们为什么要拦住我的马车?” 黄衣人也笑,声音尖锐刺耳,道,“这辆马车难道是偷王之王的不成?” 司空摘星道,“自然。” 黑衣人又道,“既然是自己的马车,又为什么会坐在车顶上?” 司空摘星连看也不敢看他一眼,盯着偶然掉落在车顶上的一片落叶道,“这当然是因为我在车里坐腻了,有点想吐,所以才到车上来坐着,这么简单的道理你都不懂?” 红衣人突然道,“以偷王之王的意思,车里是不是没有别人?” 司空摘星道,“倒也不是。” 绿衣人道,“哦?” “车里确实有人,但是车里有谁与你们无关。”司空摘星道,“四位朋友要财还是要命,给一句话。” “我们要命!”红衣人道,“要车里人的命,你要是不想死,就赶紧走远一点。” 毒虫离马车已愈来愈近,这两方人却突然聊起天来,竟好像没一个人在乎这些毒物。 “你不想杀我?”司空摘星诧异道,“你知不知道车里的人是谁?” 黄衣人冷冷道,“车里坐着的就算是皇帝老子,今天也得死!” 司空摘星忍不住也学着楚留香摸了一下鼻子,车里坐着的确实就是皇帝,你说这巧不巧。 “你们还等什么?”绿衣人脾气最为暴躁,跺脚道,“我们的宝贝们已经过去了,现在不出手,还要等到什么时候?非要他们跑了不成?” 黄衣人道,“不错。司空摘星要跑,谁能拦得住?我们快点动手!” 快点这两个字一出口,这四人已冲了过来,黄衣人说到动手二字时,马车已被围住。 车厢中张平野已在准备。 他的一只手已经握上绣春刀,另一只手已在车中的暗格里摸索药粉,这些药粉纵然不能毒死这些毒虫,也至少可以驱散它们。 皇帝不紧不慢转着手里的折扇,甚至透过车窗仔细瞧了瞧这四个人的打扮。 “他们是谁?” “似乎是苗疆极乐峒五毒童子门下的弟子。”张平野道。 “有趣。”皇帝道,“不仅有趣,还很恶心,这该说是恶心得有趣。” 说完这句话,皇帝就坐直了一点,伸手把张平野的胳膊压了下去,道,“你不准动。” 张平野连问也不敢问,立刻道,“是。” “司空摘星,你也不准出手。” 车顶上传来一个好字。 四童子虽然不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但也绝不会停下,只要被毒虫蛰上一口,就算是神仙也要毙命,配合上他们四个的剑阵,车里坐着的这人岂不是必死无疑?收了的银子岂有吐出去的道理? 剑已出鞘,剑是好剑,人虽不是好人,内力却也深厚,剑尖扎透车厢后向着皇帝直袭而来。 剑光一闪,马车已彻底碎裂,车顶大开间司空摘星已跳了出去,一个起落就已停在路旁的柳树枝上。 皇帝根本连躲也没有躲。 剑尖已抵在皇帝的咽喉上,只差一点就要刺破皮肤,这四个童子却再也无法前进一步。 死人怎么能再前进? 铺天盖地的毒虫也如潮水一般退去,不一会儿就没了踪影。 司空摘星吃了一惊,以他的经验,竟然直到现在才发现身后跟着一队蒙面黑衣人,而这些黑衣人,正是刚刚杀了四童子的人,杀完人后,他们竟立刻撤退,用的是谁也没有见过的轻功和身法,快得好像是一缕烟。 从始至终,皇帝竟然都只是坐在那里,神色不变,连眼睛也没有眨一下,这样的定力,也难怪能在那么多皇子里拼出一个前程…… “他们……” 张平野的话还没说完,司空摘星就抢着道,“他们是东瀛的忍者!” “对,那样奇特的武功,绝不是中原该有的。” 这些人也当然不是皇帝的人。 皇帝没有说谎,他自己带着的,真的只有四个人,这四个人就是云山门七星塘的鱼家兄弟。 除此之外,再没有一个大内高手。 司空摘星深吸一口气,急道,“您老人家带的人呢?那四个人莫非已经死了?这样的情况他们都不出来,还有什么时候能把他们叫出来?” “等到了五羊城,他们说不定可以出来跑个腿。”皇帝道。 “五羊城?”司空摘星怔住,“那么那些忍者又是?” “自然是我叔叔的人。”皇帝微笑道,“朕还不知道他会用什么方法把世子和朕调换,也不知道他哪里来的决心成功,可既然他要这么做,总不会让朕死在半路上的。” “这四个童子又是谁派来的?” “不知道。”皇帝淡淡道,“想要朕这个位置的人多得很,朕又哪里有时间去记他们?” 这句话一说完,皇帝就起身站起来,挑好一匹马骑了上去。 “看来皇帝也不是那么好当的。”司空摘星喃喃道,“怎么有那么多人想不开呢?做皇帝有什么好?” 做皇帝的好处司空摘星自然不懂,这也许是因为他根本不想做皇帝,他就算去做一只猪,一条狗,一个臭虫,也不愿意困在大殿里批折子,更不想掌握别人的生死。 司空摘星就是司空摘星,他非要当小偷不可。 拉车的马足够多,他们三人还是够用。 路上很快扬起烟尘来。 至于车夫,司空摘星一早就点了他的睡穴,但愿这位可怜的老人家醒来时不会被一地的尸体吓个半死。 ———————————— 夕阳,火红的夕阳。 江上好像有野火在烧,密密麻麻一直烧到天边去,而这野火的尽头,就是五羊城。 江边停着好些渡船,在这些渡船中,有一艘格外显眼,其它船和他一比,简直成了笨鸡笨鸭,丑得要命。 到底是谁会把如此精致的画舫停在渡船的码头上? 没人知道。 皇帝也一点都不在意。 他早已见惯了世上的绫罗绸缎、奇珍异宝,能看得上眼的东西,已经很少。 他对那个坐在石头上发呆的和尚更感兴趣。 这个和尚司空摘星也认识,所以他几乎是一把马栓好,就立刻凑了过去。 老实和尚本来正埋头啃一个馒头,一抬头就瞧见了司空摘星,吓得连馒头也扔出手去,连滚带爬地往树林里跑。 可他怎么会跑得过司空摘星? 司空摘星脚尖一点,就在老实和尚先前坐的那一块石头上借了力,几息就追上了老实和尚,把人按在原地。 “你为什么要跑?” “你为什么要管和尚跑不跑?” 司空摘星笑道,“因为我们是朋友,你一见到我就跑,我有一点伤心。” “那是因为我一见到你就会倒霉的。”老实和尚道,“和尚不想倒霉,和尚只有跑。” “此话怎讲?” “看你这个风尘仆仆的样子,一定是有急事。”老实和尚道,“像你这样的人,有了急事就一定是天大的急事、天大的麻烦,偏偏你还要朝我走过来,我不跑谁跑?” 这话实在很有道理。而且我们都知道,老实和尚就是老实和尚,从来都不说谎的。 所以司空摘星轻易就被他说服了。 老实和尚叹口气,跟着司空摘星往回走,走到岸边以后,捡起自己刚刚扔掉的馒头,心疼地吹了吹。 “你看,我已经开始倒霉了。”老实和尚叹息道,“这可是我今天的晚饭,你该怎么陪我?” “我赔你五百个馒头够不够?” “无功不受禄,你到底想要我做什么?” 司空摘星咳嗽一声,悄声道,“你最近是不是一直在这里?” “是。” “那你有没有觉出什么不对?” “没有。”老实和尚淡淡道,“和尚随心所欲,走到哪里,就在哪里住下,在哪里化缘念经,从来不管别人的闲事的。” 司空摘星道,“我想问的是五羊城的变化。那里最近有没有什么大事发生?你有没有发现什么奇怪的江湖人在这里行走?” “奇怪的江湖人?” “没错,就是那种你平时根本不会见到的江湖人!” “这里确实多了很多东瀛人。”老实和尚老实道,“他们全部都是坐船来的。” “然后呢?” “还有什么然后?” “那艘船是谁的?”司空摘星挤挤眼睛,暗示道,“它为什么会停在这里?” 老实和尚道,“我不能说。” “你不能说?这么说你知道那船的主人?” “嗯。” “为什么不能说?”司空摘星继续问道,他一点也不死心,江边停着这样的一艘画舫,简直是把有问题这三个字拍到了别人的脑门上,他若是一个人还好,还带着一个祖宗,可千万就要小心一点了。 “不是不能说,是不可以和你说。”老实和尚淡淡道,“画舫的主人委托我找一个很娇气很娇气的人出来,只有这个很娇生惯养的人才能知道他们的消息。” “娇气?”司空摘星怔住,“他为什么要找这样的人?找出来又有什么用?” “我怎么会知道?” 两个人大眼瞪小眼,谁也不打算妥协,司空摘星正准备想点别的法子,就看见本来还在不远处的那位祖宗走了过来。 “你要找一个很娇气的人?”皇帝问道,“那么你找的人一定是我。” “哦?” 皇帝笑眯眯地说,“我这个人吃饭都要别人先用银筷子试过一遍的,也从来不穿布制的衣服,不喜欢的东西从不会看到第二遍。” 老实和尚道,“你……” 皇帝突然想起小时候的事情,那个时候沈百终还没有现在这么沉默寡言,反而给自己讲过很多好玩的故事。 “如果在床上放一颗豌豆。”皇帝笑道,“哪怕垫上十几层褥子,我也会觉得难受。” 这难道还不够娇气吗? 谁也不能说不的。 不管皇帝说的是不是真的,老实和尚确实找不出更娇气的人来,只好进了画舫去喊人。 他刚一进画舫,里面就传出一阵痛苦的呻吟。 似乎还有挣扎声传来,断断续续却又微弱,这呻吟的人想必十分难受。 司空摘星和张平野对视一眼,两个人脚步变幻,一前一后挡在了皇帝身边。 过了一会儿,船舱里终于出来一人。 这人穿着淡青色的长袍,虽是擦着汗出来,却也一点都不显得难堪,仍然是一副温润如玉的样子。 他一走到皇帝跟前,就长揖一下,道,“在下李玉函,见过这位公子。” 沈百终和陆小凤若是在这里,一定能认出这人是谁。 这个人当然就是又会做饭又会卖小孩子玩意儿的老板。 他的父亲也就是拥翠山庄的庄主李观鱼。 李观鱼三十年前曾在剑池旁大败三十一位当世名剑客,若他还年轻,江湖上也就不会有对西门吹雪、叶孤城和薛衣人这三人谁是天下第一剑客的争斗了。 李观鱼的儿子为什么会在五羊城? 他隐瞒身份接触沈百终和陆小凤是为了什么? 他现在接近皇帝又是为了什么? 第60章 朕不吃 “你不信任木道人。” “对。” “你认为这件事里他也有出一份力?” “我不知道。”陆小凤平躺在床上,盯着天花板看,一边看一边轻声道,“他出现得实在太巧太妙了,更何况他的武功很高,地位也不低,被邀请参与这事实在很正常。” “嗯。” 陆小凤的胸口上摆着一个盛满酒的酒杯,透明的酒液闪闪发光,一看就是好酒,他每和沈百终说一句话,就喝一口酒,喝完就再倒,很快就喝了好几坛。 “我实在是有些害怕了。”陆小凤叹道,“霍休是我的朋友,金九龄是我的朋友,霍天青也是我的朋友。” 沈百终替他说道,“木道人也是你的朋友。” “没错。” “你醉了。”沈百终道,“你平时绝不会说这些话。” 陆小凤闭上眼睛,好像真的醉了。 “你的朋友太多了。”沈百终道,“你总是能和所有人都交上朋友,可是每个人都有别人不知道的一面。” “你的朋友们在各行各业都很有地位,武功和地位总是很不错,即使是普通人,也绝对有出彩的地方。”沈百终继续道,“从有本事的人里选出有本事使坏的人,自然是很容易的。” 黑豹卧在沈百终脚边,似乎是被摸得很舒服,已在发出呼噜呼噜的声音。 陆小凤长叹一声,道,“你说得对。” “人活在世上,总是很无奈的。”沈百终慢慢道,“不管是谁,都会有做不到的事情。无论是谁,都有可能走错路。而这些人走错路,是谁都不希望看到的,也是谁都很难阻止的。” “你也会?”陆小凤笑道。 “我也会什么?” “你也会走错路?” 沈百终笑了,道,“你认为我不会。” “如果连你也会走错路,我立刻就去跳河。”陆小凤淡淡道,“就跳外面那一条江。” 陆小凤永远不可能会去跳那一条江的,他不去跳,别人却会跳。 江上划来一艘小船,越划越快,水花在后面激成一条直线,船上那人却还是觉得不够快,左看右看,竟直接跳下船去,游泳游到江边上了岸,一路横冲直撞,进了客栈,不一会儿就跑到二楼,碰碰敲响房门。 “陆大侠!陆大侠!陆大侠你在不在?” “我在!”陆小凤喊道,“请进。” 这句话一出口,门外立刻扑进来一个浑身湿淋淋的大汉,急道,“你们谁是陆大侠?” 沈百终指指躺在床上的陆小凤。 大汉一扭头,就朝着陆小凤行了一礼,道,“在下是蛇王手下的弟兄,这次来是求您老人家帮帮忙!” 陆小凤一骨碌坐起来,道,“是不是蛇王喊你来叫我?” 大汉抹一把脸,已分不清自己头上是汗还是水,哽咽道,“蛇王已失踪三天了!是兄弟们自己要来找您的!” 陆小凤更急,道,“你们怎么不早一点来找我?” “老大说您在办一件大事,谁也不准去打扰您。”大汉道,“谁要是去打扰您,谁就得剁自己一根手指,永远也不能踏进五羊城!” “他是怎么失踪的?你们怎么知道他失踪了?你最后在哪见到他?” 大汉老老实实道,“兄弟们本来在喝酒,晚上却没见到老大出来,派了一个人上楼去打探,只看到地上都是血,别的什么都没有了。” 陆小凤只觉得浑身冰凉,后退几步,倒在椅子上,连手指也僵硬起来。 沈百终皱眉道,“血是什么样的?溅出来的还是流成一滩?” 大汉恭敬道,“地上有好几滩血。” “好几滩?究竟有多少?” 大汉怔住,努力想了半天,道,“四,不,五滩!” 陆小凤紧紧握住桌上的酒壶,看着沈百终,道,“你认为,他,他还有没有……” “希望不大。”沈百终道,“他的伤一定很重,三天过去,谁也说不准他在哪里。” “地上有五滩血。”陆小凤还抱着希望,“他一定和那个人缠斗了很久。” “我们现在就去他那里看看!”沈百终冷冷道,“如果找不到他,我们就去南王府要人。” “好。” ————————————— 蛇王的小楼果然很乱。 那些曾挂在墙上的名贵书画已成了碎片,洒得到处都是,装水果的盘子飞到了门边,白玉杯子滚了一地,屋子最中间的那张躺椅上更是血迹斑斑。 这个房间所有的东西本都价值连城,现在却都变成了破烂,就算白送给人家,也没有人会要。 沈百终摸摸椅上的痕迹,道,“似乎是刀。” “是不是那一把大太刀?”陆小凤道,“就是那个东瀛女人抱着的大太刀?” “应该要更短一些。” 陆小凤走到桌边看了看,又走到床边看了看,瞅到好几个脚印。 “这鞋印似乎是木屐。”陆小凤道,“穿这种鞋子的江湖人已经很少。” 蛇王更不会穿这样的木屐,他的身体不好,绝不会穿得这样随意。 蛇王的床很干净,枕头和被子都叠在一边,这样干净的床,就使得上头的脚印更加显眼,一眼就叫人能瞧得见。 “这是不是陷阱?”陆小凤道,“这样的线索实在很明显,这几乎是要把凶手两个字贴在石田斋彦左卫门的头上。” “谁会来追杀蛇王?”沈百终问道,“他一定有很多仇敌,也许确实会有几个人想法子嫁祸给城里新来的东瀛人。” “能伤到他的人并不多。”陆小凤道,“能瞒过他那些兄弟的人也不多,不发出一丝声音就更少!” “没错。”沈百终道,“所以嫌疑最大的还是石田斋彦左卫门。” 这实在是一个很聪明的法子,谁也不知道这鞋印究竟是不是真的,是真是假似乎也已没那么重要,只要你瞧见这个鞋印,明白它有多么显眼,心里就已瞒下怀疑的种子,再也不能专心。 会不会还有仇人藏在暗处? 蛇王是不是还活着? 他要的是钱还是命? 没人知道。 如果有人知道,这个人一定会是丐帮的子弟。所以陆小凤立刻动身去了城外最大的破庙。 沈百终也立刻动身去往南王府。 我们都知道他们两个是什么样的人,有什么样的品行,只要还有一丝希望,他们就绝不会放弃自己的朋友。 就算蛇王已经死了,他们也一定要把尸骨找出来,替他报仇,然后再风光大葬。 山风振衣,乱石密布,树林间长着许多花草,丐帮子弟最喜欢在这种地方开会。 因为这里不但隐秘,景色也绝不会差。 陆小凤已很有找人的经验,所以很快就找到了五羊城外最大的破庙。乞丐住在破庙里,就好像卖艺人住在桥下一样老实可靠,这几乎已成了一种规定,而不是他们的喜好。 庙里实在很破,四处漏风,但现在正是夏天,这些都成了优点,大大小小的乞丐们正在里面开会,破庙中间放了一口破锅,咕嘟咕嘟地熬着肉汤。 陆小凤刚一踏进破庙,就至少有二三十双眼睛盯住了他。 小麻子喜道,“陆大侠!您老人家来这里做什么?” 小麻子又道,“你们都看什么?这位是陆小凤陆大侠!是我们丐帮最好的朋友!” 陆小凤? 其余的乞丐一听,立刻给陆小凤让出位置来,恭恭敬敬得把他围在中间,先前目光中的警惕都变成了崇拜。 “陆爷爷?”小胖子啃着一个鸡腿,问道,“你来这里做什么?是不是来吃肉的?” 陆小凤摇摇头,道,“我想问你们一件事。” 小麻子立刻道,“请讲。” “你们知不知道蛇王?”陆小凤问道,“你们这几天有没有见过他?” 小麻子怔住,他当然知道蛇王,蛇王手下有三千多条好汉,游走于五羊城的各个巷口和角落,大大小小的店铺和饭馆,全部都有蛇王的人马,势力已比这里的丐帮大得多,想要在五羊城里办事,得罪了蛇王就是死路一条。 可是蛇王这人也有一个毛病,他从不肯轻易出自己的小楼的,怎么会有人能见到他? 要说丐帮比蛇王的消息灵通,那只不过是因为乞丐们没什么事可做罢了,他们找个角落一靠,一双眼睛睁着一天,还不是想看见什么就看见什么? 陆小凤见没有人说话,心已凉下去半截,叹了一口气就准备告辞。 就在这时,小胖子突然说话了,“陆爷爷!我三姨倒是见到一个浑身是血的人逃进了衙门里,只是不知道那个人是不是蛇王。” “衙门?” “对。”小胖子道,“三天前的晚上,我三姨出门去打她老公,就正好瞧见了这么一个人。” 陆小凤一点也不想知道小胖子的三姨为什么要打自己的老公,而且还是出门去打,只是追问道,“他浑身是血?” “没错。” 陆小凤忙道,“谢谢你!” 谢谢两个字一出口,他就已出了破庙,你字留下时,陆小凤已骑着马在路上狂奔。 陆小凤骑上马要从破庙回来时,沈百终正从马上下来,到了这里已不能再骑马,南王已在前面所有的路上都设了绊马索,要到南王府只有走路,什么心思已很是明显。 他和陆小凤一出客栈,就觉察到四面八方已全是探子,不管他们走到哪里,都至少有五六个人盯着,看来蛇王一失踪,南王已彻底掌握住五羊城。 沈百终握住腰间的绣春刀刀柄,走过长街时,突然在一家酒馆门口停下。 张平野和司空摘星已分别去打探五羊城的情况,皇帝一个人坐在桌前,盯着上面的酒壶发呆。 他的武功虽不是很高,但也绝对不差,因为少年时的经历,对别人的气息就更加敏感一些,起码武功和他一样的人,是绝没有这样敏感的。 现在他就已觉察到至少有四十个人埋伏在这家酒馆里。 他的手里却似乎只有鱼家四兄弟。 但皇帝却还是一点也不着急,他不着急,别人就着急,而且越来越急,可即使急到头上冒火,却还是一点也不敢动。 谁能分得清虚实?皇帝面前的那个酒壶,是不是有什么机关?是毒药还是暗器? 他是不是已带来了百八十个大内高手? 这些大内高手的武功是不是已经很高?高到他们连一丝觉察也没有? 这壶酒未免有些太淡了。 皇帝叹了口气。 这样的酒,虽然也不错,但他是打死也不会喝的,喝酒还是要喝烈酒,在皇宫中虽寻不到这样的酒,在外面却一定可以。 一只手突然伸过来,替皇帝倒了一杯酒。 而这个人也坐在了他的对面。 绣春刀上沾着血,酒馆里已再没有一个敌人。 皇帝笑了,举杯一饮而尽,道,“好酒。” 第61章 暗潮 小胖子还是个小孩子,总不会说谎的,即使说谎,也不会说得太过分、太严密。更何况他是丐帮子弟,爷爷是丐帮的长老王十袋,王十袋又是陆小凤的老朋友,陆小凤对他的信任就要更加上一些。 所以小胖子说自己的三姨看到有人浑身是血地闯进了衙门里,陆小凤就信了。 他既没有时间去找小胖子的三姨,也没有空去向别人打听,只能先往衙门走。 可是这事情听起来还是离奇得很,蛇王这样的地头老大,怎么会跑到衙门里去? 他是不是想让衙门里巡夜的捕快替自己拦住杀手? 陆小凤思来想去,觉得只有这一个理由可信,就立刻又走快了一点,蛇王要是还活着,总是不想在衙门里呆太久的,在那里他非但不自在,伤一定也不会好得太快。 现在是正午,街上人来人往,老的小的,男的女的通通都有,卖酒、卖粥、卖花粉、卖烧鹅的摊子也多得很,五羊城是岭南最繁华的地方,这条街是五羊城最热闹的地方。 可就是在这样又繁华又热闹的大白天,衙门的大门竟然紧紧闭着,好像生怕有人进去告状,生怕百姓有什么事找上门来。 这里面的官是不是生怕自己不会掉脑袋? 陆小凤左看右看,见没有人过来,就偷偷摸到了后院去,手在墙角那一堆箩筐上轻轻一撑,人就进了围墙里,脚尖再一点,就跑到了屋顶上去。 从高处看下去,后院里的屋子很多,长得也很像,里面不仅没什么人进出,就连动静也很小,陆小凤仔细听了半天,才听见有一两个人说话。 烈日当空,陆小凤头上已沁出汗来。 每一个房间里都可能有蛇王,每一个房间里都可能有埋伏,说话的声音虽没有几句,这里却至少有一百来道呼吸声,小小的一个衙门里,为什么会有这么多高手?明明是白天,又为什么要禁闭大门? 陆小凤叹口气,对南王又高估了一些。 看来五羊城确实已如铁桶一般,就算你在路上撞到一个跛脚老太太,她都可能随手刺你一刀的。 防守这样严备的地方,寻常人也许会犯难,但却绝对难不到陆小凤。 陆小凤的动作很快,他很快就从屋顶下来,趴在了墙上,绕着最近的一个屋子划了半圈,就算叫来任何一只壁虎,它也绝不会有陆小凤爬墙爬得好。 短短半柱香的时间,陆小凤又已绕着后院闻了好大一圈,就算叫来一只狗,它也绝不会有陆小凤闻得仔细。 机会总是留给细心的人,陆小凤又细心、又聪明,所以他成功找到一扇门前,这扇门里有一股浓浓的药味,蛇王一定就在里面。 但他却还是不能进去,因为这里面的人不只有蛇王一个。 房间并不大,不大的房间里有两个人。 一个是平躺在床上的蛇王,另一个就是站在床前的青衣人。 这人穿着青色长衫,头发花白,腰间缠着一把鞭子,脸上的表情既骄傲,又精神,虽然称得上英俊,身形却有些短小,不可不谓是一种缺陷。陆小凤只从窗户缝里看了一眼,就认出他是六扇门的名捕“白头鹰”鲁少华。 说起这个人,还是很多年以前,金九龄介绍给他认识的。 难道他就是蛇王的好朋友?就是他在为蛇王疗伤? 陆小凤很快就知道自己猜错了。 “你伤得很重。”鲁少华道,“再不去治,你就要死了。” 蛇王缓缓应了一声,声音沙哑破碎,听起来确实离死不远。 “你究竟答不答应?”鲁少华皱眉道,“你知不知道自己的势力已在被南王吞并?” “我知道。”蛇王慢慢道,“他大可以试试,我的那些兄弟们跟着我已足足有二十几年,只要我一出现,他是连半个人也骗不走的。” “你还想出去?”鲁少华笑道,“你在别人眼里已是个死人,若是再不去找大夫,不管在哪里就都成了一个彻底的死人,死人还能做出什么事来?” 蛇王也笑了,道,“你岂不是已经在替我疗伤?” 鲁少华冷冷道,“我只是担心你死得太快,你也不用再捧着我,无论你说些什么,都休想踏出这个屋子一步。” 蛇王不说话。他的伤实在太重,就算鲁少华用上好的药材吊着他,也没办法有太多精力。 只不过刚好能够他说出与手下接头的暗号和秘密而已。 也只不过刚好能够他说出自己在钱庄的户头而已。 他怎么会说? 蛇王一天不说,就一天不得安宁。 鲁少华当然知道南王的计划,也当然加入了这个计划,只是像他这种人,从不肯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他要的是蛇王的三千兄弟,要的是计划失败以后的后路,被他救回来的蛇王简直是一个敞开的金口袋。 金口袋逼一逼,总能倒出东西来,实在不行,就只能用刀划开,这位“白头鹰”自认还等得起。 鲁少华走出门,转身去上锁,手刚抬到一半,就有人掐上了他的脖子,那人另一只手凌空一劈,鲁少华连喊都来不及喊,就软软地倒了下去,被放在地上。 陆小凤轻轻打开门,拖着鲁少华一闪身,就进了屋子里。 “你又何必再回来?”蛇王听到开门声,不由叹道,“你无论来几次,都不会有用的。我既无妻子,也没有儿女,你……” 陆小凤打断了他的话,道,“可你还有朋友!” 蛇王一惊,扭过头去,喜道,“陆小凤?” “是我。” 陆小凤几步奔到床边,握住蛇王的手,道,“大哥你真是糊涂,我做的事情再重要,又怎么比得上你重要?” 蛇王笑了,道,“你以为我没有认出和你在一起的那个年轻人是谁么?沈百终既然和你一起来了五羊城,你们做的事情又怎么会简单?” 短短几天不见,蛇王又瘦了一些,皮包骨头已是很瘦很瘦,可他现在的样子,陆小凤却根本想不出什么词来形容。 “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蛇王又问。 陆小凤道,“我去了城外的破庙。” 蛇王立刻懂了,自古以来破庙本就是丐帮的地盘。 “我这就带你走!”陆小凤道,“我听说这里有一位名医,不管多重的伤也可以治,鲁少华虽然卑鄙,但总算给你上了药,到了那里以后,你只需修养几日……” “只可惜你们哪里也去不了了。” 门外突然传来一道声音,这声音的主人猛地推开门,大步踏进屋里,却连看也没有看地上的鲁少华一眼,“白头鹰”在他眼里好像只不过是一块垃圾。 这个人当然就是南王。 南王背光站着,好像是一个战无不克的将军,他的神色也是一个将军的神色,脸上挂着胜利的微笑。 “陆小凤,你愿不愿意到我的宅子里去做客?” 陆小凤当然不愿意,他宁愿去住一个茅坑。 南王道,“没想到名满天下的陆大侠如此不堪,这样简单的陷阱也能把你骗住。也许名气这种东西,总是与本人不符的,谁又能知道这名气是哪里来的呢?” 蛇王突然紧紧握住陆小凤的胳膊,道,“你快走!不要管我!你走得了,我知道你走得了!” 门外突然又进来一人,静静站在了南王身后。 蛇王一看到这个人,连一句话也说不出了。 因为这个人穿着一身白衣服,还背着一把黑色的长剑。 这个人是叶孤城。 蛇王的心立刻凉了,他知道陆小凤这次是真的走不了了。 叶孤城既没有看蛇王,也没有看陆小凤,只是盯着南王,淡淡道,“他会中你的陷阱,只不过是因为他的朋友在这里,他会上当,只不过是因为太关心朋友的伤势。” 南王勉强笑了笑,立刻又道,“你以为我的人连一个蛇王也杀不了么?我又怎么会挑一个吃里扒外的人加入我的计划?这一切都只不过是为了把你……” 陆小凤突然打断他的话,叹道,“这一切都只不过是为了把我抓住。我已经知道,你的话已经够多,又何必再说?” 南王怔住,脸色逐渐变得铁青。 陆小凤却好像根本看不出他的变化,又道,“阁下的计策与手段虽然不错,却不知为什么总喜欢说些没用的废话,谁又能知道这计划是怎么来的呢?” “你……” 陆小凤长叹一声,道,“我听说有些人害怕丢脸,就总喜欢把别人的东西拿来用的,只是这种人我还没有见过,不知道阁下有没有听过?” 南王已经气得要跳起来,抬手一挥,就叫进来十几个黑衣人。 这十几个人把陆小凤团团围住,三十多只手一起伸出去,点住了陆小凤身上大大小小的穴道。 蛇王早已昏死过去,这下再没有人能开口讲话。 ————————————— 午后阳光灿烂,阁楼的空气中充满了酒香。 二楼有两个人面对面坐着。 “陆小凤在哪里?” “不知道。” “他没有对你说?” 沈百终摇摇头道,“他本来去了城外的破庙,但现在一定已不在那里。” “嗯。”皇帝应了一声,抬手举起酒杯,放在了沈百终面前,道,“再来一杯。” 沈百终又给他倒。 看来这里有人已完全忘记了刚才说过的话。 这里肯定是没有人觉得酒淡的。 这酒怎么会淡呢?明明好喝的不得了。 皇帝向来不喜欢说谎,他说过谎的人,就只有朝堂上的那些大臣,而一般在他这样做了以后,这些人不是贬官,就是成了心腹,而心腹之间,自然是不用再说谎的。 所以皇帝不仅不喜欢说谎,还喜欢有话直说。 毕竟他有那样的底气。 现在他就直话直说了,“你有没有再见到南王世子?” “没有。” “他有什么特点?”皇帝眯着眼睛道,“我去假扮他,南王能不能认得出?” 沈百终怔住,慢慢道,“他读得书似乎很多,看似温和实则傲慢,不太会讲话,问题也问得很多,却没有一件可以问到点子上。” “还有呢?” “他似乎很想叫我做他的手下。” 这一点皇帝当然知道,他还知道沈百终已是在把话放轻了说,要是说出实话来,那就是——他想要我跪下。 想到这里,皇帝就差点把酒杯捏碎,勉强笑道,“这么说,这个人是个绣花,不,是个草包。” “嗯。” “很好。”皇帝道,“我们就等到王安过寿那一天,我倒要看看这几个人能在五羊城把我怎么样。” 话音刚落,窗户外就进来一人,像纸鸢一样落在了地板上,看见沈百终就扑了过去。 司空摘星急道,“我刚才看到陆小鸡被人给抓走了!” “是谁?” “南王和叶孤城!”司空摘星道,“我实在想不到就连叶孤城也被南王给找来了,你说他是不是想用陆小凤来威胁西门吹雪?” 第62章 美人不美 陆小凤这一生已经历过无数次常人绝不会有机会遇到的挑战,而且也已将这些挑战全部战胜,但即使是这样,他也不得不承认被人点住全身的穴道,然后装在麻袋里带走是一件很凶险、很倒霉的事情。 他不担心自己,他担心的是蛇王。 两侧的风很快掠过,陆小凤嗅到了花粉、烧鹅、烤鸡和刨花油的气味,也感觉到自己好像是做爆米花时锅里炸开乱蹦的玉米,一路东倒西歪得来到了目的地。 麻袋终于被人放下,麻袋口刚一打开,就有人解开了陆小凤的几处穴道,他虽还是不能动,却好歹可以讲话了。 南王带他来的地方也不知是哪里,四周荒草密布,处处积满灰尘,很多地方还结着蜘蛛网,看起来似乎是个废弃的宅院。 而一开始来抓陆小凤的那些人马也早已消失不见,不仅叶孤城不在,就连忍者也少了一大半,只剩下几个将他制住的人还有南王。 但陆小凤却根本没有心思关注这些,他一能开口,就倒出一句话来,“蛇王在哪里?” 南王居高临下地看着他,缓缓道,“你想知道?” “当然。” “你想他活着?” “没错。” “很好。”南王笑了,道,“我要你去做一件事,只要这件事做好了,我立刻就替你请来整个岭南最好的大夫。” 陆小凤却道,“不行。” 南王怔住,脸上的微笑逐渐僵硬,冷冷道,“为什么不行?哪里不行?” “我要你现在就去请大夫回来。”陆小凤也冷冷道,“我不要整个岭南最好的大夫,再好的大夫,若是来得迟都没有用,我就要最近的大夫,我要你去请施经墨!” 南王死死盯着他,过了很久,才道,“可以。” 一个黑衣人点点头,迅速翻墙而出。 陆小凤看着他出去,才放松下来,道,“等蛇王好上一些,你一定要让我见他一面。” “行。” “你要我做什么?不管你要我做什么,你总该给我解开穴道的。” 南王道,“我只给你解开一只手的穴道,你挑一只。” 陆小凤道,“右手。” 话音刚落,就有人上前来替他解开了右手的穴道。 南王继续道,“我希望你可以写一封信给西门吹雪。” “写什么?” “就写你自己,你被叶孤城抓住了。”南王道,“叶孤城要你去把西门吹雪请来和自己决斗,不然就会杀了你。” 陆小凤皱眉道,“你何必如此?就算没有我这个人,只要有人要找西门吹雪比剑,他就一定会答应的。如果这个人是叶孤城,他一定会高兴得睡不着觉。” 南王淡淡道,“他来不来是他的事,你写不写是我的事。” 陆小凤提起刚刚才被放到身边的毛笔来,又看看被举到自己面前的信纸,不由道,“难道你一定要我躺着写?” 南王连理也不想理他。 陆小凤叹口气,开始龙飞凤舞地创作,一边创作,还要一边让所有人都知道这位刚刚诞生的名作家写了些什么大作,“西门兄,小弟陆小凤,近日偶遇不测,有一歹徒见财起意,虽被很快制服,但得知在下是谁后,竟恼羞成怒,使出失传已久的天山折梅手……” 南王大喝一声,道,“够了!你在写些什么狗屁不通的玩意!” 陆小凤叹道,“你不明白,你们这些外人都不明白,我和西门就是这样交流的,我们已这样通信十几年,你难道能比我更懂他?” 南王冷冷道,“我随时可以把蛇王的脑袋剁下来送给你。” 陆小凤不笑了。 他不笑的时候只有两种心情,一种是很难过,一种是很生气。 生气的时候他会很严肃,所以他也很快就把信写好了。 南王接过信来,翻来覆去读了几遍,对着几个人道,“你们几个,把他丢进地牢里去,一天喂他一顿饭,不许有肉,不许有酒,但一定要保证他活到下个月十五,明白吗?” “是!” “没有酒?”陆小凤大声问道,一边问一边笑,“就算是沈百终也不会拦着我喝酒!” 但是这里并没有沈百终,所以陆小凤一下子就被扔进了地牢里,溅起一大团灰尘。 地牢里漆黑一片,不仅照不进光来,就连一根蜡烛也没有,最可怕的是,连半点声音也不会有。人被关在这里,会逐渐忘记时间,忘记姓名,到最后就简直会和疯子一样。 陆小凤不想变成疯子,没有人想变成疯子。 所以他立刻准备练习练习自娱自乐的方法,自言自语道,“南王为什么要我给西门吹雪写信?他为什么一定要让西门吹雪和叶孤城决斗?他是不是还有什么秘密是我不知道的?” 没有人回应。 陆小凤本来打算问问自己,可他也不知道答案,所以只能闭嘴。 风从石头缝里吹过来,吹动几根杂草剐蹭着墙壁。 总算是一点声音。 就在这时,地牢里突然响起衣服的摩擦声,咳嗽声,和火折子的声音。 陆小凤立刻看了过去。 微弱的亮光中,他能看到一个虚弱的女人靠在墙壁上,艰难地移动着身体。 “有人吗?咳咳,有人……” “有的,有的。”陆小凤柔声道,“你不要着急。你是谁?我的名字是陆小凤!” 女人猛地抬头,脸上露出喜色来,道,“你是陆小凤陆大侠?我是林仙儿,就是那个……” 陆小凤看着她即使满面尘土,也依旧美丽动人的脸,缓缓道,“就是那个被称为江湖第一美人的林仙儿,对不对?” 林仙儿颤声道,“是我。陆大侠,你怎么了?你怎么会在这里?” 这样可怕的环境下,她自己已十分狼狈,又不能确定陆小凤的身份,却还在关心别人,半点不提想要出去的意思。 陆小凤的眼神不禁柔和一点,道,“我没事。我想请你替我解几个穴道。” 林仙儿脸色惨白,摇头道,“我不会。” 陆小凤道,“我教你。” 林仙儿一步步跑了过去,身形柔弱,摇摇欲坠,跑到最后,竟直接扑倒在陆小凤身边,可即使是这样,她却还是把手放在了陆小凤身上,准备听他的话去点穴。 陆小凤道,“你先扶着我坐起来。” 林仙儿柔若无骨的手搭上了陆小凤的肩膀,温热的吐息也到了他的身后,就连她的秀发,也垂在了陆小凤的脸边。 陆小凤笑了,道,“林姑娘,我的内力已被封住,一会儿你只需先解开我的手,再替我把这根麻绳弄断,行不行?” 林仙儿轻声道,“自然是可以的。” 陆小凤道,“很好。你先去点我的右肩的肩井穴,然后再去……” 穴道很快解开,陆小凤已能自由活动,可他却还是出不去这个地牢,因为封住地牢的是一块他无论如何也破不开的巨石。 这样的巨石,就算叫一百个大汉来推,也是推不开的。 就在陆小凤一筹莫展之时,巨石下方突然开了一个巴掌大的小口子,从这个小口子里,竟然滑出一个铁盘子来,里面端端正正放着几个馒头。 幸好这地牢里还有些干柴,空气也算不错,他们已升起火来,否则陆小凤根本看不着这些馒头。 因为它们实在也太小太小了,小到只有半个指头那么大,陆小凤怀疑自己就算去吃这个铁盘子,也比这馒头来得管用。 陆小凤转了一圈,还是没有发现半点出去的机会,于是又绕了回去,端起那个铁盘子,脱了自己的外衣,一并递给林仙儿。 “你冷不冷?”陆小凤问道,“你先吃点东西。” 林仙儿的脸突然红了,轻轻道,“我,我不饿,你先吃吧。” 她的话虽然充满了拒绝之意,她的人却接过了陆小凤的衣服,揽在了怀里。 陆小凤觉得自己的脸也有点红了,孤男寡女共处一室,一个是名满天下的大侠,一个是江湖上人人称道的美人,发生些什么是不是很正常? 他们若是两情相悦,是不是也很正常? 陆小凤问道,“林姑娘怎么会在这里?你已在这里呆了多久?” 林仙儿道,“我也不知道,我本来好好地走在路上,却突然被人打晕,带到了这里来,他们,他们似乎是要用我来威胁别人。” “威胁谁?”陆小凤问道。 林仙儿攥紧手里的衣服,欲言又止。 陆小凤立刻明白了,江湖上不缺美人,也不缺意气风发的少年侠客,无论是谁,听说又美丽、又善良的美人被绑架,都是愿意去救一救的,不谈成功后随之而来的名气,能够赢得美人芳心,岂不是一件天大的好事? 这样一威胁,似乎就是威胁了一整个江湖的人。 林仙儿也问道,“陆大侠怎么会在这里?你又是被谁暗算的?你的身上是不是有伤?” 陆小凤摸了摸鼻子,在火边坐下来,叹道,“这件事情说起来可就麻烦得很……” ————————————— 南王府就在眼前。 府里好像完全变了个样子,每走几步,就有执刀执戟的铁甲卫士站在两侧,杀气腾腾,似乎要砍碎每一位不速之客。 这样的士兵放在常人眼里或许可怕,但沈百终、皇帝和司空摘星,显然并没有把这些人当做一回事。 可等到路过上次那片荷花池时,就连沈百终也顿了顿,因为这开得正盛的荷花,竟已全部凋谢,就连池上的荷叶,也全部枯黄,明明是盛夏,这里却好像已提前到了秋天。 皇帝突然道,“你怎么了?” 沈百终摇摇头,没说话。 “你要是喜欢,御花园那片桃花林,你可以种上荷花。”皇帝道,“挖一点藕吃也是不错的。” 司空摘星忍不住道,“那桃树呢?” 皇帝道,“我可以送给你。” “送给我?” “喜欢扫地的人一定也喜欢种树的,你说对不对?” 司空摘星立刻闭上嘴。 就在这时,皇帝看着迎面走来的人,突然停下。 皇帝一停下,沈百终的手就摸上了绣春刀刀柄,只要一句话,对面那个人就会死于刀下。 “王安。”皇帝淡淡道。 王安也笑,还没有出声,就被皇帝打断。 “跪下。” 王安的笑容僵在脸上,道,“奴婢……” “朕不想听,跪下。” 王安看着皇帝笑眯眯的脸,又看看沈百终好像积雪一般的眼睛,冷汗如雨点一样落下,嘴唇也已发白。 短短一瞬间,他已想到站在先帝床前的皇帝,已想到北镇抚司的地牢,已想到被抄家的无数朝臣。 腿一软,就扑倒在地,膝盖重重磕在了地上。 “不错,人虽蠢笨,腿却好歹还是会弯的。” 第63章 叔侄与天家 王安跪下去了。 他本就该跪的,他是个太监,太监就是皇家的奴仆,即使他再怎么装作阔气、装作骄傲,也掩盖不了这人人知道的本质。 所以他不仅跪了下去,一时半会儿也不敢起来。 直到他们走远了,王安还是不敢起来,沈百终走到门前时,回头看了一眼,还是能远远看到荷花池边跪着一个人。 门外是王安,门里是南王。 南王也跪。 他跪得要利索很多,这也许是因为他比王安要年轻很多,也许是因为他的人本就要软弱多虑一些。 皇帝笑了,走到椅子边坐下,道,“皇叔见到我难道不觉得惊讶么?” 南王恭敬道,“不惊讶。” “为什么?”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皇上想到哪里去,就可以到哪里去的,来五羊城又算得了什么呢?” “有理。”皇帝笑道,“朕这次来,主要是想带百终玩一玩,朕听说这里的吃食、风景都很不错,是个很适合放松消遣的地方。” 南王点头称是。 皇帝又道,“朕刚来几天,虽觉察不出风景如何,倒是觉得这里的人多得很,东瀛人和江湖人都很多,皇叔知不知道这是为何?” 南王道,“也许是因为王总管要办的生日宴。” “哦,王总管。”皇帝一手去拿茶壶,另一手去拿茶杯,一边倒茶一边道,“看来父皇驾崩以后,王总管的日子过得很不错。” 南王不说话。 皇帝把手里的茶向后递去。 沈百终只得松了刀柄去接茶。 他知道这是皇帝要他放松的意思,也知道这是皇帝要他坐下的意思,但他还是不愿意动,就算要喝茶,站着也是可以喝的。 只有站在皇帝的身后,才能最好的保护住他,这个道理沈百终已经很明白,在他十五岁那年,他就已经把这个道理刻在了心里。 人的一辈子很长,有的时候却又很短,谁也说不清活着是为了什么,对于他来说就更难讲清。 你很难说清楚一个重来的人生,也很难面对一个全新的世界,如果说沈百终的父亲给了他亲情,陆小凤第一次让他明白到什么叫友情,那么皇帝就是给了他一种全新意义的那个人。 这个意义也许是惩恶扬善,也许是维持稳定,也许是家国大业,更也许是锦绣江山。总归不会是快意人生。 但沈百终当然很满意,他并不是一个贪图享乐的人,如果可以,他总想要别人过得好一点,总想要所有人都拥有自己该有的生活。 而皇帝当然不是一个好人,没有任何一个帝王会是一个好人。 沈百终在成为锦衣卫指挥使之前,武功已经很高,沈百终的父亲确实已把所有能给的全部给了自己的孩子,但一个父亲即使再努力,也是不能左右孩子的思想的。 他要做什么,要怎么活,是不是总得靠自己去想? 所以在看到皇帝亲手在床榻边杀死先帝时,沈百终突然就有了一点想法。 等到皇帝发现呆呆站在门口的沈百终时,不但没有惊慌,反而走过来用沈百终的飞鱼服擦了擦手。 看着衣服上属于帝王的鲜血,沈百终心里的想法就更多了一些。 他当然不是第一次见到皇帝,在那之前,皇帝至少也拉着他去摸了十几次鱼,看了二十几次灯火,吃了三十几顿饭。 只是那个时候,沈百终根本没有想到这个人是在有预谋的勾搭自己,也根本没有发现这个人藏着多大的野心,他的生活实在只有练武这一项而已。 接下来皇帝只用了一根毛笔,就拐到了沈老前辈呵护十几年的乖宝宝。 因为这根毛笔是用来写圣旨的。 能用一道圣旨去换天下第一高手,岂不是赚了? 不仅赚了,还赚得盆满钵满。 赚得盆满钵满的皇帝已经换了一个姿势靠在椅子上,对着南王道,“皇叔为什么还不站起来?为什么不去把世子叫出来见见朕?” 南王站起来,慢慢道,“世子自然是不敢不来见您的,只可惜他病得实在很重,连动也不能动,更不要提出门了。” “哦?”皇帝又问道,“世子得的是什么病?” 南王叹道,“臣也不知,这种病不但稀奇,也很顽固,十几年过去,从没有一个大夫能说出病因来。” 皇帝道,“这病是不是出门就得死的?” “不是。” “那么是不是见着风就会死?” “不是。” “既然不是,你为什么不找几个人把世子抬过来见驾?”皇帝淡淡道,“皇叔既然说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自然也是知道下一句的,对不对?” 下一句是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臣子怎么能不听君王的话? 屋子里一阵沉寂,阳光照射进屋子里,照在每一个人身上,照在每一块地砖上,照在杯子里的茶水上。 握刀的手,已在刀柄上。 杀气! 冷汗! 难道他们就要在这里动手?难道他们真的已有办法战胜沈百终? 就在这时,司空摘星突然站了起来。 他一站起来,每个人都看了过去,屋里屋外,不知道有多少双眼睛盯住了司空摘星。 沈百终担心道,“你怎么了?” 司空摘星大声道,“我肚子疼!” 茶水有毒? 沈百终立刻看向司空摘星桌边的茶杯,已在从怀里向外掏药。 司空摘星却又道,“这里的厕所在哪?” 皇帝笑了,道,“你难道看不出我们正在说一件大事?莫非是皇叔这里的水土不好,才会让你难受的?” 司空摘星叹道,“我也不想的,可是这种事就像天要下雨,娘要嫁人。人要上厕所,谁能管得了?我自己也管不住自己!” “那你为什么还不快去?” 皇帝的话音刚落,司空摘星就窜了出去,连一道影子也没有留下,也许急着上厕所的时候,即使是那天下无双的轻功,也能使得更快一些。 司空摘星一出去,南王也笑了,他一边笑,一边坐在了椅子上,道,“皇上想要见见世子,当然是可以的,我这就叫人去把他带来。” 皇帝却道,“朕已经不想见他了。” “不见也好。” “我想见见陆小凤。”皇帝道,“就是那个有四条眉毛的陆小凤。” 南王勉强笑道,“我怎么会知道陆小凤在哪里?他难道不是一直和沈大人在一起么?” “他没有。”沈百终突然冷冷道,“他在哪里,你应该最清楚。” “我怎么会清楚呢?沈大人也许是弄错……” 沈百终打断他的话,继续道,“我不想知道自己有没有弄错,我只想要你知道一件事。” “……请讲。” “要是陆小凤就此消失,我就要你死。”沈百终道,“如果你想跑,我就会追杀你到天涯海角,不管你跑到哪里,你都应该小心一点,因为在杀死你之前,我再也不会去做任何别的事情。” ———————————— 司空摘星根本不想去上什么厕所。 他的肚子也好得很。 他跑出来只是为了找陆小凤。 他们三个人进来之前就已商量好这件事,皇帝自然是不能去的,沈百终也不行,能做到这件事的人只有司空摘星,只有他的轻功才能做到不惊动任何人,也只有他的人品才可以让沈百终放心。 所以司空摘星的任务只有一个,那就是救出陆小凤和蛇王,陆小凤还不知道被关在哪里,但是蛇王似乎要好找一点,一个身负重伤的人,总要照看得小心一点。 其实这样一想,连陆小凤也很好找,你如果要把他那样的人关起来,总要多派些人看住他。 但是等司空摘星在这里转了好多好多圈以后,还是没有找到他们两个人中的任何一个。 柴房里都是柴,厨房里都是菜,卧房里是枕头和被子,书房里是书,荷花池里是枯萎的花和叶子,每一个地方都正常的不得了,每一个地方的东西也在它该在的地方。 这怎么可能? 难道陆小凤和蛇王已经死了? 司空摘星越想越着急,就连死死按在瓦片上的手都出了汗,后背更是已经湿透,他虽然总是和陆小凤斗嘴,但谁也不会否认偷王之王是陆小凤的好朋友,如果陆小凤死在这里,他简直会后悔一辈子! 就在这时,司空摘星突然看见了一片衣角,这片衣角就在不远处的树下,露出了一块很小很小的粉色。 司空摘星一看见这块衣角,就知道这是一个女人的衣角,南王府早已戒严,这个时候出现的女人一定不是普通的女人。 陆小鸡那么有女人缘,这个女人是不是就是他认识的人? 司空摘星越想越觉得有道理,他甚至觉得这个人一定是南王的姬妾,陆小凤被抓住的这段时间里,一定已尽心尽力给南王带上了一顶大大的绿帽子。 这朵桃花说不定就是帮陆小凤传消息来的。 想是想了这么多,做还是要做的,总得过去看一看才好。 司空摘星这么一过去,就发现自己错了,他恨不得把腿扭成麻花再绕回去,只可惜已来不及。 樱子已经看见他。 她好像本来就是在这里等着他的。 她穿着一件粉红色的和服,笑得就好像樱花一样甜,她的声音也好像是花那么温柔,道,“你是不是司空摘星?” 司空摘星点点头。 樱子道,“我有一个故事想讲给你听一听。” “你说。” “从前有一个很厉害的小偷,他总是喜欢偷一些奇怪的东西,他甚至敢在大白天,到别人的家里去偷。不光想偷东西,还想偷人。不光要偷人,还要偷两个。” 司空摘星满意道,“这个小偷听起来很不错。” 樱子又道,“但是这样的小偷,通常是活不长的。” 司空摘星点头道,“不错。” “可是我讲的这个小偷却还没有死。”樱子温柔道,“因为他在一棵树下遇见了一个又美丽、又年轻、又温柔的姑娘,这个姑娘还带着一个箱子,箱子里有三十万两黄金,只要小偷点一下头,不管是姑娘还是黄金,就都是他的,他们可以一起过上很幸福、很美满的日子,你说好不好?” 司空摘星鼓掌叹道,“好!妙极了!我真希望这个小偷就是我自己!” 樱子的脸色终于变了,她搞不清这个人究竟是装的,还是真的不懂,于是侧身让了让,让身后那口箱子露了出来,微笑道,“你为什么不亲自去看一看这个箱子?” 司空摘星立刻摇摇头,摇得简直好像一个拨浪鼓,道,“我是个小偷,小偷怎么能光明正大得去拿东西?” 樱子道,“但是这箱子是我送给你的。” 司空摘星淡淡道,“我不想要。” “为什么?” “你为什么一定要给我送钱?” 樱子的笑容突然冷了下来,她的人也冷了下来,冷冷道,“也许是因为我的心地很善良,还不想看见死人。” “死人?哪里有死人?” “就在你背后,你难道没发现?” 司空摘星回头看了看。 樱子已拔出一把剑来刺了过去。 第64章 寿宴 “我当然赢了!”司空摘星道。 司空摘星一边说一边给两位大爷拉来椅子,安排这两个人坐下以后,才回到了座位上,一口气闷了一整壶茶水。 “那么你把她怎么样了?”沈百终问道。 “她那一剑刺过来后,我先是弯腰躲了过去,然后一扫腿就将她绊倒,紧接着一个侧踢,她的人已横飞出去,我又点住她的穴道,再抓她的脚踝……” 皇帝笑道,“想不到你这个人竟然一点也不怜香惜玉。” 司空摘星叹道,“我当然不会怜香惜玉,怜香惜玉的人麻烦都很多的,我讨厌麻烦。” “你为什么不把她带回来?” “因为那里还有一个人想杀我!” “是不是一个老人?”沈百终皱眉道,“一个用刀的老人。” “没错。”司空摘星道,“他的刀足足有五尺长,几乎是擦着我的头皮斩过去,要不是我的轻功够好,你也许再也不会见到我。” 看来这个人就是石田斋彦左卫门,他和樱子一直藏在南王府中等待时机。 “然后呢?” “然后我就跑了。”司空摘星眨眨眼睛,“我的轻功虽然好,武功却不怎么样的,我是个小偷,不是剑客,也不是大侠。” “嗯。”沈百终点头道,“你说的没错,不管你做什么事情,都要珍视自己的性命。” 司空摘星先是一笑,表情又忽然变得很苦恼,道,“只可惜我还是没有找到陆小凤和蛇王,你说他们究竟被关在哪里?他们总不会已不在五羊城吧?” 沈百终道,“他们一定还在这里。” “为什么?” “因为锦衣卫已暗中围住五羊城,这里已只准进,不准出。” 司空摘星还没说话,沈百终又接着道,“陆小凤绝不是那种会被轻易暗算的人,更何况叶孤城也并不是真的站在南王那边。” 皇帝也笑了,突然从袖中取出一样东西来,轻轻放在桌上。 司空摘星看着这封信,拿过来一展开,就看出这是陆小凤的字,再一看,就发现这信竟然是写给西门吹雪的。 “叶孤城抓了陆小凤,陆小凤要西门吹雪来救自己?”司空摘星皱眉道,“这是什么乱七八糟的说辞?陆小鸡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有文化了?” 他倒真不愧是陆小凤的好朋友,他不去关心信的内容,倒惊讶于信的文采来。 “这就是皇叔的后路了。”皇帝摸了摸下巴,眼里流露出一种很冰冷的神色,淡淡道,“他想请西门吹雪和叶孤城在紫禁之巅决斗,再用这两个人在江湖上的地位来扰乱整个京城,以达到调虎离山的目的。” 司空摘星不说话。 皇帝又道,“这个法子是不是很蠢?不过这个法子虽然蠢,却也还是有点意思的。” “什么意思?”司空摘星忍不住问道。 “江湖人在我家里决斗,当然很有意思。不仅有意思,还有点新鲜。”皇帝道,“我不是无趣的人,自己家的屋顶,借出去给别人用用,也不是不可以。” 司空摘星小心翼翼道,“您老人家没有在开玩笑?” “没有。” “西门吹雪和叶孤城决斗的时候,您真的愿意把太和殿借出去?” “嗯。” 司空摘星又变得低声下气一点,“那他们决斗的时候,我能不能进去看看?” 皇帝笑眯眯地看着他,道,“你又不练剑,为什么要去看他们两个决斗?” “因为人都是爱看热闹的。”司空摘星指着自己的鼻子道,“我这种人最爱看!” “可以。”皇帝竟然答应了,“不过你应该不会有这个机会。” “啊?”司空摘星怔住。 皇帝示意他看看旁边。 司空摘星立刻扭头——沈百终已在用一块布仔仔细细地擦刀。 他擦得那样认真,好像生命里已只剩下这把刀,这把刀就好像是他的全部,是他的信仰和理想。 这个时候皇帝的声音又在屋子里响了起来,“这件事很可能根本不会发生的。” 死人哪里来的后路? 没有后路,又哪里会有决斗? 今晚一定要死人! 就死在这把刀下。 ———————————— 史天王就叫史天王。 大家都说他是天正大帅,虽然他并不是真的元帅,但他自己也很满意这个名字。 史天王在海上有很大很大的势力,有很多很多的船,也有很可怕很可怕的手段。 只要他想,他甚至可以把别人的命当作玩具一样来玩,这种事情他当然也已经做过,做得还真不少,前几天,武林中很有名气的胡开树,就被他当作玩具一样给玩死在一个渔村里。 这样可怕的史天王却很惜命,从不肯离开自己的地盘。 但凡事总是有例外的。 王安请他来,他就来了。 改朝换代。从一个假元帅,变成一个真元帅,这是多么大的诱惑?这是多么好的交易? 就算是爬,他也要爬过来。 王安府中消失的丫鬟小厮,就好像奇迹一般全部出现,酒菜的香气已远远飘出好几条长街,每个人脸上都带着笑容,每个屋檐下都挂上了灯笼,就连天上都飞出好几朵漂亮的烟火。 滚滚江水上已到处是船,有声音的地方就有火光,火光连成一片,水面好像被点燃,成了一处舞台。 史天王就是舞台里的主角。 这里的船有一半都是他的。 他带来的手下也最多,这些手下都是他精挑细选出来的,有的擅长追踪,有的擅长口技,有的会下毒,有的会易容…… 高手当然也不缺,但是他认为要在一个城池里把当今的帝王与世子互换,总需要一些特别的人才。 特别的人里有更特别的人,史天王培养他们已有很久,他们是六个人,这六个人全部都会一种很特别的武功,这种武功可以改变人的肌肉,也可以改变人的身高,每当他要出门时,就会带上这六个人。 他们穿一样的衣服,迈一样的步子,用一样的声音讲话,就算是史天王最亲近的部下,也绝不能分得出什么区别。 这样一来,史天王就是七个人。 谁能分得清这七个人? 就连史天王自己,都觉得自己在照六面镜子。 如果有人要杀他,也绝不能分得清哪一个是史天王,只要杀了一个假的,就再也没有机会去找出那个真的。 这实在是很聪明的法子。 聪明的史天王下了船,带着六个自己,走进了王安的府里。 从外面看过去,这府里已足够热闹,等史天王进了门,却发现自己还是小看了王安。 在这里坐着推杯换盏的,全部是江湖上有名的镖头、大侠、商贾,他们至少也保过十几回千万两银子的镖,杀过二十几个十恶不赦的罪人,拥有三十几个生意红火的大商号。 史天王还看到了金灵芝,就是那个金家的金灵芝。 金灵芝既然来了,就代表金家也在计划里。 这当然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但是金灵芝却好像不太对劲。 他上次见到金灵芝的时候,她好像还是一个很泼辣的女人,不仅穿着打扮像是一个男人,就连说话的方式也很豪爽,可是现在她却像是一个真正的大家闺秀,规规矩矩地坐在上位,不管是哪个大小伙子来搭讪,都是一副很端庄的样子。 这种变化实在是又突兀又奇怪,好在史天王并不是一个好奇心很重的人,所以他很快就挑了一个座位坐下,安静地等着主人家进到大厅。 史天王听说沈百终也来了五羊城,只要是在江湖上混的,没有人会忽视这个名字,这个人是天下第一! 天下第一!多么响亮的名号! 要获得这个名号得有多难? 史天王简直连想也不愿意去想。 江湖人最重义气,不仅重义气,还重理想。 有的人练剑练了一辈子,就为了赴一个约定,心甘情愿得死在另一个剑客手里。有的人累死十几匹马,跑遍整个大漠,就为了追杀一个素不相识的人。还有的人穷尽一生,就是为了名号! 最后这一种人最多,第一,他们要第一!谁会愿意当第二?没有人愿意! 赢得天下第一这个名号,反而是一种开始,因为大家之前并不知道谁更厉害,我去找你比试,你去找他比试,谁也不服谁,谁的心里都没有一个准数。可一旦天下第一被选出来,所有人的心里就有了目标。 练剑的时候,你可以想,我是为了赢沈百终!练刀的时候,练棍的时候,练掌法的时候……只要是练武,你都可以想。 每一位师父教自己的徒弟,甚至都有了目的。 可即使是这样,天下第一的名号还是死死地黏在沈百终身上。 史天王紧紧闭上眼睛,调整呼吸,努力让自己看起来很普通、很平常,即使他的手心已布满冷汗,也还是要装出镇定自若的样子来。 他怎么能不紧张? 他又怎么能错过这个机会? 这里有不知道多少和史天王一样手心攥着冷汗的人,可他们的选择也都和史天王一样,权力和财富,已足够冲垮他们的冷静,已足够让他们铤而走险。 世上大部分人都是这样的,能够超脱的人从来不多,能够看清自己的人也从来不多…… 史天王的心一半在寒冷彻骨的海水里,还有一半架在火上烤。 无论如何,今晚他都已赌上自己所有的财富,所有的地位和所有的人手,就连他的命,也早已搭了上去! 就在这时,整个大厅都安静下来。所有人的嘴巴都好像被什么东西堵住,就连气也不敢出。 是沈百终? 史天王猛地睁开眼睛,看向门口。 进来的人不是沈百终,是叶孤城。 叶孤城一身白衣,一步一步走了进来,他没有看任何一个人,因为这些人都不配他看。 这些不配他看的人,全部都已害怕的低下头去。 他走进这里,就好像是走进了宫殿,这里的每一块地砖被他踏过以后,都好像高贵起来。 他的眼睛就好像是天上的寒星,他的人就好像是远山上的积雪。 叶孤城实在是太骄傲了,不过谁都得承认,这个人的确有骄傲的资本,非常有。 史天王是第一次见到叶孤城,他觉得有些吃惊,同时也逐渐有了信心,因为叶孤城已坐在除了主位的第一个位置上。 只要叶孤城可以拖住沈百终,那么他们就可以趁机换掉皇帝。 这听起来有些可悲,因为他们甚至不图谋杀死沈百终,只是想拖住他。 这个计划最重要的部分就是调换,只要换掉皇帝,沈百终保护的人自然就成了世子,世子自然也就成了皇帝。 知道世子和皇帝长相一样的人绝对不多,就连叶孤城也不知道,而且知道的人不仅绝对不多,还个个可信,只有王安、南王、金灵芝、自己还有一个东瀛的老头子而已。 史天王立刻看了看四周,看到坐在附近的石田斋彦左卫门时,才放下心来。 这计划应该已万无一失,可自己为什么总觉得有些心慌? 第65章 寿宴2.0 史天王还在看叶孤城的时候,沈百终已经来了。 他来的时候没有发出半点声音,也没有人通报,大家的注意力已全被叶孤城吸引去,全然没有发现还有人进来。 等史天王再回头时,已全身冰冷,因为他完全没有察觉到自己身边何时来了一个人。 沈百终竟选了他身边的这个位置。 绣春刀被放在桌子上。 这声音当然不大,可所有人都觉得这刀好像连着心脏,他们的心脏好像也跟着被放在桌上,连跳也不会跳了。 因为他们谁也没有搞清楚沈百终是怎么进来的,就连门口的三四个门童,脸上也全是茫然,他们甚至连一丝微风也没有感觉到。 史天王的脸色苍白如纸,他的话也苍白无力,“你好。” 他虽然说了你好,眼睛却一直盯着沈百终的黑色衣服,连头也没有抬。 沈百终也道,“你好。” “在下姓史。”史天王道,“阁下就是沈百终?” 没人回答他,沈百终绝不会故意晾着别人,他没有回答,只是因为他已经出去。 谁也没有看清楚沈百终是怎么走的,他来的时候没有人知道,走的时候却也没有人看清。他们只好大眼瞪小眼,然后盯着桌上被留下的绣春刀发呆。 他们没有等多久。 因为沈百终很快就回来了。 这次他不是一个人,沈百终跟在一个青年人后面,还有一个人却跟在沈百终后面。 最后那个人脚步轻快,大厅里如此寂静,脚步声却只属于一个人。沈百终当然不会发出脚步声,可这个人却也没有发出,这样的轻功已是一绝,他一定就是司空摘星! 那么走在最前面的那个人是谁? 他的轻功并不高绝,因为那唯一的脚步声就是他发出的。 他的气息也不绵长,绝不会是高手。 为什么在这样凶险的宴会里,沈百终还要带着一个累赘来? 他又凭什么让沈百终跟着? 皇帝四下看了看,立刻就看到了沈百终的绣春刀,紧接着就选定了旁边的位置。 史天王握紧了扶手,手指已用力到发白,可他到底还是一方豪杰,很快就冷静下来,运转内力让自己的脸色看起来红润许多。 即使你紧张,也绝不能表现出来,即使你害怕,也绝不能让别人知道。 这个道理史天王当然懂,他要是不懂,早就死在了东海的小渔村里,就不会拥有现在的地位。 皇帝笑道,“你好。” 史天王不说话。 “你为什么不说话?”皇帝问道,“朕见你刚刚对朕的爱卿说你好时,好像很开心的,是不是?” 虽然早有预料,但在场的人听到朕这个字时,却还是全部都怔住了。 那样至高无上的权力和地位,实在是很吓人,实在是很可怕,也实在是很遥远。 他们中的许多人,本该一辈子都见不到皇帝的。 现在却有很多的人脸色逐渐变红,呼吸也逐渐粗重,他们绝不是用了内力激发气血,他们只是在颤抖! 恐惧带来的除了僵硬,也往往会有兴奋! 他们好像已看到了希望,已看到了紫禁城中辉煌的太和殿,看到了白玉石台阶…… 皇帝已经坐下,沈百终和司空摘星也已经坐下。 史天王突然笑了,道,“想不到我也有这么一天。” 皇帝笑眯眯道,“怎样一天?” 坐在史天王前面那一张椅子上的,就是史天王的替身,他立刻接道,“自然是见到大人物的一天。” “哦。”皇帝道,“你是做什么的?” 又一个史天王道,“一介草民。” 司空摘星从烧鸡上揪下两只鸡腿来,一只自己啃,一只递给沈百终,兴高采烈地看着热闹。 他突然发现世界上最好玩最悠闲的事情也许就是看热闹,这比偷东西还好玩一点。 沈百终专心吃饭。 皇帝已经教过他很多遍,也纠正过很多遍——如果面前有饭,饭里没有毒,那么就吃,完全不用管他,不用管他在和谁说话,也不用管他在做什么,只需要专心吃,好好吃。 所以沈百终真的在很认真地吃饭。 他甚至还起身去舀了两碗粥,分给司空摘星一碗。 作为报答,司空摘星又分给沈百终一张葱油饼。 这是哪里来的小朋友? 皇帝看着沈百终笑了笑,竟然离开座位,径直走过去,坐到了叶孤城身边。 史天王立刻去看沈百终。 沈百终竟然还是在吃饭,连看都没有看皇帝一眼,好像根本不在乎他坐在哪里。 怎么回事? 难道皇帝是假的? 难道沈百终已有把握在杀死这里的所有人? 七个史天王都在流汗,七个史天王都没有心思吃东西,七个史天王就好像七个倒霉蛋,直挺挺地扎在椅子上。 司空摘星觉得好笑,碰了碰沈百终的胳膊,道,“你认不认识这个人?” “不认识。” “我倒好像听说过。”司空摘星道,“是陆小鸡讲给我听的,他好像什么人都认识一点。” “他确实认识很多人。”沈百终骄傲道。 司空摘星挤眉弄眼,道,“你什么时候也能夸夸我?” 沈百终道,“夸你什么?轻功还是偷术?” “自然是夸我的……” 司空摘星突然怔住,长长地叹了一口气,道,“你这个人可真是见鬼,什么人到了你身边,好像都会喜欢被你夸一夸,我一定是被张平野那个小子给传染了。” 沈百终道,“你还没有说他是谁。” “史天王,他是史天王。”司空摘星立刻道,“陆小鸡说如果有一天,我见到七个一模一样的人,那这些人一定就是史天王。” “这七个人的名字都是史天王?” “当然不是。只有一个人是史天王,其他六个只是他的替身。” “嗯。” 司空摘星看他冷冰冰的样子,忍不住问道,“你有没有把握认出谁是真的?” 沈百终摇摇头。 “那你……” “我可以一次杀死七个。” 司空摘星立马闭嘴,给自己塞了一颗花生米,喃喃道,“今晚我要能活下来,一定要去庙里烧上好几百柱香。” ————————————— “叶城主。” “是。” “叶城主一表人才,真是天下少有。” 不要提叶孤城,就连叶孤城附近那些偷听的镖头、商贾、豪杰们都愣了愣。 夸奖一位绝世剑客的容貌,倒好像真的是这位天子会做出来的事情。 叶孤城犹豫道,“多谢。” “叶城主如此年轻貌美,何必来这里做客呢?”皇帝叹道,“这里可不是什么好地方。” 叶孤城皱眉道,“陛下又为何会在这里?” 皇帝道,“因为朕总是喜欢追求刺激。” “刺激?” “没错。”皇帝淡淡道,“谋朝篡位够不够刺激?” 叶孤城沉默良久,道,“好像是够的。” “嗯。”皇帝道,“朕也觉得够,所以朕就来了,你又是为了什么?” “……为了白云城。” “白云城?”皇帝道,“白云城缺什么?这天下还有什么东西是朕给不了的?” 就在这时,一片寂静的大厅突然热闹起来,就好像是一根爆竹被扔进干草里,轰的一声后,点着许多东西。所有人都笑,所有人都开始吃,所有人都开始推杯换盏,这里终于又恢复先前的热闹。 因为王安出来了。 他一出来,所有人就都装出是真的来参加寿宴的样子。 其实王安本不该这么早出来的,只是他和南王都认为再晚一点,叶孤城说不定就会被说动,所以他只有立刻出来,把计划提前一些。 幸好他们已把一切安排妥当,不管发生什么,都已有足够的手段去应对,提前一些倒也无事。 昨天还很胆小的王安好像突然变了一个人,好像根本看不见皇帝,也看不见沈百终和司空摘星。他一来,就和别人敬酒,说一些客套话,听几句喜庆词,东走西奔,好像真的是一个过寿的普通老人。 皇帝也不出声,慢慢走回去坐了下来。 又过了很久,久到司空摘星已喝完好几壶茶时,王安总算和所有人都说完了一轮话。 他可真能说,每一句客套话都绝不重样。 有七个史天王,他就硬生生夸了七遍,每一个词都恰到好处,司空摘星简直想找个小本本出来记一记,下次遇到别人请客,他也好不再那么嘴笨。 王安重新回到主位上去,道,“我来迟了一点,大家见谅。” 人群里立刻有人道,“王总管只不过是有自己的事要忙罢了,我们都知道的。” 王安笑道,“你说得对,我确实有。想必大家也都知道这是什么事!” 石田斋彦左卫门道,“不错,大家都知道的。” 这两个人一唱一和间,大厅里至少已有九成的人把目光放在了皇帝身上,还有一成的人,已死死盯住沈百终。 王安又道,“大家都认识叶城主,既然认识叶城主,当然也知道叶城主的剑法是当世一绝。” 有人立刻道,“可是只有沈百终才是天下第一!” 王安点点头,道,“没错,所以叶城主已拜托我一件事!” “什么事?” “他想和沈百终比一比。”王安叹道,“自古文无第一,武无第二,两个绝世高手呆在一起,是一刻也忍不了的。” “一刻也不行?” “一刻也不行。” “现在就要比?” “现在就要比!” 话音刚落,所有人都站了起来,全部离开席位,把沈百终三人团团围住,空出大厅中间里好大一片空地来,让给了叶孤城。 司空摘星终于不喝茶了,他再喝就要饱了,而且这样的情况,似乎也根本不能再喝。 月光下,叶孤城一身白衣,脸上没有半点表情,他还没有动,剑气却已纵横席卷整个庭院,震落一地树叶。 “请。”叶孤城缓缓道。 沈百终拿起放在桌上的绣春刀,也站到了庭院中心。 叶孤城把剑横放至胸前,一双如同寒星的眼睛,已用目光穿透冷风,正盯着沈百终。 “此剑剑锋七尺三,重六斤四两。”叶孤城道,“我八岁练剑,至今未逢敌手,从没有败过。” 沈百终沉默良久,道,“你想败?” “自然。” 叶孤城的眼睛里已流露出一种谁也无法看懂的寂寞和兴奋,“剑乃凶器,练剑的人迟早会死在别人手里,剑也是利器,练剑的人一定要不断和人争斗!” 沈百终道,“我也想败。” 这一句并不是假话,高手寂寞从来都不是假话,即使是沈百终也不例外。 “很好。”叶孤城顿住,过了很久,继续道,“比武并不一定要死人。” “嗯。” “但是今天,我们两个却必须要死一个。” 第66章 寿宴3.0 冷风如刀。 现在却是夏天。 桂花的香气如蜜,被剑气一卷,再被刀气一吹,一下子送到了所有地方去。 剑已出鞘,刀也已出鞘。这两个人都不是啰嗦的人,他们要打,就绝对是立刻打,拖不起来的。 剑光和刀光交织,在灯下映出无数影子,他们的速度实在太快,快到没有人能看清他们的动作,快到没有人可以插手。 司空摘星呆呆地看着远处的灯笼,灯笼已碎成两半,切口光滑平整,却是在剑光闪过足足七八息后才坠落在地。 如此迅疾的剑法,不愧是白云城主。 沈百终的刀划过叶孤城的胸口,叶孤城的剑也直直刺向沈百终的咽喉。 两个人脚步变换间,已从地面来到了屋顶。 真正的高手,绝不会只依赖于自己的武器,丢了剑的剑客绝不会任人宰割,丢了刀的刀客也绝不会变得一无是处。他们的武器虽在来往碰撞,他们的手和腿,也无时无刻不在攻击。 瓦片咯咯作响,像是下着暴雨,不断有碎片自屋顶落下,在地上摔成粉末。 月光映在沈百终眼里,仿佛是照在一片平静的湖中。这样激烈的打斗,他的气息竟还是很稳,他的神色也丝毫未变,衣袖飞扬间,已又是七招。 叶孤城的眼神却锐利如剑,他对剑的信仰几乎没有人可以想象,所以剑在他手中发挥出来的威力也几乎没有可以懂。 江风! 江风轻柔。 沈百终负手收刀,轻轻停在一户酒家前的青石板路前。 叶孤城也停下,停在一颗柳树下。 “我们已经出来。”沈百终道。 “绝没有人可以跟上我们的速度。”叶孤城道。 “嗯。” “我们这样做,是不是有些草率?”叶孤城问道,“我们的动作有些刻意。” 沈百终摇摇头道,“他们不会有空去研究这些,更何况他们也从未见过这样的决斗,谈不上怀疑。” “你不回去?” “现在还不到时候,我还要再等一等。” 叶孤城没有问他原因,只是点点头,又道,“我们现在做什么?” 沈百终努力想了想,试探道,“我请你去喝茶,好不好?” “可以。” 铁观音就不错。 ———————————— 司空摘星真的很想拜一拜观音。 他之前还只是说要烧香,现在却觉得自己还是说少了,他至少也应该磕七八十来个头才对。 “您老人家那传说中的四个护卫呢?”司空摘星急道,“沈百终和叶孤城已经出去了!” “嗯。” “他们要回来还不知在猴年马月!” 皇帝不紧不慢道,“你不是还在这里?” “我?难道你要我去和这一院子的人打?” “当然不是。我只是要你去做沙包,去做替死鬼。你会不会抗旨不遵?” 司空摘星的脸立刻皱起来,好像是人家屁股底下坐得杂乱的布。 他一抬腿,就扫开了袭来的椅子,再一伸手,就接住了几只飞来的冷箭,手一抖送了回去。 他已没有心思在与皇帝说话。 桌上的盘碗茶碟碎了许多,汤水也洒了一地,上好的木筷被司空摘星顺手捞起,噼里啪啦钉住七八个人。 还没等他喘口气,就又有十几个大汉迎了过来,拳拳往司空摘星头上招呼,刀枪箭斧全部都有,乒乒乓乓地响起来。 石田斋彦左卫门侧身避开人群中飞过来的一个死人,冷冷道,“想不到偷王之王的功夫也不错。” 樱子温柔道,“一个小偷,总要有些保命手段的。” “你去对付他。”石田斋彦左卫门道,“他不是正好在前几天侮辱了你么?” 樱子点点头,双手摸到背后,取出了一双短剑,道,“是。” 樱子一走,石田斋彦左卫门就得自己拿自己的大太刀,不过他本就打算出手的。 这种刀奇长无比,已几乎比得上一个人高,石田斋彦左卫门身形也不高,拿着这把刀简直好像是拿了撑船的竹竿一般,但看上面闪过的寒光,也知道这一定是一把神兵。 刀还未完全出鞘,已有人站在他面前。 来人一身破旧蓝色道袍,拿着一个酒杯,似乎已喝了不少,连花白头发上都好像在冒酒气。 “木道人?” “正是。” “我记得你已答应替王安守门。”石田斋彦左卫门道,“难道你是个不讲信誉的小人?” 木道人叹道,“我好像是的。” “武当欠他的人情!”石田斋彦左卫门道,“你不该来的,这件事和你本无关系。” 木道人微笑道,“不错。可武当好像也欠着锦衣卫一个人情,这个人情似乎比王安的还要大。” “所以你就选了那个大的?” “对。” 石田斋已在暗骂,叫一个常年保持优雅风度的老人骂人是很难的,即使他是在心里骂。 可石田斋还是骂了,因为他实在觉得王安请来木道人这个行为是一个昏招,实在是白痴才会做的事情。 木道人静静看着他,突然道,“我已有许多年未曾用剑。” 石田斋眯起眼睛。 “今天我也不用。我就用这一双手。请!” 请字一出手,两个人已靠在一起,石田斋的手托上木道人的腰腹,木道人的手也已去推他那一把太刀的刀柄。 十招过去,地上的椅子已经裂开,分成好几段四散开来。 木道人左脚一踏,在地上扭转出一个清晰可见的痕迹来,踏碎一整块青石砖。 凌厉风声过后,一拳已击向石田斋彦左卫门胸口。石田斋反手一掌迎上去,借力翻身,稳稳落在院中的假山之上。 “你很好!”木道人长笑一声,起身追上,“再来!” 石田斋脸色黑如锅底,要论内力深厚,天下只怕很少有人能比得上武当弟子。 这两人交战之时,司空摘星已有些乏力。 他不仅要接下四面八方袭来的暗器,还要控制住涌来的敌手,更要防止别人接近皇帝,已经分身乏术。 他的手和腿虽然灵活,却还是不擅长内家功夫的。一旦被人捉住,几乎和死人无异。 夜色如水。 金灵芝头上的珠翠在灯下泛出光芒,配上她美丽的面容,好像是天上下凡的仙女一般高不可攀。 可是她的人绝对是见过血的,见得还不少。 她绝不会是端庄的大家闺秀。 金灵芝也用剑,用的就是华山的清风十三式,也用峨眉的柳絮剑法,前者是原随云送给她的,后者是她的姑姑悄悄教的。 这两套都是当世顶尖的剑法,金灵芝出生于顶尖的世家,武功绝不会低,这样的剑法让她用出来,绝对比别人要强十几二十倍。 最起码要皇帝死是很轻松的。 这一剑刺出,已到皇帝眼前。 司空摘星根本没有机会去拦。 就在这时,不知从哪里跳出四个人来,将金灵芝团团围住,七柄剑同时刺向这位千娇百宠的大小姐。 司空摘星只抽空看了一眼,就认出这是飞鱼堡的鱼家兄弟。 看来他们就是皇帝暗中的护卫。 还不够! 这里还有忍者!这里还有史天王! 鱼家兄弟护着皇帝,在围攻下逐渐退后,皇帝也跟着退后。 他们本就是要把皇帝逼进后院的。 后院里有更多人马,南王世子就在后院。 南王府的莲花依旧凋零,池边没有点灯,池中一片漆黑,好像竟已吞没了无数生命。 金灵芝看不到皇帝的表情,忍不住在心里猜测——他在笑?还是在哭?坐拥天下,受命于天的皇帝,在生命的最后,会是什么样子? 他会不会很狼狈? 到底是什么样的人,才能叫天下第一听命于他? 金灵芝此时倒没有什么别的意思,她只是好奇,任何人都会好奇的。 突然有两柄剑击在一起,巨大的力道之下,刮出一连串火星,短暂的闪了几闪。 就在这几闪中,金灵芝已瞧见皇帝。 皇帝也在看她。 他当然没有笑,也没有哭,更没有狼狈。 他的表情就好像是在散步,只是他看着金灵芝的眼神却绝不是看一个活人的眼神,他在打量一件货物,在看一个物品,绝不是在看一个人。 绝不是。 金灵芝竟然大惊失色,几乎拿不稳手里的剑,脸色也变了又变,连嘴唇也颤抖起来。 她想要喊一句,想要骂一句,却根本来不及说话。 因为突然有一根木棍砸在了她的胳膊上。 剑落地。 又突然有一个铲子飞了过来,一铲就铲走一条人命。 鲜血溅了金灵芝一脸,她还没有反应过来,就又听见好几道惊呼。 “点火把!”金灵芝大喊道,“灯!拿灯来!” 史天王也叫,“去追!” 另一个史天王也吩咐道,“全部去!谁有火折子?” 擅长偷鸡摸狗的手下立刻点着火把。 火光之下,地上躺着一个沾满面粉的擀面杖,还插着一个锈迹斑斑的泥土铲子。 这是什么武器? 金灵芝傻了,她从没有见过这样的武器,而这些东西,她作为一个大小姐,更是连摸也不会摸一下。 这些东西只有两种人会用。 厨子!花匠! 厨娘是小胖子的姑姑,花匠是小胖子的大伯。 这两个丐帮的高手,已为皇帝带走几十条人命。 隐藏在黑暗中,根本没有人可以瞧见他们。 皇帝在后院里奔走,他已几乎记不清上一次跑步是什么时候。 现在他却跑得心甘情愿,因为这件事已越来越有趣,越来越有意思,他几乎忍不住要笑出声来,这样热闹的场景他是第二次见。 第一次就是他的倒霉爹出殡时。 这件事暂且不表,不过我们都知道先帝死得确实倒霉。 黑暗。 到处是黑暗。 光明在哪里? 似乎只有一个房间点了灯。 皇帝一挥手,鱼家兄弟就拦下了追兵,而他自己,则是踏进了门里。 “堂兄。” “嗯。”皇帝竟然笑了,“你这张脸看起来倒是真的很不错。” 世子坐在椅上,正对着房门,也笑,道,“我确实也很喜欢我的这一张脸。” “莫非是因为脸皮很厚?” 世子道,“也许做皇帝的人,脸皮都要厚一点的,朕也不例外。” 他竟已称起朕来了。 皇帝一点也不生气。 他要是总因为傻子生气,早就被气死了。 世子盯着他,缓缓道,“你好像一点也不害怕。” “为何要怕?” “因为过了今夜,你的地位,你的权柄,还有你的下属,会全部变成别人的东西。” “哦?你凭什么掌握朝堂?” 世子道,“你有没有看见金灵芝?” “看见了。” “你知不知道她是谁家的女儿?” 皇帝歪歪头,“是不是金家的?金家是不是已经答应要替你做事?” “没错。” 皇帝叹了口气,道,“这还真是个好消息。” 第67章 收尾 “轰隆。” 雷。 夏天的暴雨,总是说来就来。 有雨的夜晚,就叫做雨夜。雨夜中无论发生些什么,都是很正常的。 霹雳击下,闪电照亮了南王惨白色的脸。 窗户呼啦作响,豆大的雨点刮进屋来,密密麻麻落了一地。 王安坐在桌前,抽着一支烟。 南王看了他好几眼,终于忍不住问道,“你难道一点也不着急?” 王安摇摇头,道,“不着急。” “你也不担心?” “不担心。” “莫非你已有了把握?” 王安叹口气,缓缓道,“着急有什么用?担心又有什么用?叶孤城已拖住沈百终,我们这里又至少有几百个高手,若还是不成,那只能叫做天意。” “天意?”南王冷笑一声,“这件事本就是逆天而为!你和我说天意?” 王安沉默半晌,突然问道,“我们的后路……” 南王打断他的话,道,“我们的后路当然已准备妥当。” “很好,就算这次失败了,只要殿下还在,我们却还是可以有下次的,紫禁之巅的决斗也可以是一次机会。” “嗯。” 这句话过后,又是一阵长久的沉默。 寂静,是不是最可怕的东西之一?在寂静中等待,几乎可以令一个人发疯。 不知过了多久,南王终于听到一两道声响。 他还没有站起来,门就被推开了。 “我儿!”南王喜道,“你的事情办得如何?” 刚刚才进来的世子笑道,“自然是很不错的。” 王安这时候倒是着急了,追问道,“如何不错?他的尸体在哪里?你有没有处理?” “尸体已被我一把火烧了。”世子道,“我自认为这个处理很不错。” 王安道,“不行,这个法子不好,你还应该把他埋了!连一点灰都不能留下。” “我一会儿派人去做!”南王道,“我儿,你快过来。” 世子走过去坐下。 王安又道,“沈百终还没有回来,他若是死了自然很好,他要是还活着……” 世子突然笑了,道,“他要是回来这里,朕自然会带他好好去吃一点夜宵,与人决斗总是会有些累的。” 王安眼前一亮,道,“不错!皇帝就应该这样说。” 南王也笑,他笑的时候低了一下头,这么一低头,脸色却变了,变得铁青无比,颤声道,“你的玉佩去了哪里?” 世子问道,“什么玉佩?” “我送你的那一块玉佩!我们约定好的暗号?” 王安的脸色也变了,他这时才发现自己竟没有注意这些,天大的喜悦实在已冲昏他的头脑。 南王的手已经握紧,手中藏着的正是一盒暗器,这盒暗器是高价从唐家买来的,无论是谁,在这样近的距离下,都很难逃得过这些毒针。 又是一道惊雷落下,大雨下得更快、更密。 世子突然笑了笑,从怀里摸了摸,掏出一块白玉来,道,“在这里。” 南王仔细瞧了一眼,终于放下心来。这块玉佩被放在哪里,只有他和世子知道,就连王安也不知情,拿出这样东西来,足以证明他就是自己的儿子。 王安的脸色变回来,也笑了笑,从椅上起身,道,“现在我们总算可以走了。而且我们还要各走各的,我和王爷要去海外躲一躲,陛下自然该回京城。” 他的称呼变起来倒也很快。 世子点点头,道,“你们要和石田斋彦左卫门一起走?” “对。” “父王。”世子道,“接下来我该怎么做?皇帝又该怎么当?我从没有……” 南王已推开门,一听到这句话,立刻扭回头来,温声道,“你不要担心,王安的徒弟就在南书房里当差。” 暴雨如注,南王撑开一把油纸伞,替世子挡住风雨,又揽住他的肩膀,道,“金家是站在我们这边的,只要你不出错,锦衣卫和文武百官自然不会发现什么不对,等到你执掌大权,爹自然会回中原来见你。” 世子低头抹了抹泪,道,“好。” 南王拍拍他的肩膀,欣慰道,“男子汉不必总是哭哭啼啼,你要勇敢一点,努力一点,这么多年,你甚至从没有出过院子,是父王不对,我欠你……” 世子忽然打断了他的话,道,“我从没有怪过你,我知道你是为了我好。” 南王的目中已流出泪来,道,“此去一别,不知道何时能再见面,我儿,这一封信你拿着,这是爹二十几年来积累的所有家底,你若是去找信上这些人,他们一定会帮你。” 世子接过信,展开看了看,收进袖里。 王安叹道,“若不是金九龄已被关进诏狱,我一定去替陛下要来那些财宝。真金白银,总是越多越好的。” 南王苦笑道,“要不是我们前几天清点仓库,只怕还不知道这件事情。” 世子笑了,他当然明白这是什么意思,于是道,“等我到了京城,一定立刻派人前去逼问,不出十日,一定把钱送回来给父王。” 南王大笑一声,道,“好!王安,我们走。” 王安点点头,朝南王世子行了一礼,撑着伞快步追上南王,消失在雨幕里。 大雨倾盆,打在世子头上,他并没有打伞,也根本懒得去打伞。 屋檐上落下雨来,溅起很高的水花,一滴一滴溅在南王世子的裤脚上。 有一个人慢慢从雨中走来,走向世子。 “你来了。” “嗯。” “叶孤城呢?” 沈百终道,“叶孤城和陆小凤在一起,司空摘星也在。” “哦?他们在一起干什么?” “叶孤城喝茶,陆小凤喝酒,司空摘星在吃饭。” 皇帝笑了,“司空摘星已在寿宴上吃了那么多,还没有饱?” 沈百终也有点疑惑,慢慢道,“他可能是特别能吃的那一种人,又或者是特别爱占便宜的那一种人。” “占便宜?” “因为这一顿饭是我请的。” 皇帝应了一声,突然道,“这雨实在很大。” “是。” “既然雨很大,你为什么不打伞?” 沈百终怔住,犹豫道,“因为我……” “因为你觉得自己还有事要做,拿着伞很不方便,对不对?” “嗯。” “很好。”皇帝冷笑道,“去把屋子里的伞拿上。” 沈百终连半句话也不敢说,乖乖进了房间,拿上伞,又乖乖出来。 “去吧。”皇帝满意道,“我在客栈等你。” ———————————— 客栈外有好几个灯笼。 纸窗上也透出好几个人影。 司空摘星稀里呼噜地喝着粥,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喝几口粥,就叹几口气。 陆小凤看了他半天,终于忍不住问道,“你怎么了?你再没有吃饱,总要比我强吧?” 司空摘星道,“你在地牢都吃什么?” “馒头。”陆小凤比了小小的一个圈,“很小很小的馒头。这样的馒头简直见鬼。” “你是怎么出来的?”司空摘星问道,“既然你能自己出来,沈百终为什么还要叫我去找你?” 陆小凤道,“因为这样才可以迷惑敌人。” 说完这句话,他又喝了好大一口酒,道,“你还记不记得老板?” “朱停?” 陆小凤摇摇头,“我说的这个老板是李玉函。” “记得。” “我和沈百终遇到他时,他还是一个老板的。”陆小凤道,“从他说要在菜上放大蒜时,我就明白这个人一定很不简单。” 地牢的馒头虽然小,却不知道为什么总会放上几瓣蒜,你说奇不奇怪? 这实在太奇怪了,所以陆小凤一讲,司空摘星就懂了。 因为他又突然想起,自从和张平野分开以后,就再也没有见过他。 张平野一定是在李玉函那里。 他一明白过来,就更生气,因为他发现好像只有自己一个人被蒙在鼓里。 可是他也没有别的办法,陆小凤是他的朋友,他们本就总是喜欢互相坑害的,沈百终也是他的朋友,这个朋友他还打不过。 司空摘星能怎么办呢? 他只能多吃一点,好叫沈百终多掏点银子。 楼梯上传来脚步声,过了一会儿,皇帝已站在地板上,朝他们走过来。 陆小凤的眼睛立刻亮了,道,“你好!” 皇帝笑了笑,“你好。” 没有人提什么跪拜,也没有人说什么敬称,并没有人不识趣。 皇帝道,“那些人在哪里?” 司空摘星抢着道,“那个东瀛来的女孩子被木道人一剑刺死了。” 陆小凤接着道,“金灵芝似乎被人救走了,那个人的武功实在很高,就连司空摘星也没有追上。” 司空摘星急道,“你放屁!要不是因为我抽空去偷了玉佩,怎么会追不上那个小毛贼?” 陆小凤笑道,“你也是个小毛贼。” 叶孤城一直没有开口,这时却也忍不住问道,“石田斋彦左卫门和史天王在哪里?” 皇帝道,“百终已经去追。” 叶孤城点点头,不再开口。 他不开口,陆小凤却有话想说。 “你们一定想不到一件事!” “什么事?” 司空摘星心里在生气,嘴上倒配合得很。 “你们一定想不到地牢里还有一个人。”陆小凤道,“一个漂亮的美人。” 司空摘星笑了,道,“陆小凤,你要醒过来说话。” 陆小凤一点也不生气,他要是生了气,就正中司空摘星下怀。 “这个女人就是林仙儿。”陆小凤道,“就是那个被称为江湖第一美人的林仙儿。” “她怎么会在那里?” “她说自己是被捉来的。南王要用她来威胁江湖上的青年才俊。” 皇帝皱眉道,“那么这个人现在在哪里?” 陆小凤道,“她被接走了。” 司空摘星好奇道,“是谁接走了林仙儿?” 陆小凤道,“是兴云庄的伙计。” “你竟真的让他把人带走了?” “嗯。” 司空摘星看了一眼皇帝,急道,“你是不是疯了?造反可是诛九族的大罪,就算她再美,你也不能放她走呀!万一,万一她……” 陆小凤道,“没有万一,她一定有问题。” “哦?”皇帝道,“她有什么问题?江湖第一美人若是被用来威胁别人,似乎再正常不过。” 陆小凤摸摸鼻子,道,“小胖子的大伯是南王府的花匠,他发现南王有一个很秘密的情人。” “你是说这个情人就是林仙儿?”司空摘星问道,“我倒是听说林仙儿的名声很好,见过她的人都说这是一个既善良,又温柔的仙女。” 陆小凤道,“可是这个仙女似乎很想要我和她做些什么。” 司空摘星的表情变了,变得很奇怪,他的声音也变得阴阳怪气起来,扭捏道,“哎呀,好像是个人,就是想和陆大爷发生些什么的。” 陆小凤也立刻扭捏道,“我这个人的桃花总是要比小偷多些的。你说奇不奇怪?” 皇帝突然打断了他们,问道,“兴云庄是什么?” 陆小凤道,“是龙啸云的宅子。” “龙啸云又是谁?” “是李寻欢的结拜大哥。” 皇帝沉吟道,“李寻欢这个名字似乎有些耳熟。” 一道霹雳落下,有一道声音突然传来—— “那是一个傻子。” 沈百终慢慢走上二楼,合起手上的雨伞竖立在角落。 这道声音就是他说的。 伞上淌下水来。 是血水。 第68章 京城入秋 “去买布。” 和这句话一起朝张三砸过来的,还有一张一百两的银票。 张三怔住,接住银票,放下扫帚,问道,“什么布?” “红布。” “红布?” “又长又亮的红布。”霍香道,“就是那种结婚才用的红布。” “谁要结婚?”张三又问,“在哪里结?” “你说是谁?”霍香冷笑一声,“难道是我?难道是百终?难道是你不成?” 张三连半句话也不敢说了,霍老爷子的脾气本没有这样不好的,他若是这个样子,一定是又输给了宗也白。 看着霍香走远,张三才松了口气,喃喃道,“人家常说吃人嘴短,拿人手软,实在很有道理。” “你既然知道这句话有道理,当初就不该去拿那颗明珠。” 张三扭过头,立刻就看到了趴在墙上的陆小凤,喜道,“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陆小凤一使劲,把两条腿拔上来,坐在墙上,悠闲道,“昨天。” “沈百终是不是也回来了?” “是。” “我是不是不用在这里扫地了?”张三问道,“那颗明珠的事情解决了没有?” 陆小凤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反而道,“霍老爷子叫你去买布,自然是叫你出去的意思,难不成你真的喜欢上了扫地?” 张三立刻用力摇摇头,一伸手,就拿起了扫帚,再一用力,就想把它掰断来泄愤。 这把扫帚他已用了好几个月,北镇抚司的地,他也已扫了好几个月,现在再看这些整整齐齐的地砖,他简直要看吐过去。 但是想想霍香的冷脸,再想想宗也白的笑脸,张三竟硬生生停了下来。 陆小凤立刻看出来了,他不仅看出张三很尴尬,还看出张三身上的江湖习气已有了很大改变,忍不住大笑道,“想不到快网张三也会害怕!” 张三的脸马上红了,呸了一声,居然没有反驳。 等到陆小凤笑完了,他才淡淡道,“我承认自己不敢折断这把扫帚,但是大名鼎鼎的陆大侠,又为什么会来翻墙?他为什么不走正门进来?” 陆小凤脸上的微笑僵住。 两人大眼瞪小眼,好久没人说话。 陆小凤摸了摸鼻子,突然道,“你真的不知道是谁要结婚?” 张三其实也不太想和陆小凤继续互揭伤疤,借坡下驴,道,“我真的不知道,我每天就只在这里扫地,从东扫到西,再从西扫到东,哪里有空去听这些八卦?” 陆小凤道,“是中原一点红和曲无容。” “中原一点红?”张三皱眉道,“是那个杀手?” “嗯。” “曲无容又是谁?我从没有听说过这个人。”张三道,“一个女孩子,为什么要叫无容?” 陆小凤叹了口气,道,“她很美,非常美,有这个名字只不过是因为她很谦虚。” “哦。” “他们现在都是沈百终的好朋友。”陆小凤笑道,“他们要在北镇抚司结婚,这岂不是一件好事?” 张三也觉得这是一件好事,追问道,“可是我好像没看见他们的请帖。” “他们不愿意请太多人,这是一个很小的婚礼。” “有多小?” “满打满算也就十几个人。”陆小凤道,“北镇抚司毕竟是一个很严肃的地方,不可能真的用来结婚,所以我们只要妆点几个院子就好。” “我们为什么还不走?” 张三轻轻一跳,就跳到了墙上,再一扭身,就把陆小凤拽了下来,出了北镇抚司的院墙。 “哪里的布好?” “福瑞祥!” ———————————— 福瑞祥的胡老板还是坐在椅上喝茶,还是穿着那一件拖布一样的衣服。 也不知道这件衣服有没有用,穿着这件衣服,生意真的会变好么? 这事没人知道。 只有管账本的老板娘知道。 不管生意有没有变好,胡老板就是喜欢这件衣服,谁也管不了他,他就算穿着这件衣服去跳舞,也没人能管。 幸好他的朋友都是很好的人,他们都很尊重胡老板,从不会对他的爱好说三道四。如果有人当着他们的面,说了胡老板的坏话,那个人的下场一定不会很好。 正因为这样,他们才是朋友。 陆小凤就是这样的人,陆小凤就是胡老板的朋友。 所以陆小凤一来,胡老板就很开心。 陆小凤也不客气,道,“我要买布!” “什么布?” “结婚用的红布。”陆小凤道,“你要是有窗花和红烛,也可以送我一些。” 老板是卖布的,怎么会有窗花红烛,但如果是陆小凤和他要,他就一定有。 老板进屋去挑布时,门外又来了客人。 客人是李燕北。 李燕北是京城的地头蛇,他在这里的地位和身份,就好像是在五羊城的蛇王。 他手下有三十几个镖局、二十多个钱庄,还有许多能打的高手,京城一半的土地,都是他的地盘。 这样的一个人,怎么会亲自来布庄? 不管他要什么布,都会有人替他找来的。 张三心里虽奇怪,面上却完全没有表现出来,只是笑了笑,拱了拱手。 李燕北也还礼,还完礼,就拍了拍陆小凤的肩膀,道,“你既然来了京城,怎么不去找我?要不是有人和我通报,我竟根本不知道这件事!” 他竟是专程来找陆小凤的。 陆小凤道,“因为我在忙。” “忙什么?”李燕北好奇道,“这半年下来,你在江湖上的名气已又大许多,石观音、水母阴姬都已丢了性命,你还有什么可忙的?” 陆小凤道,“石观音和水母阴姬又不是我杀的,和我有什么关系?” 李燕北道,“你不必谦虚,这事情总有你的功劳在里面,整个江湖都知道的,就算我们把功劳都放在沈百终身上,沈百终自己也不会答应的。” 陆小凤笑了笑,道,“你找我有什么事?” “我想请你去喝几壶茶,吃几道菜。” “我没空。”陆小凤摇摇头,道,“我真的很忙。等忙完这件事,我一定去找你!” “好。” 李燕北也不矫情,扭头就走。 他刚走出门去,就被陆小凤叫住。 因为陆小凤想请他替自己请一个人来。 苦瓜大师。 陆小凤想请苦瓜大师过来。 ———————————— 苦瓜大师是一个和尚。 他当然不是老实和尚那样的和尚,他是一个既干净、又礼貌的和尚。 苦瓜大师在江湖上闻名的不是才学,也不是佛法,是他的素斋。 据说只要吃过苦瓜大师做的菜,就起码要有五六天再也吃不下别的东西。 但是苦瓜大师毕竟不是厨子,他是一个很地道很地道的和尚,请他去别人家做菜,实在很难。 幸好陆小凤是他的朋友,幸好金九龄是他的师弟,发生这样的事,苦瓜大师简直愧疚的不得了,觉得很对不起沈百终。 所以李燕北的人找到苦瓜大师时,三句话只说了两句,苦瓜大师就收拾好行李,迫不及待得要去北镇抚司。 别说是做一桌子菜,就算是要他包下北镇抚司半年的伙食,这位大师也是愿意的。 ———————————— 秋风卷起落叶,落叶停在琉璃瓦上。 “事情办得怎样?” 李全恭敬道,“已处理了许多,还有一些人逃得很快,虽有一点麻烦,五日之内也一定可以解决的。” 这些人当然就是南王信上提到的人。 皇帝点点头,又问道,“金家呢?” 李全道,“除了金灵芝,已全部关在刑部。” “金灵芝?”皇帝笑了,“就是那个看上百终的女人?” 李全立刻低下头,道,“是。” “你有没有查到她的行踪?” “似乎是在海外。”李全道,“有一个很神秘的组织把她带到了海外。” “海外?” “奴婢已派人在查。海外有一个岛屿,被叫做销金窟,岛主的名字是蝙蝠公子,似乎与金灵芝有一些不清不楚的关系。” “不清不楚?”皇帝问道,“你的意思是这个女人不仅看不清自己,还想脚踏两条船?” “是。” “很好。” 皇帝只说了这两个字,就再也没有开过口,谁也不知道他是什么意思,谁也看不到他有什么表情。 在南书房的人只有一个李全,他当然也是不敢看的。 过了很久,皇帝才转回身,问道,“北镇抚司是不是在办一场婚礼?” “是。” “你准备一份礼物送过去。” “皇上要送什么?” “送钱。”皇帝道,“钱是这个世上最有用的东西,你直接装一盒银票送过去。” 这话倒真没错。 就算你送了别的东西,主人家也还是要根据价格来衡量礼物的,虽然没有人会明说,但东西心意再好,便宜了,也是要人诟病的。 大家送些书画字幅,也只是图一图表面好看罢了。 九五至尊,自然不必遵守这些规矩。 送钱有什么不好? ——————————— 姬冰雁也很有钱。 这个有钱人,有两个朋友,一个穷得要死,一个还算有点资本。 这两个人现在就醉死在他的马车上,偏偏他还不能把他们扔下去。 马车走了十几天,到了最后一天的时候,这两个人总算清醒了。 胡铁花愣愣道,“我好像还没有问过你们,我们要到哪里去?” 楚留香的头也有点疼,这种疼是喝酒喝多了的人才会知道的疼。 “小胡,像你这种人,被别人卖了,还要拍手叫好的。” 胡铁花不否认。因为他确实是这样一个人,还在沙漠的时候,他就已被龟兹王骗到要掏心掏肺。 姬冰雁冷冷道,“你们应该高兴点。” 楚留香道,“为什么?” “因为你们醒得恰到好处,再迟一点,我就会把你们丢下去。” 车里到处是酒气,对于一个很讲究的人来说,确实已经很过分。 楚留香立刻打开车窗让风进来。 秋风清凉。 胡铁花只向外看了一眼,就呆住了,“我们这是在哪里?” 窗外车水马龙,胡铁花向后一看,就看到了自己从没见过的高大城墙,再回过头来,又瞧见许多自己从没见过的热闹长街。 楚留香叹道,“我们已在京城。” “京城?我们来京城做什么?”胡铁花问道,“你们俩把我拽到车上来,走了这么多天,难道是要带我去旅游?” 姬冰雁淡淡道,“不是,我们要带你去结婚。” 楚留香立刻补了一句,“看别人结婚。” ——————————— 至于沈百终,他当然在北镇抚司里。 他在北镇抚司的厨房里。 厨房里有陈绝音,还有一条鱼。 第69章 婚礼 鱼是好鱼。 好鱼交给好师傅来做最好。 陈绝音就是那个好师傅,这条鱼她最少能做出几十种花样来。 今晚就是中原一点红和曲无容结婚的日子,苦瓜大师虽可以做出谁也比不上的素斋,可桌上却不能只有素菜,桌上要有肉,还要有酒。 肉和酒当然不能让苦瓜大师来准备,所以陈绝音就站在了这里。 “啪”的一下,陈绝音拍开一坛陈酿的封泥,倒进了装鱼的盘子里。 酒还没有倒满,蛇王已从门外进来。 他的伤虽然很重,霍香的医术却更好一点,这些天过去,他的气色不仅好了很多,就连之前的暗伤也变得不太严重。 他的脸色总算有了点生气,不再那么苍白,他穿的衣服虽没有变薄,但在这样深秋的天气,总算没有那么惹眼了。 “陈姑娘,沈百终在哪里?” 陈绝音的表情柔和一点,她虽然不喜欢陆小凤,也不喜欢楚留香,但却对蛇王很友善,似乎很尊敬他。 蛇王这样的人,本也就值得尊重的。 “指挥使大人在后厨。”陈绝音道,“就在放干柴的地方。” “嗯。”蛇王刚要向里走,却又停住,好奇道,“陈姑娘这是在做什么菜?” “西湖醋鱼。” “西湖醋鱼竟是要先放酒的么?” 蛇王的话还是委婉了一点,因为这盘子的鱼根本还没有死,不仅没有死,还在拼命地甩着尾巴。 陈绝音道,“我是在杀鱼。” 蛇王笑了,“你要把鱼醉死?” “只要它喝醉,就不会疼。”陈绝音认真道,“等它醉了,我再用刀杀它。” 蛇王还没来得及说话,陈绝音就已手起刀落,切开了鱼肚,鲜血立刻流出,流了好大一摊。 看到蛇王愣住,陈绝音继续道,“你难道不知道要这样杀鱼?” 蛇王立刻点点头,道,“我当然知道,我只是有些想喝酒了。” 陈绝音道,“你可以自己去取,酒就放在后面。” “好。” 蛇王一走进后厨,就看到了沈百终。 沈百终正蹲在地上摸一只黑豹,黑豹在吃厨房里买来的牛肉。 “这只豹子是哪里来的?” “是豹姬送给我的。”沈百终站起来,道,“豹姬是石田斋彦左卫门的妾室,这一只豹子就是她从东瀛带来的。” “这是一只好豹子。” 沈百终当然同意。 蛇王又道,“我来找你,是想问几件事。” “嗯。” “我什么时候才能回五羊城去呢?” 豹子绕着沈百终的腿走了一圈,去蹭他的手。 “再过一个月。”沈百终道,“锦衣卫已在清洗整个五羊城,南王扎根那里许多年,清洗起来总是不会太快的。” 蛇王点点头,又问道,“今天是什么日子?” 沈百终怔住,抬头看了看天,道,“今天好像是个晴天。” 蛇王笑道,“我今早起来就见到许多红布,还见到了苦瓜大师,我问你,不是想知道天气如何。我是想问问是谁要结婚,我又该送些什么礼物。” 沈百终也笑了,他平时很少笑,也许好几个月也不会笑上一次,蛇王这句话却好像让他很高兴。 “是中原一点红和曲无容!” 蛇王和张三一样,只听说过中原一点红,没有听说过曲无容,可这并不会影响他的态度,因为他已经听出沈百终很喜欢他们,既然沈百终很喜欢他们,那这两个人就也是蛇王的朋友。 “今天晚上的酒席,他们也会邀请你去的。”沈百终道,“你之前不知道,只是因为大家认为你需要安心养伤。” “那么我又该送什么礼物?” “你可以送他们一个房子!” 这句话是陆小凤说的。 陆小凤不知何时已跑到了厨房来,他的手也不知何时搭在了蛇王的肩膀上,道,“中原一点红的仇家不少,但锦衣卫清洗后的五羊城却一定很安全,你为何不送他们一套房子?” 蛇王眼前一亮,立刻道,“可以。” 门外又进来一人。 这个人是司空摘星,他也听到了陆小凤的话。 司空摘星也觉得这法子实在很妙。这两个人结婚以后,一定想过上又安静又平稳的日子,五羊城这个地方就很好,以蛇王的能力,送一套房子实在是既简单、又轻松。 陆小凤突然看着司空摘星,问道,“你来这里干什么?” 司空摘星瞪着眼睛看回去,也问道,“我为什么不能在这里?” “因为这里是北镇抚司。”陆小凤道,“而你是个小偷。” “今天我不是小偷。”司空摘星道,“今天我有另外一个身份。” “哦?” “我是客人。”司空摘星道,“我是这场婚礼的宾客,我也有礼物。” “你有什么礼物?” “我自己。”司空摘星骄傲道,“我送我自己!等他们的孩子出生以后,我可以教他轻功!” 陆小凤闭嘴了。 这个礼物当然很好,谁也不能说司空摘星的轻功不好的。 “你呢?你又送什么?”司空摘星问道。 “酒。”陆小凤诚实道,“我已没有别的可送。” 确实是这样的,陆小凤这个人,手里有五千两银子,就敢再借一千两,然后把它们通通花出去,也不管自己以后会怎么样,反正只要是他觉得该花钱的时候,就绝不会给自己存住银票。 他能存住一点的好像只有酒。 让这个酒鬼甘心存住的,一定是上等再上等的好酒。 所以司空摘星也不得不承认这个礼物也很不错。 在他们俩针锋相对时,沈百终已带着小黑走了出去。 他要去迎接别的客人,如果他不去,那些人根本进不来的。 而蛇王却好像很喜欢看年轻人吵架,笑眯眯地盯住陆小凤和司空摘星,留在了后厨。 ——————————— 姬冰雁的马车果然已停在门外。 他们果然也根本进不来。 “大人,他们……” 沈百终道,“他们是我请来的,让他们进来。” 将三个人团团围住的锦衣卫们立刻四散开来,拿走自己放在地上的文书、案宗、杂物,继续穿过又大又宽敞的院子,去做自己的工作。 胡铁花终于松了口气,道,“我本来以为这样的地方是派重兵把守的,结果门口却一个人都没有。” 楚留香摸摸鼻子,接道,“这是因为人都在里面。” 沈百终道,“这里没有人会在外面把守的,每一个锦衣卫都会武功。” “没想到我还有这一天。”楚留香道,“我这样的人能进到这里来,实在是一个奇迹。” “明天一早你必须要走。”沈百终转身带路,“你毕竟是六扇门追捕已久的盗帅,不可以久留。” 胡铁花立刻瞪了楚留香一眼,好像是在嫌弃他。 小黑嗅了嗅三个人的气味,忽然转身,跑到了一棵树上卧下。 胡铁花叫道,“我刚才竟没有发现,这是哪里来的豹子?” 姬冰雁冷冷道,“总不会是你的。” 楚留香也道,“这样好看的豹子,小胡一定是养不起的。” 四个人转进后院,一进去,就看到了满目的红色。 霍香和宗也白正在喝茶,孙学圃闭着眼睛在写喜字,张平野在铺红毯,陆小凤和司空摘星在房顶上窜下跳,似乎又起了什么争执。 “百终。”霍香笑道,“过来坐,喝茶。” 宗也白也道,“来吃点心。” 要这两个人不吵架,实在是一件难事,但是今天,无论是谁,都要给两位新人一个面子的。 因为大家都很高兴他们在一起。 ———————————— 他们自己当然也很高兴。 高兴的不得了。 中原一点红从没有这么紧张过,即使他第一次杀人时,手也没有现在这样颤抖。 他就好像一下子变成了一个毛头小子,好像是第一次要牵住姑娘的手。 他第一个喜欢过的人当然就是曲无容,现在他要娶的人也是曲无容。 曲无容也一样。 这难道不是一件天大的好事么? 江湖的血雨腥风,普通人是绝不会懂的,江湖人的难处,普通人也绝不会懂的,他们要做的事情,他们自己都没有搞懂,江湖人的命运,就好像是谁也看不清的大雾,他们要死,就死得很快,有时候只要一两银子,就可以要一家人的性命。 就算是两个人互相喜欢,他们难道就真的可以在一起么? 这其中的是是非非,又有谁说得清? 这样的一场婚礼,实在很特殊,实在很珍贵,实在很令人欣慰。 天黑了。 红灯笼已被点亮。 红色的灯光透过红布,最后再从红色的窗花里照进来,洒在曲无容的身上。 “你在紧张?”曲无容轻声问道。 “嗯。” “你在担心什么?”曲无容道,“这里是北镇抚司,外面有沈百终,有陆小凤,有楚留香,那个人,他是绝不敢到这里来的。” 中原一点红长长叹了口气,没有说话。 曲无容握住他的手,柔声道,“你是不是在担心我?” 中原一点红终于道,“是。” “我没有什么好让你担心的。”曲无容笑了,道,“今天是我这一生里最开心的一天,因为我今天能够嫁给你。” 她的脸虽被红盖头遮住,但她的表情一定是谁也说不出的温柔。 中原一点红积雪一样灰白色的眼睛里,也终于有了变化,这个冷酷的杀手,已被爱情这种神秘的东西所改变,他已经不再是那个日日活在孤独与痛苦里的人。 “我也很喜欢你。”中原一点红道,“今天也是我这一生里最开心的日子。” 曲无容道,“不管以后发生什么,我都绝不会离开你。” “嗯。” “即使别的男人再有什么本事,他们都绝没有你好。” “嗯。” 中原一点红的手已不再颤抖,这也许是因为他终于有了准备,他终于明白曲无容已像自己爱她一样爱着自己。 突然有人敲门。 敲门的人是陆小凤。 “吉时已到。”陆小凤道,“你们可以出来了!” 司空摘星道,“我们已经准备好礼堂,也已准备好礼物。” 胡铁花在喝酒,婚礼还没有开始,他竟就快醉了,明明是别人结婚,他却高兴得就好像新郎是自己。 中原一点红握住曲无容的手站起来,带她走到门口。 新娘和新郎出了门。 他们一出门,外面就放起了烟火。 谁也不知道婚礼上能不能放烟火,谁也不太明白爆竹要放多少,因为谁也没有结过婚。 所以他们就挑了最好最贵的那一种烟花来放,因为所有人都同意这样做才最热闹。 他们本就是这样的,关于朋友的事情,他们一定会做到最好。 中原一点红和曲无容都是第一次穿红色。 他们穿红衣服的样子都很好看。 “一拜天地。” 这话是宗也白说的,他就是今天说词的那个人,宗老爷子那副举人一样的打扮,也真的很适合做这个工作。 两个人都没有高堂,所以没有二拜。 “夫妻对拜。” 洞房不用送。 他们要吃饭! 苦瓜大师已把整整一个席面的素斋端了上来,陈绝音也已把鸡鸭鱼肉送了上来。 陆小凤和胡铁花两个人也早已在院子里放了足足十几坛好酒。 桌子是圆的,摆在院子正中间,所以每个人都能看到大家。 沈百终道,“百年好合。” 楚留香笑道,“早生贵子。” 就连胡铁花也憋出一个词,“白头偕老。” 每个人都在笑,每个人都意气风发,每个人都很真诚。 他们的笑声回荡在上空,好像要穿过长街,四散到整个京城,告诉所有人他们很高兴。 这样的婚礼,谁能说出不好两个字来? 婚礼的新人,难道过得会不幸福么? 第70章 特殊礼物 陆小凤在喝酒。 他的酒虽已送出去不少,自己却也留了一些,他从地底下把酒挖出来以后,竟还吃了一惊,因为他也是才发现自己原来已埋了那么多坛子酒到地下去的。 这些酒当然都是好酒,所以陆小凤立刻又送了一些给蛇王和胡铁花。 蛇王带着一对新婚夫妇去了五羊城,来参加婚礼的宾客们也早已回去,沈百终的生活重新规律起来,变得既无聊,又单调。 这种看法当然是陆小凤提出的。 沈百终觉得安静下来很好。 他可以练一练功,喂一喂小黑,给乌龟缸换一换水,再用很小很小的时间来顺便抄几个大臣的家。 陪陆小凤玩也是沈百终生活的一部分。 陆小凤喜欢刺激的生活,他在京城的日子里,每一天都过得很有趣,他要给司空摘星挖蚯蚓,要陪龟孙老爷赌钱,还要拉着沈百终一起听戏。你若是见到他闲下来,那么他一定是病了。 如果不是病了,就一定是醉了。 如果还没有醉,那么一定是在醉的过程里。 梧桐叶落,秋意更深。 沈百终盯着地上的叶子看了一会儿,转身去取扫把。 陆小凤咂咂嘴,又喝了一口酒,跟着摇椅晃来晃去,突然道,“我好像还有一件事不知道。” “什么事?” “你给中原一点红和曲无容送了什么礼物?”陆小凤问道,“我好像并没有见到你送的东西。” “我送了酒,司空摘星送了轻功,楚留香他们三人送了暗器和人皮面具,蛇王送了一套房子。”陆小凤数了数,接着道,“宗老爷子送文房四宝,霍老爷子送药包,孙学圃先生送了一幅画……” 陆小凤还没有数完,沈百终就打断了他的话,道,“我确实还没有送。” “哦?” “我想送一点特别的东西。”沈百终慢慢道,“送他们至少十几年的安稳日子。” 陆小凤坐直了,道,“难道那个想要独孤九剑的人已有了消息?” “一个要发号施令的人,总是瞒不住自己的位置的。”沈百终道,“更何况在他手下的是一个已经赫赫有名的刺客组织。” 陆小凤道,“不错,刺客总是要杀人的,只要杀人,就会闹出动静来。” 再小的动静也是动静。 这个人不但想要抢夺独孤九剑,还经营着如此恐怖变态的组织,即使没有中原一点红的事情发生,锦衣卫也总要去查清楚他是谁。 沈百终继续道,“我在前几天已收到消息,我们虽没有查清楚他到底是谁,却查出了刺客组织在哪里接受命令。” “在哪里?” “松江府。” 松江府是一个很有名气的地方,这里不仅有闻名天下的四鳃鲈鱼,还有许多武林世家。 这里有掷杯山庄,还有施家庄,更有薛衣人住的那一个薛家庄。 掷杯山庄的主人是左轻侯,左轻侯的掌法飞花手冠绝江南,做出的鲈鱼脍,名声却也丝毫不逊色于他的掌法。 施家庄的主人施孝廉,是个举人,和左轻侯本是好友,后来却又成了仇人,他这个人没什么出名的地方,只有一样,所有人都总是要提出来说一说。 施孝廉怕老婆。 他娶的老婆简直好像一头狮子一样可怕,这倒也不能怪他。 大多数人都害怕狮子,不怕狮子才是一件怪事。 最后再来说一说薛家庄,薛衣人是当世武林名宿,一手剑法出神入化,早年间行走江湖,喜欢将敌人的鲜血溅在自己的衣服上,并且还要把这些衣服带回去收藏,所以有一个“血衣人”的称号。 这三人中薛衣人的武功最厉害,名声最大,他的女儿嫁去了施家庄,他自己却和左轻侯是仇敌,最要命的是,这三个人你恨我,我恨你,却偏偏都住在松江府。 他们都住在松江府倒也罢了,更神奇的是他们都和陆小凤是朋友。 这样的事情,好像也只有陆小凤做得到。 陆小凤翻身下马,把缰绳系在山脚下的柳树上,等沈百终也下了马,就也帮他做了这件事。 “山上就是掷杯山庄?” “嗯。”陆小凤点点头,“左轻侯一定在家里,他并不喜欢出门。” “你认为他知道刺客组织的消息?” “这只是一个猜测。”陆小凤道,“如果他不知道,我们还可以去问问施孝廉,问问薛衣人,如果他们都不知道,那松江府就绝不会还有人知道。” 这话很有道理,他们三人已将松江府的势力瓜分干净,松江府除了他们,再没有什么别人了。 掷杯山庄当然是个很漂亮的地方,左轻侯在这里种了许多枫树,现在这些树的叶子都已变红,从山脚向上看去,就好像是一片日出时的朝霞。 陆小凤停了下来,想要欣赏一下。 沈百终几乎和他同时停下,他们喜欢的东西其实很相似。 就在这时,树林里突然钻出一个憔悴的老人,一边叹气一边向山下走,眼里好像根本看不见别人,沈百终和陆小凤就站在他面前,这位老人也还是闷着头走。 “左轻侯?”陆小凤惊讶道。 老人终于抬起头,也惊讶道,“陆小凤?” “是我。”陆小凤快步走过去,扶住他的肩膀,道,“你怎么,怎么会变成这样?” 左轻侯长长叹了口气,一句话也没有说。 可是这样一个不喜欢出门,热情好客的老人,怎么会一个人忧愁地走在小路上? 他怎么会没事? 陆小凤问了好几遍,左轻侯才终于吐出一句话来。 “明珠病了。” 明珠就是左明珠,也就是左轻侯的女儿。 “她得了什么病?”陆小凤问道,“大夫怎么说?” “我已经请了张简斋来为明珠治病,可这都是没有用的。”左轻侯更加忧愁,胡子眉毛简直快要皱到一起去,一边叹气,一边又把刚才的话说了一遍,“没有用的。” “怎么会没有用?她的病难道已经……” 左轻侯脸上的忧愁变成了一种惊恐,惊恐几乎又立刻变成了一种无奈,叹道,“她的病本来很严重,甚至她的人在昨夜也已经死了,可是,可是她又突然活了过来!” 死了,然后又活了? 陆小凤突然觉得秋风不再那么凉爽,他突然觉得背后有些阴森。 “她活过来以后,口口声声说自己不是我的女儿,她说自己是施家庄的施茵,是施孝廉那个混蛋的女儿!” “你有没有去查一查这件事?”沈百终问道。 左轻侯这才发现沈百终,不由惊讶道,“这位是,这位莫非是北镇抚司的沈大人?” “他是的。”陆小凤道。 左轻侯终于勉强笑了笑,提起一点精神来,要请他们去山庄里坐一坐。 路上也净是些红叶,这次却没有人想要欣赏。 大雾突起,遮住青山。 雾色中发生再离奇的事似乎都并不奇怪。 左轻侯继续道,“其实楚留香也在这里。” “楚留香也在?”陆小凤忍不住问道。 “是。”左轻侯道,“我知道他一定是来我这里吃鲈鱼的,若在平时,我也一定会为他做,最起码也要为他做七八条,只是现在我早已没有那种精力。” “他一定已为你去查这件案子。” “他去了一趟施家庄,天亮时回来的,现在已经睡下。”左轻侯慢慢道,“施茵果然也已死了,她房间里的东西,果然和明珠说得一模一样。” “她要用这种法子来证明自己是谁?” “明珠怎么会知道施茵穿着什么衣服,用着什么东西呢?” “所以施茵真的已在左明珠身上复活?”陆小凤喃喃道,“我从没有听过这样的怪事,世上难道真的有借尸还魂这种事情?” “楚留香不会看错的。”沈百终道,“施家庄里的事不会有错。” 左轻侯痛苦道,“我正是知道这一点,才觉得难过,明珠已经不把我当做她的爹爹了,可她明明就是我的女儿!现在她一门心思想到施家庄去,我怎么能放心?” “你当然不能放心。” “我现在都要急死了。”左轻侯道。 陆小凤立刻拍拍他的肩膀,安慰道,“我们一定会替你解决这件事!” ——————————— 掷杯山庄一下子来了这么多贵客,左轻侯不但有了信心,还有了一些精力。 他知道仅凭自己是远远无法解决这件事的,所以一有精力,就下厨去做菜,他已没有别的法子,只能想办法让客人开心一点。 临走时他还拉住陆小凤的手,告诉他可以去掷杯山庄的任何地方,哪怕烧了这里点火玩也可以,只要他的明珠可以回来。 江湖上最能解决麻烦事的,除了楚留香就是陆小凤,这两个人现在都在这里,要是连他们都没有办法,左轻侯就真的只能认命了。 陆小凤左看右看,见不到张简斋,也见不到左明珠,只好去看沈百终。 “你为什么要看我?” “我想看出你是怎么想的。” 沈百终沉默片刻,把刀抱紧了一点,一个字也不说。 “你相不相信世上会有借尸还魂?” 沈百终摇摇头。 他的这种情况只能算是投胎没有喝干净孟婆汤,借尸还魂他连半点也不信。 陆小凤喃喃道,“我也不信。” “左明珠一定是在演戏。”陆小凤继续道,“如果她是别人易容的,楚留香一定可以看出来,所以这个人当然就是左明珠。她也一定是在撒谎。” 沈百终道,“病人在撒谎,大夫一定也在撒谎。” 左轻侯请来为左明珠看病的张简斋一定也在瞒着他们什么事。 “没错!”陆小凤在大厅里来回踱步,皱眉道,“即使真的有借尸还魂,还魂在一个病死的人身上,也一定不会那么快好起来的。” “这种假死的戏码我见多了。”沈百终淡淡道,“很多人都喜欢用这种法子来逃避该有的责任。” “左明珠有什么责任?”陆小凤问道,“左轻侯很宠爱自己的女儿,左明珠要星星,他就绝不会给月亮,他从没有逼过左明珠做任何一件她不喜欢的事。” “她确实有一个责任。” 楚留香穿着一身亵衣,从外面走了进来,昨夜的旅程,让他看起来还有一点疲惫,但是谁也不能说他不够精神。 他的眼里散发着一种光芒,一种聪明人才会有的光芒。 “左明珠就要嫁人了。”楚留香道,“她要嫁给丁氏双侠里丁二侠的儿子丁如风。” “施茵呢?她真的死了么?她的责任是什么?” “我确实见到了尸体。可她也要嫁人了。”楚留香道,“她要嫁的,就是薛衣人的二公子薛斌。” 事情似乎已经很清楚了。 他们三个人凑在一起,简直立刻就要破开这个谜题。 陆小凤问道,“那么我们现在该去哪里?” “先去薛家庄。”沈百终道。 第71章 剑 薛家庄也建在山上。 薛衣人没有在这里种枫树,他种了不少竹子。 这也许恰恰代表了薛衣人和左轻侯这两个人的态度和看法,薛衣人喜欢苦修、喜欢淡雅,左轻侯却喜欢享乐、喜欢奢华。 薛家庄的仆人全都不苟言笑,神色冷漠,虽然彬彬有礼,却好像总没有特别在乎客人。 沈百终他们并不想强行闯进去,就只有在门口等人进去通报。 楚留香抬头看了看建在山顶云雾飘渺的薛家庄,又低头算了算门童的速度,叹道,“我们似乎要等上一段时间了。” 陆小凤已经找地方坐了下来,悠悠道,“我每次来这里都要等很久的。” “很久是多久?” “半个时辰。” 楚留香也立刻坐了下来,能坐着他就绝不会轻易站着。 现在只剩下沈百终还一本正经地等在门口。 在他又等了一会儿回头看时,才发现陆小凤和楚留香竟已由坐变躺,就差睡过去了。 他们两个倒是一点也不着急。 沈百终沉思片刻,绕着薛家庄在山下建起的围墙向里走去。 黑衣人是刺客组织的首领不假,可他也是中原一点红的师父,中原一点红的剑法一定是他教的,那样狠辣的快剑,师父用出来一定比徒弟要可怕很多。 薛衣人的剑法走的是快疾的路子,他会不会和这个黑衣人有关?难道他就是这个黑衣人? 沈百终又走过一个拐角,他打算再去前面看一看,要是还没发现什么不对,也就准备回去了。 就在这时,他突然听见了很轻很轻的动静。 这动静虽轻,在沈百终这里却已经很清晰。等他顺着声音找过去,就看到了一个蹲在围墙上的小孩子。 这孩子一身黑衣,安安静静地蹲在墙上,呼吸声十分微弱,看来已修出不少的内力,算得上登堂入室,这样小的孩子有这样的武功,固然奇怪,可最引人注目的还是他的眼睛。 这双眼睛很像中原一点红,也有点像叶孤城,沈百终还没有见过西门吹雪,可他觉得这孩子的眼睛一定也有些像西门吹雪。 因为这是剑客的眼睛,它们相似的地方并不是形状,也并不是神色,而是一种感觉。 这种感觉就是剑一样的锋芒。 沈百终并不知道这个孩子是谁,也并不明白这个孩子为什么要偷偷观察薛家庄,但他知道自己已经该走了。 门童的脚程即使再慢,也不会比乌龟还慢。 等沈百终转身以后,这个孩子却也跳了下来。 他一跳下来,就瞧见了转身要走的沈百终,顿时浑身冰凉,双手忍不住握紧了身后的布包。 “你是谁?” 沈百终扭过身去。 “你在问我?” “嗯。” “我叫沈百终。” “沈百终?……你是不是锦衣卫?是不是锦衣卫指挥使?” “我是的。” 黑衣小孩盯着他看了好半天,才吐出一句话,问道,“要是有人想拐小孩儿,你管不管?” 沈百终立刻严肃道,“我管的。” “我叫燕十三。” “是谁要拐小孩子?那个小孩子又在哪里?” 燕十三一步步走过去,淡淡道,“那个小孩子就是我!要拐我的人就在这个薛家庄里。” 沈百终还没听懂,燕十三就已拉住了他的衣袖,拽着他往前走去。 走了十几步以后,燕十三却先停下了,诧异道,“你不生气?” “我为什么要生气?” “因为我们还不熟,因为我在拉着你走。” “我不生气。” “哦。” 燕十三干干巴巴地应了一声,闷头继续走。 沈百终觉得这个孩子也许是有些害怕,也不太会讲话,于是也没有开口。 他觉得陆小凤和自己的父亲讲得都很对,他确实是一个闷葫芦,既然不会安慰小孩子,就总该让小孩子自己发泄发泄。 “你为什么要来这里?” “我来找人。”沈百终道。 “找谁?” “薛衣人。” 燕十三的眼睛立刻亮了,道,“你找他做什么?” “我想问他一件事,我还想见他的二公子。” 燕十三道,“你能不能带我进去?” “你要进去找那个要拐你的人?” “我现在已经不想找他了,我更想见到薛衣人!” “因为你练剑?” “是!” “可是你还小。”沈百终道,“你只有七八岁。” 燕十三道,“我已是一个剑客,再小的剑客也是剑客。练剑的人不应该怕死,怕死的人就不该练剑,即使练了,练出来的也只会是一个废物。” “你要和他比剑?” 燕十三摇摇头,道,“我并不是一个傻子,我只想见见我未来的对手。” “见过以后呢?” “见过以后,当然是要练剑!”燕十三道,“等我觉得自己已经准备好时,就会出去闯荡江湖,去决斗,杀死别人,直到被别人杀死。” 他是一个天生的剑客。 顶尖的剑客们好像都总是在随时准备死亡的。 江湖人的生活本就伴随着死亡与孤独。所以他们才总会做别人根本不能理解的事情,爱上别人根本不会欣赏的人,拥有别人永远也理解不了的勇气。 “好,我带你去。”沈百终道,“但是我们也要解决掉想要拐走你的人。” “嗯。” 沈百终没有去问他的父母,燕十三也没有开口去说,这是一种不需要说出来的默契,如果他的父母还在,他又怎么会一个人来打探薛家庄呢? 如果他的父母还在,他却还是一个人来这里打探,这样的父母,和没有又有什么区别? ———————————— “那么我们该怎么解释他的身份?”陆小凤问道。 楚留香道,“带着一个练剑的孩子上门,确实有些奇怪。” 这就好像带着耍大刀的去找关公,不是求指点,就是来决斗,否则一定是脑子有问题。 短短半个时辰内,见到三个天下闻名的人,燕十三的表情却还是很镇定,没有半点激动,也没有半点害怕。 这样的孩子,随意拿一个身份糊弄薛衣人,是绝对不行的。 沈百终看了看陆小凤,眼里充满肯定。 陆小凤叹口气,拍了拍燕十三的肩膀,道,“你愿不愿意做我的侄子?” 燕十三立刻道,“我不愿意。” “那你愿不愿意做楚留香的侄子?” 燕十三摇摇头。 亲戚家的小孩子带在身边好像还很正常,朋友的小孩子带在身边好像就不是那么名正言顺了。 其实就算是亲戚家的小孩子,也是很奇怪的。天底下若有做家长的,愿意让自己的孩子跟这两个倒霉蛋身边,一定是得了失心疯。 陆小凤不说话了。 楚留香突然道,“也许我们不用在这里苦恼,薛衣人应该并不是一个话多的人,他应该不会主动去问什么的。” 薛衣人果然没有问。 他的一双眼睛都要黏在沈百终身上了,哪里还有空去管什么小孩子。 就算突然有一条狗冒出来,嘴里牵着十几只老鼠遛弯,薛衣人也绝不会给它半个眼神。 “沈大人。” “是。” “沈大人来我这里是为了什么?” “我来找薛斌。” 薛衣人的脸立刻黑了,黑的好像锅底,他的头上也冒出青筋来,怒道,“这个逆子,他是不是做了什么十恶不赦的事情?只要沈大人拿出证据来,我一定立刻一剑杀了他。” 所有人都看出他是认真的。 看来这位薛公子并不是一个很正派的人,起码一定已有了许多前科。 陆小凤立刻道,“他并没有犯什么事,我们只是想问他一点事情。” 薛衣人的脸色还是很不好,什么事情能要沈百终、陆小凤和楚留香三个人来问? 他甚至要认为自己的二儿子在造反。 薛衣人挥了挥手,叫来一个小厮,指着后院道,“去把那个逆子叫来!” “老爷,二少爷好像出门了。” “那就去外面找!”薛衣人道,“他要是不肯回来,就打断他的腿,再给我拖回来!” “是。” 这小厮刚应下,就不知从哪里找出了十几二十个人来,浩浩荡荡得出门去,又过了一会儿,就响起了许多马蹄声,通通去找那个不知道在哪儿的薛斌。 “沈大人还有什么事?”薛衣人客气道。 “我在调查一个人。”沈百终也很客气,“这个人用剑,他的剑很快,就住在这一带,薛前辈有没有什么消息?” “他用剑?” 陆小凤道,“不仅用剑,还是一把快剑,很快很快的剑。” 薛衣人立刻否认道,“整个松江府,除了我以外绝没有什么快剑。” 楚留香摸摸鼻子,接着问道,“当真没有?” “没有。” 这句话一出口,薛衣人脸上竟又露出一丝迟疑来,犹豫道,“确实还有别人,但不管你们要查什么事,都绝不会和他有关。” “为什么?” “因为他是我的弟弟。”薛衣人道,“他已经痴傻了七八年,一个傻子,绝不会做出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来的,就连吃饭,他也要别人去催的。” 陆小凤和楚留香对视一眼,都觉得这事有点奇怪。 但奇怪在哪里,他们也说不上来。 闻名天下的剑客,家里为什么不可以有一个痴傻的弟弟? 每个人的家里都总要有些难念的经。 薛衣人还想再说些什么,就被一道声音打断了。 院中的屋子里,突然走出一个人来。 一个很香很香的女人。 这个女人穿着一身水红色的衣服,脸上的粉简直有一块糕饼厚,鼻子大嘴也大,偏偏眼睛小得很,虽不能说难看到要吐出来,却也绝对称不上漂亮。 “爹爹——” 燕十三的眼神突然变了,因为他发现这个女人叫的就是薛衣人。 他也突然发现自己的见识还非常浅薄。 “爹,他们是谁?刚刚为什么有许多人出去?” 楚留香突然觉得薛衣人家的经比别人家的难念多了,起码难念了几十倍。 薛衣人冷冷道,“他们是谁,和你有什么关系?” 薛红红跺脚道,“你是不是想要赶我回去?” “是。” “你难道不是我的亲爹?” “我当然是!”薛衣人冷笑道,“但你已经嫁出门去,成了施家的儿媳妇,怎么能总往我这里跑?” 薛红红不说话了。 薛衣人脸色和缓一些, 拱手道,“在下还有一些事要忙,几位暂且住下,等人寻到以后再做定夺。” 这句话一说完,薛衣人就头也不回地走了。 薛红红见他走了,才幽幽道,“施传宗就是一个废物!我嫁给他,还不如嫁给一块炊饼!” 陆小凤忍不住笑了一下。 这么一笑,他就被薛红红盯上了。 陆小凤来薛家庄的次数并不少,有好几次薛红红也在,她虽认不得沈百终和楚留香,却很熟悉陆小凤。 “陆大侠。”薛红红一溜烟,就溜了过去,要往陆小凤怀里靠,“陆大侠,你说施传宗是不是一个废物?你说他是不是很蠢?” 陆小凤嗯了几声,恨不得拿绳子栓住她,然后系在树上。 薛红红眼前一亮,嘟嘴道,“我下厨给你做鱼好不好?就做四鳃鲈鱼。” 沈百终突然拉住燕十三,把他拉到了自己身后去。 燕十三立刻顺着力道站好,用沈百终的背影洗了洗眼睛。 他觉得自己从没有这么乖过。 第72章 衣人笑人 沈百终要去见薛笑人。 薛衣人当然不会拦着他。 他认为自己的弟弟虽然生了病,却也没有什么好羞愧的,每个人都会生病,薛笑人的病只不过特殊一点、奇怪一点,他还是可以想见谁就见谁,想去哪里就去哪里,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他只不过需要自己多叫人看着他些。 当哥哥的,本就该照顾弟弟。 他已很好地照顾了薛笑人几十年,并不差这些时候。 所以沈百终他们正走在去别院的路上。 除了陆小凤以外,他们都走得很大方,很轻快,只有陆小凤,好像是一个偷偷啄米的小鸡,东看看,西看看,生怕有谁突然冒出来捉住自己的鸡脖子。 陆小凤这样的霉运不是谁也能倒的。 薛红红好像真的认准了他,已经为他下厨去了。先不说她的厨艺是不是真的很好,就算做了出来,也没人敢吃。 “薛衣人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女儿?”燕十三突然问道。 他还没有见识到顶级剑客的风采,就先见识到了薛红红的风采。 这个风采几乎让他要躲到地缝里去。 “因为薛衣人已把全部的精力放在剑上,剑就是他的妻子,是他的儿女,他已……” 说到这里,陆小凤打了好几个喷嚏,用力摇了摇头。 ——薛红红抹的粉实在太多、太香。 “你说得有道理,练剑确实需要专注的。”燕十三瞪着陆小凤,继续道,“可是专注于练剑的人,并不一定就是一个不好的父亲。” 陆小凤立刻想到中原一点红,忍不住点了点头。中原一点红虽然还没有孩子,但谁也不会怀疑他是不是一个好父亲。 燕十三道,“我的父亲就是一个剑客。” “你背上的剑就是他留给你的么?”楚留香笑道。 “你怎么知道我背后的东西是剑?” 燕十三一惊,躲到了沈百终身后去,左手又紧紧地抓住布包,只要楚留香一来抢,他一定能立刻拔出剑来。 他的年纪虽然小,人却真的很聪明,他当然已听说过天下第一的名声,所以在他知道自己比不过这些大人时,就立刻为自己选好了靠山。 其他人在七八岁时,大概只知道活泥巴,捉蚂蚱的。 陆小凤道,“你那样背着它,它难道还能是一个琵琶不成?” 楚留香也道,“等你在江湖上多走动几年,也可以一眼看出对方藏起来的兵器的。” 燕十三冷笑道,“他是楚留香,楚留香是干什么的,你难道不知道?” 陆小凤笑了,立刻点头,很快往旁边走了几丈,来表示自己的清白。 楚留香苦笑道,“其实我也不是什么都偷的。” “你要是偷了,该怎么办?” 沈百终终于开口道,“他要是偷了,我就替你把他关进牢里去。” 燕十三抬头看看他,沉默片刻,慢慢道,“我的母亲也是一个剑客。他们虽然很早就死了,但是却对我很好,也给我留下了很多东西。” “这把剑呢?” “是我父亲的。” “这把剑有什么不同?那个要拐走你的人,是不是想要它?” 燕十三摇摇头,道,“这把剑上镶有十三粒明珠,锋利无比。可剑虽然很好,他更想要我和他走。” “你是不是有什么家传剑法?”陆小凤问道,“如果你也没有,他也许是想培养你去当一个死士。” 燕十三怔住,犹豫道,“我父亲教给我的是夺命十三剑,他是不是想要这个?” “夺命十三剑?”陆小凤也怔住,道,“你的父亲是不是在华山之巅和夏侯飞山比过剑?” 燕十三道,“没错,夏侯飞山就是输的那一个。” 这下三个人都知道他的父亲是谁了。 这样的剑确实很值得被偷,这样的剑法也确实很值得被人窥视。 那么这个人是谁呢? 他会不会就是刺客组织的首领?他是想要夺命十三剑,还是想要燕十三做他的刺客? 燕十三一个小孩子,又是怎么发现他藏在薛家庄里的? 沈百终有个好习惯,他想不通的东西就会去问。 对于他信任的人,他从不会先去查一件关于他们的他不懂的事。 就好像是两个朋友闹别扭,有一个若先是去查,不管查什么,他们的感情都不会像原来那样坚固了。 所以沈百终就问了。 燕十三也没有瞒着他,沈百终这个人很难叫别人有戒心。 “有人告诉我他在这里。” “你认识那个人?” “不认识。” “你为什么相信他?” “因为就是他把我从要怪我的那个人手里救出来的。” “嗯。”沈百终应了一声,道,“你能不能告诉我他长什么样子?” 燕十三努力形容,“他穿着一身白衣服,看起来很傲气,可能是谁家的公子……”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沈百终就从衣袖里摸出了一张纸,放在了燕十三面前。 燕十三立刻道,“就是他!” 陆小凤凑过来一看,惊道,“宫九?” 沈百终道,“嗯。” 楚留香看他们两个如此严肃,忍不住也起了好奇心,问道,“宫九是谁?” 陆小凤的脸已经黑了,冷冷道,“宫九是一个病人。” “他有什么病?” “他脑子有病。” 陆小凤只说了这一句,就再也不肯说了。 楚留香突然想起很多事情来,他想起天一神水的事,还想起张三的事来,这些事沈百终都没有告诉他。 沈百终并不是这样的人。他要是不说,就是真的不能说,真的不想说。 这些事隐隐约约好像都和这个宫九有关。 楚留香暗叹一声,已决定回去就想办法打听一下哪一位皇室子弟是叫做宫九的。 燕十三盯住沈百终,犹豫道,“他是一个坏人?他告诉我的,莫非都是假的?” 沈百终的眼神柔和一点,道,“他没有说谎。他是故意叫你来的,他想叫你遇上我们,接机除掉那个人。” 燕十三道,“你要怎么办?” “该做什么,就做什么。” “可你那样不就上当了么?” “这是阳谋。”沈百终淡淡道,“他虽是故意的,我也只有这样做。” 燕十三叹了口气,没有再说话,似乎是觉得自己很不争气,很没有用。 大家偶尔都会这样的,半夜的时候就更多,恨不得拿头去撞墙,痛骂自己为什么这么没用。 就在这时,突然有一个花花绿绿的人跑了过来。 这人看起来四五十岁,头发花白,脸上抹着红胭脂,衣服是红绿两色的,鞋子却也是,上面还坠着许多红绒花。 他跑起来的时候,虽没有脚步声,却叮叮作响,定睛一看,竟是在脚上套了许多金银铃铛。 这一位肯定就是薛二爷。 薛笑人疯疯癫癫地跑过来,猛地一跳,就扑出去三四丈,等他站起来时,手里已捏着一个蝴蝶。 蝴蝶的翅膀是很脆弱的,他捏起来,却好像在捏一个铁锭,怎么拿也没事,手上的功夫实在不弱。 薛笑人笑了几声,突然扭回头来,道,“你要不要蝴蝶?” 燕十三也回头看看,呆呆道,“你在和我说话?” “我当然是在和你说话。”薛笑人笑嘻嘻道,“你旁边的都是大人呀,小孩子怎么能和大人玩呢?” 燕十三咽了一口口水,道,“你几岁了?” “十二岁。你呢?” “八岁。” “哦。”薛笑人叹了口气,“原来你才这么大,难怪不够稳重,我可是一个天才儿童,是不会和小朋友一起玩的,你走吧,我要把蝴蝶送给别人。” 一直努力模仿父亲做一个冷漠剑客的燕十三简直要气死,他最讨厌别人把他当作小朋友,最讨厌别人说他不够稳重。 薛笑人继续转了转,突然把蝴蝶递给沈百终,道,“你要不要?” 沈百终点点头,伸手去接蝴蝶。 他的手还没有接到蝴蝶,一只鸟就从天上飞了下来,一张嘴,就衔住了蝴蝶,再一张嘴,就吞下肚去。 吃完这只蝴蝶,它竟立刻飞走了。 陆小凤简直要笑破肚皮,使劲掐了自己一把,才把笑憋了回去。 薛笑人却拍了拍手,大笑道,“吃得好!吃得好!鸟儿再飞高一点!” 他一边跑,一边跳,跑出院子去,径直跑进了树林。 陆小凤偷偷笑够了,一抬头,就看到沈百终正盯住自己,忍不住干咳几声,严肃道,“看来这位薛二爷真的有些痴傻。” 楚留香虽不知道他为什么笑,也帮衬道,“嗯,这倒真是一个活宝。” 燕十三道,“但是他的武功很高,那个想绑架我的人,武功也很高。” 陆小凤道,“一个傻子的武功再好,也办不成什么事的。” 沈百终道,“我们再试探试探,如果他真的是,不可能没有破绽,如果他不是,刺客组织的首领也绝不会坐以待毙。” 只有这个法子了。 他们毕竟还要等薛斌。 黄昏。 山上的黄昏好像总要来的早一点。 山上的春天、夏天、秋天、冬天好像都会很早来。 鸟儿已经归巢,青山蒙上薄雾,灯笼高高挂起,厅里的蜡烛也已点上。 薛家庄的仆人全都忙碌起来,为主人和客人准备晚饭。 薛衣人、薛红红、薛笑人都坐在了椅上。 沈百终、陆小凤、楚留香、燕十三也坐在了椅子上。 桌上的菜很好,酒也很好,不喝酒的话,茶也非常不错。 陆小凤低头猛吃,看也不看薛红红,他要是看的话,一定会挨饿,所以他连一点点的大动作也不敢有。 连菜都是沈百终给他夹的。 燕十三也猛吃,他虽然不说,其实已饿了很久,一个八岁就出来闯荡江湖的孩子,没有被人暗算、被人捉去卖了已经十分难得,能妥帖照顾好自己,简直是不得了。他饿一点,实在是可以接受的事情。 沈百终看了他一会儿,就放弃了陆小凤,去给燕十三夹菜。 还顺便给他倒了几杯水。 陆小凤吃着吃着,没见到菜,忍不住抬了一点点头,这么一抬头,他就连薛红红也不在乎了,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喃喃道,“小孩子是不是总是吃香一点的?” 薛笑人就坐在他旁边,笑道,“没错没错,大叔你知道就好,大人就该让着小孩子的。” 陆小凤只能苦笑,他还年轻,就已被四五十岁的人叫做大叔了。 “大叔,你到这里来是干什么的?是不是来找我哥哥的?” 陆小凤还没有找上他,他倒先来试探了。 “我是来……” 陆小凤的话还没有说完, 门口就扑进来好几个人。 这几个人你推我,我推你,推了好几丈远,才走到桌前——薛家庄这种富贵地方,大厅里本就大得很。 薛斌就在这几个人最前面。 他出去时穿着一身紫色华服,骑着高头大马,回来时却是被人抬来的,衣服已经破破烂烂,布满尘土,不仅脸上青肿一片,就连鞋子丢了一只。 他的腿真的断了。 薛衣人连眉毛也没有动一下。 他虽然不太会管教儿女,却足够严格,足够正派,该打的时候,绝不会留情,也绝不会心疼。 薛衣人放下筷子,冷冷道,“你不愿意回来?” 薛斌不说话。 他不敢说。 薛衣人冷笑道,“家里有客人找你,你不回来,我打断你的腿,客人要是不满意,你就别再想出门。” 薛斌终于说话了,“客人是谁?你凭什么叫我让他们满意?你究竟是不是我的亲爹?” 他一问,就问了三个问题,薛衣人只答了一个。 “客人是沈百终、陆小凤和楚留香,你好自为之。” 第73章 一半真相 晚风吹过竹林,吹动几滴露水。 明月已高悬。 大厅里已没有人有心思吃饭,盘碗碟筷全部撤下去,烛火熄灭,所有人已站在廊下。 薛衣人把薛斌交给沈百终后,一个人回了房间,片刻之后,灯就熄了,他的人也已经睡着,似乎根本不担心薛斌的下场,也根本不在乎薛斌会被问什么问题。 楚留香叹道,“薛前辈倒真有几分隐士风范。” 陆小凤走了几步,道,“他毕竟已经金盆洗手,安居十几年后,确实没有以前脾气爆了。” 薛斌死死盯住自己父亲的房间,一句话也不说,谁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过了一会儿,他竟又紧闭双眼,似已认命。 几个小厮把薛斌抬起来,送进客房。 燕十三也想进去,刚迈出一步,就被沈百终拦住,推向了远处的另一间房子。 “你该去睡了。” “我还不困。” “你不可以听。” “为什么?”燕十三抱着怀里的长剑,不屑道,“无非就是女人和武功,哪些是我不能听的?” 陆小凤拍拍楚留香,道,“你看,现在的小孩子已经很成熟了,再过几年,你我就都是掉渣的老古董。” 楚留香摸摸鼻子,“女人和武功,这已是最可怕的东西,只要是江湖上的事情,总是离不开它们的,燕十三说得倒也没错,只不过也太简单了些。” 沈百终看了燕十三一会儿,突然道,“那好,你跟我们进来,等你听完这件事,我要你写五百字的心得给我。” “心得?” “体会也可以。” 燕十三几乎要撞在门上。 沈百终点点头,道,“你会不会写字?” “会。” “会写多少?” “会写一点。” “一点是多少?” “一点就是一点。” 从说自己会写字开始,燕十三的声音就越来越小,说到最后一句时,已和蚊子的声音差不多大。 八岁的小孩子会写的字不多,实在很正常,更何况他还要练剑。 既要读书,又要练剑,岂不是在难为人? 可只有难为人,这人才会有所成就。 若是活得舒舒服服,不说人会毫无长进,那样活起来,好像总不太对劲。 所以沈百终又道,“从明天开始,你每天要练字。” 燕十三怔住,道,“为什么?练字有什么好处?” 陆小凤抢着道,“等你成名了,成了江湖上的燕大侠,给别人写信约战时,人家不会说自己被高手约战了,只会说这人的字好像狗爬。” 燕十三不说话了。 他还是要面子的。 沈百终继续道,“我明天就为你去买笔墨纸砚,你一定要用心学。” 燕十三小小地应了一声,好像树上下不来的猫。 门开了。 陆小凤开的。 燕十三却最先进去,他是挤开陆小凤进去的。他已因为这件事要开始学字、写心得,怎么能不认真,薛斌说的每一句话他都要记住。 楚留香和陆小凤一人找了一个茶杯,坐在偏座看着。 薛斌躺在地上,双眼紧闭,一只腿扭成奇怪的弧度,慢慢道,“你们想问什么,就快点问吧,我已经困了。” 燕十三冷冷道,“你为什么不说说你的女人?” 薛斌道,“什,什么女人?” “不说女人,就说说你的武功。” 薛斌这才明白这少年是在诈自己,立刻松了口气,紧绷的手脚也放松下来。 沈百终道,“说说左明珠。” 薛冰的手脚又开始紧绷,咬牙道,“左明珠是谁?莫非是左轻侯的女儿?” “嗯。” “她有什么好说的?”薛斌冷笑道,“我不认识她,薛左两家是世仇,我怎么会认识仇人的女儿?我为什么要认识仇人的女儿?” 陆小凤突然插嘴道,“左明珠已经要嫁人了,你难道不知道?” 薛斌一怔,“嫁人?” “她要嫁给丁如风。”陆小凤道,“左轻侯早就为他们订了亲,丁家的二爷已找上门来,婚礼下个月就办。” “你胡说!” “我为什么要胡说?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本就该如此的。”陆小凤笑道,“你又不认识左明珠,这件事和你有什么关系?” “就算她要嫁人,我总该知道的。”薛斌道,“我们是,是仇家!这件事我怎么会不知道?” “我是左轻侯的朋友,这件事是他告诉我的。” 这件事实在很有说服力。 左轻侯最看重朋友,能让他亲自下厨的人绝对不多,总共只有两个。 这两个人现在都坐在这里,一个是陆小凤,还有一个就是楚留香。 他们嘴里说出来的消息,几乎和左轻侯本人说出的一样可靠。 陆小凤摸了一包香片放进水里,挽起袖子泡茶,一点也不在乎薛斌,很是悠闲。 楚留香咳嗽一声,起身去关窗户。 谁也没有说话,谁也没有开口。 秋风呜咽,除此之外,只有烛芯清鸣的声响。 时间似乎已在寂静中过去很久。 薛斌越想越急,汗珠挂了一头,忍不住坐起来,把屋子里的人看了一圈,大声道,“你们是不是在骗我?” “我们为什么要骗你?”陆小凤淡淡道,“左明珠病好以后似乎成了施茵,既然是仇人的女儿,自然是早点嫁出去得好。” “你说谎。” “这消息是真是假,和你又有什么关系?左明珠嫁给谁,都无所谓的。” 薛斌怒道,“她要嫁人,怎么会不告诉我?” 这句话一出口,薛斌就闭上了嘴,脸色惨白。 沈百终叹了口气,一手把燕十三从椅上抱下来,一手替他提住剑,道,“现在你是不是该睡了?” 燕十三道,“嗯。” “你睡觉需不需要人陪?需不需要讲故事?” “什么故事?” “江湖上的故事。” 燕十三立刻道,“我想听西门吹雪和叶孤城的故事。木道人和薛衣人也可以。” 陆小凤也立刻站了起来,道,“我来讲我来讲!我最会讲故事,谁也别和我抢!” 燕十三还没反应过来,就被陆小凤捏鸡崽一样提起,一溜烟就出了房间,去了另一间客房。 楚留香摇摇头,叹道,“他好机灵。” 沈百终笑了,“他一直都很机灵的。” “你担心燕十三偷偷跑出来,所以想让他听故事。”楚留香道,“去讲故事的人,自然不用继续留在这里了。” 门外突然传来一人的声音。 这声音苍老,却又有力。 薛衣人推开门,缓缓道,“香帅难道并不愿意呆在这里?” 楚留香道,“自然不是,可这家务事,谁也不好……”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薛衣人就招了招手,叫进来几个下人,让他们去抬薛斌。 薛斌早已呆住,愣愣道,“爹?你,你难道一直在门外?” 薛衣人淡淡道,“你以为自己已很了不起,可以在江湖上闯荡,你也以为自己很聪慧,可以瞒得过任何人,却不知道在这里坐着的,哪一个都比你厉害几百倍。” “我……” “你在江湖上闯荡,到现在还没有死,什么原因也没有,只不过因为你的爹是我!”薛衣人继续道,“只不过因为我是薛衣人,你明不明白?” 薛斌喃喃道,“我明白。” “你知不知道你的太爷爷就是死在左家手上的?” “知道。” 薛衣人再也不想和他说话,只是道,“抬出去吧。” 薛斌面如死灰,动也不动,像个死人躺在了棺材里,楚留香只担心他一出去就会被埋进土里。 “薛前辈,薛二公子……” 薛衣人淡淡道,“香帅不必为他求情,我总不会杀了他的。” “我也并没有在生气。”薛衣人接着道,“如果这样也需生气,我早已被自己的女儿气死。” 楚留香真的好想去讲故事。 薛衣人看着沈百终,道,“沈大人有没有找出那人是谁?” 沈百终摇摇头。 薛衣人沉默良久,道,“既然没有,可否离开?我已决定后天和左轻侯决斗,实在没有空闲来招待客人,还望多多包涵。” “好。” 有些事本就不需要细讲的,薛衣人很尊重沈百终,沈百终也很尊重薛衣人,他们还有什么可说的? 还有什么可挽留的? 夜已深。 很深很深。 陆小凤却还坐在椅上讲故事,一边讲,一边扇扇子。 燕十三平躺在床上,一双手安安稳稳地放在被子上,剑就在他的枕边。 这是个好习惯,武器放得越近越好。 “西门吹雪只穿白衣服……” “他为什么只穿白衣服?” 陆小凤有心逗逗他,笑道,“剑客都穿白衣服的,白衣服好看。叶孤城、薛衣人也都穿白衣服。” “我不懂。” “白衣服看起来总会厉害一点的。”陆小凤翘起腿来,好像是一个给小姑娘讲课的流氓,“杀人要见血,对不对?” “嗯。” “如果一个人总是穿白衣服,就算有一点点血花,别人也瞧得见,对不对?” “嗯。” “那么穿白衣服时,一点血也溅不上,岂不是说明这个人武功高得离谱?” 燕十三却道,“不对。” 陆小凤眨眨眼,“哪里不对?” “沈百终就穿黑衣服。” “他的武功已很高,天下第一的武功如何,绝不会需要通过衣服告诉别人。” “西门吹雪的剑法也不需要告诉别人。”燕十三瞪着陆小凤,“剑客该穿黑衣服!黑色象征着孤独、寂寞,黑色就是死亡!” “哦?” “不管穿什么衣服,只要把剑从伤口拔出来拔得慢一点,就绝不会溅上血的。” 他继续道,“这不是因为我想告诉别人我有多厉害,我只是觉得洗衣服会很麻烦。” 陆小凤笑了,把被子一拉,盖住燕十三的脸。 “很好,那么我就告诉你一件事!” 燕十三没有问,他就自己说了,“西门吹雪的衣服从不会穿第二次的,他总是穿一件丢一件!他穿白衣服的原因,是因为他有洁癖!” 说完这句话,他就大步出了门,替燕十三阖上门后,就向前看去。 沈百终果然在等他。 夜色微茫,竹影攒动。 月凉如水,他站在那里,就好像是一块黑色的冰。 可在陆小凤看来,这倒好像是一个黑色的大瓜。 陆小凤笑道,“事情怎么样?” “解决了一件,还有一件。” “我倒觉得这事并不只有这些。”陆小凤道,“你看,施茵那边……” “她们串通好了?” “正是如此。” “嗯,还有刺客组织的首领,他究竟是谁,你有没有眉目?” “薛笑人身上疑点很多,一个疯子,真能用出那样好的武功么?” “他……” 火光突起,直直燃到天上去。 沈百终一句话都没说完,就借着陆小凤的眼睛看到了火焰。 第74章 剩下一半 沈百终回头看去,他的背后果然燃起了一片大火。 就在他转身的这一会儿功夫,山庄里所有的人都已被惊动,门房、丫鬟、小厮全都从睡梦中惊醒,慌乱起来,四处乱跑着去找水。 “这是哪里着火了?”陆小凤问道。 “好像是树林里面的宅子。” “树林里还会有宅子?” “你莫忘了,薛笑人今天就是向树林里跑的。” “确实如此……” 陆小凤那个时候光顾着笑蝴蝶了,哪里还能注意到薛笑人在做什么。 “这场火实在蹊跷,你去不去看看?” “当然要去!” 他们说走就走,穿过夜色中的庭院和竹林,穿过小桥,在薄雾中奔跑,一转眼就到了密林里。 林中浓烟遍布。 薛衣人在宅子前大吼道,“水!去找水来!” 这位名震江湖的剑客,此时却只不过是一位胡子已被烧掉的老人,他已急得满头是汗,衣服上蹭了许多黑灰,脚上的一双布鞋也已穿错,左脚穿了右脚的鞋,右脚穿了左脚的鞋,再没有之前那么稳重。 “老爷,水缸里没有水了!” “去山上的溪水里挑!”薛衣人怒吼道,“这点事你还要我去吩咐?” 薛衣人一边大吼,一边挥舞手臂,竟已没有半点武林名宿的风采,无论武功再有多高,面对大自然的灾害时,也是没有法子的,他的弟弟虽在里面,他引以为傲的剑法却用不上分毫,只能等水来。 可是水在哪里? 水已用尽。 后山的溪水取来时,只怕一切都已晚了。 这个道理薛衣人当然是明白的,只是他却不愿明白。 陆小凤捂住口鼻,喊道,“薛二爷在不在里面?” 薛衣人急道,“他怎么会不在?他白天虽喜欢到处乱跑,晚上却一定要回来睡觉的!” 薛笑人总觉得自己还是个宝宝,宝宝怎么能不好好睡觉? 最起码他总要让别人这样想才行。 沈百终眯着眼睛,盯住小楼楼顶处的火光。 “薛二爷若是在里面,总会有点动静的,你不要急。”陆小凤劝道。 薛衣人道,“我怎么能不急?他,他的脑筋有问题!这场火他只怕是以为别人在和他玩呢!” 这好像确实是有可能的,陆小凤不说话了。 沈百终突然道,“我进去看看。” 陆小凤一个字都没有说出,沈百终就已经动了,提起最后一桶水,泼在自己身上,脚尖一点,就冲进了火里。 燃烧着的小楼已有些残破,许多横梁已被烧毁,噼里啪啦的向下掉,掉下时带着火焰,坠到地上溅起大片火星,继续点着周边。 沈百终目中一片赤红与黑灰,好不容易站在一片空处,却不知道该怎么走。 噼啪。 一根极为粗重的主梁突然掉了下来,沈百终扭头一看,就见到它砸向一个人影。 薛笑人? 冷刀出鞘。 一刀挥出,横梁已断成两节,沈百终飞身踩在其中一节上,向下看去,却发现这人影已是个死人。 焦黑的死人。 沈百终皱了皱眉,弯腰去确认,却突然又有好几块木头砸下来,翻身一躲,就已错过时机。 这下连尸体也没有了,沈百终只模糊瞧见一片花花绿绿的衣角,就再也没了视线。 小楼外,人已越来越多。 楚留香披着外袍,咳嗽几声,道,“怎么回事?沈百终进去多久了?” 陆小凤道,“约莫小半个时辰。” 燕十三不知什么时候也来了,左转右转,恨不得跑进火里。 陆小凤虽对沈百终很有自信,却也想进去。 他已在心里数数,决心数到九百时,沈百终还没有出来,就进去找他。 幸好他数到三百时,沈百终就出来了。 他的衣服虽烧掉一点边角,身上带着烟火味,除此外却全然不像在火里走了一圈。 “你怎么样?” “我没事。”沈百终摇摇头,“我没有见到薛笑人。” “你有什么发现?” “我只见到一具焦黑的尸体。穿着花绿色衣服的尸体。” 薛衣人腿脚一软,脸色惨白,身体似乎已经僵硬,神色崩溃,许久说不出话来。 等他能开口时,神色却更加悲凉,问道,“花绿衣服?沈大人,你,你有没有看清?” 沈百终很不习惯告诉别人坏消息,只得道,“火势太大,我只是看到一眼。” 薛衣人彻底瘫倒在地,沉默良久,长叹一声,哽咽道,“罢了,罢了,这样不清不楚地活着,若他还清醒,想必也是不愿意的。” 陆小凤忍不住蹲下身来,扶住薛衣人的肩膀,缓缓道,“你该去睡一觉,沈百终虽看到一具尸体,却也不一定是令弟的,是不是?” “不是他的,还能是谁的?”薛衣人目中流出泪来,“有谁会专门穿着他的衣服跑到这栋小楼里,任由火烧死自己呢?” 陆小凤道,“也许那本就是一具尸体,只不过被穿上了薛笑人的衣服。也许这火是别人放的,薛笑人图好玩,就把这人捉住,给他穿上自己的衣服过家家玩。” 薛衣人道,“薛家庄里有什么可惦记的?为什么会有人要放火……” 这话说到一半,他的神色就又变了,从苍白变成铁青,好像是被人捅了一刀。 “我的剑!是不是我的剑?” 提起剑来,薛衣人又有了力气,一个翻身,就从陆小凤手下出去,冲进后山。 燕十三看着他的背影,忍不住问道,“他的剑怎么了?他的剑不是该带在身上么?他有很多把剑?” 楚留香心中突然有些别扭,有些不对劲,苦笑道,“像薛衣人这样的剑客,最喜欢收藏名剑,这些剑全部千金难求,任意拿一把出来也足以挑动腥风血雨……” 天亮了。 天亮好像总是一瞬间的事,谁也说不准太阳是何时升起的。 这里火光冲天,早已染红半边天空,浓烟滚滚下,更没有人能注意到太阳。 就当太阳升起的那一瞬间,薛衣人已从一处山洞中冲出来,脸上布满怒火,直直地盯住楚留香。 大家都盯住楚留香。 楚留香勉强笑了笑,道,“宝剑莫非已全部不见?” 薛衣人怒发冲冠,又看向沈百终,大声道,“没错!剑室里的剑已全部丢了!” 楚留香叹道,“薛前辈,你也不用看沈百终,剑若真的是我偷的,他一定不会包庇我。这口黑锅我是万万不可以背的。” ——薛衣人如此重视自己的剑,平日里一定小心看管,今晚只是因为这一场大火才丢了东西,偷剑的人岂不就是因为放了火,才有了机会? 这一口黑锅上,不仅有剑,还有一条人命和一场大火。 薛衣人冷冷道,“你今天刚来,我这里就发生这种事……” 楚留香道,“我也去过很多人家里,难道他们都丢了东西?” 薛衣人冷哼一声,道,“你和左轻侯是朋友,所以才来偷我的剑,好让他赢!” 这猜测很有道理。 陆小凤道,“楚留香可是从不杀人的,这火又是谁放的?” 薛衣人道,“这…… 这也只是江湖传言,他杀不杀人又有谁真的清楚?” 沈百终突然动了,他一动,就再也没有人可以不去看他。 “我们一定会查出究竟是谁拿走了你的剑,也一定会查出是谁放了火,如果薛笑人还没有死,我们也一定可以找到他。” 薛衣人的嘴动了动,却没有说出话来。 突然有一样东西砸向他。 薛衣人伸手一捞,就把这样东西拿在手里。 “绣春刀?” “嗯。” “你为什么要把自己的刀给我?” “要是我们没有成功,这把刀你拿去融了做剑。” 薛衣人转身就走,他已没有什么好再说的。 不愧是从前的天下第一剑,他的心已经冷静下来,就好像大火中剩下的余灰,虽有火星,却不再燃烧。 可是凶手呢,剑呢? 在哪里? ———————————— 清晨。 薛家庄已有人在打扫,打扫大火带来的灰尘,打扫客人们退下来的房间。 “我们算不算是被赶走的?”陆小凤笑道。 楚留香也笑,他好像根本没有把自己被误会当作一回事,笑道,“我们顶多算是被请出来的。” 燕十三看看他们两个,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还笑得出来。 他索性不去看他们,回头去看沈百终。 沈百终感觉到有人在自己,也低头去看燕十三。 “他们为什么还在笑?” “因为他们并不着急。” “可是我认为情况已经很凶险。” 陆小凤笑了,拍拍燕十三的脑袋,道,“你觉得楚留香有没有偷剑?” 燕十三摇头道,“我已看出他对剑没有兴趣,也不会为了左轻侯去偷东西。” “那么偷剑的是谁?” 燕十三沉思道,“是不是刺客组织的首领?” “放火的又是谁?” “也是他?” “那么他是不是已经着急了?”陆小凤耐心道,“你说他这么做是不是就是为了让薛衣人对楚留香出手?” “好像是的。” 燕十三的眼睛越来越亮,他发现这种说法实在很有道理,这件事也好像只有这一种可能。 沈百终却抬手把陆小凤的手从燕十三头上拿开,淡淡道,“骗小孩子的人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陆小凤得意道,“我本就不是东西。” 燕十三皱眉道,“他骗我?” “嗯。” “他骗我什么?” “薛衣人与楚留香作对并没有什么好处。”沈百终解开拴在树上的缰绳,黑色的袖子在燕十三眼前晃来晃去,几乎要挡住他所有的视线。 他突然想起了父亲的黑色衣服。 这个想法很奇怪,所以燕十三立刻将它忘了。 “有我和陆小凤拦着,薛衣人和楚留香之间根本不会发生什么。”沈百终继续道,“这样做只是出力不讨好。” “所以有人想要我们以为……” “没错。”陆小凤点点头。 “那么这个人一定是薛笑人!”燕十三道,“他肯定还没有死,也只有他能轻易偷出薛衣人的剑。” “你说的很有道理。” 燕十三接着道,“可是,可是薛衣人一定不会信的,他是个好哥哥。” 这次连沈百终也笑了一下。 楚留香笑道,“你还需要多在江湖上闯荡闯荡。江湖上的事,总是很可怕,很离奇的,只要有一丝不对,你就要立刻去想。” 燕十三不明白。 沈百终道,“我和陆小凤能迅速赶过去,是因为我们本就在院子里。以楚留香的轻功赶过去,都花了不少时间,薛衣人又凭什么那么早就在呢?” 楚留香继续道,“薛衣人在那里,是因为他本就知道那里会着火的。” 第75章 施家庄 施家庄离薛家庄不远,骑马很快就到。 这三个山庄都怪得很,明明关系不怎么样,却偏偏建得近。 施孝廉为人孤僻,惧内,同僚不多,客人也不多,仅有的几个朋友,也因为害怕花金弓不敢多来,和掷杯山庄全然不同。 这也许就是施孝廉和左轻侯关系不和的原因之一。 今天客人却有四个。 施孝廉是个举人,本就不敢拦住沈百终,因为自己的身份,就更加不敢造次。 他娶的老婆是“金弓银弹铁鹰爪”的花金弓,儿子的老婆是薛衣人的女儿薛红红,就算不是江湖人,也是半个了。 施孝廉是个又大又高的胖子,胆子却小得很,他一点也不明白锦衣卫为什么会找上门来,更不明白陆小凤和楚留香为什么会来,只能战战兢兢地叫人上茶水。 沈百终开门见山,道,“我们想看看施茵的尸体,这并不是因为施家犯了什么大事,只是想查一查别的东西。” 施孝廉呼出一口气,道,“好,好,我这就叫人带你们去。” 这里好像很流行种竹子,施茵的小屋也在竹林里,她的尸体虽在棺材里,棺材却也还在屋子里。 她的母亲光记得去掷杯山庄要说法,说女儿去世是因为左轻侯请走了所有名医,却偏偏忘了安葬自己的女儿。 守在这里的只有一个奶娘,叫梁妈。 梁妈身边还有一个小伙子,帽子戴的很低很低,看不清脸,只能瞧见露出的一点点皮肤,他的下巴倒是很白,像是不出绣楼的姑娘家。 他们站得实在是太远了,就算看得见,也根本听不清这两人在嘀咕什么。 燕十三抱紧怀里的剑,道,“我去。” “你去?你的轻功怎么样?”陆小凤笑道,“我看这种偷听人家讲话的事,还是要交给专业人士来干。” 专业人士自然就是楚留香。 楚留香也很好奇,他很想自己去听听,但如果燕十三要去,他是不会和小孩子抢的。 他知道燕十三被他们的推论打击了自信,变得有些沮丧,正是需要一件事找回信心的时候。 燕十三道,“我不需要轻功,我还是个小孩子,他们不会太警惕我,也许只会给我几块糖,叫我到一边去玩。” 说到最后几句,燕十三眼里流露出一种很不屑的神色,让他看起来一点也不像一个小孩子,这种神色也让他看起来更孤独、更冷漠。 没有混过江湖人永远也不知道小孩子的可怕,燕十三显然已被这样对待过很多次。 如果他们对他的态度很警惕,那么这两个人一定有什么秘密要藏起来,最起码也可以说明这两个人和别人很不同。 燕十三走了。 他走的时候把剑给了沈百终,让沈百终替他拿着。 陆小凤叹了口气。 他从不会无缘无故叹气的,所以沈百终立刻道,“你怎么了?” 陆小凤道,“他好像已很相信你。” “嗯。” “像他这样的孩子,父亲母亲都已不在,又在江湖上一个人闯荡过一段时间,应该是很难相信别人的。”陆小凤道,“更何况这孩子简直就像一匹孤狼,或者是一只孤鹰,叫这样的人付出信任来,比我不喝酒了都要难。” 楚留香完全同意。 “他和我们认识不过一两天,就肯叫你拿着他的剑了。”陆小凤接着道,“我看北镇抚司里又得多准备一个房间。” 沈百终道,“那不是很好么?如果他愿意留下,就可以住下。” 陆小凤向后靠在凉亭的柱子上,喃喃道,“这人可真是好说话,白有那么冷的外表。” 屋子里,燕十三已一脚踏了进去。 这里是一个很好的房间,有雕花梳妆台和精致的花架,只可惜正中间停了好大一口棺材,叫人心中顿生凉意。 现在他倒是能瞧得见这年轻男人的脸了。 他不光下巴白,整张脸都是白的,手上的皮肤也很嫩,五官精致俊秀,举止文文弱弱,倒好像是女扮男装。 但燕十三心里很清楚,他也有能力辨认出来,这一定是个男人。 “你是谁?”年轻男人说话带着京味儿,细声细语。 梁妈拍他一下,让他不要说话,自己道,“这位少爷,你是不是迷路了?你是不是我们老爷的客人?” 燕十三摇摇头,道,“我是施茵派来的。” 年轻男人目中放出光来,已迫不及待地要说话。 梁嘛却抢着道,“我们小姐已经死了!你在胡说些什么?” 燕十三不说话,用一种很平淡的眼神看着梁妈。 梁妈于是去看年轻男人,两个人对视一眼,点了点头。 梁妈道,“小姐不是昨天才传过消息么?怎么又有?” 燕十三冷冷道,“我不知道昨天的事,我只有今天的消息。” 梁妈道,“是什么?” 燕十三道,“她问你们怎么处理得这样慢。” 年轻男人叹口气,道,“花金弓一心想着去掷杯山庄找麻烦,不肯回来主持葬礼,我们又能怎么办呢?这件事该问问左明珠的,她叫自己的老爹服个软,说不定就成了。” “哦。”燕十三应了一声,道,“我还有一件事要说。” “快讲!” “沈百终,陆小凤还有楚留香来了,就在前厅。” 梁妈一脸茫然,不知道这三人是谁,年轻男人的脸色却变了,从那一种很独特的白色变成了死灰,急道,“他们来做什么?这里难道有什么案子?” 燕十三道,“他们是受了左轻侯的委托来的,目的就是查一查他女儿被借尸还魂的原因。” 年轻男人哗的一声站起来,对着梁妈道,“我们得走了!这三个人一定可以把我们所有的老底都揭出来!我得带着施茵走!” 梁妈也急,道,“可是尸体还没有下葬……” “来不及了!这件事就拜托您老人家了。”年轻男人握住梁妈的手,“您对我们实在有大恩大德,如果我们还能回来,一定会把您接走,去安度晚年。” 梁妈笑道,“我已经是个老太婆了,还能图什么好事呢?只要茵儿过得好,我就心满意足了,你们快走吧,你一定要好好待她!” 年轻男人道,“我会的。我一定会的。” 说完这句话,他就一压帽子,立刻走了,他的轻功倒也真不弱,腿上的功夫很好。 梁妈看看燕十三,道,“你是怎么进来的?你准备怎么出去?” 燕十三道,“这个不需要你管,我这就走,我也一定出得去。” 燕十三就这么大大方方地走了出去,消失在梁妈的视线里。 陆小凤看着那年轻男人远去,小声道,“他走起路来的样子倒有些眼熟。” 楚留香道,“你认识他?” “不认识,但是眼熟。”陆小凤沉思道,“你们觉不觉得他走起路来的样子像是一个花旦?” 沈百终道,“很像。他好像是京城大栅栏‘富贵班’里的叶盛兰。” 陆小凤道,“就是我请你去看的那个戏班子?” “嗯。”沈百终指着叶盛兰道,“当时就是他在唱那一出戏。” “施孝廉不喜欢这些东西,他一定不会请花旦来家里的。”陆小凤道,“他一定就是施茵的情人。” 燕十三踩着石阶走进凉亭,道,“他已经去找施茵了,他们准备马上离开。” 陆小凤叹了口气,道,“我去把这件事告诉施孝廉,你们先走吧。” ————————————— 薛家庄。 薛衣人一只手举着灯,另一只手阖上门,走进一条又黑又长的石道。 石道尽头是一个洞穴,冷气森森,深处里躲着一个人影,似乎在动。 “你在干什么?” 薛笑人冷冷道,“你难道没有眼睛?我在写信。” 薛衣人脸色变了变,道,“给谁写?” “自然是给别人写,难不成给你?难不成给沈百终?” “这信最好不要是写给你手下的刺客。” 薛笑人笑了,道,“我写给谁,和你有什么关系?痴傻的薛笑人已经死了,我现在只是个,是个……” 是个什么,他倒是说不出来了。 薛衣人看着他,沉默了很久,叹道,“你,你又何必和我生气?” 薛笑人也沉默,也过了很久才说话,道,“我确实没有资格和你生气,你从小就教我学字,教我读书,还教我练剑,我会的东西全部都是你的,你是个很好很好的哥哥,但是我,我却……” 薛衣人颤抖道,“不,这不是你的错,是我没有教好你……” “你究竟想怎么做?”薛笑人失声道,“你以为你的法子可以骗得过他们?你从没有做过坏事,这第一件,就做得露洞百出!” 薛衣人道,“你不用管我,你只需记得一件事,从今以后,你要做一个好人,不准杀人,也不准谋财,但凡违背了一件,你就不准再姓薛。” 薛笑人道,“你是不是想替我顶罪?你是不是,是不是要在杀了左轻侯以后,去找沈百终自首?” 薛衣人却指着角落里的一张石床道,“你去睡吧,等后天再出来。” 薛笑人霍然起身,怒道,“你凭什么管我?我自己做的事情,我难道不敢承认?” 薛衣人只道,“你是出不去这间密室的,睡吧。” 薛笑人还想再说些什么,就见薛衣人已经转身,头也不地走了。 “你站住!”薛笑人跺脚道,“我们两个联手,未必杀不了他们!” 薛衣人摇摇头。 薛笑人冲上前去,想要拔剑,却根本没有武器,想要用上手脚,却也没有内力,只能胡乱朝薛衣人腰腹攻去,一边打一边大声骂。 “你要是还把我当兄弟,你就不准一个人去!你凭什么管着我?你以为我为什么装疯?别人都管我叫薛衣人的弟弟!我难道永远比你差?就连一个恶名也不配有?” 薛衣人长叹一声,目中已有泪花,凄然道,“是我害了你……” 他只反手一劈,薛笑人就软软地倒在了地上。 石门大开,薛衣人大步踏了出去,屋外阳光正好,薛衣人却只觉得寒意从心底里升起。 因为他要赴的是一个死约会——赢过了左轻侯,就要死在沈百终的手上,赢不过左轻侯,也就没有之后了。 他永远也想不到自己会迎来这样的结局,永远也无法想到自己的弟弟竟已在不知不觉中毁了他自己,更想不到他也会做出冒名顶替之事。 这事间的事情,岂非永远是没有规律的? 秋风乍起,吹动薛衣人白色的衣角。 他已又换上一身白衣,薛衣人,血衣人,这次的衣服,溅上的只会是他自己的血…… 第76章 兄弟冬 红叶纷飞。 红叶洒满街道,长街远处突然有一道马蹄声响起,一匹快马带着一个人疾驰而来。 楚留香翻身下马,走进大堂里。 “他们怎么样?” “不知道。” “你怎么会不知道?你不是去看了么?” 楚留香长叹一声,“这是人家的家务事,我怎么好知道呢。更何况,情人之间离别的时候,谁能忍心看呢?” 陆小凤在瓜果盘里挑挑拣拣,最后还是什么也没拿,手一转,端起一杯酒来。 “左明珠和薛斌的婚事,是绝不可能的。左轻侯绝不会答应,薛衣人也绝不会答应,更不要提丁家。”楚留香道,“施茵与叶盛兰的事情……” 陆小凤接上他的话,道,“这个也是没有法子的。” “没错。”楚留香叹道,“这两对情人都没有可能在一起。” “所以你一定是去找叶盛兰了。”陆小凤道,“你担心他被花金弓直接打死!” 楚留香摸摸鼻子,道,“我到的时候,他已被打折了好几根骨头。” “施孝廉把施茵嫁给谁,也不会嫁给叶盛兰的……”陆小凤道,“他那样的人家,毕竟很看重家世。” 楚留香也端起一杯酒,突然问道,“沈百终在哪?” 陆小凤指了指外面,道,“去买纸墨了。” 他的脸上显露出一种很得意的、幸灾乐祸的表情,只吐出两个字,道,“练字。” 楚留香也笑了,他们都知道学字练字有多枯燥。 就在这时,街上又奔来一匹快马。 陆小凤仔细看了几眼,就认出这是左家的快马,又看了一眼,他就认出骑在马上的那人是左轻侯的亲信左升。 他们的行踪并不是什么秘密,可是左轻侯来找他们做什么呢?左明珠的事情已经结束,难道她这次真的病了? 健马嘶鸣,左升勒住缰绳,跳下马来,作揖道,“陆大侠,楚香帅,我们老爷有请。” 搞清楚掌上明珠的病情,掷杯山庄非但没有再热闹起来,反而又冷清了不少。 左轻侯披着一件外衣,坐在走廊里看风景,他看着那片红叶缓缓落下的神情,就好像从树上掉下来的是他的心一般。 见到他们两人来了,左轻侯立刻站起来,快步迎过去,紧紧扣住楚留香的肩膀。 “我要求你们一件事。”左轻侯慢慢道,“我要在明天和薛衣人决斗。” 陆小凤失声道,“明天?” “对。”左轻侯点头道,“我们都认为最近的事有些乱,有些麻烦,所以决斗应该越早越好!” 此事实在太过突然,就连楚留香和陆小凤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左轻侯继续道,“我们两家迟早要决出一个胜负,斗出一个结果的,你们明不明白?” 他们都很明白。 “我若是活下来,倒没什么可说的。”左轻侯叹道,“万一,万一我死了,明珠她……” 陆小凤道,“你是不是想要我们替你保护她?” 左轻侯摇摇头,道,“我想请你们把她带走,带到哪里去都可以,她绝不能继续呆在松江府,绝不可以和薛斌见面。” 楚留香道,“左二哥,你莫非是担心她嫁给薛斌?若你真的有什么不幸,想必明珠也就不会还要……” 左轻侯狠狠拍了一下大腿,“这倒是小事!我已经死了,哪里还管得了她嫁给谁呢?只要她过得幸福,薛斌王斌又有什么区别?我只是担心,我担心就算明珠有心嫁去,那个姓薛的小子会疑心她是要替父报仇,对明珠不好!” 左轻侯连侯爵之位都要轻视,最不屑计较小事,只热衷于广结好友,此时却为了女儿再三思量,可怜天下父母心,他们还有什么好说的呢? 他们只有答应。 左轻侯见他们答应下来,长舒一口气,道,“你们两位自便,就把这里当作自己家。” 说完这句话,左轻侯扭头就走,他要去静室坐下,等到明天出来时,他的心里就可以没有女儿,没有世俗,到了那个时候,他的武功才能发挥出最好的效果。 薛衣人已心存死意,比以前更难对付,当一个剑客已不在乎生死时,他手里的剑才能叫做剑! 刺出一寸,就是一寸,只有剑! 剑就是全部。 ————————————— 第二天。 这一场决斗,几乎所有人都来了。 天地间充满肃杀之意,红叶落下,就已被杀气与剑气席卷,散到一边,拱卫出一片平台来供他们交手。 燕十三死死盯住薛衣人的剑,一双总是很冷漠的眼睛里,已充满激动的神色。 沈百终低头看着他,缓缓道,“你还不行。” 燕十三问道,“那么你看我什么时候行?” “再过十二年。” 燕十三沉默片刻,道,“你在十几岁时,就已名动江湖。” “那是因为我已在过刀尖上舔血的日子。”沈百终淡淡道,“没有谁的地位会凭空而来。” “那么我十几岁时,也应该出去见血。” “好。你可以接北镇抚司下发的悬赏。” “嗯。” “你要不要和我一起回京城去?” 燕十三道,“嗯。” 沈百终似乎总是很精通如何拐人,他也总能成功,三言两语就骗得人找不着北,偏偏每一句都是真话。 他自己没有感觉,周围却已有很多人把他当成一种信仰。 薛衣人缓缓从山下的台阶走上来。 他走得虽慢,气息却很稳,每走一步,气势就强一点,等到完全踏上山巅之时,他已不再是一个和善的老人,他已变成了一把利剑! 左轻侯死死盯着他,道,“你来了。” “我来了。” “请。” “请。” 左轻侯挽起袖子,左脚向前踏了一步,一只手竖直,另一只手当胸横举,摆出飞花手的起势。 “噌”的一声,剑已出鞘。 红叶卷起,两人的内力之深厚,已不是一般人可以想象的,他们交起手来,也快得很,漫天飞叶中,只有沈百终三人能瞧见他们的动作。 燕十三虽看不见,却能感觉到剑气,他能觉出左轻侯在不断地闪避,也在不断地出手。 他的一双手掌下,使出的是至阴至柔的掌法,绵绵不断,生生不息,只要一掌击中,就绝不会断开,但这并不是兵器,所以他也只有躲,躲到自己可以击中薛衣人时。 只要击中哪怕一下,他就可以回去陪着女儿了。 就在这时,沈百终突然拔刀出鞘,转身一刀,就挡下了好几枚暗器。 叮叮当当的响声过后,地上就已插着许多碧绿色的铁针。 “毒针?”陆小凤道,“这毒似乎……”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就又有铺天盖地的暗器飞来。 在这暗器之中,一道身影以极快的速度奔来,一眨眼就跳进红叶之中。 沈百终刚要去拦,就又停下了。 因为他认为这已是最好的结局。 薛衣人一剑刺出,破开无数飞叶,当他看见飞叶之下左轻侯的脸时,目中露出一丝释然,一丝平淡。 到了他这样的年纪,拥有一个敌人已是很难得的事情,敌人是最了解他的人,有一个敌人,他总是在漫漫寒夜中不太寂寞。 现在这个敌人就要死在他的剑下。 而自己也马上会去陪他,这岂不是一件很妙的事…… 左轻侯瞳孔紧缩,面带恐惧,一掌打出,本来用足的十分力气,竟成了十二分——也许薛衣人并不能要我的命,只能切断我的手! 手拍中人。 薛衣人和左轻侯都怔住。 你怎么会在这里? 薛衣人虽没有说话,却无疑是这个意思。 薛笑人大笑起来,将还在席卷腾飞的红叶震开,道,“我为什么不能在这里?你以为我还是那个只会听哥哥话的小鬼?” 薛衣人全身颤抖,连剑也握不稳了,哽咽道,“你这个,你这个……” “你还想要骂我逆子不成?”薛笑人吐出一口血来,却还在笑,笑得竟也很开心,“我的老爹可不是你,你只是我的哥哥。” 薛衣人怒吼一声,接住薛笑人倒下的身体。 左轻侯已经傻了,完全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他当然认得薛笑人,可他认得的是那一个傻子才对。 薛笑人突然朝着不远处喊道,“你们告诉中原一点红!告诉中原一点红!” “告诉他,他已不欠我什么!” “他是不是已经结婚了?” 薛笑人的脸色虽越来越白,声音却越来越大,“你们替我送一个贺礼,就送我死了这个消息。” “他的剑法很不错,非常不错。”薛笑人继续道,“只要他不再学我,未来的成就一定不在薛衣人之下。” 说完这句话,他就看向自己已泪流满面的兄长,吃吃笑道,“你看,你看,他是我教出来的,我是不是比你要强?” 薛衣人痛苦道,“你是你,我是我,你为什么这么想不开?” 薛笑人不说话,长长吐出一口气来,合上双眼,喃喃道,“我也不是总要听哥哥话的,对不对?你是个好哥哥,只可惜我却不适合做你弟弟……” ———————————— “只可惜我却不适合做一个好弟弟……” 白发苍苍的老人此话一说完,满堂的人就都叹了口气。 故事已经说完,大家自然要讨论一番。 大伙儿听故事都听得很入神,寒冬腊月里,饭菜自然就凉了,掌柜的笑眯了一双眼睛,吩咐跑堂的赶紧再去上菜,好酒温上,好肉放进锅里再炒几盘,自然可以让这些走江湖的汉子多吃一些,他也多赚一些。 听完这样的故事,谁也没空去计较小小的饭钱,倒是便宜了老板。 “这薛笑人实在是个人物,想不到中原一点红也是他的门下。” “他杀了那么多的人?还叫人物?” “我要是他的哥哥,只怕早就把他吊起来抽。” “你们光顾着说他,难道没有人夸一夸别的人?” 此话一出,周围的人都用一种看白痴的眼神看着他。 “怎么?” “你在放什么屁?陆小凤和楚留香需要我们夸?还是沈百终需要我们夸?他是天下第一,你懂不懂什么是第一?我看你是脑子里进雪了,是不是昨天摔的?” “我倒觉得是赌钱把脑子输出去了!” 刚说完书的老人搬来一张椅子,取了一壶酒,坐在窗边,吸一口旱烟,长长吐出一口气来,慢吞吞道,“你知不知道李寻欢?” 讲故事时替他帮腔的辫子姑娘立刻道,“我怎么会不知道呢?爷爷你糊涂了么。” 老人又喝了一口酒,叹道,“他正往这里走呢。” “他回来这里,又和我们有什么关系呢?”辫子姑娘问道,“我们和他并不熟呀。” “我们不熟,自然是有人和他熟的。” 老人只说了这一句话,就再也不开口了。 门外冷风如刀,积雪千里。 已是隆冬。 第77章 探花雪 关外的一处客栈里,正坐着许多人。 这里没有白发苍苍的老人,也没有辫子姑娘,所以既没有什么故事,也没几个人聊天。 他们的嘴都用来吃菜、喝酒,懒得用来说话,这里这么冷,他们连动一动手都是一种奢望了,哪里还会有精力去聊天? 这也说明他们的武功并不高明。 所以当客栈里又走进几个大声嚷嚷的汉子时,所有人都把目光投向了他们。 他们也很享受这一种目光,声音更大了几分。 “大哥,你前些天杀了太行四虎,那剑法真是没得说!” 紫红色脸的胖子大笑几声,道,“他们对自己的武功到底有多高,没有半点分寸,什么太行四虎,我看是四只爬虫!” 另外一人立刻鼓了鼓掌,跟着吹捧。 听他们三人的谈话,最先说话的那人叫赵老二,胖子是“急风剑”诸葛雷,剩下一人叫洪汉民,三人却都是“金狮镖局”的镖头,刚从口外回来。 其他人虽瞧不起他们的言行举止,却也竖直了耳朵去听,只觉得有趣得很,威风得很。 就在这时,门口的棉布帘子突然又被掀起,两个人影走了进来。 走在前面的是一个头发花白的老人,穿着一件大裘,腰杆挺得笔直,精神十足,眼里射出一种很严厉的光辉,背上背着一把剑,黄铜剑锷上有一个八卦的印记。 走在后面的是一个小女孩,穿着一件又轻又软的白裙子,外面批了一件粉色厚披风,头上带着一顶灰兔毛帽子,看起来又天真,又可爱。 “师父,你喝不喝酒?”小女孩问道。 老人摇摇头,径直走到桌边坐下。 原来他们竟是师徒关系。 小女孩却跑到掌柜身边,笑道,“给我三坛酒!” 掌柜的笑了笑,无论是谁,见到这样漂亮可爱的孩子,脾气总不会特别差的。 “可是你的师父并不喝酒。” “他不喝我喝。”小女孩甜甜笑道,“我可以喝好几坛,而且绝不会醉!” 老人立刻扭头喝了一声,道,“雪儿!你不可以喝酒。” 原来这两个人就是独孤一鹤和上官雪儿。 上官雪儿叹道,“唉,年纪大了,就总是担忧这,担忧那的,我是个年轻人,年轻人喝不喝酒,为什么不能自己决定呢?” 独孤一鹤忍不住笑了,道,“你还是个小鬼头,不算年轻人。” 上官雪儿只好又伸出三根手指头,道,“掌柜的,我要三只烧鸡,三碟素菜,三碗米粥。” 说完这句话,她就从怀里掏出了一锭银子,搁在掌柜的跟前,跑了回去。 独孤一鹤咳嗽一声,起身取了一双筷子递给上官雪儿。 上官雪儿接了,悄悄去看正在高谈阔论的三个镖头,小声道,“师父,那三个人是谁?他们很厉害么?” 独孤一鹤不想惹事,所以摇摇头。 谁知道那赵老二正好瞧见这一摇头,顿时霍然起立,怒道,“老头,你摇什么头?” 诸葛雷随意瞥了独孤一鹤一眼,眼睛瞪大,脸上立刻流下冷汗来,“啪”的一掌打在赵老二脸上,直把他从桌前扇到桌下,扇得他半晌说不出话来。 客栈里的其他人都傻了,谁也不明白诸葛雷为什么要打自己人。 诸葛雷却一躬身,对着独孤一鹤道,“手下不认识您老人家,还请见谅,多多包涵,您要杀他,要剐他,都随您老人家的便!” 独孤一鹤淡淡道,“不用。” 见他没有计较,诸葛雷立刻赔笑坐下,再也不敢说话。 其他人见状,心里更加害怕,也跟着不敢说话,诸葛雷已不是什么小人物,为什么会如此害怕一个老人,这个老人又是谁? 他是不是江洋大盗?他的那个小徒弟,是不是其实也心狠手辣? 他们一点也不清楚,想得越多,就越害怕,恨不得起身就走。 可没有一个人敢动。 长风呜咽,客栈里安静极了。 门外突然又进来两个人。 这两个人也是一前一后进来的,他们一边走,一边说话,客栈里才终于有了人气。 前者是个老人,穿着一身灰棉袄,腰上挂一个药囊,手里握着一大把花花草草。 后者也是个老人,看起来文雅许多,好像一个教书书生,胡子蓄了很长,一直拖到胸前,白花花一大把。 “你还要拖到什么时候?”教书老人问道。 花草老人冷冷道,“关你什么事?你本就不该来的。” “你能来?我就不能?”教书老人也冷冷道,“你以为我非要跟着你不可?” 他们竟是在吵架。 花草老人冷哼一声,在角落里坐下,好像一点也不在乎别人的目光,道,“你一点武功也不懂,来了只是添乱,有什么用?还不如在家里等着。” 听到这教书老人不会武功,在座的目光都闪了闪。 教书老人道,“你说是来采药,采什么只有关外才有的药,说到底只不过是想跟着那个人罢了,不必装什么大尾巴狼。” 花草老人冷笑道,“是又如何,你我都一样,难道还有什么高低?” 他们当然就是霍香和宗也白。 这倒奇怪得很,要霍香出门,不如杀了他来得快。 他要是肯出来,只有一个法子…… 门外又进来两个人。 这小小的客栈今天奇了怪,生意如此好,不但有客人,客人还全部是两个两个来的,竟好像约好了似的。 走在前的是一个虬髯大汉,一身肌肉如同铁铸,神情既凶恶、又冷漠,只有看向后面那人时,才显得又温柔,又小心。 后面的那个是个中年人,他的眼角已有皱纹,却十分英俊,尤其是那一双眼睛,如同春水,无论看谁的时候,都很温和。 只是他的身体似乎不太好,脸色白的像一张纸,走了十步路,至少咳嗽了三回。 虬髯大汉快走几步,替他擦好桌椅,才让这人坐下。 霍香皱了皱眉,多瞅了这人几眼,心里疑惑这人病得如此严重,是怎么活下去的。 李寻欢坐下,端起酒碗,刚喝了一口,就瞧见其他两桌的客人。 他虽觉得独坐一张桌子的两位老人很不普通,却只认识独孤一鹤。 这是他的长辈。 所以李寻欢立刻又站了起来,端着一碗酒,走到了独孤一鹤身边。 “独孤前辈。” 独孤一鹤道,“你是……” 李寻欢笑了笑,道,“在下李寻欢。” 独孤一鹤的眼神变了,道,“你,你的病已经这么严重了么?” 李寻欢微笑着,没有说话。 上官雪儿瞪着他,道,“你就是李寻欢?小李飞刀李寻欢?” “好像是的。” “可是你看起来一点也不厉害呀。”上官雪儿一直在瞅他碗里的酒,“生病的人不应该喝酒的。” “我不喝酒,病得就更厉害。” “那你一定是心里有毛病。”上官雪儿道,“我从没有听说过喝酒可以治病的,酒喝得越多,就越伤身,它只不过可以让你暂时忘记烦恼和痛苦罢了,这就是它唯一的好处。” “要我不喝酒,我只怕立刻就死了。” “那你快喝,多喝一点!我可以请你喝,也算是救救人命。” 李寻欢笑了,他并不讨厌古灵精怪的小孩子,而且上官雪儿看起来虽有些不听话,他却觉得这孩子是很乖的。 因为这孩子并没有瞧不起他,也没有不尊重自己的师父。 独孤一鹤盯着李寻欢,过了很久,突然问道,“你突然从关外回来,是为了什么?” 李寻欢的动作僵住,目中流露出痛苦之意,好像一下子回想起谁也无法触及的痛苦回忆。 这痛苦实在太深,所以他一想起来,就流露出一种很孤独、很寂寞的气息。 独孤一鹤看出来了,所以没有再问,转移话题道,“我来这里,是为了一样东西。” “请讲。” 上官雪儿道,“我们来这里,是为了找金丝甲!” 金丝甲三个字一出,客栈里所有的人耳朵都竖了起来,就连霍香和宗也白,也停了筷子。 上官雪儿继续道,“你一定知道金丝甲是什么,这东西本来也不是很好用的,武功好的人不需要它,武功不好的就更用不到。” 李寻欢点点头。 “只是几十年前那个穷凶极恶的梅花盗又出现了!”上官雪儿道,“他最喜欢刺别人的胸口,所以金丝甲就显得很重要。只要杀了梅花盗,就能得到九十几户人家许下的财产,还能得到林仙儿。” 她的话一说完,李寻欢就立刻道,“我知道独孤前辈并不是为了钱来的,也不是为了别的,只不过那梅花盗既然知道这里有金丝甲,为了不叫别人掌控住自己的弱点,就一定会来夺走它,前辈是为了除害而来。” 独孤一鹤眼神柔和许多,道,“不错。” 上官雪儿道,“不过我一点也想不通一件事。” 独孤一鹤问道,“你想不通什么?” “想不通那些人的毛病。”上官雪儿笑道,“这件事明明有别人去管了,他们非要凑热闹,江湖第一美人,真的有那么好看吗?” 李寻欢不知道,他从没有见过林仙儿。 上官雪儿接着道,“我和师父两个人刚到这里,就听说这事被那个人接下来,要是早知如此,我们是绝没有必要来的。” 说到这里,她雪白的脸上突然泛起两抹红晕,“不过我也有很久没有见到他了,这一次一点也不亏,被冻一冻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虬髯大汉看了看四周,突然发现竟没有一个人好奇这小姑娘嘴里说的人是谁,好像除了他和李寻欢以外,其他人都清楚得很。 看来他和李寻欢实在离开中原太久,已经不清楚这些江湖事了。 李寻欢正在想江湖上是不是已出现什么新的大侠时,上官雪儿又说话了。 “他要收拾梅花盗,简直用不了一刀。只要站在那里,就能让他跪地求饶。” 铁传甲——也就是这虬髯大汉听了,忍不住皱眉,三十年前梅花盗的赫赫威名,他正好清楚得很,点苍的掌门都败在他的剑下,华山掌门的女儿也被他玷污过,他的武功,只怕已直追“血衣人”和“罗刹教主”。 李寻欢突然笑了,他已知道上官雪儿在说谁,江湖上的豪杰虽然不少,能让小女孩崇拜的、喜欢的就很少,能让梅花盗连跑也不敢跑的,更只有一个。 “你说的人是不是沈百终?” 上官雪儿挺胸骄傲道,“除了他,还有谁会那么棒?” 这倒也不能怪铁传甲,十年前他与李寻欢出关时,沈百终还很少在江湖上走动,李寻欢虽因探花之位认识他,铁传甲却是一点也不熟的。 “你看我是不是很调皮?” 李寻欢点点头。 “像我这样的女孩子,如果爬到树上去,手里还拿着一只鸟,你会不会觉得我是要捉弄那一只鸟?” 李寻欢不说话。 上官雪儿继续道,“可是沈百终看到我,只觉得我是要把那一只鸟放回去的,你说他好不好?” 李寻欢又点点头,喃喃道,“十年过去了,他还是没有变,真好,真好……” “你认识他?”上官雪儿问道。 “我和他曾经算是朋友。” “为什么是曾经?” “因为我这个人实在太蠢、太笨了。”李寻欢黯然道,“我已不能再和他做朋友……那件事,是我的错,我已不知道该如何……” 这句话他没有说完,只是呆呆看着窗外的大雪。 他走的那年,也下过这样大的雪,和今年一样白,一样好看。 但是那年,他失去的东西,实在已和这辈子得到的东西一样多。 第78章 见面 李寻欢最终还是没有讲出什么原因来。 上官雪儿虽然很好奇,却也没有再问,她知道眼前这人既然和沈百终做过朋友,就一定有过人之处,一定是个很不错的人。 就算他们最后因为什么原因分开了,也绝不可能是因为李寻欢做出了什么十恶不赦的事情。 如果他真的做了,沈百终一定会亲手去惩罚他的。 上官雪儿实在是个很聪明的孩子,她甚至已可以想出李寻欢的经历来。 这样一个爱喝酒的人,这么痛苦,又说自己对不起朋友,是不是因为他做出了让大家都失望的事情?就连他自己,也已经厌恶自己? 独孤一鹤突然放下碗筷,道,“我们走吧。” 上官雪儿问道,“我们去哪里?” 独孤一鹤道,“我们……回峨眉。” “师父,你刚刚说话时,是不是停顿了一下?”上官雪儿甜甜地笑道,“我知道你也想见见他的,峨眉又没有什么事发生,我们为什么不晚一点回去?” 独孤一鹤叹了口气。 片刻后,在小孩子清脆的欢呼声中,所有人都坐上了李寻欢的马车。 独孤一鹤拿雪儿实在没有办法,她一撒娇,这位老人家就只能投降。更何况他也确实想念沈百终了,年纪越大,他就越喜欢热闹,越喜欢怀旧。 车上不光有独孤一鹤和上官雪儿,还有霍香和宗也白。 李寻欢一出门,就见到这两位老人家走进雪里,既没有马,也没有马车,好像竟要靠腿走出一条路来。 他当然不知道有锦衣卫的人马来接,所以就把这两位老人也请上车来。 你可以说他傻,说他笨,看不起他,却不能否认他的人格和灵魂,“人予一分,报之三分”,就是李寻欢的信仰,他总是在关心别人,却总是忘了自己。 世上已很少有他这样的人,他已将生命置之度外,心里想着的永远是一个女人,做梦时,他要喊她的名字,空闲时,要雕刻她的人像……这个女人曾是他的未婚妻,现在,却已成为好友的妻子。 他活着究竟是为了什么? 为了朋友,为了爱人,为了别人的期待,还是为了一种谁也说不清的痛苦? 天寒地冻,车上也冷,李寻欢不知道从哪里摸出一坛酒来,舀起一碗,两口饮下,再舀起一碗,又饮下,舀起,饮下…… 霍香看了又看,忍不住冷哼一声。 李寻欢立刻停下,问道,“是不是我的酒气让老先生不快?” 霍香冷冷道,“你再这样喝下去,一定会死。” 李寻欢道,“每个人都会死的。” “你一定会死得比其他人都早很多,说不定明天就会死,而且死得很痛苦。” 霍香刚说完这句话,李寻欢就弯下腰去,低低地咳嗽起来,等他直起身时,衣袖上已多出一抹血花。 上官雪儿瞪大眼睛,她知道李寻欢的病很严重,却没有想到有这样严重,忍不住道,“你别再喝了,你忍一忍吧!” 李寻欢慢慢道,“为什么要忍?” “因为你……你再多活一会儿,就可以见到沈百终啦!”上官雪儿道,“一个人要死的时候,总会有遗憾的对不对?你就算想死,也可以求得沈百终的原谅再死啊!” 李寻欢沉默良久,叹了口气,道,“我实在没有脸见他,不会和你们一起去的。” 上官雪儿也叹气,道,“你这人真奇怪,你总是一副对不起别人的模样,可是为什么又不肯去改变现实?你觉得对不起别人,做错了事,就想办法弥补呀!” 李寻欢笑了笑,刚要开口,马车就突然停下。 铁传甲一拉缰绳,跳下车去,皱眉盯住拦车的三个“雪人”。 这三个被埋在雪里的人竟是刚刚还在客栈里吹捧自己的诸葛雷、孙老二和洪汉民。 他们的眼睛都瞪得很大,脸上布满恐惧,浑身看不出半点伤口,只有脖颈处露出一点血迹来。 铁传甲失声道,“好快的剑,好稳的手!” 李寻欢掀开貂皮帘子,仔细看了看,脸上露出笑意来,道,“是阿飞。” 上官雪儿问道,“阿飞是谁?” 李寻欢道,“阿飞就是阿飞,是一个剑客。” 上官雪儿也不必再问,因为他们很快就都见到了阿飞。 阿飞提着一只刚刚死去的兔子,正在赶路。 李寻欢一见到他,就把他请上车来。 这辆车为了装他的酒,做得很大,为了承载这些客人,李寻欢不得不把他的酒全部抛下车去,他嘴上说着自己没了酒不能活,心里却又把客人看得比酒更重要,扔掉这些东西时,没有半点不舍。 上官雪儿更加好奇,她实在不明白这样的人到底犯了什么错。 阿飞坐在独孤一鹤对面。 独孤一鹤第一眼就看到了他的剑,这把剑没有剑鞘,也没有剑柄,只不过一条任谁来看也十分儿戏的铁片而已。 但独孤一鹤的肌肉立刻紧绷起来,他从这少年身上感受到了一种野兽才有的杀气,那一种独特的野性和剑气混合起来,已经足够让他这种老江湖警惕。 阿飞好像半点都不知道独孤一鹤已在警惕他,只是慢慢道,“我又欠你一个人情。” 李寻欢笑道,“但你也可以不进来的,不是么?” 阿飞笑了,他笑得时候和他不笑得时候,完全是两种不同的样子,却一样有一种摄人心魄的英俊。 上官雪儿问道,“你刚刚杀人了么?” 阿飞道,“嗯。” “你为什么要杀他们?” 阿飞道,“因为他们要杀我。” 他的表情很平静,平静到不正常。 上官雪儿觉得他有一点点像沈百终,因为沈百终在她心里是最好的,所以她并没有觉得这少年很傻很呆,反而觉得他也挺不错。 “他们为什么要杀你?你惹到他们了?” “我没有。”阿飞道,“我只是不小心听到他们在谈话,他们在说一样东西。” 李寻欢皱眉道,“他们是为了这东西,才要将你灭口的?” “嗯。” 阿飞突然从口袋里掏出一件金光灿灿的衣服来,放在众人面前。 这衣服看起来很是柔软,却又泛着一种金属般的光芒,好像金银铁铜一起铸成,不似凡物。 “金丝甲!”上官雪儿失声道。 李寻欢也叹息道,“想不到金丝甲竟会在金狮镖局手里。” 独孤一鹤道,“这金丝甲在你手里,想必梅花盗一定会来找你,你可要小心一点。” 阿飞问道,“梅花盗是谁?” “是一个十恶不赦的大盗贼,近来已重出江湖,做出许多听起来就令人作呕的恶心事。” “他很有名吗?” “有名极了。” “很好,让他来找我吧。” 独孤一鹤失笑道,“你不害怕?” “我不害怕,我一定要出名,比谁也出名。” 车里自然没有一个人会贪图他的金丝甲,所以也没有一个人叫他把金丝甲交出来。 李寻欢有些担心阿飞,却也知道少年人总该闯一闯的,阿飞的剑法即使在他看来,也已经很高,只暗道自己以后该多注意些,别让阿飞被梅花盗暗算,其余并没有再想。 车又走了三四个时辰。 雪又大了一些。 上官雪儿已缩在披风里睡着了,等她再醒过来时,马车就已经停下。 “我们到哪了?” 独孤一鹤柔声道,“我们在梅大先生的府邸里。” “梅大先生是谁?” “梅大先生就是梅二先生的哥哥。” “梅二……” “梅二先生是七妙人里的一个,医毒双绝。” 上官雪儿还是不认识他们,连听也没有听说过,她对江湖上的事,知道的还是太少。 李寻欢道,“老先生,你们不是要见梅大先生么?请下车吧。” 李寻欢一点也不好奇霍香和宗也白为什么会认识梅二先生,他一向尊重别人,也尊重他们的秘密。 霍香却没有动,突然问道,“你们知不知道我们是谁?” 铁传甲的手臂紧绷,顿觉不妙,这两人难道是来找麻烦的不成? 他们莫非是李寻欢的仇人?是故意上车来的? 可是他们为什么要等到现在才要动手呢? 李寻欢还是在微笑,道,“在下并不清楚。” 霍香道,“我们是锦衣卫的人。我管江湖事,他管朝廷的事。我叫霍香,他叫宗也白。” 上官雪儿的眼睛亮了。 “梅二先生是我的笔友。”霍香继续道,“我们这就要去找他,你明白吗?” 李寻欢苦笑道,“我好像不太明白。” “那么我就和你说明白。”霍香冷笑道,“我的意思就是,沈百终也在梅二先生那里,我要你和我一起去,去见一见他,够不够清楚?” “够了。” 宗也白继续道,“我们本来是不认识你的,沈百终也根本没有和我们说过你的事,但是听你的话……” “不管你究竟做了什么错事。”霍香道,“你的身体确实已经很差了,既然后悔,就去见见他吧,你该去的。” 李寻欢黯然点头,默默下了车。 铁传甲立刻翻出一件狐裘来,为他披上,紧紧跟在他身后。 他脸上竟是一种怜惜同情之色,只有他知道,李寻欢在关外的这些年过得有多痛苦,受了多大的委屈,有多么重的心伤。 也只有他最清楚,李寻欢有一种多么伟大的品性,为了这种品性,他又在自己身上留下过多少伤痕。 现在叫他去见沈百终,真的有效果么? 铁传甲心里一点底也没有。 他对沈百终不甚熟悉,只有一点点印象,又听了马车里的讨论,自己总结出一些结果来。 这人是锦衣卫的指挥使,按理说应该是朝廷中人,却因为天下第一的武功,在江湖上也地位超群,他似乎不爱说话,也不爱笑,但却又好像为人温和…… 这一车的人,还有这宅子里的人,好像都和他有关系。若是动起手来,自己和李寻欢真能全身而退么? 他已不能再想,因为他们已走到了院中。 穿过小桥,就是两三间柴房,再穿过小路,就是一大片梅林,梅香清幽,在寒风中更显动人,已传入所有人的鼻子。 院中站着一个人,黑衣如墨,正在抬头看梅上积雪。 铁传甲一看到他腰间的刀,就知道他必定是沈百终。 这个人只能是沈百终。 除了沈百终,别的人绝不会这样的“稳”。 霍香突然道,“百终,我们带了客人来。” 沈百终扭回头来,还没有开口,就看见了李寻欢。 李寻欢也正看着他,他那双春水一样多情、一样温柔的眼睛里已满是不安和痛苦。 他知道自己愧对于自己的朋友。 沈百终道,“哼。” 第79章 故人之子 “既然是客人,就请梅二先生好好招待吧。”沈百终冷冷道,“霍先生和宗先生要走时,记得叫我。” 说完这句话,他竟头也不回地走了。 别人走时,起码会留下脚印,他却是踏雪无痕的,走了就是走了,只留下映在别人眼底的黑色影子。 李寻欢叹了口气,盯着一望无际的白雪,缓缓道,“你们有没有见过他这样生气的时候?” 独孤一鹤道,“没有。” 霍香道,“没有。” 宗也白道,“我也没有。” 上官雪儿道,“要他生气实在是很不容易的!” 他们都没见过沈百终生气时的样子,楚留香好像见过一回——当时沈百终正在为孙学圃生气,但楚留香现在并不在这里。 脾气好的人生起气来,好像更叫人害怕一点。 上官雪儿看看独孤一鹤,又看看脸色苍白的李寻欢,松开拉住自己师父袖子的手,钻进梅林,追着沈百终跑远了。 独孤一鹤道,“雪儿很喜欢沈百终,沈百终对她也很不错,我们就不需要操心了,进去吧。” 园子很漂亮,梅大先生是个读书人,最喜欢古书字画,他的园子,是照着古代园林的模样复刻出来的,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美感。 梅二先生穿着一身破破烂烂的蓝布衣服,带着文士方巾,又高又瘦,像是一根冬天枯死过去的竹竿。 此时他正坐在大厅里,一杯一杯地喝酒,他的对面坐着一个人,也在一杯一杯的喝酒。 这人披件厚披风,一双眼睛又亮又明,有着非常独特的灵动感,他的年纪已经不是小孩子了,却偏偏有小孩子才有的天真和好奇,嘴上留着两撇小胡子,竟和眉毛一般,看起来又好玩,又奇怪。 李寻欢怔住,缓缓道,“这位莫非是……” 陆小凤放下杯子,瞪大眼睛上上下下打量着李寻欢,也道,“这位是……” 霍香冷冷道,“他是李寻欢,这是陆小凤。” 他对这两个人的态度竟然都不怎么好。 “小李飞刀?久仰久仰。” 陆小凤当然听说过李寻欢,也听说过李寻欢的飞刀,但他从来没有想到李寻欢竟是这样一个人,他是个看起来很落魄、很凄苦的中年人。 李寻欢也没有见过陆小凤,陆小凤的名声大多是在他出走关外的这十年里累积下来的,他还在中原的时候,陆小凤最多是一位少侠,不是大侠。 但是他已知道陆小凤解决了很多大案子,有很多好朋友,他走到哪里,哪里就有笑声,走到哪里,哪里就有朋友。 人们都喜欢和陆小凤做朋友,哪怕他有时会遇上麻烦,连累自己的朋友,也根本没有人会怪他,因为他身上有一种很伟大的魅力,他对自己的朋友总有一种说不出的热忱。和他做朋友,你只会觉得自己是世上最幸运的人。 陆小凤和李寻欢好像完全不同。 陆小凤总是很快乐,即使有难过的时候,也很快就会过去。李寻欢总是很痛苦,即使有快乐的时候,却总也很短暂。 但是李寻欢并不嫉妒陆小凤,陆小凤也并不会排斥李寻欢,他们看见对方的第一眼,就觉得这人很不错。 所以陆小凤立刻给李寻欢让了一个位置,请他坐下喝酒,他还想听听李寻欢和沈百终的故事,要是他愿意讲,就更好。 几个人分别找了位置坐下,刚坐好,门外就又有人进来。 霍香也才刚把手里的药草分享给梅二先生看,就差点被好大的一嗓门给吓着。 门口闯进来一个人,“啪”的一下,就把门给卸了下来,“哐当”一声,这门就冲到墙上,“哗啦”碎成七八片。 这人穿着的是一件紫色大氅,上面印着许多团花,看起来富贵的不得了,声音也洪亮有力,喝道,“梅二先生在哪里?” 梅二先生几乎要以为自己犯了什么罪。 陆小凤觉得很有趣,笑道,“你是谁?” “我是秦孝仪。” 梅二先生问道,“铁胆震八方秦孝仪?” “正是。” “你有什么事?” “我要你跟我走,替我的儿子看病!” “我不去。” “你不去?你凭什么不去?” 这句话说得有趣极了,梅二先生想给谁看病,就给谁看病,他又不欠秦孝仪什么东西,凭什么去给他的儿子看病? 人家愿意去,就去,不愿意去,就不去,关你什么事? 天底下总有这样的人,好像生来就觉得别人欠自己的,总是觉得自己要什么,别人就得给什么,也不知是哪里来的脸皮。 所以梅二先生的脸立刻黑了,他最讨厌这样的人,一见到这样的人,就恨不得拿扫帚把他们赶出去,自己再跨个火盆好好去去晦气。 可这样的人他今天注定要遇见两个。 这第二个人是个小孩子,年纪和上官雪儿差不多大,穿着一身红斗篷,看起来又白净,又可爱。 只可惜他长了一张嘴。 “他不愿意去么?我们为什么不把他绑走?” 陆小凤皱眉道,“你怎么可以强迫别人和你走?” 小孩子冷冷道,“我为什么不行?秦孝仪这样的人请他去看病,是瞧得起他,你一个酒鬼懂什么?” 陆小凤已很多年没有遇到这样的人。 小孩子又问道,“你为什么不肯去?” 梅二先生道,“我没有空,我还要和朋友讨论一些问题。” 小孩子道,“和谁?” 他嘴上问着问题,眼睛却已经看向霍香,死死盯住了他。 “秦老伯,你不要着急,我有办法。” “哦?你有什么法子?”秦孝仪问道。 “我们把这老头杀了,不就没有人和他聊天了么?”这小孩子冷笑道,“我来动手,正好练练剑法!” 他嘴上说着练剑法,手也确实握上了腰间的剑柄,可等他抬手时,手里却并没有剑,反而从袖中射出乌漆漆的几道光来,闪电般射向霍香。 这办法通常是老江湖才能使出来的,因为这法子不仅考验时机,还考验心理,更考验脸皮,面上稍微有些挂不住的人,就很容易叫人家发现不对。 这小孩子使出这招来,目中立刻露出一种得意、快意,好像大仇得报,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和霍香有什么杀父之仇,不共戴天。 陆小凤伸手一挥,就打落这几枚暗器,“砰砰”几声过后,一只钉满钢针的酒杯落在地上,酒杯上微微散发蒸汽,杯中清白透亮的瓷面竟有些发绿,这暗器竟有一种很可怕的毒。 这孩子见一击不得手,竟笑了起来,甜甜道,“大叔你真厉害,你能不能教教我?” 陆小凤道,“不行。” “为什么不行?我可以送你酒喝,我保证这酒是谁也买不到的好酒。” 这世上能打动陆小凤的东西很少,酒确实是其中一件,没想到他竟一眼就看了出来。 “因为你既没有礼貌,又没有德行。”陆小凤淡淡道,“我为什么要给自己找不痛快?” 小孩子又笑,一边笑,一边走了过来,竟直直搂住陆小凤的胳膊,道,“我错了,您大人不计小人过,就原谅我吧,小孩子总是不懂事,您既然想看我有德行、有礼貌,为什么不自己教教我?” 陆小凤还没说话,这孩子就又不知从哪里掏出一把匕首来,抬手就刺,要刺进陆小凤的心口里。 陆小凤双指一夹,就夹住了刀尖,这孩子无论怎么使劲,也拔不出来,一张白净的脸憋得通红,匕首却稳稳不动。 他只有道,“我怕了您老人家了,快收手吧!” 陆小凤自然不能和一个孩子计较,只有把他反手一抛,抛进了秦孝仪怀里,冷冷道,“你们为什么还不快滚?” 秦孝仪冷汗直流,显然已通过陆小凤的指头认出他是谁,一躬身,搂住这孩子,就要走。 这孩子却还叫嚣道,“你以为你是谁?你敢这样对我?你知不知道我爹是谁?我娘是谁?” 陆小凤道,“不知道,就算是你爹娘是神仙,也是半点不会管孩子的神仙,半点也不懂得育人。” “我爹就是……” 他刚要开口,就被人结结实实抽了一个巴掌在脸上,整个人都怔住。 上官雪儿冷冷道,“你知不知道我爹是谁?” 她竟不知什么时候来了大厅,秦孝仪惊惧之下,竟也没发现她。 ——上官雪儿的轻功本就也不错的。 “我,我不知道。” “你知不知道我娘是谁?” “不知道。” 上官雪儿叉腰道,“很好,那么我告诉你,他们已经死了。” 这孩子眼里立刻又露出恶毒的笑意,听到别人的父母死了,他简直比捡到金子还高兴。 “那么你……” 上官雪儿竟又抽了他一巴掌,继续道,“你知不知道我为什么敢打你?” 秦孝仪竟没有阻止她。 小孩子只得道,“不知道!” 上官雪儿冷冷道,“因为我的武功比你高!因为我有一个好师父!我还有好朋友!” 还没有等这孩子开口,她就继续道,“这些都是我自己凭本事得来的,我的武功是自己练的,师父和朋友都因为很喜欢我,才成了我的师父和朋友,你懂不懂?” “我……” “你这种王八蛋,我最看不惯,你算什么东西?”上官雪儿冷笑道,“你的东西都是别人给的,你的地位也不是自己争取的,还要时时刻刻利用别人的同情心,你连狗屁都不如!” 大厅里除了秦孝仪和这孩子,其余人的眼里都露出笑意来。 大人不好和孩子争斗,孩子却可以和孩子争斗的,这是天经地义的事。 陆小凤更是想给上官雪儿鼓掌,恨不得将她举起来喝彩。 这孩子看了看众人,眼珠转了转,竟立刻痛哭起来,喊道,“啊呦,哎呦!我的腿断了!肯定是那个小胡子干的!秦大伯,你快去兴云庄找我爹!他们欺负我!” 秦孝仪脸上青一阵白一阵,似乎是要大骂出声,因为他已认出座位上的独孤一鹤,知道这大厅里的人,自己怕是一个也惹不起,恨不得捂住他的嘴巴。 李寻欢突然问道,“兴云庄?你的父亲是谁?” “我的父亲是龙啸云!” “那么,那么,你的母亲呢?”李寻欢连手都在抖,似乎已拿不稳酒杯,他的声音也早就颤抖起来。 这孩子见状,觉得有戏,立刻大声道,“我的母亲就是林诗音!” 李寻欢黯然失色,继续道,“那么你就是……” “我当然就是龙小云!” 李寻欢终于不说话了,沉默良久,才对着陆小凤勉强笑了笑,道,“陆兄能不能看在我的份上,让这孩子走?” 上官雪儿瞪大眼睛,也大声道,“你的脑子是不是有病?你难道认识他的父母?” 独孤一鹤叹了口气,招了招手,叫上官雪儿过来,道,“龙啸云是李探花的结义大哥,林诗音是他的表妹。” 上官雪儿皱眉道,“那又怎么样?他们教出这样的孩子来,说明他们根本不配做父母,我们最起码也要教训教训他!” 李寻欢苦笑道,“他的父母都是很好的人,虽然疏于管教,但也一定不是故意的,姑娘要是有气,就出在我身上吧,我可以代他受罚。” 上官雪儿跺了跺脚,道,“我呸!我总算明白沈百终为什么不和你做朋友了,你简直是全天下最笨的那个大笨蛋!” 龙小云突然道,“原来你是李叔叔,我的父母一直都很想你,尤其是母亲,每天深夜都要哭呢!” 李寻欢好像被当头打了一拳,心中有说不出的苦涩,忍不住又想到了林诗音,想到了林诗音在灯下的身影,顿时撕心裂肺地咳嗽起来。 龙小云知道李寻欢一定会护住自己,于是又对着上官雪儿道,“你真的没有父母?没有父母的人,一定很可怜,我看你师父如此爱护你,倒也真的不容易。不过你们非亲非故,师父为何要对徒弟这么好?你长得倒也不错……啊呀,是我想多了,对不住对不住。” 独孤一鹤的脸都气紫了,“噌”的一下拔出背后的长剑,抬手就刺。 那剑光快如闪电,迅疾如雷,一眨眼就到了龙小云眼前。 剑气冲天,杀气也冲天,这位峨嵋派的掌门人一生遇人无数,这次才算是动了真火气。 突有一道寒光闪过,不偏不倚地击在独孤一鹤剑上,硬生生让它偏了几寸,擦着龙小云的脸过去,只留下几道血痕。 龙小云脸上露出得意之色,笑嘻嘻道,“老先生的剑法怎么如此拙劣?为什么不再练几年?” 独孤一鹤大怒,吼道,“李寻欢!你是不是要和我峨眉为敌?” 李寻欢苦笑道,“在下,在下自然没有那个心思,只是故人之子,在下无论如何也不能见他被杀。” 独孤一鹤冷冷道,“你想怎么样?你觉得我会善罢甘休?你觉得我峨眉比不上兴云庄?我明日就可以叫弟子踏平那里。” 他越说越平淡,竟好像不生气了。 李寻欢却知道独孤一鹤只是气到了一种极限,当人的情感几乎达到一种顶峰时,反而不会再激烈。 陆小凤突然站了起来,也冷冷道,“既然如此,此事就由我来解决。” 陆小凤接着道,“我只问你一件事,无论我们如何处理,你都对不起我们,是不是?你不该恨我们的,对不对?只要我们不杀了他,你就不该有意见,是不是?” 李寻欢点点头。 陆小凤这才露出一点满意之色。 他现在不阻止自己,总算还能分清黑白。 于是陆小凤大步上前,拨开秦孝仪,一掌拍在了龙小云丹田处。 第80章 兴云庄 陆小凤废了龙小云的武功。 废得干干净净,废得很果断,手法也很漂亮。 对于一个练武的人来说,你将他花费时间辛辛苦苦练出来的内力废掉,还要他以后再也不能练功,他跑得不如别人快,力气也没有别人大,人家在月夜里于积雪上穿梭,他却只能干看着,遇到强敌时,他更不能保证自己的生命,岂不就是最大的惩罚? 陆小凤道,“我叫你以后不能再出手伤人,你有没有意见?” 龙小云已经傻了,眼泪干干地挂在脸上,张大了嘴巴,说不出半个字来。 他的内力一被废掉,他自己的人也已经软了,软溜溜地挂在秦孝仪的胳膊上,好像一根煮烂的面条。 独孤一鹤冷哼一声,将剑放回去,一屁股坐回椅子上。 李寻欢长长叹了口气,道,“快走吧。” 秦孝仪却支支吾吾问道,“我那儿子的病……” 梅二先生瞪大眼睛,霍然起身,暴跳如雷,大吼道,“我管你乌龟王八蛋的儿子!他就是死了,也和我没有关系!我说不去,就是不去,你还不快滚?” 秦孝仪一缩脖子,连气也不敢喘一下,顺着院墙溜走了。 龙小云当然还在他胳膊上。 他们算是一起走的。 大厅里沉默了很久,谁也没有开口,谁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他们之间的气氛本来很融洽、很放松,他们无论聊什么都挺开心,李寻欢请他们坐了马车,梅二先生是这里的主人,陆小凤有很不错的好酒,一切都很不错的,对不对? 可是龙小云一来,开心快乐就都没有了。 他们本不是没有见识的人,这样的人,他们随手就可以解决七个八个,可李寻欢却偏偏要救下他。 连陆小凤也呆不下去了,端着酒杯一溜烟去了后院,更不要提其他人,大厅里空荡荡的,只剩下李寻欢和铁传甲。 阿飞也走了。 他被梅二先生叫去看自己的房间,梅二先生也正是用这种法子开溜的。 阿飞这样做绝不是看不起李寻欢,也绝不是怪他,他已明白自己留下做不了什么,反而会叫李寻欢觉得愧疚难堪,所以才走的。 他是一个很懂得珍惜朋友的人。 铁传甲站在李寻欢身后,握紧了拳头,一双眼睛已布满血丝,嘴唇不停地颤抖,似已支撑不住。 过了很久,他才咬牙道,“少爷你,你又何必……这里坐着的人,哪一个不比龙啸云强?哪一个不比他讲义气?他已经将你害成那样,你还嫌不够么?” 李寻欢紧闭双眼,道,“不要说了!大哥他是个好人,错的是我,是我……事情绝不是你想的那样!” 铁传甲嘶声道,“那么那孩子呢,他难道也是个好人?” 李寻欢道,“他,他只是因为父母疏于管教罢了,只要好好教导,这孩子总会变好的。” 铁传甲不再说话,将拳头松开,用一种很奇异的目光看着李寻欢,好像是在说——你什么时候才会懂呢?你一遇到林诗音的事,就好像变了一个人,可你究竟什么时候才能放下她? 大雪时停时落。 寒风凛冽,吹落梅树上的积雪。 “噗”的一下。 一个雪球砸在沈百终脚边,软软地四散开来。 “你来了。” “我来了。” “你好像有事要告诉我。” 陆小凤拍拍手上的水珠,叹了口气,幽幽道,“你一定不知道刚刚发生了什么事,你想也想不到,猜也猜不到的。” 沈百终的确想不到,所以他只有问。 陆小凤道,“刚刚来了两个客人,一个叫秦孝仪,一个叫龙小云。” 沈百终的脸色变了,他好像突然听到了什么恶心事一样,问道,“龙小云?他是不是龙啸云的儿子?” 陆小凤诧异道,“你认识他们?” “我不认识。”沈百终冷冷道,“这两个人的名字,光听一听就是一件恶心事。若是认识他们,简直是倒了八辈子的大霉。” 陆小凤道,“我还从没有见过你这么讨厌一人。” 沈百终道,“是两个。” “他们是什么样的人?” 沈百终沉吟片刻,道,“如果有一个人对你很好,你会怎么想?” “我想和他做朋友。” “这两个人绝不是这样的。”沈百终道,“如果有人对他们好,他们反而会嫉妒这个人,嫉妒这个人的大方和善良,因为他们自己根本做不到!他们非但做不到,也根本不想做,他们只做对自己好的事情。” “他们根本不想做?” “嗯。” “可他们还要嫉妒?” “对。” 陆小凤想吐。 他忍不住问道,“这两个人都做过什么事?” 沈百终道,“你很快就可以亲眼见一见了。” “我?”陆小凤瞪大眼睛指着自己,“难道我们要去找他们?” “没错。” 沈百终不知从哪里取出一张纸来,“这封信是刚刚才到的,梅花盗已出现在兴云庄,他已伤到了秦孝仪的儿子。” 陆小凤道,“怪不得他要来找梅二先生。” “林仙儿就住在兴云庄。”沈百终继续道,“大部分人要杀梅花盗,都是冲着林仙儿去的,所以梅花盗也一定想要杀死她。” “这样看来,要抓梅花盗,就一定要去兴云庄。” “嗯。” 陆小凤使劲深吸一口气,道,“我们现在应该去吃一顿好的,到时候即使恶心,也不至于太饿。” 沈百终笑了,道,“好。” 冬天就该吃锅子。 陆小凤去找锅子的时候,沈百终就站在廊下等他。 他一向爱站着,陆小凤总是能坐着就不站着,他却是能站着就不坐着。 人在站着的时候,肌肉总是要比坐着、躺着时紧绷的,在这种时候,无论是拔刀还是拔剑,都会更快,人的警惕心,也要更强。 他虽然已是天下第一,却还是总在严格要求自己,这是因为他觉得自己要保护别人,所以从不肯懈怠。 天地边际处,雪花依旧纷纷降下。 每一片雪花落下时,都有自己的声音。 所以当阿飞微不可闻的脚步声响起时,沈百终立刻就听到了。 这是一个很特殊的少年。 他的一切都好像是沉稳的、安定的,唯独那双眼睛,像是狼,像是虎豹,充满了动物的野性,好像有一把烈火在燃烧。 他的腰间虽插着一把剑,那把剑却好像只是个玩具。 这把剑又破、又薄,随手捡来的武器都比它要好,可它在阿飞手下发挥的作用,绝不会小于任何一把神兵利器。 阿飞当然也发现了沈百终。 沈百终是用耳朵发现他的,阿飞用的却是眼睛。 “你是沈百终。”阿飞道。 阿飞本不认识沈百终,但无论换作是谁,在马车上听了一路的消息,也该知道他了。 更何况他已经发现,李寻欢对沈百终有一种很奇异的愧疚之情,他们本该是朋友的,却又好像突然发生了什么大事,让他们之间的感情单方面的决裂。 “我是。”沈百终道。 “你可以叫我阿飞。” 沈百终盯着阿飞看了一会儿,突然问道,“你是不是第一次出门?” 阿飞诧异道,“是。” 沈百终点头道,“你要好好学一学,人类并不像野兽那样容易看穿。” 阿飞道,“你知道我是在原野里长大的?” “不知道。”沈百终道,“但是我可以看出。” “看出什么?” “看出你的眼神。” “我的眼神?” “你的眼神很好。”沈百终道,“你是一个天生的剑客,剑客有很多种,但你一定是最特别的那一种。” 阿飞不说话了,过了很久,才道,“你也很特别,你一定也在原野里呆过。” 沈百终道,“在我很小的时候,我的父亲确实叫我在原野里生活过,他只给了我一把刀,然后告诉我三个月以后再来接我。” 阿飞的神色变了,道,“我……我这样活的原因是因为我的母亲。” “我的父亲认为只有在原野里生活过的人,才懂得什么叫弱肉强食,什么叫生命,什么叫活着。”沈百终道,“他那样做,目的就是要我不择手段地活下去,叫我在以后的日子里,无论在什么环境下,都能忍耐住痛苦。” 阿飞道,“他是对的。” 沈百终看了他一眼,接着道,“没错,但他也教了我别的事情,他教我如何分辨阴谋,如何看清人心。” “你认为我不懂?” “这件事不需要我认为。”沈百终淡淡道,“难道你觉得自己懂?” 阿飞怔住,沉默片刻后道,“我确实不懂。” “好。”沈百终道,“你绝不会笨,我只告诉你一句话,遇到事情,你一定要先想想谁会得到好处。” 阿飞道,“我会记住的。” 说完这句话,他就头也不回地走了。 他似乎已把沈百终当成了同类,否则绝不会和他讲这样多的话。 也绝不会听他的道理。 ———————————— 七日后,雪已停。 兴云庄。 兴云庄的门口贴着一副对联,御笔亲书的对联。 “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 李寻欢的父亲是户部尚书,确实有资格得到这样的东西,可是现在呢,他的主人还有没有资格? 燕十三站在兴云庄门口,看着来来往往的江湖人士,只觉得这里像是个菜市场。 一个人有这样多的朋友,要么是拥有陆小凤那样的人格和魅力,要么就一定是拥有虚伪的能力。 那种人是靠金钱与地位来交朋友的,交到的也绝不会是什么好人。 他们往往贪生怕死,觉得自己没有什么能力,所以才拼命营造一种受欢迎的假象,也早已习惯了讨好别人。 讨好别人,也是能得到权力的。 龙啸云是哪一种人? 燕十三走进院子里时,尚且不甚清楚,等他走进大厅里时,就模模糊糊有了感觉。 大厅里跪着一个小孩子。 这孩子好像是刚回来的。 只见他正抱着一个男人的腿在哭,这男人相貌端正,穿着一件深蓝锦衣,留着些许胡子,一看就是常年养尊处优。 满厅的人都看着龙小云。 燕十三也在看,他从不知道有人可以哭得这样伤心。 龙啸云坐在太师椅上,一张脸上已满是怒容,牙都要被自己咬碎。 “爹!我没办法练武了!我的内力都没了!”龙小云痛哭道,“从今天起,我就变成一个残废了!” 大厅里挤着许多人,一听这话,就有人喊道,“云少爷,到底是谁伤了你?” 龙啸云也道,“是谁?难道你没有还手?你有没有说你是谁?” 龙小云道,“是一个小胡子!我本来不想理他的,可他偏要说爹爹的坏话,说我们兴云庄只不过是一个破烂宅子,养了些破烂人!” 人群中立刻有人火冒三丈,恨不得提刀就走,喊道,“谁?谁敢这么说?” 龙小云低垂着头,目中露出恶毒的笑意,接着哽咽道,“他还说秦大伯的儿子根本不配请梅二先生看病!我气不过,和他吵了几句,他就叫许多人制住我,然后废了我的武功!” 龙啸云“啪”的一拍桌子,霍然起立,大吼道,“欺人太甚!” 人群中也立刻有人道,“我这就去找他们报仇!” 龙啸云抬手道,“不可,不可,赵老大!此事是我的家事,怎么能麻烦你去呢?我自己去,哪怕豁出一条命去,也要将他带回来质问!” 这位赵老大,就是“铁面无私”赵正义,近几年颇有名气。 这是因为他做了许许多多的“正义”之事。 赵正义喃喃道,“你倒是真仁义,他伤了你的儿子,你竟然只想带他回来质问……” 他虽是“喃喃”,却不知有多少人听见他的话,就连门口的燕十三,也听得一清二楚。 大家看着龙啸云的目光中,立刻多出许多敬仰和佩服。 龙小云这时也大哭道,“众位伯伯,千万不要替小侄去报仇,我,我就算成了废物,也是我的不好,我当时要是再忍一忍……” 燕十三现在已知道这父子俩简直是一个模子加工出来的,就算是糕点师傅,都做不出这样精准的模子。 这大厅里的人简直全是癞蛤蟆,这里简直就是癞蛤蟆在开会。 若他没有收到陆小凤的信,说不定还真的会被骗上一骗。 现在他只觉得有趣。 要癞蛤蟆开会,可并不容易的。 等到这些人叽哩哇啦说了好久,说得一大半人都要去替这位“云少爷”报仇时,燕十三才开口。 他一开口,就吐出了好多名字。 “独孤一鹤,陆小凤,霍香,梅二先生,宗也白,李寻欢,还有——沈百终。” 燕十三冷冷道,“你们怎么还不快去找他们?” 第81章 梅花盗 满大厅的人都怔住。 因为没有一个人认识燕十三。 赵正义厉声道,“你是谁?你是怎么混进来的?” 燕十三道,“我为什么不能是走进来的?难道不是谁都可以来杀梅花盗么?” 赵正义道,“自然可以,但梅花盗成名已久,不是谁都可以抓得住的,这位小朋友,还是早点回去找父母的好。” 三两句话,赵正义就已用一些“担心”之语,把燕十三从少年英雄变成了贪玩乱跑的小孩。 不愧是“铁面无私”。 其他人却还没忘记燕十三刚念出来的名字。 陆小凤是名满天下的大侠,独孤一鹤是峨眉派当代掌门,李寻欢排名百晓生兵器谱第三,最后的那一个名字,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天下第一。 难道打伤龙小云的就是沈百终? 难道龙小云已把这些人全都惹了? 人群中已有几个人面面相觑,额角沁出汗来,腿也有些发软,竟快要瘫倒在地。 龙啸云头上也有了一些细汗,却不知是因为担心儿子而急出来的,还是也在害怕。 终于有一个高大壮实的大胡子问道,“你说云少爷惹的是沈百终,有什么证据?” 燕十三道,“没有证据。” 大胡子瞪着他,怒道,“那你凭什么这么说?据云少爷所言,那人如此卑鄙,怎么可能是沈百终?” 燕十三道,“确实不是。” 大胡子呼出一口气,喝道,“那你还敢在这里信口雌黄?谁给你的胆子?” 他一边说着这话,一边从腰间拔出一双弯钩来,这双弯钩又大又亮,银光闪闪,一看就是好武器,也一定就是这大胡子最喜欢的兵器,所以才小心保养。 弯钩还没勾过来,燕十三就又说话了。 “你说的那卑鄙之人是陆小凤。” 大胡子又怔住,结结巴巴道,“陆,陆小凤?” 赵正义冷冷道,“他说什么,你就信什么?” 大胡子立刻道,“不错,你刚才明明说的是沈百终,眨眼就又变成陆小凤,你莫非把我们都当作傻子?” 燕十三淡淡道,“废了他的确实是陆小凤,但你难道不知道一件事?” “什么事?” “惹了陆小凤,和惹了沈百终有什么区别?” 大胡子傻了,他只有去看赵正义。 赵正义跺脚道,“你拿出证据来!要不然休想踏出这扇门!” 燕十三笑了,“我本就在门外。” 龙小云突然跳起来,指着燕十三大喊道,“你以为你是谁?那小胡子长得歪瓜裂枣,猥琐难看,行为如此可恨,满口脏话,怎么会是名满天下的陆大侠?” 燕十三道,“我是谁和你有什么关系?我只想看看你怎么报仇。” 任谁都可以看出燕十三的镇定,他实在不像是说了谎话。 大厅里一片寂静,已有不少人在心里悄悄打了退堂鼓。 像他们这样的人,欺负起梅二先生那样的大夫来,倒是手到擒来,比捉一只鸡还省事,要他们去惹惹高手,简直是要了命。 高大的一群男人们左看看、右看看,变得越来越矮小,马上就要把胆气缩回去。 就在这时,龙小云突然大声道,“各位伯伯不要疑心,那天我是与秦大伯一起去的,把他老人家找来,不就什么都清楚了么!” 人丛中立刻传来附和声,龙啸云也立刻叫了小厮去请后院的秦孝仪。 人派出去以后,龙啸云就开始叹气,“秦大哥想必正在后院里陪着秦少爷,秦少爷少年英才,挑战梅花盗受了伤,想不到我竟连一个大夫也找不来,实在是无能……” 说到这里,他的目中已有泪光,声音也已哽咽。 龙小云立刻道,“爹爹,秦少爷的伤真的很重么?我们该怎么办?” 龙啸云长叹道,“我已叫人发了告示,谁要是能治好秦少爷,我就送他一千两黄金!” 龙小云道,“爹爹宽心,大夫多得是,我们不一定非要梅二先生的。” 大家这时才想起梅二先生还没有请来,也立刻想起秦孝仪的儿子还病着,见到龙啸云父子如此讲义气,胸中的勇气就提了上来。 人有勇气的时候,什么都敢去做一做的。 这一对父子别的不行,演戏倒是一绝,放到戏班子里,都是屈了才。 燕十三看得津津有味,简直都不想走了。 突有一人从小路走过来,连看都没有看燕十三一眼,径直闯了进来,一双眼睛通红,气喘如牛,好像是刚打了仗一般。 龙啸云赔笑道,“大哥你……” 秦孝仪道,“人呢?谁来了?谁说的沈百终?” 龙小云抢着道,“秦大伯,这人虽在胡说八道,你也不用太生气的,我们只要您老人家一句话就行,谁不会信呢?” 秦孝仪愣愣道,“这,这……” 龙小云道,“那小胡子到底是谁?” 秦孝仪已看出龙小云根本认不得陆小凤,也看出这满满一厅的人也都不知实情,一时间竟不知道说什么好。 短短几息,他的头上就流下豆大的汗来,如雨般落下。 赵正义心里奇怪,正要问一问,就怔住了。 龙啸云的脸色也变了。 难道那人竟真的是陆小凤? 难道那孩子说的竟是真的? 秦孝仪突然抬手擦了擦汗,脸上表情也变得镇静,淡淡道,“我一时着急过来,想不到竟会流汗,实在是老了。” 龙啸云立刻道,“大哥怎么会老?” 秦孝仪继续道,“我不知你们是从哪里听来这消息的,但那小胡子确实不是陆小凤。” 龙啸云道,“他是谁?” 秦孝仪目光闪烁几下,道,“他是李寻欢!” 李寻欢? 李寻欢岂不就是龙啸云的结义兄弟? 龙啸云大吃一惊,向后退了几步,倒在太师椅上,喃喃道,“怎么会是他?他怎么舍得伤了云儿?云儿……” 龙小云皱了皱眉,刚想反驳,就瞪大眼睛打了个冷颤,一双嘴巴闭得比蚌壳还要紧,半个字也不敢再说。 燕十三一直在盯着龙小云看,立刻明白他这是已经懂了。 秦孝仪长叹一声,朗声道,“此事既是龙四爷的家事,大家就莫要再管了,散了吧!” 这人的嘴也会说,这事竟已摇身一变,成了家事。 这法子好,这句话一出,就再没人会把龙小云受伤之事和沈百终放在一起。 所有人都只会怪到那个好欺负的小李探花身上。 本来万万不敢的事情,当然就敢了。 龙四爷的面子,既然就保住了。 他这“铁胆震八方”的铁胆倒真不错。 人群中的大胡子突然怒吼一声,弯钩又指着燕十三,道,“那么这小子就是在说谎了?看爷爷我一钩子把他分成两段!” 秦孝仪这才瞧见燕十三,脸色大变,道,“快停……” 燕十三的手摸上剑柄。 寒光一闪,谁也没有看清,那铁钩子就碎成十几段,叮叮叮掉了一地。 就连燕十三自己,都没有看清这一道寒光。 因为这寒光本不是他刺出的。 这不是剑光,是刀光。 燕十三又看到了熟悉的衣角。 冰冷的声音,从小路上缓缓传来。 一个人慢慢从雪中走来,一身黑衣如墨,眼睛沉寂如冰,虽是一副安静的样子,刺骨杀气却已传了过来。 沈百终仔细看了看燕十三,才走门去,收刀入鞘,冷冷道,“这里有谁是爷爷?” 大胡子道,“你是谁?” 陆小凤从后面闪过来,笑道,“他就是你们云少爷惹的人。” 大胡子死死盯着陆小凤的胡子,颤声道,“你是,你是……” 陆小凤道,“我什么也不是,只不过是个人罢了。” 龙啸云笑道,“阁下是不是陆小凤?” 陆小凤连理都没有理他,幽幽道,“只可惜不是所有人都有资格做人的,有些小孩子,父母若是不管教,就还不如不生的好。” 所有人的脸色都变了,变得惨白,变得死,他们已明白燕十三说的话连半个字也不假! 这人既然是陆小凤,那他旁边…… 大胡子狠狠瞪着龙啸云,突然扑通一声跪了下来,结结实实朝着沈百终磕了三个头,连一句话都不敢说,抱着自己滚了出去。 滚就是滚,绝不是别的。 其他人看了看对方,也瞪着龙啸云,咬着牙,也跪了下去,滚了出去。 这么一滚,大厅里的人就少了。 龙啸云勉强笑了笑,道,“这,这件事定是犬子不对,在下一定会多加管教,不关他十年八年,一定不会放人。” 陆小凤拍拍沈百终的肩膀,叹道,“你看看你,多么吓人,把人家都吓成球了。” 球确实是经常滚的。 沈百终冷冷道,“他绝不是犬子。” “哦?” “他这样卑鄙阴险的孩子,我连半个都没有见过。”沈百终道,“他若这样长大下去,不是祸害就是废物。” 龙啸云眼角的肌肉突然狠狠抽了抽,反手一掌打在龙小云脸上,直把他抽出去好几丈。 龙啸云道,“你还有什么脸呆在这里,快滚回去找你的母亲!” 龙小云一句话也没说,顺着墙一点点爬走了。 爬就是爬,不是别的。 陆小凤喃喃道,“他若不记恨下来,简直奇怪。” 这孩子能活这样大,也蛮奇怪的。 秦孝仪赔笑道,“您二位来这里,可有什么事情?” 陆小凤道,“我们来这里倒没有别的事,只是和你一样。” 沈百终冷冷道,“我们来找梅花盗。” 龙啸云道,“梅花盗已伤了秦大哥的儿子,想必还会再来的。他每晚只伤一人,固定得很。” 陆小凤问道,“你的意思是他今晚一定会来?” “这,这,在下不敢保证,这怎么会有人能清楚呢。” 赵正义也道,“此事恐怕只有梅花盗心里清楚。” 陆小凤道,“我们愿意等一等,不知道三位……” 龙啸云立刻道,“请!请!我这就叫人准备酒菜!” 酒上得快,菜也上得快。 此刻雪光反映,大厅里点上蜡烛,亮如白昼,鸡鸭鱼肉全部端上来后,竟还不是很够。 龙啸云的“朋友们”虽滚走一批,却还有一批。 年轻小伙子们在这里,图的是江湖第一美人林仙儿,成名的豪杰们,想要江湖中许下的金银珠宝。 他们怎么肯走? 就算他们已知道上位坐着的是谁,也绝不肯走。 机会虽渺茫,却总有人愿意搏一搏。 这是好事,不管他们要的是什么,就因为有这样的人在,江湖才会人才辈出,历史才能够进步。 这样热闹的场合,龙啸云的脸上终于有了点笑意,等到瞧见了李寻欢,他甚至还有点开心。 李寻欢绝不会看着林诗音的儿子去死的。 他怎么能不放心? 第82章 夜探小筑 龙啸云瞧见李寻欢,放下心来,上官雪儿瞧见燕十三,就把眉毛皱住了。 “你是谁?” “我叫燕十三。” 上官雪儿一时没想到他会认真回答,呆呆道,“我是上官雪儿。” “你好。” “你也好……” 燕十三道,“我练剑,你呢?” 上官雪儿皱眉道,“你难道以为人人都练剑么?” 燕十三道,“我看到你师父背着一把剑。” “师父练剑,徒弟就也得练剑,这是哪里来的规矩?” 燕十三突然发现这人是在故意和自己过不去,把脸一扭,不说话了。 他不说话,上官雪儿还要说,关于沈百终的问题,她简直能问上三天三夜。 “你为什么会在这里?是谁带你来的?你认不认识沈百终?你是怎么认得他的?” 燕十三冷冷道,“我为什么要告诉你?” 上官雪儿冷哼一声,看了看坐在前面的沈百终,小声道,“你要是不说,我就喊出来。” “你喊什么?” “我喊你要打我,你还要逼我叫你大哥。” 燕十三的脸黑了,咬牙道,“你觉得谁会信?” “我不要别人信,我只要你丢脸。” 燕十三其实很爱面子,无奈道,“你问吧。” “你是不是被他亲自带回去的?” “嗯。” “那他有没有帮你的忙?” “有。” 上官雪儿叹了口气,道,“想不到咱们俩都一样,你瞧见那两个老爷子没有?” 燕十三道,“瞧见了。” “这两个老爷爷就是被这样捡回去的,我已经打探清楚了。”上官雪儿幽幽道,“沈百终就是很喜欢捡人到家里去的。” “人也可以捡?” “什么东西都可以被捡的。”上官雪儿道,“我只打听到宗先生的故事,你要不要听?” “我要听。” 喜欢听故事的人绝不会少,起码燕十三现在还不如以后那样冷酷,他什么都想听,什么都想看,因为只有这样他才能快速成长。 更何况这故事是关于沈百终的。 上官雪儿打量一圈桌子,挑了两个鸡腿,一个自己拿着,一个塞进燕十三手里,道,“你先拿着它,我们总要装出一副吃东西的样子来。” 燕十三摸了一手的油,皱眉道,“不吃就不吃,难道还会有人说你?” 上官雪儿道,“合群的人,才会受欢迎,受欢迎的人,才有法子知道小消息,你懂不懂?” “我不懂。”燕十三淡淡道,“我绝不会逼自己做不喜欢的事情。” 他们的性格倒是已经很鲜明,一个“古灵精怪”,一个“榆木脑袋”,但谁也不能说他们不好的。 他们都是很可爱、很特别的小孩子。 “那我讲了。”上官雪儿道,“兴云庄的主人原本是李寻欢,这消息你总该知道的。” 燕十三点点头。 “李寻欢的父亲是户部尚书,他的哥哥也是个不小的官,他们俩虽然死得早,但留下的东西并不少。”上官雪儿突然发现自己说偏了,改嘴道,“宗也白宗先生就是李寻欢兄长的上司,李寻欢的考卷就是他判的。” 宗也白看起来确实很像教书先生,燕十三对这消息并不吃惊。 上官雪儿继续道,“先帝快驾崩的时候,人已经不清醒了,想砍谁的脑袋,就砍谁的脑袋,他总觉得全天下都想杀他,自己的每个儿子都想篡位。” 燕十三道,“人老了总会这样的,他们要留恋青春,还要妒忌年轻人,更要承受身体带来的痛苦,就算是皇帝也不会好过。” 上官雪儿完全同意。 “所以他就开始抄家。宗也白只不过递了一个告老折子上去,他就安了一个罪名上去,派人去他家里。”上官雪儿道,“但六扇门的人里里外外扫了八圈,也没有找着他的人,最后只好砍了他的儿女妻子。” 燕十三忍不住问道,“难道沈百终已把他救下来了?” 上官雪儿摇摇头,道,“沈百终也没有找到他。他是被自己的儿子捆起来,藏进密室的,等沈百终收到密信时,已经过去五天。” 燕十三听得更加认真。 上官雪儿继续道,“等他找到那里时,宗也白已经吃了自己一件衣服,啃了一张草席,写满了一面墙的血字。” 燕十三沉默良久,叹了一口气。 “沈百终不仅相信他的话,还替他调查这件事,更把他藏在北镇抚司里。”上官雪儿道,“宗也白对沈百终的感情,你能不能想象?” 燕十三道,“我不能,我根本想不到。” “我也不能想象。但我可以保证,我的感情,你也不能想象。” 燕十三皱眉道,“为什么?” “因为你就算再喜欢他,也和我不一样!”上官雪儿道,“我对他,是女人对男人的喜欢。” 燕十三不说话了。 他确实不能。 燕十三崇拜沈百终,相信沈百终,觉得他很厉害、很有本事,性格很好,人品也很好。他也许还有点把沈百终当成父亲,产生了一点点类似孺慕的感情。 这两种感情虽没有多少和上下之分,但当然是不同的。 上官雪儿说到这里,眼神也变了,她突然发现燕十三也许并不是自己的敌人,他们本应该互相帮助的。 捡回去的人虽多,但小孩儿只有两个呀。 直到宴会结束时,上官雪儿还在想这个问题。 她想着想着,脑海里就又冒出一个新问题来——梅花盗究竟是谁? 如果我找出这人的踪迹,沈百终会不会夸夸我? 等她躺下的时候,也还在想这个问题,她虽努力控制自己闭上眼睛,却总忍不住去看月亮。 月亮升到树枝中间时,我就睡觉,绝不再想。 月亮眨眼就到了树中间,上官雪儿还是瞪着一双大大的眼睛。 明月当空之时,她终于猛然坐了起来,决定出去走一走。 她知道自己的武功还远远不够去碰到梅花盗哪怕一个衣角,也知道梅花盗根本不是那么好找出来的,可她就是越想越烦,越烦就越清醒。 “为什么我总要给自己找烦恼呢?” 这问题大家都总会问问自己的,每当能力不够时,大家也都应该问问自己才是。 上官雪儿叹了口气,穿上靴子,带上斗篷,推开门走到了院子里去。 她沿着小路走了老半天,竟然瞧见了燕十三。 燕十三正站在一棵梅花树下,盯着落下的花瓣看。 那些花瓣落下得既慢,又快,当你死死盯住它们看的时候,它们就慢,你一移开目光,它们就快。 这个道理说来简单,却包涵了天下所有武功的道理,只要你够专心! 像阿飞,他练剑时不练劈,也不练砍,只练一个刺,拔剑,刺出,这两个动作他已练了十几年,有那样的快剑并不奇怪。 像小李飞刀,李寻欢出刀时,眼里,心里,再没有别的,他只专注于自己的刀,所以才例无虚发。 上官雪儿已明白燕十三也领悟了这个道理。 但这和他不睡觉有什么关系? “你怎么在这里?” “我喜欢黑夜,黑夜里总是很安静。” 上官雪儿刚要再开口,就被燕十三捂住嘴拖到了石桥下面。 冬天的冰面光滑而坚硬,上官雪儿吓了一跳,差点喊出声来——她当然忍住了,因为她知道燕十三这么做绝对是有原因的。 桥上果然传来脚步声。 “你来了。” “我怎么会不来呢?我知道你在等我。” 这声音虽既甜美,又温柔,好像春风一般,只听声音,已足够让许多男人为它去死。 世上只怕再没有比这要动人的声音。 “我要送你一个礼物。” “是什么?” 游龙生面红耳赤,光是看着林仙儿的笑容,他的身体就已开始发烫,恨不得立刻把她拥入怀中。 “是,是我的鱼肠剑。”游龙生道,“我把我的鱼肠剑给你,你和我走吧。” “你要我跟你到哪里去?” “自然是藏剑山庄。”游龙生笑道,“我的父亲已死,我马上就是新的庄主,你愿不愿意,愿不愿意嫁给我?” 林仙儿似是愣住,红着脸道,“我,我也很想嫁给你,可是我还不能,至少现在不可以……” 游龙生急道,“为什么?难道你,你有了别人?” “当然不是!”林仙儿痛苦道,“谁杀了梅花盗,我就会嫁给谁,这句话我已经说出,你叫我怎么收回?” 游龙生跺脚道,“杀死梅花盗的人一定是我,你等我,你一定要等着我!” “好,我等你,我怎么会不等你?” 游龙生终于放下心来,缓缓道,“我这就走,更深露重,你也早点去睡。” 林仙儿犹豫道,“你等等,我有一句话要告诉你。” “是什么?” “梅花盗就是在那片梅林里杀了秦孝仪的儿子,你下次再来时,千万不要走那里,我听人说他总是很喜欢在一个地方杀人的。” 游龙生眼里闪出光来,点点头,头也不回地走了。 上官雪儿听到林仙儿的脚步声也逐渐变轻,才翻了个大大的白眼。 燕十三问道,“你怎么了?” 上官雪儿道,“我有点恶心。” “你不该吃那个鸡腿。” 上官雪儿呸了一声,道,“你难道看不出?林仙儿是故意要叫游龙生去那片梅林里的,她越是那样说,游龙生就越想去。” 燕十三道,“哦。” 哦的意思就是——关我屁事。 因为他既不认识林仙儿,也不认识游龙生。 上官雪儿看出来了,道,“林仙儿就是江湖第一美人,游龙生就是藏剑山庄的新庄主。” 他们的名字燕十三虽不清楚,他们的事情却已在桥上的谈话中暴露出来,所以燕十三还是无动于衷。 上官雪儿道,“难道你连一点想法都没有?” 燕十三道,“有一点。” “是什么?” “游龙生很可能是个傻子。” 上官雪儿道,“这个我也看出来了,我还看出林仙儿不是什么好东西,就算她要嫁给杀死梅花盗的人,也一定……” 话说到这里,上官雪儿突然顿住了。 燕十三也怔住。 因为他们突然发现沈百终就是来杀梅花盗的,而他们也都认为沈百终一定能杀死梅花盗。 上官雪儿跳了起来,道,“她竟然想嫁给沈百终?她哪里来的脸?” 燕十三道,“她应该确实有很漂亮的脸。” 上官雪儿深吸一口气,踏过岸边的青石,狠狠踢了一脚雪堆,又走到路上,四处望了望,来回走了几圈,才道,“这里好像是冷香小筑。” 冷香小筑就是李寻欢原来住的地方,现在已被龙啸云分给了林仙儿。 看来上官雪儿确实已打听出许多东西。 “我要快点回去。”上官雪儿继续道,“林仙儿和别人约会的消息,她要游龙生去死的消息,我都要告诉……” “你要告诉谁?” 春风般的声音再次响起,好像贴着上官雪儿的耳朵在说,上官雪儿脸上的表情猛地僵硬,像是被一只按住尾巴的兔子。 这声音确实好听极了。 世上有许多男人真的会愿意为它去做任何事。 就比如正制住了燕十三的青魔手伊哭。 第83章 风起 独孤一鹤站在小院里。 他在等上官雪儿。 上官雪儿是个好孩子,平时的日子里,她虽然有些调皮,喜欢做一些谁也想不到的事情,但在练武上,她却是一直都很勤快的。 因为她知道人活在世上,最靠得住的就是自己,要想活得好,受人尊敬,就得有本事才行,武功好的人,最起码可以将命攥在手里。 她已经历了平常人永远不会经历的事情,她也远比别的小孩子懂事。 今天她怎么没有出来? 独孤一鹤摸摸胡子,又摸摸剑鞘,左转了一圈,右转了一圈,终于逮住一个小丫鬟,拜托她去叫叫人。 另一间小院里,沈百终也在等燕十三。 他知道燕十三有在夜晚出走的习惯,却不知道他昨天也会去。 燕十三虽总是在晚上出去,但清晨也会起来,等沈百终为他讲述课业后,才会返回去睡一个回笼觉。 又等了一会儿后,沈百终还是没有见到人,于是决定敲敲门。 当然没有人会回应。 等他推开门,走进屋里,一眼就看到了叠得整整齐齐的床铺。 兴云庄的家底是李寻欢的祖辈传下的,即使龙啸云不事生产,也足够他用上很久。 所以这床是雕花床,被褥也是丝绸被,床幔更是又轻又软,只是没有半点躺过后的褶皱。 沈百终立刻伸手摸了摸,指尖连一丝余温都没有。 茶杯呢? 沈百终又走到桌边,捡起一个茶杯对着光看了看。 茶具也没有人用过。 沈百终非但没有放下心来,反而更加担心,因为这里并没有打斗的痕迹,若原因不是下毒,那么人就更难找到。 是谁?谁会对燕十三下手? 是不是宫九? 他是不是又想做一些奇怪的事情?他是不是又有什么阴谋? 如果不是宫九,那么是不是梅花盗? 沈百终大步踏出门去,径直走向院外。 后半夜的大雪已将所有线索覆盖,即使是牵一条嗅觉最好的狗来,也闻不出半点东西。 人,这件事只有从人上着手。 兴云庄的每个人,都是线索! 就在沈百终快要走到主厅时,一个人突然在背后追上他,急道,“沈百终!你有没有看到雪儿?” “雪儿?” “雪儿不见了。”独孤一鹤道,“她有没有去找你?” 这句话他本不必问的,因为沈百终的眼睛已告诉他答案。独孤一鹤从没有见到过如此漆黑深沉的眼睛。 沈百终走得很快,声音却缓慢,“燕十三也不见了。” “燕十三就是那个和你一起的孩子?” “嗯。” 独孤一鹤追问道,“你是什么时候发现这件事的?” “刚才。” 主厅里坐着许多人。 这些人都是今天才到的。 尚且年轻的少年游侠以游龙生为一派,坐在桌子左边,成名已久的江湖豪杰以赵正义为一派,坐在桌子右边。 坐在正中间的是陆小凤,他的脸上挂着八百年也难有一次的假笑,好像是有人用凿子凿出来的雕像。 他觉得这里的人一个比一个讨厌,每个人到他身边来,都只说一些讨好恭维话,虚伪又无聊,简直让人恶心。 偏偏他又走不了,只有在这里坐着,任由一些陆大侠啊豪杰啊义气啊的话飘在耳边。 陆小凤看见沈百终,眼前一亮,刚要说话,就闭上了嘴。 因为他已看出沈百终有话要说。 满大厅叽叽喳喳的人,看到沈百终来了,一个个都变得好像鹌鹑,缩起脖子来气也不敢吭一声。 不但不敢说话,简直连看也不敢看他。 沈百终盯着龙啸云,道,“你知不知道自己的庄子里来了多少人?” 龙啸云道,“这,门口也许会有登记。” 沈百终点点头,继续道,“庄子里有没有丫鬟小厮出去?” 龙啸云道,“这件事要问林仙儿。” “你能不能去请她过来?”沈百终问道。 龙啸云不敢拒绝。 沈百终又看着满厅的人,缓缓道,“你们能不能都在这里等着?” 赵正义抢先道,“我们岂会不配合?您尽管吩咐。” 秦孝仪也抢着道,“就算天塌了,我们也不会走。” 你看他坐在椅上的样子,哪里会想到他才刚刚死了儿子。你再看他那副样子,哪里有铁胆? 陆小凤窜起来,到了沈百终身边,悄声道,“发生什么事了?” “燕十三和雪儿不见了。”独孤一鹤从门后走出,皱眉道,“他们绝不会自己偷跑的。” 陆小凤道,“嗯!” “所以我们要找出线索来。” 陆小凤道,“他们是什么时候不见的?” 沈百终道,“我们虽然是在早上发现这件事的,可他们消失的时间一定是在夜里,因为燕十三的剑也……” “他的剑也消失了,一定是他自己拿走的。”陆小凤道,“绑走他们的人应该并不会去偷这一把剑!” 陆小凤也知道燕十三的习惯。 沈百终沉默良久,突然道,“我去叫人,叫锦衣卫的人来。” “能带走这两个孩子的人,一定对兴云庄很熟悉。”沈百终冷冷道,“每个人都要审!” 到了这种地步,沈百终的表情竟还是很平静,陆小凤虽总是喜欢说他很呆,但那种呆也是不一样的,这只是因为他经历过太多的大风大浪,已没有什么事可以轻易调动他的情绪。 每个人都审一遍,似乎很麻烦,但现在确实已没有更好的法子。 沈百终转过身,刚要走,就看见远处扑来的一抹人影。 人还没到,香气就已经到了。 林仙儿脸色苍白,一路跌跌撞撞,脚步轻浮,好像生了大病,一头就要栽倒。 栽倒在沈百终怀里。 陆小凤看了看沈百终,又看了看独孤一鹤,勉强伸出手来扶住她。 “你怎么了?” 林仙儿倒在陆小凤怀里,竟好像倒在情人怀里一般,咬着嘴唇,脸颊处也快速红润起来。 她确实很漂亮。 最重要的是,林仙儿从不会叫男人为难,她喜欢征服男人,更喜欢看男人为自己送命,所以她一定要把握住男人的心,让他们心甘情愿。 她已把这项本领锻炼得很好,她的眼睛,她的腰,她的腿,每一处地方都会说话,都能表达一种态度。 林仙儿很快就道,“陆大侠,我,我的武功已经……” 她知道自己若在说正事时,表达出对男人的痴迷,就会显得更加动人,而若能表现出克制的情绪,就会更显出她自己的性格来——一个温柔又坚强的美人,总是要比单纯的美人要好,对不对? 陆小凤立刻追问道,“你的武功怎么了?” 林仙儿垂下头道,“我已没有武功了。” “你怎么会……” 林仙儿抢着道,“昨夜里我睡不着,在园子里闲逛,突然有一个人把我掳了去,要对我,对我……我当然并没有就范,因为我早已有了,有了心上人。要我那样,还不如死了痛快。” 这话说得巧妙极了。 陆小凤以为她在指沈百终,沈百终以为她在说陆小凤,大厅里正竖着耳朵的游龙生,就当然以为她在说自己。 她总有法子让所有人都多想的。 “他见我不从,就废了我的武功,好叫我抵抗起来动作变弱一些,幸好这时他被别的动静吸引,才叫我逃出来。” “我躲在密道里,不知不觉痛昏过去,今早才出来,没想到就听到了那两个孩子失踪的消息。”林仙儿美丽的眼睛里已有泪水,“昨夜的动静是不是就是他们发出的?他们是不是为了救我才那样做的?” 陆小凤道,“你不要急,那人长什么样子?” “他很高,穿件绿袍子,眼珠也是绿色的,就连眼白也是绿色。”林仙儿颤抖道,“他还带着一顶大帽子,他简直不是人,是恶鬼!” “青魔手伊哭!”陆小凤失声道,“他怎么会在这里?” 林仙儿流泪道,“你一定要救救他们,那两个孩子……” 陆小凤柔声道,“我们会的,肯定会的。” 他已觉得自己有些苛刻,用直觉来分人本就很容易出错的,和这满屋子伪君子比起来,林仙儿实在既善良、又温柔。 也许她出现在南王府的地牢里,真的是个巧合。 沈百终听完他们的对话,才道,“伊哭用毒,他的轻功并不高明。” 独孤一鹤也道,“不错,这人的轻功不好,孩子一定还在这里。” 沈百终立刻转身,重新走进主厅,只吐出一个字来,“问。” 就在这时,李寻欢带着铁传甲一齐踏进门去,坐在了龙啸云身边。 “大哥,这里发生了什么事?” 他一开口,就在咳嗽,显然昨晚又喝了许多酒。 龙啸云眼神闪了闪,道,“这里丢了两个小孩子。” 李寻欢皱眉道,“小孩子?” “就是沈大人带来的那两个小孩子。” 李寻欢本来只认得上官雪儿,听他这么一说,立刻想起昨晚见过的那个少年——那个年纪虽小,却已经是个剑客的少年。 “他们是何时丢的?”李寻欢追问道,“现在有什么线索?” 龙啸云叹了口气,道,“是青魔手伊哭。” “伊哭?” 李寻欢不说话,他并不认识伊哭。伊哭若是绑了孩子,他也根本不知道原因。 沈百终安排好事情,才一步步走到李寻欢面前。 李寻欢微笑道,“你好。” 沈百终道,“……这里曾经是你的家。” 李寻欢将痛苦隐藏起来,道,“嗯。” “你知不知道这里有什么可以藏身的地方?” 龙啸云突然道,“这里的后院有一口井,阁楼上……” 沈百终冷冷道,“我并没有在问你。” 龙啸云的脸色由白转红,勉强笑了笑,闭上嘴。 李寻欢叹了口气,道,“这里可以藏住孩子的地方并不少,但能藏下青魔手的地方却并不多,也许只有三两处。” 沈百终道,“……你说。” 李寻欢道,“后厨里曾有一个用来冻菜的暗窖,假山后本有一个密室,虽已被封,却也能够打开,梅林里的亭子顶也有空处。” 沈百终问道,“没了?” 李寻欢道,“嗯。” “好。” 沈百终往外走了几步,突然又停下,慢慢道,“你也出来找。” 李寻欢笑了笑,道,“我可以出来?” “嗯。” “那么铁传甲……” “也可以。” 铁传甲看着李寻欢逐渐走出去的背影,很快跟在他身后,脸上露出了一个欣慰的笑容。 他在前几天还觉得少爷回到中原来,并不是一件好事,这里留给他的只有痛苦与失望,他能感觉到的,也只有整整十年带来的痛苦变化,即使是回来看一眼……看一眼她,也根本没有半点用处。 现在铁传甲想到阿飞,想到沈百终,只觉得李寻欢的旅程也许还有好事,他的身体也许还有救。 第84章 怜花宝典 雪停。 雪终于停了。 李寻欢一步步走在雪花上,低头看着地上的泥泞发呆。 他已陪着沈百终找过了暗窖、假山与亭子,而这些地方当然是一个人都没有的。 沈百终看过这些地方后,就转身去了冷香小筑,人在哪里丢的,他就要去哪里找。他并不相信林仙儿的话,所以他一定要去看看。 铁传甲突然道,“这里总算清净了。” 李寻欢知道他在转移自己的注意力,配合道,“嗯。” 所有人都在大厅里等着,梅园自然没有人,兴云庄的热闹总算暂时结束,这里终于变得更像昔日的“李园”一点。 想到这里,李寻欢不由叹了口气,把头缓缓抬起来,看向林诗音所在的小楼。 那座小楼在十年前就是那样的,现在也一样,里面的人呢?人有没有变?她是不是还是喜欢在冬日赏梅? 铁传甲皱起眉,心里已把自己骂了十七八遍,只恨自己不会说话,简直是哪壶不开提哪壶。 “你在看什么?” 阿飞从一棵树后走出,静静地看着李寻欢。 李寻欢喜道,“你怎么在这里?我以为你……” 阿飞道,“我本来正在吃早餐,突然有人叫我出去。” “嗯。” “他说沈大人要所有人去正厅。” “嗯。” 阿飞继续道,“我们走到半路时,就遇见了他。” 李寻欢笑了,道,“他一定对你说,你不用去那里,对不对?” “是。”阿飞点点头,“他叫我来找你,看住你,不准你做出什么错事。” 李寻欢还没有说话,阿飞就问道,“沈百终为什么要我看住你?你会做出什么错事来?” 李寻欢叹道,“我这一辈子已做过很多对不起别人的事,再多一件也是有可能的……” 阿飞忍不住问道,“你究竟做过什么事?他为什么会对你生气?” 李寻欢道,“我有一件事没听他的话。” 是什么事? 这句话阿飞很想问出来,但他还是没有,因为他已看出李寻欢并不想说。 阿飞绝不会逼迫自己的朋友,他知道人在做自己不愿意的事时有多痛苦,他知道这种感觉,也早已下定决心不让别人体会。 “你要去哪里?”阿飞道,“我们一起去。” 李寻欢道,“我,我不知道,我只想在这里站一会儿。” 阿飞道,“那么我们就站着。” 李寻欢暗叹一声,阿飞一定已看出这里的人都是什么德行,也一定看出他们都不喜欢自己,所以才这样担心。 “站着有什么意思?”李寻欢笑道,“我突然不想站着了,我们去转一转,找找那两个孩子,好不好?” 阿飞道,“什么孩子?” 李寻欢这才发现他什么都不知道,“就是跟着沈百终的那两个孩子。” “他们怎么了?” “他们今早失踪了。” 阿飞道,“他们会不会是自己走的?” 李寻欢道,“我们在路上说,不要浪费时间。” “哦。” 铁传甲总算松了口气,他知道李寻欢一直在雕刻林诗音的木雕,也知道李寻欢一直在思念她,可他实在不愿意让李寻欢见到林诗音。 就连李寻欢看着那小楼,铁传甲都会心悸。 那对两个人都只是一种伤害…… 他们不见面会很痛苦,难道见了面就会更好么? ———————————— 小楼上。 一枝梅花插在瓶中,静静开着。 这枝梅花开得很好,和外面的一样好。 林诗音也很喜欢它,因为它是龙小云为她采的,她就像天下大多数母亲那样爱着自己的孩子,每当别人提到龙小云时,她都是骄傲的、开心的,因为他已是她的血、她的肉、是她生命的寄托。 自从嫁给龙啸云以后,她已经很少去园子里赏梅了,她更喜欢坐在自己的小楼里,哪里也不去,谁也不见,什么话也不听。 若要赏梅,她只需看瓶子中的一枝就已足够。 她的生命,已随着十年前的那道背影一起消失了。 支撑她活下去的,究竟是什么? 林诗音没有想过这问题,她也并不敢想,她只是坐在椅上为龙小云补衣服。 一针一线……一针一线…… 时间就在这针线里流逝…… 这十年,她是不是就是这样度过的? 门外突然有了动静。 “谁?” 门外无人应答。 林诗音拿起桌上的剪刀,握在手里,一小步一小步走过去,轻轻抚上木门。 “是我。” 林诗音松了口气,慢慢打开门,笑道,“仙儿,你怎么来了?” 林仙儿一见到林诗音,就哭了出来。 只见她衣衫凌乱,云鬓不整,衣裙上处处是泥水,神情更是憔悴,显然承受着莫大的痛苦。 “你怎么了?”林诗音急道,“你受伤了?是谁干的?” 林仙儿扑进林诗音怀里,痛苦道,“姐姐,我,我已成了废人。” “废人?” “我和小云一样了!”林仙儿道,“我被,我被青魔手伊哭废了武功。” 林诗音颤抖道,“怎么会这样?他为什么要对你动手?” 林仙儿道,“我也不知道,也许,也许他是想对我做出那种事……他不是人,是个魔鬼!” 林诗音道,“他怎么敢!你们有没有捉住他?” “我们还没有找到人。”林仙儿目中流出泪来,泣不成声,“姐姐,我来这里,并不是要向你诉苦的,我只想告诉你一件事,你一定要小心,他一次不得手,也许就会再来的!” “再来?” “她再来时,也许就不是要找我了!”林仙儿道,“你一定要小心,我只有你一个姐姐,我们虽不是亲生姐妹,但我,我早就把你当成亲人。” “我一定会的,你快躺下睡一会儿,我去替你打些热水来。” 林仙儿听话坐下,垂着头,捏紧衣角,看着林诗音忙碌的身影,突然轻轻道,“我与别人还有约会,就不在这里留下了,姐姐你小心就好。” “约会?”林诗音担心道,“就算有约会,也要先安顿好自己才是。” 林仙儿捂住脸,指缝里透出一片粉色,道,“他,他是不会嫌弃我的,我知道他不会的。” 这样的姿态,谁能看不出她在想什么?谁能看不出她有了心上人? 林诗音脸上露出微笑来,抚上林仙儿的头发,柔声道,“仙儿长大了,真好。” 林仙儿道,“我知道他一定会保护我的,在他身边,我什么都不会怕,因为,因为他的飞刀是那样厉害……” 林诗音脸色苍白,只觉得一道晴天霹雳打在自己头上,将自己震成好几片,连话也听不清了。 “谁?他是谁?谁的飞刀?” 林仙儿喃喃道,“就是他呀,小李飞刀,例无虚发,就是他呀……” “哪个小李飞刀?”林诗音的右手紧紧握住左手,几乎要将它折断。 “就是,就是李寻欢呀。”林仙儿的脸红得就像一颗苹果,可她的脸却要比苹果还娇嫩,苹果也绝不会有她这样动人的美丽与香气。 她还年轻,她还有许多许多的时间,林诗音却已经老了。 她不由想起了很久很久以前的日子,那个时候她还过得很快乐,很幸福,她也像林仙儿那样年轻…… 虽然年轻,那时候她却已觉得自己活得很满足。 每到下雪时,她就会和李寻欢一起赏梅,一起吟诗,他们还会依偎在一起看漫无边际的苍穹。 他们永远是那样的懂得彼此。 可是现在呢?现在她已经是龙啸云的妻子,已经有了自己的孩子,她怎么可以去想李寻欢? 那样不仅侮辱了龙啸云,简直也是在侮辱她自己! 李寻欢与谁在一起,和林诗音又有什么关系? 等到林诗音终于流出泪时,林仙儿已经走了。 她甚至不知道林仙儿是什么时候走的,就像她也不知道龙小云是何时来的。 龙小云穿着一件红色的衣服,安静站在阴影里,替自己的母亲点上了一盏灯。 “云儿?是你么?” 龙小云不说话,只用一双眼睛狠狠凝视着窗外,好像是一只随时要蛰人的毒蝎。 “云儿?云儿过来。”林诗音勉强笑道,“你好些了么?” 龙小云终于挤出一个微笑来,道,“我已经好很多了,母亲。” 林诗音走过去,蹲下,搂住他,柔声道,“你有没有吃晚饭?” 龙小云摇摇头,道,“我没有胃口。” 林诗音道,“你以前总是很喜欢吃虾球的,我去给你炸一些好不好?” 龙小云不开口,把头靠在了林诗音的肩膀上。 林诗音轻轻道,“你以前总是要吃许多碗饭的,今天怎么会没有胃口呢?难道有什么烦心事?” 龙小云嘶声道,“我怎么会吃得下?我的武功……” 说到这里,他就闭了嘴。 他总算还有一点好处——他总算还把自己当作一个人,当作一个母亲的儿子。 林诗音痛苦地将他抱紧,已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生活为什么总是如此痛苦? 大家的生活是不是一样痛苦? 真正快乐的人又在哪里…… ———————————— 林仙儿觉得很愉快。 她走在梅林中的雪地上,就好像走在云端一样高贵,她的脸上虽然没有表情,却比任何人都要温柔。 她虽有仙女一般的外表,却有比魔鬼还可怕的心。 她看到别人痛苦,自己就会觉得兴奋、觉得快乐,现在她已几乎要燃烧起来。 这不仅是因为她刚刚才欺骗了林诗音,更因为她已有了新的目标。 她喜欢男人,喜欢有趣的男人,只要是男人,她就喜欢。美丑胖瘦、年纪老幼,全无关系。 陆小凤很好,李寻欢也很好,沈百终更是不错。 就连那个像狼一样跟着李寻欢的少年,她也想勾引勾引。 只要这四个男人到手,江湖里就没有她去不了的地方。 九公子又算得了什么呢?就算他还想要威胁自己,叫自己继续为他做事,也不再有可能了。 林仙儿吃吃地笑了起来,就像一个孩子看到糖那样愉快,她知道林诗音已被自己打动。 她的儿子、她的姐妹,都已被人废了武功,她还有什么理由不拿出那本《怜花宝鉴》呢? 等自己拿到宝鉴,又怎么会把它给九公子? 林仙儿想跟着沈百终回京。 她已觉得皇后这个位子不错。 她确实该有这样的自信。 至今为止,还没有任何一个男人能够拒绝她。他们即使心里瞧不起她,但身体上却也会总为她折服的。 林仙儿哼着歌,转进了廊下。 她怎么会不快乐? 她已把痛苦都交给别人来承受,这样的人,也许会永远快乐下去…… 这样看来,痛苦是不是也是好事? 第85章 小楼 “你饿不饿?” “有一点。” 上官雪儿摸了摸肚子,啪的一下躺倒在地,缓缓吐出一口气。 燕十三看了她一眼。 “我们继续呆下去,也许只能吃到自己的衣服。”上官雪儿歪着脖子,费劲去看自己的脚,“我的鞋是皮子做的,煮一煮大概可以吃。” “可是我们没有锅。”上官雪儿道,“我们也没有水。也许在饿死之前我们会先渴死。” 燕十三没说话。 他并不想回答废话。 上官雪儿又道,“他们为什么不杀我们?为什么要关着我们?” 燕十三道,“我认为有两个原因。” “你说。” “第一,他们要折磨我们,想让我们饿死在这里。” “第二呢?” “他们有极重要隐秘的计划,害怕我们将它泄露出去,所以要暂时关住我们。”燕十三冷冷道,“等我们可以出去时,他们的计划自然早已成功,也就不在乎我们了。” 上官雪儿道,“杀了我们也一样的。” “他们害怕沈百终。”燕十三道,“他们不敢,只要他们不敢,我们就很安全。” 上官雪儿看不见燕十三,事实上,这里漆黑一片,她是什么都瞧不见的,但她还是听出一种情绪,立刻道,“你好像很沮丧。” “你是不是觉得很丢脸?”上官雪儿问道,“我们还小,武功总不会太高的,被抓到这里来并不丢人。” 燕十三冷笑道,“江湖里没有孩子,江湖里只有人,你若是把自己当作孩子,就一定会死得很快。” 上官雪儿一点也不生气,她知道有一种人就是对自己要求很高的,他们生来如此,除非发生大的变故,很难改变。 燕十三显然就是那一种人。 就在这时,石门突然打开一条缝隙,照进一束白光来。 上官雪儿立刻瞪大眼睛去看,想看清外面是谁,只可惜她的眼睛并不允许。 人在黑暗中呆久了,在接触到光明的一瞬间,只会觉得刺眼,而且流出泪来,想要看清东西实在太难。 燕十三也一样。 他的眼睛瞪得更大,流出泪来的时间也比上官雪儿更早。 在他的眼睛有用之前,就闻到了一阵香气。 林仙儿合上门,端着一盏灯跪坐在二人面前。 “你们饿不饿?”林仙儿柔声道,“我给你们带了一些包子,还有蛋汤。” 漆木食盒里确实放着好几个香气腾腾的热包子,还有两碗很好看的蔬菜蛋花汤。这些东西对任何一个饥饿的人来讲都充满诱惑。 上官雪儿终于能瞧见她,立刻冷笑道,“你莫非想要告诉我们,你是被那个人胁迫的?” 林仙儿道,“你们可能不知道他的名字,他就是青魔手伊哭!他在兵器谱上排名第九,我……我是不怕死的,可他用来逼迫我的并不是死亡。” 燕十三道,“是什么?” 上官雪儿懂了,所以她看着林仙儿的眼神立刻柔和了一点。 “你知不知道他要做什么?” 林仙儿摇摇头,道,“他想要一样东西,但这样东西是什么,没有人知道。” 燕十三皱眉道,“我们在哪里?” 林仙儿道,“我们还在兴云庄里。” 燕十三道,“兴云庄的哪里?” 林仙儿垂下头,低声道,“我不能说,我若是说了,他就会,就会,不仅是我,连姐姐也……” 上官雪儿道,“你的姐姐就是林诗音?” “嗯。” “哦。”上官雪儿干巴巴地应了一声,眨眨眼,疑惑道,“那你进来有什么用?你能为我们做什么?” 林仙儿轻声道,“我至少可以替你们送一些消息出去,我可以趁伊哭不注意时把这消息给沈百终。” 一提到沈百终,上官雪儿的心就提了起来,好像一只被人揪住尾巴的猫,浑身不对劲。 但她面上却还是淡淡的,只道,“好,我这里有一件东西,你替我交给他。” 上官雪儿从衣袖上扯下一块布来,递给林仙儿,“你一定要替我们告诉他,让他能尽快解决伊哭!” 林仙儿点点头,柔声道,“我会的,我一定会的,这件事是我对不起你们,等你们出去,我,我一定尽全力补偿你们!” 上官雪儿道,“好,你走吧,我相信你。” 等林仙儿走了,上官雪儿立刻起身,跑到了墙角,捧来一只蚂蚁放在包子上。 蚂蚁咬了包子好几口。 燕十三道,“怎么样?” 上官雪儿道,“它还没有死,这一定不是烈毒。” “不是烈毒?” 上官雪儿一手一个包子,塞给燕十三一个,道,“她若下了毒,一定是慢性的,不管它是什么,等我们出去,霍老爷子都一定可以给我们解的。” 她继续道,“我们最起码不能饿死!” “你不相信林仙儿。”燕十三道。 “你相信她?” 燕十三不否认,道,“她看起来很亲切,也很柔弱。” 上官雪儿翻了个白眼,道,“所以你真的是个男人。” “哦?” “你应该相信我。”上官雪儿道,“我的姐姐就是这样的,她看起来既天真、又温柔,谁也不会讨厌她的,但她最后骗了至少四个男人,而且害死其中一个,让另一个进了牢里。” 燕十三道,“……哦。” ———————————— “我已经从霍香那里取来药。他老人家也还很生气。” “嗯。” 陆小凤看看他,叹了口气,轻声道,“事已至此,似乎不会有什么变化。” “嗯。” “将他们掳去的人,若是有心,雪儿和十三自然就会立刻被杀死,若是无意,他就一定对你我有所图谋。” “没错。” 陆小凤总算松了口气,因为沈百终终于多说了一个字,要他这种人多说一个字,都实在是很难得,能多说点话,总算还能证明一些事——他还有理智。 陆小凤和沈百终在雪里走了几步,脸色就变了。 他突然嗅到了血腥气。 陆小凤深深叹了口气,道,“你已经有很久没有流血了。” 沈百终低头看看自己的手。 鲜血从他的掌心流下,一串串滴在雪里,好像红色的玛瑙,红的动人而又漂亮。 血的颜色确实是很好看的。 血就是生命,谁也离不了。 沈百终确实已很久没有流过血,在他武功大成后,本就很难受伤——除非是他自己伤害自己。 陆小凤道,“我知道你面上看起来冷静,心里却是很着急的。” 沈百终竟然笑了笑,道,“你是对的,你总是很了解我。” 陆小凤也笑了,道,“我知道我们还有一个地方没有去找过。” 沈百终道,“如果雪儿和十三在那里,就说明整个兴云庄都有问题。” “是。” “去那里找人的一定不能是我们。”陆小凤继续道,“我们要等,等他们自己露出马脚,这样才最安全。因为我们根本不知道他们要什么!” “我们只要去了,就会打草惊蛇。” “所以你已让龙啸云以为我们在怀疑大厅里的人。”陆小凤沉思道,“这是不是就是林仙儿叫青魔手来做挡箭牌的原因?她会不会也要人来转移我们的注意力?她有没有说真话?” 沈百终道,“她似乎喜欢你。” 陆小凤吓了一跳,摆手道,“她难道不是喜欢你?” 沈百终皱眉道,“她扑进你的怀里,还说自己有心上人,为什么不是在指你?你甚至和她一起被关在南王府里相处过一段日子。” 陆小凤竟无法辩解,苦笑道,“你是不是总把我的魅力想得太多?” 沈百终自然道,“你本就很有魅力,什么人喜欢你都不奇怪。” 他说这句话的样子倒好像在说太阳从东边升起来。 陆小凤道,“我并不喜欢她。” “我知道。”沈百终道,“你曾说过,你总觉得她不对劲。” “现在我倒是觉得她还不错。”陆小凤道,“她看起来很温柔,很亲切,也很天真……” 沈百终冷冷道,“你对上官飞燕也是这样的感觉。” 陆小凤立刻闭上嘴,把自己当作扎紧的口袋,连气也不往外出了。 沈百终继续道,“你千万别丢人。被她那样的女人骗到,还不如去跳河。” 陆小凤咳嗽几声,还没开口,沈百终就继续道,“是那种我并不会去捞你的河。” 陆小凤彻底住了嘴。 ———————————— 阿飞道,“我们又回来了。” 李寻欢道,“嗯。” “我们接下来去哪里?”阿飞道,“我们已把所有地方都找过一遍。” 李寻欢叹了口气,忍不住看向小楼。 他心里很清楚,这偌大的兴云庄,只有一处地方没有人去过。 沈百终没有去的原因他很清楚,可他自己却该去的。 他虽然并不敢见林诗音,也并不该去见,但若是为了朋友,也只能去。 沈百终虽没有要求他,李寻欢却已决定为他做这件事。 只有李寻欢去了那里,才不会让别人起疑。他本就是这里的原主人,他是龙啸云的结拜兄弟,更是林诗音的表哥。 “我,我要去那个地方看一看。”李寻欢笑道,“你能不能在这里等等我?” 阿飞看着他,一双黑色的眼睛冷静如冰,“沈百终说你会做错事。” 李寻欢道,“每个人都会做错事的。” 阿飞道,“嗯。” “所以你并不能一直看着我,我也不会永远都不犯错。” 阿飞道,“嗯。” 李寻欢知道这是一个很固执的少年,更是一个很好的朋友,柔声道,“我一定要去做这件事,你能不能明白?” 阿飞沉默良久,才点点头。 李寻欢继续道,“谢谢你,等我出来,一定请你去喝酒。” 阿飞道,“我请你。” 李寻欢大笑道,“好!你等着。我要喝好酒。” “嗯。” 等李寻欢上楼去,阿飞还是站在楼下等着,他不知道李寻欢会遇到什么,也不知道李寻欢到底在做什么,但他已决定用生命去捍卫这件事。 他的母亲曾经说过几句话——她叫阿飞永远也别受人好处,永远也别信任别人。 但是阿飞已觉得这些话并不正确。 他遇到了李寻欢,还遇到了沈百终。 他们并不是坏人。 他们的性格虽不相同,阿飞却都很喜欢,这让他觉得人类是有好处的,他的母亲也许只是遇不到对的人而已。 遇到对的人有多么困难? 将一辈子的好运气都用上,也许还是没有法子的。 李寻欢慢慢踏上楼梯,每一步都好像走在自己心里,走在刀尖上,等他看到林诗音时,更是已经心碎。 李寻欢勉强笑道,“大嫂。” 林诗音摔碎了茶碗,颤抖道,“你,你来做什么?你为什么还要回来?” 第86章 陷害 小楼的房间素雅、洁净,带着一种谁也无法形容的冷清感,就好像她的主人一样幽怨美丽。 林诗音收拾好地上的碎片,坐在了离李寻欢最远的一张凳子上。 他们曾经那样亲密,现在却还比不上陌生人。 隔在两人中间的桌椅,如同山川江河一样划开土地,小小的几步路,实在遥远得过分。 ——大嫂。 这是多么可怕的称呼? 李寻欢努力做出一副冰冷的样子来,缓缓道,“我来这里只是为了一件事,等这件事解决,我立刻就走!” 林诗音道,“你为了什么来?” 李寻欢坐下,道,“为了那两个孩子。” 林诗音瞪着他道,“我这里并没有地方藏起那两个孩子,我也根本不会去藏住他们。” 李寻欢道,“兴云庄只有这里还未被人找过,你能不能仔细想想?” “想什么?” 李寻欢几乎不敢去看她美丽、憔悴的面容,只有用眼睛死死地盯住房门前的珠帘,才能稍微扼制住自己内心的痛苦。 “想想这十年来,这小楼里有没有建过什么密室,动过什么家具。” 林诗音的脸色变了,颤声道,“你在怀疑我……” 李寻欢道,“我,我只是要你想一想,别人也是可以在这里做些什么的。” 林诗音沉默良久,缓缓道,“那两个孩子失踪的那一天,仙儿倒是来过我的房间,但她很快就走了。” 李寻欢嘴唇一动,刚想再问,林诗音就主动道,“至于在这里住过的,只有云儿罢了。” “嗯。”李寻欢点头道,“你能不能多留意几分?上官雪儿和燕十三都是很聪明的孩子,他们若是被关在这里,一定会闹出些动静来……” 林诗音安静地看着他,突然道,“你来这里,是不是为了沈百终?” 李寻欢不说话。 林诗音道,“你还记不记得他为什么要与你决裂?你究竟,究竟变成什么样了?” 李寻欢道,“我记得……我当然记得。” “他劝你的话,你总该也还记得的。”林诗音讲出的话还是很冷静,很平淡,她的眼泪却已如珍珠般落下,一串串洒在桌上,滴出许多水迹来,“你不该回来,你也根本不该和龙啸云结拜的。” 李寻欢怔住,道,“你,你在说什么?” 林诗音道,“你知不知道龙啸云很恨你?他绝没有把你当做朋友的,你早就是他的眼中钉、肉中刺,他早就不是你的大哥了。” 李寻欢脸色惨白,手已经死死抓住桌角。 林诗音痛苦道,“我知道,我知道你全都看出来了!当你踏进兴云庄的大门时,你看到他时,你一定就知道了,对不对?” 李寻欢紧闭双眼,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林诗音的话却越来越多,“你不说,只是为了我是不是?你想保全我的家,不想让它被拆散,对不对?” 李寻欢根本不敢睁眼,他只害怕自己一睁眼,就会流出泪来,就会做出让自己后悔一辈子的事情。 “我,你对不对得起我?”林诗音捂住脸,“你知不知道我是怎么度过这十年的?这样的家,根本就不是正常的,你明不明白?” “云儿和龙啸云,他们都只想要你死!”林诗音继续道,“他们根本不会感激你的,他们只会嫉妒你、恨你,哪怕你已把自己的一切都给了他们,他们也绝不会放过你,因为,因为……” 李寻欢突然起身,飞快从窗户跳了出去,跳进梅丛中,闯进夜色里,连头也没有回。 林诗音也终于趴在桌上大哭起来,她知道自己本不该说出这些话的,她也知道这些事李寻欢都知道,可她不能不说,她根本无法控制住自己的感情。 就好像李寻欢只有逃走一样。 他们之间的事,实在太过复杂,太过不幸。 林诗音甚至不敢去问李寻欢有没有爱上林仙儿。 她只害怕自己得到答案。 无论是什么答案,她都害怕。她既害怕李寻欢爱上别人,又害怕他根本无法爱上别人。 就在这时,突然有一道矮小的身影出现在林诗音背后。 这个人当然就是龙小云。 他的目光中已露出可怕的恶毒之意,他已把所有的话都听在耳里,他只是恨,他恨所有人!他恨自己,更恨李寻欢! “云儿……” 等林诗音抬起头时,一眼就看到了坐在自己对面的龙小云。 他坐的位置,正是李寻欢刚刚呆过的地方。 龙小云立刻换上一副天真的面孔,乖巧地看着林诗音,“母亲,你为什么要哭?是不是有人欺负你?” 林诗音拭干眼泪,勉强笑道,“谁能欺负我呢?” 龙小云道,“要是我的武功还在,就能保护母亲了。” 林诗音怔住,沉默良久,才缓缓道,“你,你在催我么?” 龙小云咬牙道,“不是你叫我不要担心的么?你不是说,有办法让我恢复武功?” “我确实说过。”林诗音看着龙小云的眼神就好像在看一个陌生人,她已发现自己实在不了解自己的儿子。 龙小云甜笑道,“那你为什么还不把东西给我?你见了李寻欢,就改主意了么?你是不是想跟着他走?” 林诗音皱眉道,“你怎么能这样想?” “我为什么不能?你心里想着的是谁,难道我会不清楚?”龙小云咯咯笑道,“他来的那天晚上,我已经听到你在哭了。” 他笑得那样开心,就好像是在讲一个笑话,就好像是在给自己的母亲快乐,谁又能从样子看出他究竟在说什么诛心之语? 林诗音的心就好像在被针扎着,连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龙小云看着她,突然道,“你不高兴?你不高兴,我就不说了,我毕竟是你的儿子,你怎么样对我都可以的。” 说完这句话,他就走了出去,轻轻关上门,做足了孝子该做的事。 灯火摇曳。 林诗音呆呆坐在凳上。 过了很久很久,她才站起来,走到卧室里去,又过了有一会儿,她才捧出一个布包来,将其放在桌上,对着它发呆。 门突然开了。 林仙儿轻轻走过来,坐在林诗音身边,道,“姐姐,我来看看你,你怎么了?” 林诗音凄然道,“我没事。” 林仙儿道,“我就是来看看你,我担心你会出什么事,这几天实在是太乱了,你一定要小心些。” 林诗音低低道,“嗯。” 林仙儿搂住她的手臂,柔声道,“我刚才看到小云出去了,不管发生什么事,他都是你的儿子,一定是很在乎你的,你千万不要生他的气。” 林诗音应了一声,她的思维已黏在桌上的布包里,这里面的东西就是《怜花宝鉴》,自从王怜花出海时,等不到李寻欢,把这本秘籍托付给林诗音后,已过去整整十三年。 她那时只觉得李寻欢的武功越高,麻烦就会越多,才把这件事隐瞒下来,只是后面的变故谁也预想不到,时间竟就这样过去。 这本书她本打算就此瞒下来的,可她的儿子、她的妹妹偏又遭遇不幸。 “姐姐,我走了。”林仙儿柔声道,“我明天再来,你好好休息。” 林诗音看着林仙儿,突然想起她的身世,她的父亲只是一个酒鬼、赌鬼,林仙儿完全是凭自己的本事长这么大的,倘若那天自己没有遇到她,她只怕早已跳了崖,又怎么会与自己结义为姐妹…… 她不仅努力,而且善良、聪明,从没有做过一件坏事。 她的心肠又太软。 她爱着的人又是他…… “仙儿,你等一等。”林诗音轻声道,“你看一看这本书,再给云儿讲一讲吧。” 林仙儿偷偷笑起来——她的心里已充满愉快,因为她知道自己的目的达成了。 她要的东西,从来就没有得不到的。 她的指头动了动,极细微、隐蔽得向后动了一下。 谁的指头都会动的,朝哪里动都不稀奇。 只是林仙儿的指头动起来时,珠帘后面就极快地窜出一个人,伸手就要去夺林诗音手里的布包。 这是个绿色的人! 林仙儿大喊道,“伊哭!” 林诗音的脸色立刻变了,等她要收手时,手里却已什么都没有,只能抓住一片空白。 伊哭这个人又高又瘦,简直是根绿色的竹竿,竹竿外面还套着麻袋一样的衣服,就像是一个绿色的鬼魂。 当他动起来的时候,就是鬼魂在索命。 林诗音大惊失色,霍然起身去夺布包。 伊哭冷哼一声,从背后取出一双碧绿色的手来,直直袭向林诗音。 青魔手!谁被青魔手碰到,一定立刻就会死的。 林诗音只觉得他的动作快得吓人,根本来不及闪避,能做的事只有一件,她只有闭上眼睛等死。 人家都说要死的时候,会想起很多事情,燃起许多虚妄来,林诗音的脑海里却只有一个人。 突然有“叮”的一声响起。 刀光一闪而过,不仅击穿了伊哭的青魔手,更直接钉在他的咽喉上。 血花溅出,被李寻欢的衣袖挡住。 他就那样站在林诗音身前,静静地看着伊哭。 伊哭死死瞪着他,眼睛越睁越大,却说不出一句话来,喉咙里堆积着鲜血,只能发出咯咯的声响,紧接着轰然倒地。 林诗音突然道,“你,你怎么会在这里?” 李寻欢自然不会说自己根本就没有走,只是道,“我恰好路过这里,听见一些动静。” 就在这时,门外传来不少动静,突然有人一脚将门踢开,大喝道,“不许动!放开她们!” 赵正义率先闯了进来,喝道,“梅花盗,你总算是让我们抓住了!” 接着又是杂七杂八的人从门口挤进来,全部是江湖上闻名的大侠豪杰,什么公孙摩云、秦孝仪、田七爷直直站了一排。 李寻欢笑道,“阁下倒是来晚了,伊哭已经……” 赵正义连看都没有看地上的伊哭一眼,冷笑道,“伊哭是伊哭,梅花盗是梅花盗,你还想怎么狡辩?” 秦孝仪也怒道,“游龙生已经死了,这是不是都如了你的意?” 李寻欢怔住,道,“游龙生?” 龙啸云缓缓从门外进来,一双眼睛里已满是失望之情,叹道,“唉,我真的没有想到,你已经变了。这十年你到底都经历了什么?怎么会……怎么会……” 赵正义冷笑道,“你不必替他开脱,游龙生说的话你难道忘了么?就是李寻欢约他到梅林里去的!” 林仙儿突然扑通一声倒在地上,目中流出泪来,凄然道,“他死了?他怎么会死?你,你怎么忍心?” 李寻欢反问道,“我忍心做什么?” 林仙儿捂住脸,“就算你,你不高兴我和他在一起说说话,也万不该做出这种事的!” 李寻欢还没有说话,就有至少七八十件暗器朝他打了过来。 第87章 救场 如果沈百终还在兴云庄里,这群人是万万不敢从大厅里出来的。 他们也绝不敢跑到林诗音的小楼里去。 他们敢这么做,只是因为在一个时辰前,沈百终和陆小凤刚刚出了门。 沈百终和陆小凤出门,正是为了替凶手制造一个机会,当他意识到自己只有一次机会时,无论怎样,也会把握住的。 这就是人的心理,无论是谁,也很难摆脱这种侥幸的心理,更何况,林仙儿要做的事情,一定得避开沈百终不可,这机会实在难得。 夜色凄迷,薄雾微微升起,笼罩住整个庄子。 陆小凤摸摸胡子,向左一歪,靠在石狮子上打哈切。 沈百终看了看兴云庄的朱漆大门,慢慢扭转身体,盯着黑漆漆的长街发呆。 陆小凤突然道,“李寻欢呢?” “我已拜托阿飞看住他。” “阿飞?” “嗯。”沈百终点点头,“他是个很认真的人,答应我的事,一定会做到。” 陆小凤道,“我以前从来没听说过李寻欢的家事,我只听说过他的武功。” 这很正常,江湖上传着的故事,永远是关于武功的。 “现在你已知道他的为人。”沈百终淡淡道,“你觉得我的话有没有问题?” 陆小凤道,“你好像对我说过他是个大傻子。” “没错。” 陆小凤叹道,“他的人倒是不傻的,甚至把别人看得很明白,可是做事不够果断,不够快,总是喜欢想太多。他对朋友实在是很够义气,可……” 沈百终冷冷道,“可这些事情实在是恶心人。” 陆小凤已在这几天弄清楚李寻欢的过去,搞明白他们三人的关系,就算是他,也忍不住皱眉。 “龙啸云若是娶不到林诗音,就会因相思病而死。林诗音和李寻欢两情相悦。偏偏龙啸云又救过李寻欢一命。” 沈百终道,“从表面上来看,他必须在大哥的生命和表妹的幸福里选择一个。” 陆小凤道,“嗯。” 沈百终道,“他若是执意要娶林诗音,龙啸云死后,这对新婚夫妇只会愧疚,他们的婚礼会背负上一条人命,即使他们并没有做错任何事。” 若是他们的心肠硬一点,无情一点,一定不会因为龙啸云的死而难过,但他们却都是很重感情的人。 爱情和生命,到底如何选择? “于是他选择了另一条路。”沈百终缓缓道,“他装出一副沉迷酒色的样子,想叫林诗音失望,并且叫龙啸云去陪她,好让他们真心相爱,自己来承受这种痛苦。” 陆小凤道,“若真的有这种结果,倒真的皆大欢喜,他已把整个李园当作嫁妆送了出去,李家数代高官,即使只是钱,也已非常可观,更不要提古董字画……但林诗音好像并没有爱上龙啸云。” 沈百终道,“她的确没有,但她也的确选择了龙啸云。” 陆小凤叹了口气。 “这件事最大的不幸就是,龙啸云虽是李寻欢推给她的,她却接受了。”沈百终道,“她在本质上是一个很柔弱的女人,只懂得顺从。” 陆小凤想起龙小云,教出一个那样的儿子来,母亲的能力实在有些堪忧。 陆小凤突然很庆幸自己从没有经历过这些弯弯绕绕,他的江湖,和他喜欢的女孩子,都是由敢爱和敢恨组成的,他也突然发觉,这件事叫自己来处理,也很难有好结果。 爱情、生命、恩义和心爱之人的幸福与自己的痛苦,早已纠成一团乱麻。 “李寻欢既然肯放弃自己,给他们相处的机会,就已仁至义尽。”沈百终继续道,“林诗音要嫁给谁,就是她自己的事情,她没有爱上龙啸云,不嫁就是,就算龙啸云死了,也和她没有半点关系。” “但她已经嫁了。” “是。”沈百终平静道,“我只是想告诉你,她也有一些错,错在不够坚定,错在不懂得为自己争取。” “嗯。” “我先前说到表面。” “是不是还有内里?” “内里就是龙啸云根本不值得他这样做,而李寻欢眼里却只能看到救命之恩。” 长风吹过沈百终的衣袖,雪已在融化。 天上的云朵层层卷起,遮住月光。 “你以为他看不清楚么?”沈百终疲倦道,“他是小李飞刀,也曾中过探花,不仅见过朝廷的丑恶与勾心斗角,也闯过江湖上的腥风血雨,若是真的看不清楚,早就死了。” 陆小凤沉默片刻,终于明白沈百终对李寻欢的看法。 “龙啸云若真的对林诗音一见钟情,就该去问问别人她是否婚配,是否已有心上人。只是躺在床上喊着自己得了相思病,林诗音就会投怀送抱么?” “他早就知道林诗音和李寻欢的关系了。”陆小凤接道,“或许龙啸云是真的喜欢林诗音,或许只是贪图李园的财产。” 沈百终道,“李寻欢心里清楚,但他只看到救命之恩,他并不去戳破这种心思。当别人对他有了好处,他就投以千百倍的回报,不再管这个人是否卑劣。” “龙啸云……” “龙啸云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小人。”沈百终道,“他现在拥有的所有东西都是李寻欢给的,但李寻欢若是出了事,他只会比谁都开心。他虽凭借李家代代积累的财富换取江湖中的地位,换到的也只不过是一个口口声声正道的龙四爷。” 陆小凤只觉得恶心。 过了很久,他才道,“李寻欢是不是觉得这种人还会变好的?” “但是伤害呢?这种人曾经制造的伤害呢?”沈百终冷冷道,“放下屠刀,就想立地成佛?” 陆小凤苦笑一声,道,“你这倒让我想起霍休和霍天青来了。” “他总是太软弱,不懂得拒绝。”沈百终淡淡道,“即使这种软弱并不是普通意义的软弱,我们也无法再做朋友。” 陆小凤看了沈百终几眼,心里也很清楚,他知道沈百终虽与李寻欢决裂,但到底还是很担心李寻欢。 沈百终其实很容易心软。 两个人谈话间已绕着兴云庄走了半圈,走到了后墙的弄堂里去。 弄堂里的雪已积了很深,白天,阳光照不进来,夜晚,月光也照不进来,照亮这里的只有一点点昏黄的灯光,所以这雪无论如何也化不了。 灯光属于一家小店。 陆小凤笑了笑,道,“我们为什么不去坐一会儿?” 如果和他在一起的是西门吹雪,是左轻侯,或者是别的什么朋友,陆小凤一定不会说这句话。 但是沈百终不一样,陆小凤邀请他去哪里,他都不会嫌弃的。 “老板,我们要一壶茶。” 老板是个侏儒,矮小而且驼背。 他背后的驼峰已经很高,看起来甚至有点可怕。 谁也不知道他为什么在这么晚还没有休息。 也许他是想多赚些钱,也许他是不想睡下,不想面对可悲的未来。 但不管怎样,他都很清醒,而且已开始说话,“我这里只有酒,没有茶。” 陆小凤眨眨眼,道,“那就给我来两壶酒。” 老板慢慢从柜台后面走出来,将手里的抹布放在又破又旧的桌椅上,弯腰从桌下拉出了一个大坛子。 “自己拿。” 陆小凤道,“壶呢?” “自己找。” “酒钱是多少?” 店主终于说了一句“人话”,“你想付钱?” 陆小凤笑了,“我来喝酒,怎么会不给钱?” 老板也笑了笑,他已经很久没有笑,所以笑起来的时候就特别僵硬,好像是一具僵尸。 “我不要钱,我要你们去替我做一件事。”店主慢慢道,“你们快回李园去,去找林诗音住着的小楼,把李寻欢救下来!” 沈百终盯住他,询问道,“救谁?” “救小李飞刀!” ——————————— 小李飞刀怎么会需要别人来救? 只要他手里拿着刀,例无虚发的小李飞刀…… 龙啸云站在李寻欢面前,厉声道,“你怎么会做出这种事来?你简直太令人失望了!” 李寻欢道,“我根本不认识游龙生。” 龙啸云道,“那林仙儿呢?你也不认识她?” 大家纷纷去看瘫倒在地的林仙儿,她哭得那样伤心,谁会相信她不认识李寻欢? 听到龙啸云的话,林仙儿更是用一双饱含痛苦与期待的眼神看着李寻欢。 李寻欢简直要怀疑自己的记忆。 但他还是道,“不认识。” 大家又眼睁睁地看着林仙儿的心碎裂成好几块,流出来的泪溅落好几滴。 龙啸云怒极反笑,道,“好!好!想不到你,你也会对我说谎了,你要是还把我当成大哥,就听我的话……” 一句话还没说完,赵正义等人就如同约好了一般齐齐出手,李寻欢本打算抛出飞刀,却突然被龙啸云挡了一下,只有收手,硬生生抗下了十几个拳头。 他的人也飞了出去,砸在墙上,轰隆一声掉下楼去。 林诗音惊呼一声,立刻要下去看看。 龙啸云挡住她,大声道,“你要干什么?” 林诗音道,“他绝不会是梅花盗!你难道相信他是梅花盗?” 龙啸云沉默了一下,道,“我,我自然是不信的,可是游龙生说……” 林诗音跺脚道,“他说什么,你就信了?只凭一句话,你就要害他?” 赵正义突然向前踏了一步,双手伸出,飞快地点住龙啸云和林诗音的穴道,朗声道,“二位都与这贼人有关系,为了避嫌,就都留在这里吧!” 说完这句话,他就跳下楼去,要去杀人。 林诗音被定在原地,动也动不了,急出许多泪来,只能在心里祈祷,祈祷沈百终快些回来。 庭院中。 李寻欢刚刚掉下去,就又有几个人扑过来。 这几个人的武功虽不太高,对付已经受伤的李寻欢倒绰绰有余,而且他们的手法也并不新颖,只要拉胳膊拽腿,就足够了。 这法子岂不是比点穴要靠谱得多? 赵正义一跃而下,站在许多碎木板上,连一句话都没有说,抬剑就砍。 他好像生怕李寻欢死得不够快,不够好。 叮! 只听叮的一声,突然有一块铁片刺了过来,击在赵正义手里的宝剑上,竟直接把它击飞出去,剑上更是有了裂痕。 围住李寻欢的那几人也赶紧松手,吓得躲到一边去,你叫他们顺风走走还行,遇到事情是万万靠不住的。 李寻欢咳嗽着,抽空看了一眼那把宝剑,称赞道,“好剑,想不到游龙生刚死,他的宝剑就被您老人家给继承了。” 赵正义脸色一变,怒道,“你不要血口喷人!这是,这是……” “这难道是他写了遗书指名要给阁下的?” 阿飞提着剑,虽然很担心李寻欢的伤势,却也忍不住觉得他实在是很乐观。 即使在这样的处境下,他竟然还是很冷静。 秦孝仪走过来,冷冷道,“你和这种人有什么话说?他们若铁了心同流合污,你还以为自己劝得了他们?” 赵正义摇头叹道,“天底下为什么总有这样的人,为什么他们总是不能意识到害人终究害己?” 李寻欢道,“两位倒真是仁义,杀人还要谦让谦让,褒贬一番。” 阿飞道,“这也许是因为他们很喜欢这些轱辘话。” 李寻欢笑了笑,刚想接话,就吐出一口血来,染红半片衣襟。 阿飞一怔,神色更加担心。 田七追上来,面上一喜,急忙道,“你们还等什么?他若是要顾着李寻欢,势必不能保全自己,快动手!” 阿飞握紧剑柄,死死盯着这些人,就好像是一匹狼在守护自己的领地,他已决定就算是两败俱伤,也要将李寻欢带出去。 他现在也终于明白沈百终说的错事是什么意思。 李寻欢就错在以为这些人还有底线。 所以当他遇见这些人,每一件事都有可能成为错事。 公孙摩云快步走过来,道,“快动手!不要生出变端!” 十几个拳头立刻袭向阿飞。 十几把兵器也立刻刺向李寻欢。 就在这时,所有人的动作突然停下,所有人的脸上都划下冷汗来,呆呆地看着小路。 沈百终停下脚步,冷冷道,“你们在做什么?” 第88章 后续 “你看,西门吹雪他有万梅山庄为自己搜罗情报,所以即使整日只知道练剑,也能知道不少东西。” “如果是你的话,不就全靠我了吗?” 陆小凤得意的等着他承认自己的重要性。 然而剑客并不买账,“我又不喜欢追杀别人,要情报有什么用。” “如果你要我帮忙,我该知道的东西你一定会求着我让我知道。” 陆小凤不说话了,他悄悄走快了一点。 上官雪儿是个好孩子,平时的日子里,她虽然有些调皮,喜欢做一些谁也想不到的事情,但在练武上,她却是一直都很勤快的。 因为她知道人活在世上,最靠得住的就是自己,要想活得好,受人尊敬,就得有本事才行,武功好的人,最起码可以将命攥在手里。 龙小云低垂着头,目中露出恶毒的笑意,接着哽咽道,“他还说秦大伯的儿子根本不配请梅二先生看病!我气不过,和他吵了几句,他就叫许多人制住我,然后废了我的武功!” 上官雪儿虽然很好奇,却也没有再问,她知道眼前这人既然和沈百终做过朋友,就一定有过人之处,一定是个很不错的人。 薛衣人一只手举着灯,另一只手阖上门,往前走了走。 在发现他数次给陆小凤救场后,有心人开始蠢蠢欲动,既然他是这样的一个人,我和他做了朋友以后,也有这个待遇,岂不是能在江湖上横着走了? 就像是早晨升起的旭日,哪怕你一直盯着它,想要看到日出的那一刻,可是那一瞬间就只是光芒万丈,太阳就是那么突然地升起,无论什么也扑捉不到。 那是如此辉煌而又迅疾的剑光,只是一霎那,一切就都结束了,好像他根本没有出剑,而从空中落下的叶子全部都在中间开了一道口子。 他好像压根没有意识到是自己脸皮太厚,是在缠着别人说话。 木道人微笑道,“不错。” 叶孤城点点头,又道,“我们现在做什么?” 沈百终努力想了想,试探道,“我请你去喝茶,好不好?” “可以。” 现在是春天,江南正是桃花流水的季节,处处美不胜收。 陆小凤找到他的时候已经是傍晚,到了现在,太阳已经完全落了下去,周围黑乎乎的一片,两个人也不点火把,就这么摸黑走着,武功到了他们这个地步,对光的要求早就不高。 叶孤城穿着白衣,他的脸色也很白,不是苍白也不是惨白,而是白玉一样的白。 他戴着檀香木座的发冠,眼神波澜无惊,像是夜色里的深沉海洋,行走时一点声音也没有发出。 “你这么一说,我还真的觉得西门会这么干。” “他什么也不缺,也从来不求人,如果你要去求他,他也不会答应的。” 石田斋彦左卫门一点也不生气,他也跟着走过去,也跟着坐下,笑道,“阁下难道是在赏荷么?在我的国家,人们总是会赏樱的,赏樱的时候,也总是会喝一些清酒的。” 南王又道,“你也不必担心沈百终,等我儿和他换了身份,武器的主人自然就是我儿,沈百终跪下来给你奉茶也是可以的!” 林仙儿眼睛里发出光来,却还是问道,“若是不成功呢?” 谁也没有看清,一把剑就已经抵在了上官雪儿的脖子上,就连她自己也没察觉。 “对!就是骗一辈子!”上官雪儿气愤地说,“上官丹凤本来就不是什么好人,你以为她会真心喜欢你吗!” “她毕竟是你的姐姐。”陆小凤苦笑着说,“我从没见过有人这么说自己的姐姐。” 皇帝拿起桌上放着的折扇,饶有兴致地将其打开看了看,他很少摆弄这些风雅的东西,这次出门,却给自己带了不少。 据说江湖上的老手都能认出苗疆的毒虫。 司空摘星就是老手。 就像看出那盘百花鸡一样,他一眼就看出这些正在地上爬的毒虫通通来自苗疆。 “骗一辈子?” 上官雪儿吓了一跳,回头看过去才发现陆小凤就站在她身后,似笑非笑地看着她。 “她才不是我的姐姐,我的姐姐只有上官飞燕!” 江湖上的人都知道陆小凤是个麻烦精。 你说他多管闲事吧,确实有这个原因,可更多的情况下其实是各种麻烦事主动主动上门的。 这其中有很多是他的朋友带来的,也有很多是他的朋友帮忙解决的。 陆小凤的朋友多的不得了,但是能为他迅速解决麻烦的朋友却不多,只有两三个。 如果是钱可以解决的问题,那么他会去找江南的花满楼,如果是朝廷那边的麻烦,他可以去找六扇门的金九龄,如果是人的问题…… 众所周知,解决了人也就解决了问题。 要是他去找西门吹雪,那你说不定还能活下来,因为西门吹雪不一定会答应他,就算答应了,你也有时间跑跑路挣扎一下。 如果他是去找贺归停了,那就擦干净脖子等死吧。 这位与剑神齐名,甚至隐隐盖过他的剑客,只有陆小凤一个朋友,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个原因,只要是陆小凤拜托的事情,他就没有不答应的。 你想招惹陆小凤,一定要把事情做的神不知鬼不觉,不能走露半点风声,否则被贺归停知道了,那就是怎么死才算死的漂亮的问题了。 可惜反派总是有些自大的。 ——————————— 陆小凤却在街上急匆匆地走着,没有半点心情欣赏美景,他告别了花满楼,刚把龟孙大老爷从青楼赎出来。 龟孙大老爷在青楼玩乐从来不带钱,就是等着有人来赎他,因为只有他知道大智大通在哪里。如果有人要找大智大通,那一定就得先把龟孙大老爷赎出来才行。 所以各大青楼还挺欢迎他来玩,反正最后总会有人掏钱。 “大智大通就在这里?”陆小凤问。 “当然了,只有我知道他们在哪里,又为什么要骗你,这是看在你给我付了钱的份上才这么干的。” 龟孙大老爷怼他一句,继续七扭八歪的走着,他还没醒酒。 终于在巷子的尽头,出现了一座假山,他钻进去以后不久,里面就传来了大智和大通的声音。 “陆小凤,你知道规矩,一个问题五十两。”大智说。 “无论是什么问题。”大通也紧随其后跟了一句。 “我当然知道。”陆小凤在袖子里掏了掏,掏出一锭银子,扔了进去,“我想知道贺归停在哪?” “在江南。” 这个回答很模糊,可是对陆小凤来说已经足够,既然贺归停在江南,他就能够猜到是什么地方。 “那他在干什么?” “这是第二个问题了。” “好吧好吧。”陆小凤又丢一锭银子进去。 “他刚从南海找叶孤城回来,现在没事可做。” “那可太好了。”陆小凤高兴起来,“我还害怕他正忙。” 大智大通难得在问题之外多说几句话,“我没听说过他拒绝你。” “所有人都知道你是他的朋友。” 陆小凤得意的笑了几声,朋友被夸了他比夸的是自己还要高兴,“我只有这两个问题,再见。” 大智大通说的当然是真的,陆小凤为什么在能处理那么多麻烦后还能活到现在是有原因的,惹了他就等于惹了一大群人。 而贺归停在这一大群人里非常出众,对陆小凤也有求必应,这位剑客虽然冰冷冷的,但似乎脾气很好。 遗憾的是,即使那么多人趋之若鹜,目前也只有陆小凤这么一个成功的例子,剑客对其他人不屑一顾。 就像现在。 “贺归停,这次你一定要救救我!” “我去问了大智大通,他们说你在江南,幸亏我来过你这里,我就猜你在这!” 剑客看他一眼,都没有问是什么事情,直接就拿起了放在桌上的剑,“走。” 陆小凤显然也习惯了他这么雷厉风行,摸着自己的胡子,脚下一打弯儿就跟着走,“你迟早会把我惯坏的,要是我去求西门,说不定得烧掉他的房子才行。” “如果我是西门的话,会让你剃掉胡子。” “!”陆小凤猛地捂住自己的宝贝胡子。 “还有眉毛。” 他又捂住了自己的眉毛。 “除非他能觉得有意思。”陆小凤接上话,“如果是没了毛的陆小鸡,他也许会感兴趣。” 由于时律的临时落脚点在山上,没什么修好的路,所以陆小凤上来的时候没有骑马,下来的时候就更不可能。 “我们这么走下去,到下个城镇去找马还要一段时间,你不打算和我聊天吗?” 陆小凤眼睛一亮,说着什么我就知道你好奇之类的话,竹筒倒豆子一样把自己最近这段时间的经历讲了一遍。 时律这个马甲并不是那种十分传统意义上的剑客,他的话不是十分少,在陆小凤面前就更要多一些。 南王府的后院里挖了一个大池塘,种着许多莲花,每一朵都开得很茂盛,每一片叶子都长得很宽大,红的好像脂粉,绿的好像翡翠,站在桥上时,好像已被这些花朵包围,连吹过来的远风也是香的。 陆小凤觉得有些奇怪,本来是一个王朝的兴替问题,被旁边的人这么一说,反而像是什么混混要债。 偏偏这番话确实描述得很准确。 “我可真是倒霉,这次还连累到了花满楼。” “我听说过花满楼。” “你听说过?”陆小凤摸摸自己的胡子,“他是个很好的人,每个人都这么说,即使看不见,也是个很会生活的人。” “我没有听别人说过他。”剑客抱着剑摇摇头,“我只知道他是江南花家的。” “也是,你不怎么爱和别人聊天,也就我能救一救你这个毛病了。” “我才没有跟着你,我也追不上你,我只是知道你会来找贺归停,所以提前等在这里的。” “你怎么知道我要来找贺归停?”陆小凤觉得这孩子还挺聪明,就想逗逗她,反正天黑了马又不能赶路,明天再出发也不迟。 “因为你打不过那三个人。”上官雪儿用看傻子的眼神看他,“不来找帮手难道等死吗。” 那把剑很锋利,可是上官雪儿都来不及感觉到哪怕那么一丝被带起来的风。 这里没有白发苍苍的老人,也没有辫子姑娘,所以既没有什么故事,也没几个人聊天。 他们的嘴都用来吃菜、喝酒,懒得用来说话,这里这么冷,他们连动一动手都是一种奢望了,哪里还会有精力去聊天? 第89章 小店 天快亮了。 雾气已经散去,黎明的阳光透过门扉照进小屋里来,在地上投出一小块光斑。 昨夜的危机过去,昨夜的人也就四散开来。 陆小凤敲着酒碗在唱歌。 上官雪儿和燕十三都坐得离他很远,雪儿更是已经捂上了耳朵。 只有沈百终还面不改色,也只有他还安稳地呆在陆小凤对面。 小店里没有茶,所以他正端着一个小杯子一口口喝水。 “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陆小凤唱完这两句,总算停下来歇了歇,吃了一块豆干,喝了两盅酒,咂咂嘴,又准备开口。 上官雪儿忍无可忍,道,“你能不能别唱了?” “为什么叫我别唱了?”陆小凤挑眉道,“难道你觉得我唱得不够好?” 陆小凤唱的歌倒很不稀奇,是唐时留下来的太白诗,在喝酒的时候唱也很应景,这本没什么问题。他的声音自然是不差的,当然可以称得上清朗有力,只可惜每个字都不在调上。 这就叫五音不全。 上官雪儿瞪大眼睛,诧异道,“莫非你觉得自己唱得很好听不成?” 陆小凤道,“应该不会太差。” 正在拨弄算盘的孙坨子突然抬头道,“确实不差。你已把垂死的公鸡和驴子这两种动物学得活灵活现。” 沈百终的一口水差点呛住他自己,幸好没有人发现,不然陆小凤只怕又要抗议一小会儿。 上官雪儿一拍手,道,“对了对了,就是驴子叫。” 陆小凤叹口气,喃喃道,“这老板实在不会做生意,这小孩子的嘴也实在讨厌。他们俩个加在一起,简直可以去京城说相声。” 说完这句话,他突然一拍桌子,对着沈百终问道,“你怎么不把这小鬼交给独孤前辈带着?” 沈百终道,“雪儿自己要跟过来的。” 陆小凤立刻扭头,道,“你才刚从地牢里出来,为什么不多和师父呆一会儿?为什么不做个孝顺的徒弟?” 上官雪儿道,“我师父是个很大度,很宽心的人,和你不同,他只要看到我没事就好。” “那么你跟过来要想做什么?” 孙坨子忽然动了,一步步走过来,在陆小凤面前“嘟”的一声,放下一盘牛肉,拾起旁边的抹布,擦起桌子来。 他一动,上官雪儿刚想开的嘴就闭住了,还给陆小凤使了个眼色。 陆小凤装作没看到,微笑道,“你怎么还不说?你的眼睛是不是抽筋了?” “你的眼睛才……” 沈百终打断了她的话,道,“没事,这里可以说。” 上官雪儿立刻变得既乖巧,又温顺,轻声道,“其实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就算我不说,你也一定早就发现林仙儿的不对。” 陆小凤起了兴趣,问道,“难道你已有了证据?” “我没有。”上官雪儿道,“我只不过是觉得恶心。她的笑容实在太假,心思实在太复杂。” 陆小凤知道她因为上官飞燕的原因,对这一类工于心计的女孩子很敏感,所以没有出声反驳。 他自己又何尝会觉得没有问题呢? 林仙儿要瞒过其他男人很容易,要对付陆小凤,还是嫩了一点。 她把陆小凤想得太简单了些。 在陆小凤自己愿意的时候,他还是很清醒的,若是有人能骗过他,那一定是因为这人本就是他的朋友,所以才会叫陆小凤放松警惕,被蒙蔽过去。 林仙儿并不是陆小凤的朋友。 她对每个人都很热情,每个人也都好像很喜欢她,最可怕的是,他们竟都觉得自己有机会,他们都觉得自己才是林仙儿最喜欢的男人。 要做到这种地步,实在很难,要做到这种程度,所需要的心计常人也实在难以想象。 陆小凤夹起一片牛肉,叹息一声,又把它放了下去。 恰好陆小凤混江湖的经验也不是别人可以想象的。 他当然很清楚一个美人,一个江湖第一美人带来的魅力与风险,江湖中最不缺走极端的人,为了林仙儿,他们也许可以做出更无法想象的事情来。 “沈百终,你有没有什么线索?” 沈百终摇摇头。 陆小凤道,“我总觉得青魔手并不是梅花盗。以他的身份和地位,根本没有必要去偷什么东西。” 燕十三突然道,“他的轻功与内力只能称得上一般,最厉害的还是那一双手。他擅长的只不过是毒而已,同等级的高手很轻易就可以制住他。” 上官雪儿也道,“没错,我看他只是被人冤枉的,被当枪使的。” 孙坨子看似在擦桌子,一双耳朵却早已竖了起来,仔细听他们的谈话。就算是他,听到这几句话时,也不由暗赞一声,这两个孩子若不折在江湖里,他日必是一方豪杰。 陆小凤笑了笑,问道,“那你们就来说说自己的看法,好不好?” 上官雪儿一撩斗篷,哼道,“梅花盗一定就是林仙儿!伊哭一定是在为她做事,像他那样已经久不出世的恶人,绝没有人能威胁他。唯一能诱惑他的,只有美色。” “哦。” 燕十三沉思片刻,缓缓道,“我已从别人那里听说了小楼上的事情。” “伊哭出现的时机太过巧合。”燕十三皱眉道,“他简直是撞在了李寻欢的刀下,简直好像是迫不及待地被灭口。” 陆小凤鼓励道,“继续,请。” “林仙儿表示自己爱慕李寻欢,为的是不是刺激伊哭?”燕十三道,“她是不是要伊哭嫉妒,要他疯狂?等到伊哭被感情控制了头脑,无论找到什么能够伤害李寻欢的法子,都会去做的。” 陆小凤鼓掌道,“说得好。” 看来燕十三在北镇抚司实在没有白呆。 沈百终也点头,道,“很有进步。” 就在这时,门上突然响了几声,有人轻声道,“指挥使大人,属下有事禀报。” “进。” 一个高个子男人快步走了进来,轻手轻脚地关好木门,单膝跪下,恭敬道,“林诗音的房里确实少了一个布包,属下正在彻查,今晚一定能有结果。” 陆小凤也小声道,“布包?什么布包?” 男人愣了愣,快速看了一眼沈百终,见他没反驳,就把声音压抑得比陆小凤还小,道,“是指挥使大人发现的布包,里面似乎是一本书。” 陆小凤的声音几乎变得不如蚊子大,微不可闻道,“什么书?” 男人干脆不发声,只摇了摇头。 声音小到不能再小时,没有才是最好的。 孙坨子急得要命,偏偏不能回头直接看,手下的动作跟着越来越快,几乎要把桌子擦出一个洞来。 陆小凤这时偏偏又把声音放大,把一只胳膊搭在沈百终肩膀上,大声嚷嚷道,“你说什么?你是怎么发现那个布包的?” 沈百终觉得好笑,任由他装模作样,一句话也不说。 陆小凤又嚷嚷了几句谁也听不懂的怪话,才放走了那一位锦衣卫,心满意足地重新端起酒杯。 沈百终也拿起茶杯,还没送到嘴边,就被陆小凤碰了碰胳膊。 陆小凤朝他使了个眼色,让他去看孙坨子。 沈百终笑了,开口道,“你的眼睛怎么了?是不是抽筋了?” 陆小凤的样子看起来就好像生吞了个鸡蛋。 孙坨子转过身来,冷冷道,“他的眼睛一定有点毛病,否则也不会硬要到我这小店里来喝酒。” 陆小凤立刻笑道,“您老人家既然叫我们去救李寻欢,必定有过人之处,我怎么能不来拜见拜见?” 孙坨子道,“你不必奉承我,我知道你只是想搞清楚我这老头子的目的和来历,实话告诉你,我……” 又是一句话没说完,门外竟走进来一个少年。 太阳这时已完全升起,他推开门走进来时,身上好像披了一层金光,等他阖上门时,就又把这光关了出去,屋子里一下暗去,显出十足的威风。 这少年穿着一身黄衫,黄衫底下镶着一条金边,神色冷漠,长相虽然英俊,但叫人第一眼注意到的竟还是他的气质——这种气质就叫做目中无人。 目中无人就是谁也看不见。 但他到底还是能看见沈百终的。 所以他一进来就朝沈百终鞠了一躬,朗声道,“在下上官飞,替家父问一声好。” 陆小凤站起来,往前走了几步,若有若无地挡住沈百终,问道,“你父亲是谁?” “是上官金虹。” 燕十三也问,他问的是上官雪儿,“上官金虹是谁?” 上官雪儿道,“就是金钱帮的帮主,在兵器谱上排第二的。” “兵器谱又是什么?” “是百晓生排的名单。”上官雪儿说起这些头头是道,“他把江湖里的高手排了个遍,给他们分好了名次。” “哦,西门吹雪和叶孤城是第几?” 上官雪儿道,“他们不在兵器谱里。” “为什么?” “因为百晓生不敢排。”上官雪儿道,“西门吹雪和叶孤城都很高傲,他们绝不会容忍自己被他人指点考量,更何况百晓生根本也搞不清楚他们的剑法之高。” 燕十三眼里燃起两簇火焰,一字字道,“我也会成为那样的剑客。” 说完这句话,他又问道,“陆小凤呢?楚留香呢?他们是第几?” 上官雪儿回答道,“他们也不在上面。陆小凤的朋友实在太多,百晓生并不想得罪整个江湖。楚留香太过神秘,百晓生也没有排。” “更何况……” 燕十三接道,“更何况他们的武功,百晓生也不懂。” “没错。” “既然如此,沈百终他……” 上官雪儿淡淡道,“沈百终当然不在上面,百晓生只要还有一点点脑子,就不会写这个名字。” “他不是第一,谁是?” “天机老人。”上官雪儿道,“他用的好像是一根棍子。” “哦。”燕十三应了一声,想了想,还是问道,“第三是谁?” “就是李寻欢。” 他们在谈话时,上官飞的腰已经直了起来,等他们聊完兵器谱时,上官飞已经坐下。 “你为什么要来这里?” 陆小凤并不喜欢金钱帮,他也不喜欢上官金虹,金钱帮扩张的这几年,已针对了许多江湖人和生意人,这些人中有不少就是他的朋友。 而且他总觉得上官金虹太过傲慢,眼睛里只有权力,这样的人最不适合做朋友。 陆小凤根本不能在他身上找出哪怕一丁点的义气来。 所以他当然也很警惕他的儿子,尤其他是代替父亲来问好时。 上官飞的表情还是很冷淡,他的语气倒是恭敬极了,慢慢道,“在下来这里,是为了接一个人。” “哦?”陆小凤笑道,“你要接谁?这里有谁能让上官金虹派你来接?” 上官飞道,“林仙儿。” 陆小凤不笑了,“你们认识?” “不认识。” “你们见过?” “没有。” “你为什么要来接她?” “不知道。” 陆小凤皱眉道,“你凭什么接走她?” 上官飞突然从袖子里掏出一张纸来,恭恭敬敬地铺在桌子上,道,“请看。” 沈百终偏头看了一眼。 陆小凤也看了一眼。 上官飞道,“这是因为她马上就会变成我的妻子。” 沈百终想了一下,觉得这孩子结婚还挺早。 陆小凤却直接跳了起来,叫道,“她,她喜欢的人不是李寻欢么?她还放出话来,要嫁给杀死梅花盗的人!” 上官飞道,“我只知道我要娶她。无论她说过什么、做过什么,她都会是我的妻子。” 看着沈百终,上官飞忽然站了起来,又鞠了一躬,道,“我到了这里,才发现兴云庄已被锦衣卫包围,所以才来请您允许我接走自己的妻子。” 沈百终拿起那张纸来,递还给他,“我们还有案子要查,兴云庄只许进不许出。” 上官飞的表情终于变了,“父亲要我一定在五日之内将林仙儿带回去。” 沈百终道,“我可以给他写信,请他等一等。” 上官飞沉默片刻,道,“他做出的决定,无论谁也不能更改。” 陆小凤笑了,“结婚这种事情,早一些晚一些,没什么区别的。” 上官飞还是摇头。 上官金虹的话对他来说就是圣旨,他宁愿去死,也绝不会叫自己的父亲失望。 沈百终问道,“如果我不同意,你怎么办?” 上官飞掏出一把匕首来。 陆小凤脸上虽还带着笑,身侧的手却已经准备要动。 天下还没有灵犀一指夹不住的兵器。 绣春刀也许有一把,但陆小凤知道这把绣春刀是无论如何也不会斩向自己的。 谁知道上官飞并不打算威胁任何人,他只是拿刀尖对准了自己,慢慢道,“如果您不答应,我就只有死在这里。” 陆小凤又不笑了,抢着道,“你死在这里有什么用?” “没有用。”上官飞的声音还是很慢,“但是你们会记住我,你们会记住——因为自己的拒绝,导致了一个年轻人的死。” 上官飞竟能用出这种方法来,光凭这一份心性,江湖上的年轻人就要被甩开一大截。 沈百终提起放在桌上的绣春刀,一句话也没有说,径直走向门外。 上官飞虽然也没说话,握着匕首的手却在颤抖。 两人擦肩而过后,上官飞的手却不抖了。 不光是手,他抖哪里都是不可能的。 因为他的穴道已被人点住。他的内力也被人封住。 陆小凤拍拍他的肩膀,笑道,“你的法子其实不错,只可惜还是太年轻了点,等你再长大一点,就会明白生命的重要。” 陆小凤想了想,又补了一句。 “你也会明白拿自己威胁别人的愚蠢。” 第90章 金钱帮菜口铜钱 陆小凤紧跟在沈百终身后出了门。 上官雪儿和燕十三就呆在小店里,那附近都是锦衣卫,远比兴云庄里要安全,更何况独孤一鹤马上会出来陪着他们。 之前的事情发生一次已经足够。 太阳已完全升起,昨夜又下了点雪,巷道里的积雪本就没有融化,现在更是多了一层。 陆小凤朝地上看了一眼,立刻就看到几行脚印。 一行是那高个子锦衣卫的。 一行是上官飞的。 往后看,还有一行是他自己的。 这三行脚印一行比一行浅,陆小凤的这行尤其参差不齐,好像是有人跳着走路,脚印忽浅忽深。 沈百终虽走在陆小凤前面,没有留下任何痕迹。 这现象陆小凤早已熟悉,他注意的只是上官飞的那一行脚印,这些脚印都很浅——很浅就说明这人轻功很好,但是轻功很好的少年人陆小凤也不是没有见过,真正让他诧异的还是这些脚印之间的距离。 它们好像是用尺子比出来的一般精准,绝不多一分,也绝不少一分。 陆小凤当然也能做到这一点,可那实在是太痛苦,简直是要了他的命。 如果可以,他恨不得自己能飞。 有的时候他想学唱戏,有的时候他想学养猪,有的时候他还想学吹唢呐。走路的时候也一样,大步走、小步走或者跳着跑着,陆小凤愿意怎么样就怎么样,要他约束自己实在是活见鬼。 他根本做不来。 此时陆小凤就突然对上官飞有了一种佩服的心理,他也忽然更觉出上官金虹的可怕。 上官飞展现出的样子,已很有规矩,很有毅力,竟已可以随时准备赴死。而且他是为了自己父亲的目的赴死,不管那目的怎么样,是好是坏,他虽不知道,却都很愿意。 仅仅只是一个目的。 上官金虹难道觉得目的要比儿子重要么? 他真的为了目的不择手段? 沈百终没有听到陆小凤的声音,回头一看,就见到他正盯着雪地发呆,斗篷都因为弯腰垂了下来,落在地上粘上雪花。 “你是不是还没有吃早饭?” 陆小凤抬起头,“好像是的。” “但我已经喝了两壶酒,吃了一碟豆干,还有半盘牛肉。” 还有半盘因为上官飞来了,只好剩下。 沈百终淡淡道,“这不算早饭。你的肠胃不好,应该喝点热粥,吃几个包子。” 陆小凤道,“嗯。” “我们现在就去吃,在外面吃。” 陆小凤问道,“我们不回兴云庄去?” 沈百终道,“不回。我们要让林仙儿着急,等她急的时候,就会露出破绽来。” 这道理很好懂。 当你想要瞒着一个人什么事的时候,只有看见他才会安心,他不在的时候,反而觉得害怕。 因为他有可能会随时出现。 这种不确定的感觉往往非常折磨人,甚至可以把人逼疯。 陆小凤道,“那就让她等吧。现在我更想知道的是另一件事情。” “那个布包?” “嗯。” 沈百终笑了,道,“刚刚你在店里的样子,好像比谁都清楚那里面是什么,现在怎么不知道了?你为什么不给我讲讲?” 陆小凤道,“我是个混蛋,混蛋都喜欢说瞎话吹捧自己。” “你好歹是个很诚实的混蛋。” 一出了巷子口,就变成沈百终走在陆小凤身后,陆小凤永远都比他要更懂美食,哪里有好吃的,哪里有好玩的,还得靠陆小凤决定。 菜市场里的早饭好吃。 陆小凤带着沈百终来了菜市场。 有些地方虽然看起来不好,却隐藏着真正的手艺人,他们做出来的饭菜,才是正宗的饭菜。 他们两个的样子吸引了很多人的目光,因为像他们这样的人本不该来这里。 这里又脏又乱,声音不仅大,而且嘈杂。 陆小凤的衣服虽称不上华贵,却也不普通,——他仅仅是随便挑来穿的,但即使是这样,你看他明亮的眼睛,英俊的面容,和那一种谁也无法形容的洒脱气质,就知道这绝不会是平常人。 沈百终虽然也很英俊,甚至可以说好看漂亮,但从江湖人的角度上来说,却是普通的。 因为他实在很会隐藏自己,谁也看不出他就是天下第一。 他浑身上下显示出来的,只有那一件衣服不普通。 这衣服的布料是皇帝挑的,尚衣监手艺最好的宫女缝的,袖口的刺绣,是特地送到苏州绣的,这样做出来的一身衣服,既轻便又好看,适合江湖人的动作,也有朝廷的风度。 即使是龙袍的针脚,也不可能再好了。 因为皇帝自己的衣服,也是这么做出来的。 但这只是一件黑衣服而已,绝没有别的颜色,一根线也没有。 除非你拿到阳光下好好看上很久,才能发现其中的奥秘。 所以沈百终这唯一不能隐藏好的不普通之处,也变得普通起来。 这就是皇帝希望的事情,他不想亏待沈百终,也不想委屈他,所以才在这种地方上寻求进步。 如果有可能,他当然也想沈百终穿着御赐的飞鱼服在大街小巷上奔走。 只可惜江湖从来没有那么简单。 若是简单,他也根本不必派沈百终到江湖里去。 陆小凤啃着一根油条,沈百终低头吃面。 他们一点儿也不着急,所以吃得不快。 来来回回的人走过他们身边,牵着黄牛的老农,挎着菜篮的大娘,头发上散发着新鲜刨花油香气的姑娘,卖肉的屠夫……到处都是人,到处都是活力。 他们吵架,骂人,打瞌睡,都是很正常的事。 陆小凤放下筷子,买了两个茶叶蛋,在沈百终面前放下一个,自己留着一个,一边剥壳一边看着卖菜的大婶打孩子。 忽然有一个老人从人群中逆流走来。 这老人长得吓人,有一双三角眼睛,脸上好长一道疤,下半身没了左腿,所以手里攥着一把拐杖。 陆小凤一眼就看见了他,因为他已认出这个人是谁。 这个人就是“横扫千军”诸葛刚,他手里的拐杖是用铁做的。 而且他还注意到诸葛刚身上穿着的也是一身黄衫,底下也镶着金边,比上官飞还多了一条。 陆小凤不知道诸葛刚什么时候加入了金钱帮,他也没空知道了,他只想搞清楚一件事——林仙儿到底有什么魔力,能叫金钱帮派出这些人来接她? 诸葛刚知道陆小凤已看见自己,竟找了个最靠菜场门口的豆腐脑摊子坐下,动也不动,闭上了眼睛,显然是打定主意要等他们吃完。 陆小凤苦笑一声,对着沈百终道,“我们有麻烦了。” 沈百终问道,“你没带钱?” 陆小凤笑了,道,“你带了没有?” “我带了。” 陆小凤又道,“不是这个麻烦,你回头看看。” 沈百终回头看看。 陆小凤道,“你瞧见没有?那是诸葛刚。” 沈百终道,“那又如何?” 陆小凤道,“不如何,但金钱帮似乎铁了心要接走林仙儿,难道她真的是上官金虹的儿媳妇?” “无论她是谁的儿媳妇,都没有用。”沈百终道,“做错了事,一定会受到惩罚。” “你已知道她做错了事?”陆小凤道,“现在你总该把那布包的事情告诉我了吧?” 沈百终道,“我确实没有查出布包里的东西究竟是什么,但我可以肯定林仙儿想要带走它。” “哦?” “那天我上楼之后,看见她从地上捡起一个布包来。” “然后呢?” “没了。” “没了? “嗯。” 陆小凤道,“你怎么知道这个布包有问题的?难道只因为它是林仙儿捡起来的?” 沈百终摇摇头,“那样乱的场合下,她竟然还关心一样掉在地上的东西,可见这东西并不简单。我没有证据,也没有线索,只是数出了地上所有的东西,叫人去查。” 陆小凤明白了,“这些东西数来数去都是在的,唯独少了那一样。” “嗯。” “那么这里面究竟是什么?会不会是她的账本?”陆小凤猜测道,“会不会是一笔银票?” “不知道。” 陆小凤又道,“金钱帮来接她,是不是就为了这个布包?他们是不是要分一笔赃款?” 这句话刚说完,陆小凤就否定了自己,以金钱帮的势力,根本不需要冒着得罪朝廷的风险去求得什么银子。 沈百终道,“林仙儿只被关住几天,就有金钱帮来救她,再多几天,露出的马脚只会更多,来救她的人也只会更多。” 陆小凤同意。 “我去找丐帮的朋友,将这消息放出去试试。”陆小凤道,“放得越多越好,越远越好。” 沈百终点点头,在桌上放下饭钱来,遥遥看了菜场门口一眼。 ———————————— “你为什么要为难我?” “我为难的就是你!” 卖豆腐脑的小贩简直要紧张到呕吐,苦着脸摇头道,“大爷,我甚至不认识您,您又何苦为难我?没有钱付就没有钱,总不至于杀人吧?” 诸葛刚脸色发红,也顾不上什么沈百终、陆小凤了,冷冷道,“你以为我认不出你来?司空摘星,你今天最好把东西还给我,否则我就要你死!” 小贩的手腕被诸葛雷揪住,几乎已要被折断,大叫道,“我真的不认识你!长了这么大,我根本不认识任何一个瘸子!” 诸葛刚冷笑起来,脸上的疤更加扭曲,好像一条蚯蚓在爬,既恐怖又恶心。 路边的一个孩子看了几眼,竟吓得哭了起来。 诸葛刚瞪了那孩子一眼,对着司空摘星道,“你记不记得你偷走的那本日记?” 小贩突然不叫了,他那张黝黑的脸上流露出一种很好玩、很滑稽的表情来,大笑道,“你就是那个因为日记被老婆扇了几百个巴掌的男人?” 诸葛刚的脸色唰得变白,又哗得变红,紧接着青一阵白一阵,好像点了彩灯,手里的拐杖也嘟嘟嘟地磕着地面,磕出好大一个坑来,大喝道,“你找死!” 司空摘星的手一阵响动,竟变得和小孩子一般大小,轻轻松松脱了出去,一个翻身落在房顶,吐着舌头道,“那本日记是楚留香楚臭虫偷的,和我偷王之王有什么关系?你要报仇,找他不就行了?” 诸葛刚咬紧牙关,突然一伸手,将刚刚那个大哭的孩子从他的母亲手里夺了过来,一手拐杖在地上画了个圈,另一个手将孩子放进圈里,又在其头上搁了个铜钱。 司空摘星的笑容冻结了。 诸葛刚冷冷道,“你觉得自己能不能救出这个小鬼?” 司空摘星跺脚道,“这是你我之间的事,你为什么要对他用金钱帮的规矩?” 诸葛刚道,“只要他头顶的铜钱不掉下来,我也根本不会对他做什么。” 话虽如此,那孩子和母亲懂什么,只知道自己母子二人被别人分开,一个疯了一般要夺,一个疯了一样要回去,要看铜钱就要掉在地上。 司空摘星若不下去接,孩子就只有死。 他若下去接,自己就得死。 司空摘星长叹一声,喃喃道,“天知道我只是来逗逗陆小凤,谁知道他今天竟然不吃豆腐脑,真是倒了八辈子大霉。” 说完这句话,他脚尖一点,就要下房去,自投罗网。 那母亲也被旁人说了几句,明白这铜钱的意思,连声道,“你不要动,这钱不掉下来,我就给你买糖吃,你千万别动!” 她生怕这句话不够有用,跺脚道,“这钱掉下来,我就不要你了,你懂不懂?” 孩子慢慢不哭了,呆呆站着,动也不敢动,变成了木头。 司空摘星的脚又缩回来,皱眉沉思该如何行事。 这时突然有一只手探过来,轻轻取走了孩子头上的铜钱。 第91章 物是人非 那孩子只觉头上一轻,就没了动静,等他再抬头看时,就看到了一个一身黑衣的年轻人。 这人看起来既不凶恶,也不残忍,眼神更是毫无波动,可他把铜钱拿下来的时候,诸葛刚就好像见了鬼,连一句话都不敢说,喘气都不敢喘,豆大的汗珠更是顺着鬓角向下淌。 沈百终拿着铜钱看了看,轻轻对着陆小凤问道,“这是什么规矩?” 陆小凤道,“这似乎是金钱帮的规矩,他们要办事的时候,就把人带着,放进圈子里去,再往头上放一枚铜钱,铜钱若是掉了,脑袋就也得掉。” 沈百终点点头,一句话也没有说。 司空摘星蹲在房顶上,就好像一只下不来的猫,恨不得去挠那些瓦片,他想说话,偏偏又不知道说什么好。 陆小凤也不急着和他打招呼,他的表情很平淡,就好像屋顶上的真的是一只猫。 因为司空摘星今天扮的是一个小厮,而且易容很认真,不仅相貌普通,灰布衣服上也布满油烟,显然下了苦功夫,这种苦功夫一般用来对付眼尖的高手。 陆小凤就是眼尖的高手。 他平时也很喜欢吃豆腐脑。 所以陆小凤立刻就猜出司空摘星是为了对付自己,看见司空摘星吃瘪,他就高兴。 锦衣卫指挥使沉默片刻,才掏出一块牌子来,对着周围的人展示一圈,淡淡道,“锦衣卫办事,请散了吧。” 牌子一出,大家立刻四散开来,从哪里来就回哪里去,空手来的空手走,买到东西的就扛着东西走,小商小贩更是直接卷起家伙事儿跑远。 就连这个豆腐脑摊子的老板,都麻利地带着今天收的收成溜走。 只剩下那孩子的母亲还留在这里。 她的一双手已紧紧攥住自己的衣服,她并没有见过什么世面,也不知道该怎么求江湖上的“豪杰大侠”放过自己的孩子,她能做的事只有一件——那就是站在这里,死死地看着自己的孩子。 她绝不会走。 就算天塌了,她也不会走。 她走的时候一定要带走自己的孩子。 寒风吹过,吹动酒家红色的旌旗。 诸葛刚打了个寒颤,勉强笑了笑,道,“沈大人……” 沈百终打断了他的话,冷冷道,“你和这两人有仇?” 诸葛刚摇摇头。 “难道他们做过什么坏事?” “这,我不知道。” “你们之前并不认识。” “是。” 沈百终伸手把那孩子推出诸葛刚用拐杖画的圈子,“和你的母亲走吧。” 孩子愣了一会儿,才猛地扑进母亲的怀抱里。 母亲也猛地搂住他,然后突然跪下来,磕了几个头,抱着孩子头也不回地跑了。 想必他永远不会忘记这一天。他永远也不会忘记自己曾经差一点死掉,永远也不会忘记自己比别的孩子更早地面对了死亡,也永远不会忘记母亲的爱。 他以后一定会再听话一点的。 诸葛刚看着母子二人跑出菜市,才扯起一个笑来,恭敬道,“沈大人,在下是金钱帮的……” 这句话还没说完,诸葛刚就瞧见沈百终抬了一下手,他还没有反应过来,就感觉头上多了什么东西。 沈百终拾起店主用来烧火的铁棍,慢慢走过去,弯腰绕着诸葛刚的脚画了一个圈。 “你就在这里站三天。”沈百终抬头看一眼司空摘星,冷冷道,“司空摘星陪你一起,铜钱若是掉了,你就死。三天过后,你就可以离开这里,自己去六扇门自首。” 司空摘星本来在偷偷笑,现在他的笑已僵住,好像带了个小丑面具。 诸葛刚既然要站三天,他当然也得等三天,而且中间自然也不能离开。 诸葛刚脸色苍白,刚想要点头,想起自己还有个铜钱在头上放着,又硬生生忍住,生怕惊动了它。 平常他都是让别人受这种罪,担这种心的,现在总算轮到他自己了。 陆小凤对着司空摘星笑道,“你平时总偷些乱七八糟的东西,现在被制住了,就好好在这里反省反省吧,省得你总是惹祸。” 司空摘星终于从屋顶上掉下来,落下地上,瞪了陆小凤一眼,一句话也不说,搬来一个板凳一屁股坐下,双臂环抱,死死地盯住诸葛刚,好像要把眼睛黏在他身上。 陆小凤立刻点点头,摆出一副教书先生的表情来,心里虽已大笑出声,面上却要严肃道,“不错不错,孺子可教也,即便是猴精,多磨磨性子,也一定能变沉稳的。” 司空摘星瞪着眼睛。 诸葛刚看着沈百终逐渐走远的背影,咬咬牙,急道,“沈大人,其实我来这里,是有要事想告!” 他紧闭着眼睛,硬生生喊完了话,“只要沈大人放了林仙儿,金钱帮必有重礼相赠,帮主上官金虹也一定会亲自上门道谢!” “要是不放呢?”陆小凤问道。 诸葛刚道,“那我们这里自然也还准备了另一份礼物,这份礼物沈大人一定会动心的。” 沈百终道,“我从不动心。” 陆小凤笑了,也道,“没错,他从不动心的。” 诸葛刚道,“可是这件礼物,我保准沈大人会喜欢。” 陆小凤道,“哦?” 诸葛刚一字字道,“我们愿意把一些和九公子有关的情报送给沈大人!” 九公子这三个字就好像什么魔咒,不仅沈百终停了脚步,陆小凤的脸上也露出了很奇怪的表情。 “九公子?” 诸葛刚道,“正是。关于九公子的事,金钱帮正好知道一些,沈大人若是想要,我们必定……” 就在诸葛刚以为此事已可以商谈时,陆小凤却叹了口气,拍拍他的肩膀,径直走出菜市去,忽然不见了。 沈百终自然也早就不见。 司空摘星冷笑一声,道,“我劝你还是莫要再讲话了,铜钱可不是帽子,远没有那么牢靠。” 诸葛刚的脸色憋得通红,司空摘星虽是他的仇人,他却半点也不敢动,而且还要受他的监督。 他们非要在这里耗上三天才成。 诸葛刚盯着司空摘星,突然展颜一笑,道,“偷王之王可知道沈大人为什么不答应我们的请求?” 司空摘星翘起二郎腿,晃着脚丫道,“你叫我一声爷爷,我就告诉你。” 诸葛刚立刻道,“爷爷。” 他真的说叫就叫。 以他的年龄,司空摘星叫他爷爷都没问题。 但他既然叫了,司空摘星也只有回答,“因为九公子。” “九公子怎么了?九公子的人不是一直在与锦衣卫作对么?” “嗯。” “沈大人为什么不肯答应?” 司空摘星笑了,“因为你们和九公子一样,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 寒风萧瑟,龙小云在门口冻得发抖,却还是不肯进屋去。 因为他讨厌屋子里的人。 但他也不能离开,因为在屋里的人还有他的母亲。 林诗音坐在李寻欢对面,已沉默了很久。 李寻欢连半句话都说不出来。 痛苦与愧疚几乎要把他溺死在这里。他唯一能做的就只有闭上眼睛,一口口地往嘴里灌酒。 在这十年里,他已离不开酒。只有酒能让他短暂地忘记曾经的一切,也只有酒能稍稍放松他的心灵。 林诗音想到沈百终对自己说的话,下定决心,缓缓道,“我要走了。” 李寻欢道,“走了好,走了好,你要去哪里?” 林诗音道,“我要出关去。” 李寻欢知道关外的艰险,不由失声道,“出关?你为什么要出关?” “因为我要离中原远一点。”林诗音轻轻道,“我要开始新的生活,新的生活总要在新的地方,你说对不对?” 李寻欢怔住,“你,你,大哥呢?大哥和小云怎么办?” 林诗音道,“小云是我的儿子,他和我一起走。兴云庄,李园的财产都还给你。” 这消息太过突然,李寻欢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能愣愣地看着林诗音。 林诗音美丽的眼睛里已满是痛苦和温柔,但她每说一句话,痛苦就会少一些,温柔就会多一些。 她用那双温柔的眼睛看着李寻欢,逐渐抚平了他的悲伤与惊讶。 “你知不知道锦衣卫今早审出的消息?”林诗音柔声道,“赵正义、田七、秦孝仪、公孙摩云都是被龙啸云请来的,他叫他们来,就是为了陷害你,因为他生怕我会和你一起走。” 李寻欢握紧手里的酒杯,颤声道,“我确实不该回来的。” 林诗音道,“难道你还把他当作你的大哥?他是救了你一命,可你也早就不欠他什么,你明不明白?” “你把自己拥有的东西全部给了他,可他毕竟不领情的。他已想不到你的好,他只觉得你是在侮辱他,甚至觉得你是他最大的仇人。” 李寻欢不说话。 林诗音继续道,“别人给你的,你总要还他三四倍,可你,可你也要知道,你也是个人,人总要为自己考虑考虑的。” 李寻欢突然道,“我送你,我送你出关,兴云庄的财产本就是你的,你都带走。” 林诗音摇摇头,“沈大人已安排好了人,出关以后,谁也不会找到我们的。” 李寻欢沉默了很久,才道,“我欠他的实在太多。” 林诗音道,“我也欠他许多。但我也明白一件事。他帮我们,除了因为他本性如此以外,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他还惦记你,他总想要你过得好一些的。” 李寻欢道,“我知道。” 林诗音温柔地看着他,就像十几年前那样,她看着他的眼神,确实是在看自己的爱人。 这本就是谁也不能否认的。 他们当然还爱着彼此。 “我还想要你明白。”林诗音的目中已流出泪来,一颗颗落在桌上,“我只恨自己没有告诉你,我除了你以外,谁也不喜欢,除了你以外,我谁也不嫁。” 李寻欢也终于控制不住自己,他的眼泪也已经涌了出来。 “我以前不懂武功的好处,只觉得江湖里到处是可怕的仇杀,人人都没有善终,也不会有归处,所以,所以隐瞒了一些事。”林诗音道,“但我已明白,只有自己强大起来,才能做自己愿意做的事情。” “我这里有一样东西,是王怜花前辈留给你的。”林诗音取出一本书来,轻轻放在桌上,道,“希望你不要怪我。” 李寻欢立刻道,“不管你做了什么,我都不会怪你的。” “现在说这些已经太迟。”林诗音道,“我以后一定会过得很好,我会学着出去做事,练武,交一些朋友。因为我已经知道自己除了爱情,还可以拥有很多。” 李寻欢只能点头,他已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什么动作。 林诗音道,“我以前想错了事。你有江湖,你有朋友和自己的事业。而我,我只能呆在家里等你回来,就好像是一朵无用的菟丝花,也许我们本就不适合在一起的。” 李寻欢几乎要忍不住去握她的手。 他到底还是忍住了。 他实在很会忍耐。 他已把半辈子的时间花在忍耐上。 “你不要再为我担心。”林诗音道,“我也不会为你担心。我们两个过得好,就足够了。我走了以后,你要注意身体,不要再喝酒,也不要去赌,遇到喜欢的女孩子,就娶她。” 李寻欢道,“诗音,诗音,我……” 林诗音抬手拭干眼泪,笑了笑,“我说不定也会嫁人的!世上哪里会有完美的事情?大家都有伤心事,凭什么我们非要要死要活?” 李寻欢颤声道,“你说得对,我祝福你,我祝福你以后可以过得更好。” 说完这句话,小屋里彻底寂静下来。 他们死死地看着对方的眼睛,恨不得把对方的身影刻在脑海里,好在以后的日日夜夜里回想。 龙小云站在屋外,不知不觉已靠在木门上,呆呆地盯着屋檐下的冰柱子发呆。 屋子里的对话,他当然都听在耳朵里,就连他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这似乎已是最好的结局。 过了很久很久,林诗音才回过神来,坚定道,“我走了。” “嗯。” “我绝不会再回来。你也绝不能来找我。” “好。” 林诗音笑了笑,接着整理好衣服,站起来,推开门走了出去。 她根本没有回头。 李寻欢只是痴痴地看着她的背影,连酒壶倒了也不知道。 酒液顺着桌角一路淌下,一滴滴落到地上,汇成一摊。 它们下落时无论要花费多久,都总是要落地的。 人岂不也是一样? 糊涂痛苦了多久,还是要醒的。 第92章 扎堆 清晨。 一声鞭声响起,鞭子打在地上,车前拴着的四五匹马勾了勾蹄子,一齐走动起来,拉着马车向前走去。 铁传甲站在很远的地方,静静地看着林诗音的背影。 林诗音和龙小云就在那辆马车上,赶车的人是锦衣卫,他们要去哪里,除了沈百终以外谁也不知道。 为了实现对林诗音的承诺,就连驾车的锦衣卫,也会换上好几批,到了最后,更是只会为他们准备干粮和马匹。 林诗音常年不见外人,独坐小楼,能认得她的人本就不多,龙小云还是孩子,长起来快得很,样子也变得快,再过几年,认得他的人就更少。 他们实在可以很平静地生活下去。 铁传甲的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滋味。他既高兴,又悲伤,因为他知道从今以后,李寻欢终于可以为自己而活,可他也知道,林诗音这么一走,李寻欢就真的再也见不到她。 他是为了这一对情人而伤心。 也许他更是为了爱情这种感情而伤心,为了求而不得伤心。 可是不管怎样,这事情总算过去了,哪怕它持续了十年的时间,也终于结束。 铁传甲不由地长叹一声,呼出的一口气在寒冬里产生一片白雾。 阿飞就站在铁传甲旁边,他只穿了一件小羊皮做的袄子,却不见有半点因寒冷颤抖的迹象。 他那双黑色的眼睛里总是一片平静,现在总算起了波澜。他这种人很少疑惑,所以疑惑这种情绪放在阿飞身上就显得很稀奇。 “林诗音为什么要走?”阿飞问道,“李寻欢为什么不和她一起走?” 铁传甲道,“因为他们……因为这种事情谁也说不清的。” 阿飞问道,“你也不清楚?” 铁传甲大笑道,“我也不清楚,但是飞少爷你一定会懂的,等你有了喜欢的人……” 阿飞道,“哦。” 铁传甲搓搓手,把脚从积雪里拔出来,走向李寻欢所在的小屋,一边走一边道,“飞少爷还有什么事么?和我一起去看看少爷吧,他见了你,一定会高兴的。” 阿飞摇摇头,“我还有事。我要出门。” 铁传甲怔住,道,“你要走?” “嗯。” “好歹,好歹让我们送送你。你怎么能就这样走了?”铁传甲失声道,“我们实在欠你很多。” 阿飞这才知道他误会了,立刻道,“我还会回来的。我只是要替锦衣卫把龙啸云送出门城去。” “龙啸云?” 阿飞点点头,“他已经招了,这次的事情,就是他为了陷害李寻欢做出来的,那些江湖人士聚众起事,是他的错。” 铁传甲立刻来了精神,急忙道,“他怎么样?他会被关到哪里?” 阿飞道,“我不知道。” “关多久?” 阿飞还是摇头。 铁传甲喃喃道,“我只希望他还是死了好,千万莫要被关起来,他这种人,死了对谁都好的。” 这话并不假。无论谁有龙啸云那样的父亲、丈夫,或者做了他的朋友,都简直是倒霉。 阿飞也完全同意,道,“那么我先走了,我要去看看他是不是……” 这句话还没说完,阿飞就闭上了嘴,因为他已看到李寻欢走了过来。 李寻欢看起来很憔悴,他的衣服不仅凌乱,还带着一股酒气,头发也很蓬乱,甚至白了许多。 但是铁传甲的眼睛却发出了光,因为他已看出李寻欢的神情虽然疲惫,步履却很矫健,精神上更有着十年从没有过的松懈与释然。 阿飞抢着问道,“你的伤怎么样?” 李寻欢笑了笑,道,“霍老先生的医术当然是很好的,我现在已经壮得像一头牛。” 铁传甲也道,“不管大夫的医术有多好,病人也是需要多休息的,少爷你为什么不再躺一会儿?” 李寻欢道,“我睡不着。即便我想睡,现在也不行。” “为什么?” “因为门房已来找过我,说这里有了客人。”李寻欢慢慢道,“他们想来拜访我。” 铁传甲先是一喜,然后又担忧道,“他们来的实在不是时候,锦衣卫已围住这里,沈大人也不许任何人外出,他们只怕要败兴而归了。” 李寻欢叹了口气,道,“只怕他们就是为此而来的。” 铁传甲本来正替李寻欢高兴,觉得他总算有了该有的生活,这些人也说不定会成为他的好朋友,谁知却听到了这句话,不由怔住,皱眉道,“他们,他们是为了什么而来?难道是梅花盗?” 李寻欢道,“不知道。” “那么,那么都有谁要见你?”铁传甲追着问道,“他们的武功都怎么样?” 李寻欢摇摇头。 他还是不知道。 今天早上,他本来正在收拾地上的酒液,收拾完以后正准备喝上一碗粥,就见到林仙儿的父亲推门进来。 林仙儿的父亲就是兴云庄的管家,是一个满脸麻子的酒鬼。他的女儿虽然倾国倾城,他自己却并不出色,甚至比普通还要差一点。 只不过因为他是林仙儿的父亲,所以就坐上了这个管家的位置。 兴云庄出了变故以后,还没有人提出要换掉他,所以这里的事还是归他管。 铁传甲心里七上八下直打鼓,他知道沈百终和陆小凤已经出门去,所以才会这样紧张。他根本分不清这是不是巧合,这些人要做什么?他们是不是趁着沈百终出门以后才来闹事的? 无论他再怎么担心,李寻欢的脚步也没有停下,只过了一小会儿,他们就到了正门口。 正门口外站着三个人。 ———————————— 门口不仅有三个人,还有五六个锦衣卫。 为首的正是在孙驼子店里出现过的那个高个子,他穿着一身深蓝色飞鱼服,好像一根标枪插在台阶上,动也不动,面无表情地盯着天空。 这三个人里,一个是枯瘦的老人,一个是光头的和尚,还有一个是黄衫少年。 而这枯瘦的老人正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万事通百晓生。他走到哪里,哪里的门派就抢着招待他,巴结他,若能从他那里抠出一点点消息,就将受益无穷。 光头和尚一身灰袍,踩着芒鞋,穿着白袜,竟好像一点也不冷,若只看他那张蜡黄的脸,实在看不出他有这样高深的内家功力。 最后的那位少年,面色冰冷,黄衫上镶着一道金边,正是被解开穴道的上官飞。 这三人分别代表着情报、少林寺与金钱帮,不论到哪里去,都足够搅起一滩浑水。 百晓生盯着面前朱红色的大门,沉默了一会儿,突然笑道,“在下百晓生,不知这位兄弟能否通融一番……” 高个子低下头,打断了他的话,严肃道,“这里只准进不准出,你可知道?” 百晓生笑了笑,道,“在下自然知道的。” 高个子又道,“这里虽然可以进,却也不能进得那么轻松,而且进去一定出不来。” 百晓生道,“嗯。” 高个子冷笑道,“即使是这样,你也要进?你有什么目的?” 和尚突然双手合十,平静道,“在下少林寺心鉴,求见李探花。” 高个子道,“你认得他?你是他的朋友?” 心鉴摇摇头。 高个子又看百晓生,道,“你是他的朋友?” 百晓生也摇头。 问完这两个人,高个子根本连看都没有看上官飞一眼,冷冷道,“你们谁也不是,还想进去?” 百晓生道,“我们虽然不认识李探花,却也可以见到他再交朋友,久闻北镇抚司的各位为人和气讲理,想必不会为难我等。” 高个子道,“我们只对百姓和气。其余的和气要分人。” 百晓生皱眉道,“难道你们不知道我是谁?” 高个子道,“难道你不知道我们是谁?” 说完这句话,他又笑了笑,淡淡道,“指挥使大人虽然走了,走得却并不远。” 百晓生闭上了嘴。 就在这时,他突然瞧见了走过来的李寻欢三人,立刻拱手道,“李探花,别来无恙。” 李寻欢微微一笑,也拱手道,“先生好。” 百晓生道,“我们来这里……” 说着说着,他的脚就抬了起来,袍子也撩了起来,就要向上走。 李寻欢突然抬起手来,指着门槛笑道,“先生可要考虑清楚,进来便出不去了。” 百晓生的脚在半空中顿住,他的脸也突然变红,好像是被人当头吐了口水。 李寻欢笑道,“先生有什么想要告诉我的,可以在这里说。” 百晓生勉强笑道,“我们来这里,自然是为了梅花盗的事情。” 李寻欢目光闪动,道,“先生有所不知,梅花盗已经伏诛,此事已经了了,请与大师回去吧。” 百晓生惊讶道,“梅花盗死了?” “是。” “是谁动的手?” 李寻欢道,“是在下动的手。” 百晓生犹豫道,“我并不是怀疑探花郎的武功,只是这梅花盗武功极高,若是就这样死了,只怕还有蹊跷。” 李寻欢道,“不错,在下也这样认为。” 百晓生立刻道,“既然如此,此事一定还需要……” 李寻欢打断了他的话,微笑道,“此事一定还需要调查,沈百终和陆小凤一定会将其搞个明白,对不对?” 高个子本来看李寻欢不顺眼,现在却突然觉得他还不错。 百晓生深吸一口气,沉默片刻,冷冷道,“探花郎不必再说了。我们来这里,虽是为了梅花盗,但确实还有一件事要做。” 李寻欢道,“请讲。” 百晓生侧身,让出背后的上官飞,“你可知道这位是谁?” 李寻欢道,“莫非是阁下的儿子?” 百晓生嘴角的肌肉一阵抽搐,咬着牙慢慢道,“他自然不是我的儿子,他是上官金虹的的儿子!” 李寻欢道,“哦。” 百晓生气得想一掌拍过去,却还是忍住,一字字道,“金钱帮的势力自然不用我再提,李探花还是要再斟酌斟酌得好。更何况,这,探花郎有所不知,上官飞已和林仙儿订好了结婚的日子,此次就是特意来接她的。” 李寻欢道,“结婚好,结婚好啊。” 阿飞在后面认认真真地听着,只觉得自己学到了气人的本事,这本事可真有用。 心鉴咳嗽一声,走到百晓生前面,双手再次合十,慢慢道,“他们二人也是投缘,李施主不妨成全他们,就算只让上官施主进去,也是好的。” 李寻欢道,“大家的头都是圆的,难道还会变方不成?” 心鉴怔住,一时竟没明白他在说什么,不由向前走了几步,下意识地想听清楚点。 李寻欢道,“大师住脚,再向前,可就进来了。” 铁传甲一边拼命忍住笑,一边死死地盯着门外三人,生怕他们气急了动手,用出什么暗器来。 心鉴心里本来在笑话百晓生,只觉得他沉不住气,现在听了李寻欢的话,心里的火也在上窜下跳,气了个半死,蜡黄的脸上都有了红晕。 “李施主莫要再开玩笑了,究竟怎么样才能让我们进去?” 第93章 告辞 李寻欢笑了笑,一句话也没有讲。 百晓生皱眉道,“你……” “他有什么问题?” 长街上走过来两个人,向着李府而来。 他们一出现,门口刚正不阿,怎么也不肯折腰的锦衣卫就跪了一地,把骄傲的头颅低下去,恭敬成了另一个样子。 说话的这个人当然就是沈百终,清晨露重,他穿着的却还是一件单衣,袍袖当风,只像是话本里才会有的高手。 百晓生一怔,认出人来,立刻作揖,恭敬道,“在下百晓生,这一位是少林寺心鉴大师,剩下那位是金钱帮的上官飞。” 沈百终道,“你好。” 陆小凤也道,“百先生,许久不见。” 百晓生当然不姓百,但他也没有别的名字给大家叫。 江湖上的万事通总共就两位,一个是大智大通,另一个就是百晓生。像陆小凤这样的 湖,自然对他们都不陌生。 只是他与大智大通的关系要更好一些。 百晓生排兵器谱的行为在他看来,固然了不起,可是也实在多此一举,那张纸一出,实在有许多英雄好汉不甘心,引起许多事端来。 自古文无第一,武无第二,谁不想再排得好高一点?谁又能忍得了仇家在自己上面? 排出这样的兵器谱,无用又多余。 心鉴也行了一礼,道,“贫僧心鉴,见过沈施主、陆施主。” 上官飞也终于动了,一步步走到门前,深深鞠了一躬,道,“沈大人好。陆大侠好。” 沈百终看着他,突然道,“你认不认识诸葛刚?” 上官飞道,“我认识。” “好。”沈百终道,“我叫人把他带到六扇门去,你有没有意见?” 上官飞立刻道,“没有。” “金钱帮在别人头上放铜钱的规矩,是为了什么?” 上官飞道,“是为了震慑宵小,让敌人恐惧,让别的江湖人不要轻举妄动。” 沈百终盯着他,过了很久才移开目光。 他虽没有说什么话,陆小凤却知道了锦衣卫下一个要清洗的目标。 江湖中又将有新的风云,这是好事。 这一年多来,青衣楼、大漠、丐帮与神水宫的势力陆续被清洗了一番,对江湖与朝廷来说都是好事。不知已挽救了多少家庭,阻止了多少悲剧。 想到这里,陆小凤看了看门后的李寻欢,见他的精神好了很多,不禁觉得欣慰。 陆小凤自己是个很看重朋友的人,有时也会因为重感情而被坑骗,所以他对李寻欢就有一种很特别的同情,不想看到他被龙啸云拖累,也不想见到他识人不清。 对于林诗音的事,他不做评价,可事情既然结束,人就要向前看。无论是谁,都该得到更好的生活。 陆小凤已决心带着李寻欢出去认识认识自己的朋友们,等他在江湖上的朋友多一些,就绝不会再轻易被污蔑。 上官飞沉默片刻,道,“沈大人,难道我们真的不能进去?” 沈百终道,“进去就不可以出来。你既然想把林仙儿带出来,又何必进去?” 上官飞道,“金钱帮可以为北镇抚司……” 沈百终冷冷道,“我对宫九不感兴趣,不想做什么交易。” 上官飞又道,“金银珠宝,我们也……” 这句话没说完,他就住了嘴。沈百终简在帝心,怎么会缺金少银。 金钱帮再会敛财,也比不上国库。 心鉴突然道,“少林听闻梅花盗重出江湖,也想尽一份心力,只不过到了这里,才发现梅花盗已经伏法。不知沈施主是否可以让贫僧见一见尸体,也好回去后有个交代。” 沈百终道,“我们这里只有青魔手的尸体。” 心鉴吃惊道,“那么梅花盗……” 沈百终认识无花的师父天峰,对少林天然有些好感,严肃道,“我们还没有找到,但也已经快了。” 心鉴立刻道,“还请施主不要客气,若有什么是我能做的,尽管吩咐。” 他这副样子和之前比起来,简直是两个人。李寻欢担心沈百终信以为真,也立刻接道,“大师回去修行,为天下苍生而苦练佛法,对我们这些普通人来讲,岂不是最大的帮助?” 沈百终明白李寻欢的意思,点头道,“大师请回,梅花盗的案子已归属锦衣卫,我一定会上心。” 百晓生的脸色青白一阵,最终还是长叹一声,道,“既然如此,是我们叨扰了,告退。” 三个人退下,一起消失在晨雾里。 他们竟好像真的走了,真的放弃了这次的目的。 陆小凤看着他们的背影,一脚跨进门去,叹道,“想不到少林也会来淌这一滩浑水。金钱帮的势力竟比我们想的还要大一些。” 沈百终问道,“心鉴的消息,你有没有?” 陆小凤敲了敲手心,沉思道,“心鉴俗名单鹗,昔年横行江湖,半路出家投入少林,在从前人称七巧书生,是位使毒的好手。” 沈百终冷冷道,“看来这又是一位放下屠刀,就立地成佛的大师。” 陆小凤摸了摸鼻子,苦笑道,“这些人本就是很多的。有一些大师确实尽力改过,弥补别人,还有一些只是接着遁入空门的名声,躲避仇家罢了。” “百晓生如何?” 陆小凤道,“俗人一个。” 看来他果然还是更喜欢大智大通。他们虽然总是神秘一点,抠门一点,但对谁都是一样的,一个问题五十两银子,也从来无意引起江湖的风雨。 更何况龟孙大爷是陆小凤的朋友,朋友的朋友,在他眼里也总是顺眼得很。 百晓生就显得像个伪君子。 李寻欢道,“你认为他们的目的是什么?” 陆小凤道,“我只看出他们想接走林仙儿。我还看出这三个人说不定都是林仙儿的入幕之宾。” 阿飞怔住,终于开口道,“都是?” 陆小凤拍拍他的肩膀,大笑道,“你难道看不出?林仙儿并不是什么好女人。” 阿飞道,“她看起来很温柔,也很美丽。而且她还懂得如何关心别人。” 陆小凤道,“美丽的女人通常都很可怕,你一定要记住这句话,尤其是遇到美丽的女人主动接近你时,就更要时刻提醒自己这句话,因为她们通常都有很特别的目的。” 沈百终从陆小凤身边走过,淡淡道,“你大可不必这样讲,你自己上过的当,拿出来讲三天也讲不完的。” 陆小凤闭上了嘴。 沈百终继续道,“林仙儿一定有问题。金钱帮冒着让我们怀疑的风险来接她,正是明白我们已经知道她有问题这一点。” 这话听起来有一点绕,倒像是你明白我明白的怪圈。 等沈百终走远了一点,陆小凤就又活了,一把勾上阿飞的脖颈,把他拉到身边来,细细碎碎地给他讲些江湖上的诡秘,好像是村口的八婆。 就连铁传甲也被他想法子留了下来。 沈百终身边换了一个人并排走。 李寻欢明白这是陆小凤刻意为之,想要他和沈百终修复关系,心下动容的同时,也有点不安。 因为他并不知道沈百终的想法,也害怕拖累了他。 他们在十多年前确实是很好的朋友。 李寻欢生于官宦世家,高中探花,风光无限,与京城打马走过时,总是收到无数鲜花瓜果。他的武功也已扬名天下,在江湖上很有声誉。 沈百终那时却还终日奔波在一些凶案难案里,磨砺自己的意志,他的父亲还没有死,总是给他安排一些奇特的任务,不是要他去悬崖上采花,就是要他去狼窝里摘草,将沈百终弄的一身灰扑扑,还不甚满意。他只想要自己的儿子懂的再多一点,看到路边的妓院,都想把沈百终塞进去做几个月的小厮。 他们的生活虽然不同,但他们的友情依然坚固。 沈百终在外面与陆小凤摸爬滚打后回来,在宫里遇到的总是李寻欢。 李寻欢愿意教他一些官场上的弯弯道道,也愿意教他如何用言语变化去捉老顽固的漏洞,好把他们气得半死。偶尔还会带一点酒来,想办法哄骗沈百终灌下去。 到了后来,李寻欢虽然辞官归隐,也并不影响什么。 他们都不是在乎功名利禄的人。 李寻欢甚至还会在固定的时间给沈百终写几封信讲讲最近的趣事。 一切只是因为一个龙啸云罢了。 从那以后,他们就彻底断了联系,就连李寻欢出关时,沈百终也没有来送他。 到了现在。 龙啸云被关,林诗音带着龙小云远走,他们的关系才终于有了一点缓和。至少沈百终也不再对着他冷笑,也不会只讲一个“哼”字。 想到这里,李寻欢只觉得自己好像个讨好丈夫的妻子。 朋友之间本就如此,当你在意一个人时,想的东西就难免多些。 沈百终看看天,看看地,最后瞧了一眼停在廊檐处的寒鸦,才犹豫道,“你的伤势如何?” 李寻欢立刻笑了,道,“霍先生的医术很好。” 沈百终干巴巴道,“哦。” 李寻欢沉默片刻,忽然改变话题,说道,“诗音昨日走时,给了我一本书。” “嗯。” “她说这是王怜花前辈留给我的。”李寻欢道,“我已经看过了扉页。” “你说的是不是昔日的千面公子?” “正是。”李寻欢慢慢道,“习武贵在精,不在多,所以我对此书并没有兴趣。” “嗯。”沈百终点点头,“你的小李飞刀已经很好,用不着学别的。” 李寻欢叹道,“诗音想必就是这样想的,所以才没有将此书给我。她总是不愿意我习武……我一翻开这本书来,就见到上面写着一句话——王前辈请我为他找一位弟子。” 沈百终懂了,“他担心别人识人不清。” “是。” “可你并没有他想的那样聪明。” 李寻欢苦笑一声,没有说话,手却伸进了怀里,取出一本书来。 沈百终停下看他,皱眉道,“你要把这本书给我?” 李寻欢点点头。 “你要我去为王怜花前辈找一位弟子。” 李寻欢道,“王前辈也未必很想要一位弟子的,他这样做,多半是不忍自己一生所学就此埋没,既然如此,此书给你一定是一个好选择。” 沈百终道,“……我会为他找一位好的弟子。不管他的本意是什么,他既然拜托你找寻找衣钵传人,我们就该照做,不能妄加猜测。这是为人的诚信。” 李寻欢道,“嗯。” “还有什么事?” 李寻欢沉吟道,“我想请你看看书里的内容。只有你去看这本书,才有道理。整个江湖只有你才能称得上完全不需要它。” 沈百终没有问什么,接过书摸了摸,翻开来看了一页,片刻后合上,沉声道,“这是假的。” 李寻欢道,“果然如此。” 沈百终道,“此书的封面与扉页已有些年头,确实可信,但内页的纸墨虽也不差,到底不一样。更何况这内容简直是胡编乱造,谁要是照着练,谁就要死于非命。” 李寻欢道,“要认出这内容的差别,也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林仙儿拿走的布包一定就是真的《怜花宝鉴》,她知道林诗音会将书还给李寻欢,才又做了一本假的出来。 她恐怕想不到自己会出不去,想不到就连金钱帮也无法把她带出去,更想不到李寻欢会舍得把东西给沈百终过目。 她自己靠着骗人生活下来,就觉得大家都一样。她根本不相信世上还有好人,也根本不相信还有自己无法诱惑的男人。 李寻欢看着沈百终,问道,“怎么办?” 沈百终道,“审!立刻审。” 他说做就做,脚下一转弯,就朝着另一个方向走去。这么多年和江湖人士、文武百官的争斗,早就让他明白时间的重要性,早就让他明白逃跑的方法。 沈百终去的地方就是霍香和宗也白的住处。 林仙儿一定就在那里。 ————————————— 霍香哒哒哒地抽着一筒烟,幽幽吐着烟气,全部往旁边吐去,一点也不在乎他旁边的宗也白。 宗也白也不在乎他。 放在平时,他一定会被霍香气到。可他现在的注意力,早已全部被林仙儿吸引。 林仙儿穿着一身轻飘飘的白衣服,好像是天上的仙女,她的神情也很温柔,即使是全天下最温柔的母亲,看着孩子的眼神也不会有她这样温柔。 此时她正放下一盘糕点,要为两位老人沏茶。 宗也白喃喃道,“这可真是怪事,有谁会来讨好两个老头子?” 霍香道,“我还没有老,你说说自己就好,千万不要带上我。” 宗也白冷冷道,“你的两只脚都已摆在棺材里,还用得着人说?” 霍香呸地吐出一口烟,全部喷在宗也白面前。 宗也白竟也忍了。 他知道自己不懂武功,所以摸不透林仙儿的目的前,绝不能离开霍香身边,否则落入敌手后,恐怕会给沈百终添麻烦。 他心里清楚就算有诈,林仙儿也不敢做什么,但即便如此,他也不会赌半分的可能。 霍香就是知道这一点,才拼命抢时间挤兑他。 林仙儿轻轻拢起袖子,替他们倒了两杯茶,又一手一个端了过来,嫣然笑道,“二位前辈,请用。” 霍香瞧了一眼,就闭上了眼睛。 宗也白瞪着林仙儿,冷冷道,“你究竟想干什么?” 林仙儿柔声道,“前辈这是何意?我只想孝敬孝敬您,您看门外那些锦衣卫,他们不也没有什么反应么?” 这倒是实话。 宗也白实在有些反应过度。 “我确实有事要求你们。”林仙儿道,“我想出门去,可不可以?” 别的男人见了她说这样的话,只怕会立刻答应下来,恨不得将一颗心捧出来送给她。宗也白的神色却还是很冷淡,看着林仙儿的眼神也只好像在看一个不懂事的孩子。 林仙儿美丽多情的眼睛里逐渐泛起了水波,当真是江湖第一美人,她垂泪时,又是另一种美感,面对着她似乎只会有两种选择。一种是温柔地安慰她,剩下一种就是想让她再痛苦些…… 但宗也白还是冷漠,林仙儿在他眼里,连一块烂木头也不如。 他甚至用脚点了点地,好让摇椅晃得再舒服些。 林仙儿继续道,“我已与上官飞有了婚约,他马上就要来接我,我……” 她并没有讲完这句话,宗也白打断了她的话,冷冷道,“我虽然在这院子里,没有出去过,却也知道你喜欢的人是李寻欢,你变起心来倒真快。” 林仙儿面不改色,凄然道,“这正是晚辈为难的地方,他一心想要娶我,晚辈却,只喜欢,只喜欢李探花的。” 宗也白道,“哦?” 霍香越听越有趣,忍不住睁眼看了一下,这一眼却险些吓掉他的烟斗。 因为他发现他们嘴里的话说得正经,动作却可怕得要命。 林仙儿不知何时已脱掉了鞋袜,露出一双肤如凝脂的脚来,轻轻踏在地上。她的手也摸上了宗也白的手臂,将丰满的胸膛贴向了…… 她的人好像一条游鱼,她的动作却连水蛇也比不上。 霍香瞪大眼睛,想不出还有人会这样做。他想不出会有人这样不要脸,嘴上说着正经话,手上却要“强迫”一个老人家。 宗也白的脸变得铁青,身体拼命地向后靠,好像活见了鬼,几乎要把老腰折断。 他这人果然最爱面子,不肯向霍香求救,竟配合这林仙儿一人一句说了好多话。 就算是霍香,也有些急了,他虽然和宗也白不对付,倒也不必让他受此等“侮辱”。 他立刻扯着嗓子道,“你在做什么?” 林仙儿闻言,抬起手来,顺着霍香的腰腹抚上去,柔声道,“难道霍先生也不同意我的请求?” 霍香震惊之下竟然没有拦住她,一张老脸涨得通红,浑身一个激灵,好像掉进水里的老猫,觉得浑身已不再干净,张口结舌喊不出声来。 林仙儿笑道,“先生竟然如此激动么?” 霍香怒道,“你倒真有自信,我连半点兴趣也没有!” 林仙儿道,“真的么,我却是不这样想的,只要你要了我,就会明白我的好处是谁也……” 这句话还没说完,一把绣春刀就擦着她的腿向下扎去,钉着她的裙子将人扎在原地。 林仙儿大惊失色,只害怕自己一双完美无瑕的腿受了伤害,连动也不敢动,猛然坐在地上。 宗也白松了一口气,竟觉得有些久违的委屈。 霍香也放下心来,吐出一口气。 沈百终大步走过来,一把提起刀来,反手转正,逼到林仙儿脖颈前,冷冷道,“你要做什么?” 林仙儿被冰冷的刀锋贴着,逐渐缓过神来,道,“我只是,只是与他们二位……” 沈百终道,“你难道想告诉我,是他们逼你的?” 林仙儿突然大声道,“不错!我是不知检点!可你莫非觉得这是我愿意的?我真的很想出去!我绝不要嫁给上官飞!哪怕给了别的男人,不能再为李探花……为他守身,我也要……” 李寻欢站在门前,只庆幸自己还没有进去。 沈百终道,“闭嘴。” 林仙儿痛哭着,真的慢慢闭上嘴。她总是知道自己在什么时候该表现得乖一点。 沈百终努力压制住怒火,快速扫了一眼两位老人家,见到他们没出事,才把目光再次放到林仙儿身上。 “你想做什么?” 林仙儿道,“我已经说过……” 沈百终道,“你想出去。” “是。” “你拿着《怜花宝鉴》。” 林仙儿道,“什么花?” 沈百终静静盯着她,道,“来人。把她架起来带走,审,叫张平野审。” 林仙儿轻轻道,“这样也是很好的,只要能让我避开上官飞,做什么我都愿意。” 话说到这里,不了解她的人倒真的会被唬住,觉得她是个可怜人。 沈百终皱起眉来,还没有讲话,陆小凤就从门外探出头,道,“外面又有人来拜会李寻欢了。” 李寻欢问道,“几个?” “一个。” 李寻欢道,“我敢说我一定不认识他。” 陆小凤笑道,“我认识。” “他是谁?” “上官金虹。” 等他们再次回到门口,却发现外面站着的是两个人。这两个人都穿着金黄色的衣服,头上带着宽大的斗笠,投下一片阴影来,叫人看不清面目。 他们没有动,也没有与门口守着的锦衣卫讲话。 可无论是沈百终,还是李寻欢,都觉得陆小凤说的话并没有错。 因为荆无命算不上一个人。 他的生命已和上官金虹融合在一起。 他穿着很短的衣服,只到膝盖,这是为了方便出手。他的腰间别着一把剑,没有剑鞘,生来就是为了杀人。他的眼睛呈现出诡异的死灰色,没有半点感情,就连“没有感情”这种感情都没有。 那简直是蛇的眼睛,是一种色相不好看的玻璃珠,只不过是恰好被放在了眼窝里而已。 这是一件工具。 李府的大门一被推开,上官金虹就看了过来。 荆无命也看向沈百终。 上官金虹抬手压紧斗笠,抬腿向前走,一步步走到台阶下去。 他走一步。荆无命就走一步。 他们两个人合在一起,就好像是一种四条腿的动物。 第一步与第三步中间,第二步一定是属于荆无命的。 上官金虹的眼睛看向哪里,荆无命就看向哪里。 上官金虹的意志就是荆无命的意志。荆无命就是为了他活着的。 沈百终一看到他们,就把所有的注意力放在了荆无命身上。 这一点虽然自傲,却并没有错。他已不知道见过多少高手,见过多少冠绝一世的豪杰,却从没见过荆无命这样的工具。 培养出这样的工具,要花很多的耐心,用许多的时间,费很多的精力。最重要的还是有一颗无比恶心的心,才能毫不在意地将别人变成这种可怕的模样。 上官金虹停下脚步。 陆小凤注意到他长至脚面的袍角从始至终纹丝未动。 “我的名字是上官金虹。” “沈百终。” 上官金虹又看向陆小凤。 “我叫陆小凤。” 他的头扭到一半,李寻欢就叹道,“在下李寻欢。” 他看向谁,荆无命就也看向谁。 上官金虹看了一圈以后,才道,“我来这里,是请沈大人把林仙儿交给我。” 沈百终道,“就是你想要《怜花宝鉴》?” 上官金虹道,“是我。” 沈百终道,“这样东西是属于王怜花的,而且他也已把这本书托付给李寻欢。” 上官金虹道,“李探花可否割爱?” 沈百终一步步走下去,站在上官金虹对面,淡淡道,“这本书在刚刚已被李寻欢托付给我。” 上官金虹道,“沈大人想要什么?” “我什么也不想要,因为这本书仍然属于王怜花。” 上官金虹道,“那么我得不到它。” “没错。” 上官金虹点点头,继续问道,“沈大人留下秘籍后,能否将林仙儿给我?” 沈百终道,“你要她做什么?” “我的儿子要娶她。” “那是借口。” 上官金虹道,“她骗了我。她说自己一定能将这本书带出来。” 他缓缓道,“她的条件就是嫁给小飞,我也已经答应。事情既然失败,我就要她死。” “为什么?” “因为绝没有人可以骗我!”上官金虹道,“说谎的人不可饶恕。” 沈百终道,“你一定要带走她?” “我想带走她。” “好。”沈百终笑了,“你和我打一架,我就让你带她走。” 上官金虹沉默片刻,果断道,“告辞。” 第94章 另一宝典 道路笔直地伸向前方。 尽头是雪。 荆无命跟在上官金虹身后,一双死灰色的眼睛茫然地盯着他的背影。 金钱帮的帮主从不肯坐马车,这也是江湖上的一庄奇闻。这只因他觉得人生着两条腿,就是要用来走的,所以才不肯坐车。每一次他要去哪里,都要走上很久很久。 如果你见到他,说明他至少也已准备动身,准备了几个月。 这次也一样。他为了得到《怜花宝鉴》,其实已在两个月前出发。 他虽算准事情会在这时结束,却没算准结局。 上官金虹突然停了下来。 荆无命也立刻住了脚。 他们之间的默契已不是别人能比的,就像他们之间的感情,也不是别人可以猜明白的。 上官金虹根本用不着说,也用不着示意,他连半点暗示都不需有。 他停下,荆无命也一定会停的。 “上官飞呢?” 荆无命道,“他跟着百晓生。” 上官金虹叹了口气,他突然发现自己竟已和儿子很生分,他虽然还是很听话,但到底不愿意和自己亲近了。 荆无命没有问他为什么叹气,只是低头看着地上的雪花。 上官金虹瞧了他一眼,忽然问道,“你知不知道我们为什么要走?” 荆无命点头。 “他的武功竟然毫无破绽,我连一丝把握都没有。”上官金虹皱眉道,“就算加上你,也撑不了多久。” “是。” “更何况那里还有陆小凤和李寻欢。就算我们赢了,也还要再对付他们。” “嗯。” “石观音与水母阴姬的武功都不在我之下,可她们还是死得很快。” 荆无命不知道她们的武功如何,所以没出声。 上官金虹又开始走。 他的腿一动,荆无命的腿也立刻动了起来,竟好像有一根看不见的线将两人连接起来。 “此事罢了。” ———————————— “我还是无法想象。” 沈百终搬了个凳子,坐在窗边,正在擦自己的绣春刀,抽空看了他一眼。 陆小凤皱着眉,翘着腿,将手里的油布包打开,从里面取出一只烤鸡来,道,“我无法想象这事情会解决得如此简单。” 上官雪儿探过半边身子,从那只烤鸡上揪下一个鸡腿来,不屑道,“那还能怎么样呢?只要你们这些男人不上当,林仙儿当然再没有半点法子。” “她只能伤害爱她的人,也只能骗到爱她的人。”上官雪儿继续道,“而这里并没有这种人,连半个也没有,所以她就会立刻变得很普通,普通得要命。” 陆小凤看着自己的烤鸡,突然转头道,“给钱。” “什么钱?” “一只鸡腿十两银子。” “你这是什么鸡?什么鸡能卖得这样贵?” 陆小凤笑道,“这只鸡本来倒也不贵,可它现在是我的,我想怎么卖,就怎么卖。我看你年纪还小,就只好卖得便宜点。” 上官雪儿眼睛一转,也笑道,“你拿什么证明我的鸡腿是从你的烤鸡上取下来的?” “因为它现在只有……” “一条腿的人就有很多,一条腿的鸡为什么不能有?它一定是天生就只有一条腿的。” 这边两个人在拌嘴,那边燕十三也拿了一块布,坐在门对面的椅子上。 他擦的是自己的剑。 这把剑对他来讲还有些长,有些重,剑上的十三粒明珠也很容易招人惦记,但是他却依旧擦得很认真。 除非这剑断了,否则他绝不会轻易用别的兵器。 过了半晌,他才问道,“那本书已搜出来了么?” 沈百终道,“嗯。” 燕十三问道,“我听说林仙儿把书藏进了伊哭的身体里?” “她用了一种很特殊的法子去做这件事。”沈百终道,“只是她没有想到伊哭的尸体并不是由她去埋,她也没有想到自己无法向上官金虹传递消息。” 燕十三道,“如果上官金虹愿意再等一等,说不定真的可以拿到秘籍。” “他正是以为自己上了林仙儿的当,所以才那样急。” 燕十三道,“上官金虹也不过如此。他甚至不敢与你交手。” 沈百终收刀入鞘,摇摇头道,“不是这样。他是一个很好的对手。” “为什么?” “他很讲求效率,也很懂得进退。” “他虽派了很多人过来,但那些人却并没有什么用。” “这是因为他在试探。”沈百终道,“他在试探我的态度,也在试探李园的危险程度,只要他觉得这里有一丝无法掌控的事情,他就不会来。” 燕十三不说话,已在思考。 沈百终继续道,“他一定要得到《怜花宝鉴》,可那也一定要是在他能控制的情况下得到。等他到了这里,发现自己失策时,就不惜丢掉自己的骄傲,也并不再想那本书。” 放弃有的时候并不比执着简单,对于上官金虹这样的枭雄就更难。 这说明他并没有因为地位的崇高和武功的境界而迷失自己,他还很擅长思考,而且也不怕丢脸。 “你不动手,是不是因为你担心金钱帮的势力?”燕十三问道,“你担心他们没了帮主,会做出别的事来。” 金钱帮网罗天下高手,分舵中更有数不清的江湖侠客,其中参杂有混混、杀手,专门培养的打手也有不少,一旦脱离管束,谁也不知道他们会闹出什么事来。 沈百终只是道,“要再等等。” 燕十三点点头,追问道,“荆无命怎么样?” 沈百终道,“他算不上是一个剑客,你不必执着于他。” 燕十三已将夺命十三剑练到十二剑,自觉不久后该出门去闯荡一番,所以最近已在注意很多剑客的消息。 荆无命的名声不小,他当然也想会一会。 听到这样的评价,燕十三不免有些诧异,“为什么?难道他的剑法并不好?” 沈百终并不想对燕十三多讲这些,只是道,“他的剑法很好,但他自己却只是一件工具。” 燕十三道,“哦……” 沈百终把手放在他头上,像摸小黑那样摸了摸,温和道,“你还需要再练一练,陈绝音的剑法很好,你可以和她学。” 燕十三道,“她很冷漠。” 沈百终笑了,道,“你也很冷漠。” 燕十三淡淡道,“至少我不会让别人觉得自己欠了钱。” 就在这时,铁传甲突然敲门进来,告诉他们已将车马备好。 ———————————— 京城。 紫禁城里下了雪,要比平时更好看些。 城墙边最不起眼的那座茅屋前,放着一个又破又烂的板凳。又破又烂的板凳上,坐着一个衣衫褴褛的老人。 他的胡子已经很长,乱糟糟得结成一团,和脑袋上垂下来的乱发成了亲家,配上他已露出棉絮的衣服,只好像是个被人踩脏的棉花团。 他每劈完一根柴火,就抬头用混浊的眼睛看一眼别的房子,也不知是不是在羡慕别人的家庭。 西北角的屋子虽然都破,像他这样破的倒也是独一份,看到这样的房子,寻常人只怕都不敢接近,因为它看起来实在是下一刻就要坍塌。 在这一带住着的都是太监们的本家亲戚,先帝晚年时宠信宦官,那时他已不能相信任何一个官员,就连自己的儿子,他也看不顺眼,到了最后,陪在他身边的竟也都是些太监。 所以这些房子在十几年前甚至是修在城里的,新帝登基后,才不得不搬到城外来。 沈百终翻过围墙,穿过狭窄的巷子,路过几间嘈杂的茶馆、麻将铺子和脏污的饭店,一路来到这一间最破的茅屋前。 门轻轻地开,轻轻地关。 “林师傅。” 林开关睁开一只眼睛,虚虚地瞧了瞧,就又闭上,慢慢剥着手里的干玉米,把掉下来的玉米粒拢成一堆,收进碗里。 原来这个“棉花团”的名字是林开关。 “沈百终。” 沈百终躬身道,“是。” “你有什么事?” 沈百终老老实实道,“我来放一本书。” “又是剑法?” 沈百终道,“是一本杂学秘籍。” 林开关应了一声,“去吧。” 沈百终点点头,走进那一间破茅屋,蹲在地上,伸手抬起一块木板来,顺着台阶走进黑漆漆的洞口。 这间密室与外面全然不同,干净得多,也奢侈得多,墙壁上镶了许多夜明珠,确保明亮的同时,也不至使这里失火。 这里的地板上更是铺着光滑平整的石板,一直通到每个房间里去。每个房间里都至少有十几个书架,存放着绝大多数江湖人都愿意拿命来抢的武林绝学。 沈百终已来过这里许多次,上一次来这里的时间也并没有过去很久,就是他从神水宫回来的那一天。 萧太妃在丢了剑谱后悔恨不已,觉得自己根本没有本事去看护这一本绝世武学,所以就将它托付给了林开关。 把书从萧太妃那里拿来到这茅屋的,自然就是沈百终。 林开关这个名字听起来很好笑,却并不是假名。因为这个名字就是林开关自己取的。 他觉得自己的一生就好像是别人手里的开关,按一下就开,再按一下就得关,不关不行,不动也不行,他根本就不能有自己的想法。 他要拿这个名字来嘲讽自己,概括自己的生活。 因为他虽然知道自己活得很苦,却也知道像自己这样的太监很难再有正常的生活,他早就离不开紫禁城,所以才在先帝死后出宫当一个大内看护。 沈百终还是个小孩子时,就跟着沈父来过这里,林开关的武功可能比不过他,但也绝不会相差多少。 这样的密室书馆,已由林开关看管了几十年。即使是北镇抚司,也不会比这里更安全、更隐蔽。 沈百终放下《怜花宝鉴》后,很快就从门里出来。 林开关已在用一口破锅煮粥。 锅虽然破,米却不错。这米是沈百终上个月送来的新米。 “坐下来喝粥。” 沈百终伸出去的腿立刻回来,人也坐在了一个破凳子上。 林开关那张布满了痛苦与绝望的脸上,总算露出一点笑意来。 “你这一次出去,有没有遇上什么对手?” “没有。” 林开关点点头,盛了一碗粥递过去。 “以你现在的武学,当今世上,上官金虹之流,都算不得什么威胁。” 谈到武功,这位老者的眼睛里立刻放出锐利的光来,一字字道,“即使我是个死太监,也能觉出最近的风气不对,我只告诉你一件事,你一定要记好。” “是。” “想打败你只有一个法子。”林开关指着自己,“我的天赋还不够,但总要有人够的。只要那人像我一样练了《葵花宝典》,他就一定是你最大的威胁。” 第95章 欲练神功 炭炉发出微弱的鸣声。 南书房中温暖如春,一小撮茶叶在沸水中翻滚,上下奔腾,在茶壶被取下后,又渐渐沉底。 “什么宝典?我没有听清。” “《葵花宝典》。” 皇帝搁下手中的笔,随手将它扔到桌上,皱眉道,“林开关是这样对你讲的?” “嗯。” “我从没有听过这一本武学。”皇帝道,“既然它如此厉害,为什么你的父亲没有叫你练过?” 沈百终沉默片刻,道,“因为这本书有一些特殊,需要一些牺牲才可以习得。” 皇帝掀开茶盏,撇尽茶沫,慢慢道,“坐下说。” 沈百终坐下,接着道,“我已查遍北镇抚司的卷宗,却只找到一句话。” “是什么?” “……欲练神功,引刀自宫。” 皇帝愣了愣,笑道,“如此说来,谁想要对付你,谁就要变成一个太监?” 沈百终犹豫着点点头。 这事情虽然严肃,但仔细想来,又好笑得很。 所以皇帝又忍不住笑了,道,“那么他倒可以进宫来试试,给他一官半职,也不算白割。” “这本书的内容我只得到一句话。”沈百终道,“它的来历倒是记载得很清楚。” 皇帝找了一摞折子,将其挪过来垫着下巴,盯着沈百终听他讲话。 “《葵花宝典》最先是宫中的太监所创,后来流出宫去,被少林寺的红叶禅师收入藏经阁。华山派有两人,一个叫岳肃,一个叫蔡子峰,他们二人去拜访时,趁禅师不注意,偷阅宝典离开。” 皇帝换个姿势,哦了一声。 “他们一人看了半部,分成剑气两派。” “现在的华山派似乎只练剑。” “嗯。” “然后呢?” “后来渡元禅师从他们那里骗来了宝典,看完一遍后,几乎是立刻还俗,为自己取名林远图,自创辟邪剑法,再也没有回过少林。” 皇帝道,“林开关也姓林。” 沈百终道,“这一点我并不清楚……但华山派的残本毕竟还是被日月神教夺走,后来辗转到了东方不败手里。至于红叶禅师手里的残本,亦被他亲手毁掉。” “也就是说,如有人想要得到宝典,就只有这两个路子。”皇帝道,“东方不败和林远图早就死了,除了林开关,还有看过那本书?它又在哪里藏着?” 沈百终不知道。 没人知道。 皇帝站起来走了几步,走到沈百终身边,沉思片刻,冷冷道,“不如把林开关杀了。” 沈百终道,“……他绝不会将辟邪剑法教给别人的,他本不必告诉我这件事。” 皇帝叹了口气,道,“你还是这样心软,罢了,随你吧。” 他的念头来得快,走得也快。 沈百终缓缓道,“我想请宫里的人教我如何辨别宦官。” 皇帝笑了,道,“这个我会,我可以教你。” 皇帝看着沈百终茫然的表情,心里只觉得既有趣,又开心,很想逗逗他,最后却还是压抑住自己的想法,道,“你莫要忘了,我的二哥就是我请人去阉的。” 这样的话从他嘴里说出来,简直好像比什么都简单。 他倒好像是请二哥去吃了顿饭。 但沈百终却是真的不知道皇帝的二哥做了什么事。 皇帝笑眯眯地看着沈百终,继续道,“他与父皇的宁贵妃有染,父皇自然想要惩罚他,我本以为你知道,看来沈大人还是没有将此事告诉你。” 其他的事,沈父倒是恨不得沈百终全知道,知道的越多越好,但涉及色情淫秽,他就恨不得亲手捂住沈百终的耳朵。 天下的父母也许大都如此。 沈百终只觉得可笑,先帝同他的儿子一样可笑,这样的人当了帝王,简直是一场灾难。 幸好他没有。 幸好当了皇帝的是自己的皇帝。 皇帝虽看不出他在想什么,却并没有在沈百终面前藏起自己的阴影。 “我从小就不受父皇喜欢。”皇帝想了想,又补上一句,“晚些时候倒也还是不受喜欢的。” “我从未想明白过他为何要我去接手那件事。也许只是为了恶心恶心我,也许是想告诉我不要起什么不该有的心思。” 沈百终继续听。 皇帝话题一转,笑道,“我到现在还记得二哥拼命求我的样子。不过我虽看不起他,却绝不会用什么下作手段。匠人当然请了最好的,鸡鸭鱼酒也全部送了,蛋黄、麻杆和猪苦胆甚至也是我亲自选的……” 既然他已做了这么多,在门口亲自听一听惨叫似乎也没什么大不了。 “你见的太监也不少,可有什么发现?” 沈百终道,“没有。” 皇帝淡淡道,“他们看起来除了没有胡子,外表与常人无异。你需要注意的只是走路的姿势。” “是不是腿会分得开些?” “还有一点。”皇帝道,“如果有谁真的愿意为了武功去伤害自己,等他成功以后,不管再怎么得意,也会嫉妒你的。” 对于人心的把握,十个沈百终加起来只怕也比不上皇帝。 “他还可能会对别的男人产生敌意。”皇帝道,“他也许还会突然更喜欢女人一点,不仅喜欢,还要她们爱上自己,最后才装作不满意的样子去抛弃。” “为什么?” “不为什么,你只要记着便好。” 沈百终抬头看了他一眼,又把头低下去,既然皇帝不要他问,他就不问了。 他的好奇心有时候也不是很重的。 他相信皇帝并不做出对自己不利的事情,也相信自己付出的信任。 何必再问? 皇帝重又在桌前坐下,继续道,“他说不定还会讨厌陆小凤。” “陆小凤?” “因为陆小凤的女人缘很好。” ——————————— 城门放进一批人来。 这批人约莫二十多个,全部骑着高头大马,不仅配着刀,还在后面坠着两辆囚车。个个高大威武,气势凛然,若不是飞鱼服惹人忌惮,只怕早就引来不少目光。 虽没有人敢正眼去看他们,却有不少人在偷偷地瞧。 最前面的两匹马上,有两个最引人注意的人,一个是懒鬼,一个是笑面虎。 “我的女人缘总是太好了一些。” “哦?” “为什么就连押送犯人这件事也要我来做?” 张平野笑道,“这也许因为你是主动来的。” 陆小凤躺在马上,翘着腿,就好像是一匹布搭在架子上,这一路上不管是上坡还是下坡,不管马是停着还是跑着,他都远比骑在马上的人还要安稳。 身后的囚车实在太慢,坐在马上一动不动地赶路,简直是要他的命。 张平野道,“我们已进了城,北镇抚司的效率绝不会慢的,到了那个时候,陆大侠想去做什么都可以。” 陆小凤叹道,“其实车里若只有龙啸云,我是绝没有必要跟着的。” 张平野明白他的意思,慢慢道,“你尽管放心,我保证可以审出些东西来。” “我只担心有人会上她的当。现在她蒙着面,等她揭开这层布,你就会知道她究竟有多美。” “哦?” “石观音在她面前也要逊色不少。” “我并没有见过石观音。” 陆小凤想了想,叹道,“她好像生来就是完美的,我实在想不出词来形容。” “你担心我会动心?” “我担心别人。” 张平野淡淡道,“我会把她关在谁也看不到的地方。” 谁也看不到的地方是一间地牢。 地牢就修在北镇抚司的诏狱底下,能够进去的人绝不会超过五个,这里不仅没有阳光,也不会轻易点灯。更何况一人住一间,谁又能穿墙看到林仙儿? 陆小凤摸着下巴,手里提着一盏灯,跟着张平野一步步走进这个神秘的地方。 他觉得很新奇。 不管去到哪里,只要那地方他没有去过,他都会觉得很新奇。 张平野道,“来过这地方的人绝对不多,你要是有兴趣,可以随便看看。” 能在这里随便看看的人更不会多。 陆小凤挺直了腰,竟然有一点骄傲,可是走着走着,他脸上的笑容就凝固了。 林仙儿的眼睛也忍不住看向右边。 第一个房间里关着的是一个男人。 他看起来很沉默,很平静,一双稳定的手没有梳理自己乱糟糟的头发,却在抚摸着一件白裙子。 他有一盏自己的灯。 所以林仙儿能看到他的眼睛。 她一看到那双眼睛,就忍不住打了个寒颤,竟不由自主地朝陆小凤靠了靠。 陆小凤竟也没有躲。 他也在使劲盯着这个男人。因为他已把他认出来。 霍天青。 这是霍天青。 张平野随意看了一眼,嘴角露出一种很奇特的笑容来,幽幽道,“他倒是很安分,只向我们提了一个要求。” 陆小凤忍不住问道,“他要了那件裙子?” “没错。” “那是上官飞燕的裙子?” 张平野没有回答陆小凤的问题。因为一听到上官飞燕这几个字,一直低着头的霍天青就终于动了。 他用一双饱含怨毒的眼睛看着陆小凤,恨不得喝他的血、吃他的肉,啃尽他的骨头。 这双眼睛好像来自地狱,上官飞燕死了,她的死更带走了那个骄傲的年轻人,带走了天禽门的掌门人,现在留下来的,只不过是个疯子。 陆小凤叹了口气,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滋味,只得避开霍天青的目光,道,“我们快点走吧。” 第二个房间里关着的是雄娘子。 他只是躺在床上,瞪着眼睛去看天花板,一动不动。好像个死人。 张平野道,“陛下曾下旨要在午门将其斩首示众,后来却又改了主意,让我们自己看着办。” 陆小凤突然发现自己管不住嘴,又忍不住问道,“看着办是怎么办?” 张平野笑了,慢慢道,“诏狱是我在管。看着办自然是我要办。” “那么你要怎么办?” “我要挑个特别的日子将他押去处斩。”张平野轻声道,“那一天我也许是没有吃早饭,也许是觉得花草不好看,也许是天上下雨了,总之是我不顺心的时候。” 陆小凤闭上嘴。 他已明白雄娘子的眼神为何会如此呆滞。无论是谁,得知自己的死活全要看别人心情时,都很难不害怕成这个样子。 也许张平野永远不会杀他,也许明天就杀。 第三个房间里的人是公孙大娘。 陆小凤已不想再看,一个翻身就到了前方,三步并两步跑到最下面去等着。 他忽然发现这地方也不是那么新鲜,一个人若是被束缚住了自由,岂非已和死了差不多? 等他再看到林仙儿时,她的脸上已没有当初的那种无畏和平静。 陆小凤不知道她又看见几个犯人,但无论她瞧见多少人,他们加起来给她的刺激,只怕还没有公孙大娘一个人大。因为公孙大娘也是个女人,很美很美的女人,不管她现在变成了什么样子,林仙儿迟早也会那样的。 只有在看到与自己相同的人沦落到泥泞里时,林仙儿才会害怕。 但陆小凤自己其实也觉得浑身不对劲,张平野的表情实在是奇怪了些,他看到这些人,不仅不觉得难受,竟还觉得有趣,他们的痛苦似乎能给张平野带来一种快乐。 世上好像有一些人天生就喜欢折磨别人的。 就好像世上天生有一种人喜欢被人折磨。 陆小凤想起自己见过的皇帝,只觉得沈百终长到这么大实在很不容易,他突然也觉得自己实在了不起,竟能一眼就在人群里发现沈百终这个乖宝宝,一出手就能将他拐过来做朋友。 张平野推了推林仙儿,叫她自己走进牢里去。 林仙儿害怕得已在颤抖,全身都已经冰凉,她忍不住去抓自己的裙子,以前的时候,每当她要一个男人觉得自己可怜无助时,就会去抓裙子。 这不仅是一种示弱,也是一种诱惑。 可是这次呢?她是不是真的怕了? 林仙儿忍不住大声道,“龙啸云呢?你们把龙啸云关在哪里了?” 张平野道,“他那种人还不配被关在这里。你难道没有发现么?这里住着的,都是一些很麻烦的人。” 林仙儿当然发现了,这里住着的人不仅麻烦,还各有各的凄惨。 “你,你要怎么对我?” 张平野笑了。 “我还没有想好,你大可以自己猜一猜。” 说完这句话,他就飞起一脚,将林仙儿踢进了铁门里。 他果然没有被林仙儿诱惑住。 铁门已经关上,张平野连一根蜡烛都没有给林仙儿留下。 陆小凤忍不住叹了口气。 没有想好,没有想好岂不就是最大的惩罚? 第96章 bat岛 酒馆。 酒馆最里面的那张桌子上倒着一个醉汉,不仅死死抱着一个酒坛不撒手,还打着惊天响的呼噜。 所幸这是大白天,这才没有人来管他。若是晚上,影响了老板做生意,只怕会连人带桌一起扔出去。 就在这时,门外突然走进来一个青衣窄袖的女人。 这位女侠手里提着一把剑,一张美丽的脸上布满冷漠,好像今天的天气一样叫人胆寒,一进门来,就四处张望,好像要找什么人。 “胡铁花!” 胡铁花一个激灵,差点从桌上翻下去,等他睁开那双醉眼朦胧的眼睛,就看到了眼前瞪着他的女人。 他的酒立刻醒了。 就算朝他泼上一盆洗脚水,他都绝不会有现在醒得这样快。 因为这个女人是高亚男。 自从那年夏天胡铁花稀里糊涂答应要娶她之后,他就真的怕了高亚男。高亚男也真的追了胡铁花整整两三年,就为了让胡铁花兑现自己的诺言。 可是他现在想逃也没有法子。 胡铁花简直想给自己几拳,他昨天要是来的再早一点,也就不会只剩下一个角落里的位置可以坐,也就不会连逃跑的空间都没有。 高亚男瞪着胡铁花,冷冷道,“你知不知道楚留香在哪里?” 胡铁花立刻摇头,问道,“你找老臭虫有什么事?” 高亚男道,“我找他当然有我的道理,关你什么事?” “当然不关我的事。你想找谁就找谁。” 胡铁花面上虽还是笑嘻嘻的,心里却有些不舒服,只觉得好像吞了一块石头卡在嗓子里,不上不下得令人讨厌。 高亚男好像变得突然不喜欢胡铁花了,冷着一张脸,提也不提娶亲的事情,只是又道,“你连半点消息也没有?你有没有法子叫他来见你?” 胡铁花道,“他,他要去哪里还会告诉我不成?也许是陪蓉蓉甜儿她们去玩了吧。” 高亚男道,“法子呢?” 胡铁花这下是真的不舒服了,他本就是个特大号的贱骨头,别人喜欢他时他不知道珍惜,别人不喜欢他了,他又硬要凑上去,脑袋简直有什么大病。 “老臭虫能做的事,我就不能做么?你说出来,无论是什么,我都能替你解决了!” 高亚男冷哼一声,将剑啪的一声拍在桌上,一拂衣摆坐在胡铁花对面,道,“这些事非他不可,除了他以外,绝没有人能解决。” “难道你要偷什么东西?” “我不偷。” “你,你要老臭虫替你去诱惑什么女人?” 高亚男的脸红了,喝道,“不是!” “那是什么?”胡铁花拍着胸膛道,“除了这两样,我都能行。” 高亚男沉默片刻,低声道,“你认不认识我师父?” 胡铁花一想起她的师父,就打了个寒颤,也低声道,“当然认识,只怕她老人家不认识我。” 高亚男道,“我找楚留香,就是我师父的命令。我们华山剑派丢了一样很重要很重要的东西,必须找回来。” 胡铁花确实不擅长找东西。 他倒是很擅长丢东西,丢起来还特别快。 刚到手的东西,连捂也捂不热,扭头就可以不见。不见的速度连楚留香都啧啧称奇。 这几句话一出,华山剑派枯梅大师的名号一放,胡铁花就蔫了,不得不承认自己确实不行,也不得不替高亚男想起办法来。 “有了,你可以去找陆小凤!” 高亚男眼前一亮,嘴一张又闭上,犹豫道,“可是我和陆小凤并不熟悉。” 胡铁花道,“你不用担心,我认识他!何况陆小凤好找得很,不像老臭虫还得躲着官府和仇家,你只要随意打听打听,江湖上知道陆小凤在哪里的人,十个里至少有六个。” 高亚男显然有些心动,陆小凤的名头并不比楚留香小,她也不是非要楚留香不可的。 胡铁花自己很想要帮高亚男,因为刚刚的不痛快,其实也不愿意她去找楚留香,此时一看有戏,就把锣敲得更响,鼔捶得更欢,撺掇道,“这件事就交给我!不出五天,我就把陆小凤给你带过来。” “好,我就在这里等你。” ———————————— “花满楼。” 花满楼放下茶壶,向窗外看去,无奈道,“陆小凤,我记得这里似乎是有门的。” 陆小凤已急得一头汗,摆手道,“我要躲一躲,一会儿若有人来了,你千万不能告诉他我在这里。” 说完这句话,他就一溜烟去了后院,左看右看,竟选了一棵常青树爬上去,站在最顶端拿叶子一遮自己,便不动了。 花满楼虽然看不见,却也知道陆小凤在做什么,不禁疑惑他到底又惹上了什么麻烦,竟会这样狼狈。 冬意深重。 雪又在下了。 院子里很快又闯进一人,这人满脸青胡渣子,眼睛又亮又黑,身上穿件大袄子,满身酒气,却比兔子窜得还快,三步两步就奔到花满楼面前。 “人呢?” 花满楼微笑道,“什么人?” “小胡子,你有没有见到那个小胡子?” “在下不仅见不到小胡子,年轻胡子和老胡子也是见不到的。” 胡铁花突然不急了,大笑道,“年轻胡子?老胡子?我从没有听说过这两种胡子!” 花满楼只是笑笑,没有开口。 胡铁花这时才发现他双眼无神,虚虚地盯着一个地方,好像根本看不到自己。 “你,你是不是花满楼?” “我是。” 胡铁花先是一怔,然后喜道,“你既然是花满楼,那陆小凤一定在这里,他跑也跑不掉的。” 说完这句话,胡铁花就一屁股坐下,一面牛饮自己带来的酒,一面朝四处仔细地看。 花满楼觉得这人不像坏人,道,“阁下是谁?找陆小凤有什么事?” 胡铁花道,“我叫胡铁花,找他是为了帮忙的。” 花满楼道,“胡铁花?阁下就是花蝴蝶?” “没错!”胡铁花点头道,“我和陆小凤是好朋友,你用不着担心,找到人我就走,解决了事情,我就亲自把他送回来,保证连一根鸡毛都不会掉。” 陆小凤藏在树叶里,动也不动,心里却在想这人真不要脸。 胡铁花继续道,“这事情真的很简单,不过是找一样东西而已!” 花满楼问道,“找什么东西?” 胡铁花道,“找,找……找什么东西我也不知道。” “那么是谁请你帮忙的?” “高亚男。” “她指名道姓要陆小凤去么?” “不是。她一开始要的是楚留香。” 陆小凤恨不得抱着树啃一口,再带着这棵树去砸晕楚留香。 花满楼笑了,“她要的是楚留香,怎么会变成陆小凤的?” 胡铁花得意道,“因为我向她推荐了陆小凤。” 陆小凤再也忍不住了,一冒头,顶着满脑袋的树叶大喊道,“胡铁花!我有没有哪里对不起你?” 胡铁花霍然起身,也大喊道,“没有。” “你为什么非要和我过不去?” “谁说我和你过不去。我明明是为了你好。” 陆小凤从树上下来,也坐到桌前,抢过胡铁花的酒给自己倒了一杯,叹道,“你若真为了我好,就去找楚留香,让他去管这个麻烦。” 胡铁花道,“他管不了,臭虫怎么能管人的麻烦?这件事还要你来。” 陆小凤刚要开口,胡铁花就继续道,“因为这并不是高亚男一个人的麻烦!这是整个华山的麻烦,是枯梅大师的麻烦。” “枯梅大师?” “对。” 花满楼道,“我记得枯梅大师十三岁就已拜入饮雨大师门下。” 陆小凤脸色难看,慢慢道,“不仅如此,枯梅大师二十岁时,就曾大败太阴四剑,二十五岁时,就赢了冷面罗刹,二十九岁时,就当上了掌门!” 花满楼也叹了口气,接道,“这样一个人,她的麻烦一定不是小事,说不定与整个华山剑派有关,更说不定与整个武林有关。” 陆小凤道,“嗯。” “你好像确实得管一管。” 陆小凤苦笑道,“嗯。” 胡铁花道,“你答应了?我们什么时候走?” 转念一想,胡铁花又问道,“用不用叫上沈百终?” 陆小凤道,“他最近忙得很,江湖事江湖了,还是不要找他。” “好,那么就我们去。” 他们说走就走,不准备盘缠,也不准备马,抬脚就出了院子。 “等一等!” 花满楼突然收了茶盏,将门一关,也跟了上去。 陆小凤问道,“你也要去?” “枯梅大师与我的父亲有旧,如今有了麻烦,怎么能不去帮一帮?” 陆小凤道,“好,我们走。” ——————————— 高亚男说在酒馆里等,就真的在酒馆里等。 胡铁花要她等五天,她就真的等了五天。 除了吃饭睡觉,她就坐在那张椅子上,盯着门口看。 所以胡铁花带着陆小凤和花满楼踏入酒馆时,立刻就看到了高亚男。 高亚男也立刻就看到了他们。 “你就是陆小凤?” “我就是。” 高亚男行了一礼,恭敬道,“此事若能解决,华山派必将陆大侠奉为座上宾,无论什么事,只要我们能做的,陆大侠都不必客气。” 陆小凤苦笑道,“你只要告诉我你们究竟要找什么东西,我就谢天谢地了。” 高亚男道,“我们要找的是剑法!” 陆小凤道,“什么剑法?” “清风十三式。” 胡铁花抢着道,“你会这剑法,还找它做什么?” 高亚男脸色苍白,沉声道,“这剑法师父只传给了我,可是,可是最近江湖上却有人用它……” 陆小凤失声道,“你是说清风十三式已被人偷学?” “没错。”高亚男道,“这剑法只有我和师父会,师父绝不会将它教给别人,若是找不出人来,就只可能是我……” 陆小凤道,“是你把它教给了别人?” 高亚男脸色憋的通红,道,“不错。若真是如此,我只有自裁谢罪!” 胡铁花怒道,“你师父不相信你?” 陆小凤却问道,“你们既然要找楚留香,是不是已有了什么线索?” 高亚男没空理会胡铁花,立刻道,“对。我们已摸出一条线来,也许这剑法是被人卖出去的!” “被谁?从哪里卖的?” 高亚男道,“不知道你们有没有听说过一个海外孤岛……” 胡铁花道,“海外的孤岛有很多,你说的是哪一个?” 高亚男道,“就是那一个销金窟!那个什么都卖的销金窟。据说那里不仅贩卖武林秘籍,还卖丹药、卖美人、卖奇珍异宝、卖美酒佳肴,只要你能想到的,那里都卖。甚至连人命也卖。” “你怀疑清风十三式就是被这销金窟卖出去的?” “是。” 高亚男继续道,“那地方据说很恐怖,常人只能去一次,不仅没有海图,还会遇上风暴。” 陆小凤虽还没有把这事情搞得太明白,却已被完全吊起了好奇心。 第97章 海上 山西。 山西太原。 无争山庄的会客厅里坐着两个人。 一个穿着单衣,一个披着貂裘。 一个面无表情,一个面带笑意。 他们都是无争山庄的客人。 无争山庄已有三百多年的历史,在江湖上享有盛誉,除了家大业大的金家,可以称得上是武林第一名门。庄主原东园很少请客人来,更别说是两个。 “这是你的东西。” 李寻欢接过那一叠用油布包起来的纸,问道,“这是什么?” “这是你父亲留下的东西。”沈百终淡淡道,“里面也许有一些很有用的消息。” 李寻欢笑道,“你为什么现在才给我?” “因为这是你的父亲托付给我的。” “托付给你?” “他知道你是个老好人,又在江湖上有名望,恐怕一不小心就会败光家产,所以特地留了一些后手。” 知子莫如父。这话不假。 李寻欢沉默片刻,将信取出来,折了折塞进怀里,苦笑道,“你现在给我,莫非是觉得我变了?” 沈百终道,“你当然没有。” 李寻欢既然没有变,变的自然就是沈百终。也许他决心多看着李寻欢一点,也许他决定重新和他做朋友,也许他明白龙啸云那样的人绝不会有第二个。 无论如何,他们之间的关系总算缓和一些,已能重新坐在一起聊天。 李寻欢的话本来不多,但沈百终的就更少,所以他就只能调动脑筋来找话题。 “你为什么会到这里来?” 沈百终盯着园子里的凉亭,慢慢道,“是原庄主请我来的,他有事要我帮忙。” 李寻欢道,“我是来做客的。” “我知道。”沈百终道,“我知道你在这里,所以才带了信过来。” 很少有锦衣卫不知道的事。 “原庄主请你来,你就来了?这似乎算不上工作。”李寻欢皱眉道,“皇上答应你来这里?” 沈百终道,“他并不会干涉我的事情。” 李寻欢怔住,笑了笑,“那么皇上倒是变了很多。十年到底是十年的。” 沈百终不明白他的意思,只是认真解释上一句话,“原庄主请我来解决的事情若是真的,锦衣卫也该管。” “哦?” 就在这时,门外进来一人,将手中的纸伞递给小厮,抖落身上的雪花,摘下帽子来,露出一张硬朗英俊的脸,赫然就是原东园。 原东园身材高大,腰杆挺直,捋着胡子,一副不怒自威的样子,只看他的样子,也知道这定是一位内家高手,绝不是江湖传闻中体弱多病的才子。 他今年已有七十八岁,头发白了一半,脸上也有皱纹,但谁也不会把他当成一个老头子来糊弄。 无争山庄的名头实在很大,而原东园自己的威望,却也和山庄三百年来积攒下的名头一样大。 因为他们本就是一体的。 “沈大人,李探花。” 原东园行了一礼,转身阖上门,脸色从平静转变为恭敬,正色道,“两位久等。” 李寻欢笑道,“我们两个是晚辈,无论等多久都是应该的。” 原东园微笑道,“论江湖辈分,我年纪确实大了,若论本事,却连两位的边也摸不到。” 李寻欢立刻道,“不敢。原庄主的话,只能骗骗别人罢了。” 原东园看看沈百终,又看看李寻欢,叹道,“实不相瞒,庄园里的客人,只有你们二位。沈大人本就是为了此事而来的,探花郎重回中原,我本想请来聚一聚,此事却突然发生,只得……” 他的话没有说完,意思却已表达得很清楚。 这意思就是李寻欢是个意外,是计划里多余的部分。 也难怪他一进来就要将两人吹捧一番,原来是怕李寻欢生气。 李寻欢还在微笑,显然并没有把这消息放在心上。 原东园暗自松了口气,继续道,“海外有一座孤岛,专门修来做销金窟的,不知道两位清不清楚?” 李寻欢摇头道,“我没有听说过。” 沈百终知道一点,道,“每次我们想要从去过那个岛屿的人身上问出话来时,他们总会莫名其妙地死亡,而且那地方每个人只准去一回,并且要有专门的人领着。” 原东园喜道,“没错,就是此岛。我在前些日子救了一个水手,他去过那销金窟,只要由他带着我们,一定没有问题。” 沈百终道,“是否可信?” 原东园点头道,“他的家人都在无争山庄住着。事成之后,我还会给他一万两银子。” 李寻欢这才明白原东园要做什么,问道,“原庄主和销金窟的主人有什么仇恨么?” 原东园沉默了很久,叹息道,“我有一个儿子,探花郎想必知道。” “是不是原随云原公子?” 原东园道,“不错。这孩子既聪明,又懂事,只可惜三岁时生了大病,从此不能视物,我想了很多法子,请了很多名医,还是没有办法让他好起来。” 说到这里,他已经流出泪来,显然没有治好儿子这件事,无时无刻不在折磨着他的神经。原东园五十多岁老来得子,已把原随云放在心尖上宠着,只可惜生老病死从来不肯留情,他的势力再大,武功再高,也没有办法带给儿子一双好的眼睛。 李寻欢不由想起江南花家的公子,有一位叫花满楼的,似乎和原随云的境况很相似。 他们家虽不是武林名门,却有钱得要命。 原东园的声音听起来还有些哽咽,他的眼里却发出了光,一字字道,“我寻那销金窟已寻找了整整五年,这次绝不会出事,我一定要在那里找到能治好云儿的秘籍。” 李寻欢又知道了这个销金窟里竟然还会卖武功秘籍。 他也突然明白沈百终为什么要说这是锦衣卫的工作。 沈百终突然道,“你想在那里找到这种东西?” 原东园道,“不错。” “那里被称为蝙蝠岛。” “对。” “蝙蝠岛上怎么会有能让人重见光明的药和秘籍?” 这简直和跑到老太太家里去找五香硬蚕豆一样可笑。 原东园也知道这一点,握紧手下的桌角,固执道,“哪怕只有一点点希望,我也要去做,哪怕找不到任何东西,我也绝不会后悔。” 李寻欢感受着胸口处的信纸,暗叹一声,心里充满了同情与理解,父母的爱本就是世上最无私的爱,他们能为儿女做出的事,连他们自己也无法想象。 沈百终也能理解原东园的想法,因为他就有一个相同的父亲。 这样一来,生性淡泊、与人为善的原老庄主,极想对付一个江湖中的邪恶势力,这一件本就没有问题的事情变得更加顺理成章。 原东园勉强笑了笑,对李寻欢说道,“李探花参进这件事里本就是一个意外,我这就叫人送……” 李寻欢却打断了他的话,微笑道,“我的武功虽不能说好,却不会拖后腿,这件事既然已被我知道,就有泄露出去的可能,不管庄主怎么考虑,都该带上我才是。” 小李飞刀的名声怎么会小,金子倒贴过来还不要,原东园就成了傻子。 所以他立刻道,“好,好,李探花,请先住下。” ———————————— 原东园真的很着急。 天还没亮时,李寻欢就被人叫醒,还没有反应过来,就有流水一样的仆人从门外进来,端来水盆和早饭,后面又有一些衣服行李放进来,他自己就好像个馒头一样被人妆点,最后噗的一下放进蒸笼里拉出去卖。 马车就是蒸笼。 马车走了很多天。 李寻欢没有去数日子,因为他知道数了也没有用,这样只会让人更烦、更闷。 无争山庄的马车当然很好,拉车的马跑的很稳,车轮很坚固,垫子也是好垫子,比李寻欢和铁传甲入关时的那一辆车要好得多。 可是李寻欢从车上下来时,还是觉得很不舒服,等他看见那一艘大船时,就觉得更加难受。 他的手脚几乎也已和馒头一样软了。 赶路实在很费精力,你若是要一个晕船的大侠在船上和人决斗,哪怕他的武功高出对方十倍,他的技巧胜过对方二十倍,也没有半点用。 因为大侠晕船的时候能把自己的魂灵都吐出去。 李寻欢从来没有出过海,所以他根本不知道自己是不是那一种大侠。 他最多只不过坐船渡过一条河而已。 等他上了船,就看到了沈百终。 沈百终在舵手身边。 舵手在看海图。 李寻欢慢慢走过去,觉得自己还能很好地站住,于是问道,“这就是那个水手?” 沈百终道,“我不知道。” “那么我们要去哪里?” 舵手是个普通的中年人,用一根布条扎着乱发,黝黑的脸上布满斑块,这都是他在海上讨生活讨来的勋章,是他比别人要强的证据,所以他并不自卑,面对李寻欢时虽有一点不自在,却并不谄媚。 “我还从没有走过这一条线!” 李寻欢道,“这条线好像只有一半。” 舵手挠了挠头,道,“等我把船开到那里,就会有另外一个人来接替我的。他会开完剩下一半。” 他拿手一指,对着船下道,“也许就是那些小伙子里的一个。” 船下有起码几十个小伙子在搬东西,他们搬的都是在海上要用的食物——淡水和腌肉,甚至还有几十坛酒,几十箱黄金。 这些都是水手。 看来原庄主已把那一位水手藏在人堆里,除了他自己以外,恐怕没有知道他的长相。 他连拍卖用的黄金也已准备好。 这计划不但大胆,还足够谨慎。 船上的货物越多,船也会越稳一点,李寻欢虽然没有出过海,却很明白这个道理,所以他就更放心了一些。 沈百终收回望着下面的目光,突然道,“你晕不晕船?” 李寻欢道,“好问题,我也想知道答案。” 一声吼声传来,传遍了半个天空。 “起锚——” 这声音既粗犷,又悠长,充满着生命的活力和海洋的气息,光是听着,就令人嗅到海边咸湿的味道。 船还在江边,水手们的心却已经在大海里面。 “扬帆——” 船这才动了。 李寻欢站了好一会儿,才道,“我不晕船。” 说这句话的时候,他本就苍白的脸色变得几乎像一张纸,好像风一吹就会倒下。 沈百终冷笑道,“身体不好的人,毛病会变多的。” 李寻欢的身体很不好。 就连霍香都说过他还活着简直是个奇迹。 他喝的酒太多,睡不着的夜晚也太多,吃的东西很少,打的架却多。 被沈百终盯上后,李寻欢就从馒头变成了小猪,被一直赶到客房里去睡觉。 替李寻欢关上门以后,沈百终自己也找了一间屋子躺下。 船在摇晃,一开始很轻微,到了后面就好像是一个恶毒的保姆在摇摇篮,想把婴儿摔死。 沈百终躺下以后就没有睡着,他在静静地听,听海浪拍打船身的声音。 如果真的有人有动手,一定会选在今天。 今天他们刚刚下了马车,经过长久的赶路,身体劳累。也刚刚到船上来,还不适应这里的环境,不了解船的构造。 何况没人想得到第一天会出事。 现在的问题是,凶手怎么从一大群水手里分出那一个人? 怎么杀死自己? 难道他要对李寻欢动手? 李寻欢的身体虽然不好,可他的怀里还有飞刀。 除非蝙蝠公子找来宫九,找来上官金虹,找来陆小凤、楚留香或者是林诗音! 否则他连一丁点胜算也不会有。 天微微亮时,海风平静下来,星光变得很温柔,温柔得隐去。 沈百终披上衣服,刚推开门,就见到有人朝自己跑来。 是那一位舵手。 “原庄主死了!” 第98章 海面船头棺材 原庄主当然就是原东园。 沈百终赶到的时候,他的尸体已被盖上了一层白布。 掀开白布后,能看到一张茫然平静的脸。 这张脸的主人在昨天还与沈百终攀谈,现在却已经死了。以他的武功,死的时候竟然很茫然,很平静,好像根本不明白发生了什么。 是谁杀了他?谁有那个本事? 他只说要去蝙蝠岛,就几乎是立刻死了。难道是蝙蝠岛派来的杀手杀了他? 这是不是一种警告? 原东园是不是藏着更深的秘密?他是不是瞒着沈百终什么事? 这些问题都没有答案。但是沈百终知道原东园确实想求来一份可以让原随云重见光明的秘药。他想要治好儿子的愿望并不是假的。 舵手挥退门口围着的水手们,舔了舔嘴唇,不安道,“他是怎么死的?” 沈百终道,“一刀毙命。” “什么刀?” “很普通的刀。这种刀哪里都有,哪里都卖,村口的铁匠也能随便做出几把来。” 舵手不是很懂江湖事,追问道,“所以呢?” “所以杀死他的人不仅武功很高,而且很谨慎。”沈百终道,“他练的武功也一定很特殊,因为这一刀完全不讲究刀法,小孩子也可以捅得出来。” “这么说来,他就是冲着原庄主来的?他是一个专业的杀手?” “嗯。” “那么,那么我们怎么办?” 舵手不知道沈百终是谁,只把他当作原东园的朋友。 沈百终问道,“你是不是无争山庄的人?” “不是。” “你是被雇来的?” “对。” “那你就继续开船。”沈百终弯腰将白布重新盖好,冷静道,“你开好你的那一半,完成自己的工作,其余什么也不用管。” 舵手看到他平静的样子,自己的心也不由得冷静下来,只觉得呆在这人身边似乎有什么魔力似的,很让人安心。 他这时才发现这人从一开始就没有半点惊讶,竟好像已知道今天迟早要死人。 “剩下一半呢?” 舵手在门口站了半天,还是咽不下嘴里那句话,问道,“剩下一半谁来开?那个水手,谁知道那个水手是谁?” 沈百终道,“我们不知道,凶手也不会知道。如果真的找不出来,你可以把船再开回去。” 舵手这才点点头,关上门走了。 门刚关上,就又被打开。 李寻欢走进来,脸色已经好了很多,他这种人总有办法适应环境,让自己能过得舒服一点。 “这就是原庄主的屋子?” “是。” “你刚才是不是在骗那个人?”李寻欢问道,“原庄主找的水手一定会站出来,他的家人还在无争山庄手里,他自己也还想要那一万两银子。” “嗯。” “可是他自己也知道有人有杀他。” 沈百终让开一点,好让李寻欢也去看看尸体。 李寻欢道,“他为了找到一个两全其美的法子,为了让自己安全,一定会来找我们,求我们保护他!” 只见原东园的尸体平躺在床上,双手垂下,胸口浸出一大片血迹,将白色的亵衣染红,衣服里的伤口短而深,一看就是行家出手。 沈百终道,“这人不但是高手,还和原庄主很熟,所以才能够在这里杀了他。” 李寻欢同意,“这人说不定就是他的挚友亲朋,声称有急事,诱骗原庄主为他开了门。” 可是船上并没有什么人和原东园相熟,唯一能让他穿着亵衣来开门的,好像只有沈百终和李寻欢。 李寻欢凝视着窗外逐渐消失的星光,缓缓叹了口气,慢慢道,“原庄主本是为了自己的孩子而来,却在半途……也不知我们该如何对原随云交待这件事。” 沈百终道,“我们到了蝙蝠岛以后,替他找找他想要的东西,就已足够。” “恐怕只有如此。” 接下来的日子里,两个人照常吃饭,睡觉,生活虽然不便,却都在暗中观察船上的所有人。 原东园死了以后,船上的人虽然都有惊慌,但舵手将秘密保护得很好,他们只以为原东园是得了急病死的,日子过去以后,也就不再多想。 毕竟他们得到的钱并没有变少。 又是一天清晨。 沈百终站在舵手身边,看着海中升起的朝阳。 海中波涛翻涌,浪花溅起,阳光穿透半空中的海水,竟照射出非常美丽的颜色来,好像有谁将彩色的上好丝绸缎子扔在了里面。 每个地方的早晨都不会相同,每个早晨的日出都各有不同,看着太阳从遥远的海面升起,就好像是见证了生命的诞生。 昨日种种,在阳光的照射下似乎都会消散,这种感觉很少有人能懂。而沈百终在还是个孩子时就懂了。 那一次的日出是沈老前辈带着他在屋顶上看的。 舵手取出葫芦来喝了一口水,道,“原庄主的尸体在前几天就已经海葬了,对不对?” 沈百终道,“嗯。” 舵手喃喃道,“这也是没有法子的事,海上毕竟没有棺材的……等我们到了那鬼地方,更没有法子……” 说到这里,他的舌头拐了个弯,指着自己的海图道,“今天我们就要到了。” 怕沈百终不明白他的意思,舵手又补了一句,“今天我就不能再掌舵了!” “嗯。” “你有没有找到那个水手?” 沈百终的嘴角竟然露出一丝微笑来,“前几天的时候,他就已经偷偷来找过我了。” 舵手惊喜道,“如此我们这一次一定能到那个岛,是不是?” “世上没有绝对的事情。” “那么,那么他什么时候能来接我的班?” 沈百终慢慢抽出腰间的绣春刀,锵的一声将其出鞘,冷冷道,“现在就可以。” 舵手的脸上流出汗来,忍不住向后退了一步,勉强笑道,“你这是什么意思?” 沈百终道,“刀出鞘,自然是要动手。” 舵手大叫起来,“你为什么要对我动手?我有什么错?有什么错?” 沈百终道,“你太喜欢问问题。” 李寻欢这几天好像总是神出鬼没,现在又已不知什么时候站在了甲板上,离他们已经不远。 他一步步走过来,叹道,“一个关系生分的舵手,凭什么第一个发现原庄主被害呢?” 沈百终的刀已提至半空,他要出手,世上只怕还没有拦得了。 舵手跳起来,大声道,“我什么都不知道!我好好地开船,你们竟然要杀人?” 李寻欢笑道,“阁下大可以再大声些的,我上来时,已拜托其他人走远一些。” 沈百终凝视着舵手的脸,似乎已透过那层皮肤看到了不为人知的秘密,看透了他的伪装。 沈百终道,“金灵芝。” 舵手道,“什么灵芝?” 他嘴里问着这句话,声音却已经颤抖,好像大冬天脱光了站在雪里,牙齿都已控制不住。 “你是金灵芝。”沈百终平静道,“我不知道你从王府逃走以后经历了什么,但无论你过着什么样的日子,都应该改改喜欢问问题的毛病。” “你问我过着什么日子?你说是什么日子?” 舵手的脸上还是布满斑点,皮肤也黝黑粗糙,声音却动听起来,婉转甜美,充满少女的魅力,配在一起既恐怖、又恶心。 “金家只剩我一个人,你说我过着什么日子?” 沈百终道,“造反本就是是死罪。” “造反有什么错?弱肉强食,谁来掌握天下,当然要靠本事!” 沈百终道,“你说的没错。” 金灵芝狠狠瞪着他。 “但强的是我们。” 李寻欢笑道,“不错。我知道世上有一种人,只觉得规矩和道理是在自己那边的,若有人用他讲的东西来反驳他,这人反而就会恼羞成怒了。” 金灵芝竟然没有生气,只是突然从腰间抽出一条鞭子来,冷冷道,“你们永远也别想去蝙蝠岛。” 沈百终道,“我们一定会去。” 金灵芝道,“你拿什么去?那些水手?他们已经全部……” 李寻欢打断了她的话,微笑道,“我已告诉他们今天绝不可以吃任何食物。” 沈百终继续道,“从来就没有什么被威胁的水手。要把船开到蝙蝠岛去的人,只有我一个。” 李寻欢道,“不错。从来没有什么水手的,原庄主得到的东西只是海图罢了。” 金灵芝咬紧了牙,似乎恨不得咬碎它们,等她听见船舱里水手们走动搬货的声音,身体就更加紧绷。 透着易容虽看不到她的脸色,想来却也不是什么好颜色。 她的汗水毕竟已打湿衣服。 李寻欢叹了口气,“我们没想到你会对原庄主动手,但你若不对原庄主动手,我们却也不会怀疑到你的身上……只可惜,可惜庄主……” 金灵芝冷笑道,“可惜他已经被我一刀杀了!你一个把老婆让给让给别人的窝囊废,有什么资格替别人可惜?” 李寻欢的目光好像是在看一个不懂事的孩子。 沈百终道,“你赢不了我。” 金灵芝道,“不试试怎么行?我只恨自己以前瞎了眼,竟然看上你这样一个狗屎东西!” 李寻欢笑了笑,突然道,“姑娘别的本事没有,自信心倒是能溢出来,只怕填满这片海也没有问题。” 金灵芝道,“你……” “金姑娘的脸皮若是用来坐船,只怕永远也不会沉的。” 李寻欢的话刚一出口,金灵芝的袖中就发出几道钢钉来,化成乌黑色的影子,直打李寻欢的眼睛。 她手里的鞭子也好像变成了一条毒蛇,迅速卷向沈百终的绣春刀。 她竟挑在这时候动手! 看来家破人亡后,金灵芝到底还是有了很大长进。 叮叮两声。 只见钢钉已钉在船舷上,一把飞刀也插在了旁边。 金灵芝手里的鞭子更是碎成五六段,一齐从半空中掉下来,噼里啪啦掉在甲板上。 这一连串声音过后,又听扑通一声。金灵芝竟翻身一跃,冒着被绣春刀斩成两段的风险跳进了海里。 只见她跳入水中的地方只余一片白沫,翡翠一般的海水中连半点涟漪都没有留下,更不要提人。 沈百终笑了笑,道,“你怎么没有去拦住她?” 李寻欢道,“因为我明白你是故意的。” “嗯。” “这件事到现在只有一个疑点让人想不通。”李寻欢道,“那就是原庄主究竟为什么会给金灵芝开门,又为什么不曾对她有过防备。” 沈百终伸手握住船舵。 李寻欢道,“想不到你就连船也会开的……想要搞清这些,留下金灵芝的性命是必须的。” 波光粼粼的海上,突然飘过来几个黑点。 这几个黑点越飘越近,到了后来,竟飞一般的冲了过来。 李寻欢皱眉道,“那是什么?” 沈百终递给他一个望远镜。 李寻欢又道,“这又是什么?” “外番带来的贡品。” 李寻欢虽没有见过这东西,却很快就明白它的功用,将其放到眼前看了起来。 等他放下手里艺术品一样的望远镜时,脸上说不出是什么表情。 “你怎么了?” 李寻欢叹道,“棺材,那些冲过来的东西是棺材!” 第99章 打捞汇合谈话 陆小凤简直想要大笑出声。 他这一辈子还从没有这样狼狈过,在最狼狈的时候,他也没有进过棺材。这几天他却日日和棺材呆在一起,坐在里面,睡在里面,几乎把这个方盒子变成了家。 作为一个浪子,陆小凤可是从来没有家的,第一个家若是棺材盒子,岂不会让人笑掉大牙。 花满楼听见陆小凤的笑声,转过头去问他,“你怎么了?” 胡铁花已冻得脸色苍白,有气无力道,“他一定是中了邪,看见什么不干净的东西失心疯了。” 高亚男就坐在胡铁花旁边的棺材里,裹着属于胡铁花的那一件袄子,冷得直发抖,神情却还是很冷静,平静道,“陆大侠是不是想出了什么脱困的计划?” 这四个棺材用麻绳绑在一起,已经飘了很久,即使里面的人全部内力深厚,也难免要坚持不住,再过上一段日子,他们只怕就要死在海里了。 时间过得越久,胡铁花就越自责。 他觉得这件事全是自己的错。他要是没有去找陆小凤,陆小凤也就不会来到海上,更不要提带着花满楼来。 罪魁祸首虽是陷害设计他们的丁枫,事情的源头虽是高亚男,胡铁花却无论如何也不能原谅自己。 他虽恨不得冲到丁枫面前,将他的头拧下来踢到茅厕里,可现实是,他们似乎马上就要死在一块。 想到这里,即使是一向没心没肺的胡铁花,也忍不住悲从中来,掉下眼泪。 就在这时,陆小凤道,“我笑是确实是因为我们有救了!” 胡铁花立刻将眼泪收回去,喜道,“真的?” 陆小凤道,“你们快看,我们右前边是不是有一条船?” 大家立刻伸长脖子看过去,花满楼虽目不能视,却也激动起来。 海上真的有一条船。 胡铁花道,“真有你的!陆大葱!” 陆小凤道,“这正是因为我还没有放弃希望,所以比你们看到的都要多一点,远一点。” 花满楼笑道,“我怎么不知道你改名字叫了大葱?” 胡铁花大笑道,“这是司空摘星为他取的名字!好,现在有船了,我们就快走吧!划过去要不了多久的!” 陆小凤也不想和他计较大葱这个名字,一伸手,就捞起棺材盖儿来,放了一半入水,拼命划起来。 胡铁花也有学有样,捡起剩下的盖子,给花满楼和高亚男一人分了一个,三人跟着动起来。 连在一起的棺材立刻好像树林里的猎犬,疯了一般在海上朝船冲来,一副见了猎物的样子。 这场面又滑稽,又恐怖。 他们当然就是李寻欢见到的人。 这些棺材当然也就是沈百终看见的棺材。 沈百终又想笑,又生气,盯着船下面的陆小凤,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陆小凤赔了个笑容,朝他招招手。 沈百终只能去找了一张结实的渔网来,打算用这最快的法子将他们“打捞”上来。 渔网洒下又升起,甲板上很快多了几条不受待见的鱼。 陆小凤掀开网子钻出来,一张英俊的脸上已经乱七八糟地粘满头发,脸色惨白,衣服带着一股海腥气,活像个水鬼。 沈百终什么都没有问,只是给他指了指客房的位置。 陆小凤也什么都没有说,奔上前去,狠狠搂住沈百终,好像一条蛇一样扭来扭去,蹭了他一身海水,才飞快溜走。 沈百终黑着一张脸,给剩下三条鱼安排好房间,又拜托水手烧了热水,才回到船头。 李寻欢替他掌着舵,看见他回来了,忍不住笑道,“你的衣服怎么了?” 沈百终道,“不碍事,被鸡毛蹭了蹭。” 李寻欢显然明白鸡毛是谁的毛,笑道,“他们怎么会在这里?” 沈百终道,“我不知道。” “你还没有问?” “陆小凤身上发生什么都不奇怪的。” 听到这句话,李寻欢忍不住愣了愣,竟觉得很有道理。 沈百终又补了一句,“你被什么人陷害,也都不奇怪的。” 这下李寻欢只有苦笑了。 他真的特别容易心软,也特别容易上当。 —————————— 陆小凤洗了热水澡,喝了热茶,啃了一张大饼,换了身干净衣服,一推门,就见到了站在外面的沈百终。 这人在海风里吹了这么多天,倒一点没变。还是干干净净的。 大冬天穿着单衣的人,恐怕也只有他一个。 陆小凤蹭了他一身海水,沈百终就只有换了件衣服。 换下来的那件衣服,竟被他带了过来,挂在了陆小凤的门上。 “洗不干净,你就把自己当了付船票。” 陆小凤笑道,“你这件衣服出自大内,卖了十个我也赔不起。” 沈百终道,“没事,能赔一点是一点。” 陆小凤摸摸鼻子,道,“你怎么会在这里?” “我要去蝙蝠岛。” 陆小凤道,“这么巧!我们要去的地方也是蝙蝠岛!” “你又惹上什么麻烦?” 两个人一起朝船头走去,一边走一边聊天。 “这桩麻烦是胡铁花带给我的。华山派的高亚男来找他,请他去找楚留香来帮忙,这酒鬼找不到人,就来江南找我。”陆小凤叹了口气,喃喃道,“总有一天我要给自己修个秘密基地才行。” 沈百终道,“然后呢?” “后来我们得知高亚男来找人的原因——是华山剑派的清风十三式被人盗走了!” “盗走它的人与蝙蝠岛有关?” 陆小凤道,“说来话长,我们上了海阔天的船,与几人同行一起来这个神秘的蝙蝠岛,半路却发生命案,死了好几个江湖好汉,等破了案,船又破了,陷害我们的少年跑了一干二净,我们却只有坐在棺材里保命……” 沈百终问道,“为什么海船上会有棺材?” 陆小凤道,“是丁枫那小子送给我们的。我始终不明白这些人为什么总喜欢给人订棺材。金九龄就是因为棺材暴露的,这小子也是因为棺材救了敌人的命。” “因为坏人总喜欢炫耀。” 陆小凤道,“说不定这也是什么组织。就好像什么红鞋子、白袜子、黑裤子,也许还有木棺材?” 这人只怕魔怔了。 沈百终虽没有再说话,陆小凤却知道自己的话他一定会认真听,趁着还没有走到船头,又说了许多有的没的,也不知道是生怕他记起衣服的事来,还是怕他错过蝙蝠岛的情报。 船头坐着李寻欢,胡铁花和花满楼也在,除了还在洗漱打扮的高亚男,人已经到齐,此刻正聚在一起烤火。 胡铁花见沈百终来了,眼睛一亮,大声道,“这次真得谢谢你,要不是遇见你,我们只怕就要死了!” 李寻欢裹着带上船来的貂裘,手里捧着一杯热茶,慢慢喝着,好像一个地主家的老太爷,一边听花满楼说话,一边微笑点头。 他们两个好像非常合得来。 一个出身官宦世家,一个出身巨商之家,受到的教育本就差不多,再加上性格志趣相投,哪怕是第一次见面,只怕也可以熟悉得就像很多年的老朋友。 胡铁花道,“我已经听李寻欢说了,你们也要去蝙蝠岛,对不对?” 沈百终道,“嗯。” 胡铁花问道,“你们去那里,是要干什么?” 沈百终道,“抓人,查抄,杀人,办案。” “我们的目的好像差不多。” 陆小凤道,“差远了。” 胡铁花瞪着他,怒道,“就你有嘴,就你会说。” 陆小凤笑着坐下,“你不用担心沈百终会将我们抛下,去到那里以后,什么事都可以解决的,这事一解决,高女侠肯定会对你佩服得五体投体……” 胡铁花涨红了脸,道,“呸,我和她,我和她是朋友,你想些什么东西!” 陆小凤道,“好东西。” “你的葱脑袋里只有水。” 沈百终把胡铁花放在桌上的酒移开,确保它离李寻欢足够远,才道,“不久前,我们刚刚遇到金灵芝。” 陆小凤叫道,“金灵芝?” “嗯。” 一想到金灵芝,陆小凤就头皮发麻,忍不住问道,“她做了什么事?” “她杀了原东园,然后逃走了。” 陆小凤想了想,“原东园?是不是无争山庄的庄主原东园?” “对。这艘船本是他的。他去蝙蝠岛,就是为了为他的儿子寻一本能恢复视力的秘籍,或是一副能重见光明的良药。” 陆小凤眼前一亮,忍不住看向花满楼,怔了片刻,又立刻把头转回来,失望道,“蝙蝠岛怎么会有这种东西?” 李寻欢突然道,“不错,这事本就是原庄主一厢情愿罢了。” 他继续道,“我们能知道去蝙蝠岛的路,就是因为原庄主给了我们海图。” 陆小凤本来在听李寻欢讲话,听着听着,脑子里的线索就排起队来,挽着手叫他好好想。 “等等。金灵芝怎么会能杀得了原东园?难道她练了什么绝世武功?莫非她和原东园很熟?” 李寻欢赞许道,“她并没有练什么了不起的武功,原因想必是后者。” “可是她为什么要杀原东园?” “也许她不想让别人去蝙蝠岛。”胡铁花插嘴道,“我要是蝙蝠岛的主人,绝不会让沈百终到那里的。” 陆小凤道,“可是沈百终已知道海图,杀死原东园并没有什么用……” 李寻欢道,“我们之前对外说的是有一个去过蝙蝠岛的水手在船上。” 胡铁花拍手道,“这就对了!你看,她……” 陆小凤打断了他的话,道,“就算是这样,她也该先杀水手才对!杀死原东园,只会打草惊蛇。” 李寻欢道,“没错。这也是我们放走她的原因。如果留下她,这些问题永远不会有答案。” 陆小凤点点头,不说话了。 大家的消息已经互换,再讨论下去,也讨论不出什么东西来。 胡铁花憋了一肚子话要问,左看看,右看看,发现好像只有自己不够聪明,只得叹了口气,靠回椅背上生闷气。 花满楼微笑道,“胡兄,你为何不去把高女侠请出来烤烤火?大家刚从海水里出来,总该去去湿气。” 胡铁花立刻跳起来,道,“不错,我这就去看看她。” 其实他早就不想在那里呆了,幸亏花满楼给了他一个台阶下,更何况胡铁花确实也想去找找高亚男,只是不好意思说出来——她之前在海上披了胡铁花的衣服,好像已是一种和好的信号。 花满楼善解人意的名声果然不是谣传。 胡铁花下定决心,到了岛上一定要罩着他一些,绝不能让花满楼被欺负了。 只是他不知道,不知道到了蝙蝠岛上后,该是花满楼罩着他才对。 第100章 上岛岛内 “我们到了么?” 胡铁花站在船头,顶着海风,瞪着眼睛朝前使劲看,好像恨不得把眼球抛出去替自己瞧一瞧。 这几天实在已把他憋坏了。 船上的酒不多,而且大部分属于水手,水手们自己都不够喝,就更不肯给胡铁花。况且沈百终看李寻欢看得很严,如果胡铁花把酒摆到了李寻欢面前,那么他拿过来的那一坛酒就只有喂鱼了。 不能跑,不能跳,菜吃起来不够好等等的问题对胡铁花都不是问题,唯一的问题就是酒。 必要的时候,他甚至愿意用全部家当来换那么一小滴。 陆小凤就站在他旁边。 陆小凤虽然也是个酒鬼,但还没有到胡铁花那种地步,只是淡淡道,“你可以去问问沈百终!” 胡铁花道,“你怎么不去?” 陆小凤道,“奇了怪了,这明明是你的事,和我有什么关系?” 胡铁花道,“你不想喝酒?” “想。” “那就很有关系!”胡铁花道,“你快去问问沈百终,我们还有多久能到那破烂地方,如果快了,又该什么时候能上岸?” 陆小凤悠悠道,“我想喝酒不错,但绝对没有你那么急。” 胡铁花盯着他,突然叹了口气,道,“我要去问他,沈百终不一定会讲,但是你去,他一定会说的,说不定他很早就已把海图给你看过了!” 陆小凤确实看过那一份海图。 胡铁花继续道,“我知道你们担心我大嘴巴把话讲出去,其实我自己也不信任自己的脑子,但你能不能透露一点点?” 陆小凤道,“你对自己的认知倒是很清晰。” 胡铁花道,“你说不说?” 陆小凤道,“你为什么不再看看海面?也许我们已经到了!” 胡铁花一面喊着陆小凤在耍他,一面还是忍不住朝前面瞅了一眼。 视线的尽头果然出现了一大片礁石! “难道那就是蝙蝠岛?” 陆小凤道,“你猜。” 胡铁花怒道,“呸!我不猜!不管那是个什么岛,岛上有什么东西,我都要下去看看!” 船很快驶过去。 正当胡铁花准备率先下船时,突然见到了沈百终和李寻欢走过来。 “你们怎么过来了?莫非这个就是……” 花满楼从另一个方向慢慢走过来,微笑道,“船既然已经停下,想必这里就是蝙蝠岛了。” 胡铁花道,“可是这里什么都没有呀,没有楼,也没有人,销金窟不都是金碧辉煌的么。” 李寻欢道,“这也许就是它特殊的原因。” 沈百终提着一个箱子,将它搁在甲板上,蹲下去打开锁,里面就飞出来一只鸽子。 陆小凤看着鸽子上的明黄布条,一眼就认出这是那个很特殊的鸽子大爷。 “你要让它回京城?” 沈百终点点头,伸手一抬,鸽子就扑棱棱得迅速飞走,好像一只雪白的利箭射入长空之中,转眼就消失不见。 “这艘船一放下我们就会离开。再来的船就是锦衣卫开来的。”沈百终道,“我担心蝙蝠公子会对水手们下手。他们既然完整的来,就绝不能因为我们而死。” 陆小凤道,“不错,你想得很周全。” 胡铁花早就下了船,什么鸽子都不如烤鸽子吸引他,看见他们没有动,大喊道,“你们怎么还不下来?” 礁石岛上寸草不生,海风阵阵,吹刮着石头,到了这里,海洋已变得没有半点温柔,好像突然从亲娘变成了后娘,气息也从淡淡的潮湿变为了咸腥。 海浪奔涌着拍向礁石,如同视死如归的军队在冲锋,溅起的浪花足有一人多高,上岸后噼里啪啦在地上掉了一片。 胡铁花动容道,“这地方,这地方鬼都会嫌弃的!” 陆小凤摸着自己的小胡子,道,“蝙蝠就似乎还可以活,活得很好,还能被人叫做公子。” 胡铁花刚想臭陆小凤几句,就突然发现了一个问题。 “高亚男哪去了?” 陆小凤道,“我以为你早就发现了。” 胡铁花大叫道,“我发现什么?” “发现她早就失踪了!” 胡铁花叫的声音更大,跺脚道,“我发现了个屁!她什么时候失踪的?怎么没有人告诉我?” 李寻欢拍拍他的肩,叹道,“她昨日就不见了。那时候你大约还在睡。” 陆小凤道,“她留下一封信走的,说要先到蝙蝠岛看一看。” 胡铁花道,“啊?” “你难道没有看见我们放在你桌上的信?” 胡铁花想了半天,才道,“我把它擦桌子用了。” 即使是陆小凤,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只能说这人娶不到老婆,找不到情人,是活该的。 胡铁花还不死心,追问道,“她一个人怎么来这里?她为什么不和我们一起走?” 这两句刚问完,胡铁花就闭上了嘴,因为他突然明白过来,这里和高亚男最熟的人就是他自己。 其他人和她说过的话,一个巴掌都数得过来。 花满楼见他们不吵了,闭上眼睛,仔细听着风的声音,听了有一会儿,才道,“我发现了一块石头。” 陆小凤立刻问道,“什么石头?” “专门修来挡风的石头。” 岛上的礁石漆黑一片,用眼睛找,只怕找上几个月也找不出半点东西,恐怕只有像花满楼这样听力敏锐的人,才能轻易发现线索。 石头后面果然有东西。 是一条钢索,钢索上吊着车,坐着这辆车,就可以滑进去。 沈百终凝视着漆黑一片的洞穴,严肃道,“我听说蝙蝠岛上从不点灯,看来他们就是把销金窟修在这里的。” 花满楼笑道,“那我还真的很占便宜。” 除了他和沈百终以外,大家的心情都不美妙,看不见东西以后,不管是心智还是武功,都难免要打折扣。 更何况施展轻功的时候,眼前漆黑一片,一头撞死在墙上,岂不是天大的笑话。 陆小凤转了几圈,突然开始弯腰掏自己的鞋子。 胡铁花道,“你脚痒?” 陆小凤理也不理他,从裤脚那里摸出一支火折子来,道,“这是我花大价钱买来的,沾了水也能点着。” 胡铁花眼前一亮,道,“这东西你有几个?” “一个。” 沈百终笑了,道,“你拿着吧。” 陆小凤道,“好。若是遇上什么大事,我就用它点一些家具给你们看,用作信号——这销金窟再奇怪,也不可能没有桌子凳子。就算桌椅都是石头的,它总得有点布东西。” 这话不假。 滑车很大,他们一起进去也坐得下。 直到进了洞穴,胡铁花这才明白黑暗的真正意思是什么。 黑就是黑,看不见就是看不见。 他只觉得自己好像成了瞎子,从来没有长过眼睛,手脚都不存在,连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谁了。 亏自己还想罩着花满楼,现在不给人添乱就不错。 漆黑一片中,只余下铁索滑动声。 陆小凤突然道,“沈百终,我们什么时候下车?” 沈百终平静道,“看他们要怎么对我们。” 这句话刚说完,铁索就突然断了。 沈百终坐在最前面,猛地伸手握住断裂的铁索,反手去拉他身后的陆小凤。 陆小凤的反应也绝不会慢,握住沈百终的手后,就去拽后面的花满楼。 他们若能一个拉住一个,好像猴子捞月一样,也可以一下子荡到里面去。 李寻欢、花满楼和胡铁花的武功都不低,这样的事情本对他们简单得过分。只可惜后面突然又有一张网铺天盖地般地飞了过来,隔开了胡铁花去拉李寻欢的手。 又有几枚暗器飞来,花满楼用完流云飞袖后,也只能下落。 这些事情只在一瞬间发生,快得要命,奇怪得离谱。 陆小凤和沈百终的默契也只在一瞬间,下一刻,他们拉住彼此的手就松开。 沈百终顺着铁索去找出路,陆小凤追着三个人直坠而下。 因为陆小凤相信沈百终,沈百终也相信陆小凤。 世上已没有什么事可以让他们怀疑对方。 绝没有。 等沈百终站在地上时,立刻就听到了女人的声音。 这种声音就是大家都懂的声音,是妓院里常有的声音。 笑声、呻吟声、窃窃私语声,许许多多的声音混杂在一起,嘈杂而甜蜜。 他似乎直接掉到销金窟里了。 沈百终立刻开始走,他的目标很明确,找到蝙蝠公子,杀了他或者抓住他,再彻底覆灭这个岛屿。 这个法子虽然很简单,也很粗暴,但乱麻就该直接斩断的。 黑暗也有黑暗的好处,这里虽有许多人走来走去,却都看不到沈百终。沈百终不会发出脚步声,所以他们也不能听到这里多出一个人来。 找到蝙蝠公子最快的方法就是被别人带去,沈百终打算捉一个人问问,这个人最好在销金窟的各个部分走动过,知道路和拍卖场的方向。 就在这时,他听到不远处的门被人撞开,两个人抱成一团滚了出来,滚了很远,才停下来。 周围的人似乎没有什么特殊的反应,这样的事情似乎很常见也很普通。 “你想做什么?” 这是一个女人的声音,听起来很年轻,很温柔,还带着浓浓的诱惑。 “我要砍下你的手带回去!” “好呀,你想砍哪一只?” 男人怔住,问道,“你愿意?” “我为什么不愿意呢。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你既然掏了钱,就是老大,杀了我也没有问题。” “当真?我还要你跪下给我磕头,叫我爷爷,然后再去伺候我!” “当然可以。” “很好!我还要你扮作我的老婆!” “这也很简单。” “不,还是该装成一条母狗!” 沈百终越听越奇怪,只觉得这男人有什么大病。一个人要把这些病凑在一起得,还真不容易。 女人正要回话,就突然感觉身上一轻,再过一会儿,压住她的男人就彻底没了声音。 “你怎……” 突然有人拉住她,轻轻将她拉进了她摔出来的那间房里。 女人顺从着跟进去,竟然没有反抗。不仅没有反抗,连喊也没有喊一声。 “你为什么答应那样过分的要求?” 女人道,“因为我没有别的事情可做。他好歹还可以和我说说话。” “你……” 女人道,“你想不想摸摸我?怎么摸都可以。打我也可以。” 沈百终沉默片刻,道,“我不想。” “你杀了那个男人,是不是也想听我学狗叫?”女人笑道,“你放心,这种事情也不是很少见的,不用害羞,我可以为你学一学。” 沈百终没有说话。 女人继续道,“我在这地方住着,就是为了等你们,你们不来的时候,我就只有坐在床上等。你看这里是不是很黑?在这里呆久了,什么都不会怕的,连死也是,你要是愿意,也可以杀了我呀!” 沈百终问道,“你的名字是什么?” 女人道,“我没有名字。没人会叫我的名字。” “你应该为自己取一个。” “我为什么要为自己取名字?” 沈百终道,“因为一个人有了名字,就能开始和别人建立关系。每当别人叫一次你的名字,你就会在别人那里多活一次。” 女人道,“我,我……我不想为自己取,我不知道该起什么名字。我没有读过书。” 沈百终耐心道,“我等你取。不需要着急。” 女人沉默了很久,慢慢道,“你来这里是做什么的?” “杀人,救人。” “杀谁?救谁?” “杀该杀的人,救该救的人。” “你觉得我该被救么?” “嗯。” “可是我已经很久没有见过阳光。”女人哽咽道,“我已不是一个很好的女人,谁也不会娶我的!” “女人并不是生来就为了被谁娶的。” “我从没有做过自己爱做的事……我也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 “慢慢想。” “你姓什么?” “沈。” “我能不能跟着你姓?” “好。” “我住在第三间屋子里,我,我可不可以叫沈三娘?” “这是你自己取的名字,你觉得好就可以。” 沈三娘突然大哭起来,“我觉得这名字很不错,我很喜欢,我喜欢它……” 第101章 火焰 沈三娘有了一个名字。 她几乎可以为沈百终去做任何事。 但是沈百终并不需要。 他只希望像沈三娘这样的女孩子可以好好的活下去,找到自己生存的意义,走出这个地狱。 他只希望沈三娘可以好好地呆在房间里,不被别人发现,也不要再被别人伤害,一直等到自己可以救她出去的时候。 沈三娘想要离沈百终近一点,又害怕自己会玷污了他,抱着一种崇拜而小心的态度道,“你是不是想到厅里去?” “对。” “你仔细听我讲。我去那里陪过酒,你出去以后,先直走一段路,听到人声后立刻右转,右转以后马上左转,那里有一条不大不小的通道,过去那里,你就一定能找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沈百终看着她的方向,坚定道,“我记住了,但你也要答应我一件事。” “你说,只要是你说的,我都去做。” 沈三娘只觉得自己的生命已有了全新的展开,她和沈百终认识的时间甚至没有超过半个时辰,她却觉得自己比年幼时呆在母亲怀里还要安心,这种感觉她已经很久很久没有体会过。 能为别人付出一切也是一种幸福。 这种幸福很少有人会懂,但你要明白,当你能为一个人做任何事时,你的感情就有了寄托,努力就有了方向,就连忍受痛苦的能力都要比别人强许多倍。 这种感情就好像是大海里的一个锚点,珍贵而又难得。 一想到这个人,脸上就会泛起微笑,心里也会觉得快乐的。 沈百终道,“你好好呆在这里,如果外面乱起来,你就带着其他的女孩子躲起来,不要出声,也不要乱跑,只要我没有出事,一定会再来接你。” 沈三娘道,“可是你,你,你一定要小心。” 说完这句话,她又连忙补充道,“这里有一间地牢,就在离这里不远的地方,你只要向东走,就可以找到它。” “最上面的一层,就是宾客最多的地方。” “他们两人一组巡逻,一天会有一百多次!” 沈三娘为自己感到高兴,幸亏她想起了这几句话,告诉了这个人,虽然她自己也不知道这些事有没有用,但她一定得把所有消息都通知给他才行。 沈百终没有说话,一声不吭,轻轻推开门走了出去。 沈三娘看不见东西,也根本听不见沈百终的动作,许久不见回话后,才失落地在椅子上坐下。 这里仍然到处是黑暗,仍然好像地狱,蝙蝠公子下令这里连半点火星也不能有,就绝没有人敢偷偷点火,就连食物,也全部是生冷的东西,除了凉菜,就是腊肉,连茶都是冷的。 何况就算点了火,沈三娘也看不见东西。 因为有一样东西早已离开了她。 沈三娘坐在椅上,慢慢抬起手抚摸着自己的脸。 这张脸光滑、柔软,皮肤紧致,颜色也很好,摸着这张脸的手更是柔弱无骨,纤细美丽,只是等它摸到鼻子以上时,却摸不到任何凸起。 她根本没有眼睛。 那里的皮肤只是一片光滑,一片空白,什么也没有——她的眼睛被挖去,就连眼皮也被人缝上。 做缝合的大夫手艺很好,没有留下任何伤疤。 就是这样才更加可怕。 沈三娘的手开始颤抖,身体也忍不住发抖,她以前只痛恨这片黑暗,现在却开始有点高兴,有点庆幸,因为刚刚的那个人没有看到自己。 她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见到东西,但无论是什么东西,都很难比这样的脸可怕。 一想到这里,沈三娘就忍不住流泪。 可是她流不出来。 她连眼泪都没有办法落下。 她甚至不可以哭。 沈三娘将手放下来,想回到床上去坐着,却突然在椅背上摸到了一件衣服。 她的身体还是赤裸的,从没有人会给她们衣服穿,也绝不会有谁关心她们到底愿不愿意穿衣服。 这件外套是沈百终留下的。 沈三娘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发现这件事的,也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将衣服放下的,但任何人都无法理解她现在的心情。 有一团火焰在她的心里点起。 即使照不亮黑暗,也已照亮她自己。 ———————————— 沈百终按照沈三娘的说法,走过了这一片快活林,转了弯,过了通道,说来奇怪得很,一过了那一片通道,所有的声音就又复苏起来,嘈杂的人声好像沸水一般,在他耳边炸响。 沈百终第一次讨厌黑暗。 以前的时候,他虽然也在黑如墨水的地方过了一段日子,但那只不过是他的父亲安排他去的,虽然很痛苦,却没有那么多恶心人的东西。 可这里恶心的东西太多了。 这里已经是第三层,第三层就是蝙蝠公子呆的地方,是销金窟里最高的地方,受邀而来的宾客们就在这里举办宴会,下面两层的痛苦,完全传不进他们的耳朵。 沈百终站在厅口没有动,他只是轻轻握住了背在背后的刀,屏住呼吸听着这里的声音。 厅里正中间放着很多桌子,每张桌子后面都有很多椅子,没把椅子上都坐着一个人。 他们在磕瓜子,喝茶水,吃点心,用看戏一样的态度听着台上的人报幕。 台上的人慢慢道,“下面我们卖的是一条命。” 台下立刻有人道,“谁的命?” 台上人道,“中原一点红的。” 一片寂静,只是大家的呼吸声都重了起来。 终于有人道,“中原一点红难道还活着?” 台上人淡淡道,“不仅活着,还娶了一个妻子。” 另一人叫道,“多少钱?” 台上人笑道,“我知道诸位有许多兄弟都死在他的手里,想要他命的人多得很,人多货少,价钱就要高些,就卖——三十万两吧!” 沈百终依然没有动,这个消息并不能扰乱他的心。 “下一个,我们卖唐门的十三种毒药,最厉害的一种无色无味,可以媲美神水宫的天一神水。” 这件东西也很快就被买走。 接下来他们又卖了“大手印”的秘籍,血案的凶手名字,还有南王叛乱时的具体消息。 就算听到最后一个,沈百终的表情也还是很平静。 半个时辰后,台上那人的消息终于念完,悉悉索索地掏出一个本子来,翻开一页,对着下面道,“我们还买几条命,就请台下诸位来卖。” 有人沉声道,“卖给我们?我们是来买东西的!” 立刻有人附和道,“不错,这不守规矩。” 台上人道,“诸位不用着急,这几条命,你们想卖就卖,绝不强求,只要你们卖了,从今往后,在蝙蝠岛买的所有东西,都不需掏半分钱!” 台下一阵骚动,所有人都忍不住坐直了身体,瞪大眼睛去看那一片黑暗,好像竟想看出什么来,竟似乎在读拍卖官并不存在的脸色。 有人忍不住喊道,“你说,你先说出来,我们大家再看看!” “没错,你得先说说买谁才成。” “你若是要买皇帝的命,难道我们也能做到吗?” 台上人道,“好,那我这就说。” “快讲!” “蝙蝠公子要买这些人的命——胡铁花,花满楼,李寻欢,陆小凤。” 他拖长声音念这些名字,只好像一个跑错地方的太监。 这些名字念出去,台下顿时悄无声息,好像夏天鸣叫的蝉被鞋底子狠狠拍死,既快又准,公鸡被掐住也没有这样安静。 这些名字不但代表着江湖大侠,还代表着道义,代表着朋友、故事和传说。无论拿出谁来,都足够搅起一番风雨,何况是放在一起。 台上人笑了笑,沉默半晌,慢慢道,“大家是不是觉得这几条命太难取了?各位倒也不必担心,我们并不要你们亲自杀了他们……” 突然有人大喝道,“你要我们怎么样?这些人根本杀不死的,即使杀死了,也根本活不下去!” 一人道,“不错,不提这些人的武功,单拿一个陆小凤来说,谁杀了他,就惹了他整整囊括大半个江湖的朋友,而且还会惹到朝廷,绝没有人可以在这样的追杀下活着。” 台上人道,“你说得对。但我若告诉你他们就在岛上呢?” “什么?” “他们就在岛上,就在蝙蝠岛里。只要大家齐心协力,未必不能攻克这一难关。”台上的人当然就是将陆小凤他们坑下船去的丁枫,丁枫此时正露出恶毒的笑容,一字字道,“武功再好的人,在黑暗里都不会太如意的。” 突然有一道低沉而又沙哑的声音响起,这声音来自四面八方,竟引发了空气的震动,无形中扩散到整个洞窟,每个人都能听得一清二楚。 无论是谁,一听到这声音,就知道他就是蝙蝠公子,除了他以外,根本不可能有别人。 蝙蝠公子道,“这座岛上的每一件事都在我们的掌控之中。这几位不是受邀的宾客,既不认识地形,也没有熟人,诸位只需几声喊叫,就能通知我等。” “只要你们不隐瞒消息,当然也可以算作杀人的一部分,得到我的报答。” 没有人说话,所有人都在犹豫。 蝙蝠公子又道,“诸位也清楚他们上岛的目的,此事一旦被沈百终知道……” 每个人都怔住!每个人都想到了这件事的后果。 他们每个人都不干净的。 他们似乎已不得不答应。 这无疑是很成功的威胁。 所以他们立刻开始附和蝙蝠公子。 沈百终好像突然聋了,这些话根本进不到他的脑子里,他只是顺着声音走来走去,发现无数根深埋在墙壁里的铜管。 正当他抬手触摸这些管道时,突然有人站在了他旁边,不顾沈百终扣住他脉门的动作,硬是凑近过去,贴近沈百终的脖子低声道—— “沈大人,很久不见了。” 第102章 原来是文艺青年 这人的声音很讨厌,透着一种轻浮和飘忽。 可是仔细听来,这里面又有一种说不出的残忍阴寒之意。 沈百终还扣着他的脉门,只需真气一发,这人就能立刻暴毙,他却竟先打了声招呼。 “沈大人怎么不说话?” 真气立刻发出,连半点犹豫也没有。 只听一声闷哼,新鲜血液的味道立刻在空气中四散开来,又听一道落地声,这人就瘫软在地。 无论是谁被扣住脉门,都绝不会好过的,天下练武的人,绝没有一个可以脱离这项弱点。 沈百终转过身去,手里还握着他的手腕,虽看不见东西,却还能感到手下清晰有力的跳动,不由又扣紧了一些。 已经吐血倒地的人,脉搏为何可以如此有力? 宫九喘了几口气,擦掉嘴边的鲜血,另一只空出来的手抬上去,竟摸住了沈百终的手,仗着他不会放弃脉门,借力站了起来。 他们的动作看似招招迅疾,却并没有发出破空声,隐藏在群雄的争吵声中,也没有引起注意。 “宫九?” “不错。” 宫九靠在岩壁上,慢慢呼出一口气,微笑道,“想不到会在这里见到沈大人,真是有缘分。” 沈百终握着他的手腕,忽然想起皇帝对自己的交代,不再留情,精纯的内力再度运行,如江河一般席卷而去,尽数冲拓进去,打算在这里对其一击致命。 宫九动也不动,任由嘴角流出鲜血,浸透了半边衣服也无动于衷。 沈百终也没有动,他的腿没有动,手却松开了宫九的手腕,不打算再做什么了。 他的见识纵然不是天下第一,也差不了多少,锦衣卫的案宗加之皇宫大内百年底蕴堆积出的能力当然可以称得上绝无仅有,世上确实有一种武功,练成之后不惧刀剑,无论受到什么伤害,都可顷刻复原。 这种能力当然可以用砍头剁手来破解,但那样流出的血未免也太多,在密封的洞窟中过于引人注意,并不划算。 宫九却不依不饶,继续道,“上一次见面,沈大人还是叫我殿下的,这次怎么亲密许多?” 沈百终无言以对,决心抽空去找李寻欢再学一学骂人的本事。 但若是陆小凤在这里,一定会告诉他只要骂一句不要脸就可以。 宫九问道,“沈大人为什么不问问我是怎么发现你的?” 沈百终道,“你来这里做什么?” 宫九道,“看热闹。” “谁的热闹?” “总归不是我的。” “是谁的?” 宫九道,“当然是蝙蝠公子的,他是个很有趣的人。” “你若是想看他的热闹,为什么会在拍卖场里?” “因为我迷路了。” 就在这时,厅里的喧闹逐渐平静下来,声音一停,无边无际的黑暗好像随着耳朵的失灵在目中加深,仿佛比以前还要可怕。 看不到的时候,若能听到些什么,也是好的。要是听见了再安静,那就更加吓人。 宫九身形一闪,就顺着一处不知隐藏在哪里的密道离开。 沈百终连想都没有想,就跟着他走了。 反正其它的密道如何,他也不知道,倒不如选个近的。 宫九仿佛知道沈百终一定会跟着他,在这种时候,他的自信心用刀砍也砍不断,用火烧也烧不干。 石窟里狭窄而阴暗,只能容得下一个人行走,宫九慢悠悠地走,沈百终也就只能慢慢得跟着。 路过一处拐角时,宫九的脚步突然变轻,越来越轻,就算一只猫在这里,也绝不能比他做得更好。 沈百终也将自己本就几乎没有的脚步声用轻功又减了一些,依旧一言不发地跟着宫九。 他们就像幽灵一般,一直走到了一处石室。 “这是哪里?” 宫九停下,道,“这是管道的尽头。” 管道自然就是指沈百终发现的黄铜管道。 既然蝙蝠公子用这种管道来监听,也用这种管道来说话,那么管道的尽头,一定就是他的住所,即使不是,也一定离岛屿中心很近! 最危险的地方,往往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只要蝙蝠公子不在,这里就是唯一一处可以大声说话的密室。 沈百终几乎是立刻明白他的意思,也几乎是立刻开始问问题。 “你知不知道蝙蝠公子是谁?” 宫九道,“知道。” “你肯不肯告诉我?” “当然可以。” 沈百终怔住,皱眉道,“你想要什么?” 宫九笑道,“我什么都不想要,我拥有的东西已远远超出常人的想象。” 沈百终道,“不对。” “什么不对?” “你想要天下,你想要太和殿的位置。” 宫九突然笑了,凝视着黑暗,慢慢道,“我不想要那个位置,也许原来动过一点心思,但现在已和我无关。” 沈百终不说话。 宫九继续道,“你知不知道我是怎么数数的?” 沈百终道,“我已经查过,如果是数人,你会真的找那么多人出来,杀掉几个看看还余多少。” “这算不算诚实?” 沈百终只有道,“算。” 宫九道,“你要是叫我数什么西瓜橘子,我也会杀掉几个看看的。” “你想证明自己在说真话?” “我从不骗人。” “既然如此,你的目的是什么?” 宫九道,“我想要一块土地,属于我自己的土地。” 沈百终道,“你想要太平王的封地?” 宫九冷冷道,“他的封地就算是给狗,也不会给我的。我想要的,是东瀛。” “你想要东瀛?东瀛是……” 宫九打断了他的话,微笑道,“你还记不记得史天王?” 沈百终当然记得,不管是不是易容,七个一模一样的人总让人印象深刻。 史天王掌控着一大片海域,据说与倭寇也有不少交易。 宫九道,“史天王就是被我安排过去的,他能够认识南王父子,全靠我的引荐。” “你……” “还有石田斋彦左卫门。”宫九道,“他到死也不会明白自己为何莫名其妙就同意了南王的计划。” 沈百终沉默片刻,道,“你想借我之手杀了他们?” “不错,只有锦衣卫出手,他们在海边的势力才能彻底清洗干净。” “可你为什么要控制无花?” “因为无花的父亲是天枫十四郎。” “天枫十四郎是东瀛人。” 宫九道,“不错,他是一个东瀛人,而且对于这个人,你还有不知道的地方。他虽然去找过你的父亲,还去过丐帮和少林寺,但他并没有死。” “他没有?” “他没有。”宫九道,“像他那种人,能活着就不敢死的。他现在就躲在我的地盘里。” “你控制无花,是为了要挟他的父亲?” “不错。难道你真的以为石观音当年在东瀛找到的武林秘籍,他没有看过?” 沈百终犹豫道,“如果他看过,石观音为什么不杀了他?” 石观音为人心狠手辣,对待敌人斩尽杀绝,连自己的儿子都不当做一回事,又怎么会对露水情缘的丈夫手下留情? 仗着沈百终看不到自己,宫九的表情变得有些奇怪,淡淡道,“不,你错了。石观音这辈子唯一爱过的人就是天枫十四郎!” 宫九继续道,“她这一生最落魄的时候正是她遇见天枫十四郎的时候,天枫十四郎不仅救了她,还耐心的照顾她,在那样与世隔绝的地方,要爱一个人并不是难事。” “但是她并没有回去找天枫十四郎。” 宫九平淡道,“她享受爱着天枫十四郎的感觉,这种感觉让她觉得心有归属,可她并不想见天枫十四郎,她害怕自己会厌倦,会不再爱他。” “因为天枫十四郎绝没有中原的天之骄子们优秀,也没有他们有魅力。”宫九道,“石观音只怕自己见了他,就再也不会爱他,毕竟她早就不会再像那样落魄,那样纯洁,她只想永远在心里保存那段时光。” 沈百终懂了。 人的感情永远是复杂的,发生什么事都不足为奇。 爱可以引导奇迹,也可以带来灾难。哪怕再坏的恶人,心里也可能有一处温暖的圣地。这处圣地,往往就是在他最弱小时唯一能够抓在手里的人或事。 “你只为了这个目的,就去控制无花和南宫灵,还要陷害楚留香?” 宫九点点头,微笑道,“不错。像你这样的人,一定能懂我,越简单的目的,就越需要复杂的过程。” 沈百终道,“……确实如此。” 宫九笑道,“现在你已明白我的目的,想必也可以明白我并不是你的敌人。你若要对付蝙蝠公子,本可以和我联手。你我联手,还有谁能阻挡?” 沈百终道,“等等,我还有几个问题要问。” “请讲。” “你为何想要东瀛?” 宫九叹道,“我很喜欢大海,尤其喜欢海边的风,也很喜欢海浪。最重要的是,听着海的声音发呆非常舒服。” “嗯。” “所以我一直很想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岛屿。”宫九道,“它一定要够大,也一定要够长,这样我才能看到最好的夕阳和朝阳。” “我找了很久,最后发现东瀛最为合适。” 沈百终其实很想推荐他去北极试一试,最后还是道,“那么教你武功的人是谁?” 宫九的兴趣一下子减弱,敷衍道,“是一个老头子。” “他的身份是什么?” 宫九好像又突然想起什么,突然又兴奋起来,高兴道,“这人倒是很有趣的。这件事说给你听,你一定也会觉得有趣。” “嗯?” “他前些天得到一本秘籍,竟把自己阉了!” 第103章 达成一致 阉了? 沈百终几乎是想了有一会儿,才明白宫九究竟在说什么。 需要阉掉自己才能练的武功绝不会多,这种邪魔外道的功夫非常稀奇,宫九的师父一定不会是个普通人,若是付出如此大的代价,他也要去练这本秘籍,想必练成后的收获也会非常巨大…… 《葵花宝典》。 除了《葵花宝典》还能是什么? 还有哪种武功会有这样大的魅力?叫人能不惜伤害自己? 宫九道,“你怎么不说话?你是不是知道那一本秘籍是什么?” 沈百终不想多说,只道,“在哪里可以找到你的师父?” 宫九道,“你要杀他?” “我不知道。” 宫九立刻道,“他是个很坏很坏的人,已在暗中网罗了许多人才,我的目的虽不是造反,他的却是!” 黑暗中听不到一丝声音,宫九紧盯着身旁的位置,若不是沈百终刚刚还在与他说话,他绝不会知道这里还站着一个人。 造反两个字一说出口,这本不该有人能感受到的身影就动了动,平静的气息也变得躁动起来。 虽然只有一瞬,也已足够让宫九品味。 只可惜沈百终很快就安静下来,宫九失望道,“你答应我一个要求,我就把他的消息告诉你。” “什么要求?” “打我。” “打你?” 宫九笑了笑,耐心引导道,“你上一次不是已见过了么?就在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 沈百终道,“我以为那是你的内力运行出了差错。” 宫九道,“不是。” “既然不是,又是为了……” 宫九打断了他的话,“我只是想要你打我!什么时候都可以,怎么打都行,你愿意用什么兵器就用什么兵器,只要给我留一条命,其它全无意见。” “为什么?” 宫九大大方方道,“因为我喜欢。每个人喜欢的东西都不一样,我就是喜欢被别人打。” 他倒是坦然,这一份坦然简直可以比得上陆小凤拿到太阳底下去晒的钱包。 空空荡荡平平坦坦。 沈百终沉默了一下,道,“我从没有打过人,也许做不好这件事。” 宫九眼睛发光,心跳也在加快,立刻道,“我不在乎,你可以随便打,只要打得重些就好!” “什么时候?” 宫九道,“不急,你什么时候有空都可以。” “好,我答应你。” 宫九道,“很好,那么我先帮你把……” 沈百终还有几句话要说,“为什么是我?以你的身份和武功,再奇怪的事情,也有人会为你做的。就算你不愿意他们看见你的脸、知道你的身份,只需在夜晚灭灯即可。” 宫九道,“别人怎么能和你比?你的杀气与武功,对武器的掌握,怎么是别人比得了的?更何况你这人的脾气……” 沈百终疑惑道,“什么?” 宫九叹了口气,慢慢道,“就算我告诉你,你也不会懂的,还是不说的好。” 沈百终的一个优点就是——非常尊重别人。 所以他真的不问了。 就在这时,宫九突然道,“有人要来了,时间快到了。” 什么时间? 沈百终放轻呼吸,一动不动地去听,很快就听到了开门的声音。 开门声后还有两道脚步声,一轻一重,随后又是几道布料木板的细微声响,显然是这两人坐在了床上。 石壁后果然就是蝙蝠公子的老巢,这里密密麻麻的黄铜管道也果然就是他用来监听的工具。 这两个人是谁?为什么能够进到蝙蝠公子的房间?既然能够坐在床上,这两个人中会不会就有蝙蝠公子? 忽然有一道苍老的妇人声音响起,“事情怎么样了?那些人呢?” 男人道,“他们已都进来。三个在地牢里,两个在外面。” 妇人说一声好,继续道,“你平时办事总是小心仔细的,怎么这次如此莽撞?” 她的声音虽然还是很平和,很温柔,却带上了点埋怨和不解。 “你指的是什么事?” “当然是亚男的事!”老妇人幽幽道,“你若不把那本秘籍给金灵芝,而是给了旁的谨慎之人,江湖上怎么会有人知道清风十三式失传?我怎么会需要怀疑她?又怎么会需要给门派里的人做样子?” 男人温和道,“你若是直接杀了她,事情也可以解决的。” 妇人道,“她是我看着长大的,我怎么忍心?” 男人不说话。 妇人又紧跟着道,“这孩子最尊重我,不仅听话,而且乖巧,什么都肯去做的。” 男人道,“金灵芝也很有用,我也不忍心杀她。” “她有什么用?你莫非在说她为你杀死原东园的事?” “只要她是为了我杀人,杀死谁都没关系。” 妇人怒道,“若是杀了我呢?” 男人道,“她赢不了你。” 妇人冷笑道,“现在赢不过我,以后未必不行。你为什么不再送她一些武功秘籍?” 剩下的话尽是一些打情骂俏之语,妇人似乎在吃醋,男人当然就在哄她,平平常常的话,没露出什么信息。 沈百终站了半个多时辰,这两人才终于把话说完,一个接一个出了门,很快再没有声音。 宫九道,“他们走了。” 沈百终道,“……嗯。” “你知不知道他们是谁?” “枯梅大师和蝙蝠公子。” 宫九道,“不错。但我还要告诉你,蝙蝠公子就是原东园的儿子,他就是原随云!” 沈百终皱眉道,“原随云?” “对。” 原随云既然是原东园的儿子,怎么会对他的死无动于衷?又怎么会任由金灵芝杀了自己的父亲? 难道他真的连半点感情都没有? 宫九继续道,“世上的瞎子大多可以分为两种。一种像花满楼,这种人能在黑暗中找到新的寄托,不仅不嫉妒,还能享受许多别人享受不到的乐趣。” 雪花落在地上的声音,风吹过木叶的气息,露水流淌过竹叶的安静,都是他们比别人多出的财富,除了瞎子,很难有人会注意到这些,除了他们,也很难会有人观察这些。 “还有一种像原随云。他们自己瞎了,就巴不得别人也出问题。宁可挖,也要把别人的眼睛挖出来。因为他们,他们疯狂地嫉妒。除了嫉妒,他们的脑子里已容不下其它。” 沈百终同意他的观点,但他还不知道原随云是不是就是宫九说的那一种人。 他绝不会因为别人的看法去认识一个人。 宫九继续道,“没有人能想到枯梅大师会爱上原随云,也没有人能想到她会监守自盗,高亚男最尊重自己的师父,也绝不会拆穿她,反而会帮她把你们骗过来。” 沈百终道,“蝙蝠公子为什么要这么做?” “因为他想先下手为强。”宫九道,“他还想要你们的眼睛。” “那你呢?你为什么会知道蝙蝠公子出现的时间?又为什么会正好在蝙蝠岛上?” 宫九道,“我想到哪里去,就可以到哪里去,除此之外,锦衣卫的情报也许会比我的要多,但在这种地方,往往是我的人更如鱼得水一些。” 沈百终没有再问,他已稍微相信了宫九的话,也暂时允许了他们的结盟。 同样的一条路,来的时候,沈百终的手一直握在刀柄上,走的时候,已随意地垂在身侧。 宫九对这样的变化已很满意,他一向是个耐得住等待的人。 为了一刹那的欢愉,他可以忍耐半个辈子。 这数字绝不是危言耸听。 只要想到沈百终手里的鞭子会落在他身上,宫九就已激动得浑身发烫。 出了密道,厅里的人已经走散。 他们已分散到销金窟的各个地方,吃饭的地方,睡觉的地方,赌博的地方,到处都有他们的身影,每个人都是蝙蝠公子的耳目。 宫九道,“现在怎么办?” 沈百终问道,“你知不知道地牢在在哪里?” 蝙蝠公子刚刚才讲过,有三个人在地牢里,两个人在外面。 两个人中的一个当然是沈百终,另一个又是谁? 被关在地牢里的那三个呢?他们怎么样了? 宫九道,“我知道,我可以带你去。” 他真的非常非常乖巧,好像已把自己脖子上无形的绳子主动递到了沈百终手里。 “好。” ———————————— “我突然有点庆幸。” 胡铁花被点了穴道,躺在地上,就好像一条躺在案板上的五花肉,而且这条肉还是肥的部分多一点。 听到陆小凤这句话,他立刻大声道,“你庆幸什么?” 陆小凤也早就被点住了穴道,也躺在那里,像是腌好的叫花鸡,鸡翅膀都被抹好了油。 “我庆幸逃出去的人是花满楼。” 李寻欢的穴道当然也难逃一劫,只不过他并不像食材,只是普通的人罢了,“花公子更习惯这种黑暗,他在外面,总比我们在外面来得好。” 陆小凤立刻道,“不错,他的鼻子和耳朵,都简直不是人能长出来的。” 胡铁花眨眨眼睛——这是他唯一能做出的动作,问道,“你们说沈百终在哪里?他会不会也被关起来了?” 陆小凤道,“他是顺着铁索走的,现在也许已在拍卖场里。” 胡铁花又道,“那你们说高亚男又在哪?她既然提前来了,会不会提前被抓?难道她,她已经……” 剩下的话胡铁花已说不出口,他连想也不敢想。 直到这个时候,他才发现高亚男对自己很重要,远比他以为的要重要很多。 陆小凤叹了一口气,缓缓道,“你最好别再想她,不仅今天不要想,以后也不要想。” 胡铁花大吃一惊,颤声道,“你什么意思?你是说她真的……” 李寻欢道,“他的意思是,高亚男也许就是我们之中的叛徒。” “叛徒?她怎么会是叛徒?就是她要我们到这岛上来的呀!她……” 胡铁花闭上嘴,没错,就是高亚男带他们来的,明明就要登岛,她又偏偏不见了。 还在船上的时候,为什么丁枫对他们的行动了如指掌,为什么处处都占据先机? 胡铁花的目中溢满眼泪,几乎立刻就要流出来。 人在黑暗中的情绪本就会被放大,更何况是遭到了好朋友的背叛。 陆小凤突然扭了扭。 李寻欢立刻道,“你已冲开穴道?” 陆小凤道,“嗯。” 胡铁花叹道,“冲开穴道又有什么用呢?这地牢的石门既坚固,又厚重,除非有人能从外面打开……” 话音刚落,就有一丝光线从石门打开的缝隙中穿透出来。 沈百终举着宫九赞助的火折子,一眼就看见了在地上扭动的陆小虫。 第104章 礁石海岸 陆小凤看着外面那束光,竟又扭了扭,眨眼道,“你怎么还不快点过来救我?你这人未免也太慢了。” 沈百终叹了口气,把火折子塞到宫九手里,走过去替陆小凤解穴。 这人不要脸的时间也不短了,还能怎么办呢? 三个人躺在冬天的地上的时间久了,本可以用内力来暖和自己,却又被点了穴道,站起来时浑身冰凉,手脚都是僵硬的,缓了一会儿才能自由活动。 胡铁花一暖和起来,就立刻急着出门,“我们快走!我一定要把那什劳子公子的皮剥了吹气球玩!” 陆小凤却不急,他只是瞪大眼睛盯着宫九看,好像他是什么新品种的人类,刚刚降落在地球上。 沈百终看他的样子,会意道,“这一位是宫九。” 陆小凤几乎要跳起来,叫道,“你说他是宫九?这是宫九?” 沈百终点点头,安慰道,“这件事出去以后再讲,我们先走。” 宫九朝陆小凤拱手行礼,笑眯眯道,“陆大侠,再不走可就迟了。” 胡铁花看着这个“小白脸”,不明白陆小凤为什么发那么大的脾气,但宫九的话正戳他的痒处,不管这里站着的是宫六还是宫八,是人还是鬼,都愿意配合,立刻道,“不错,这位,这位……宫兄说的对,就算你不着急去对付蝙蝠公子,也要先去找找花满楼才对!” 陆小凤刚要说话,李寻欢就拽住了他,指指后面那堵墙上的黄铜口子,让他仔细去瞧。 这根黄铜管道嵌在墙里,有光时尚且看不清楚,更不要说他们之前被迫躺地上,伸手不见五指的时候,所以竟是到现在才发现。 陆小凤盯着那根微弱闪光的金属管子,竟发现它慢慢颤抖起来,这颤抖极其细微,羽毛被风吹动时也不会有这样不引人注意,若不是提早去看,很难发现。 陆小凤立刻厉声道,“沈百终,你快看……” 话音刚落,管道里就发出一种刺耳的尖鸣声,仿佛几百个人在拿铁块摩擦番邦玻璃,又好像几千只鸭子关在一个笼子里叫,这声音不仅越来越大,还越来越急,叫人心跳加快,痛苦万分。 胡铁花刚刚还在说笑,现在就如同被人锤了一拳在脑袋上,捂着耳朵在地上翻滚,恨不得撕掉自己的耳朵。他的心也越跳越快,竟隐隐配合着声音在动,好像要愤然而离家出走。 两眼所见一片模糊中,胡铁花看到陆小凤和李寻欢也不好受,已纷纷靠在墙上挣扎。 也不知道是怎么了,胡铁花竟还有空想东西——这声音如同尖锥,往人脑袋里刺,也不知道老臭虫在这里会不会有法子? 江湖上的音波功并不罕见,普通一些的,有历代流传的狮吼功,大家见不到的,也可以例举昔年黄药师所创碧海潮生曲。 胡铁花的见识也不少,偏偏没听说过这种功夫,能在地下建一个洞穴的人本来就少,更不要说在每个房间里都埋下管道,此时声音一响,如同万箭齐发,威力何止大了数倍。 这样下去,他们只怕都会七窍流血而死。 沈百终在陆小凤喊出声时就向那边看去,只可惜他看得再快,也没有声音放出来得快。 即使一个人武功再高,耳朵也是不能练的,武功高的人,听力往往更加敏锐,要一个普通人到这里来,反而不会有他们这样难受。 沈百终抽空看一眼宫九,只见他没有半点要捂住耳朵的意思,任由声音往里面钻,耳道里流出血来也面不改色。 这样的武功真是闻所未闻,生来就是为受伤准备的。 沈百终想要腾出一只手拔刀,右手刚离开耳朵,就被放大的声音一惊,只是少了一点阻挡,尖鸣声就如海浪一般排山倒海地袭来,灌入脑中,连眼前也花白一片,火折子的光芒都出现许多重影。 “宫……九,你去……” 沈百终的意思是叫宫九去斩那一段铜管,宫九却伸出一只手来,要替他捂耳朵。 情急之下,沈百终当然不会计较这些,只有先顺着宫九去做。 就在这时,声音突然停了。 门外猛地燃起一大片火光,火光之亮,足以照明整个洞穴。 看来就是这突然燃起的火焰逼退了蝙蝠公子,让他停下攻击。 沈百终拨开宫九的手,反手抽刀,叮的一声,就将铜管切下,又是叮叮两声,这东西就掉到地上滚了几圈。 胡铁花松了一口气,趴在地上动也不动。 陆小凤和李寻欢也顺着墙坐下,喘了几口气。 就连沈百终的情况也不太好。 只有宫九还如同常人,连手里捧着的火折子都完好无损。 陆小凤笑了,“这火一定是花满楼放的。” 沈百终道,“是。” 突有一道声音传来,道,“你们为什么还不快出来?” 外面的人果然是花满楼。 花满楼身后还跟着一个人,正是沈三娘。 沈三娘找了一根布条围在脸上,遮住眼睛该在的位置,站在离门很远的地方,似乎是不敢过来。 她虽向往光明,也同样害怕它。 陆小凤笑道,“胡兄已经吓得走不动路了,怎么出去?” 胡铁花猛地从地上弹起来,明明还找不着北,却随便指着一个地方就骂,“你放屁,你这个人……” 李寻欢道,“花公子来的正是时候,我们还是赶紧出去,以免再中了什么陷阱。” 胡铁花只好把已到嘴边的话又憋回去,跟着往外走。 他的气来得快,消得也快。 远远地走在最前面的沈三娘一下子吸引住他,胡铁花看不见她的脸,只好猜这人是谁,他把陆小凤的红颜知己猜了个遍,也没有猜出来。 幸好花满楼已在给大家介绍沈三娘。 “她的名字是沈三娘。”花满楼温和道,“是我在路上遇到的朋友,就是她为我寻了一些酒来,让我有机会点火。” 胡铁花道,“你怎么点的火?” 花满楼道,“我们一起掉下来时,陆小凤就把火折子塞在了我手里。” 现下照明的还是宫九,他走在几人中间,火折子的光不偏不倚把一队人照了个遍,胡铁花伸长脖子,眼见花满楼走起路来不停不晃,稳如泰山,心下佩服的同时,也已把蝙蝠公子骂得狗都不如。 “你怎么知道她肯帮你的?” 胡铁花心里怀疑起火也是蝙蝠公子算计好的计划,船上的事实在把他吓住了,让他难得的谨慎起来,看谁觉得谁不对劲,想谁觉得谁有阴谋。 花满楼道,“因为我摸到了这位姑娘的外套。” “外套?” 花满楼笑道,“这位姑娘外套上的花纹很是精巧,这样的衣服并不多的,我只知道沈百终有一件。” 胡铁花忍不住又看了看,这才发现沈三娘光着一双腿,双手紧紧合在胸口,脚上也没有穿鞋,任由雪白光滑的皮肤露在外面。 她真的只穿了一件外套。 这件外套也正是沈百终的。 胡铁花把心放回肚子里,又问道,“我们接下来去哪?该怎么做?” 沈百终冷冷道,“蝙蝠公子不允许这里有半点火光,现在想必已在推赶宾客,我们就在外面等他。” 陆小凤看一眼宫九,道,“不错。这里的客人来自五湖四海,在江湖上混的,很难不结仇,只要一见光,难免不会打起来。” 李寻欢道,“有理,他绝不会让这些人在销金窟里打架的。” 花满楼微笑道,“我已能闻到海风的气味,想来马上就能出去了。” 胡铁花叹了口气,懊恼道,“我之前还想着……现在多亏你想法子。” 花满楼道,“你我之间何必客气。” 胡铁花刚要回话,就被陆小凤捂住了嘴。 原来他们已到了出口,海风刮得越发厉害,星光却温柔地洒在洞口,并不比火光亮多少,所以胡铁花才没有发觉。 陆小凤一手捂着胡铁花的嘴,一手碰了碰沈百终的胳膊,小声道,“你看那里,那个穿白衣服的人是谁?” 沈百终还没有看,宫九就抢先道,“是原随云。” 陆小凤皱眉道,“原随云,他不是无争山庄的少庄主么,怎么会在这里?难道是收到消息前来迎接原老前辈尸身的?” 原随云一身白衣,当风而立,看起来既斯文,又优雅,指挥别人的样子也有说不出的大家风范,和这荒芜一片的枯石海岸很不相配。 呆在温暖的江南花园里赏梅,烤着火,拿着手炉,才更适合他一些。 沈百终道,“我记得你去过无争山庄。” 陆小凤点点头,道,“原庄主怕生人吓到自己的儿子,也害怕我们这些人刺激他,就算见,也只让我们远远瞧几眼而已。” 胡铁花却突然道,“我见过他!” “你见过?” “我和老臭虫一起见过!”胡铁花道,“老臭虫那时认识一个名医,托他的福,原庄主把我们都请去了。” 沈百终点了点头,突然转回身去,对着沈三娘道,“你先回去吧,找个安全的地方躲起来,除非我去叫你,否则绝不要出门。” 沈三娘躲在洞穴门口,微微蜷缩起来,好像是什么见光就会死的动物,一出现就会融化,根本不敢迈出哪怕一步。 “可是我……” “我一定会回去找你!” 沈三娘犹豫着点头,又回了那个深不见底的地窟。 谁知道她刚一回头,就被一只手掐住了脖子,又被一只手捏住了两手手腕,硬生生拖了三四尺,一直拖到了礁石上去。 沈三娘的第一反应竟是去捂自己的眼睛。 可是她的手已被控制住,又怎么去捂自己的脸? 大家看着飘落在地上的丝带,全部都愣住了。 就连绑住沈三娘的金灵芝也呆在原地,颤抖着嘴唇不知道说什么好。 第105章 瓮中 沈三娘仿佛感觉到了什么,低垂着头,喃喃道,“不要看我,不要看我……” 温柔的星光下,火折子的光明明灭灭,沈三娘虽及时低下头去,大家却都把她的脸看得一清二楚。 那是一张空了一片的脸! 眼睛呢?她的眼睛去哪里了? 金灵芝的手也不稳了,甚至掐不住沈三娘的脖子,眼看就要将她摔落在地。 沈百终突然道,“你是谁?为什么要绑走她?” 陆小凤几乎是立刻懂了,连忙道,“不错,你把她放了,要什么我们都答应你。” 李寻欢也冷冷道,“若不是海风突然吹熄了火焰,像你这种喜欢藏在黑暗里的败类,连半分机会也不会有!” 胡铁花眨眨眼,叫道,“宫九,你买的什么破东西,怎么风一吹就灭了?你是不是没有钱?没有钱我可以替你买!这该死的云,早不来晚不来,偏偏今天是阴天,真是晦气。” 说完这几句话,他们就一起死死地盯着金灵芝,任谁也知道,金灵芝若是不按他们的意思来,肯定不会好过。 只是他们毕竟是敌人,金灵芝家破人亡后,已逐渐学会了心狠手辣的意思,她真的肯听话么? 她甚至可以亲手杀死与自己相识的原东园。 出乎意料的是,金灵芝又将手收紧,咬着嘴唇道,“你们连我的声音也听不出了么?好,我现在告诉你们,我就是替你们收尸的人!” 她到底曾是一个娇生惯养的女孩子,到底在百般宠爱中长大,到底还是没有彻底泯灭自己的良心。 或许她只是看到沈三娘的样子,吓了一跳,不由自主地听了他们的话。 又或许她明白了跟随原随云的下场,又想到自己,不忍再欺负这个命苦的女孩子。 真相是什么,没有人能知道。 现在唯一能够确定的,就是沈三娘的确被瞒了过去。 她的脸色已没有之前那样苍白,嘴唇不再颤抖,脸上惶恐的表情也重新平静,她只害怕自己新认识的朋友们会瞧不起她,排斥她,除此之外,发生什么都绝不改色。 哪怕即将失去自己的生命。 她的生命早就在无穷无尽的黑暗中消失了一大半,她现在要的只有尊严! 没有尊严,她连死了都不如。 金灵芝话音刚落,一柄飞刀就直冲她的手腕而去,她连反应都来不及,痛得叫了一声,就松开了沈三娘,向后跌去。 她刚向后跌过去,就又一柄飞刀闪过,快如闪电,划破夜色,直直将她的另一只手钉在地上。 这两柄飞刀配合得如此巧妙,一柄飞出,另一柄就紧跟而上,仿佛彼此之间有着谁也说不清的联系,即使慢了一分,都不会如此恰到好处,除了李寻欢,还有谁能发得出? 就在金灵芝瘫倒在地的一瞬间,沈三娘已爬起来开始摸索自己的布条,其他人也如同约好一般,等她整理好了,才动脚走过来。 胡铁花生怕她起疑心,故意大喝道,“好呀!看你这么嚣张,原来是个绣花枕头,两三下就倒在地上,还敢来挑衅我们?” 他倒也没有对金灵芝太生气,只是想用声音提醒自己还离得很远罢了,好叫沈三娘放下心来。 李寻欢微笑道,“不错,人已经倒下,宫兄,快把火折子再点起来吧,我们实在很不习惯黑暗,和花公子相比还是差了很多。” 花满楼虽看不见东西,却明白这里发生了什么,海风虽冷,却感到一种暖意自心中升起,一直传遍全身。 从小到大,他收到的待遇,何尝不与现在的沈三娘一样。 他们生命里缺少的东西,他们的朋友未必不能将其补全。 有了这次变化,沈百终不知道该让沈三娘回去哪里,可她若是跟着自己,岂不是更加危险? 就在这时,洞穴中又钻出一人,轻声道,“这位姑娘就交给我吧。” 胡铁花转头一看,见是高亚男,先是惊喜,往前大走了几步,又突然停住,想起这人已背叛了他们,板起脸来,等着高亚男自己主动和他解释。 高亚男连看也没有看胡铁花一眼,只是用一种很奇特,很虚无的眼神看着沈百终,又道,“我来照顾她。” 沈百终沉默片刻,问道,“你是不是已很熟悉这座蝙蝠岛?” 高亚男点点头。 “你已经知道枯梅大师和原随云的关系?” “嗯。” 沈百终道,“你是叛徒,还是骗子。” 高亚男道,“我是!” “好,你带她走。”沈百终道,“我把她交给你,你一定要照顾好她。” 高亚男抬起头来,美丽的眼睛里已溢满泪水,一颗颗顺着脸颊留下,顺着下巴滴进礁石里。 她终于意识到自己在做什么事,这种事就算是由养育她教导她的师父来做,也是不能原谅的。 所以高亚男眼中不仅有泪水,还有感激,因为沈百终愿意相信她,这让她觉得自己还能够赎罪。 她在蝙蝠岛里已不知道呆过多久,也许凭着枯梅大师和原随云的关系,她早就来过这里,现在带着沈三娘躲起来,也不是难事。 见到高亚男带着沈三娘走了,胡铁花忍不住问道,“你们说的原随云和枯梅大师,是什么意思?” 陆小凤拍拍他的肩膀,指着正走过来的原随云道,“你难道还不懂么?他就是蝙蝠公子!” 原随云拱手道,“各位晚上好。” 沈百终不想和他问好,只道,“你的父亲死了。” 原随云笑道,“在下当然知道这件事。” “杀死他的人就是金灵芝。” “不错。” 金灵芝此刻正躺在地上,瞪大了一双眼睛看着天空,几乎要睁裂眼角,她的泪也流了出来,掉进她的血里。 但是原随云谈到她的语气却只像是谈到花草。 沈百终继续道,“原庄主曾托付我为你找一样东西。” 原随云好奇道,“家父请你为我找什么?” “他想找到能治好你眼睛的东西。” 原随云的笑容变得有些僵硬,勉强道,“他……” 沈百终打断了他的话,冷冷道,“只可惜他已经死了,这个世上,绝不会再有为你的眼睛而担忧的人,一个都不会有。” 原随云好像变脸一般,又恢复平静,淡淡道,“就算他来了这里,也只会是一个麻烦,我既然派金灵芝去了,当然会对这结果有所预料。” “你担心他认出你的声音?” 原随云叹道,“不错,他是我的父亲,即使我的声音再怎么变,也难免会露馅的。” 说到这里,原随云脸色突然狰狞,厉声道,“你们都懂什么?你们以为他是个好父亲,总是为了我考虑,替我安排好一切,却不知道我已经恨透了他!” “每次我走过花园时,他都要叫我小心些,每一次我拿起碗筷时,他都要将碟子放在我面前,每次我写字时,他都恨不得替我去磨墨!” 原随云愤怒道,“他简直每时每刻都在提醒我,好让我知道自己是个瞎子,和别人不一样,永远也见不到别人能见到的东西。那些酒囊饭袋,凭什么可以……” 花满楼道,“别再说了。” 原随云怔住,道,“你难道不明白我的………” 花满楼道,“我明白。” “既然明白,你为什么还能过得这么快乐?”原随云道,“你难道不想叫别人也失去眼睛,好来陪陪你?” 陆小凤冷冷道,“因为他有朋友。他知道朋友还是要交有眼睛的好。” 花满楼叹道,“看不见的东西,岂不也是一种乐趣?这些东西,不管是由朋友讲出来,还是自己去感受,都会带来别人所不能体会的快乐。” “你可以听到树叶碎在脚下的声音,也能感受到雪花落在木叶之上的轻响,只要你肯去听……” “生活并不是只需要眼睛的……别人的关心,你为什么只会觉得那是一种嘲讽?” 原随云却已听不下去,一挥手叫来远远坠在身后的各路英雄豪杰,冷笑道,“这句话你大可以之后再讲!” 陆小凤看着乌压压的人群,冷冷道,“王天寿,魏行龙,单鄂,杨标,钱不赚……” 陆小凤一口气数出好多个人来,近百年来,江湖上绝没有比他还会交朋友的人,这些人不是他的朋友,就是朋友的朋友,即使没有陪陆小凤喝过酒,也绝对陪他喝过茶。 被陆小凤点到名字的人都是一顿,脸上一红,想了想,还是咬着牙奔过来,似乎打算死不悔改。 只有那一位叫做王天寿的老人住了脚,赔笑道,“陆小凤,我们实在没有办法,若是不听原公子的话,我们自己的秘密也就……” 另有一个满脸麻子的瘦竹竿道,“不错,倘若沈大人发誓不追究我们的责任,我们当然不至于投靠蝙蝠公子。” 陆小凤道,“你要醒过来说话。” 只是这人醒不过来了。 公子两个字刚落音,他就被原随云一掌拍中,斜飞出去,掉进海里,溅起好大一片浪花,没了动静。 这下“群雄豪杰”们才算是真的明白自己没了退路,这一边心狠手辣,那一边眼不容沙,只能咬着牙拼命,才有一线生机。 眨眼间,陆小凤、胡铁花、李寻欢就都陷入苦战中,只有离沈百终近的宫九和花满楼还没有对手。 古人云,也不知是谁云,狗急跳墙,这些人虽不算狗,拼起命来也凶险了足足三四倍,他们三人虽有盖世武功,也难免着了冷枪暗箭。 沈百终想要宫九去帮忙。 宫九拿着一副折扇,面色冰冷,根本没有将这一场戏看在眼里,也没有下去演一演的打算,像个走错地方的王公贵族,摆足谱子的纨绔子弟。 沈百终沉思片刻,低声道,“宫九,你……” 他的话还没说完,宫九就慢悠悠地开口,道,“我想你用鞭子。” “好。” 宫九果然从不说谎,也相信沈百终绝不会反悔,一闪身就冲过去,抬手就击飞四五人,送他们去海里安家置业。 这时原随云身边却不知什么时候又走来一个老妇人,这位妇人身形干枯瘦削,眼睛和耳朵各缺一个,左手也已化为枯骨,偏偏行动自如,行走有力,暗藏杀机,如同神鬼故事里的山精。 这是枯梅大师。 枯梅大师淡淡道,“原东园本就是个虚情假意的小人,最大的优点也不过是生了个好儿子,他死了对大家都好。” 沈百终看了她一眼,冷笑道,“你说的对。” 这下轮到枯梅惊讶,反问道,“你说什么?” “我的意思是——”沈百终难得恶语相向,一字字道,“他只不过是看不见,才对你好的,难道你不正是看中了这一点才爱他?” 陆小凤指尖夹着一把兵器,微笑道,“其实她心里清楚,你不必再戳她的痛处。” 沈百终的嘴巴还是不够毒,要看骂人,还是得看李寻欢,他大约是这里面书读的最多最好的那一个。 大家都知道,读书人不一定有什么本事,但书读得多了,会说话倒是容易的。 李寻欢好像生怕枯梅大师气死得不够快,接着道,“莫要说了,像枯梅大师这样的残缺美人,怎么会担心别人看见自己呢?她和原公子大抵是真心相爱,若我再老个三四十岁,一定不会放过这个追求的机会。只可惜我还年轻,只好拱手让人。” 胡铁花抽空拍手道,“好,没有一个脏字,有水平。” 他们三个打架时还有功夫气人,内力之深厚可见一斑。 枯梅大师怒极反笑,使出昔日“辣手仙子”所创摘心手,一把抓来,要掏别人的心脏。 沈百终抽刀就斩,斩断的却只是枯梅大师的那一只枯手。 她那只完好的手已暗中抓住原随云,将他抛进了洞里去。 她料想沈百终一定会去追原随云,自己虽舍弃了一只手,也不过是没什么用的枯骨,只要原随云进了销金窟,还不是虎归山林,沈百终追进去也是白搭,自己还能趁机溜走。 谁知道沈百终看也不看,抬手就是一掌,横批劈过去,砍在枯梅大师身上,麻痹了她半边身体,又是一脚踹在她膝盖上,使她猛地跪了下来,最后反手一刀。 干净利落。 血溅当场。 血花溅在半空中,终于又落下去,落在金灵芝的发尾,落在她的脸上,一直流到她的嘴里去。 金灵芝笑了两声,伸出舌头舔了舔嘴唇上的鲜血,道,“是甜的,甜的……” 花满楼叹了口气,转过身去,对沈百终道,“我们走吧。” “一起去?” “一起去。” 第106章 结束 蝙蝠洞里仍然是一片漆黑。 石头与石头之间紧密配合,没有半点缝隙,透不进半点星光,蝙蝠公子将自己的客人赶出去时,已安排人灭火,现在连花满楼点燃的火焰也消失不见了。 空气中只余一股烧焦的气味。 沈百终和花满楼踏进洞中,竟然还有心思聊天。 “你有没有把握?” 这句话没头没尾,花满楼却知道他在问什么,点头道,“有,但是不多。” 沈百终道,“这里也许还会有一点埋伏,凭你的本事,只需用几次流云飞袖就够了。” 花满楼笑道,“好,凭你的轻功,想来也不需要我帮忙去听原随云的动静。” 说完这句话,花满楼叹了口气,意在感慨世事无常,也意在为原随云而痛苦。 他虽为原随云而感到痛苦,却绝不会给出同情。 花满楼确实有一种悲悯的本能,也善于为他人着想,但并不是慷他人之慨的伪君子,他清楚原随云都犯下了多少可怕的罪孽,也当然明白他该受到怎样的惩罚。 远处突然有些动静。 花满楼停下脚步,道,“我们就在这里分开。” “嗯。” 这声音一定是蝙蝠公子专门派人制造出来的,但是他们没有法子不去看,去看的人最好是花满楼。 花满楼的武功虽不是几人之中最好的,但在黑暗之中,他对危险的感应却绝不会少于沈百终。 所以除了他之外,大家都没有跟进来,而是选择留在外面对付敌人,默认让花满楼来承担这个重任。 沈百终还要去对付原随云。 沈百终继续向前走,一直走到拍卖过他们性命的大厅里,才停了下来。 突有一道声音响起,问道,“你怎么不走了?” 沈百终淡淡道,“你想杀我,就一定会选这里,所以我不走了。” 原随云沉默片刻,笑道,“不错,这里地处空旷,若是在别的地方,我绝没有把握动手。” 沈百终问道,“在这里,你就有把握?” “也没有。” 沈百终问道,“既然没有,你为什么又要我们来这里?” 原随云叹道,“我也没有要你们来这里。” “你明明设计叫高亚男骗了胡铁花,又通过他请来了陆小凤和花满楼,难道只是一种玩乐?”沈百终皱眉道,“再说你的父亲,他要来这里替你寻药,难道你没有插手?” 原随云道,“都没有。不,原东园的事,的确是我的意思。” 他继续道,“你们来这里,是宫九的计划。” 沈百终皱眉道,“他的计划?你和他有仇?” 原随云终于叹了口气,幽幽道,“我连见也没有见过他!只不过我不敢拒绝他,他想要我怎么办,我就只能怎么办。” “哦?” “他叫我把你们引来,只不过是因为想要见你。”原随云道,“他知道在别的地方见了你,你只会二话不说就拔刀斩他,只有在这种完全黑暗的地方,在这种你并不熟悉的地方,才有几乎和你搭话。” 沈百终道,“哦。” 原随云接着道,“我虽不情愿你们来,却也知道你迟早要对付蝙蝠岛,就更不能抵抗。” 沈百终笑了,“这么说来,你是被赶鸭子上架?” 他本就不常笑,现在笑了笑,更是带着嘲讽和不屑,实在难得。 “不错。” “你竟还敢委屈?” 原随云道,“这倒是没有。你们这些人之间牵扯颇深,杀了一个就会找来一堆,一次解决倒很方便。” 沈百终没有说话,他只是拔刀! 刀刃从鞘中抽出的声音在黑暗中无限放大,锵的一声,似乎在人的耳边响起,眨眼之间,沈百终就已踏上一把椅子,朝厅中冲去。 他虽看不见东西,还在这里时,却已记住每一个人发声的位置,每个位置上必然有一把椅子,原随云匆忙回来,必然没有机会改变这些布置,踩着这些椅子逼近是最妥帖的法子。 每把椅子上都铺着柔软的羊皮,接连踩上去,轻功的威力会越来越差,沈百终的速度却没有半点迟滞,清风微过,他的人就到了正中间。 黑暗中突然咔嚓一响,椅上弹出一副镣铐,猛地出现去拷沈百终的脚踝,等他翻身避开,椅背就又出现一个暗盒,射出许多在冒着蓝光的铁针,密密麻麻一片袭来。 叮叮当当。 绣春刀弹开许多毒针,剩下的都被沈百终用内力拂袖挥开。 等他踏上下一把椅子时,这把椅子又突然坍塌,向下散开,轰隆一声,地上又裂开一个大洞,这就又是一个陷阱。 沈百终正要躲开,左右上下四面不知哪里又飞来毒镖,配合成阵,从头到脚形成包围,撞在刀上,竟擦出一闪而过的火花来。 区区毒镖当然伤不了天下第一,可是他也失去了躲开陷阱的机会,只能向掉去。 原随云慢慢道,“沈大人,这洞穴底下全是毒蛇,毒蛇中又被我设下直立的长枪,掉下去是万不可能活着的。” 沈百终反手握刀,把刀向洞壁插去。 “而且这洞壁乃我用寒铁铸成,即使你的绣春刀能破开一些,也不能起到关键的作用。” 漆黑一片中,果然擦出许多火星。 若绣春刀有用,也就不会出现这样的火星了。 沈百终低头,果然听见毒蛇的嘶嘶声。 他只好收刀入鞘,用手猛拍洞壁,接力翻身,脚踏寒铁,向上飞去。 原随云的声音又响起,“洞壁上方也被我涂了秘药,光滑可鉴,沈大人还是不要再……” 话音刚落,沈百终就已登上洞口,重新落在地上。 他手里拿着的正是一把飞爪。 他并不是死板的人。 刀飞出。 没有血。 原随云的人呢? 沈百终迅速贴近厅中的高背椅子,摸到了插在虎皮上的绣春刀刀柄,也摸到了一截黄铜管子。 原来他的真人并不在这里,这还是在借声音骗人。 作为一个盲人,声音能有的功夫实在全已经被他掌握。 就在这时,不远处突然传来陆小凤的声音。 “沈百终,是不是你?” 沈百终道,“嗯。” “原随云在哪里?” 沈百终的眼神闪了闪,回道,“他不在这里。” “我们为什么不一起去找他?” “好。” 沈百终按照原路返回。 陆小凤一边等他,一边叹道,“这人实在狡猾,外面那些人也实在难缠得很,都是鬼迷心窍之徒,死也不肯悔改。” “他们死了?” “那倒没有,只是被点了穴道。” “胡铁花和李寻欢在哪里?” “我们刚刚分开,他们正在别的地方找你。” 两个人越来越近,直到沈百终轻轻落在地上时,陆小凤才继续道,“你……” 你字刚一出口,血就流出。 血一串串流出,顺着刀柄流在沈百终手上,血腥味也飘散在空中…… 寒冷刺骨的刀刃也被血温暖,似乎泛着诡异的红光,似乎能够将这洞穴照亮。 沈百终低声道,“现在还方便么?” 陆小凤咳嗽两声,握住沈百终沾满鲜血的手,痛苦道,“你在干什么?” 沈百终用力把刀又往里深入几分,道,“不用再装了,原公子。” “……你是如何发现的?是凭我的声音还是言语?” 沈百终淡淡道,“都不是。” “那是什么?” “是你的态度。” “我的态度?” “嗯。” 刀拔出。 鲜血溅在岩壁上。 这座岛上曾留下无数无辜之人的鲜血,留下许多女子最后的泪水,现在终于也流下了蝙蝠的血。 “你本不该问原随云在哪里的。”沈百终冷冷道,“如果是陆小凤,根本不会问出这一句话。” 原随云靠在墙上,慢慢向下滑落,他的眼睛已开始突出,声音也变得微弱,却还是忍不住道,“你就那么肯定陆小凤会相信你已经得手?” 沈百终奇怪地“看”了他一眼,道,“不是。 “难道你们有什么密语?” “也没有。” 原随云“嗬嗬”几声,嘴角涌出鲜血,还想再问,却怎么也说不出话。 沈百终见他实在想知道答案,于是道,“如果是真的陆小凤,他只会问我有没有事。” ——沈百终,是不是你? ——嗯。 ——你怎么样? ——我没事。 从来如此。 这么多年以来,他们的对话从来如此。 原随云闭上了嘴,努力把血咽下去。 沈百终想起自己在无争山庄见到的风景,想起自己吃到的饭菜,还想起了原东园。 他已想说这些话很久。 “每一次你走过花园时,原庄主叫你小心些,只是担心你遇上他为保护你暗设的人手。” “每一次你拿起碗筷时,他将碟子放在你面前,只是害怕你吃到他为自己准备的补药。” “每一次你写字时,他想为你磨墨,只是不想你发现他新买的医书。” 沈百终的声音依旧很平淡,很冷静,每一个字却都如同尖刀一般,狠狠捅进原随云心里。 “原庄主死在金灵芝手上的原因,我一直没有搞懂。” 原随云的呼吸声突然急促起来,甚至抬手抓住了沈百终的靴子,在上面留下深深的血色指痕。 “直到见到你的那一刻,我才懂了。” 是什么?为什么? “因为他一直把金灵芝当作你的伴侣,当作自己的儿媳,所以才从不设防。” 说完这句话,沈百终抬脚就走,连头都没有回,任由原随云的手落在地上。 原随云恍惚间竟突然看见了一束光,这束光既明亮,又刺眼,好像是他大病一场那年,在窗前看到的最后一次光明。 冷风倒灌进销金窟里,他竟从海腥气里面嗅出了无争山庄的花香。 他听见这辈子能听见的最后一句话。 “我已经没有父亲,我原以为每个人都会珍惜自己的父亲。” 蝙蝠终归还是要死在黑暗里。 所以原随云就死了。 等沈百终再次踏出洞穴时,高亚男已带着岛上所有的女孩子站在了礁石上。 花满楼就在岸边。 陆小凤,李寻欢,胡铁花也在,他们也刚从销金窟里出来,只是没有遇见沈百终。 陆小凤看见沈百终,终于松了口气,一颗心又落回谷底,快步走过去,看了沈百终几眼,问道,“你怎么样?” 沈百终笑了,道,“我没事。” 他又道,“宫九呢?” 陆小凤道,“他走了。” “怎么走的?” “有一些人来接他。” 锦衣卫的船也已开到海边,沈百终看见正在向下扔□□的陈绝音。 随后他就看向躲在礁石暗面的沈三娘,认真道,“你愿不愿意练武?” 沈三娘握紧手里摘下的布条,颤声道,“我愿意……可我还能练什么武?” “就练《怜花宝鉴》!” 第107章 京城盛夏 大暑。 已是六月。 沈百终静静地站在冰窖前,等里面的宫人取冰。 再厉害的武林高手也是人,人在恶劣的环境下总要有些反应,沈百终虽不会出汗,也用不着避暑,却依然会感觉到热。 这种热他当然可以忍受,只是总要考虑皇帝。 皇帝自己当然忍受过比酷暑要难受许多许多倍的事,但这也并不妨碍他享受沈百终的关心。 取到冰后,沈百终顺着墙沿掠到瓦上,踩着琉璃瓦走在屋顶上,一路穿过高阁金殿,最后落在南书房门前。 李全吩咐人把冰拿下去。 门是紧闭的,沈百终进不去。 所以他只有问,“难道今天有什么要紧事?” 李全笑了笑,道,“陛下要出宫去。” “为什么我不知道?” “因为这是刚刚才决定的。” “去哪里?我可不可以跟着?” 皇帝突然从拐角转了出来,笑道,“我不要你跟着,还要谁跟着?” 沈百终扭头去看,皇帝已换了一身常服,看样子早就准备好。 宫外也热。 此时正值中午,烈日当空,长街上空无一人,就连猫猫狗狗,也缩进角落里不肯出去。 长街笔直,一直伸到前方。 阳光从木叶中射下来,一块块照在地上。 一丝风也没有。 皇帝慢慢地走着,沈百终在他身后一步左右的位置跟着。 他们真的就这样出来了,没有鱼家四兄弟,没有大内高手,也没有随从,只有他们两个人。 皇帝突然道,“你热不热?” 沈百终摇摇头。 皇帝道,“我很热,我本想着你若也热,我们就进茶楼里坐坐。” 沈百终道,“我热。” 皇帝故意道,“你明明没有流汗,之前也摇头了。” 沈百终沉默片刻,道,“现在热了。” 要他憋出这样一句话实在很不容易,皇帝也已经很满意他的反应,脚下一转,就带着沈百终进了茶楼。 茶楼里倒是凉快,因为老板深知做生意的秘诀,很多人只顾着菜好吃,服务周到,却忘了冬暖夏凉的道理,所以每到夏天,他总花最多的钱在冰上,每到冬天,他也总要花最多的钱在炭上。 这么舍得的人真的很少,所以每到夏冬之际,他这里的客人真的也最多。 窗边有人要走,正好空出一张桌子来,皇帝坐下,点了一壶香片,叫沈百终也坐。 沈百终的飞鱼服虽不多见,在京城里也并不稀奇,更何况锦衣卫也总要吃饭,在饭馆里见到的锦衣卫,大多不查案子只吃饭,所以除一些市井小人多看了几眼,留神注意以外,没有引发慌乱。 半壶茶消失以后,茶楼里突然走进一个老人,老人穿着蓝色长衫,手里横拿一支旱烟,已经很老很老,身后却跟着一个年轻美丽的黑辫子姑娘。 老板看见他们两人走过来,眼前一亮,立刻要跑堂的搬来椅子桌子,请他们在正中间坐下。 茶馆里除了江湖人,还有许多匠人、农民、读书人、商人,他们虽身不在江湖,心里却对江湖豪杰、武林大侠们的事迹感兴趣得要命,纷纷住口,所有的眼睛都盯了过去。 说书人嘴里的江湖,比真正的江湖要美得多,既有侠骨柔情,又有血雨腥风,而且比真正的江湖还要刺激。 无论是恩将仇报,还是行侠仗义,经过他们以后讲出来,都要动人一些。 皇帝仔细瞅了几眼,突然扭头道,“这两人是谁?” 沈百终道,“是天机老人和孙小红。” “天机老人?他是不是在兵器谱上排第一?” “嗯。” “他们到底是说书的,还是练武的?” 这句话问的很有水平,若是说书,就是已退隐江湖,若是练武,就只怕是借说书来传播消息,达到目的罢了。 沈百终道,“练武的。” 皇帝提起兴趣来,准备好好听一听这两人会讲些什么。 孙老先生抽一口旱烟,吐出一口烟气,慢慢道,“最近江湖上的大事,诸位可都知道?” 孙小红笑道,“知道的人当然是有的,但想必也有些人没有听过,爷爷您就讲一讲吧。即使听过了,再听您老人家讲一讲,不仅多些乐趣,而且也不碍事,对不对?” 立刻有人喊道,“对!” 孙老先生于是道,“那么提起大事,最大的自然就是这无争山庄的惨案。” 说到这里,在座的江湖豪杰们已有人捶胸顿足,哀叹连连。 “无争山庄立足江湖数百年以来,名侠辈出,无不是淡泊名利、心怀天下之人,只可惜这一代出了原随云,百年清誉毁于一旦。” 孙小红立刻叹道,“是呀是呀,听说就连庄主原东园,也被残忍杀害了。可原随云究竟做了什么呢?怎么对自己的亲爹也下得去手?” 孙老先生道,“他在海外修了一个销金窟,专卖江湖上没有的东西,各门各派的武林秘籍,无论藏得有多深,他都能偷出来,各家各府的美人,无论平时出几次绣楼,他都能掳走,各式各样的金银珠宝,无论……” 孙小红接道,“无论有多珍贵,也会跑到他那里去,是不是?” 孙老先生点点头。 孙小红又道,“原随云有这样一个销金窟,想必网罗了不少高手吧?” 孙老先生道,“不错。这销金窟里终年不点灯火,漆黑一片,被邀请而去的名流大侠,到了那里以后,谁也不认识谁,起初也未必对财宝动心,拍卖开始后,见身边之人买下秘籍,又怎么能忍得住?” 这话不错,很多事情,有的时候并不是人要去做的,只是各方势力席卷而来,各种力量推着你走,不做也得做了。 天机老人继续道,“在黑暗中,人与人本就不信任,本就不容易交心,甚至他们的思维也会不如往日清楚。其实不管他们买了什么,原随云都会借这些秘密控制住他们。” 孙小红惊讶道,“这样说来,他的目的岂不是称霸武林?” “不仅如此,原随云幼时失明,成年后心胸狭隘,只想着天下豪杰都如自己一般才好,尤其嗜好挖人双眼。销金窟中有一千六百二十五位姑娘,都被他用极残忍的方式缝住了眼睛。” 茶楼里聚精会神的普通人和江湖人,也都吃了一惊,他们先前虽听过这故事,却绝没有任何一个说书先生能讲得这样详细,更别提说出姑娘的数目。 孙小红叹道,“这人真是蛇蝎心肠,这些姑娘后来怎么样了?” “她们已被沈百终送去神水宫。” 孙小红鼓掌道,“好,真好。神水宫自水母阴姬与指挥使一战后,已开了宫门,门中弟子虽仍不通外务,却个个武功高强,把她们送过去,正好与那些弟子一起学习学习,更何况在那里,也不会有人欺负她们。” 孙老先生慢慢抽了口烟,微笑道,“这法子当然不错,江湖人最佩服的,也正是这一点,无论沈百终为天下除去什么祸患,他的安排都绝不是常人能想象的。” 孙小红道,“对,他的安排实在又妙又稳妥,若是不在朝廷任职,只怕早就当上武林盟主啦!” 皇帝听得很满意。 其实他当然比天机老人知道得要多。 比如沈三娘的下落,天机老人就绝不可能知道。 沈三娘已被沈百终送去陪伴林开关,有这样一位绝世高手教导,《怜花宝鉴》里的东西,只要练成一样,已足够她行走江湖。 皇帝知道的虽多,却喜欢听别人夸奖沈百终。 用别的话来讲,这就叫天机老人的路走宽了。 孙小红又道,“除了这件大事,还有没有别的?” “有。” “是什么?” “当然就是楚香帅的事情。”孙老先生放下烟斗,喝一口凉茶,慢慢道,“据说花蝴蝶胡铁花被带去销金窟时,最先并没有打算去找陆小凤的,你知不知道?” “我不知道,按道理来说,胡铁花和楚留香是好朋友,应该会先去找他才对呀!” “没错。他之所以和陆小凤一起去了,就是因为找不到楚留香!” “楚留香在哪里?” 孙老先生笑了,道,“他在昆仑之巅!” “他怎么会去哪里?” “他是去游玩的。” “游玩又算什么大事呢?” “因为罗刹牌丢了!” 孙小红大吃一惊,道,“罗刹牌能号令整个西方魔教,本身也是千年古玉,如此贵重的东西,怎么会丢了?” 孙老先生道,“这正是因为玉罗刹的阴谋!” “他的阴谋?” “是。” 孙小红道,“罗刹牌是玉罗刹的东西,自己的东西丢了,怎么能叫阴谋呢?” “这是因为他自己已假装自己死了!” “您老人家怎么知道他是假死呢?” “因为他绝不会死得这样消无声息,除非得了急病。” “那么说不定就是急病呀!” “得了急病怎么会一个医生也不请呢!” 天机老人继续道,“他甚至为这计划专门培养了一个废物儿子。” “哦?” “此人名叫玉天宝,楚留香正是与他同行,才遭了算计。” 孙小红道,“楚香帅轻功绝顶,聪敏异常,既然是废物儿子,怎么能算计了他?” “因为玉天宝死了,就死在楚留香眼前。西方魔教来收尸时,他身上的罗刹牌已经不见了。” 孙小红叫道,“呀!那怎么办呢?” “他没有办法,只有逃。” 孙小红已站起来,又黑又亮的辫子甩来甩去,跺脚道,“逃到哪里去?他能逃到哪里去?” 厅中众人的呼吸不由停住,只等老人说话。 老人叹道,“西方魔教雄据关外,他只有向关内逃,越接近中原,他的生机越大。” “生机越大?” “不错,最好的地方,就是这天子脚下!” “难道他的朋友没有去帮他?” 孙老先生道,“有!据我所知,胡铁花、姬冰雁、左轻侯都已日夜兼程,朝这里赶来,除此之外,还有无数英雄好汉,要来助他一臂之力。” 孙小红放心道,“这下总没事了吧?” 孙老先生仍然道,“还有!” 孙小红大叫道,“还有?” “对。就在三天前,六分半堂悬赏一百万两白银,要楚留香手里的罗刹牌。要对付六分半堂,这些人怎么能够?” “您老人家这样说,楚香帅岂不是死定了?” 说到这里,孙小红看了看窗边。 孙老先生目光如电,径直穿过人群,看着坐在那个身穿飞鱼服的男人,厉声道,“他还有一线生机。只要北镇抚司愿意借个地方让他躲一躲,楚留香说不定就能活下来。” “可这罗刹牌又怎么办呢?” “这也得看北镇抚司。” “您说的是不是那个人?” “若还有一个人能解决这件事,这个人一定就是沈百终!” 第108章 城外的逃亡 人走茶凉。 这意思是茶楼的人都走了,皇帝的茶凉得不能再凉。 沈百终静静坐着,盯着桌上的筷子发呆。 他的人虽然在发呆,注意力却完全集中在皇帝身上,谁要越过他去碰皇帝,都是绝不可能的。 天机老人当然能从他这么宝贝的表现中认出这是皇帝,所以他的“故事”一讲完,拿了钱,就拉着孙小红走了。 就好像是一个真正的说书人该做的那样。 他相信自己的话沈百终一定已放在心里,所以走得既轻松、又愉快。 皇帝却恨不得把手里的茶杯塞在他的嘴里,好叫这个人再也说不出话来。 他觉得自己根本就不该出宫,即使是叫几个老头子到宫里来讲经,按着沈百终陪他一起听,也远比出门要强得多。 沈百终盯完了筷子,转头去看厅里郁郁葱葱的盆栽。 突然有一只手伸过来,在桌上“笃”的一声放下了一盆毛豆。 是一盆,不是一盘。 满满的一盆,甚至有几颗滚了出来。 皇帝一看,只见一个穿灰色衣服的店小二,将手里的毛巾甩到肩上,脚一勾,就勾来一把椅子,一屁股坐了下来。 坐下来以后,他就开始剥那一盆毛豆,一边剥,一边道,“您二位好!” 看他的样子,一点也不见外,一点也不害羞,沈百终竟也没什么反应。 沈百终道,“你好。” 皇帝问道,“司空摘星?” 司空摘星挤挤眼睛,笑道,“您老人家眼力又精进了。” 距皇帝上一次见他已有很久,司空摘星这次又“换”了一张脸,一张普普通通的脸,放在人群中,保管叫人认不出来。 皇帝道,“你在这里做什么?” 司空摘星指指自己的毛巾,道,“当然是工作。” “你要偷什么?” “我不偷,我就是店小二。” 皇帝笑了,“凭你的本事,还要做店小二赚钱?” 司空摘星叹道,“您老人家不知道我们普通人的难处,夏天这么热,偷东西多累,在这里当个跑堂,既有凉风,又能拿钱,难道不比做别的强?” 听起来真的挺好。 皇帝虽不喜欢江湖人,却也不得不承认他们的自由和随性,实在是天下少有,实在是令人羡慕。 司空摘星继续道,“您看看楚留香,这就叫自作自受,他若是不去昆仑玩,怎么会背上黑锅。” 沈百终突然道,“你有没有听见天机老人的故事?” 司空摘星立刻严肃道,“听见了。” 沈百终道,“关于这件事,锦衣卫知道的确实不如孙老先生详细。” “那你知不知道楚留香会来京城?” 沈百终点点头,道,“我能猜到他会来找我。” 司空摘星道,“这件事道上的人几乎都已知道,天机老人本不必特意讲给你听的。” “是。” “他讲出来的事情,只有一项是大家都不知道的!”司空摘星道,“我认为你的人肯定也不清楚。” 沈百终点点头,道,“锦衣卫确实不知道这一份消息。” 司空摘星道,“即使是大智大通也不会知道的!也就只有他那样的江湖老前辈有一些极隐秘,极神奇的法子知道玉罗刹是假死。” 沈百终慢慢道,“所以他特地来警告我,只是为了让我提前防备玉罗刹的阴谋。” 司空摘星叹道,“没错。不仅如此,他还要借今天在这茶楼里的人,把这消息传遍大江南北,彻底打乱玉罗刹的计划!” 天机老人不愧是名满江湖的武林前辈,江湖的和平与稳定,在他心中已比什么都重要,即使代价是得罪玉罗刹那样的高手,得罪整个西方魔教,他也绝不会就此犹豫半分。 皇帝很快就搞懂这是怎么一回事,淡淡评价道,“这位玉教主一定是想要排除异己,才搞出这种事来。” 朝堂上的事瞬息万变,玉罗刹的手段在皇帝看来,实在有些幼稚、低级。 但谁也不能否认这法子有用得很。 司空摘星又道,“追杀楚留香的人本就不少,现在除了西方魔教的岁寒四友,还多出六分半堂的人,简直是要命。” 皇帝没听说过六分半堂,于是问道,“六分半堂是什么?” 沈百终道,“是一个新起于应天府的组织,为江南雷家所创,短短几年,实力已经很大,算是不小的帮派,和蜀中唐门的关系很不错。” 司空摘星道,“这个门派之所以叫六分半堂,是因为他们的手下不管做什么,都要上交三分半的利益,而他们若是遇了难,六分半堂就会拿出六分半的力气来帮忙。” 皇帝微笑道,“这些江湖门派,就好像是草一样,拔掉几根,就长几根,侠以武犯禁,这句话还真是有道理。” 司空摘星立刻闭上嘴,一句话都不敢再说。 他看到皇帝说这话的样子,实在有点害怕,在北镇抚司扫地时,皇帝盯着自己的那个眼神忍不住又浮现出来乱晃,瞬间占据了偷王之王聪明的脑袋瓜。 这眼神本身倒是不可怕,谁也能够用眼睛看出这样的眼神来,只是那意思——一旦领会到那把人看做是物品的意思,司空摘星就觉得自己凭空矮了三分。 沈百终道,“也许你可以去接一接楚留香。” 司空摘星就坡下驴,使劲点点头,连毛豆也不要了,一个翻身就从窗口钻了出去,连头也没有回。 皇帝伸手把毛豆盆拨过来,挑挑拣拣拿了一颗,慢慢道,“你继续说。” 沈百终道,“六分半堂的产业很多,吃喝嫖赌无一不做,旗下主要团结一批商人和绿林好汉,有时甚至还会按照约定打家劫舍。” “嗯。那么依你看,他们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 “不知道。” 在没有彻底调查清楚前,沈百终从不对一件事下结论。 “我们不妨这样想。”皇帝道,“这样一个新起的组织,短短几年就很不错,背后一定有人扶持。” “是。” “江南雷家的力量足不足够?” 沈百终摇头。 “就因为他们背后另有势力,所以才敢叫这个六分半堂如此招摇。江湖上的门派虽然层出不穷,锦衣卫的势力却也在稳步壮大,更何况你这几年屡次出手,已除掉不少高手。一个门派若想真的发展起来,不该选这种办法。” 沈百终迟疑道,“江湖人的想法,总是很难琢磨。我曾办过一起案子,犯人只为一朵珠花,就屠尽了十八户人家。” 皇帝道,“他们要罗刹牌。” 沈百终道,“所有人都想要罗刹牌。” 皇帝叹了口气,幽幽道,“你莫要忘了玉罗刹还没死。” 沈百终一怔,呆呆地看着皇帝。 皇帝道,“我的意思是,六分半堂背后就是西方魔教!” 皇帝继续道,“玉罗刹想要发展在关内的势力,只能扶植出一个新的组织,为什么不能是六分半堂?” “六分半堂如此行事,难道不是为了替西方魔教在中原布局?” 皇帝的话听起来永远是那么笃定,没有半点迟疑。 他的话确实很少出错。 有很多事情,在沈百终还没有找出证据的时候,皇帝总能凭借一种多年培养出的直觉和天生的敏锐,指出背后的主使是谁。 也有很多次,锦衣卫根据皇帝的命令行事,不需要理由,总能有很大收获。 沈百终沉思着,觉得这种说法并非不可能,而且越想越有道理。 六分半堂若真的是玉罗刹的势力,确实对他很有利,也确实能帮他很多,打家劫舍、杀人放火的下面也许真的是西方魔教在暗中发展的势力。 这一点绝不是常人能够想到的,若非皇帝指出来,沈百终自认自己绝不会这样去猜,简直连开头也不会去想。 皇帝等他思考完,才站起来道,“南京是我朝陪都,绝不能有别的势力盘踞,西方魔教也决不能入关,这件事就交给你。” 沈百终道,“好。” “三千营的指挥权也给你。小心一点,莫要受伤。” “是。” 皇帝想了想,还是不够放心,甚至觉得自己的安排不够妥善,接着道,“神机营你也带上吧。” 沈百终沉默片刻,犹豫道,“是不是有些多了?” ———————————— 楚留香还不知道京城里发生的事,此时他只顾得上去照看身下的那一匹马。 连他自己都不得不佩服这一匹马。 他甚至对这匹马产生了一种特殊的感情。 因为他们已结伴逃亡了好几个月。 这匹马的精神虽没有当初买来时那么好,它的实力却精进不少,不仅跑起来的速度变快了,耐力也强了些。 现在他们却要分离了。 楚留香又忍不住看了看马的屁股,那上面正插着一支飞镖,镖上有毒,毒虽是给人下的,放在马身上也讨不了好。 这匹马最多再走几十步就要倒下了。 楚留香叹了口气,勒住缰绳,翻身下马,摸了摸马头上的鬃毛,将它栓在了树上。 他自己尚不能保全自己,又怎么能有空照顾马呢? 楚留香唯一在心里暗暗庆幸的事只有一件,那就是去昆仑的当天,蓉蓉受了风寒,红袖和甜儿留下陪她,之后又妥善易容逃走,没能和自己倒一样的霉,否则他真不知道要怎么在西方魔教与六分半堂的追杀下保全连自己在内的四人。 想到这里,楚留香又叹了口气。 不过他很快就振作精神,拍去身上的浮土,继续向前走。 这里离京城已经不远,他知道京城里一定会等着自己的朋友,他们一定已在准备救自己——哪怕事先并没有任何一个人和他约好在那里碰头。 想到这样感天动地的友情,三天没饭吃的楚留香甚至都觉得自己没有那样饿了。 他迈开步子,脚尖一点,就窜到树上,顺着又轻又细的树枝向前奔去,快得向一缕风,眨眼就飞出十几丈。 楚留香后面远远地跟着一辆马车。 拉着这辆马车的不是马,是二十多个人,这二十多个人就这样抬着这辆车在路上飞奔,每过一个地方,就留下好大一片整整齐齐的脚印。 每过半天,他们就换一批人抬车,只有这样,才能跑得最快,才能最大程度地保证车里人的实力。 车上坐着三个老人。 正是西方魔教的岁寒三友——枯竹、寒梅、孤松。 枯竹撩起帘子,在一晃而过的风景中,一眼就看见倒在地上的马。 “这是楚留香的那一匹马!” 寒梅道,“看着很像。” 孤松道,“那就是,用不着加像字。” 枯竹道,“看来我们很快就能追上他了。” 寒梅冷笑道,“前面就是京城,我们必须在……” 说到这里,他直接探出身去,大喊道,“给我用你们的全力!” 二十个人听了,虽不做声,却把内力全部用在了轻功上,速度顿时又快了不少,看起来像是跑死自己也不在乎。 枯竹道,“想不到楚留香这样会躲,若不是六分半堂的人用了暗器,我们怕是只能眼睁睁看着他跑进京城。” 寒梅道,“魔教在关内的势力到底还是不如六分半堂的。” 孤松冷冷道,“雷损未免也太看得起自己,罗刹牌岂是他那种人拿得了的。” 枯竹笑道,“不只是他,哪个人不想要我教的罗刹牌?” 寒梅突然动了,起身将车里仅有的几把椅子扔了出去。 到了这个时候,连一丝重量也影响速度,他们一定不能让楚留香进入城门! 椅子扔出去后,突然响起一道声音。 三人回头一看,只见车后竟跟着一匹马,一个人。 这人睁着一双又亮又大的眼睛,背着一把奇形怪状的剑,不高兴道,“你们怎么能在路上乱扔垃圾?” 他又看了看地上碎成几瓣的椅子,喃喃道,“这椅子掉在地上之前明明也还能用的,其实也不是垃圾。” 第109章 臭虫得救 枯竹看看寒梅,寒梅看看孤松,孤松又去看枯竹。 他们三个看来看去,只看出一个意思来——那就是他们都不认识这个青年。 他们不仅没见过这张脸,还看不出他的跟脚。 他是谁? 寒梅心下一紧,暗想这个人虽没轻没重,一点江湖经验也没有,又呆又愣,武功却高得很,竟不知不觉骑了一匹马靠近他们,二十多人加起来,竟也没一个能发现他。 枯竹为人最为沉稳,抢在两人发怒之前道,“这位朋友有何见教?” 青年道,“没什么见教呀,我只是说你们不该乱扔垃圾。” 寒梅冷笑一声,刚要说话,枯竹就又抢了一句,道,“这件事是我们不对,我替他们向你道歉,我也向你道歉。” 青年道,“你们不用向我道歉,你们没砸到我。” 他嘴上说着不用道歉,脸上却写满了不原谅。 枯竹立刻懂了,叫了几个人去捡木头碎片,接着道,“小友宽宏大量,我们已经将这些垃圾收拾好了,还有急事,能不能先走一步?” 青年似乎很满意他的态度,摆了摆手道,“再见。” 枯竹拱手道,“来日再会,必定请小友喝酒。” 三个人依次上了车。 只见那青年突然皱起眉头,好像在想事情,想了片刻,竟大喊道,“站住!” 寒梅和孤松本来就忍了又忍,此刻一听这话,火冒三丈,一肚子的气都浮了上来。 他们平日最看不惯初出茅庐的江湖愣头青,也根本很少对谁点头哈腰,委曲求全,若不是急着追人,哪里会让这小子骑在他们头上。 这下好了,有心放过这人,他自己竟还不要命。 三人又慢慢依次下了车。 杀机突显,大热天的空气本就流动迟缓,此时竟好像直接凝结起来,温度竟好像突然下降,连叶子掉下的速度都变慢不少。 空中飞过的鸟似乎也扇不动翅膀,直往下坠。 青年却好像缺了一根筋,什么感觉都没有,问道,“我叫王小石,你们叫什么?” 枯竹叹了口气。 寒梅冷冷道,“我们叫什么,和你有什么关系?” 王小石道,“有关系。” 孤松也冷笑,反问道,“什么关系?” 王小石道,“你们要是叫寒梅、枯竹、孤松,那我们就做不成朋友。” 寒梅的一双手已在袖子里握紧成拳头,随时就能砸出去,他也已经在心里想好砸死王小石的样子,那样子一定像砸一个西瓜那样好看漂亮。 红彤彤得碎一地才最好。 孤松的脸色也变了。 只有枯竹还很淡然,他看着王小石的样子,就好像在看路边的小孩子。 王小石道,“我越看你们越像西方魔教的人,你们到底是不是?” 寒梅道,“是又如何?” 王小石道,“是的话,我就要拦住你们!” “为什么?” “因为我听说你们正在追杀楚香帅。” “你是他的朋友?” 王小石摇头道,“我不是!我压根不认识他。我只是觉得这个人很好,很适合做朋友,是一个大侠。” 说到这里,王小石停了停,想了想,补充道,“我也想成为一个大侠!” 寒梅突然站了起来,一掌就劈开了轿顶,一双手发出锅里炒栗子的声响,噼里啪啦的爆裂声不绝于耳,仔细一看,手上已满是青筋。 “很好。你想当他的朋友,你就陪他一起死!” 话音刚落,三人齐齐攻了出去,用掌,拳,用指,相辅相成,配合得当,起落之间,已是一个了不起的阵法。 他们虽在气头上,心里却也丝毫没有放下大事,为了追赶楚留香,节省时间,竟拿出十分力气一起出了手。 王小石眼前一亮,道,“好阵法!” 说完这句话话,王小石随即翻身下马,不去用背后奇怪的剑,反而化掌为刀,一刀刀劈了过去,而且这功夫由他用出来,也真的好像在手里拿了一把刀一般,刀风破空,一连挡下好几十招。 那二十多个人见三人久攻不下,领头的大汉使了个眼色,所有人就不知道从哪里掏出弓弩来,一起对准了王小石。 寒梅余光瞟见,急急打出去几拳,逼王小石后退几步,突然暴喝一声,道,“退!” 岁寒三友一分开,二十多把弓弩,每把弓弩上的两根箭,总共六十多根箭,说射就射了出去,快如闪电,直取王小石周身穴道,打定主意要他的命。 孤松凌空翻身,落在遗留的一小片轿子顶上,夺过一把弓来,又射出去三箭。 这三箭虽在后面发出,却很快跟上自己的同伴,且更快得超出,扎向王小石的眼睛,起到先发制人的作用,十分狠毒。 王小石瞪大眼睛,反手就要拔剑。 这时突然一阵清风掠过,六十多根箭,再加上孤松那三根,都好像被人踩了一脚似的,纷纷掉落在地,只好像下了一锅安静的饺子,连水花也没有溅出来。 王小石还没看清楚发生了什么,就嗅到一阵郁金花的香气,不由眼前一亮,叫道,“楚留香!” 既然这人是楚留香,那么这些箭就真的都是被人踩下去的。 好厉害的轻功! 楚留香一个翻身,轻轻落在地上,脚下还踏着最后一支箭,微笑道,“三位都是江湖上的老前辈了,怎么也好意思合起伙来欺负小孩子?” 枯竹眼尖,瞅着楚留香,发现他看起来虽精神,实则已疲惫不堪,脚下踩着一只箭,看起来像是示威,其实是因为他的内力已经不济,不足以再腾空一次导致的。 这么多天的逃亡过后,楚留香的实力实在是大不如前了。 寒梅也看出来了。 他的脾气虽然不好,眼睛却不太差,枯竹看出来没多久,他就也发现了。 寒梅发现以后,孤松也注意到了。 三个人就开始笑,一边笑,一边盯着楚留香。 王小石是最后明白的,他一明白这件事,就开始着急,因为他觉得若不是为了自己,楚留香是绝不会出来的。 他自己虽有办法逃走,却绝不能抛下楚留香。 楚留香仍面不改色,也笑道,“三位在看什么?” 枯竹道,“似乎是在看你的死期。” “我的死期?请问是什么时候?” “反正不是现在!” 突有一道声音传来,王小石身后有三匹马狂奔而来,这三匹马全部高大矫健,毛光水亮,每一匹上都载着人,而这声音就是中间那人发出来的。 楚留香道,“你看,我今天本不该死的。” 中间那人是胡铁花,他一听楚留香说话就反悔了,改口道,“呸!你就该今天死!” 姬冰雁第一次觉得胡铁花的话很有道理。 左轻侯也完全同意。 寒梅冷笑道,“就算你们几个加起来又怎样,敢在我们面前放肆?” 枯竹叹道,“楚留香,我们也不是要非杀你不可的,只要你把罗刹牌……” 楚留香打断了他的话,道,“那么你们不替玉天宝报仇了?” 孤松道,“这……” 楚留香又道,“少主是谁杀死的无所谓,牌子倒是很重要,对不对?” 胡铁花道,“老臭虫,你可不要瞎说实话。” 左轻侯跟着笑了笑。 姬冰雁一直没有开口,不仅没有开口,脸上的表情都没有变一变,因为他一直在想该如何破局。 岁寒三友的武功是谁也不敢低估的,他们的年纪虽大,身体不如年轻人硬抗,招式也不如年轻人灵活,却已有了多年积累的深厚内力,再加上彼此之间的默契,三剑合璧使出的威力只能用可怕来形容。 更何况这三人背后还有二十多个魔教弟子,魔教弟子手里还有二十多把弓弩…… 高手过招,明枪易躲,暗箭怎么防? 幸好楚留香这个倒霉蛋的运气终于没有一坏到底,姬冰雁不用再想了。 因为岁寒三友的背后也有人来了。 是飞鱼服。 三十多件飞鱼服。 为首的那一件,楚留香怎么看怎么奇怪。 司空摘星理了理自己漂亮的新衣服,干咳一声,大喊道,“都住手!” 说完这句话,他就朝楚留香等人挤了挤眼睛。 这挤眼睛的角度很妙,岁寒三友等人看不见,其他人却看得一清二楚。 胡铁花瞪大了眼睛,吃惊道,“你是……” 姬冰雁抢着道,“不知道这位大人有何见教?” 司空摘星又咳了两声,冷冷道,“前面就是皇城,天子脚下,怎么能容忍你们这些江湖人胡闹?” 寒梅深吸一口气,勉强笑道,“这位大人,我等……” 司空摘星喝道,“什么大人不大人的!我只告诉你一件事,赶紧把你的人收拢收拢,马上挪开,听见没有?” 孤松皱眉道,“你知不知道我们……” 司空摘星又接上他的话,只好像在那里等着他,炒豆子一样噼里啪啦把话往外吐,厉声道,“我管你是谁,是龙是虎,在京城也得卧着盘着,你懂不懂?” 枯竹道,“懂,我们懂。” 他一边说这话,一边和孤松对视一眼,一人一边架住寒梅,连拖带拽将人拉走,连头也没有回,一溜烟就消失在树林里。 这二十多个人一言不发,也跟着跳进树林里去,即便是退,也退的很有规矩,很有章法。 等到过了好一会儿,司空摘星才伸长脖子朝树林里看了一眼,问道,“三位?” 没人回答。 只有风吹木叶的簌簌声。 看来他们是真的走了。 楚留香松了口气,从箭上下来,低声道,“小胡,你有没有水?快让我喝一口。” 胡铁花瞪着他,“没有水,只有酒。” “酒也行。” 姬冰雁劈手夺下胡铁花手里的酒,把自己的水袋递给楚留香,喝道,“你看他那个要死的样子,还敢给他喝酒?” 楚留香苦笑道,“其实也还没有要死的。” 王小石左看看,右看看,最后还是决定先朝这群威风的锦衣卫们行个礼,于是拱手道,“在下初来京城,不知道这里都有什么规矩?” 司空摘星大笑道,“规矩就是不准说我的坏话!最好还要把你的好东西送给我!” 王小石道,“啊?” 胡铁花翻身下马,拍拍他的肩膀,笑道,“这人根本不是什么锦衣卫,他是司空摘星!” “偷王之王司空摘星?” “不错。” 王小石道,“那你呢?” “我叫胡铁花。” “花蝴蝶胡铁花?” “对。” “这几位呢?” “这位是掷杯山庄的主人左轻侯,这个是老臭虫楚留香,他是死公鸡姬冰雁。” 王小石恍然大悟,明白自己原来是赶上了一场救援行动,开心道,“我叫王小石,师承天一居士。” “你是初入江湖?” “正是。” 胡铁花立刻揽住王小石的肩膀,笑道,“来来来,以后在江湖上混,就由我来罩着你。” 王小石笑道,“那就谢谢胡大哥了。” 这一边两人其乐融融,那一边的气氛却不是很好。 楚留香喝了一袋子水,终于摆脱半死的状态,急忙问道,“京城的情况如何?” 司空摘星奇怪道,“京城的情况能有什么变化,都挺好啊。沈百终又没走。” “六分半堂的人是不是已经到了?” 司空摘星叹道,“不止是六分半堂的人,就连金风细雨楼的人也插了一脚!” “他们也想要罗刹牌?” “当然不是,他们想搭上沈百终这根线,做一个与朝廷交好的组织!” 楚留香皱眉道,“所以呢?” 司空摘星笑了,笑得很坏很坏,笑得像一只踩住老鼠尾巴的猫。 “所以他们都在找你!” 楚留香的脸色黑了,还没说话,司空摘星就抢着问,“罗刹牌到底在不在你这里?” 楚留香道,“它要是在我这里,我就把我的鞋吃了!” 第110章 团战副本 王小石到了城门口,说是还有事,不等众人挽留,就自己走了。 胡铁花有心请他喝酒,却也知道现在不是时候,只能眼睁睁看他离开,一边在马上摇头晃脑,一边埋怨楚留香非去昆仑惹麻烦。 楚留香只能任由他唠叨,因为他自己也后悔去了昆仑。 太阳快落山时,城门已显。 众人跟着一队锦衣卫大摇大摆地进了城,没发现什么不对,不由稍微放下心来。 危险虽总是在后面,也总好过什么准备都没有的当下。 突有一辆马车急停在司空摘星面前,扬起好大一片灰尘,车窗帘子掀开,一人探出头来,小声喊道,“请楚香帅上车!” 司空摘星皱眉道,“你是谁?我们这里没有什么楚香帅,锦衣卫办事,你也敢拦着?” 车内人道,“在下李燕北。” 司空摘星道,“李燕北?你是陆小凤的朋友?” 李燕北拱手道,“正是,陆小凤此刻就在我的府里等着楚香帅。” 司空摘星道,“那请你等一等。” 司空摘星打马回头,跑到楚留香身边,对他讲了这件事,问道,“你去不去?” 楚留香道,“你确定那人是李燕北?” 司空摘星道,“我不确定,我压根没有见过李燕北,我只能告诉你他绝没有易容。” 司空摘星的易容术冠绝天下,他说这人没有易容,这人就绝不会糊哪怕那么一块膏在脸上。 楚留香点点头,看看胡铁花三人,道,“我们去!” 胡铁花急忙道,“老臭虫,你可想清楚了,那人也许就是魔教或六分半堂的人假扮的,你这样岂不是自投罗网?” 姬冰雁也道,“这样不妥。” 左轻侯也怀疑这人,跟着道,“我在京城还有一套房子,常年有人打理,我们不如去那里吧!” 楚留香摇头道,“我们就跟着他走。” 胡铁花叫道,“你的脑子莫非有什么问题不成?难道你认识他?” 楚留香笑道,“李燕北在京城经营多年,有道是强龙难压地头蛇,六分半堂和西方魔教派再多的人手来这里,也不会有他更明白我们的动向。” 姬冰雁道,“你的意思是……” 楚留香微笑道,“他是陆小凤的朋友,我相信这一定是陆小凤安排好的,我们走吧!” 司空摘星道,“不错,陆小鸡在这方面还是很靠谱的。” 胡铁花虽还是不情不愿,却也没有别的法子,只能嘟嘟囔囔跟着坐在马车上。 车夫一扬鞭子,车轮就慢慢滚动起来,越来越快,直奔城内而去。 司空摘星看着马车远去,翻身下马,把身上的飞鱼服一脱,脸上的易容一摸,脚尖一点,就窜上房顶,不知道溜去哪里了。 而他身后那一队锦衣卫里,这时才出来一人,卸下斗笠,纵马走到队伍最前面,领着他们开始巡逻。 这人正是张平野。 司空摘星若吓不走岁寒三友,出手的人就会多他一个。 他若还不够,就会再来一个陈绝音。 ——————————— 马车很大,坐五个人还很有空余。 李燕北坐在中间。 这是一个很有威势的中年人,身形高大,强壮魁梧,穿着华贵的锦服,只是坐在那里,就时刻给人一种野性的压迫力,好像是一头猎豹。 能在京城站稳脚跟的人,绝不会简单。 楚留香放下帘子,坐好,叹道,“你莫要把人家的马车坐一个洞出来。” 李燕北大笑道,“胡大侠就是坐坏这几块破木板又如何?” 这辆马车又舒服又豪华,又宽敞又干净,跑起来不仅快,还十分安稳,哪里是什么破木板? 说它价值千金也无妨。 他这么说,真是既大方又义气。 所以胡铁花就立刻觉得这人既大方又够义气,不像是坏人,恨不得立刻与他攀谈几句,交上朋友。 姬冰雁一看他眼里的光,就知道这人又犯了毛病,冷笑一声,把头扭了过去。 胡铁花果然道,“你就是仁义满京华的李燕北?” 他竟已开始吹嘘起来了,需知李燕北也不过捧了他一句大侠而已。 李燕北微笑道,“称不上满京华,只不过是个小小的商人而已。在下这次来接诸位,也只是受人之托。” 楚留香道,“陆小凤是什么时候到的?” 李燕北道,“我也不知道。今早我刚出门,就见到门口有一匹马狂奔而来,陆小凤从马上下来,连一句招呼也不打,就拽着我的袖子,要我去替他办一件事。” “什么事?” 李燕北道,“当然就是你们的事!从今早开始,整个京城,至少有两千多个丐帮子弟,五百多个□□朋友,三百来个暗哨在留意你们,加上我手下三大镖局所有的镖师,就算你们是飞进来的,我们也绝不会错过。” 姬冰雁与左轻侯对视一眼,没有说话。 楚留香苦笑道,“那么六分半堂和魔教又有多少人呢?” 李燕北道,“不多,却个个是好手。我们的优势也许只比他们多了一小点。” 胡铁花道,“一小点?沈百终的锦衣卫你有没有算进去?” 李燕北叹道,“我算了,你有没有把雷损、狄飞惊算进去?有没有把玉罗刹和白愁飞算进去?” 胡铁花哑口无言,结巴道,“这,这……” 楚留香插嘴道,“等等,玉罗刹不是已经死了么?白愁飞又是谁?” 李燕北叹道,“香帅这几天忙着奔波,有所不知,天机老人不久前曾在茶楼里说书,已把西方魔教的秘密泄露出去了!” “什么秘密?” “玉罗刹是假死!” 楚留香怔住,过了好一会儿,才喃喃道,“他是假死……” 胡铁花几乎要跳起来,“既然他是假死,那三个老头还追着老臭虫做什么?” 李燕北道,“若是有人告诉你我这里有武林秘籍,又有一人告诉你没有,你信谁的?” 胡铁花道,“我不想要秘籍。” 李燕北道,“好,那若是陈年美酒呢。” 胡铁花道,“我……” 李燕北打断了他的话,追着道,“你会不会好奇?你会不会认为我会把酒给别人?若是别人来我这里取到了酒,你却真的以为我这里没有,会不会觉得吃了大亏?” 胡铁花不说话了。 楚留香理清了思路,继续问道,“那么这个白愁飞又是?” 李燕北道,“没有人知道他是谁。” 姬冰雁道,“但你已将他和玉罗刹放在一起提起。” 李燕北道,“不错,因为这人正是突然冒出来的罗刹教新护法!” 李燕北接着道,“这人的来历没有人知道,他既没有朋友,也没有熟人,更谈不上什么亲人,只好像是凭空当上护法的。” 楚留香还想再问,马车却已经停下,撩开帘子一看,外面已是一处郁郁葱葱的庭院。 穿过花园,走过曲廊,过了桥,再过了大厅,一直到了内室会客的地方,楚留香才见到了陆小凤。 陆小凤正在和沈百终下棋。 见到他们俩,楚留香一路上总是放下的心,才真正落了地,见了底。 可见这几天他还是没有真正放松过的。 房间里放着冰盆,陆小凤翘着腿,沈百终抱着刀,棋盘上落着黑白棋子,一切都既安稳,又平定。 好像是随便一个夏天的午后那样平静。 无论发生什么事,只要他们两个还坐在一起,是不是都能解决?是不是都不用担心? 陆小凤见他们来了,一下子站起来,从桌后翻出两个西瓜,抛给胡铁花,笑道,“我是不是很贴心?” 胡铁花一边小心翼翼地接住西瓜,一边故意挑刺道,“你给我一坛子冰过的酒,那才叫贴心。” 沈百终对着楚留香道,“坐。” 楚留香坐下。 沈百终道,“你不能去北镇抚司。” 楚留香苦笑道,“我确实不能。” “你已是各方势力活动的中心,只有你露面,事情才能解决。” 楚留香道,“对。” 沈百终道,“从现在开始,你要寸步不离地跟着我!” “好。” 楚留香回答得很快。 沈百终道,“你放心,我绝不会让别人杀了你。” 看他的样子那么严肃,那么肯定,好像是许下了不得了的誓言。 这也确实很不得了。 普天之下敢说这句话的,只有他一个。 楚留香笑了,道,“我相信你。” 他顿了顿,又接着道,“更何无论是谁要杀我,都不是那么容易的,最起码我还可以跑,而且还跑得很快。” 李燕北正好踏进门来,闻言笑道,“不错,香帅的轻功冠绝天下,当然不会差的。” 他身后却还跟着一个黑衣人,这个人进门以后,大家都吃了一惊,就连沈百终也不例外。 因为这个人是绝不该在这里的,他应该在五羊城! 中原一点红! 他怎么也来了? 中原一点红一身黑衣,抱剑而立,神色虽依旧冷淡,却多了一些很不容易察觉到的温柔与坚定,他虽然还像一条狼,但到底是有了家的狼。 除了家以外,他还有朋友,朋友虽不多,但每一个都很关心他,为他着想。 这些感情已足够融化冰山,又何况是人? 现在他又不只有妻子和朋友。 中原一点红道,“我本来是要去北镇抚司的。” 沈百终道,“出了什么事?” “什么事也没有。” 中原一点红顿了顿,继续道,“我是来送喜帖的,没想到却听说楚留香的事,所以立刻赶来……” 大家谁也没听清他要赶来做什么,后面的话又是什么,全部心思都放在了喜这个字上。 谁知道他却不提了。 楚留香急忙道,“我的事不急,麻烦总是要来的,算不了什么,你快告诉我们喜是什么?” 中原一点红看着他们的样子,竟然笑了笑,慢慢道,“我和无容有了一个女儿,一个儿子,马上就要满月。” 所有人都愣住了。 陆小凤忽然跳起来,简直比自己有了孩子还高兴,问道,“他们叫什么?还有几天满月?在什么地方办酒席?你都请谁去?我的礼物该怎么送过去?” 最后一句话,他问的是沈百终。 ——因为陆小凤在北镇抚司仓库里堆了一好大堆布老虎和布娃娃。 他的本意是女孩就送娃娃,男孩就送老虎,现在看来,都要费劲运过去了。 说不定还得雇一辆车去运,再配几个镖师,好不叫别人见财起意,偷了他的宝贝。 沈百终淡淡道,“自己的事情自己做。” 陆小凤叹道,“你这人好没有良心,这礼物明明也有你一份的。” ——陆小凤确实也给沈百终送了一个布老虎,为了显示这份礼物独一无二,还是个白底黑条的布老虎。 沈百终也确实把它放在了床头。 但他绝不会承认自己喜欢。 所以他只有岔开话题,也问道,“孩子叫什么?” 中原一点红道,“曲百和曲笑。” 陆小凤问道,“这名字有什么寓意?” 中原一点红缓缓道,“我没有姓,所以他们都跟着无容姓曲。笑是为了纪念薛笑人,百是为了感谢沈百终,合起来是百笑,所以我们还希望他们能一辈子开心快乐。” 这名字很好,越简单的名字,听起来就越好听。 起码大家都很喜欢。 就算他们俩的孩子叫狗蛋翠花,大家也喜欢。 中原一点红继续道,“我本来想请你们去吃满月喜宴,却没想到竟发生了这样的事,看来我已很久没有关注江湖……” 说到这里,中原一点红面上的笑容已消失不见,看起来很是愧疚,似乎是在责怪自己没有早一点来帮忙。 楚留香安慰道,“归隐就是归隐,你既然已和曲无容约好不问世事,又怎么能老是打听江湖事?” 胡铁花抢着道,“不错,他的麻烦天天有,你用不着担心。” 中原一点红眼中已满是感动,坚定道,“我既然来了,就绝不会干坐着,你们打算怎么做?” 楚留香想了想,叹道,“我似乎得先活下来,活着去和六分半堂谈一谈。” 陆小凤问道,“你觉得六分半堂会停手?” 楚留香道,“我觉得不会。” 陆小凤哦了一声,又道,“六分半堂一心拿你来开刀,大约也不是真的想要罗刹牌。” 楚留香道,“金风细雨楼要找我,也不是为了罗刹牌,他们只是为了对付六分半堂。” 胡铁花呸了一声,怒道,“真他娘的怪,什么也不想要,还来招惹人,不是东西。” 左轻侯已经老了,经历那场决斗后,又看淡了江湖上的仇杀,刚刚一句话都没有说,现在也只是喝着茶,拍拍胡铁花,淡淡道,“这就是江湖。” 江湖,身不由己就是江湖。 李燕北不知什么时候出去,此刻进来,手里竟拿了一封信,面色也有些不对,很是难看。 沈百终道,“你怎么了?” 李燕北把信恭敬地递过去,郑重道,“沈大人,这信被一把箭插在门上。” 沈百终接过信来,展开一看,半天没有说话。 陆小凤忍不住凑过去看了看,这么一看,他也不说话了。 胡铁花也忍不住看了,看了以后又告诉左轻侯,左轻侯叹口气,告诉姬冰雁,姬冰雁又说给中原一点红听。 所有人都沉默。 楚留香苦笑道,“你们能不能让我痛快点?” 沈百终回过神来,淡淡道,“没什么大事,只是也许我们都能赶上那一场酒席罢了。” “小胡,你说吧。” 胡铁花叹了口气,喃喃道,“他们真的不是东西。” 沈百终道,“我们现在就走!” 楚留香站起来,问道,“去哪里?” “去三合楼。” 第111章 三合楼上 天黑。 月朗星疏。 柳叶垂在水中,几只归鸟盘旋而去。 三合楼上点起了许多支粗壮的蜡烛,隔着很远也能看到。 远处的青石板路上,有两个人一前一后缓缓走着。 楚留香走在沈百终身前——这是沈百终要求的,他坚持只有这样才能保护好一个人。 楚留香猜测皇帝的位置常常就是在这里的,所以他心下感动之余,也觉得有些愉快,他怎么也想不到自己有一天竟能体会到当皇帝的快乐。 “现在你能不能告诉我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沈百终抬眼道,“西方魔教、六分半堂、金风细雨楼的邀请都在同一封信里。他们都要在三合楼见你。” 楚留香怔了一会儿,苦笑道,“难道他们已谈好了条件,决定和平地瓜分我的尸体?” 沈百终道,“也许他们只是不愿在京城里多呆,所以想早点解决问题。” 楚留香道,“你的意思是……朝廷想要动手?” “不是朝廷,是皇上。” “皇上?” 沈百终点点头,看向灯火通明的高楼,开口道,“皇上认为六分半堂是玉罗刹扶植的势力,要我一定将西方魔教拦在关外。” 楚留香猛地停下脚步,低头沉思片刻,又抬起头来,喃喃道,“我似乎是懂了一些。罗刹牌好像是真的半点用没有的。” 沈百终道,“对。无论是谁拿着它,对大计都根本毫无影响。” 楚留香叹了口气,突然从怀里掏出一块晶莹剔透的玉牌,月光照射下,上面所雕的各路神魔一清二楚,竟还刻有一部梵经。 沈百终道,“这是……” “这就是罗刹牌!” “你真的拿着它?” “我真的拿着它。”楚留香道,“而且这一块就是真的,绝不是赝品。” 沈百终道,“哦。” 楚留香突然感到一种熟悉的无力感,就好像第一次遇到沈百终的时候,那时候也是在湖边,也是夜晚,他当时的心情也像现在一样无奈。 想要一个闷葫芦开口真是难得很,这闷葫芦很信任你时,就更不喜欢说话。 无论你说出多大的事来,也就换出几字。 楚留香只有自己说,“这块牌子是玉天宝死前给我的,我们当时正在昆仑赏雪,他突然中了奇毒,这毒霸道无比,绝不可能撑到下山之时。” “所以他立刻将身上带着的牌子埋到了地下。”楚留香慢慢道,“他只说自己该死了,不想连累我,叫我赶紧走。” 桥下荷花开得正好。 “我当然不肯走,他是个很好的朋友。” 沈百终抬头看了一眼,树上正蹲着一个一身黑衣的刺客,看行事应是六分半堂的人。 树上有刺客,水里也有刺客,水里既然有刺客,别的地方自然也少不了。 这些人也未必是要对付楚留香,只是四方势力谈判,彼此又不交好,当然该小心布置。 楚留香还在说话,好像根本察觉不到这里的重重埋伏,“他既聪明,又大方,不仅明事理,而且很够义气,明知道自己是一颗棋子,也能坦然接受这个事实。” “他虽不会武功,但武功本就不是人人都要会的,所以他简直一点缺点都没有。” 沈百终突然道,“他见你不肯走,只好把牌子给你,托付你带走它。” 楚留香道,“这是因为他不想成为阴谋的牺牲品。” “他知道玉罗刹的计划?” 楚留香摇摇头,低声道,“我也不知道他是否知道这计划,他已根本没有时间讲,直到听了李燕北的话,我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 楚留香顿了顿,补充道,“何况他自己一定也不确定这件事,只怕自己说了,会影响我的判断。” 沈百终沉默片刻,慢慢道,“他的人生,本就是为这个阴谋而安排的,他生下来时,就注定要做玉罗刹的儿子。” 楚留香道,“对!所以我一定要帮他,这是他最后的遗愿。” “好,你等着,玉罗刹一定会来。” 楚留香冷冷道,“我等,我一定等。” 楚留香很少有这样生气的时候,因为他从不杀人,所以江湖上只怕已有不少人以为这人是泥捏的,没有半分火气。 楼里的人也在等。 所有人都在三楼。 三合楼今晚被人整个包下,掌柜带着伙计擦干净桌子,收拾好椅子,摆好瓶瓶罐罐,张罗了大半天,才退出去。 等他们一退出去,六分半堂的人就进来检查了整整十五遍,连地缝也没有放过,盆栽里的土都叫他们倒出来了看了看。 六分半堂的人还没走,金风细雨楼的人就紧跟着进来,在六分半堂的注视下又搜了整整二十遍,才停下来。 接着又是西方魔教的人,他们搜了三十多遍。 最后来的是才李燕北手下的人,他们只看了看就出去了。 他们出去以后,所有人的脸色都不好看。 因为他们根本没有搜查!他们进来,只是为了数人! 他们将六分半堂的人、金风细雨楼的人、西方魔教的人挨个数了一遍,至于什么地板天花板和花盆,简直连看都没看,在乎都不在乎,担心也不担心。 至于让他们提心吊胆的锦衣卫,更是没有来哪怕半个人。 因为沈百终根本不在乎这里有没有埋伏,也不在乎这里有没有陷阱,他只是准备来,所以就要知道人数。 只想知道人数。 多么可怕的自信。 匹配这自信的,又该是多么可怕的武功? 一想到这一点,寒梅就忍不住握紧了茶杯,脸色也变得有些狰狞。 枯竹笑了笑,取一把瓜子塞给他,将那布满裂痕的茶杯拯救出来,轻轻道,“大哥何必担心,想来沈百终也不想京城里出事的,我们拿了牌子就回去,快得很,快得很。” 孤松叹了口气,一句话也没说。 他们三人坐在一张桌子上,离这岁寒三友不远的地方,就是另外两张桌子。 三张桌子恰成三足鼎立之势。 最后一张空出的桌子,还没有人。 另外一桌上,独自坐着一个青年,此刻正拿着一块手巾捂着嘴不停咳嗽,似乎要把心肝脾肺肾都一并咳出来,若是得了什么病,一定已经很严重。 最靠窗的桌子,坐着的是两个人,一个老人,和一个低着头的白衣服年轻人。老人穿着一身灰袍,神色既平静,又镇定,两只手都拢在袖里,似乎是在赏月。而那个年轻人,从始至终真的没有把头抬起来过,一直在盯着地面看,而他这么好看,这么俊秀,如此失礼的行为,没有人会责怪他。 这三方人马静坐楼上,等的就是楚留香。 等楚留香的同时,他们不得不也等着沈百终。 不知道过了多久,也许很短,也许很长,楼梯上终于传来了脚步声。 大家首先闻到的就是一阵又清又淡的花香,当然是郁金花香。 第一个走上来的人就是楚留香。 他没有脚步声,有脚步声的是他身后的那个人。 大家的脸色又是一变。 因为楚留香身后的那人穿着一身黑色飞鱼服,腰间一柄绣春刀,神色冷淡,目如寒星,正是沈百终。 他也不该有脚步声的! 一个没有脚步声的人,若是发出了脚步声,只能证明这声音是一种警告,一种威慑! 他就是要告诉大家他在楚留香身后! 楚留香看一眼大厅,径直走过去,在那一张专门为他们空出来的桌子上坐下。 沈百终也慢慢过去坐下。 他们一坐下,另外三桌的人就都去看他们,除了那一位一直低着头的青年,所有人都抬起了头。 和这青年坐在一桌的老人率先开口,微笑道,“老夫六分半堂雷损,见过沈大人、楚香帅,这位是大堂主狄飞惊。” 他当然是在介绍自己身边的青年,这抬不起头来的青年正是“低首神龙”狄飞惊! 狄飞惊也很有礼貌,恭敬道,“在下狄飞惊,见过两位。” 沈百终道,“你们好。” 他当然也很有礼貌,非常有礼貌,但是大家都打探过消息,买过不少情报,知道这人有异于其他高手的习惯,丝毫不敢放下心来。 因为沈百终对谁都很礼貌,几乎从不生气。 枯竹深吸一口气,看看寒梅,又看看孤松,见到他们俩鼓励的眼神,才拱手道,“在下枯竹,这是大哥寒梅,二哥孤松,我们三人并称岁寒三友,从昆仑西方魔教而来。” 沈百终也道,“你们好。” 独坐一张桌子的青年瞅了瞅自己的手巾,慢慢将其叠起来塞进袖子,他塞得很慢,也不怕别人瞧见,大家眼神都不差,全将那一抹血红色收入眼里。 这人实在是病得不轻。 放好东西后,他才道,“在下苏梦枕,金风细雨楼楼主。” 沈百终道,“我听说过你。” 此话一出,大家都竖起耳朵。 苏梦枕笑了笑,回道,“在下也听说过沈大人,虽未见面,却神交已久。” 沈百终道,“你想搭我的线。” 苏梦枕没想到他会说的这样直白,愣了愣才道,“不错。” “我现在已在这里。” “你要我在这里说?” “不可以?” 苏梦枕又笑了,轻声道,“当然可以,这本就没什么怕人知道的,即使我不说,大家也能猜出来。” 狄飞惊好看的眼睛迅速瞟了一眼苏梦枕,因为他不能抬头,所以只能向上看,向上看难免要引人注意,所以他看的这一眼实在是快极了,没有几人能发现。 苏梦枕继续道,“我知道朝廷最近几年一直有大动作!” 沈百终平静道,“嗯。” “朝廷和江湖彼此虽制衡,却总有强弱,朝廷的力量强,江湖就弱,江湖强,就难免以武犯禁。” “是的。” “你出生以后,就该江湖弱了。”苏梦枕诚恳道,“世上总有一些人,总有别人没有的天赋,能做到别人做不到的事情,完成谁也完不成的伟业,你已经改变了江湖的格局。” 若是换一个人来听这些话,只怕已被吹捧的飘到天上去,连自己叫什么都忘了。 只可惜这里坐着的是沈百终。所以他根本什么反应都没有。 因为他知道自己只是一个普通人。 沈百终看到街边卖菜的大娘时,心里只会想我绝不能把菜种得这样好,看到卖糖人的江湖艺人时,只会想我根本不能做出这样栩栩如生的东西,就算看到挑大粪的农夫,心里也只有佩服。 他根本不认为自己有哪里出彩。 苏梦枕也没有别的意思,接着道,“识大局者,要懂得变通,杀手组织青衣楼、霸占西域沙漠的石观音、十恶不赦的红鞋子、海外的销金窟都已被解决,江湖中剩下的都是名门正派与真真正正的大侠……” 他说到这里,岁寒三友忍不住皱起了眉。 “所以在我看来,若想活下去,不砸招牌,必须守法行事,按着朝廷的意思来……” “来”字一出口,寒梅终于忍不住了,喝道,“你什么意思?” 苏梦枕看看他,淡淡道,“我没什么意思。” 寒梅冷冷道,“江湖上只剩下名门正派?那我们西方魔教又算什么?按照朝廷的意思做事,未免也太窝……小心了!” 他本是想说窝囊的,看到沈百终却又硬生生改了。 苏梦枕冷笑道,“哦?看来先生也知道自己并不是名门正派了?这份自信在下还是佩服的。” 寒梅怒道,“你!” 苏梦枕知道他不敢动手,也不理他,连半个眼神也吝啬于分享,只是专注表达自己的观点,“正是出于这些考虑,我才想搭线。” 沈百终问道,“你想做朝廷势力下的组织?好像六扇门那样?” 苏梦枕摇头道,“我不想。我只是想和朝廷保持一种好的关系,就像武当和少林那样。” 沈百终道,“那么你就该约束自己的手下,少林武当与我们的关系好,是因为他们的弟子都很仁义。” 苏梦枕道,“我当然会这样做,但金风细雨楼是新兴组织,人们……” 他的话突然被打断。 不知哪里飘来一团雾气,也不知是什么时候出现的,这雾是人形的,让人一看见,就觉得自己见了鬼,晃了眼,或是失了神智,否则怎么会发现这样恐怖的东西! 一团雾怎么会走路? 这团雾不仅在走,还坐在了代表“西方魔教”的那张桌子上。 苏梦枕的话正是被他打断的。 这团雾冷冷道,“现在的小辈已越来越不中用了。纵然武功第一又如何?终究是皇帝的一条狗罢了。” 大家的呼吸不由得停住。 在这电光火石的一瞬间,就连狄飞惊都抬起了头,死死地看了这雾气一眼。 楚留香几乎要被气得发昏,刚要说话,就停了下来。 因为沈百终已经在说了。 他竟然还没有生气。 他说出来的话也是其他人根本没想到的。 沈百终只是很平静地说道,“我确实是,这又怎么样?” 第112章 谍中谍 玉罗刹冷笑一声,“你承认了?” 沈百终道,“我承认。” “那你为什么不叫几声来听听?” 沈百终问道,“叫什么?” “自然是狗怎么叫,你怎么叫。” 玉罗刹似乎打定了主意要惹怒沈百终,说话句句尖酸刻薄,处处不留情面,可楚留香都气得要炸了,沈百终还是连半点愤怒的影子都没有。 “锦衣卫是皇家鹰犬。”沈百终慢慢道,“我是锦衣卫,你是皇家么?” 玉罗刹嘲讽道,“不管是皇室,还是平民,一个做了狗的人,已很难再做回人。” “你真的这么想?” “不错。” 沈百终点头道,“好,江湖上的事,要打过了才知道。” 玉罗刹身上的雾气涌动起来,他的人也猛地从桌前站了起来,似乎随时就能攻至厅前,事情的变化往往就在一瞬间,他们好像真的要立刻打起来。 楚留香向右一看,沈百终的手果然也已握上了刀柄。 下一刻这里就要见血! 不是我的血,就是你的血! 就在这时,寒梅突然也站了起来,大声道,“教主三思,四方谈判,我们纵然赢了,身在京城,也不好……” 玉罗刹冷冷道,“闭嘴,这里轮得上你说话?” 寒梅立刻住嘴,冷汗直流,“扑”的一声又坐下,直好像一个倒下的麻袋。 寒梅讲的这道理,玉罗刹自己显然也清楚得很,所以才迟迟没有攻出去,否则凭他的自信,怕是已经拔剑了。 大家虽都是这么想的,也明白打起来没有这样容易,可是气氛还是不免紧张起来,寒梅这样一插嘴,众人心里倒是松了口气。 苏梦枕突然又开始咳嗽,咳得整个人都颤抖起来,好像风中瑟瑟发抖的树叶,若有人从他身后看去,只会觉得这人又瘦又病,连骨头都可看得一清二楚。 玉罗刹“瞧”着他,慢慢道,“这位就是金风细雨楼的楼主?” 这一团雾气看向哪里,对着那面,眼睛在哪,嘴在哪,别人全不清楚,此刻他开口,大家才知道他在对苏梦枕讲话。 苏梦枕又掏出手巾来,捂着嘴道,“正是。” “你认为你的金风细雨楼该讨好朝廷?” 苏梦枕道,“是。” “看来你不仅身上有病,心里也有。” 苏梦枕道,“敢问阁下看出了我什么心病?” “你胆小。” 苏梦枕笑了,道,“从小到大,还没有人这样讲过,阁下是第一个。” 玉罗刹淡淡道,“那么你身边的人一定都是蠢货。” 这人来了短短片刻,已得罪了一大半的人,实在让人不知道怎么说才好。 苏梦枕也不生气,必要的时候,他的脾气可以和沈百终一样好,作为上位者,喜怒不形于色一直是样很有用的功夫。 “我这样说,只是顺从大势罢了。”苏梦枕的声音很轻,他的身体显然已不允许他的嗓子大声说话。 索性大家都能把他的话听得很清楚——“古今有多少英雄?多少英雄想凭自己的力量争得一份名声,一份势力,有的人成功了,有的人失败了,可却很少有人明白,这成功和失败都是跟随大势的。胜了,不全是自己的功劳,败了,也不全是自己的错!” 狄飞惊突然也开口了,他的声音与苏梦枕一样轻,“苏先生认为大势在哪里?” 苏梦枕道,“在沈百终。” 狄飞惊不说话了,他已不必再问。 他不说话,苏梦枕却还要说,而且是一边咳嗽一边说,“朝廷的军队虽总是对武林中人起很大的克制,但身在江湖,武功就是绝对的权力!天下第一,第一,你们谁能夺得这个名号?” 玉罗刹刚才一直没说话,现在听了这句,冷笑一声,“这个名号如此可笑……” “但这个可笑的称号,你似乎也没有。” 楼梯处不知什么时候又站了一人,这人一身白衣,神情冷漠,衣服上似有金色浮纹,腰间更是悬挂玉佩,旁边配了一把宝剑,正一步步往楼上走。 这句话就是他说的。 除了沈百终和楚留香,楼上的人全都变了脸色,外面少说有几百人在暗中埋伏,这人是怎么上来的? 他们的手下怎么没有示警? 莫非他们都已经死了?而且是悄无声息地死? 雷损看了狄飞惊一眼,将双手又向袖里拢了拢,沉声道,“这位朋友是……” 白衣人这时已走到楼上,正踏着木板,朝沈百终走过去,他一边走,一边打开了手里的折扇,上面赫然写着一个“九”字。 雷损见了这字,脸上已开始向下落汗,声音也有些干涩,迟疑道,“阁下莫非是九公子?” 宫九拖了一张椅子,坐在沈百终身边,又把扇子一合,幽幽地叹了一口气,只好像一个深闺怨妇,理也不理雷损,只对着自己的“心上人”道,“你怎么不来找我?你的心未免也太狠了。” 沈百终沉默片刻,对着雷损道,“这一位是太平王世子,跟着母亲姓,你可以叫他宫九。” 果然是九公子! 狄飞惊心里一震,放在双膝上的手紧了一下,复又松开。 雷损看到狄飞惊的动作,也知道这人是真的九公子,心中更加为难,明白这楼上的势力已成了浑水,自己想要抽身,还得看玉教主那边…… 想到这里,雷损不由用余光悄悄看了那雾气一眼。 玉罗刹被宫九呛了一句,竟然没有回话,似乎是在盯着他看,更似乎透过他看到了什么人,颇有些忌惮。 就连苏梦枕也很是好奇。 一时之间,这个突然闯进来的,计划之外的人反倒成了焦点。 宫九从来只知道忽略别人,根本不懂什么叫做气氛,追问道,“你打算什么时候完成我们的约定?” 沈百终道,“等我忙完这一些事情,因为我们并没有……” “并没有约定具体的时间?” “嗯。” 宫九道,“可你已经答应我了。” 沈百终道,“……对。” “而且上次在蝙蝠岛上,应该说你是欠了我的人情。” 沈百终一愣,皱眉道,“我没有……” 宫九打断了他的话,微笑道,“你没有欠我?因为我们谈的是条件?” “是。” “可是你用了我一根火折子,对不对?” 沈百终点点头。 “所以你欠了我的东西,我也没有要你立刻还。” 沈百终点头。 “在那样的情况下,黑暗中的火,就好像沙漠里的水一样珍贵,你若是事后只还我一根火折子,完完全全是我吃亏了,对不对?” “……嗯。” 宫九抚掌而笑,道,“不错,事情已很清楚,你既然欠我的,总该听听我的意见,否则岂不是在欺负人?” 沈百终犹豫片刻,还是道,“你说,你要什么?” 宫九道,“我要你下个月来找我。” 沈百终没有理由拒绝。他本就不擅长言语,更何况是他以为自己欠了人的时候。 原随云虽是他自己打败的,蝙蝠岛的善后随时他做的,但那一根火折子沈百终确实没有。 说完这句话,宫九就端端正正地坐好,和楚留香一样做个装饰品,半句话都不说了。 但绝没有一个人敢忽略这在江湖上赫赫有名的九公子,更何况他已摆明了态度要与沈百终站在一起。 这桌子就代表着势力,四张桌子,四个势力,坐在哪里就是哪里的人,宫九怎么会看不出? 玉罗刹当然也看出了。 这事因罗刹牌而起,直到宫九出现之前,事情虽看起来不利于他,实则还在他的把握之中。 六分半堂的确是他在多年前打入关内的组织,雷损一开始也确实将这组织发展得很好,只是在他出海去见无名岛小老头时,雷损却偷偷联合了雷家的势力,娶了迷天七圣关七的妹妹为妻子,以后就一直隐隐有脱离魔教的意思…… 狄飞惊这个人也不在玉罗刹的控制之内。 但知道这件事后,玉罗刹并没有发作,只是将六分半堂当作靶子竖起,暗中继续发展魔教势力,不仅顺利了很多,还少了些争端。 只是一山怎能容得二虎? 玉罗刹思量再三,最终还是决定想个法子将六分半堂去掉,最好再连着做出个大动作,清理清理魔教的叛徒。 这第一步,就是假死。 第二步,就是将他的“儿子”玉天宝抛出。 第三步,就是趁雷损去夺罗刹牌时,将西方魔教与六分半堂的关系透露一些,好叫沈百终亲自下场去收拾这已没有利用价值的组织。 第四步,他当然要再“复活”,想办法亲自会一会天下第一,做出魔教已显颓势的样子来,好在混乱收尾后继续在中原潜伏。 第一步虽已被天机老人拆穿,玉罗刹却自问仍可稳住局面,不必担心,事情虽如他所想一般到了第四步,可这宫九又是怎么回事? 难道小老头已背叛了他们的结盟? 不可能。 玉罗刹沉思片刻,随即否定了自己的想法,小老头练功时,自己也在旁边,他确实已将那东西割去,不太可能会再反悔。 一个男人若是可以狠心到那种程度,再要反悔就实在太可怕了。 背叛的人,难道是宫九? 电光火石间,玉罗刹心里刚一划过这个想法,还没有来得及确认,就听见窗户微微一动,一个人身形矫健,一跟头就翻了进来。 啪啪两下,起落之间,这人就窜到了沈百终身边,一口端起茶壶,喝了一整壶水下去。 只见这人鼠目獐头,一脸络腮胡子,要多丑有多丑,身上披了一件丐帮的麻布衣服,衣服上六个口袋,好像是丐帮的子弟。 他不是。 这是易容后的司空摘星。 司空摘星吐出一口气,笑道,“我办好了!” 楚留香忍不住问道,“你去干什么了?” 司空摘星道,“我带着牌子去找神机营了!” 说到这里,他那张故意扮得猥猥琐琐的脸上,露出了一个更加让人不忍细看的坏笑。 楚留香道,“神机营?是火器?” 司空摘星拍手道,“对喽!几百发弹药下去,管他是什么雾,都会散的。几百发不够,大不了再多来几次。” 沈百终也笑了,“外面的人解决了?” 司空摘星道,“当然。金风细雨楼、六分半堂加上陆小凤、胡铁花、姬冰雁、中原一点红还有那个,那个路上遇到的什么小石头,怎么会解决不了他们?” 沈百终道,“很好。雷堂主,狄堂主怎么看?” 大厅里寂静无声。 烛火突然晃了一下,带着地上的影子如蛇般游走。 雷损站起身来,终于将他那一直藏在袖子里的,只剩下中指与拇指的左手拿出来,大笑道,“沈大人怎么看,我们就怎么看!” 狄飞惊低着头,轻声道,“我同总堂主一样。” 玉罗刹眯起眼睛,冷冷道,“听你们的意思,是也要……” 他的话还没说完,就突闻一阵异香,再想闭气已来不及,到底还是嗅了一些进去,手脚立刻开始发软。 再一回头,只见苏梦枕已制住了寒梅与孤松,而那拿着香在烧的,正是一向平和温吞的枯竹。 枯竹叹了口气,可惜道,“教主你也算是个人物,怎么能说胡话呢?指挥使大人若是狗,教主你又是个什么东西?” 第113章 再次出海 “既然金风细雨楼要这位置,不妨就让他们先和六扇门一起做事。” 皇帝刚下朝,走出宫门,穿着龙袍踩在白玉台阶上,顺着朱红色的柱子大步向前,身后跟着身穿飞鱼服的沈百终。 骄阳流金铄石,天空一碧如洗,金碧辉煌的宫殿下,阳光如同金箔,均匀地洒了一地。李全带着一众太监快步迎上来,递上两盏凉茶,随后恭敬站在一边。 “玉罗刹怎么样?” “在诏狱里关着。” 皇帝哦了一声,道,“这人也算是武林豪杰,怎么如此不堪一击?” 沈百终道,“岁寒三友中的枯竹,是早年间埋在西方魔教的暗棋,他手里拿着的迷香,是霍香寻遍天下名医,一起配出来的。” 当时大雪满天,霍香和宗也白在客栈遇到李寻欢,正是采药去了,之后又去了梅二先生家,也正是为这份药物。 这份迷香,只怕找破了头,全天下也找不出第二份来,极难调配,只有那么一点点,全都给枯竹拿去了。寻常高手,若是闻到,经脉逆转都是轻的,一运功便会立刻暴毙当场,玉罗刹能撑下来,其实已算得上非常不错。 何况六分半堂雷损与狄飞惊这么快临阵背叛,也是他想不到的。 沈百终继续道,“他发现事情不对后,立刻就想走。” “你还有后手?” “是白愁飞。” “白愁飞是谁?” 沈百终道,“我也不知道。” 皇帝似乎有心事,一直没有笑,把嘴抿成一条直线,追问道,“那么你是怎么认识他的?” “通过王小石。” “王小石是谁?” 这个问题沈百终能回答,“是天衣居士的弟子,武功很好,人也不错。白愁飞是他来京路上结拜的兄弟。” 皇帝淡淡道,“白愁飞通过王小石向你举荐自己,你就用他当了后手去暗算玉罗刹?” “是。” “你不认识他们,是哪里来的自信?” 沈百终道,“如果什么事都要查证一番,尤其是这种关键……” 皇帝打断了他的话,似乎是存心找茬,冷冷道,“轻信就是轻信,不必再说。” 沈百终从没在皇帝这里接受过这样的待遇,不知道该接什么话,也不明白他为什么生气,只好闭上嘴。 反正他的话本就不多的。 皇帝靠在栏杆上,喝一口茶,看一眼远山,又喝一口茶,就忍不住用眼角去看沈百终。 看到沈百终安静站着的样子,竟无一丝委屈,他不委屈,皇帝反倒心里越来越不是滋味,终于还是自己先服软了。 “玉罗刹对你说什么了,也讲给朕听听?” 这人阴阳怪气起来,把“朕”字也用上了。 沈百终道,“他将苏梦枕和雷损嘲讽了一番。” 皇帝冷冷道,“朕问的不是这个。朕问的是——他有没有说你是狗?” “有。” “你是怎么说的?” “我说我的确是。”沈百终发觉皇帝脸色还不好转,小心翼翼道,“这句话莫非有哪里不对?” 皇帝深吸了一口气,连茶也喝不进去了,砰的一声将茶碗搁在一旁的石狮子头上,咬牙道,“你的问题暂且不提,以后再有人这样说,直接杀了,懂不懂?” “好。” 好字出口,皇帝的面色才和缓一些,“你与太平王世子有什么约定?” “我答应下个月去见他。” “见他做什么?” “打他。” 如果这里有扫帚,皇帝肯定已将它拿在手里,可这里毕竟没有,而且皇帝也舍不得打这个从沈父那里拐回来的宝贝,心里有火,也只能朝自己出,只觉得太阳穴突突的跳,连手也开始抖了。 “你……你欠他什么了?欠了多少?” 沈百终道,“一根火折子。” “火折子?好,好得很,是金的还是玉的?” “是普通的火折子。” 知道除非大是大非,沈百终答应的事绝不会反悔,趁自己还没被气到地上之前,皇帝立刻道,“你走吧。” “去哪里?” 皇帝沉默良久,叹了口气,缓缓道,“替我去太医那里取些下火的药回来。” 朕一变成我,就代表他的气已经消了。 沈百终点点头,转身向外走,飞鱼服角在腿边扬起,端得是潇洒好看,可是在皇帝眼里,却是实在没有脑筋。 他只看到一条鱼摇着尾巴游走了。 这条鱼本是他好好养着的,现在却咬住了一只鱼钩,火折子做的鱼钩。 这世上怎么还会有自己咬钩的鱼? 李全赔笑道,“这里日头大,陛下何不移步廊下?” 皇帝道,“火折子,一个火折子,是什么火折子?多贵的火折子能换天下第一?” 李全深深低下头去,一个词也不敢接。 “紫禁城冰冷,外面却太乱……” 李全慢慢道,“皇上的意思是?” 皇帝淡淡道,“朕能有什么意思?” 多余的话,他已不肯再说。 ———————————— 庭院深深,一重又一重的院子套在一起,最幽静凉爽的地方,摆着一张桌子,几个凳子。 “你看这衣服如何?” “好极了。”楚留香夸赞道。 “有多好?” 胡铁花敷衍道,“就和你的愿望一样好!” 王小石听了这话,高兴地跳到桌子上,连声道,“不错,不错,我的愿望就是混出一番名堂来,这件衣服,岂非就是名堂?” 楚留香笑道,“你为什么想要混出名堂?” 王小石怔了怔,问道,“想混出名堂来,难道还需要理由?” 楚留香道,“对。人们做事都是需要理由的,没有人会无缘无故的做事。” 王小石慢慢从桌子上下来,端起一盘瓜子,一边磕一边想,喃喃道,“你这么一说,我好像真的没有什么目标。” 楚留香笑道,“人们做事虽都需要理由,却没有多少人能真正弄清楚自己内心的想法,你还年轻,这事不急,进了北镇抚司,你的路总不会走偏的。” 王小石的新衣服正是飞鱼服。 这件衣服下摆有些长,花纹也复杂,对于一个江湖侠客来说有点奇怪,但却无疑代表这“名堂”。 胡铁花捧着一个西瓜,嗤笑道,“老臭虫,你装什么老太爷,照我说,想干什么就该干什么,哪里需要想那么多?” 姬冰雁推开门,端着一碗冰糕进来,冷冷道,“所以你才总是过的不明不白,不清不楚。” 胡铁花呸了一声,扭头就开始啃瓜。 这三位武林高手,江湖大侠凑在一起,竟好像只知道吃似的。 王小石却还在想楚留香的话。想着想着,他突然见到树上窜过去一道黑影,在浓密的绿叶遮掩下,看也看不清,根本分不出是什么东西。 所以他立刻拔刀,从他背后那柄奇怪极了的兵器里拔出了一把刀,原来这把剑的剑柄就是刀,拔出刀以后,还会留下一把剑。刀剑双修的人,倒是很少的。 楚留香赶紧放下手里的冰糕,急道,“等等!” 王小石紧张道,“那是什么暗器?” 门又被推开,沈百终走进小院,淡淡道,“那是我的宠物。” 他身后跟着的,正是王小石看到的那一只黑豹,比起刚来的时候,又壮了一圈,肥了一点,毛也愈发光亮。 这只豹子用脸蹭着沈百终的腿,尾巴也勾着他的手腕,看起来不仅听话,还很乖巧。 王小石忍不住夸道,“这豹子真好看。” 说完这句话,他才突然想起来自己的身份,立刻恭恭敬敬行了个礼,道,“见过指挥使大人。” 沈百终嗯了一声,说出自己来这里要做的正事,“你收拾一下,和我出海。” 王小石问道,“怎么收拾?出哪里的海?” “收拾掉你的新衣服,拿出你的江湖作派,伪装成一个什么都不懂的新手。出东海。” “我可不可以问问我们要去做什么?” “去捣毁一个隐秘的组织,阻止一场阴谋。” 王小石的眼里开始发光。 沈百终又对着楚留香等人道,“你们是不是要去五羊城?” 楚留香道,“是。” “你们能不能帮我带上给中原一点红和曲无容的礼物?” “当然可以。” “谢谢。” 楚留香看着沈百终,忍不住叹了一口气。若不是他的轻功太引人注意,特征又过于明显,就算沈百终拿扫把扫他,他也要跟着去的。 沈百终带着王小石走到门口,突然扭头道,“陆小凤和你们一起去,你明早等等他吧。” 楚留香这才大吃一惊,诧异道,“陆小凤也和我们一起去?这一次你连他也不带?” “有一件事非他不可。”沈百终头也不回,“何况这次的任务,并不是你想的那样简单。” 王小石还不是很明白自己到底该做什么,幸好他虽然有些天真跳脱,但很懂得忍耐,一直到出了海坐在船上,也没有再问什么问题。 日出东方,海浪拍打着船舷。 甲板上已有许多早起的人正在活动。 宫九从船舱走出来,迎着朝阳和海风,一眼就瞧见了沈百终。 沈百终正在和王小石交谈。 他的样子早已不是他自己,意思就是他已经好好易了容。 现在的沈百终脸色苍白,眉目大变,看起来平平无奇,呆板木讷,那双漆黑如墨的眼睛虽无法遮住,却也已尽力收敛自己的神采。除非能有与他非常相熟的人在这里,否则绝不会露馅。 因为他连自己走路,呼吸,吃饭的习惯都一并改变,本就返璞归真的武功,更是仿佛已变得不存在,最重要的是,他本就没有高手的臭脾气,现在伪装成不是高手的普通人,简直浑然天成。 “我们要去的地方是一个海岛,岛上的每一个人都有很不错的武功。” 王小石问道,“有多不错?” “十个人里有九个一流高手。” “还有一个呢?” “还有一个虽不够厉害,但一定会用一种你根本没见过的奇特武功,若是不加以防备,只会死得更快。” “我该怎么做?” “你初入江湖,面孔很生,武功也闻所未闻,不会有太多人注意你。你唯一要做的事,就是熟悉岛上的地形,并且能够在必要的时候,不让其他人打扰我。” “你呢?” “我会跟在宫九身后,易容成他的手下。” “好。我已经完全懂了。” “你还有没有什么问题?” 王小石道,“有,我唯一的问题就是,谁是宫九?” “我!”宫九指着自己的鼻子道,“我是宫九。” 宫九拍拍王小石的肩膀,微笑道,“他演的是我的手下,你演的是个男宠,有没有问题?” 王小石傻了,一句话都说不出来,磕磕巴巴地从嘴角憋出几个字,“可,可是你是男的。” 宫九反问道,“难道只有女人可以有男宠?” 王小石又傻了,结巴道,“倒,倒也不是。” 宫九终于不逗他了,笑道,“男宠不是我的,是要给我妹妹的,你一定要好好表现,争取让她留下你。” 提到女孩子,王小石的脸立刻红了,人也要比刚刚还不自在,一副叫人想把他踢进海里去凉快凉快的样子。 宫九突然从袖子里掏出一样东西,放在了沈百终手里,微笑道,“你的绣春刀我已经藏好,在岛上是绝不能用的,这就是你的新武器。” 沈百终展开手里的东西,借着阳光仔细看了看,又试了试它的韧性,才将这东西收下。 宫九道,“别人我不信,但如果是你,不论什么兵器,都一定能用得比别人好,对不对?” 沈百终看着鞭子,沉声道,“嗯。” 第114章 有病 海水漫上少女的脚。 等在海边的少女。 金沙细腻,海天相连,海水卷着泡沫,轻轻打在少女的脚腕上。 少女有一张年轻的脸,纤细的腰和高耸的胸脯,身穿黄色丝绸长裙,虽说不上美若天仙,但也绝对可以用漂亮来形容。 她远远瞧见宫九的船队,立刻奔跑起来,任由海水打湿衣服,脸上露出一种天真又可爱的笑容,喊道,“九哥!九哥!” 宫九站在甲板上,对王小石道,“你看见没有?” “看见了。” “那就是我的妹妹,她怎么样?” “她很好。” 说完这句话,王小石的脸就红了,他谈过几次恋爱,可面对女孩子的时候,还是会害羞,而且显得不解风情,何况他的那几次恋爱,结果都是以失败告终的。 船靠岸停下,刚一沾边,少女就飞身而上,一双绣鞋踩在船边,人就如同当空而立,笑道,“九哥,你回来了!” 宫九看到少女,脸上的微笑立刻消失了,打着灯笼也找不出嘴角的一丝弧度,冷冷道,“你跑到这里做什么?” 少女好像就吃他这一套,眼里闪动着崇拜、尊敬的光芒,道,“我来接九哥,看看九哥有没有给我带什么好东西回来。” 宫九一推王小石,把他推到少女面前,淡淡道,“我给你带了一个男人回来。” 少女道,“他?我要男人做什么?” 宫九道,“一个男人到了年纪,父母兄长就会开始张罗着要为他讨女人,他自己也会着急,想要娶个老婆。那么一个女人到了年纪,也可以有男人,你是我的妹妹,我就为你挑一个。” 他的话说到一半,少女也许还没懂这是什么意思,但眼里已经又开始闪动那种很兴奋的光芒,仿佛无论宫九说什么,她都觉得对。 “这个人长得还行,武功也还说的过去,你喜欢他,就留着他,不喜欢,就丢了,都随你的便。” 少女欢呼一声,拉起王小石的胳膊,叫道,“只要是九哥送的,我都喜欢!” 说完这句话,她就拉着王小石从船上一跃而下,轻轻落到沙滩上,带着他飞奔进树林,消失不见了。 宫九回头看一眼沈百终,脸上又露出微笑,低声道,“从现在开始,你就是我收下的新随从,叫……算了,我不为你取名字,你放心,到了岛上,除了我没人会喊你。” 是不敢喊,还是不屑于喊?宫九的威信在这座岛上有多大? 沈百终跟着宫九下船,也走进树林里,一直走了很久,才走到一面石壁前。 石壁裂了一条缝,中间露出一条又窄又潮湿的通道,走过去,里面就是一大片亭台楼阁。 道路两旁遍布凉亭花卉,铺路用的也是彩色石头。抛去不久后必然会见到的那个太监,这里简直是人间天堂。 最近的那座凉亭里,王小石正被少女压在桌上,脸红耳赤,露出一小片灰色衣角,连动也不敢动。 少女的鹅黄色裙子盖住王小石的腿,纤细柔美的手拿着酒杯,正在喂他葡萄酒。 沈百终瞟了一眼,得出可怜两个字。 “你喝呀!”少女急道,“男宠怎么能不喝酒?” 王小石支支吾吾道,“我不会喝!我一喝酒,就头疼。” 宫九负手看着,冷笑道,“宠物罢了,有什么资格拒绝主人?” 少女一听,直接提起酒桶,就往王小石嘴里送。 王小石眼睛都要瞪出来,连忙去躲,后面是桌子,前面是人,心里又急,最后被堵住嘴巴,劈头盖脸喂了半桶,剩下的全从嘴角露出去,湿了好大一片衣服。 少女自己的衣服也湿了,身材展露无遗,自己却不在乎,只为听了宫九的话而开心,笑道,“九哥说得对,你可以叫我牛肉汤,你叫什么?” 王小石咳嗽两声,喘息道,“我叫王,王巨石!” “这名字真奇怪。” “你的名字也很奇怪。” “我起这个名字,是因为我爱吃牛肉,你起这个名字,是为了什么?” “因为我喜欢石头!” 他们两个相处的好像还不错,王小石是宫九送的礼物,牛肉汤就算再不开心,也不会轻易杀他的,可以暂时放下心来。 宫九等沈百终看完了,才继续向前走。 他一进到这里来,就又恢复了面对牛肉汤时的态度,十分冷漠,面若冰霜,好像是来要债的,不仅高傲,还露出一种残忍的神色,好像是一个病人。 是神经病。 一到这个岛上,就犯病。一见到岛上的人,也有病。 沈百终盯着宫九的后背,继续跟着他走路,一时摸不清到底那个总是露出不怀好意微笑的宫九是真的,还是这个高傲残忍的宫九是真的。他竟好像真的有两副面孔。 又是一个凉亭。 凉亭在瀑布下,里面坐着许多人在赌钱。用最简单的方式赌钱,石头桌角上堆着一叠一叠的银票,皱皱巴巴,好像比咸菜还不如。 最靠水的地方,坐的是一个女人,她有一双猫一样的眼睛,野性动人的脸和劲瘦的腰肢,如同当时在客栈里的豹姬,给人一种山野里惊心动魄的美丽。 她输得又快又多,可是眉头也不皱一下,只从桌角抽张银票拍上去,输多少就拿多少,那一大摞银票里,最少的竟也是五千两的。 宫九终于停下,走进凉亭。 大家纷纷问好,又接着赌起来。 沈百终仔细观察了一下,发现他们并不是不在乎宫九,而是努力装出不在乎他的样子,这几个人里,至少有一半已流出了冷汗,另一半的手已轻微颤抖。 只有一个人是真的不在乎宫九。 就是这个女人。 “沙曼。” 沙曼冷冷道,“你回来了。” 宫九嗯了一声,从怀里又掏出一叠银票,放在她的赌资上,慢慢道,“不够就再来找我要。” 沙曼看了宫九一眼,没说话。 宫九却好像根本感受不到这样的待遇,继续道,“你这几天不用来找我了。” 听到这句话,沙曼才终于露出除了冰冷以外的神色,吃惊地抬头看了宫九一眼。 她看到宫九的时候,也看到了宫九身后的沈百终,更看到了沈百终别在腰间的鞭子,脸上的疑惑和吃惊立刻褪去,转而变成了然和恶心。 宫九好像还是看不到她的嫌弃,又从袖子里取出一根珠钗,轻轻插进沙曼乌黑的秀发里,转身走了。 夕阳出现时,四周无风,阁楼上的一扇门被推开,窗户被斜着支起。 “这是我的屋子。” 现在又没人了,宫九又开始笑,愉快道,“这里几乎不会有人来,就算是吴明也不会来。” “为什么?” “因为他们都害怕我。” “他们害怕你什么?” 宫九叹了口气,发愁道,“他们都觉得我很可怕。” 沈百终沉默片刻,道,“你用不着叹气的,你根本不在乎他们是否害怕你。” 宫九道,“不错,我压根不在乎。” “难道他们都害怕你的毛病?” 宫九笑了,问道,“你指的是我喜欢被人打的毛病?” “嗯。” 宫九道,“我确定这毛病知道的人不多,在这里知道的,也就只有你,牛肉汤和沙曼罢了。” “牛肉汤真的是你的妹妹?” “对,不是嫡亲的妹妹,胜似亲人。” “她在这座岛上是什么身份?” “她是吴明的女儿。”宫九道,“但是吴明并不重视牛肉汤,因为牛肉汤并没有遗传到他的天赋,反而是我比较得他的喜欢。” “可是她的武功并不差。” “虽然不差,比起吴明来说差得远。” “沙曼呢?沙曼是你的情人?” 宫九摇头道,“她甚至称不上是我的女人,她是我的鞭子。” “为什么是她?” 宫九耐心道,“因为我有一次恰好在她面前犯了病,被她瞧见了,我求她打我以后,她表现得还不错,我认为自己需要一根长久些的鞭子,所以才留下了她。” “她是不是讨厌你?” “她觉得我有病。”宫九冷笑道,“她非但看不起我,还觉得打我时是侮辱了她自己。” 宫九继续道,“不巧的是,她表现得越抗拒,越清高,我就越觉得可笑,越想叫她动手。我把她从青楼里接出来时,她明明没有这样高傲的,不仅会讨好我,还会黏着我,现在吃我的,用我的,花我的,反而高不可攀,你说好不好笑?” 沈百终抓住了重点,突然道,“你说她原来是……” “是。她的哥哥是飞天玉虎方玉飞,本名是江玉飞,她就是江玉飞的妹妹江沙曼,是被她哥哥亲手卖进青楼去的。” 沈百终想起来了,他想起了很久以前的事,他确实见过沙曼的那一张脸。 宫九也看出他的不对,忍不住问道,“你认识她?” “我见过她。”沈百终想了想,又补充道,“就在青楼里。” “可她还在青楼里时,只不过十五六岁。” “我当时路过一处青楼,突然听到一阵歌声。那是一种很美丽的歌声,它响起来的时候,就好像人鱼在唱歌,余音绕梁根本不足以形容这种声音。” “歌声?” 沈百终问道,“你知不知道陈绝音?” “我知道,她是你的手下。” “这声音就是她唱出来的。”沈百终缓缓道,“我进去楼里,将她带出来,她当时正在为楼里的老鸨洗衣服,白天她要一直唱歌,晚上还要干活。因为她并不愿意接客,所以就只有付出比别人多更多的劳动。” “出来以后,她就发誓再也不会唱歌,从妙音改名为绝音。” 宫九听完故事,问道,“她也不会为你唱?” “……若是为了我,还会唱一两首的。” 两人又聊了一些别的话题,宫九虽然有病,却也真的很有才华,只要他愿意,无论和谁聊天,都不会让那人感到无聊。 哪怕沈百终的话很少。 时如流水,天已全黑。 沈百终突然站起来,点起油灯,关好窗户,阖上门,取下了腰间的鞭子。 宫九目光闪动,问道,“你要做什么?” 沈百终淡淡道,“早些完成你的要求,好做正事。” 第115章 试探 “你不喜欢?” “嗯。” “你为什么不喜欢她?” 牛肉汤瞪着王小石,冷冷道,“我喜欢谁,关你什么事?你这样关心她,是不是也看上她了?” 王小石立刻摇摇头,哭笑不得道,“我问的是你,关心的明明也是你。” 牛肉汤却突然不走了,抿着嘴唇,扭回身去,心里虽然高兴,却偏偏装出一副不在意的样子,问道,“你刚刚和我经过那个凉亭,看到她,难道就没什么感觉?” 王小石诚实道,“她很美。” 牛肉汤呸了一声,抛开王小石飞一般的往前走。 王小石又赶紧追上去,急道,“她虽然很美,道,但,但我还是更喜欢你!” 牛肉汤停下,问道,“你什么意思?” 王小石诚实道,“她看起来太冰冷了,虽然很美,但我觉得你的性格更好。” 牛肉汤愣了愣,咬着嘴唇道,“她的名字叫沙曼,你就算喜欢她,也绝不可能拥有她的。因为她是九哥的女人!” 王小石道,“九哥的女人?等一等,我不喜欢她。我只是关心你为什么讨厌她,是不是和她有什么矛盾。” 沈百终上岸之前,虽告诉王小石他唯一的任务就是等到要动手的时候前来援助,可王小石自觉也不能就这样什么都不做,虽然跟着牛肉汤没法子做事,但情报还是能多一点就多一点的。 何况他这个人天性怜香惜玉,心里软,牛肉汤拉着他到处跑,他就真的对她上了心。 牛肉汤心里高兴,却也说不清是为了王小石不喜欢沙曼,还是为了王小石关心她。 她这个时候也根本意识不到自己在想什么的,毕竟她还没有对除了宫九以外的任何男人产生过好感。 “我讨厌她,是因为她讨厌九哥。” “可你刚刚说,她是九哥的女人。” 牛肉汤不说话了,冷冷道,“这两者冲突吗?” 王小石怔住,喃喃道,“好像也不冲突的……” “这就对了。” 牛肉汤又开始走,新换的鹅黄色裙子好像一朵花,轻轻从王小石的脚面拂过去,他低头盯着,竟有些痴了。 等他反应过来时,牛肉汤已走了很远,正抱着双臂等他,喊道,“你还愣着干什么?我们还有事要做!” 王小石笑了笑,立刻追上去,问道,“我们还要去做什么?” “我们去厨房拿吃的,然后给九哥送过去。” 王小石没有问这里为什么没有仆人做这些事,只是抬头看了看天,道,“现在好像还很早。” 牛肉汤的眼神柔和一些,轻声道,“那是因为九哥住的地方有些远,他做了……那种事后,也容易饿的。” “什么事?” “和你没关系!” 牛肉汤突然又变得很凶,冲了王小石一句,好像是被刺激到了似的。 王小石向来摸不透女孩子的心思,想破了头也想不明白牛肉汤为什么生气,只好默默跟着她走,一路去了厨房。 牛肉汤真的很喜欢牛肉,她替宫九准备的食盒里,有红烧牛腩、蚝油牛肉、陈皮牛肉、水铺牛肉和油炸牛肉丸子。① 最后一道菜,是王小石看不下去,往里添的一盆锅贴豆腐。 牛肉汤竟也默许了,两个人就这样朝宫九的房子走。 走到天黑的时候,屋檐才在他们眼中出现。 牛肉汤好像已经不生气了,拉着王小石的手,和他一起坐在了路边。 王小石忍不住问道,“我们为什么不过去?难道他不在家?” 牛肉汤道,“你不懂。九哥正在忙的。” 她又补了一句,“等九哥忙完了,我们再进去。” “可是你怎么知道他在忙?” “我一看见他新带回来的人使鞭子,我就知道了。” 王小石不明白。 他也不太敢问,于是老老实实抱着食盒,跟牛肉汤一起等。 他们没有等太久。 宫九从门里出来了。 奇怪的是,他走路似乎有一点不稳,神色也不如在船上时平静。 牛肉汤立刻抢过食盒,凶巴巴地喊了一句,“你在这里等我!要是敢过来,我就杀了你喂鱼!”说完,她就脚尖一点,冲出去好几丈,从楼梯跑上去,到了宫九面前。 “九哥!” 宫九嗯了一声,接过她手里的东西,摸了摸牛肉汤的脑袋。 牛肉汤看着他,突然愣愣道,“九哥,你好像还没有换衣服。” 这一件衣服竟还是宫九在船上穿着的那一件,只是多了些灰尘,连半分血渍都没有。 宫九笑了,道,“我没有换。” “可是,可是你现在才出来,难道不是在……” 宫九叹了口气,眼里发出光来,轻声道,“他的武功实在好极了,我很疼,真的很疼,疼得要命,可是我也真的没有受伤。” 他还在笑,慢慢道,“我从没有这么高兴过。” 牛肉汤不太懂他在说什么。 宫九也不要她懂,只是用一种牛肉汤看不懂的眼神看着房门,喃喃道,“他这样好骗,又言出必行,想必下次叫他打出血来试试也不会被拒绝……” 牛肉汤道,“啊?” 宫九只是又摸摸她的头发,笑道,“快回去吧,天黑了就该睡觉的。” 牛肉汤红着脸应下,转身走了。 王小石还在等她,一见到她,就迎了上去,问道,“你把东西给他了么?” 牛肉汤却不理他,过了很久,才问道,“你和九哥一起回来的,对不对?” “对。” “那么你知不知道跟着他的那个人是谁?” 王小石道,“他,我和他不熟,只知道他是个使鞭子的好手,除了用鞭子,什么也不会的!” 牛肉汤立刻信了,愉快道,“原来如此,我说九哥怎么这样奇怪,若是专用鞭子,有这样的情况倒也正常。” “什么情况?”王小石伸长脖子向阁楼看了一眼。 牛肉汤一个巴掌拍在他的后脑,凶道,“不许看!” —————————— 沈百终坐在桌边喝茶,他的听力很好,所以宫九一进门,就立刻道,“我不好骗。” 宫九敷衍地点点头。 沈百终皱眉看着他,又道,“见血并不是好事情。” 宫九又点点头,突然问道,“你是不是很懂得使鞭子?” 沈百终道,“父亲教过我如何刑讯。” “哦?” “意思就是,叫人很疼却不见血,见血却不十分伤及身体,或者既见血又伤到筋骨。”沈百终道,“这些技巧对付江洋大盗没什么用,对文武大臣却很有效。” 宫九的眼神亮了亮,沈百终的话他是一句都没听进去,他若是有想要的东西,总是会想尽各种法子去得到它,路上不论发生什么,都绝不能阻挡他,就算是爬,宫九也要爬到自己喜欢的地方去死。 一想到这里,他的脸就又开始红。 沈百终看见他的样子,马上站了起来,向后退了两步,想去拿鞭子,又觉得不对,手伸到一半又放下,无奈道,“我只答应了一次。” 宫九道,“对。” “所以你不必再看我。我是个言出必行的人,而且绝不会被人骗的。” 他又强调一遍。 宫九笑了,道,“没错。” 沈百终满意地点点头,从窗户翻出去,道了一句晚安,就去睡了。 第二天天气晴朗,阳光也不错。 沈百终刚起床,正在吃早餐,宫九就敲门进来,说要带他出去。 沈百终嘴里还咬着包子,问道,“去哪里?” 宫九露出一个很奇怪的微笑,“去见吴明。” “他派人来找你了?” “对。他简直是迫不及待地想到中原去。”宫九淡淡道,“我总认为一个人的身体可以影响神智,他虽以为自己不会像当年的东方不败一样发生变化,旁人却已可以轻易觉出他的不同。” “你的意思是吴明已变得急躁?” 宫九道,“不错,他十六岁时就可以名动江湖,却偏偏选了这么一个岛屿隐居下来等待机会,一等就是几十年,这样一个人,难道你能说他不谨慎么?” “他不仅谨慎,还很有耐心。” “是,所以他变了。” 沈百终道,“他不应该变得这样快的,也许葵花宝典本身有一些问题。我认识一个也练这门武功的老人,他的性格就已越来越孤僻阴郁。” “这门武功乃是大内所创,你确实该更了解一些。” “练这门功夫,若真的需要挥刀自宫,就说明常人的经脉根本对不上它的内力运行。经脉若是不全,人就难免出点问题。” “可是就算他的人有了问题,他的武功的确精进了很多,即使是我,也早就看不出他的深浅。” “半分也看不出?” “半分也看不出。” “那好,我们必须小心一点。” “嗯。” 吴明是一个看起来很和气的老头子,而且脑袋上的头发已消失了大半,所以不仅是个老人家,还是个秃头的老人家。 这一个特征,让他看起来更像是普普通通的老人,好像随便就可以在街边抓到十几个。 除了这一点,离宫九上一次见到他,吴明竟又有了新变化。 他的脚上竟然套了一双红鞋子。 吴明发觉宫九在看自己的脚,露出一个淡淡的笑容,轻声道,“你回来了。” 宫九一出门,就又变成了冷酷的冰棍,闻言道,“你什么时候成了公孙大娘的姐妹?” “你说的是公孙兰?” “不错。” 吴明悠悠道,“我并没有成为红鞋子的一员,她们只要女人的,何况她们岂不是已被关在诏狱里名存实亡?” “你不要告诉我,你是喜欢上了红色。” 吴明微笑道,“不错,我突然发现红色是这世上最好看的颜色。” 宫九冷笑道,“你原来告诫我,杀人的人最好喜欢黑色,现在你莫非已成了善人?” “自然不是。我只不过成了太监。”吴明叹了口气,慢慢道,“我本以为做太监是很容易的事,可是我近日已开始掉胡子了,就连衣服,也总想要穿些花花绿绿的,亏待自己是不好的,可穿红衣服更不好,所以我只有给自己买一双红鞋子。” 宫九笑了,“那么你还真是受委屈了。” “倒也没有。”吴明笑道,“我只要一想到太和殿的那张椅子,就觉得这些也不是那么难以忍受。” “你已有法子解决沈百终?”宫九冷冷道,“你要知道,沈百终并不笨的,皇帝的势力也不容小觑,说不定此时他们已在岛上。” 吴明却果断道,“沈百终绝不会在这里。” “你怎么知道?” 第116章 小老头 “因为他没有时间。” “你怎么会知道他没有时间?难不成皇帝写信说给你听了?” 吴明一点也不生气,淡淡道,“因为中原正在发生两件大事,沈百终就算要来,也应该是在处理完这两件事以后再来。” “哦?”宫九等着听。 “你知不知道陆小凤?” 宫九当然知道。他和陆小凤之间的关系,因为沈百终,还称得上有些复杂,有些冲突。 “近日里,他为了追查武当木道人的幽灵山庄之事,已和西门吹雪联手在演戏了。” 沈百终站在宫九身后,动也不动。即使他心里感到惊讶,面上也没有表现出分毫。 这就是沈百终对楚留香说的原因,这就是只有陆小凤能做的事,这件事极其隐秘,总共也没有几个人知道,可是小老头不仅了解幽灵山庄,还知道西门吹雪和陆小凤是在演戏! 他竟也直接说出了幽灵山庄的主人是谁! 陆小凤正在查的秘密,就这样被小老头轻描淡写地说出,看来他在武林中埋下的势力,实在已扎根得很深,知道的东西,也实在比锦衣卫要多得多。 宫九显然也知道木道人做了什么,面不改色,不屑道,“只知道盯着武当那一块地看,没有出息。” 吴明道,“不错,木道人确实没有出息,幽灵山庄的人也不足为惧,但以西门吹雪的性格,若要追杀一个人,是绝不会手下留情的。” 宫九问道,“所以你认为沈百终一定会陪着陆小凤?” “他们对彼此有如兄弟挚友。”吴明捏起杯盖,缓缓撇去茶沫,动作竟然很优雅,有一种说不出的美感,这种美感在女子身上是常见的,他这样半秃顶的老头子去做这个动作,不显得违和已经很难,竟然还做出了美感。 他接着淡淡道,“即使是我,也不得不承认他们是真正的朋友。陆小凤如果出事,沈百终一定会在,就算他放心这套计划,可是没有他,江湖人又怎能真正相信陆小凤确实是在被追杀?幽灵山庄又怎么会接纳陆小凤?” 宫九冷冷道,“也不一定。” 可他没说不一定的理由,又问道,“你说的大事,还有一件,是什么?” “李寻欢要与上官金虹决斗。” 这件事沈百终也知道。 宫九也知道,“你认为沈百终还需要担心李寻欢?” 吴明道,“他们也是朋友,还是老朋友,中间虽有十几年的时间未曾往来,但龙啸云的事情解决后,他们的关系已又变得很和谐。” 这次不等宫九说话,吴明就继续道,“他们的武功相差无几,上官金虹有荆无命辅佐,李寻欢却也有阿飞,胜算是半斤八两。” “只可惜龙啸云不够争气,否则今时今日,李园已是我们囊中之物,小李飞刀的秘籍也能看一看了。”吴明叹道。 宫九皱眉道,“什么意思?” “就是这个意思。” “我不懂。” 吴明笑了,“你懂,你只是要我亲口说。” “那么你为何不亲口说?” 吴明从始至终都表现出一副很疼爱宫九的样子,事实上,从宫九见到他的那一刻开始,他就没有露出过任何不耐。 他就好像真的是一个老父亲那样慈祥,那样平和,无论自己的孩子怎样对自己,都会选择包容。 就像宫九自己对沈百终交待的那样,吴明看重他甚至远远超过自己的女儿牛肉汤。 所以他就真的说了,“龙啸云当然就是我早些时候打入中原的暗棋。我为他安排的计划就是成为李寻欢的结拜兄弟,而李寻欢之所以能被他所救,就是因为刺客是我派去的。” 宫九面上已微微变色,袖中的手也握住了折扇,心里已开始担心沈百终会沉不住气。 “他若能再聪明一些,留到现在,打乱这次决斗,岂不是能为我们起到很大作用?” 宫九试探着问道,“但他品行如此低劣,极易惹人厌恶,你的这步棋并不够好。” 吴明却道,“够好,够真实。他这样的小人,才不会被别人怀疑,因为一般的棋子,要么行事大方有礼,要么就不引人注意,像他这样恶心的,还从未有过。连我自己也不相信这步棋,别人又岂能想出?” 这倒是大实话,这样恶心的可真不容易找。 “我可惜的是自己的眼光下降了。”吴明叹道,“我竟然看不出他会真的爱上林诗音,竟然看不出他会变得如此嫉妒李寻欢,只能当这是个教训罢。下次要注意一些。” 宫九的手心已浸出汗来,后背也有些发湿。他知道吴明要是继续说下去,只怕这里就要立刻见血。 不是吴明的血,就是沈百终的血。 任谁突然知道朋友的悲剧是由别人一手造成的,这人还偏偏漫不经心时,都难免会想要抽刀而上的。 何况李寻欢的半辈子已毁在龙啸云身上,不仅是他的家世,还有他的爱人和身体。 宫九设身处地一想,只觉得现在动手真的半点也不奇怪。 但沈百终还是没有动。 他好像突然聋了,傻了,听不懂人话。 于是这话题又绕回来,小老头道,“有这两件大事在,有这两个朋友在,我可以保证沈百终一定还在中原。” 宫九露出赞同的表情,慢慢道,“你说的有道理。” 吴明微笑道,“沈百终已联合金风细雨楼与六分半堂打倒了西方魔教,加上之前倒下的石观音、水母阴姬和原随云,此时中原一片肃清,虽然不便,却正是我们出手的机会,因为绝不会再有别的势力来妨碍我们!” “是。” “所以我要你立刻准备好船只,马匹,还要叫你父王递折子上去,请求皇帝准许他入京觐见。” “这个简单。那么我们什么时候走?” “后天。” “好。” 吴明微笑着看着宫九转身,直到他的身影消失在拐角处,才向下一拍,拍到一处机关,角落里立刻升起一道石门,小老头背着手走进去,红鞋在袍下时隐时现,很快人就也没了踪影。 这两件大事并不是假的,陆小凤确实已前往幽灵山庄去做卧底,李寻欢也确实在筹备那一场决斗,吴明也还有一件事没有说出口,那就是中原一点红那一双儿女的满月礼宴。 这三件事加在一起,正常人都要留下的。可是沈百终剑走偏锋,选在这个时候出海,就是要赌吴明的这份心思。 赌是赌对了,没想到还炸出来一个这样的消息。 门外照旧是花团锦簇,蝶蜂飞舞,彩色的鹅卵石路上落满花瓣,潺潺流水流过水车,淅淅沥沥的声音不绝于耳。 亭台楼阁高建之处,凉风习习。 谁能想到一个如同天堂的地方,会住着这样的人? 江湖上究竟有多少恶事是由这个慈眉善目的老人暗中操纵的? 这样的一个人,究竟怎样才能打败他? 沈百终松开手。 手里是血。 血在向下滴。 “这件事,你不可以告诉李寻欢。” 宫九努力做出一副正经的样子来,却还是忍不住盯着沈百终的手看,只道,“好。” 沈百终点点头,又道,“要烂在肚子里,无论对谁,都永远不可以说出去。” 宫九点头应下,也不敢说什么风凉话,生怕沈百终生气。 其实他已经在生气了,要不然也不会伤到自己的手心。 两人走了一段路,宫九见时间过得差不多了,料想沈百终已冷静下来,于是问道,“你已见过吴明,感觉如何?” “我看出他确实已阉割了自己。”沈百终认真想了想,“至于他的武功,只能说不会比我要差。” 宫九叹了口气,道,“他不过是占了年龄的便宜,若你再年长一些,他再年轻一点,是绝比不过你的。” 沈百终淡淡道,“时间本就是世上最可怕的东西。” “依我看,最好在船上动手。”宫九道,“我可以将船上的人都偷偷替换掉,再安排些后手,即使出了差错,也能将吴明丢在海上,任他自生自灭。” 无论是怎样的武林高手,也不能喝海水的,也不能不吃饭的,不超七天,必然要死。 葵花宝典里可并没有教人龟息辟谷的武功。 这就是江湖的险恶之处了,打不死你,我也要饿死你,渴死你。 最差也得恶心恶心你。 这法子由宫九提出来,也算是相得益彰。 沈百终并不迂腐,所以他并无异议。 宫九还有办法,“你记不记得天一神水?” 沈百终点点头。 锦衣卫清洗神水宫时,也曾在很隐蔽的一间密室里找到过几瓶天一神水,后来又仔细找了很久,确实再没有别的存货才作罢。 这样可怕的、仿佛天造地设的毒药,本就不该多的。世上的事大多如此,越好的东西就越少,越优秀的人也越少,前者引人拼命去争抢,后者人人都想去当。 宫九曾用它毒死过上官飞燕,显然无花为公孙大娘偷取的天一神水,在他这里还是有富余的,不然也不会浪费在小角色身上。 “天一神水无色无味,发作极快,内力也无法抑制,正是世上最毒的毒药。”宫九笑了笑,“找个机会让吴明服下,也可以一劳永逸。” 沈百终一愣,觉得很有道理,递给宫九一个鼓励的眼神。 宫九欣然接受,微笑道,“吴明平日里很注重饮食,他吃到嘴里的东西,必需要从材料开始一一过问,要想让他中毒,只有一个人能做到。” 沈百终不必问。 他也知道是谁。 第117章 爱情和酸菜鱼 “你在看什么?” 牛肉汤扭着头,冷冷道,“我在看那个贱人跑到哪里去了。” 王小石苦笑一声,“她在哪和您老人家有什么关系?她就算跑到海里去,也不关我们的事呀。” 牛肉汤瞪着他,怒道,“怎么不关?怎么不关?我恨不得毒死她,溺死她,把她扔到茅厕里喂……” 王小石吓了一跳,赶紧捂住她的嘴,不管牛肉汤想拿沙曼喂什么东西,这东西都肯定很恶心,王小石一点也不想听她说出来。 牛肉汤搬开王小石的手,又瞪了他一眼,继续道,“我绝不能让她上船!” 王小石道,“可是你的九哥喜欢她呀!” 牛肉汤道,“你不懂,九哥才不是喜欢她这个人,他是喜欢……总之,你瞧着吧,九哥明明已经把兴趣放到他新带回来的那个人身上了,我看得出来。” “啊?你真的要动手?” “你是我的男宠,你帮不帮我?” 王小石又被重新介绍了自己的身份,挠着头道,“按理是该帮的,但我并不想杀人,杀人不好。” “我来杀!”牛肉汤冷笑道,“你给我挖坑就好!” 王小石急道,“你不愿意让她上船,把她赶下去不就好了么,何苦非要杀了她?” 牛肉汤道,“你难道看不出我爹的计划?” “看不出。你爹是谁?” 牛肉汤的怒火一下子被冷水熄灭,跺脚道,“你真是个大傻瓜!像你这样的傻瓜,怎么会被九哥送来给我当礼物?” 王小石立刻闭上嘴。 好在牛肉汤还愿意为他解释,“你看那里,是不是正在装货?” 王小石极目远眺,看到了金色的沙滩,还看到了海边的一搜船,不大不小的船。几个壮汉赤着胳膊,袒露着胸膛,正在费力向上搬运一些好大的佛像和木鱼。 “那些佛像里藏着的都是人!是岛上的武林高手!”牛肉汤道,“木鱼里是我爹攒下的金银财宝,这次我们都要坐船走,一起去中原。” “等我们一出海,这处峡谷就会被封起来,所有的海路也会变得不允许通行,到时候绝不会有半条船路过这里。” 王小石大吃一惊,差点从亭子顶上掉下去,追问道,“可是这船又不大,岛上还剩下这么多人,他们怎么办?” 牛肉汤淡淡道,“当然是饿死在这里。” “他们……” 牛肉汤打断了他的话,微笑道,“所以你让我丢下沙曼,其实就是要饿死她,想不到你看起来呆呆的,出主意还挺有本事。” 王小石连声道,“我不是这个意思,我不知道留下的人会,她……” “她什么她?不提她,就说岛上这些人,你难道救得过来?” 王小石正急得满头是汗,突然想到了还在岛上的沈百终,也突然明白过来这岛绝不会被封死的,一下子就冷静下来,人也镇定许多。 牛肉汤却以为他是想通了,高兴道,“我倒也不是不同意饿死这个法子的,但我若是能亲手杀了她,岂不是更解气?” 王小石头都大了,劝道,“你是个女孩子,不要这样残暴。” 牛肉汤冷笑一声,竟然没有生气,“你只不过是个男宠,还要来管我?我愿意怎么样,就怎么样,残暴怎么了?还会嫁不出去么?你莫非还打算娶我不成?” 王小石的脸一下就红了,前面的话尽数没有听到,只有娶我两个字钻进耳朵里,在脑里徜徉,好像在参加脑浆举办的游泳比赛。 牛肉汤看见他脸红了,不知道怎么也觉得不对劲,张了张嘴不知道说什么好,慢慢地也红了脸。 两个人看着彼此,竟都说不出话来。 突有一声鸟鸣。牛肉汤一惊,飞也似得下亭,落在地上,一个人跑远了。 宫九喝了口茶,又起身弯腰,拿过沈百终的茶杯,为他续上,轻笑道,“他这个男宠倒做得不错,很是称职。” 沈百终把目光从亭顶收回来,没有说话。 此刻他们正在一处阁楼上,木叶茂密,只有他们看到别人的份,绝没有别人看见他们的份,竟是就这样看完了牛肉汤和王小石闹别扭的整个过程。 宫九叹道,“吴明并不宠爱宫主,所以……” 这句话还没说完,沈百终就看了过来,虽然还是面无表情,眼里却带上了疑惑,淡淡道,“皇上还并没有女儿。” 宫九笑道,“是我这个宫,主人的主。” “她的名字就叫宫主?” “嗯。” “她为什么和你姓?” 宫九叹道,“这就是我要告诉你的事。吴明并不宠爱宫主,所以她刚被生出来的时候,甚至没有人去看她一眼,就连接生的产婆,也还是我找来的。” “他认为宫主并没有继承到他的天赋,并不像自己的女儿。等到她长大了一些的时候,宫主这个名字就是我为她取的,因为我要她知道,她是我的妹妹,绝不会过得比公主要差,起码是一样好的。” 沈百终的眼神柔和一些,沉声道,“你对她很好。” 宫九却道,“我要她为我去下毒,她会不会去?” “我不知道。”沈百终道,“对一个人好,和这个人也对自己好,完全是两件事情。何况她毕竟是吴明的女儿,在伦理道德上未必能够接受。” 宫九打开折扇,向后靠在椅上,眯起眼睛,藏住那一种极其冷酷的光芒,慢慢道,“但你知道,我说的那个人就是宫主!” “你认为她已经爱上了王小石,会更添一分筹码。” 对于宫九来讲,爱和利用之间是一道很模糊的界限,喜欢的时候喜欢,利用的时候也毫不留情,全然没有什么联系,只有一个人在情感和能力上能够完全压制他的时候,才会乖乖老实下来。 他这辈子最乖的时候,大抵就是在沈百终面前,因为沈百终不仅在武力上比他要强,情感上更是给他一种被包容的奇妙感觉。 宫九见了沈百终,就好像老鼠见了猫,总想撩拨两下,非要往爪子下面钻,又害怕自己被彻底按住无法脱身——实在不是正经老鼠。 所以他只能承认道,“我确实这么想。” “那么你就去做。你可以去求牛肉汤,因为你对她有恩,但她若是不答应,我们也不能强求。” 宫九笑了笑,道,“遵命。” 第二天天刚亮,小老头就背着手出现在了沙滩上。 牛肉汤一动不动地站在他旁边。 后面的是宫九。 沈百终和王小石伪装的身份本没有这样的资格等在这里,所以他们昨晚就已被送入佛像,运到了船上,和其他人一起如货物般装在一起。 小老头淡淡道,“佛像里的人,你都喂了吃的没有?” 牛肉汤轻声道,“一人喂了一勺牛肉汤。” 吴明满意道,“很好,不错,我就是既要他们活着,又要他们不能动弹,一人一勺牛肉汤刚刚好。” 宫九冷冷道,“你倒不如把他们扔进海里。” 吴明道,“不行。他们的武功虽然低微,却也有点用处,到了中原以后,要四处安插下去充当钉子,之所以这样对他们,只是担心会有人嘴巴不够牢。” 吴明嘴上说着他们武功低微,但其实船上这些人最差也是二流高手,“低微”只因这样的水平根本入不了他的眼。 三个人又站了一会儿,牛肉汤突然道,“时间到了。” 吴明点点头,刚要上船,一脚迈出却又停下,皱眉道,“沙曼呢?” 牛肉汤不说话。 宫九缓缓道,“就让她留在这里吧。” 小老头也缓缓转过身来,盯着宫九,半晌都没有说话。 牛肉汤的心几乎要从身体里跳出来,她的指甲也忍不住掐着手心,几乎要掐出血来。 因为她昨夜向宫九提出的要求,就是请他把沙曼留在这里,只要他肯这么做,牛肉汤自己就什么都肯干。 因为她觉得离开沙曼对宫九是一件好事。 时间好像凝固住,就连空气也变得不甚畅快,就在宫九准备开口解释的时候,小老头却突然笑了。 他一笑,一切又好像没有发生过,海风依然再吹,平和轻柔。 他好像根本没有盯住过谁。 “是什么让你开窍了?” 宫九暗松口气,淡淡道,“是宫主。” 有些时候说真话比假话要更好,好得多。 吴明于是看向牛肉汤。 牛肉汤捏紧自己橘红色的裙子,大声道,“那个女人根本配不上九哥,九哥想清楚了,你应该高兴才对!” 吴明想了想,点头道,“不错,我确实应该高兴,沙曼就像是一粒沙,虽可以随手撇去,在做精细事情的时候,却难免落到眼睛里,干扰到你九哥的神智。” 牛肉汤立刻道,“不错,她绝不是个好东西。” 她说的都是心里话,就算是神仙来了,也看不出牛肉汤在说谎。 小老头也看不出。 所以他一步步登上梯子,上了船,找到属于自己的房间,就再没有出来过了。 船在海上航行了几天几夜,从没有停过。 小老头也根本没有离开过自己的房间。 直到这条傍晚,牛肉汤从海里钓出了好大一条海鱼,声明自己要做一桌全鱼宴,就连小老头,也忍不住想要出来尝一尝味道。 他也不得不早点出来。全鱼宴既复杂,又难做,他一定要在厨房,确保牛肉汤的每一个动作,他都能看清,每一份材料,都没有问题。 牛肉汤围着围裙,从坛子里捞出一大把酸菜,放在盆子里,要把它和鱼肉一起炖了, 做一道又酸又辣的酸菜鱼肉片。 王小石正在旁边打下手。 牛肉汤一上船,就把他放了出来,对吴明介绍道这是自己的男宠。吴明听她说人是宫九带回来的,倒也没什么意见。 锅里冒着热气,柴火在灶下燃烧,水也咕嘟咕嘟地响。 小老头低着头,坐在矮凳上,盯着自己的红鞋子看,好像根本不在乎牛肉汤往菜里加了什么。 可他要是真的不在乎,也就不会在这里坐着了。 就在这时,突然有“砰”的一声,一个披头散发的人影突然从外面闯了进来,落到地上,竟然在地上滚了起来,扭动挣扎,简直好像一条被人打了七寸的蛇。 他一面滚,一面拿着一根闪闪发亮的银针,往牛肉汤那里送,大声道,“快打我!打我!求求你……打死我吧,打死我!” 王小石整个人都傻了。 就连吴明也愣了一下。 牛肉汤看准时机,从袖中飞快掏出一个瓶子,倒向汤里…… 她的手抖了。 第118章 虚情假意 “你为什么没有动手?” 牛肉汤低着头,坐在灯下,手里紧紧拽着自己的衣角,好像根本没有听见宫九在说什么。 宫九也好像根本不在乎她有没有在听,接着道:“我可以保证,那是个绝无仅有的好机会,而且海上没有起浪,船身没有摇动,也没有人来打扰。” 既然海上没有起浪,也没有人干涉,牛肉汤的手怎么会抖呢? 宫九想问的就是这个,他虽没有明明白白的问,话里却无非已是这个意思。 那一整瓶天一神水,都洒在了旁边的水缸里,小老头虽把注意力全部放在了宫九身上,这种机会却绝没有第二次了。 相似的事情发生两次,就算是傻子也会觉出不对的。 下毒这个法子根本已无路可走。 牛肉汤的头垂得更低,她的心也似乎要低到地板上去了。 灯油将尽,火焰逐渐微弱,窗外的星光却明亮起来。 宫九盯着牛肉汤,过了很久,才长长地叹了一口气,缓缓走出门去。 整个过程中,王小石一直坐在旁边,动也不敢动,连大气也不敢喘一口,这气氛实在是太紧张,太紧张了,就连他这样没心没肺的性子,也不敢惊扰半分。 这不是武力上的紧张,和物质世界没有关系,这属于人的感情上的紧张。 因为他自己也已从两人的对话中,搞懂了整个计划和出错之处。唯一一个不用动刀动枪的法子,竟是就这样错过了! 宫九一出门,牛肉汤的眼眶就红了,慢慢的,她的眼泪溢出来,如同珍珠一连串落地。 王小石忍不住站起来,走过去安慰道,“你莫要哭了,事已至此,还能怎么样呢?接下来好好努力就是。” 牛肉汤还是在哭,她咬着牙哭,遮着脸哭,害怕吴明听到动静有所怀疑,哭得既平静,又微弱,但每一个人见到她哭的人,都绝不会怀疑她悲痛的程度。 到了最后,她甚至已在咬着胳膊,伤口上流出的血,浸湿了衣袖。 王小石急道,“你快松口,松口!” 他也不敢喊,声音也小,又小又急,奇怪得很,放在前几天,牛肉汤肯定会狠狠嘲笑他,可是现在,她自己也没那个心力了。 王小石依稀记得自己听白愁飞说过,他说哄女孩子,一定要反着来,你越要她们干什么,她们就越不会听话的,越要问什么,就越问不出来,只有反其道而行之,才有一线希望。 这个道理好像很老了,但说不定有用。 所以王小石就试了试,问道,“你一直哭,那好,我问你,你是不是背叛宫九了?” 牛肉汤果然不哭了,瞪着一双通红的眼睛,一字字道,“我绝不会背叛九哥。” “那你为什么,为什么会手抖呢?” 牛肉汤的眼泪又落下来,颤声道,“因为,因为在我还小的时候,他就是那样坐在矮凳子上教我武功的,我看见他坐在那里看我炒菜,就怎么也,怎么也……” 王小石愣住了,他怎么也想不到事情竟会是这样的,人类的感情真是世上最奇妙的东西,永远也让人不能猜透。 人们常说童年是一辈子的财富,所以一个人在小时候要是得不到一样东西,长大以后就会拼了命得想要,发了疯得要得到,绝不是没有道理的。 世上又有多少人,能完全没有遗憾呢? “我只后悔,我怎么会被鬼迷住心窍,对那老头子手软,让我死了吧,就算是死了,我也还不清九哥的情,我,我真是个白痴,傻子,混蛋……” 昏黄灯光下,牛肉汤蓬松的头发轻轻落在她的脸颊上,显得那样柔弱,那样美丽,一个女孩子在哭的时候,总是有着格外不同的魅力。 更何况,她现在展露给王小石的,正是她脆弱的内心。 王小石的心软得不成样子,眼神也温柔得不成样子,忍不住过去揽住她,轻声道,“不要哭了,父女之情是人之常情,你下不了手没有错。” 牛肉汤紧紧抓住王小石的衣襟,就像落水的人抓住最后一块木板,抽噎道,“我怎么有脸再见九哥?他刚刚的样子,分明是对我失望了,我没有脸再见他了!” “怎么会呢!”王小石拿出毕生的学问来安慰人,“这是宫九的错,是他考虑不周,在那样的地方下毒,本来就……”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脸上就挨了一个巴掌,一个很疼很疼的巴掌。 牛肉汤突然变了,变得就像一头发狂的母狮,面目狰狞,眼里闪着愤怒的光,步步紧逼,怒道,“你怎么敢?你怎么敢骂九哥?九哥怎么会有错?这是我的错,和他有什么关系?你这个是非不分的白痴!” 谁对谁错王小石当然知道,但他不知道即使是安慰的话也会让牛肉汤如此在意,一下子踩了雷,被推出屋子去,门也在面前砰一声关上。 王小石愣了半天,摸着脸上的红印子,整个人都傻了。他还没有被女孩子这样打过。 但是他一点也不生气,非但不生气,心里的怜惜之意反而越来越浓,直到他自己也觉得自己有些犯贱的程度。 过了很久,王小石才深深叹了口气,背着手往外走。 乌云遮住月亮,淡淡的星光努力挤出一线来,打在吴明头上。 他坐在船舷上,手里拿着一把钓竿,身边放着一小碟炒黄豆和一壶温好的酒。 一看到他,王小石的脸色就变了,因为他根本搞不清吴明在这里呆了多久。他本来对自己的武功很有自信,也对自己侦查的能力很有自信,但是这种自信用到吴明身上时,都好像成了废物。 他们刚才交谈的声音很小,就连牛肉汤的那一巴掌,声音也很小,小到除非有人贴着门才能听清——吴明难道真的可以神不知鬼不觉的贴到门边来? 王小石不知道,所以他的手心立刻变得有些湿润。 吴明提起钓竿来,回头微笑道,“你来了。” 王小石勉强笑道,“我来了。” “你怕我?” “也许有一点。” 吴明笑了,把钓竿放在手边,说道,“你不该怕我的。” “我为什么不该怕你?” “因为我已看出我的女儿很喜欢你。”吴明微笑道,“也许你会是我的女婿。” 王小石的脸忍不住红了,低声道,“在下和宫小姐之间,我们还并没有……” 吴明大笑几声,看起来慈祥极了,可是他说出来的话,却叫王小石出了一身的冷汗,浑身的鸡皮疙瘩,都一颗颗冒了出来,肆意在皮肤上叫嚣。 “我对自己动了刀,成了阉人,这辈子不会再有子女,要想抱孙子,只有靠女儿了。”吴明缓缓道,“牛肉汤的天赋不高,很是一般,但是你不一样,你的底子很不错,能力也要强,你们两个生出来的孩子,肯定不会太差。” 王小石只觉得有东西堵在嗓子眼里,说不出话来,好半天才艰涩道,“你同意我做你的女婿,只是因为我们的孩子?” 吴明笑着点点头。 他好像一直在笑,从没有生气过。王小石一开始觉得这笑是慈祥的笑,普通的笑,现在却觉得这笑无比恶毒,无比恶心,让他遍体生寒,难受得想吐。 他根本不关心牛肉汤的幸福,只是想要一个练武的天才。 从前是宫九,以后是自己的孙子。 吴明盯着王小石铁青色的脸,似乎很感兴趣,问道,“你难道不想和她生个孩子么?你岂不是已很喜欢她?” 王小石冷冷道,“生不生孩子是我们的事,是牛肉汤自己的事,而且是以后的事,和你没有半点关系。你要是想要孩子,可以自己去生,生八十几个也没人会管。” 吴明还在微笑,满意道,“不错,我喜欢有想法的年轻人,你的孩子一定会和你同样倔强,这很好。” 王小石已几乎忍不住要吐出来。 但是吴明的下一句话,又几乎要把他打进了地狱里。 “只是不知道你愿不愿意把隔空相思刀和凌空毒剑教给我。” “什么刀?什么剑?” 吴明道,“你不需再说谎,我已经知道你的来路。” 王小石的脸色变了,却还是嘴硬道,“我能有什么来历?我只不过是个男宠罢了。” 他近来好像对这个身份越来越有认同感,也越来越能轻易地说出口了。这代表脸皮的厚度有所改变,这很不错。 吴明道,“你是男宠,但你也是自在门天衣居士的徒弟。” 王小石道,“我不认识什么衣服居士。” 吴明道,“不认识就不认识,我只要你的武功。” 他的态度是那样坚定,好像已为这东西筹划了数十年似的,有一种不得到誓不罢休的感觉。 可他其实只认识王小石不过几天,生出这念头不过几秒。 吴明盯着王小石,王小石盯着漆黑的海面,过了很久,他才长叹一声,问道,“你是什么认识认出我的?” 吴明又笑,“我一看见你,就知道你用什么武功,练什么兵器。” “你既然知道我是谁,难道不会害怕?” “我怕?我怕什么?” “怕我背后的势力!” “你是说沈百终和朝廷?” “对。” “我不怕。我要是怕,就不会在这里,我要是怕,就不会出海。”吴明道,“你放心,你的嘴就算再硬,废你一条胳膊,也就什么都说出来了。” “你就算废了我所有的胳膊和腿,我也不会说的。” 吴明没有说话,只是用一种很残酷的目光看着他。 王小石心里一沉,突然明白两件事,一件是吴明可能还不知道沈百终在这里,另一件就是他所谓的“废胳膊”,并不是简单的“废”。 也许他会一片片把这条胳膊上的肉挖下来,也许会点住胳膊的穴道,让它慢慢坏死,而自己只能看着,更或者,他也许会找来一种蛊虫…… 不管是那种法子,都能让他不至于死,却又受到极可怕的折磨。 说不定还能在吴明的支使下给他留一个种。 到了现在,王小石才发现自己真的还很年轻,没有太多的江湖经验,还是需要学习学习。 朝阳慢慢升起来,照在吴明身上,海面浮动着的海浪,一点点在阳光下变得通红。 王小石一晚上光是看吴明笑了,现在太阳升起来,他自己总算也能笑一笑。 吴明奇怪道,“你笑什么?” “我笑我自己。” “你为什么要笑你自己?” “因为我突然发现我的任务里根本没有和你交手这一项,锦衣卫规矩很严,我本不必瞎操心的,更不用害怕。” “哦?” 沈百终慢慢从朝阳无法照射到的阴影里站出来,缓缓抽出刀来,冷冷道,“他不用,这个任务是我的。” 第119章 完结撒花 吴明目光闪动,忍不住扔下了手里的钓竿,起身道,“你是宫九身后的那个仆人。” 沈百终道,“我本该是的。” “可是你现在又不是了?” “不是了。” 吴明盯着他手里的绣春刀,勉强笑道,“你的刀好像很不错。” “是的。” “这样的刀,我所知道的人里,只有一个配有。” “嗯。” “他好像叫沈百终。” 沈百终道,“你说的人可能就是我,我也叫沈百终。” 吴明的脸色终于完全变了,变得就像被人照着肚子打了一拳,连嘴角也开始抽搐,“你不该在这里的。” 沈百终道,“我确实不该。” “可你怎么会在这里?”吴明道,“你难道不担心陆小凤,不担心李寻欢,不担心中原一点红的儿女?” “我很担心。” 吴明等着他的答案。 沈百终冷冷道,“我虽然担心他们,但我还明白更重要的一个道理。你若是死了,我就永远不必替他们担心了。” 吴明不得不承认他说得很对,但他还有一点想不通,于是问道,“你是怎么瞒过宫九的?又是怎么进来的?” 其实他心里已有答案,只是他太过傲慢,不愿意去细想,因为他害怕这个答案不会让他满意,会损坏他的面子。 突有一道嗤笑声传来,宫九扇着扇子,慢慢从拐角处走来,微笑道,“他不用瞒着我,是我需要瞒着你才对。” 吴明的眼神迅速冰冷下去,淡淡道,“哦?” 宫九道,“我想要东瀛,你知道吗?” “我不知道。” “你知不知道不要紧,我要问的是你想不想要?” 吴明笑道,“我什么都想要。哪怕是一本秘籍、一块金子、一丈的土地和一个小小的县令官职,何况是东瀛那个已经算是不错的地方?” 王小石突然叹了口气,发愁道,“世上怎么总会有这样的人?这样的脸皮,也不知道是从怎么长出来的。作为你的准女婿,真有点脸上无光。” 吴明竟然笑了,他的脸色虽然苍白,笑容虽然僵硬,但居然笑了,这是不是说明他还是有一点把握能赢? 宫九不知道,所以他死死地盯着吴明,用阴狠毒辣的目光看着他,试图为他增添压力和恐惧。 王小石也盯着吴明,他的眼神一向是很温和的,很无害的,好像是水田边任意一头牛那样的平静善良,现在却变得好像一头凶狠的豹子。 他这一年里,只生过三次的气,这三次就都送给了吴明。 沈百终的脸上反而没有丝毫表情,抽刀而出,在衣袖上擦了擦,就连他的眼神,也和看着任何一个普通人没有区别。 吴明看着沈百终的眼睛,头上不由得沁出汗来,直到现在他才明白沈百终的可怕之处,也明白他为什么年纪轻轻就能坐到天下第一高手的位置上去。 有这样的心性和定力,无论做什么事,都绝不会差的。大敌当前却毫不紧张,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性情? 战斗还没有开始,吴明就觉得自己已经输了。 这样不好,不好到也许会没命,所以吴明立刻想了个法子,沉声道,“牛肉汤呢?你们怎么不叫她出来?难道她不想杀我?” 王小石的态度果然马上软了,一想到牛肉汤扇的巴掌,他就感觉脸上火辣辣的痛,再想到牛肉汤的眼泪,他的拳头就好像也要软了。 但这法子对宫九没用,他对牛肉汤的态度总是模模糊糊,此时也根本不关心她会怎么想,瞧见王小石如此软弱不堪,冷冷道,“沈百终,我替你掠阵。” “好。” 吴明突然跺了跺脚,将鱼竿从地上震入手中握紧,冷笑道,“宫九,你竟以为自己有这个本事和我交手?” 宫九微笑道,“我没有,但我大可在旁边恶心恶心你,让你分心,高手相争,分心的可怕,想必你比我还要清楚得多。” 吴明刚要说话,宫九就又道,“何况这是海上,要一个人去死,总比在陆地上容易得多。” 他说出这种话来,就是要故意折磨吴明,让吴明提心吊胆,好消磨精力,在接下来的决斗中失神,直接失手被一刀砍死最好。 这个时候,牛肉汤也走了出来,她的眼圈还很红,人却镇定很多,手里提着一把银光闪闪的冷剑,站到了王小石身边。 王小石问道,“你去哪里了?” 牛肉汤冷冷道,“杀人。” 吴明的笑容冻结起来,忍不住问道,“你杀了谁?” “我杀了佛像。” 佛像当然是不会死的,牛肉汤杀的是吴明藏在佛像里的高手,有一个是一个,在今早喂饭的时间里,全部都被牛肉汤掐死了。 若是放在平时,他们的武功也许还能反抗一段时间,其中厉害的那几个,更是可以直接杀了牛肉汤,可是他们现在饿得要命,又有好几天没有动,哪里还有力气? 吴明沉默片刻,缓缓道,“想不到就连你也背叛了我。” 牛肉汤握剑的手紧了紧,没有说话。 王小石暗叹一声,挡在牛肉汤身前,软了的拳头又硬起来,大喝道,“像你这种东西,怎么会有朋友和亲人?” 吴明道,“我当然有。我的朋友就是……” 就是这两个字一出口,他突然将身旁的那碟黄豆掷了出去。 一百来颗黄豆,此时比一百颗铁豆子还要可怕,唐门的暴雨梨花针到了这里,只怕也要羞愧得活过来长脚自己跳进海里去。 这一百多颗黄豆,直打向宫九和王小石,他们二人侧身躲开,只听一阵噼里啪啦的声响,船舱木板上竟也多出一百来个密密麻麻如同蜂窝般大小的黑洞来。 当的一声,吴明手里的钓竿卷上了沈百终的绣春刀,这根钓竿竟是由缅铁打造的,内力灌入时笔直如线,现在又软的好像一根细面条。 黄豆抛出去了,他的身边却还有一壶酒。 这壶酒在眨眼之间就到了沈百终跟前,酒水泼洒出来,竟在空中冒着白茫茫的烟气,好像一颗炸弹炸开,不仅有烟,还飘出一阵火药气味。 沈百终一刀砍在钓竿上,借力翻身,踩在上面,将这壶酒踢进海里。 海水顿时炸开,海浪掀起两三丈高,水花溅起,飞到甲板之上。 水花也溅在沈百终的衣角上。 沈百终立在钓竿上,凌空站立,钓竿被吴明拿在手里,拿得很稳很稳,足以支撑沈百终的重量。 谁也没有动,先动的人就会有破绽。即使没有破绽,也会变得被动。 冷风吹过,竟似乎已有秋意。 宫九的剑、王小石的剑、牛肉汤的剑,还有沈百终的刀,都已准备好饮血,吴明怎么能躲得过去? 吴明没有躲。他只是突然将钓竿当作了棍子去使,用出一招横扫千军,直把钓竿在甲板上扫了一圈,将所有人都纳入他攻击的范围。 船舱立刻塌了几间,冒出不少灰尘和木屑,在空中飞舞。 吴明在地上一踏,就地一滚,没有任何章法,借着烟尘掩护,只一瞬就到了王小石身边,飞起一脚,就将他踹向海里。 沈百终的动作也根本不会慢,钓竿刚有动静,他就飞身而下,踩在了船舷上,王小石刚被扔过来,他就将人接住,扯着领子带了回来。 烟尘中伸出一道极长的阴影,像一杆长枪,直刺沈百终,正是吴明的钓竿,其实他本想再扔两个人的,只可惜宫九和牛肉汤在王小石被扔出去时,就已向两边躲去。 刀光一闪,划出弧线,横劈直下,钓竿寸寸断开,爆裂着越变越短,一刀借着一刀,毫无空隙,刀尖锋芒闪烁,眨眼间就到了吴明面前。 刀面倒映出吴明惨白的脸色。 他突然反手从腰间抽出一把又细又窄的软剑来,握着一抖,卷住了沈百终的绣春刀,另一只化掌为刀,斩向指挥使的心口。 沈百终侧身躲开,不退反进,一手攻向吴明的肩膀,一脚踢向他的膝盖处。 当当两声过后,二人各立一边,都并无什么伤口,实在是伯仲难分。 吴明盯着沈百终的刀,沉默良久,笑道,“指挥使的刀,材料倒是很不错。” 宫九拿着折扇,一直在寻找吴明的破绽,想要抽空放冷箭,耍暗招,此时害怕沈百终说不过他,又或者是被分了心,冷笑道,“那是自然,这一把刀锻造出来,起码要经过四五人之手,先不提你有没有那样的朋友,就算有,你也不敢让自己的武器由别人来做。” 王小石也想插手,可他们的动作实在太快、太难分清,压根找不着机会。 在宫九骂人的功夫里,两人已又战在一起,所过之处甲板破裂,内力激起的力量将灰尘与碎片都吹成了一个圆圈,不断向外飞去。 宫九对着王小石道,“我给你一个任务。” 王小石道,“请讲。” “你一定要看好宫主,不能让她插手。” “你不相信她?” 宫九冷冷道,“我谁也不信,尤其是背叛过我的人。” “你认为那是背叛?” 宫九指着二人的身影,冷冷道,“她要是没有背叛我,就根本不会有现在的场面。” 王小石不说话了,只是点点头。 牛肉汤就站在他们身边,宫九说这几句话的时候,好像根本看不到她,好像根本不在乎她有没有听到。 王小石忍不住看了她一眼,只一眼,他就把目光瞥开,因为他根本不忍心见到牛肉汤那样绝望迷茫的样子。 突然有咳嗽的声音传来。 吴明伏在地上,胸口的衣服染满了鲜血,一丝丝从他的指缝中流淌在地。 沈百终的右手也早已握不住刀,指节苍白,不住地颤抖,向下滴出一连串的鲜血,如同红玉般坠落。 吴明不停地咳嗽着,“想不到你还会左手刀。” 沈百终靠在栏杆上,慢慢道,“我也想不到你的内力会如此深厚。” 吴明笑了笑,“你是不是以为我要死了?” 沈百终不说话,只是看了看宫九。 吴明道,“我们现在两败俱伤,若要再战一回,谁生谁死还是要对半来看,可是你还有帮手。” “是。” “很好,那么快叫你的帮手来替我准备一条船吧。” 宫九不知什么时候已走了过来,讽刺道,“你疯了。” 吴明道,“我没有疯。” “你没有?” “你可以问问沈大人的意见。” 宫九看着沈百终,皱眉道,“怎么回事?” 沈百终道,“……什么事也没有,你让开,我去杀他。” 吴明大笑道,“你真的不怕死?” “我不怕。” “好,宫九,我来告诉你,他中了毒。”吴明淡淡道,“是一种越使用内力,就越严重的毒,现在停下,也许还有救。” “你的毒在哪里?” “自然是抹在剑上。” 宫九回头一看,果然见到沈百终流出的鲜血已变成黑色,果断问道,“给你船,你就给我们解药?” “不错。” “好。王小石,把船给他。” 沈百终撕下一角衣袖,用左手扯着,嘴叼着去系住,包在伤口上,才冷冷道,“不许去。” 王小石道,“为什么不许去?” “因为他还是要比你强。” “哪怕他受伤了?” “哪怕他受伤了。” 宫九道,“我们两个加起来呢?” 吴明突然从地上站了起来,掏出一个火折子,用火燎烧着胸前的伤口,面不改色道,“你们可以试试。” 沈百终往前走了几步,冷冷道,“不用他们试,我来试。” 吴明沉声道,“你真的愿意拿命来拼?” 沈百终笑了,“越不想死的人,就越容易死。你今天要躲,以后就绝不会有任何长进。” 吴明一愣,面色难看得像被人推进了粪坑,不仅是因为沈百终的话好像尖刀一样插进他心里,更是因为他已明白现在的情况。 宫九根本不在乎他的死活,牛肉汤不被所有人信任,王小石优柔寡断,必定会听沈百终的话。这样一来,他好像还是非要和沈百终拼命不可。 何况他已经中了毒,中了毒的人,总是要比别人疯狂一些的,因为他们要在最有限的时间里做出最有用的判断——而这往往就是鱼死网破的选择。 吴明叹了口气,忽然开口道,“我们各退一步如何?” “你要如何退?” “我的人都死了,就剩我一个人到中原去。也没有什么用。”吴明喘息着道,“我把解药给你,你让我走,从此再无干系。” 沈百终还在流血,却道,“不行。” “不行?” “我们之间必须死一个。” “何必非要拿命去拼?”吴明好像突然又变回了那个慈祥的老人,对着沈百终殷殷教导,“你还年轻,不懂活着的好处,死了就是什么都没有了,甚至都不知道自己什么都没有了。” “哦。” “哦是什么意思?” “哦的意思就是——为什么不是你死?” 吴明不说话了,他突然将手里的火折子一抛,扔向了宫九,大喝道,“看我的孔雀翎!” 孔雀翎是江湖上最可怕的暗器,哪怕是唐门的人见了,也不得不甘拜下风,这一种暗器,还从没有失手过,平日虽深藏在孔雀山庄里不轻易示人,但江湖上一有大事,却绝少不了这样东西。 沈百终的第一反应就是去救宫九,宫九的第一反应也就是自救。 没有人敢赌,赌吴明是不是真的有这样东西。 他们赌输了。 宫九为了躲火折子落入海中,沈百终也错过了救人的机会。 吴明嘴里叫着宫九,和他对起招来的却是王小石。 而那个让人严阵以待的火折子,竟真的只是个火折子。 照理说王小石的隔空相思刀和凌空毒剑虽不是天下顶尖的武功,却也闻所未闻,神异非常,到了吴明手下,竟好像变得比吃饭的刀叉也不如,他抬手要刺,要砍,小老头都好像提前知道一般,全部都能躲开。 牛肉汤离王小石最近,立刻急出一身汗来,向前两三步,喝道,“你住手!” 即使她的速度再快,吴明的剑尖也已插进了王小石的心口,再进几寸,就是人死灯灭。 但是吴明竟然真的停手了。 他并不是真的要杀王小石。 “我知道你之前并不想要我死。”吴明道,“你以为我真的没发现你拿在手里的天一神水?” 牛肉汤颤声道,“你,你知道?” “我当然知道,你是我的女儿。” 牛肉汤的嘴唇颤抖着,低声道,“那么你为什么……” 吴明打断了她的话,微笑道,“因为我知道你绝不会杀我。而我也绝不会杀你。” “可是你从来都不喜欢我。” 吴明道,“这是因为我以前从不懂得如何表达情感,以后我绝不会这样。” 王小石的嘴角流出血来,刚想要开口,却被吴明暗地里点了哑穴,气音出口,不成文章。 他已用余光看见吴明的手里握上了一把银针。 牛肉汤还全然不知,眼里含着泪,不知道该怎么办,她昨天哭着喊着自己是个混蛋,现在遇到这种情况,就又傻了。 吴明看起来很疲倦,很痛苦,眼睛里也带着雾气,和她记忆里无所不能的父亲完全不同。 看着他饱含疼爱的眼睛,牛肉汤几乎忍不住要跪下去。 银针已在指尖。 王小石狠了狠心,用力向前撞去,不管自己被捏住的脉门,也不管胸前的那把剑,只是往前撞。 吴明虽及时提住他,这剑却也透体而出,把王小石捅了个对穿。 鲜血如泉水喷涌而出,溅了牛肉汤一身。 银针也如电光飞射而出,扎向牛肉汤。 吴明不免有些可惜,他确实不愿意杀牛肉汤,因为他真的很想要个孙子,他也很想在自己逃亡的路上,找一个人来替自己划船。 但是人真的要死了时,他也不会后悔半点。 牛肉汤呆呆地看着倒在地上王小石,她从没觉得血的颜色是这样鲜红,红得让人害怕,她终于忍不住扑通一声跪了下来,慌慌张张把手摸向王小石的脸。 叮叮几声。 银针纷纷射在木板上,针尾反映着碧绿碧绿的光芒,显然又是淬了毒的。 绣春刀又是一转,朝着吴明的脖子砍去。 吴明突然一弯腰,向游鱼一般贴着背后的栏杆滑下去,竟然坐在地上避开了这一刀,拔剑刺向沈百终的腰腹。 吴明的武功是靠着葵花宝典诡异的变招硬生生提上来的,论大开大合,论正统,都不如沈百终。他的悟性已是近百年来最好的,却还是比沈百终差了一点。 可是他懂得在剑上抹毒。 毒,究竟毁过多少英雄豪杰?毒,究竟酿成过多少惨剧? 沈百终也中了毒,所以他变慢了。 变得比吴明要慢。 慢的人就要死! 就在这时,牛肉汤突然抬起头来,紧紧抱着王小石,扯着嗓子喊道,“爹!你的鞋脏了!” 噗的一声,绣春刀插在了吴明的胸膛里。 剑尖也捅进了沈百终的身体里。 沈百终的手已经抖得握不住刀,从他练武以来,他还没有受过这样重的伤,还没有流过这样多的血。 鲜血不断从他的嘴角滴出来,滴在吴明的身上,滴在他自己鸦黑色的袖子,晕开深色的痕迹。 吴明真的看了一眼他的红鞋子,也许是因为这双鞋子在他眼里已不仅仅是鞋子,还是他作为一个“男人”的象征。 吴明的喉咙里也冒出血来,咕噜噜地冒出嘴唇,好像堵着一块石头。但他还是在笑,因为他身上还有样东西,那样东西就是阿飞的金丝甲。 沈百终已没有法子再向下用力,所以他把整个身体向刀柄压去,用自己本身的重量向刀施压。 必要的时候,他本就可以比谁都狠的。 一只湿漉漉的手突然握住了沈百终正在颤抖的手腕,狠狠向下压去。 “……宫九?” 宫九刚从海里爬上来,应了一声,抬脚踩在吴明的手上,从自己的怀里取出一把匕首,狞笑着插在了吴明头上。 从来就没有人说过,非要破开金丝甲才能杀人的。 流金铄石的烈日已在半空中。 锦衣卫的船停在了海上。 沈百终靠在废墟上,看着自己被包扎好的伤口,对着刚刚飞奔到船上的霍香,安静道,“疼。” 霍香满口的担心和怒骂都憋在喉咙里,深深地叹了口气,只好低头在药箱子里翻找。 陆小凤看着正在被牛肉汤温柔照顾的王小石,一时不知道怎么羡慕他的好运气,不是所有人被捅穿心脏后都能活下来的,也不是所有人都有这个桃花运。 看完这几眼,陆小凤就一屁股坐了下来,靠在沈百终身边,疲倦道,“你有没有吸取到什么教训?” 沈百终问道,“你有没有吸取到什么教训?” 陆小凤灰头土脸,显然是从武当山直接赶过来的,叹道,“我只明白了一件事,当你越要成功的时候,就越该谨慎。” 木道人就是因为自己的女儿死的,和这里的吴明一比,还真有异曲同工之妙。 沈百终道,“我也明白了一件事。” “是什么?” “下次再出门去决斗,我也要准备可以抹在刀上的毒药。” 陆小凤好像见鬼了一样看着他,看着看着,突然大笑起来,笑得在地上打滚,笑得眼泪都流了出来。 笑声在海上飘了很远很远……